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篇:建筑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部分
劳务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一 般 规 定
1、为了规范劳务普工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控制和预防工伤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总结工程施工、生产经验编写而成。
3、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4、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5、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7、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殊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设备等。
8,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
9、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0、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
11、上下沟槽 (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 (坑)内休息。
12、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 (坑)作业前,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人作业。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 (坑)壁的稳定状况。
13、挖、扩桩孔、挖槽 (坑)、水中筑围堰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
品 (戴安全帽、佩戴安全绳、穿救生衣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
14、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15、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申,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16、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7、施工现场的井、洞、池、沟、槽、坑、作业点、道路口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有效的防坠落措施,如防护栏或防护蓖等。白天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18、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9、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20、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 (含六级)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
21、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22、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23、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第二章 安全操作规定 第一节 挖土、回填土作业
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
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2、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具体位置,按要求坑探。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
3、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作业时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4、挖土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距离电力、通讯电缆2米范围内,距离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米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5、挖槽 (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支撑和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挖土过程中发现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液体和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7、槽、坑、沟边l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lm以外堆物高度不得超过
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爬梯两侧挂密目安全网。
8、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
9、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10、人工挖槽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运土容器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2) 业。
3) 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作业人员上下沟槽,必须走上下坡道、安全梯。上下坡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米。不得直接从槽、坑、沟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
4) 槽上堆土应距槽边1米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
5) 槽深大于2.5米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2米,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小于0.5米。
6) 沟槽 (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 (坑)壁的稳定状况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 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米。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在槽内休息。
11、配合挖土机械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人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人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人工回填土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撤把倒土。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
4 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 (坑)作
15、人工夯土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 作一致,用力均匀。
16、使用蛙式夯前,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活动闸箱、单向 开关,检查线缆绝缘、接线质量、夯机开关可靠性。手把应缠裹 绝缘胶布或绝缘胶管,并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7、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绝缘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橡套电缆。橡套电缆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在夯机运行时砸线、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人工抬、移蛙式夯前,必须切断电源。
18、作业后夯机必须切断电源,盘好橡套电缆,人库存放或盖好苫布。
19、回填沟槽 (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20、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时,停止筛灰。
21、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第二节 人工挖、扩桩孔作业
1、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DBJ0l-502-92《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
2、严格执行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和监护制度。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下孔作业前,应采用有害气体检测器
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内作业连续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下班前、完工后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4、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机具,钻孔和挖扩桩孔等用电机械、电气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要求,并有防坠落措施。
5、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 (氧气等)。遇有深度超过5m、出现塌孔、地下水、黑土层、深色土、有害气体等异常情况,要进行强制通风,并向孔内输送新鲜空气或氧气。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6、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7、机械钻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人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8、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尾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 (挖一节、打一节),严禁采用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作业方式。
9、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lm, 宽度不小于3O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l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10、挖出的土方,应随时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lm以外,高度不超过l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
11、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12、在竖井 (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13、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置,并向上级报告。
第三节 人工拆除、砍伐作业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 (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 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进行拆除作业。
2、拆除前必须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两人作业时,应互相呼应、协调配合。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源、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3、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4、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防止非作业人员进人作业区。
5、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
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必须用支撑。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7、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 (坡道)或安全梯。
8、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楼层施工垃圾、散碎废料顺槽溜下,否则应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随意抛掷。
9、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拆除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到指定地点。
10、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11、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12、拆除旧路面、现浇混凝土墙、板、路,砌体等坚固构筑物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风镐拆除时,送风管的联结应牢固,站立平稳,握牢风镐。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2)用大锤、钎子拆除时,大锤必须安装牢固,钎子头上不得有飞刺。操作时,扶钎人应使用夹具,打锤人不得戴手套,不得与扶钎人面对面操作。拆下的碎块应及时清除。
13、砍伐树木作业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1)检查现场环境、观察风向,排除地面和空中的危险物。
2)根据环境及风向选择树木倾倒方向,不得倒向墙、桥梁栏杆、房屋等构筑物。
3)应确定作业区域,设专人警戒和疏导交通。 4)应检查工具和控制缆绳,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14、砍伐树木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 2)高处伐树枝时必须系安全带。 3)应先砍树枝,后伐树干。
4)必须将控制缆绳拴牢拉住后方可锯、砍树干,树木倾倒区域内不得有人。 5)锯口必须与倾倒方向相反。
6)必须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待道路上的杂物清理完成后,方可解除警戒,开放交通。
第四节 人工装卸、搬运作业
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支搭牢固,桥面宽度应比小车宽1米,且不小于1.5米,便桥两侧必须设护栏和挡脚板。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手推车推行作业中掌握重心、保持平稳。在平地上前后车距不得小于2米,下坡时前后车间距不得少于l0m,陡坡应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3、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两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4、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5、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6、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 (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7、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末停稳不得下车。装卸物料时应轻搬稳放,禁止抛掷。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车载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8、装卸搬运危险物品 (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不得有互相碰撞或扔掷等行为。作业人员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烟火。
9、装、运、卸大石块、盖板、路缘石、方砖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块石时应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一致,起落应呼应。
10、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
11、卸材料时,应待车槽挡板打开后,前方、槽下不得有人,车轮应挡掩。
12、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1.5米。架子上码砖、砌块不得超过3层。
13、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14,不得随意靠墙、堆放沉重物料,避免墙倒伤人。
15、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第五节 人机配合作业
1、人机配合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人机配合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指挥。吊装前必须撤至吊臂回转范围以外。
3、给易滚、易滑吊物挡掩时,必须待吊物落稳、信号工指示后方可上前作业。
4、配合挖掘机作业时,严禁进人铲斗回转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人铲斗回转范围内清槽。
5、配合推土机作业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作业人员应站在机械运行前方5米或侧面1.5米以外。机械运行中,严禁上下机械。
6、配合汽车运输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物料必须捆绑牢后严禁攀登车辆。
7、指挥、引导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平地机等施工机械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先检查道路,排除地面及空中障碍,并做好井、坑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
2)行进中必须疏导交通。通过便桥时,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穿行社会道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8、指挥、引导施工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倒退行走。
9、施工机械转移过程中,需在道路上垫木板等物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待垫物放稳、人员离开后,方可指挥机械通过。
10、人机配合作业时,应与移动机械保持8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六节 支搭临建设施作业
1、支搭临建设施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作业。
2、支搭临时设施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协调一致。
3、支搭临建设施 (轻体房、轻钢结构宿舍等)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安装立柱、板墙和屋架 (梁)时必须做好临时支撑,联结件应齐全,联结螺栓应牢固。
2)安装屋架 (梁)和上、下屋面作业时,必须使用临时支架和马凳。 3)传递构件时必须上下呼应,待上方、(下方)人员接稳后方可松手。严禁站在没有联结牢固的构件上作业。
4、严禁在高压线下搭设临建设施。临建设施应远离危险建筑物,避开在施建筑物、沟槽 (坑)等。
5,文搭围挡作业,围挡结构的部件必须安装齐全并联结牢固。在有社会车辆通行地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
6、暂停作业时,必须检查己文搭的临时设施,确认稳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二篇: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
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
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
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
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
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
理工作。
十一、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
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 叉木或拖拉绳。
十二、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十三、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
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四、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
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十五、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
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
六、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
雷雨,停止工作。
十七、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
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八、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
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
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 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
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五)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
接地线。
十九、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
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
十、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
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二
十、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
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一、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
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二、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三、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
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
第三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三十日
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一般规定
1、参加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应熟知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2、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相 的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参加作业。
3、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应根据作业特点,正确使用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木履,拖鞋、高跟鞋或光脚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和有危险因素的出入口应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应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时,应有相应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 他防护用品使用前,应对其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所有的坑、洞、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均应设置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需要拆动时,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批准。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6、在坑槽内或坑槽边施工时,应随时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纹、疏松或支撑走动,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材料堆放和施工机械距坑槽边的距离应不小于规定。
7、大风和暴雨前后,应对现场各种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修理和排除。
8、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塔式起重机、打桩机和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应设置临时防雷装置。
9、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级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品。
12、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电线,照明。
13、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工棚场地的现场仓库吸烟及动用明火。
14、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培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2 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各种专项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开挖土方必须有开挖令。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生产纪律,严禁酒后上岗。基坑开挖前,必须查清基坑下所有管线排列和地质资料,编制具体可行的基坑支护或放坡方案,并针对开挖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流砂等特殊情况制定意外应急措施。
