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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监察队伍工作职责(通用)

水政监察队伍工作职责第一篇:水政监察队伍工作职责水政监察队伍工作职责一、 在州水政监察支队的指导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执法,并对其负责。二、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

水政监察队伍工作职责

第一篇:水政监察队伍工作职责

水政监察队伍工作职责

一、 在州水政监察支队的指导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执法,并对其负责。

二、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及规章。

三、 依法管理和保护全县范围内的水资源、水土资源、水域、水工程 、防汛设施和水文监测设施等。

四、 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水事纠纷的调处、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承办行政复议、应诉、理赔等工作的具体事务,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五、 依法征收水行政规费。

六、 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七、 制定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对水政监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第二篇:关于在全旗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为民服务,双争双创”活动方案

左水字【2012】16号

关于在全旗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

“为民服务、双创双争”活动的实施方案

赤峰市水政监察支队:

根据市水政监察支队《关于在全市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为民服务、双创双争”活动的通知》(赤水政监察【2011】12号)文件精神,把为民服务、双创双争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在全旗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为民服务、双创双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为民服务、双创双争”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决定成立巴林左旗水政监察大队“为民服务、双创双争”活动领导小组:

1 组 长:胡月新(局长) 副组长:宫贺清(分管局长)

成 员:张坤鹏(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国政(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向飞 李晓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坤鹏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为民服务、双创双争”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双创双争”活动为载体,树立先进工作典型,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更好的为民服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我旗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三、总体要求

坚持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和“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的要求,坚持以“创先争优”活动统揽水政监察工作全局,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相结合,以提高素质,推动创新相结合,以“建一

2 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加强党建促进水政监察工作,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促进水政监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突出水政监察基础和基础建设,切实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防范和化解水事矛盾纠纷,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为左旗水利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和服务。

四、主要内容

(一)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对待群众。改进政风行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纠正“慵懒散”现象。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服务优的水政监察队伍。使水政监察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三)依法依规办事,提高服务效能。监察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公正执法,公平服务,公开办事。坚持便捷、高效、优质、廉洁原则,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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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努力满足群众合理需求,正和水政监察服务资源,拓展水政监察服务领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权益,有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感受到“为民服务、双创双争”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高度重视这次“为民服务、双创双争”活动,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提早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开展“双创双争”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使旗水政监察大队的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为民服务、双创双争”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3、深入开展,扎实推进。采取有力措施,把“为民服务、双创双争”活动与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 4 起来,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推动各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巴林左旗水利局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第三篇:水政监察员职责

为提高水政监察员整体素质,在水事活动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授权范围,实施水政监察工作,特制定水政监察员职责。

一、 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准确应用水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 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水政监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

四、 在水行政执法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五、 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对现场调查和询问笔录应详细、真实,不得伪造、篡改各种证据及相关材料,办案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 清正廉洁,不准以权谋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办案的宴请和收受礼物。发现水事违法案件当事人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向领导说明并提出回避。

七、 积极参与辖区内水事的日常管理,依法征收行政性规费。

八、 对水事违法案件的处罚决定,个人不得私自变更,并坚决执行。

九、 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证件,注意仪表,文明执法。

十、 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篇:浅谈如何增强水政执法队伍素质

摘要:水政监察自诞生以来发挥了很多作用,依法治水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针对当前甚至于今后一段时间内在治水进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给新时期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带来的挑战,水政执法队伍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依法治水的需要。因此,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高素质的水政队伍是实现依法治河和"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重要保障。

水政监察自1990年诞生以来,在维护水事秩序、查处水事案件、调解水事纠纷、防汛清障、办理水行政许可、水利规费征收及维护水利部门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组织机构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依法治水的需要,如何建立一支充满活力的水政监察队伍,真正担负起各项行政职能,成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卫士,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强化领导、规范队伍建设,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1、执法队伍做到专业化

职责明确,水政监察基木任务是,宣传水法规,查处水事案件,依法收取各项水规费,依法对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进行监察。

2、实现执法管理目标化

按照执法“两制”的要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将工作细化、量化,并健全奖罚制度,列入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的考核内容,形成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的激励竞争机制。

3、做到执法行为合法化

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范化文件,全体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执法,秉公办事,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行为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杜绝发生违法行为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4、做到执法文书标准化

健全水利执法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填写准确,书写工整,文书齐全,一案一档,专人管理,同时制定部分文书主要用于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一步做到执法文书标准化。

5、学习培训做到制度化

坚持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及有关专家授课,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通过培训、自学、参观研讨等形式,以提高执法人员的政策执法水平。