2、挖土时应随时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纹、疏松或支撑走动时,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进行处理,存在倾坍可能时,所用人员应立即离开。
3、雨后必须对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人工挖土时,操作人员前后间距离不应小于3m,左右间距不小于2m。
5、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必须及时清除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的沾粘物。
6、机械挖土时,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行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规定要求。
9、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10、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装土时,应在汽车停稳定后方可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12、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3、基坑四周应连续设置1.2m高护栏进行围挡,并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爬梯。
14、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15、开挖出的土方,应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周围,并且高度不宜超过1.5m。以免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材料堆放和施工机械距坑槽边的距离应不小于2m。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地基土质较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6、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发生超挖情况时,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7、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作业范围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同时进行清土、平土等作业。
18、打夯机应设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开关。工作前,应检查其电源线是否有缺陷或漏电。打夯机应运转正常,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电源线的移动。
19、基坑(槽)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基坑(槽)支撑的拆除,应根据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依次进行,应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得提前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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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二) 钢筋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生产纪律,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人员应熟悉、掌握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并及时做好钢筋机械的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等维修保养工作。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女工应戴工作帽,并将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
2、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搬运钢筋时,应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多人合运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应一致,人工上下传递时,人员不得站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应分散稳当,能防止倾斜和塌落。
3、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或安装骨架,应搭设脚手架和上人斜道。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和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搭设外脚手架,并悬挂密目安全网,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板、钢管、钢模板等插在钢箍内作为立足点。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时,可采用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好后整体竖起的方法;柱筋在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固以防倾倒。
4、起吊钢筋或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钢筋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细长钢筋不准采取单一吊点起吊。接料人员必须等钢筋或钢筋骨架降至距模板或地面1m以下时,方准靠近接料。必须将钢筋或钢筋骨架就位支撑好后,方可摘钩。
5、钢筋应使用切断机断料,操作时手距刀口的距离必须在20cm以上。需使用金属切割机时,使用前应检查其运转是否正常,切割机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钢筋加工作业工作棚的照明灯具应加设网罩,钢筋加工场地应平整,工作台应平稳可靠,钢筋料头应及时清理,钢筋、成品和半成品应分规格堆放整齐。
7、遇雷雨天气时,应停止露天操作,防止遭雷击伤人。作业过程中,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架上,应随使用随运送。工具、钢箍、短钢筋等应安放可靠,禁止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落伤人。
8、禁止任何人在钢筋骨架上行走或攀踩柱子钢箍上下。绑扎基础和楼板钢筋时,应按规定要求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以架起上部钢筋,并应严格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做好混凝土板预留孔洞钢筋防网的预设工作,以防止操作人员从孔洞中坠落。
9、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板。电动机械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进行接零保护。机械在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每班作业完后,应按顺序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门,并及时对作业场所进行清理。电源线路或用电机具出现故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排除,严作业人员擅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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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钢筋冷拉时,冷拉卷扬机和操作人员位置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并应采用封闭式导向滑轮。冷拉线两端均应设置防护设施,冷拉线沿线2m范围内禁止行人,严禁人员跨越、触动正在冷拉的钢筋或站立在冷位线两端。展开盘圆钢筋时,应将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应先用脚踩紧。
11、钢筋焊接时,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作业资格证书。电弧焊焊工应戴防护面罩。焊机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和空气开关,并进行接零保护。焊工应立站在干燥木板或其他绝缘垫上。室内电弧焊时,应有排气通风装置。焊工操作地点相互之间应设挡板,以防弧光刺伤眼睛。现场进行钢筋连接时,应严格按照钢筋连接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12、使用弯曲机冷弯钢筋时,应严格控制变芯直径。双手距桩头的距离不得少于20cm。
(三)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生产纪律,严禁酒后上岗。
2、用手推车运送混凝土时,应搭设牢固的运输车道。混凝土运输车道板单车行走时,其宽度不得小于1.4m,双车来回行走时,其宽度不得小于2.8m。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到终点卸料时,作业人员双手应扶牢车柄倒料,严禁双手撒把。需向料斗或坑槽内倒料时,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或撒把,防止翻车伤人。
3、用塔机吊运混凝土时,起重指挥、扶斗人员与塔机司机员应密切配合,当塔机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并站立稳当,防止被碰或发生坠落。
4、用井架物料提升机运输混凝土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应挡牢,并稳起稳落。吊笼起升或下落时,必须关好安全门,作业人员头、手不准伸入吊笼运行范围内。必须等吊笼可靠停落在停靠装置或地面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吊笼内工作。
5、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管道接头、安全阀等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泵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6、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及其支撑上操作。离地面2m以上浇捣过梁、雨篷、阳台等,应有防护设施,不准站在墙上、探头板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7、浇捣拱型结构,应从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捣料仓时,应先封闭下口,并铺设脚手板。
8、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9、使用振捣机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或漏电,电源线不得破皮或有接头,必须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开关。振捣机运转应正常,使用振动棒的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湿手不得接触电器开关。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缆,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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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浇捣大体积混凝土时,应严格按照相应的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预应力灌浆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应严密牢固。
(四)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生产纪律,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系挂牢固。
2、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工作前应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可靠,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袋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应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空中滑倒、坠落。
4、高空作业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作业面应使用梯子,不允许直接站在墙上工作或在大梁底模上行走。安装或拆除2m以上或结构复杂的模板,应搭作业平台,并设防护栏杆或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避免在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支设高度低于3m以下的柱模板,应用马凳操作。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探头板。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或高跟鞋作业。
5、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当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使施工现场作业面能有效防滑时,方可进行工作。
6、传递模板、工具时,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在作业面乱堆乱码。高空拆摸时,应有专人指挥,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并应在作业面设置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或过往。二人抬运模板时应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7、不得在脚手架上随意堆放模板等材料。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
8、模板支撑的设置、排列必须符合相应专项方案的要求。模板支撑体系杆件不得搭设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间的斜撑、拉杆等应根据方案要求设置在1.8m高以上。禁止使用50mmÏ100mm以下的木料作顶撑杆件。
9、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安装稳固或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活动的模板、支撑杆件等妥善处理、堆放或运走,防止出现物体打击或因人员误踏、误扶而发生高空坠落。封柱子模板时,不准从顶部往下套。
10、模板上有预留洞时,模板安装好后应立即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有预留洞时,在模板拆除应将洞口及时盖好。
11、拆除模板时,一般应用长撬棒,并有稳固的作业平台,不允许有人站在拟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模板,特别是定型平台模板时,不得将顶撑全部一次性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钢模在自重荷载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拆模人员应站在模板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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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以外,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12、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电线或使用电动工具时,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或采取有效的绝缘安全措施。
13、禁止使用钢模板或小于50mmÏ100mm木料作为支、拆模板时作业人员的立足板。
14、吊运模板、支撑杆件时,吊运捆绑措施和吊点必须符合起重要求,以防模板、支撑杆件在吊运过程坠落伤人。
(五)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大模板应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堆放。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大模板存放时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使自稳角成70-80度,下部应垫通长木方。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大模板需存放在施工楼层上时,应垂直于外墙存放,不得沿外墙周边放置,并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2、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应平放或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上,不得靠放在其他模板或物件上,以防止其下脚滑移引起倾倒。
3、安装和拆除大模板时,指挥、挂钩、吊车司机和安装拆除人员应经常检查吊具和索具,密切配合。大模板起吊前,应将吊车的位置调整适当,应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安全可靠,应先拆除一切临时支撑,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起吊,并做到稳起稳落,准确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大模板安装时,应先内后外对号就位,单面模板就位后,应用钢筋三脚架插入板面螺栓眼内支撑牢固,双面模板就位后,应用拉杆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严禁摘钩。
4、安装和拆除筒模时,应预先调整好重心,起吊时应用卡环和安全吊钩。筒模应用拖车整体运输或拆成平模用拖车水平叠放运输。平模叠放时,垫木必须上下对齐,绑扎牢固,运输拖车上严禁坐人。
5、在大模板拆装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围栏,并挂明显的标志牌,以防止非作业人员入内。组装平模时,应及时用卡具或花篮螺丝将相邻模板连接好,以防止其发生倾倒。
6、吊装现浇结构大模板时,必须等其位置调整准确,并固定可靠后,方可摘钩。外模安装就位时,应立即穿好销杆,并紧固螺栓。安装外模板的操作人员必须挂好安全带。
7、组装或拆除大模板时,所有指挥、装拆和挂钩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严禁人员随大模板起吊或下落。
8、大模板上的操作平台、上下梯道、走道和防护栏杆等附属设施应齐全,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有平台的大模板起吊时,平台上严禁存放任何物体。里外角模和临时摘、挂的板面与大模板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开或短裂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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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开浇灌纵横墙混凝土时,应在两道横墙的模板平台上搭设临时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严禁作业人员在外墙上行走。
10、大模板拆模起吊前,应复查穿墙销杆是否已拆干净,应在确认模板与墙体完全脱离后方可起吊。拆除外墙模板时,应先挂好吊钩,并绷紧绳索后,方可拆除销杆和担干。起吊时,吊钩应垂直模板,不得斜吊,以防碰撞相邻模板和墙体。摘钩时应手不离钩,待吊钩吊起超过头部后方可松手。大模板就位和拆除时,必须设置拉绳以保证其在吊装过程中的稳定性。在大风情况下,严禁吊运大模板。
11、大模板安装就位后,应及时将各块大模板用金属导线串连起来,并同避雷网接通。
12、大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除模板上的残余混凝土,并涂刷脱板模剂。在清扫和涂刷脱离剂时,必须将大模板临时固定可靠。大模板作板面相对立放时,两块大模板之间应留出不小于60cm的人行道,并应用拉杆将两块大模板的上方固定。
(六)滑升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参加高空滑模施工。
2、滑升机具和操作平台应严格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安装。参加滑升模板工程施工的人员应熟悉滑升程序,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作业流程进行作业。
3、在滑模平台滑升前,应对平台的装配情况、各节点、设备、装置、电气及液压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调试和试升,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滑升。
4、滑模平台上不得多人聚集一处,不得堆放大量料具,随滑模平台上升提运的料具应在允许荷载范围内按施工组织设计指定位置均匀堆放。作业人员下班时应及时清扫和整理好料具。
5、滑模平台板铺设不得留有空隙,周围应有防护栏杆,并用合格的密目安全网封闭严密。施工区域下面必须设围栏,经常出入的通道应搭设防护顶棚,筒身内底部,一般应在2.5m高处搭设一道双层保护棚,双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并在上部辅一层6-8mm钢板或50mm厚木板,以防止物体坠落伤人。
6、滑模平台应作防雷接地,平台上所有的用电机具、设备和灯具金属外壳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7、滑模提升时,现场应统一指挥,并设专人负责监测各千斤顶工作情况和平台水平倾斜情况。滑升过程中,应经常调整水平、垂直偏差,防止平台扭转和水平位移。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滑升,及时找出原因,并制定相应措施消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滑升。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操作液压设备和机械设备。
8、滑模施工作业人员的上下滑模平台,应有可靠的楼梯或爬梯。使用上人和上料吊笼时,应安装柔性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并应设置可靠的上下通讯联络装置。
9、滑模施工场地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操作平台上的照明应采用36V安全电压,并应准备好手电筒,以防突然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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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模板拆除应均衡对称,拆下的模板、设备应用绳索吊下,不得抛扔。
(七)脚手架搭拆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脚手架搭拆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参加作业。作业人员应熟悉、掌握相应的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脚手架的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作业必须由专业脚手架搭拆作业人员负责,严禁非专业脚手架搭拆作业人员从事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作业。
2、脚手架搭拆作业人员必须定期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其他不适合登高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3、脚手架搭拆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和穿防滑鞋。安全带应与已搭设好的立杆或横杆挂牢。作业时应精力集中,团结协作、互相配合、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或在架子上跳跃行走,严禁打闹玩笑或酒后上岗。
4、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应指派1名专业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监护和指挥。采用机械吊运钢管等构件时,吊运机械不允许直接安装设置在脚手架上。吊运前,应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和索具是否安全可靠。
5、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大霜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霜过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倾斜下沉、松扣、崩扣情况时,应立即修复或处理,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夜间实施脚手架搭拆作业。
6、脚手架搭设应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当班未搭设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活动构件和隐患,应确保架子整体稳定。
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内数值。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4m 6m 8m 10m 12m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注:上、下脚手架斜道严禁搭投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8、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应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应高于沿口1-1.5m,并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和挂密目安全网。
9、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的墙体、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1.0的砖墙和建筑物高度超过24 m时,不得使用单排脚手架。
10、脚手架的构配件、荷载、设计计算、构造要求和搭设施工必须满足JGJ1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现行标准。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专项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搭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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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扣件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严禁使用。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严禁使用。
10.2 脚手架的基础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处理,并做好排水措施。
10.3高层钢管脚手架立杆应支在槽钢上,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或垫板,并按要求设置扫地杆。
10.4 严禁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10.5 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10.6主接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主接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10.7 剪刀撑斜杆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二只旋转扣件固定。 10.8 高度在24 m以下的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也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的方式与建筑物进行连接。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接。高度在24 m以上的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
11、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搭设。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步距应控制在2m内,高于2m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搭设满堂脚手架时,应设登高措施,操作层应满铺脚手板,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时,应设围栏保护。对于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步层两侧应设防护栏杆保护。满堂脚手架应按规定要求设置斜杆(剪刀撑),确保架体稳固。
12、搭设电梯井道内架子时,电梯井道的脚手架一律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与横杆均用直角扣件连接,扣件紧固力距应达到45~55N•m。脚手架柱距不大于1.8m,步距为1.8m,每低于楼层面200m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0m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铅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与墙面撑紧,四角横楞与墙面距离,平衡对重一侧为600mm,其它三侧均为400mm,离墙空档处应加隔排钢管,间距不大于200mm,隔排钢管离四周墙面不大于200mm。应从二层楼面起设安全网或隔离棚,往上每隔二层、并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网或隔离棚。安全网拉结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不小于φ14,钢筋埋入长度不少于30d。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或隔离棚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或隔离棚高度时方可拆除。
13、拆除电梯井道内架子时,脚手架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张设安全网或隔离棚及拆除井道内设施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挂点必须安全可靠。
14、拆除脚手架时,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并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和指派地面监护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通行。拆除高层建筑脚手架时,应配备对讲机等通讯联络装置。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应先对架体进行全面检查,应先对松动部位进行加固,并清除完架体上遗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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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脚手架的拆除应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即竹蓠笆→安全网→脚手板→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必须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与脚手架步层同步拆除。不准先行拆除。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向地面输送,或两杆同时拆下向地面输送。所有竹蓠笆、脚手板应自外向里翻转、搬运,不得自里向外翻转、搬运,防止竹蓠笆、脚手板及垃圾从高处向外坠落伤人。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必须分规格堆放整齐。当班作业结束时,应对各岗位的周围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隐患时,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未拆除的架子整体稳定,作业场所安全可靠后,方可撤离岗位。
16、必须在脚手架内进行电焊、气割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有关消防规定,采取可靠消防措施,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并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引起火灾。
(八)砌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砌基础时,应经常检查基坑土质的变化情况和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4、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5、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6、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7、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50mmÏ100mm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8、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9、使用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0、用起重机吊砖应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11、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不小于10m,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2、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檀条等)放置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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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雪、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14、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15、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6、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不小于60cm,
(九)墙板存放、安装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预制外墙板运到现场后,要将起重卡环卡紧后,方可拆开墙板与平板车的连接件,以避免卸车时因平板车停放不平而发生墙板倾倒事故。
2、墙板应竖直插放于墙板固定架内,严禁依靠其他物体存放墙板,固定架下脚应有可靠的连接固定措施,插放墙板时先将板两侧卡好,再摘掉卡环,固定架高度不小于墙板高度的四分之三。要经常检查固定架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插板架上面应搭设宽度不小于50cm的走道和上下扶梯道,以利操作。
3、墙板就位前,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照平,然后根据墙板平面布置就位,就位后应用花篮卡具卡在横墙板上,预留钢筋要同预埋铁件焊牢,方可摘掉吊环卡具。
(十)水磨石地面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挤手,人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2、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并有漏电保护,灯具应架空或用支架固定,离地不低于2.4m,不得随便移动临时照明。
3、使用磨石子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电源线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不准有接头,并用橡皮软线。三角磨石必须安装牢固并有防护罩,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操作,不得在运转时进行保养、维修。
4、擦草酸时要戴胶皮手套。
5、磨石机上方不准站人或堆物。
6、井架吊篮提升或下降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7、磨石水泥浆,须集中沉淀后再排放。
(十一) 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地面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穿胶鞋。
2、晚上收光地面要有足够的照明,并经二级漏电保护。照明灯具应架空或用固定支架。
3、在室内推运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手伤人。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4、清理楼地面时,清理出的垃圾杂物等,不得由窗口、预留孔、楼梯间、阳台、井道随意向下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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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井架吊篮提升或下降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十二)粉刷喷浆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活动架子应牢固、平稳,移动时人要下来。移动式操作平台面积不应超过10m²,高度不超过5m。
2、喷浆设备使用前应检查,使用后应洗净,喷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3、喷浆要戴口罩、手套和保护镜、穿工作服,手上、脸上最好抹上护肤油指(凡士林等)。
4、喷浆要注意风向,尽量减少污染及喷洒到他人身上。
5、使用人字梯,拉绳必须结牢,并不得站在最上层操作,不准站在梯子上移位,梯子脚下要绑胶布防滑。
(十三)外装饰抹灰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作业时,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特别是大风及雨后作业。
2、对脚手板不牢固之处和跷头板等及时处理,要铺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手推车运灰浆时的安全。
3、在架子上工作,工具和材料要放置稳当,不准随便乱扔。
4、用塔吊上料时,要有专职指挥,遇六级以上大风时暂停作业。
5、电动机械应有专人操作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并接地,并做到漏电保护。
6、严格控制脚手架施工负载。
7、不准随意拆除脚手架与建筑间的拉结,不准随意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设施,如妨碍施工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拆除妨碍部位。
(十四)地下防水和堵漏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生产纪律,严禁酒后上岗。
2、地下防水和堵漏施工照明用电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并设置漏电保护,以防触电。
3、灌浆施工前应严格检查工具、管路及接头处的牢靠程度,以防超过压力发生爆破伤人。
4、操作人员在配制浆液和灌浆时应戴眼镜、口罩、手套等劳保用品,以防浆液误入口中或溅至皮肤上。丙凝浆液溅至皮肤上应立即用肥皂洗涤,氰凝浆液溅至皮肤上先用丙酮或酒精清洗,再用稀氨水或肥皂水洗净,涂上油脂膏。溅至眼睛里,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立即送医院处理。
5、处理漏水部位,需用手接触掺促凝剂的砂浆时,需戴胶皮手套。在通风不良的地方进行灌浆施工时,应有通风设备或排气设备。
6、为防止出现中毒,应做好作业场所的通风换气,地下防水和堵漏施工作业人员应定时轮换间歇施工。
7、氰凝浆液具有可燃性,故施工现场要远离火源和禁止吸烟,并设置消防器材,注意防火。
(十五)防腐蚀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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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树脂类防腐蚀工程中的许多原料都具有程度不同的毒性或刺激性,使用时或配制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操作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体格检查,患有气管炎、心脏病、肝炎、高血压者以及对某些物质有过敏反应者均不得参加施工。研磨筛分、搅拌粉状填料最好在密封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洗沐浴。
2、施工过程中不慎与腐蚀或刺激性物质接触后,要立即用水或乙醇擦洗。采用毒性较大的材料施工时,应适当增加操作人员的工间休息。施工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遵照安全技术及劳动防护制度执行。
3、在配制使用乙醇、苯丙酮等易燃材料施工现场,应严禁烟火并应备置消防器材,还要有适当的通风。
4、配硫酸时应将硫酸注入水中,禁止浆水注入酸中。在配酸现场备有10%碱液和纯碱水溶液,以备中和酒出的酸液之用。配制硫酸乙酯时,应将硫酸慢慢注入酒精中,并充分搅拌,温度不可超过60℃,以防止酸雾飞出,配制量较大时应设有间接冷却装置(如循环水浴)。
5、生漆毒性较大,能使接触者产生过敏性皮炎。严重者手脚、面部形成水肿、生出疮疹,即所谓漆疹。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防生漆同皮肤接触,面部可涂防护油膏保护。
6、使用毒性或刺激性较大的涂料时,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制度外,现场应注意通风,并适当采取操作人员轮换、工间休息、下班后冲洗、沐浴等安全防护措施。
7、施工现场应注意防火,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等。
8、材料库应能适当通风并备置消防器材。
(十六)卷材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所有参加沥青工作的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穿翻毛皮鞋并有帆布护盖等,使皮肤不和沥青接触。
2、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m以外,沥青、燃料的堆放场地,离锅不小于5m。
3、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4、熬油必须有人看守,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3/4。下班熄火,一定要将余火熄灭,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5、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板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向燃烧的沥青浇水,应用干砂或湿麻袋灭火。
6、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焊锡,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挑或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畅通,跳板要支牢,要有防滑措施,绳具要结实。垂直运输时附近10m范围内禁止站人,屋面上的油桶、油壶必须放置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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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的围栏如斜屋面周边防护的高度视坡度增高,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8、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操作。
(十七)钢木门窗安装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经常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防止脱柄伤人。
2、安装上层窗扇,严禁向下乱扔东西,工作时注意脚要踩稳,不要向下看。
3、搬运钢门窗时应轻放,不得使用木料穿入框内吊运至操作位置。
4、钢门窗不得平放,应该竖立,其竖立高度不大于20度,并不准人字型堆放。
5、不准脚踩窗扇芯子,或在窗扇芯子放置脚手板和悬吊重物。
6、使用木工机械,禁止戴手套,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认真操作,不得与他人谈笑,锯刨推进速度不能太快,木节应放在推进方向的前面,不能刨过短木料及过薄小条子等材料。
7、木工机械的基座必须稳固,部件必须齐全,机械的转动和危险部位必须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不准任意换粗保险丝,特别对机械的刀盘部分要严格检查,刀盘螺丝必须旋紧,以防刀片飞出伤人。
8、木工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机械性能,熟悉操作技术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机械无人负责或随便动用,木工机械使用必须实施二级漏电防护,用完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开关箱关门上锁。
9、木工房、木料堆场严禁吸烟或随便动用明火,废料应及时清理归堆,做好工完料尽,以免发生意外。
(十八)油漆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2、在用钢丝刷、板锉、气动、电动工具清除铁锈、铁鳞时为避免眼睛沾污和受伤,需戴上防护眼镜。
3、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上防护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闭式眼镜进行保护。
4、在涂刷红丹防锈漆及含铅颜料的油漆时,应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要戴口罩。
5、在喷涂硝基漆或其他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不准使用明火。
6、为了避免静电集聚引起事故,对罐体涂漆或喷涂应安装接地线装置。
7、涂刷大面积场地时,(室内)照明和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火等级规定进行安装。
8、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和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处换换空气。如仍不舒畅,应去医院检查。
9、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擦手布不能随便乱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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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外墙、外窗、楼梯等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靠处。油漆窗户时,严禁站在或骑在窗栏上操作,刷封沿板或水落管时,应利用脚手架或专用操作平台架上进行。使用人字梯不准有断挡,拉绳必须系牢并不得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要站在高梯上移位,在光滑地面操作时,梯子脚下要绑布和胶皮。使用人字梯应遵守以下规定:
10.1高度2米以下作业(超过2米按规定搭设脚手架)使用的人字梯应四脚落地,摆放平稳,梯脚应设防滑橡皮垫和保险拉链。
10.2人字梯上搭设铺脚手板,脚手板两端搭接长度不得少于20厘米。脚手板中间不得同时两人操作,梯子挪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来,严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跷式挪动。人字梯顶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板。
10.3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榫头松动,缺挡管不得使用。
11、不得在同一脚手板上交授工作面。
12、油漆材料(汽油、漆料、稀料)应单独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库房应通风良好,须配备灭火器。易挥发的汽油、稀料应装入密闭容器中,严禁在库内吸烟和使用任何明火。
13、油漆涂料的配制应遵守以下规定:
13.1调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调制有害油漆涂料时,应戴好防毒口罩、护目镜,穿好与之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洗干净。 13.2工作完毕,各种油漆涂料的溶剂桶(箱)要加盖封严。
13.3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有眼病、皮肤病、气管炎、结核病者不宜从事此项作业。
14、使用喷灯应遵守以下规定:
14.1使用喷灯前应首先检查开关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喷嘴要畅通。 14.2喷灯加油不得超过容量的4/5。
14.3每次打气不能过足。点火应选择在空旷处,喷嘴不得对人。气筒部分出现故障,应先熄灭喷灯,再行修理。
15、刷坡度大于25度的铁皮层面时,应设置活动跳板、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16、刷耐酸、耐腐蚀的过氧乙烯涂料时,应戴防毒口罩。打磨砂纸时必须戴口罩。
17、空气压缩机压力表和安全阀必须灵敏。高压气管各种接头应牢固,修理料斗气管时应关闭气门,试喷时不准对人。
(十九)玻璃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玻璃要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边口锐利部分。
2、安装窗扇玻璃时,不能在垂直方向的上下两层间同时安装,以免玻璃破碎时掉落伤。
3、门窗安装玻璃完毕后,随时将风钩挂好或插上插销,以防风吹碰坏玻璃。
4、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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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准将碎玻璃随意乱抛。
(二十)电气安装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防止电线被车辗物压。
2、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
3、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4、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5、砖墙剔槽、打眼时,鎯头不得有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6、管道烧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证工作,开具动火证,有监护人员和配备灭火器材。
7、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8、所有扶梯都应有防护脚、防滑绳,使用角度为60°~70°为宜,严禁使用缺档、断档扶梯。
9、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
10、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11、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12、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二十一)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被车辗物压。
2、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要求设置。
3、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具有二级漏电保护,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4、各类电动机械应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遇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门或拔出插头。
5、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丝和木块。
6、煨弯管时,首先要检查煤炭中有无爆炸物,砂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砂台搭设牢固,以防倒塌伤人。
7、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性。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掌住钳柄,缓缓板揿,不可用双手拿住钳柄,大力板揿,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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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现场挖掘管沟或深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加设挡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质不良,管坑满1m时,均应采用支撑或斜坡,地沟或深坑须设置明显标志。在电缆附近挖土时,事先须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
9、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浇水、烹饪。
(二十二)钢结构制作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大锤、手锤的木把应质地坚实、安装牢固。打锤时禁止戴手套。二人打锤严禁相对站立。
2、多人抬材料和工件时要有专人指挥,精力集中,行动一致。互相照应,轻抬轻放,以免伤人,并应将道路清理好。
3、使用各种机械,要先进行各部位检查,试运转正常,方可正式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的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4、电焊工作地点5m以内不得有易燃材料。
5、为防止触电必须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程。
6、气焊、电焊应遵守气焊安全操作规程,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二十三)钢结构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柱、梁安装后而未设置浇筑楼板用的压型钢板时,为了便于柱子螺栓等施工的方便,需在钢梁上铺设适当数量的走道板。
2、在钢结构吊装时,为防止人员、物料和工具坠落或飞出造成安全事故,需铺设安全网。安全平网设置在梁面以上2m处,当楼层高度小于4.5m时,安全平网可隔层设置。安全平网要求在建筑平面范围内满铺。安全立网铺设在建筑物外围,防止人和物飞出造成安全事故。立网铺设的高度一般为两节柱的高度。
3、为了便于接柱施工,在接柱处要设操作平台,平台周边应有操作人员的护身圈或护栏装置。平台固定在下节柱的顶部。
4、需在刚安装的钢梁上设置存放电焊机、空压机、氧气瓶、乙炔瓶等设备用的平台。放置距离应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5、为便于施工登高,吊装柱子前要先将登高楼梯固定在钢柱上,为便于进行柱梁节点紧固高强螺栓和焊接,需在柱梁节点下方安装挂篮脚手架。