6、执法统计规范化

制定统计工作制度,配有专人负责统计,实行微机管理。

7、执法装备系列化

水政监察支队配备水政监察车辆,通讯工具,照像机、宣传器材,水政服装,为水行政执法提供必要的保障。

8、执法监察经常化

健全执法检查制度,每年结合实际工作组织执法大检查,建立大案要案的请示报告制度,平时进行常规检查,主要对管辖区域内的取水排污单位、水规费收取情况进行检查,寓执法与监督管理之中。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不仅可以加强队伍,而且可以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水政监察队伍的成立,即可改变过去分散执法,各自为政、互相扯皮推诿弊端,又可提高执法效率,统一并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实践证明,要实现水政监察规范化,必须有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因此,必须把加强队伍建设做为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围绕 “执法队伍专职化,学习培训制度化,检查监督经常化”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并完善队伍建设。

总之,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水政执法队伍是做好水政监察工作的基础,为了打造一支“知识型、实践型”的水政执法队伍,必须规范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学习,建立培养学习机制。通过建立学习培养机制提高在职水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通过定期培训、不定期培训、学校学习和业务素质考核等多种形式,在水政队伍中养成勤于学习的良好风气,促进水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培养学习,是水政工作人员树立五种意识,学会五种本领。即树立改革开放、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学会综合分析、妥善协调、调查办案、宣传教育、联系群众的本领。

二、着力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水政监察支队是实施水行政执法的专职队伍,水政监察人员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代表,他们的执法活动涉及方方面面,直接影响主管部门的形象和威信,水政执法起步较晚,在现有的水政监察人员,尤其是执法任务较重的县级水政监察人员中普遍存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多数人员是从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其它工作的人员中调配组成,虽经过岗前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1、法律法规未吃透,条款不熟悉

有些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案件时,以对具体的违法行为应适应哪个法规的哪些条款把握不准,往往张冠李戴。

2、调查马虎,取证不足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有的办案人员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未掌握足够的证据,致使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不清,甚至处罚错误,有时等进行行政诉讼程序后,才匆忙取证,但为时已晚。

3、违反法定程序

有些水政监察人员在查处水事案件时,不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如该回避不回避,该出示证件时不出示证件,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未向被处罚人交待诉权,有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前不同当事人谈话,使问题扩大化、复杂化,增加了执法难度。

4、滥用职权

水政监察人员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有的随意加大或减少罚款数额,又不按照规定开具罚没凭证;有的违法行为法律条文并无罚款规定,也进行罚款处理,甚至少数执法人员对河道堤防违章建房、违章耕种等行为予以默许或纵容,损害了水政执法机关的形象。

5、文化素质偏低。

有些单位在安排水政监察人员时,把关不严,许多文化水偏低素质差的人也进了水政监察队伍,有的还成了“骨干力量”,他们当中的人有的连笔录、草拟处罚建议、送达文书等工作都不能胜任、不知如何下手,有的材料很不规范,材料漏洞百出,一旦诉诸法律,很容易被当事人抓到把柄,形成不利于水行政处罚机关的被动局面。

综上所述,提高人员素质尤为重要。首先把好进人关。在选聘水政监察人员时,要严格进行考核,上岗前必须经过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其次办理学习和培训,一是要加强对水政监察人员的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教育水政监察人员既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赋予的权利,又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义务,要把对水政监察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基木出发点,确立在执法就是服务的观念上,这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关键,因为从根本上说,依法办事就是按人民的意志办事。以往的执法实践证明,如果我们执法人员的公仆意识强,把自己的权力看作是为人民服务的责任,那么我们的依法行政工作就一定会取得成效。二是要加强对水政监察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随着水利法制体系的逐步完善,规范水事行为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水政监察队伍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并掌握法规的有关条款,要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和派出去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三是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制定对水政监察人员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实绩、业务水平、理论知识、社会评价等方面,凡是经考核不合格的水政监察人员决定予以解聘。通过实行考核淘汰制度,使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形成互比互学,不进则退的良好的风气。四是要对水政监察队伍进行必要的整顿。对那些敬业精神差,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差的水政监察人员进行清理或解聘,对不适应从事水政监察工作的执法要坚决辞退。

四、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

在近几年的水行政执法工作中,除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立严格的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从制度上堵塞执法漏洞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

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通常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1997年年底,水利部发布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水政监察人员应当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和处罚意见等向水行政处罚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水行政机关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作出决定,同时还规定,对情况复杂或有重大违法行为者给予重大的水行政处罚,水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这些措施既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一个程序,也是一种监督,是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水行政机关领导对水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决定行政处罚的建议是否合法的监督。