6、施工用的电动机械和设备均须接地或接零并实行二级漏电保护,绝对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缆,严防设备漏电。施工用电器设备和机械的电缆,随楼层的施工而逐渐升高并集中在同一位置。每层楼面须分别设置配电箱,供每层楼面施工用电需要。
7、高空施工,当风速达到15m/s时,所有工作均须停止。
8、施工时应注意防火,提供必要的灭火设备和消防监护人员。
(二十四)金属构件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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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运工件时,应注意被吊工作物的重量及使用钢丝绳(千斤绳)的允许荷载力,并向吊机指挥人员说明吊运的目的地,并事先清理目的地周围的障碍物。
2、吊装工作就位时,应注意安装人员的手和脚,要做到稳、准。
3、高空安装工件时,要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工件高空就位后要有临时固定措施,各类工具、材料、配件应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
4、使用各类移动电具(如电钻、电板手、手提砂轮等)的电源插头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5、铁器构件安装中的电焊、气割工作,应由有证的焊工进行,并办理现场动火审批手续,配有专职人员进行现场消防监护。
6、使用鎯头前,应检查手柄牢固状况,敲鎯头时不准戴手套。
7、使用油泵千斤顶要注意压力负荷,要垫平放直。
8、使用撬棒要注意放稳和力的支点,防止滑脱、弹击伤人,多人操作时要注意协调。
(二十五)构件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2、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应做到高挂低用及安全可靠。
4、高空作业人员上班前不得喝酒,在高空不得开玩笑。
5、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6、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7、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8、拆卸千斤绳时,下方不应站人。
9、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10、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11、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12、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或与坚硬物体磨擦。
13、遵守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中的有关规定。
14、吊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危险点须设专人监护。
(二十六)电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有铜接头焊牢。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每台电焊机应有单独专用空气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
3、电气焊的弧火花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
4、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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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6、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7、焊钳与焊钳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焊钳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8、更换场地移动焊钳时,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焊钳线爬梯登高。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1、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2、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二十七)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工在搬运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操作规程中的装卸要求,并遵照执行,对零星装卸也应符合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
2、起重搬运各种大小设备、材料时,必须统一规定口号、信号,统一指挥进行操作。
3、起重搬运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准使用。
4、搬运机器,必须查明重量、尺寸、装卸地点后,才能操作。
5、装运各种材料、物件时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
6、车辆未停稳,严禁人在车辆上操作或上下扒车,物件堆放要平稳。车辆行驶时,禁止人坐在栏板上或车顶高处,更不准站在物件的顶头,防止急刹车物件往前突然移动而轧伤人,装运构件,必须选好垫头木、挂好紧线器,防止物件倒坍造成事故。
7、密切配合驾驶员,车辆进出照顾前后,倒车、转弯、领车、正常行驶时应注意前后左右马路上的动态。
8、装卸乙炔、氧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二十八)水塔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高空操作人员要系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3、每班操作前要仔细检查架杆、架板、升降设备。绳索滑车缆风绳、制动设备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好。
4、一般情况下,六级以上大风严禁进行高空作业。雷雨天不得上塔施工。
5、要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
6、雨季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防雷接地措施。
(二十九)冷却塔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作业人员均需经过体格检查,合格人员方能登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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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地点的周围划定危险区一般不小于20m²。
3、螺栓(帽)、模板、三角架零件、脚手板操作工具等零件严禁从高处扔下。
4、要经常保持上下联系设备的正常运转。
5、竖井架的缆风绳及其它地锚要经常检查,地锚周围应有防水措施。
6、三角架的护身栏杆安装时要钩好。
7、里外层三角架、吊篮的安全网,其上部要挂在外排杆的孔眼里,下部要兜住吊篮、挂在最下层三角架的水平杆上。
(三十)电梯井道垃圾清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电梯井道内清除垃圾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
2、清除电梯井道内垃圾要从上自下,一层一清。
3、清除电梯井道内垃圾,必须将上部电梯井口封闭,并悬挂醒目的“禁止抛物”的标。
4、清除电梯井道内安全隔离笆上的垃圾时,操作者要检查隔离色的牢度,如有变形,不得直接站在笆上操作。
5、清除电梯井道内安全网中的垃圾时,操作者不准站在安全网内。
6、在电梯井道内使用风镐,要注意安全用电,操作面要安全可靠,不能有空档。
7、用手推车装运垃圾时,操作者不能倒拉手推车。
(三十一)外用电梯装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外用电梯的装拆须编制装拆方案,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装拆人员不准穿硬底、高跟皮鞋,衣着要灵便。
3、装拆前要检查吊索、吊环、吊钩等用具,不准带病操作。
4、电梯拆卸时无外脚手架严禁作业。
5、拆下的零部件禁止放在梯笼内。
6、在拆附着装置梁、导栓等部件时,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可靠地挂在导轨架上或建筑物上。
7、在拆卸时,检查和安装好梯笼顶上的安全栏杆。
8、在装卸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三十二)井架物料提升机搭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井架基础土层承载力应不小于8kPa,基础应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基础表面平整偏差应不大于10mm。
3、高度为10-15m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4-8根);每增高10m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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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连接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附墙杆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
5、井架搭至11m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于1.5m。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6、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花篮螺丝,必须加以保险。穿越马路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
9、井架运输通道不小于1m,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10、井架吊篮必须装有防坠装置和定型化的停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提升应使用双根钢丝绳;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m,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
11、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栅,井架高度超过30m,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围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
12、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防雨罩。
13、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14、井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15、装设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部应有3~4t的压重物,把杆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45°~70°之间,并设保险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应装设限位装置。把杆不得碰到缆风绳。
16、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
17、井架运行保养维修工作时,必须停止使用。
18、井架的平撑、斜撑、缆风绳等严禁随意拆除。
19、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遇设有两层缆风绳的井架,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20、搭拆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第三章 各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土方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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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5米时,应按土质和深度放坡;当采取不放坡开挖,应设置临时支护,各种支护应根据土质及基坑深度经计算确定;池不设支护,其允许直立壁高度或人工边坡可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2. 地面沟坑应设防护,过沟槽通道应设渡桥和栏杆。 3. 机械施工挖土,其伸臂工作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4. 材料堆放应距离坑边沿1米以上距离。
5. 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汽车不小于3米,起重机不小于4米,土方堆放不小于1米,堆土高度不小于1.5米。
6. 当基坑较深或晾槽时间太长时,为防止边坡矢水松散或地面水刷、浸润影响边坡的稳定,应采用薄膜或砌石、草袋装土堆压,或挂铁丝网、抹水泥砂浆等方法保护 7. 基坑槽回填时,支护拆除应与坑槽回填同时进行;
8. 用潜水泵抽水时,应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线路有无破损,且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9. 基槽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米,挖土时由上而下,逐层开掘,禁止逆坡挖土。 10. 操作时应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生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的土壁的变化。 11. 人工吊运泥土时,应检查工具、绳索是否牢固,吊钩下面不得有人。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倾土回填时,不得放手翻车。
(二)人工挖孔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人工挖孔井下作业的工作应为健康的35岁以下男性青年,经体检合格,经过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现场施工。
2. 图纸会审和桩孔挖掘前,要认真研究分析地质钻探资料,对可能出现的流砂、管、涌水以及有害气体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对重大安全问题应向技术负责人及有关单位提出,待研究、确定技术措施方案后方可施工。
3. 施工现场设备、安全装置、工具、配件及个人劳保用品必须齐备,并经检查合格,确保安全。 4. 桩孔运送土石及材料的电葫芦、吊笼等必须配备自动卡紧保险装置。电葫芦要用按钮开关,上班前、下班后均应有专人严格检查保养。桩孔内必须设牢固的上落人梯,严禁在吊桶里上落人。 5. 桩孔开挖后,要观察地面和周边建(构)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建筑物或危险房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施工。
6. 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余泥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应做好预防措施或暂停孔内作业,以防挤压塌孔。
7. 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米时,每天开工前应进行检测气体可采用毒气检测仪检测;或用鸟笼放在桩孔底,不少于15分钟,检查鸽子生态正常,方可下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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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每天开工前,应将桩孔内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向孔内送风5分钟,使孔内混浊空气排走,方可下人。孔深达10米时,地面应配备孔内送风的专门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孔内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
9. 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坠落桩孔内,孔口护壁应高出地面25厘米。暂停施工的桩孔,应加盖板封闭孔口,并加1米高围栏防护。 10.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系好安全带、安全扣。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人员每工作4小时轮换一次。当发现流砂、涌水、护臂变形等不良预兆及有异味气体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井内。 11. 开挖复杂土层时,每挖0.5~1米应用手钻或不少于Φ16钢筋对孔底进行品字形检查,检查孔底下是否有洞穴、流砂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12. 当桩孔挖至5米以下时,应在孔底面以上3米处设置半圆形的钢网防护罩。吊索桶上下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防护罩下。起吊大块石时,孔内作业人员应撤离孔内才能起吊。 12.孔内凿岩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并加强通风防尘和人身防护。在中途抽水、孔内作业人员应全部撤离,切断电源后方可下孔作业,严禁边抽水作业。 13. 孔内爆破,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后方可引爆,爆破时,孔口应加盖,用沙包压实防护好,爆破后必须采用抽气、送风或淋水等方法将孔内废气、灰尘排除,方可下孔作业。 14. 孔口配合人员应密切监视孔内作业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用吊桶上下递送工具物品,严禁势掷。 15. 施工电源、电器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工地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三级防漏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格接地、接零。孔上的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严禁拖地和埋入土中,孔内电缆必须绝缘可靠,并有防磨、防潮、防断等措施。电器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接通电源使用,孔内作业照明要采用12伏以下的低压防爆灯。工地施工时应设值班电工,对用电情况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16. 17. 灌注桩芯砼时,相邻10米范围的挖孔作业尖停止,并不得在孔底留人。
施工前和施工中现场质安员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处理,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2m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3、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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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打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在模板上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7、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8、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9、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骨架落到离地面l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后方可摘钩。
10、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卷扬机与冷拉方向应成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11、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关信号。
12、钢筋切断机使用时应待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13、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片。
14、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5、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16、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振动落入机体。
17、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18、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19、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20、钢筋要紧贴挡板,注意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21、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22、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23、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栅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栅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24、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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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
26、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四)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支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应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锯木机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钉应上紧。锯盘要有防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过锯片。进料时必须紧贴垫靠,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等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短窄料应用棍推,接料使用挂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材料,禁止上锯。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暴断伤人。
8、暴风、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模板、支撑。发现变形、下沉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9、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作业时使用的铁钉,严禁含在嘴中。
10、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11、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五) 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砼的运输
1.1临时架设混凝土工作桥道,以能容两部车子来往通过并有余地为准,一般不少于1.5米,架设要牢固,桥板接头要平顺。严禁和车子在钢筋上行走。
1.2车子向料斗或坑槽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1.3用井架运输时,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挡牢,稳起稳落。
1.4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在脚手架上检修输送管道,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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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用塔吊运送砼时,小车必须焊有牢固的吊环,吊点不得少于4个并保持车身平衡;使用专用吊斗时吊环应牢固可靠,吊索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 2. 砼的浇筑
2.1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操作。
2.2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分开浇灌大模板纵横墙混凝土时,可在两道横墙的大模板的平台上搭设临时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员在外墙上行走。
2.3浇捣工拱型结构,应在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2.4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接驳电源由电工操作,震捣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时,应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2.5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3. 砼的养护
3.1禁止在混凝土上初凝后、初凝前在其上面行走,挡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以后,才许上料具。 3.2采用自然养护要保证湿水充分,用皮管浇水养护时应将小管接头连接牢固,移动皮管时不得猛拉皮管,以防接头拉脱身体失稳造成事故。
(六)砌砖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深度超过1.5m砌基础时,应检查槽帮有无裂缝、水浸或坍塌的危险隐患。送料、砂浆要设有溜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物料工具等。
2、距槽帮上口1m以内,严禁堆积土方和材料。砌筑2m以上深基础时,应设有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沟、坑上下,不得站在墙上操作。
3、砌筑使用的脚手架,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或移动。上下脚手架应走通道,不准站在砖墙上砌筑、划线(勒缝、检查阳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4、在架子上用刨锛斩砖,操作人员必须应面向墙面,斩砖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挂线用的坠物必须绑扎牢固。作业环境中的碎料、落灰、杂物、工具集中下运,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
5、脚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每m²不得超过3KN,集中荷载不超过15KN)。
6、采用里脚手架砌墙时,不准站在墙上清扫墙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作业。不准在刚砌好的墙上行走。山墙砌完后应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7、起吊砖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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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用起重机吊运砖时,当采用砖笼往楼板上放砖时,要均匀分布,并必须预先在楼底下加设支柱及横木承载。砖笼严禁直接吊放在脚手架上。
9、在地坑、地沟砌砖时,严防塌方并注意地下管线、电缆等。
10、冬季施工有霜、雪时,必须将脚手架等作业环境的霜、雪清除后方可作业。
(七)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1、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架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吊篮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2、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3、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
4、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盘(笼)内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掩,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得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5、外装饰为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层。帖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废料、边角料严禁随意抛掷。
6、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通廓部位抹灰,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7、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50cm)脚手板,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8、室内推小车要稳,拐弯时不得猛拐。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挤手。在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9、在高大门、窗旁作业时,必须将门窗关好,并插上插销。
10、瓷砖墙面作业时,瓷砖碎片不得向窗外抛扔。剔凿瓷砖应戴防护镜。
11、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机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1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13、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大于1.8m,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等要放稳。搭设脚手架不得有跷头板,并严禁脚手板支搁在门窗、暖气水的管道上。钢模板不允许作为跳板使用。
14、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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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贴面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材料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16、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鞋,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八)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7、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8、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0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9、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如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九)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1、裁割玻璃应在专门的房间里或指定场所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2、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玻璃,将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散装玻璃运输必须采用专门夹具(架),玻璃应直立码放,不得水平堆放。
3、安装玻璃所使用的工具应放人工具袋内,随用随取。严禁将铁钉含在口内。
4、独立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一手腋下挟住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5、安装窗扇玻璃时,不得在竖直方向的上下两层同时作业,以免玻璃破碎掉落伤人。
6、天窗及高层房屋安装玻璃时,施工点的下面及附近严禁行人通过,以防玻璃及工具掉落伤人。
7、大屏幕玻璃安装应搭设吊架或挑架从上至下逐层安装,抓拿玻璃时应用橡皮吸盘。
8、门窗等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安装完毕应随即将风钩挂好或插上插销。
9、安装屋顶玻璃,应设脚手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10、安装完毕,所剩的残余玻璃应及时清扫集中堆放,并要尽快处理,以免伤人。
11、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十)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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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架子工必须经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2、架子工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工作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悬挑式脚手架、碗口式和工具式插口脚手架或其他新型脚手架,以及高度在30m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必须具有经公司技术部门批准的专项方案、设计图纸,并接受了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搭设前架工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脚手架前,班组长应带领架子工对施工环境及所需的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3、架子工作业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时要思想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准用抛扔方法上下传递工具、零件等。禁止打闹和开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在地面休息。严禁酒后作业。
4、架子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未完成的脚手架,架子工离开作业岗位时(如工间休息或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确保架子稳定。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施工员会同安全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对长期停用的脚托架恢复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落地式多立杆外脚手架上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堆放标准砖只允许侧摆3层;集中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50kg。用于装修的脚手架不得超过200kg/m2。承受手推运输车及负载过重的脚手架及其他类型脚手架,荷载按设计规定。
6、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井字架、脚手架等高出周围建筑,须防雷击。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应安装防雷装置,可将井字架及钢管脚手架一侧高杆接长,使之高出顶端2m,作为接闪器,并在该高杆下端设置接地线。防雷装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十一)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一般安全作业要求
普通工系指装卸、搬运、挖土及从事辅助作业的壮工等。他们的作业内容往往机动性较大,作业条件、环境等随机性大。因此,普通工的自我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更为重要。
1.1工作前,对作业的内容和操作安全、作业环境等必须熟悉,使用的工具、设备等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迁就使用。
1.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接电源处装有漏电保护器。使用蛙式打夯机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防夯打电源线,同时要防止猛拉电源线,避免接线头处脱线,造成漏电事故。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及搬移时,应拉闸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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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以防止砖垛坍塌砸伤人。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送,同时不应采取抛掷方式传砖,以防失手砸伤。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行。
1.4在脚手架等高处用水管烧水,移动水管时,不要猛拉,以免水管接头处脱开,造成跌伤及坠落事故。不准在脚手架上、垂直运输接料平台上坐、躺、打瞌睡,也不要背靠防护栏杆休息,以防失控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5在脚手架、楼面、屋面上作清理工作时,不得将垃圾、杂物等向外抛掷,而应通过垃圾洞道或溜槽流放,或集中使用垂直运输设备运到地面。
1.6淋石灰、筛灰作业人员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胶靴、手套、口罩等),不得赤脚、露体,防止淋化石灰时烫伤。筛灰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操作;遇有五级风时,应停止筛灰作业。 2.土方开挖
2.1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掏洞、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挖掘土方时,两人的操作间距应保持不小于2.5米,防止操作时举、落锹、镐等工具误伤人。刨锹、镐的人不应戴手套,以免握不紧锹、镐等工具误伤人。
2.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在施工技术人员指挥下,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进行放坡或设置固壁支撑。挖土时,如果发现边坡有纵向裂纹连续不断地滚落土粒时,或边坡有松散易掉之大块土,存在坍方危险时,坑槽内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危险地段,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有效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特别是雨、雪后复工前必须对槽壁、支撑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2.3工人睛下沟坑进,应从事先在出口处留好的踏步或铺设有防滑条的跳板上下,跳板的宽度不得小于0.75米,如坑沟边狭窄可使用靠梯上下。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工间休息时,应离开坑槽,到地面上休息,不得在坑槽坡脚下休息。 2.4在挖土过程中,若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工程负责人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查明处理后方可继续挖土。 2.5挖较深的坑槽和沟井,上部边缘应经常进行清理,必要时加设挡板,防止土块等落物伤人。坑下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深基坑井内应保持通风良好,如发现瓦斯、流砂或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2.6从沟槽、基坑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高度1米以外,且不得超过1.5米。
2.7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更换支撑时应先装后拆。拆除固壁支撑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拆除。 3装卸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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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两人抬动时杠子上下户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时要有专人呼号同时起落并保持抬运中脚步一致。
3.2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时不得少于10米。
3.3在脚手架或天桥运输架上用推车时,不得使用背带,以防万一翻车坠落发生人员伤亡。同时在脚手架上也不得采取拉车方式,以防万一车倾翻时,车把将人带倒而发生事故。 3.4用汽车装卸货物必须在停稳时方可进行。在斜坡地面停车,还应将车轮填塞住,防止车辆滑动。装卸材料时不能乱推放,而应按次序堆放整齐。
3.5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气瓶、电石等)和有毒物品时,应由熟练的工人进行,并由管理人员向搬运者认真进行安全交底和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口罩、手套、不准吸烟,装卸时,轻拿轻放,不要互相碰撞,或掷扔等激烈震动。
(十二)水暖工(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用机电设备、机具前应检查确认性能良好,电动机具的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不得“带病”运转。
2、操作设备时,严禁戴手套,袖口扎紧。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
3、使用砂轮切割机时,压力应均匀,人应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侧面。
4、压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丝板、手工套丝,应防止扳机滑落。
5、用小推车运管,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车上必须捆绑牢固。
6、安装立管,必须将洞口周围清理干净,严禁向下抛掷物料。作业完毕必须将洞口盖板盖牢。
7、电气焊作业前,应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备好灭火用具。焊接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散热器组拧紧结丝时,必须将散热器放稳,搬抬时两人应用力一致,相互照应。
9、在进行水压试验时,散热器下面应垫木板。散热器按规定进行压力值试验时,加压后不得用力冲撞磕碰。
10、人工卸散热器时,所用缆索、杠子应牢固,使用井字架、龙门架或外用电梯运输时,严禁超载或放偏。散热器运进楼层后,应分散堆放。
11、稳挂散热器应扶好,用压杠压起后平稳放在钩上。
12、往沟内运管,应上下配合,不得往沟内抛掷管件。
13、安装立、托、吊管时,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装的楼板预留洞口必须盖严盖牢。使用的人字梯、临时脚手架、绳索等必须坚固、平稳。脚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14、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往楼层搬运卫生洁具时,每次不宜放置过多。卫生洁具运至楼层后应选择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须垫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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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通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检查所用的工具,特别要检查锤头是否牢固,防止锤头落下伤人。
2、在风管内佛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外配合人员面部要避开冲孔,管内外操作人员应配合一致,防止冲头和铁屑伤人。
3、组装风管法兰孔应用尖冲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
4、吊装风管及设备,应首先检查吊装机具和吊点是否安全可靠,吊装物下严禁站人,以免砸伤。
5、安装用脚手架,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使用剪板机,刀架上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人压板空隙中。
7、使用电动剪刀时,应检查是否灵活可靠,手要扶稳电动剪,被剪材料厚度应选用相应规格的剪刀,.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cm,严禁用手摸刀片。
8、折方时,应互相配合,并与折方机保持距离,以免被翻转的钢板和配重击伤。
9、咬口时,手不准放在咬口机轨道上,工件要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小于5cm。
10、使用电动工具应事先检查有无漏电现象,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十四)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使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加工构件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放置。
2、使用手锤、大锤时,不得戴手套。锤柄、锤头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附近不得有人。
3、使用钢锯时,工件应夹紧,用力要均匀,回程时不得施加压力。工件将锯断时,要放慢速度,用手或支架托住将掉下的一端。
4、使用铿刀、刮刀、辈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辈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5、使用砂轮机,严禁站在砂轮机的直径方向操作,并应戴防护眼镜,磨削工件时,应缓慢接近,不得猛烈碰撞。
6、手电钻必须装在有漏电保护器的线路上,使用时应穿绝缘鞋或戴绝缘手套,雨天严禁在室外使用手电钻。
7、使用活动扳手,不得在扳手柄上加套管。高处作业时,应使用固定扳手,如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拴牢,人应系好安全带。
8、检查设备内部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照明。拆卸设备部件,放置应平稳可靠,装配时严禁把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
9、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用过的棉纱、擦布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十五)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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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线路上严禁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3、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被测的线路和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6、停电维修时,应将电箱拉闸上锁,或有人看守,防止误合闸,引发触电事故。
7、现场施工用电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8、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9、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头设备时应将开头置于断开位置。
10、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11、电器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12、现场高压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六)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栅,并备有消防器材。
2、电焊机要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带绝缘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带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施焊前,必须办理“明火动火证”。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和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2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m,二次线有3处破损必须更换新线。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零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8、更换场地或消除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带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9、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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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2、钍钨机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机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将粉尘及时排除。
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14、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5、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十七) 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气焊使用前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
3、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开启氧气瓶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
4、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暴晒。发生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不准用火烤。
5、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咀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可先把氧气调节阀稍微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用点火枪点火后(严禁用烟头点火),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6、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一旦接触火种,将引起燃烧和爆炸)。
7、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8、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9、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如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用碱水清洗容器内壁,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
10、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及时洗净身体。 1l、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12、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乙炔发生器。
13、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穿过或吊挂出去。以免被车轮辗压损坏。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4、如发现乙炔软管在使用中脱落、破裂、着火时,应立即熄灭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气,必要时可弯折软管以熄火。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上氧气调节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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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业。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但不准用弯折软管办法熄火。
15、应随时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是否紧固牢靠,有无泄漏。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16、严禁将氧气瓶、乙炔瓶靠近热源和电闸箱,不得放在高低压电线下方,不得在强阳光下暴晒,应放在操作面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瓶与焊、割炬的间距应在1OM以上,特殊情况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不得小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其间距不得小于1OM。
17、氧气瓶应集中存放,存放地点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18、 氧气瓶应配瓶咀安全帽和两个防震胶圈。移动时,应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氧气瓶,禁用带油脂的手套搬运氧气瓶,厂内转运应用专用小车,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19、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咀应垫高。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1-2kgf/cm²)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 20、按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拧紧焊嘴应无漏气。