此外,在内部监督机制中,我们还加强了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最近我局制定的“重大水事案件申报制度”就是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行政主管部门,水政执法活动实施的一项监督措施。

五、严格规费征收,维护水管部门合法权益

规费征收一直是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但近年来我支队的规费征收却不断创新记录,不仅维护了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合法利益,也为我处的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是因为我支队在规费征收中,强调以人为本,一切以实际出发,做到以下几点:

1、实行政务公开

我支队将收费的法律依据、程序、标准、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使群众一目了然,做到明明白白收费。此外,水法规宣传的深入也是重要的因素,群众只有理解了法律法规,了解的收费依据,才不会产生抵抗心理。

2、从提高服务意识上着手,改变收费形象

要求水政监察员树立服务意识,做到不怕跑腿,不怕磨嘴。

六、改革创新水法的宣传形式,建立外部联系机制

水法宣传是最有效的预防违法行为的方式。只有使水法观念深入人心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才能增强黄河沿岸群众同水事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勇气,才能更好的保障黄河河务部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水法宣传形式不仅要采取原来的撒传单、广播等形式,更要创造性的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抽象的法律概念不容易引起沿岸百姓的共鸣,宣传应注重以案讲法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体化,使沿岸百姓认识到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使其认识到违法的严重后果,使法对其产生威慑性,使其因畏惧违法的不利后果而不敢轻触法律。黄河水政部门应该与地方政府、公检法、

相关兄弟部门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做好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建立有效的联谊机制,为黄河水政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总之,水政监察队伍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的职责,必须通过行之有效的途径,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在依法行政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水政监察真正成为一支组织严格、业务熟练、纪律严明、关系协调、运行有力、充满活力的专职执法队伍,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五篇:水政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县水政监察大队工作小结

2020年以来,**县水政监察大队工作在省、市水政监察大队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我县水务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河道采砂整治,切实抓好我县河道治理工作的稳步推进,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明确整治要求,敢于动真碰硬,根据排查问题全力整治,现将具体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抓机遇把握节点,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

按照市县安排,一是结合2020年第二十八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三届“中国水周”、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组织全队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下乡入户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活动宣传期间,采取发放宣传品、张贴宣传标语、宣传车下乡、播映宣传视频、微博、微信等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广角度的开展了宣传工作。共深入12个乡镇、2个工作站反复流动宣传,在人流量密集的地方播放宣传视频,累计发放宣传品4000余份、围裙3000余件、手提袋3000余份,宣传车辆16车次。二是在河道管理及其他水行政执法过程中,随身携带《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裁量执行标准》等水法律法规摘要,随时随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批评教育,增强了采砂业主依法规开采和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意识,对有效保护国家砂石资源和有序开采利用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

(二)

规范采砂作业,加强执法检查

水政大队严格执行河道巡查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现场填写巡查记录、在河道巡查和水事违法查处过程中本着批评教育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水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严谨办理。2020年截止目前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4次,巡查人员68人次,对河道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对河道存在乱采滥挖、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清理整治,确保河道生态环境良好。

(三)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按照国家、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局进一步加大黑恶线索摸排、深入河道开展日常巡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推进方案。根据省、市、县《深挖根治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了《**县水务局关于深挖根治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一月一汇报、一月一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制度,补齐短板漏洞,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努力消除全县水务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二是加强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了树立全民法制意识,提高全民法制文明水平,做到依法治河。**县水务局把《水法》、《防洪法》、《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利用3月22日至3月28日“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全面开展水行政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涉黑涉恶等宣传活动。三是加大线索排摸,深挖违法彻查。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线索排摸制度及台账,准确填写水务局涉黑涉恶线索排摸表及陇南市水利行业黑恶线索排查表,加强涉黑涉恶线索及水利行业乱象的排查。二是充分利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统筹河长制成员单位力量,积极开展巡查。截止目前县级河长开展巡河28次、乡级河长巡河226次、村级河长巡河3800人次,手机APP巡河358次,巡河率达203.41%,对巡河发现的问期及时记录,更新问题台账,对河道存在乱采滥挖、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巡查制度。继续完善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现场填写巡查记录、在河道巡查和水事违法查处过程中本着批评教育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水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严谨办理。保障水行政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屡禁不止、乱挖乱采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乡、村河长和河道监督员的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将河长制工作网络体系的作用发挥好、利用好,为依法保护河道,加强河道监管,保障河道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2、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3、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实施河长管理保护的同时,使联合执法成为常态,适时针对河道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由河长牵头,组织水务、环保、国土、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针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制止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滥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推动河长制工作更上新台阶。

**县水务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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