21、焊、割炬装接胶管应有区别,不准互换使用,氧气管用红色软管,乙炔管用绿色软管。使用新软管时,应先排除管内杂质灰尘,使管内畅通。
22、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23、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24、检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时,应先接上氧气软管,将乙炔软管和焊、割炬脱开后,即可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再用手指轻按焊炬上乙炔进气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气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发现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应即修复,否则禁止使用。
25、 检查设备、焊炬、线路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焊、割炬嘴堵塞,可用通针将嘴通一下,禁止用铁丝通嘴。
26、焊、割炬咀外套应密封良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震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27、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钉拧松。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焊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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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门关好,拧上安全罩,将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至规定地点,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时,方准离开。 (十八)机械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工作前,对设备的钢丝绳、制动器、离合器、安全装置等,要认真检查,发现异常不准进行操作,待检修后,方准使用。
3、机械检修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不得带病运转,不得在运转中修理和擦洗。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检查机器内部用手电筒,禁用明火。
4、作业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驾驶设备,要精神集中,不准打逗、赤脚、穿拖鞋。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5、按时维护保养设备、机具。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设备,认真学习专业技术提高技能。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时,必须拉闸加锁。
7、保持机容机貌及工作环境的干燥整洁。
8、女工工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将发辫盘入帽内。
9、作业后,拉闸断电,将机械应固定的机构处理好,关好闸箱门,盖好电机以防雨。
10、高空检修设备时,应使用死扳手,如使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栓牢,要系好安全带。 1l、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12、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零接地前,禁止送电试机。
13、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使用千斤顶时,须用直立垫稳。
14、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出钳口最大行程2/3。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15、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16、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时应错开。
17、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十九)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关门上锁,各自起重机械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要安装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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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保持安全距离。
4. 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5. 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6.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下面、设备上的物件。
7. 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二十)吊装(司索、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
2、 80t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削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6、起吊物件时,应合理设置滑绳。
7、编结绳扣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8、装运易倒物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9、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10、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11、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12、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子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13、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0mm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14、禁止将物件放在菱形物件上起吊。
15、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二十一)施工电梯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每班作业前按规定作班前运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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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站台(通道口)平整、安全门齐全,两侧边防护严密,各种限位装置灵敏可靠。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
3、梯笼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使用。运输物料不得超出梯笼。
4、电梯应装有可靠的联络装置,开车前须响铃示警。电梯在未切断电源之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5、在运行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6、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电梯的基座、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7、作业完毕后梯笼降到底层,各操作器(开关)转到零位切断电源后,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后方准离开。
8、电梯作业各楼层应设置醒目的楼层标志,晚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二十二)挖掘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挖掘机在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1向施工人员了解施工条件和任务。内容包括:填挖土的高度和深度、边坡及电线高度、地下电缆、各种管道、坑道、墓穴和各种障碍物的情况和位置。挖掘机进入现场后,司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规则。
1.2挖掘机在多石土壤或冻土地带工作时,应先进行爆破再进行挖掘。 1.3按照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挖掘机进行检查、保养、调整、紧固。
1.4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充足,不足时应予添加。在添加燃油时严禁吸烟及接近明火,以免引起火灾。
1.5检查电线路绝缘和各开关触点是否良好。
1.6检查液压系统各管路及操作阀、工作油缸、油泵等,是否有泄漏,动作是否异常。 1.7检查钢丝绳及固定钢丝绳的卡子是否牢固可靠。
1.8将主离合器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起动发动机(若是手摇起动要注意摇把反击伤人;若系手拉绳起动,不可将拉绳缠在手上)。检查各仪表、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机构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1.9发动机起动后,严禁有人站在铲斗内、臂杆上、履带和机棚上。
2、挖掘机在工作中,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2.1挖掘机工作时,应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轮胎式挖掘机应把支腿顶好。
2.2挖掘机工作时应当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走行机构刹住。若地面泥泞、松软和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木板、垫妥。
2.3铲斗挖掘时每次吃土不宜过深,提斗不要过猛,以免损坏机械或造成倾覆事故。铲斗下落时,注意不要冲击履带及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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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配合挖掘机作业,进行清底、平地、修坡的人员,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以内工作。若必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时,挖掘机必须停回转,并将回转机构刹住后,方可进行工作。同时,机上机下人员要彼此照顾,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2.5挖掘机装载活动范围内,不得停留车辆和行人。若往汽车上卸料时,应等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后,方可回转铲斗,向车上卸料。挖掘机回转时,应尽量避免铲斗从驾驶室顶部越过。卸料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又注意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
2.6挖掘机回转时,应用回转离合器配合回转机构制动器平稳转动,禁止急剧回转和紧急制动。 2.7铲斗未离开地面前,不得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悬空时,不得起落臂杆和行走。 2.8拉铲作业中,当拉满铲后,不得继续铲土,防止超载。拉铲挖沟、渠、基坑、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深度、土质、坡度等情况与施工人员协商,确定机械离便坡的距离。 2.9反铲作业时,必须待臂杆停稳后再铲土,防止斗柄与臂杆沟槽两侧相互碰击。
2.10履带式挖掘机移动时,臂杆应放在走行的前进方向,铲斗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米。并将回转机构刹住。
2.11挖掘机上坡时,驱动轮应在后面,臂杆应在上面;挖掘机下坡时,驱动轮应在前面,臂杆应在后面。上下坡度不得超过20°。下坡时应慢速行驶,途中不许变速及空挡滑行。挖掘机在通过轨道、软土、粘土路面时,应铺垫板。
2.12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他杂物清除,以免塌下造成事故。若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不准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2.13挖掘机不论是作业或走行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如必须在高低压架空线路附近工作或通过时,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附表一所规定的尺寸。雷雨天气,严禁在架空高压线近旁或下面工作。
2.14在地下电缆附近作业时,必须查清电缆的走向,并用白粉显示在地面上,并应保持1米以外的距离进行挖掘。
2.15挖掘机走行转弯不应过急。如弯道过大,应分次转弯,每次在20°之内。
2.16轮胎挖掘机由于转向叶片泵流量与发动机转速成正比,当发动机转速较低时,转弯速度相应减慢,行驶中转弯时应特别注意。特别是下坡并急转弯时,应提前换挂低速挡,避免因使用紧急制动,造成发动机转速急剧降低,使转向速度跟不上造成事故。
2.17电动挖掘机在连接电源时,必须取出开关箱上的容断器。严禁非电工人员安装电器设备。挖掘机走行时,应由穿耐压胶鞋或绝缘手套的工作人员移动电缆。并注意防止电缆擦损漏电。 2.18挖掘机在工作中,严禁进行维修、保养、紧固等工作。工作过程中若发生异响、异味、温升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
2.19臂杆顶部滑轮的保养、检修、润滑、更换时,应将臂杆落至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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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夜间工作时,作业地区和驾驶室,应有良好的照明。
3、挖掘机工作后,应将机械驶离工作地区,放在安全、平坦的地方。将机身转正,使内燃机朝向阳方向,铲斗落地,并将所有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所有制动器刹死,关闭发动机(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净)。按照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例行保养。关闭门窗并上锁后,方可离开。
4、挖掘机可做短距离自行转移时,一般履带式挖掘机自行距离不应大于5公里。轮胎式挖掘机可以不受限制。但均不得做长距离自行转移。
5、挖掘机可做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对走行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润滑,行驶时,驱动轮应在后方,走行速度不宜过快。
6、挖掘机装卸车时,应由经验丰富的装吊工指挥。装卸过程中,挖掘机在坡道上严禁回转或转向。装车时若发生危险情况,可将铲斗放下,协助制动,然后挖掘机缓缓退下。
第四章 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卷扬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操作工人应经过培训学习,熟悉本机的结构、技术性能、维修保养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方可开机操作;严禁非指定的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卷扬机。
2. 凡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癫症病、肝病、神经病或神经衰弱、抽筋、胃病及醉酒人员不得开机。
3. 开机人员在操作时,不得开小差,不准看报章杂志书籍等,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明确指挥信号,不得开动机械,凡违反安全指挥的信号,应拒绝执行。
4. 开机人员在开机前,应首先检查电路与机械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有故障应及时排除,经度机运转正常后才可正式投入使用。
5. 机械在运转中,如发现有故障,应切断电源停机检修。
6. 卷扬机组、电器设备操作室必须搭好工棚,装好门锁,室内不得有漏水的情况,以防电器潮湿有漏电、触电的危险。
7. 卷扬机的机身必须前后拉,锚固稳定。电机应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不得任意拆除。
8. 郑扬机的刹车,必须灵敏可靠。刹车皮与刹车鼓的间隙,不能大于0.7毫米。
9. 卷扬机的钢丝绳,在卷筒内应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松散跑出卷外,如发现钢丝绳跳出卷筒外缠住轴承座轴时,应立即停机,把钢丝绳绕回郑筒上,缠绕卷筒的钢丝最少不得少于三圈。 10. 经常检查钢丝绳的使用情况,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 (a) 钢丝绳被磨损或断了一股。
(b) 钢丝绳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达到钢丝直径10%以上。 (c) 受过死角拧扭,部分受压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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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钢丝绳在一捻距内的断丝根数不得超过22条。 11. 经常检查变速箱、轴承,钢丝绳处应加注润滑油。 12. 下班停机后,应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和操作室门。
(二)钢筋切断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身体状况良好。穿戴蓉用品。
2. 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合间隙,调整切间隙,整个设备状况应保持良好。
3. 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 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断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紧握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
5.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或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 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
7. 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夹牢。
8. 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
9. 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如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10. 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切断电源,以及加锁电箱。
(三)钢筋弯曲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作人员要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堆积穿戴劳保用品,身体状况良好。
2. 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设备状况完好,无影响正常运转的杂物,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3. 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号轴、档铁轴或可变档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2.5倍。
4. 芯轴、档块、转盘应无损坏及裂纹,防护罩应紧固可靠,待空运转后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5. 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端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销子,并确保安在档位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6. 作业中,严禁更换心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 7. 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8. 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的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9. 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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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11. 每告一个作来段落或下班前,要先将转盘及其周边的钢筋锈皮脱落物和机身周边的杂物清扫干净,并断电,锁好电箱后,再离开现场。
(四)钢筋调直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2. 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因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动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 按调直钢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4. 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5. 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6. 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要一米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7. 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五)木工平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使用前检查设备技术状况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操作者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戴手套操作。
2. 操作时,精神要高度集中,机械运转时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停机检查,严禁机械在运转中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换刀具。收工前或中途遇到停电时,应拉下电闸,切断电源。 3. 二人操作时,进给速度要配合一致,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0㎜后,下手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的后手要注意及早松手,下手要注意切不可猛拉,以防将上手人员的手指带入刀口。 4. 长度400㎜厚度30㎜以下的短小料要用推棍送料,厚度200㎜以下的蒲板要用带有把手的推板送料;长度不足250㎜及厚度不足15㎜的工件,不准在平刨上加工,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越刨口进行刨削。
5. 如遇工件卡死不动,应先用安全棒捅进,如无效,应先停进料滚,再停刀轴,待停稳后,放低台面,取出工件,排除故障。
6. 为了保证正常进给,应经常清理滚筒及台面上的杂物和树脂,并对台面用煤油润滑。清理杂物 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7. 工作棚必须通风良好,材料、成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作业场所禁止吸烟,严禁生火煮食和在冬天生火取暖。
8. 木料在刨前,一定要仔细清理干净木料内的钉子、铁线、砂子、砼渣或其他杂物,以免损坏刨刀刃口或射击伤人。
9. 下班前,要清理好刨机周边的木屑,刨花等杂物,切断电源,锁好电箱后,方可离开现场。
(六)木工圆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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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锯片应保持与轴同心,锯齿需经常保持锋利。
2. 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上下手人员必须配合一致,待料出锯片15㎝后方可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长度不足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5. 为防止出现夹锯而发生木料反弹和回击伤人,应在锯片后方台面上安装分离刀,其厚度应大于锯齿厚度。
6. 当出现夹锯或其它故障时要立即断电,方可进行检修,不得带电维修。
7. 操作台下方的电动装置应三面封闭,一面敞开(便于维修及清理卫生),传动部分自然受到防护。如传动部分暴动在外,则一定要设防护罩,以免人体衣服、碎木等绞入发生事故。 8. 木料上锯前,要仔细检查木料是否有铁钉,砼附着物、砂子、石屑等杂物,如有,必须先清理干净,以免损坏锯齿或碎屑击射伤人。
9. 作业完工或下班前,应切断电源,锁好电箱,将木屑清理干净,以免引起火灾。
(七)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并经培训,持证上岗。
2. 使用前应组织验收,检查结构有无变形,缆风绳、地锚等是否牢固;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并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3. 每日开机前应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空载提升吊篮做一次上下运行,验正是否正常。
4. 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和乘吊篮上下。
5. 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6. 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断开。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7. 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8. 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9. 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10. 吊篮装卸物料后,层间闸门未关好,未接到指示信号时,操作员不得开机长降吊篮。 11. 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停放,严禁吊篮球队悬空停放。断开电源、锁好开关箱和操作室门后,才能离开现场。
(八)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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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塔机操作人员和地面指挥人员均须经过严格控制的技术培训,熟悉本塔机的结构和性能,做到凭证上岗。非安装和维修人员严禁攀登塔机,非机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本机。
2. 作业前,应检查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油位符合标准,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及滑轮磨损不超标,电缆无破损。 合上电源总闸后,机架不漏电,电压正常,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可靠。
3. 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和指挥人员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会引起事故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操作前必须鸣笛示意,操作时必须集中精神,严禁酒后凳机操作。
4. 遇有六级大风、大雨、大雾,影响作业安全时,庆暂停施工。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措施。
5. 驾驶室内严禁存放油棉纱、润滑油之类的易燃、易爆物品。
6.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塔机起重性能表规定的幅度和起重量进行操作,严禁短接各安全装置超载使用。当被吊物接近机的最大允许负荷时,要进行试吊,提升离地面0.5米后,全面检查确认无疑后才正式起吊。
7. 操作控制器时,应从零位起,逐级加速,严禁越极操作,要变换旋转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拔向零位,待运动停止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应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以防事故的发生。变换电磁离合器档位时,必须等吊钩完全停止,才能换档,以防损坏变速箱齿轮。 8.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平移时,应高出跨越物0.5米以上。
9. 严禁使用本塔机斜拉或斜吊重物,禁止塔机超重或作拔桩等类似的作业,吊起的重物应缓慢平稳下降,禁止自由下落,以名发生意外事故。
10. 操作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人上下扶梯,也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等工作。
11. 操作人员上下扶梯时,不得手持重物,以保安全,禁止由塔机向下抛掷任何物品,以防伤人。 12. 吊机在吊运物件过程中,重物下严禁站人。
13. 作业结束后,应将操作杆拔向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驾驶室门窗,切断地面上电源总开关。
14. 作业结束后,将小车开至规定位置,吊钩上升到距起重臂2-3米处。 15.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塔机的运行,工作情况和交接班记录。
16. 操作人员要定期会同设备员对塔机进行保养,检修等,以保证塔机工作正常和安全。 17. 操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塔机各部机件的性能情况,尤其是小车,吊钩和钢丝绳。 18. 凡进入塔机的工作栈道要搭设牢固、稳靠、设置有效关栏门闸,以防有意破坏。
(九)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 2. 风力五级以上应暂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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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吊臂与高压线应保持下列距离:电压少于1000伏者距离大于2米;电压由2000伏至20000伏者距离大于4.5米。
4. 必须打支腿作业。打支腿后回转支承处应水平,其倾斜度不得大于10。 5. 支腿与支承面必须垂下,支腿与地面间应铺垫80MM厚的硬木板。
6. 吊重作业中,不准扳动支腿手柄,如果要调整支腿,一定要先将所吊重物放落地面。 7. 作业前应检查吊机安全保护装置及钢丝绳、吊钩等吊具,均应保持完好,起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
8. 必须按起重特性表所规定起重量及吊距范围内操作。严禁超负荷作业。
9. 当实际起重接近起重表所规定的起重量时,吊臂只能向后方起吊,左右回转不准超过450C。 10. 当场地比较松软时,必须进行试吊(吊重离地高不大于30CM),检查各支腿有无松动或下陷,如发现有变动,不可起吊。
11. 吊钩(或提升滑轮组)提升时与吊臂头部距离应少于0.5米。吊钩下降至最低点时,卷筒应保留3圈以上的钢丝绳。
12. 当起重机以最大仰角作业时,卸载时,应先将重物放下地面并保持钢丝绳拉紧状态,然后将吊臂放低一些再摘吊(防止吊机向后倾复)。
13. 吊重后变幅应在起重表规定范围内,并尽量缓慢进行。 14. 负荷在空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 15. 吊臂下不准站人和通过。
16. 吊重作业时应有起重工(路桥工程为桥工或已培训专职人员)负责指挥,在作业现场有其它人员操作时,当起吊及放下时必须发出信号。
17. 作业难度较大的吊装作业,必须由有关人员先做好施工方案,在作业过程中派专人观察起重机安全状态。
(十)人货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施工电梯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操作培训,熟知该电梯的结构、性能及用途,能熟练操作驾驶和维修保养电梯,并取得有关部门专项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 启动前检查电缆、地线和电源是否正常,机件是否漏电,试验各限位装置,联锁装置是否良好,然后再作空车运行,必要时,作坠落试验,各项检查无误后才能正常作业。
3. 操作电梯时,必须集中精神,精心操作,严禁在电梯箱内吸烟、打闹、看报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操作人员不得撤离岗位或将电梯交给无证人员操作。每班首次载重运行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
4.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设备的维修保养规定,做好电梯的各级维修保养工作,保证电梯牌良好的运行状态。当班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当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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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梯的安全载重量装载人或货,严禁超载,防止偏重。每次操作前必须鸣声示意。
6. 满载时,应先用点动将吊笼提升1米,停1-2分钟后,观察吊笼无下滑现象时再继续提高,严禁违规超载。
7. 发现防坠安全器工作异常,应立即停用,进行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8. 电梯在运行中如遇突然停电时,可将制动器的拉手缓缓间断向外拉出,使电梯缓慢下降,但要控制下降速度以防自由落下,并注意每下降20米左右,要停止下滑1-2分钟,以防制动器过热。
9. 电梯在地面或其它高度启动时,都必须先关好地面围栏门和吊笼门,否则不准启动,在楼层停靠时,应等吊笼停稳后方可打开吊笼门,严禁吊笼未停稳提前打开吊笼门上落人或物。 10. 电梯吊笼层平台口,必须设置牢靠有效的安全防护内,当吊笼停层,人、物离笼或进后,必须先关好平台防护门后,方可开机升降吊笼。 11. 电梯箱内严禁存放油棉纱,油制品等易燃品。
12. 如遇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开动电梯,并将吊笼降至地面。暴风雨后,庆对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
13. 操作结束后,应将吊笼放至地面,所有操作手柄恢复零位,清洁电梯箱,关好吊笼和地面围栏门,关闭地面电源总开关。
(十一)砼泵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泵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泵机的各项技术性能,方可操作泵机。 2. 泵机应定位在牢固可靠的地基上,不可定位在斜坡或松软的地基上。
3. 泵送的管道敷设线路应接近直线,少弯曲,管道貌岸然与管道支撑必须紧固可靠,管道接头处应密封严密。
4. 严禁将垂直管道直接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泵车出口至垂直上升管之间敷设长度不小于10m的水平管。
5. 检查各电器元件,油路管道,砼管道等的完好情况,确保泵送安全、正常。 6. 检查泵送的砼是否符合泵送条件,不得泵送不符合条件的砼。
7. 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经常检查各压力表、液压系统润滑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即时请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8. 正常泵送过程中,受料斗中的混凝土应保持一定高度防止吸空和外喷。同时要注意活塞行程有无变化,如有变化应及时调整。
9. 严禁将手或其它工具件入筛网以睛料斗中拨弄。
10. 作业前,必须先用水,再用按规定配制的水泥砂浆润滑管道。 11. 停止泵送作业时应先关闭主电机,然后将液压系统卸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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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砼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冲洗。紧固松动零件,对传动部位注油润滑。
(十二)电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电渣焊使用的焊机设备外壳应接地或接零,露天放置的焊机应有防雨遮盖。 2. 焊机电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缆禁止使用。 3. 在潮湿的地方作业时,应用干燥的木板或橡胶片等绝缘物作垫板。
4. 焊工要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作业时应配戴焊工专用手套穿绝缘鞋,并保持干燥。 5. 在大、中雨天时,严禁进行焊接施工。在微雨天时,焊接施工现场要有可靠的遮蔽防护措施,焊接设备要遮蔽好,电线要保证绝缘良好,焊药必须保持干燥。 6. 在高温天气季节施工,焊接施工现场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7. 用于电渣压力焊作业的工作台、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安全、适用。 8. 焊接作业应注意防火,现场应配制防火斗,防止火星触及易燃物起火。
(十三)对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
2. 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方法。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3. 定期检查焊机的断路器接触点、电极(铜头)等。冷却水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不得超过40℃)。
4. 焊接前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并应根据所焊钢筋混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5.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6. 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十四)柴油发电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及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少于0.5兆欧。
2. 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连接是否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是否良好,各仪表是否齐全、有效。
3. 启动前应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放在最大位置上,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将中性点接地开关接合,有离合器的机组离合器应牌分离状态,有减压装置的要打开减压阀,待运转平稳后,再接合发电机。
4. 启动后检查在加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的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和冒火花现象。待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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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当内燃机温度过高冷却水沸腾须开启水箱盖时,操作人员要戴手套,面部躲开水箱盖口,严禁用冷水注入水箱或浇泼内燃机强制降温。
6. 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发电机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其额定容量不变。 7. 发电机开始转动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8. 发电机应在额定频率下运动,频率变动范围不应超过±0.5HZ。
9. 运行中经常检查各仪表批示情况,并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使定子转子电流不超过允许值。 10. 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开关,逐步减去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内燃机怠转5-10分钟方能停机。
11. 柴油发电机组要通风良好,在室外应搭作业机棚,周围设防护栏杆油桶要单独另放,发电机组与外电电源严禁并列运行。
(十五)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空气压缩机:
1.1固定式空压机安装必须平稳,基础符合设备的要求。移动式空压机停置后,轮胎应楔紧,机体保持水平。
1.2机组应置于干燥、通风良好之处。气缸半径15米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加热工作。操作前必须熟读设备说明书,按要求检查和操作。
1.3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在标尺规定范围内,所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 1.4启动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条件下进行,待运转正常后,再逐步进入载荷运行。 1.5贮气缸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灵敏有效。
1.6冷却水应是清洁的软水;运转时各种仪表指示正常,冷却水畅通;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1.7空压机每工作2小时,必须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1次,贮气缸内油水每班必须排放1次。
1.8有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好后才能继续运转。 1.8.1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1.8.2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超过规定。 1.8.3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1.8.4机械有异响、电机冒烟。
1.9运转中因缺水而停机时,不得立即添加冷却水,应待气缸体自然降水到60℃以下时方可以加水。
49 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10停机时应先卸去荷载,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设备的运转。停机后,要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缸内油水和存气,并将各部存水放尽。
1.11不能用汽油、煤油清洗空压机的滤清器、气缸和管道零件或用燃烧的方法清除管道油污。 2.内燃机使用安全要求(空压机动力为内燃机时)。 2.1内燃机装于空外应有防雨装置,并且通风良好。
2.2汽油机的曲轴箱严禁明火加温;柴油机的曲轴箱如用明火加温必须有专人看管,在检查和添加燃油时,严禁吸烟或有明火接近。
2.3启动前,离合器处于分离位置,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要打开减压阀;用小发动机启动时,每次启动时间不大于5分钟;用直流电动机启动时,每次不得大于10秒,如连续3次不能启动,应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启动。
2.4启动后,要以低速运转3~5分钟后,方可逐渐增高转速和载荷;在低速运转时机油压力排气管正常,系统各处无泄漏,温度无异常,才能载荷作业。
2.5内燃机温度过高,冷却水沸腾须开启水箱盖时,操作人员应载手套,面部必须躲开水箱盖口,严禁用冷水注入水箱或浇泼内燃机强制降温。
2.6停机前应卸去载荷进行中速运转,再关闭油门停止运转。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不得使用减压杆熄火。
3.电动机使用的安全要求(空压机动力为电动机时)
3.1电动机绝缘良好(不低于0.5MΩ)安装稳固,接地良好,与机架有可靠的连接。露天安装时,必须有可靠的防雨装置。
3.2对公用变压器供电鼠笼电动机在14KW以上须装置启动装置,电器如有自动跳闸时,未查明原因,不得强制合闸。
3.3电动机应装设过载和短路保护,每台电机应单独操作。
3.4在运转中突然停电,应拉开电源开关,各操作手柄处于停止工作的位置。 3.5电动机起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或干沙扑灭,禁止用水浇淋。 3.6电动机停止运转应首先将载荷降到最小,然后再停机,将启动开关置于停止位置。
(十六)电动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砂轮机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有无损坏和裂纹,螺栓是否拧紧。然后开动砂轮机试运转,空运转时,砂轮不许有摆动和震动。
2. 砂轮上有不小于半径的防护罩,工作台的位置应低于砂轮的圆心,与砂轮的间隙应大于3㎜。
3. 普通砂轮不许磨非金属工件和硬质合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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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关于发布北京市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通知
京建科教[2002]372号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2001]512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现批准该规程为北京市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BJ01—62—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执行。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02年6月13日
目 次
1 总则
2 一般规定
3 架子工
3.1 一般规定
3.2 材料
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3.4 工具式脚手架
3.5 里脚手架
3.6 挑脚手架(又称探海架子)
3.7 电梯安装井架
3.8 浇灌混凝土脚手架
3.9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
3.10 坡道(斜道)
3.11 安全网
3.12 龙门架及井架
3.13 拆除脚手架
4 暂设电工
4.1 一般规定
4.2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3 施工照明
4.4 施工用电线路
5 普通工
5.1 一般规定
5.2 挖土
5.3 挖扩桩孔作业
5.4 装卸搬运
5.5 人工拆除工程
6 混凝土工
6.1 材料运输
6.2 混凝土浇灌
6.3 混凝土养护
7 瓦工
8 抹灰工
9 水磨石工
10 石工
11 木工
11.1 一般规定
11.2 模板安装与拆除
11.3 门窗安装
11.4 构件安装
11.5 木工机械
12 钢筋工
12.1 一般规定
12.2 钢筋绑扎安装
12.3 钢筋机械
13 预应力钢筋张拉工
13.1 一般规定
13.2 先张法
13.3 后张法
14 防水工
14.1 一般规定
14.2 熬油
14.3 热沥青运送
15 油漆工
16 玻璃工
17 水暖工(管工)
18 司炉工
19 钳工
20 安装电工
20.1 设备安装
20.2 内线安装
20.3 外线安装
20.4 电缆安装
20.5 电气调试
20.6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21 铆工
21.1 一般规定
21.2 铆工专用或常用工具
21.3 内浮盘拱顶钢油罐气顶倒装法对接施工
21.4 球形贮罐施工
22 锅炉、管道安装工
22.1 散装锅炉安装
22.2 快装锅炉安装
22.3 管道安装
23 通风工
23.1 一般规定
23.2 常用机械及工具
24 自控仪表安装工
25 电焊工
25.1 一般规定
25.2 电焊设备
25.3 不锈钢焊接
26 气焊工
27 筑炉工
27.1 一般规定
27.2 磨砖机、切砖机
27.3 炉体砌筑
28 金属无损检测工
28.1 一般规定
28.2 Irl92(铱)装置探伤和磁粉着色探伤
29 电梯安装工
29.1 一般规定
29.2 电梯安装
29.3 电梯调试
30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30.1 一般规定
30.2 基本操作
30.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0.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30.5 吊索具
31 塔式起重机
31.1 操作前检查
31.2 安全操作
31.3 停机后检查
31.4 附着、顶升作业
31.5 安装、拆卸和轨道铺设
32 履带起重机
32.1 一般规定
32.2 安全操作
32.3 停机后检查
33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34 施工电梯
34.1 一般规定
34.2 安全操作
34.3 安装与拆除
35 土方与桩工机械
35.1 一般规定
35.2 挖掘机
35.3 推土机
35.4 铲运机
35.5 平地机
35.6 装载机
35.7 钻孔机
35.8 桩工机械
36 中小型机械
36.1 卷扬机
36.2 混凝土搅拌机
36.3 混凝土泵送设备
36.4 灰浆搅拌机
36.5 机动翻斗车
36.6 硅式打夯机
36.7 水泵
36.8 倒链
附录A 钢丝绳报废标准
附录B 规程用词说明
附录C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常用构配件与材料自重、挡风系数
附加说明
1 总 则
1.0.1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工人安全操作程序,消除和控制劳动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预防伤亡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总结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经验及教训编写而成。
1.0.3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房屋修缮的一切作业人员。
1.0.4 本规程条款与国家和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不符时,按国家和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执行。
1.0.5 本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2 一 般 规 定
2.0.1 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0.2 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低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2.0.3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1.电工作业;
2.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5.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6.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7.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向本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2.0.4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0.5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2.0.6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2.0.7 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2.0.8 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0.9 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2.0.10 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2.0.11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2.0.12 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
2.0.13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2.0.14 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2.0.15 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2.0.16 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2.0.17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2.0.18 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2.0.19 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到吸烟室。
2.0.20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2.0.21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3 架 子 工
3.1 一 般 规 定
3.1.1 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3.1.2 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3.1.3 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3.1.4 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3.1.5 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3.1.6 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定架子稳定。
3.1.7 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3.1.7的数值。
表3.1.7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注:上、下脚手架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1.8 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3.1.9 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3.1.10 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3.2 材 料
3.2.1 钢管:钢管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管材。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并严禁打孔。
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应按表3.2.1采用,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
表3.2.1 脚手架钢管尺寸(mm)
3.2.2 扣件:采用可锻造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规定。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2.3 脚手板: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两种,每块重量不宜大于30kg。
冲压新钢脚手板,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板长度为1.5~3.6m,厚2~3mm,肋高5cm,宽23~25cm,其表面锈蚀班点直径不大于5mm,并沿横截面方向不得多于3处。脚手板一端应压连接卡口,以便铺设时扣住另一块的端部,板面应冲有防滑圆孔。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长度为2~6m,厚度不小于5cm,宽23~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缝、斜纹及大横透节的板材。两端应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3.2.4 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不得大于10cm,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安全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3.3.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按其搭设位置分为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立杆排数分为单排、双排脚手架;按高度分为一般、高层脚手架,以及分为结构、装修脚手架,具体搭设的操作规定,其基本要求如下:
1.脚手架应由立杆(冲天)、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顺水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剪刀撑(十字盖)、抛撑(压栏子)纵、横扫地杆和拉接点等组成,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确保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2.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作好排水,根据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3.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准确放在定位位置上。
3.3.2 结构承重的单、双排脚手架:
1. 搭设高度不超过20m的脚手架,构造主要参数见表3.3.2。
表3.3.2 扣件钢管脚手架构造参数
2. 立杆应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1/200。立杆接长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杆接头应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内。立杆下脚应设纵、横向扫地杆。
3. 纵向水平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得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过50mm。纵向水平杆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杆接头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跨内。
4. 横向水平杆应设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的交点处,与纵向水平杆垂直。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应大于100mm,伸出里立杆为450mm。
5. 架高20m以上时,从两端每7根立杆(一组)从下到上设连续式的剪刀撑,架高20m以下可设间断式剪刀撑(斜支撑),即从架子两端转角处开始(每7根立杆为一组)从下到上连续设置。剪刀撑钢管接长应用两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小于500mm,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60°。剪刀撑每节两端应用旋转扣件与立杆或横向水平杆扣牢。
6. 脚手架与在建建筑物拉结点必须用双股8号铅丝或φ6.1级钢筋与结构拉顶牢固,拉结点之间水平距离不大于6m,垂直距离不大于4m。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设可靠支顶。
7. 高层施工脚手架(高20m以上)在搭设过程中,必须以15~18m为一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撑、挑、吊等分阶段将荷载卸到建筑物的技术措施。
8. 铺、翻脚手板:脚手板铺设于架子的作业层上。脚手板有木、钢两种,不得使用竹编脚手板。脚手板必须满铺、铺严、铺稳,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铺脚手板可对头或搭接铺设,对头铺脚手板,搭接处必须是双横向水平杆,且两根间隙200~250mm,有门窗口的地方应设吊杆和支柱,吊杆间距超过1.5m时,必须增加支柱。
搭接铺脚手板时,两块板端头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处要用木块垫在纵、横水平杆相交处,不得用碎砖块塞垫。
翻脚手板应二人操作,配合要协调,要按每档由里逐块向外翻,到最外一块时,站到邻近的脚手板把外边一块翻上去。翻、铺脚手板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脚手板翻板后,下层必须留一层脚手板或兜一层水平安全网,作为防护层。不铺板时,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3m。
3.4 工具式脚手架
3.4.1 插口式脚手架(简称插口架):分为甲、乙、丙3种,甲型插口架适用于外墙板上有窗口部位的施工;乙型插口架适用无外墙板部位施工;丙型插口架(也叫挂脚手架)适用于无窗口部位施工。插口架的安全操作要点:
1. 插口架允许负荷最大不得超过1176N/m2,脚手架上严禁堆放物料,人员不得集中停留。
2. 插口架提升或降落,应使用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必须用卡环吊运,严禁任何人站在架子上随架子升降。
3. 插口架不得超过建筑物两个开间,最长不得超过8m,宽度不得超过1m。钢管组装的插口架,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小面均须设斜支撑;焊接的插口架,定型边框为立杆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5m,大面要设剪刀撑。
4. 插口架上下两步脚手板,必须铺满、铺平、固定牢固。下步不铺板时要满挂水平安全网。上下两步都要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横向水平杆间距以0.5~1m为宜。
5. 插口架外侧要接高挂网,其高度应高出施工作业层1m,要设剪刀撑,并用密目安全网从上至下封严,安全网下脚要封死扎牢。相邻插口架应在同一平面,接口处应封闭严密。
6. 甲型插口架别杠应大于10cm×10cm优质木方。别杠要别于窗口的上下口,每边长度要长出窗口200mm,上下别杠的立杆与横杆连接处应用双扣件;丙型插口架(挂架子)穿墙螺栓端部的螺纹应采用梯形螺纹扣,用双螺母锁牢。
7. 插口架安装操作顺序:甲型插口架应“先别后摘”,“先挂后拆”(即在安装时,应先别好别杠,后摘去卡环;在拆除时,应先挂好卡环,后拆掉别杠)。丙型插口架应在安装时先锁紧螺母,后摘去卡环;在拆除时,应先挂好卡环,后拆掉螺母。
8. 结构外墙是现浇钢筋混凝土的,其强度应达到70%以上,才能安装插口架。
9. 插口架安装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签字,才能使用。
3.4.2 吊篮式脚手架:分为手动和电动两种。吊篮脚手架是在建筑物层面通过特设的支撑点,利用挑梁或挑架的吊索具悬吊吊篮,进行外装饰工程操作的一种脚手架,其主要组成分为吊篮、支撑挑梁(挑架)、吊索具(包括钢丝绳或链杆或链条)及升降装置、保险绳和安全锁组成。搭设使用吊篮式脚手架的安全操作规定:
1. 吊篮搭设构造必须遵照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组装或拆除时,应3人配合操作,严格按搭设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允许改变方案。
2. 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m2(120kg/m2),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3. 升降吊篮的手扳葫芦应用3t以上的专用配套的钢丝绳。使用倒链应用2t以上的,承重的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mm,吊篮两端应设保险绳,其直径与承重钢丝绳同。绳卡不得少于3个,严禁使用有接头钢绳。
4. 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
5. 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而定。挑梁挑出的长度与吊篮的吊点必须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杉槁或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阳台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顶端要加斜撑抱桩,斜撑下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的阳台板和以下的两层阳台板设立柱加固。
6. 吊篮可根据工程的需要组装单层或双层吊篮,双层吊篮要设爬梯,留出活动盖板,以便人员上下。
7. 吊篮长度一般不得超过8m,宽度以0.8m至1m为宜。单层吊篮高度以2m,双层吊篮高度以3.8m为宜。用钢管为立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得超过2.5m,单层吊篮至少设三道横杆,双层吊篮至少设五道横杆。
8. 以钢管组装的吊篮大、小面均需设戗,以焊接预制框架组装的吊篮,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设戗。
9. 吊篮的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并与横向水平杆固定牢,横向水平杆的间距可根据脚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1m为宜。吊篮作业层外排和两端小面均应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封严,索死下角;里侧应设护身栏。
10. 以手扳葫芦为吊具的吊篮,钢丝绳穿好后,必须将保险板把卸掉,系牢保险绳或安全锁,并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
11. 吊篮里侧距建筑物100m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0mm。不得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作业面错开。
12. 升降吊篮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手扳葫芦或拉动倒链,各吊点必须同时升降,保持吊篮平衡。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阳台、窗户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挂碰建筑物。
13. 吊篮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吊篮防护、保险、挑梁、手扳葫芦、倒链和吊索等,发现隐患,立即解决。
14. 吊篮组装、升降、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架子工进行。
3.4.3 门式脚手架:
1. 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 脚手架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3. 地基基础施工应按门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进行。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4. 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5. 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准有空隙。
6. 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7. 护身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8. 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9. 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已两步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10. 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1. 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
12. 脚手架拆除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进行。拆除前应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杂物,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和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
13. 拆除的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到相关门架时,方可拆除。
14. 拆除的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15. 拆下的门架、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3.4.4 附着升降脚手架:
1. 安装、使用和拆卸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未经培训任何人(含架子工)严禁从事此操作。
2. 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必须认真组织学习“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究安装方法,明确岗位责任。控制中心必须设专人负责操作,严禁未经同意人员操作。
3. 组装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水平梁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撑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小于15mm。
4.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准投入使用。
5. 升降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升降作业程序;严格控制并确保架子的荷载;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严禁任何人(含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6. 升降脚手架过程中,架体下方严禁有人进入,设置安全警戒区,并派人负责监护。
7. 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过程中必须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许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8. 架体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进行附着固定。在架体没有完成固定前,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下班。在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须逐项进行点检,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9. 严禁利用架体吊运物料和拉接吊装缆绳(索);不准在架体上推车,不准任意拆卸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10. 架体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电控设备等应定期(至少半月)检查维修保养1次和不定期的抽检,发现异常,立即解决,严禁带病使用。
11. 六级以上强风停止升降或作业,复工时必须逐项检查后,方准复工。
12.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要求执行,拆卸时必须按顺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体,必须有预防人员、物体坠落等措施,严禁向下抛扔物料。
3.5 里 脚 手 架
3.5.1 满堂红脚手架(不含支模满堂红脚手架):
1. 承重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的纵、横向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顺水杆)每步间距不得大于1.4m。檩杆间距不得超过750mm。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垫通板。
2. 装修用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500~600m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7m,檩杆间距不得大于1m。搭设高度在6m以内的,可花铺脚手板,两块板之间间距应小于200mm,板头必须用12号铁丝绑牢。搭设高度超过6m时,必须满铺脚手板。
3. 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1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隔两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4. 封顶架子立杆,封顶处应设双扣件,不得露出杆头。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并加固定盖板,下方搭设防护棚,上人孔洞处应设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3.5.2 砌砖用金属平台架:
1. 金属平台架用直径50mm钢管作支柱,用直径20mm以上钢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须逐个检查焊缝的牢固和完整状况,合格后方可拼装。
2. 安放金属平台架地面与架脚接触部分必须垫50mm厚的脚手板。楼层上安放金属平台架,下层楼板底必须在跨中加顶支柱。
3. 平台架上脚手板应铺严,离墙空隙部分用脚手板铺齐。
4. 每个平台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0kg(600块砖、两桶砂浆)。
5. 几个平台架合并使用时,必须连接绑扎牢固。
3.5.3 升降式金属套管架:
1. 金属套管架使用前,必须检查架子焊缝的牢固和插铁零件的齐全。套管焊缝开裂或锈蚀损坏不得使用。
2. 套管架应放平、垫稳。在土地上安主套管架,应垫50mm厚的木板。
3. 套管架间距,应根据各工种操作荷载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为宜,最大间距不得大于2m。
4. 需要升高一级时,必须将插铁销牢。插铁销钉直径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时 ,必须在两架之间绑一道斜撑拉牢,并加抛撑压稳。
3.6 挑脚手架(又称探海架子)
3.6.1 挑脚手架的挑出部分最宽不得超过1.5m,斜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挑出部分超过1.5m时,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支搭。
3.6.2 挑脚手架的斜支杆可支在下层窗台上并垫木板,斜杆上部与上层窗口的内侧应有横、竖别杠。别杠两端必须长于所别窗口250mm以上,每窗口至少两根。
3.6.3 纵向水平杆至少搭设三道,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铺严、铺平。
3.6.4 挑脚手架纵向必须设剪刀撑或正反斜支撑。施工层搭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下角锁牢,护身栏必须高出檐口1.5m。
3.6.5 挑脚手架只能用于装修,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超过1kN/m2。操作面下方按规定搭设水平安全网。
3.7 电梯安装井架
3.7.1 电梯井架只准使用钢管搭设,搭设标准必须按安装单位提出的使用要求,遵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有关规定搭设。
3.7.2 电梯井架搭设完后,必须经搭设、使用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准交付使用。
3.7.3 架子交付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安装需要局部拆改时,必须经主管工长同意,由架子工负责拆改。
3.7.4 电梯井架每步至少铺2/3的脚手板,所留的上人孔道要相互错开,留孔一侧要搭设一道护身栏杆。脚手板铺好后,必须固定,不准任意移动。
3.7.5 采用电梯自升安装方法施工时,所需搭设的上下临时操作平台,必须符合脚手架有关规定。在上层操作平台的下面要满铺脚手板或满挂安全网。下层操作平台做到不倾斜、不摇晃。
3.8 浇灌混凝土脚手架
3.8.1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土质松软的地面应夯实或垫板,并加设扫地杆。
3.8.2 纵向水平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纵向水平杆不得大于1.7m。架子宽度超过2m时,应在跨中加吊1根纵向水平杆,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设1根托杆,使其与两旁纵向水平杆互相连接,托杆中部搭设八字斜撑。
3.8.3 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铺对头板,板端底下设双横向水平杆,板铺严、铺牢。脚手板搭接铺设时,端头必须压过横向水平杆150mm。
3.8.4 架子大面必须设剪刀撑或八字戗,小面每隔两根立杆和纵向水平杆搭接部位必须打剪刀戗。
3.8.5 架子高度超过2m时,临边必须搭设两道护身栏杆。
3.9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
3.9.1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使用剥皮杉木、落叶松等作为杆件,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和易导电材料不得使用。
3.9.2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高于架空线1.5m。
3.9.3 立杆应先挖杆坑,深度不小于500mm,遇有土质松软,应设扫地杆。立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
3.9.4 纵向水平杆应搭设在立杆里侧,搭设第一步纵向水平杆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立正,搭设至四步时,必须搭设临时抛撑和临时剪刀撑。搭设纵向水平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由中间1人接杆、放平,由大头至小头顺序绑扎。
3.9.5 剪刀撑杆子不得蹩绑,应贴在立杆上,剪刀撑下桩杆应选用粗壮较大杉槁,由下方人员找好角度再由上方人员依次绑扎。剪刀撑上桩(封顶)椽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纵向水平杆上。
3.9.6 两杆连接,其有效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两杆搭接处绑扎不少于三道。杉槁大头必须绑在十字交叉点上。相邻两杆的搭接点必须相互错开,水平及斜向接杆,小头应压在大头上边。
3.9.7 递杆(拔杆)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协调配合,拔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中接住杆子呼应后,方可松手。
3.9.8 遇到两根交叉必须绑扣,绑扎材料,可用扎绑绳。如使用铅丝严禁碰触外电架空线。铅丝扣不得过松、过紧,应使4根铅丝敷实均匀受力,拧扣以一扣半为宜,并将铅丝末端弯贴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翘。
3.10 坡道(斜道)
3.10.1 脚手架运料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高:长)为宜。人行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5。
3.10.2 立杆、纵向水平杆间距应与结构脚手架相适应,单独坡道的立杆、纵向水平杆间距不得超过1.5m。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坡道宽度大于2m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应加吊杆,并每隔1根立杆在吊杆下加绑托杆和八字戗。
3.10.3 脚手板应铺严、铺牢。对头搭接时板端部分应用双横向水平杆。搭接板的板端应搭过横向水平杆200mm,并用三角木填顺板头凸棱。斜坡道的脚手板应钉防滑条,防滑条厚度30mm,间距不得大于300mm。
3.10.4 之字坡道的转弯处应搭设平台,平台面积应根据施工需要,但宽度不得小于1.5m。平台应绑剪刀撑或八字戗。
3.10.5 坡道及平台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杆和180mm高度的挡脚板。
3.11 安 全 网
3.11.1 各类建筑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网。安全网分为平支网和立挂网两种。安全网搭设要搭接严密、牢固、外观整齐,网内不得存留杂物。
3.11.2 安全网绳不得损坏和腐朽,搭设好的水平安全网在承受100kg重、表面积2800kg/cm2的砂袋假人,从10m高处的冲击后,网绳、系绳、边绳不断。搭设安全网支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
3.11.3 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网下方不得堆物品。
3.11.4 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层(10m)要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安全网的外边沿要明显高于内边沿50~60cm。
3.11.5 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并架体固定。
3.11.6 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排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并按标准搭设水平安全网防护。
3.11.7 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网一律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绷拉,其外沿要高于内口,并尽量绷直,内口要与建筑锁牢。
3.11.8 在施工程的电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楼梯口,除必须设金属可开启式安全防护门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并每隔4层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网。
3.11.9 无法搭设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立挂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搭设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3.12 龙门架及井架
3.12.1 龙门架及井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
3.12.2 扣件式钢管井架搭设的材料规格与3.2.1条相同。
3.12.3 立杆和纵向水平杆的间距均不得大于1m,立杆底端应安放铁板墩,夯实后垫板。
3.12.4 井架四周外侧均应搭设剪刀撑一直到顶,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为60°。
3.12.5 平台的横向水平杆的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对头搭接时应用双横向水平杆,搭接时板端应超过横向水平杆15cm,每层平台均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
3.12.6 两杆应用对接扣件连接,交叉点必须用扣件,不得绑扎。
3.12.7 天轮架必须搭设双根天轮木,并加顶桩钢管或八字杆,用扣件卡牢。
3.12.8 组装三角柱式龙门架,每节立杆两端焊法兰盘。拼装三角柱架时,必须检查各部件焊口牢固,各节点螺栓必须拧紧。
3.12.9 两根三角立柱应连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锚铁并埋入地下防止滑动,埋地梁时地基要平并应夯实。
3.12.10 各楼层进口处,应搭设卸料过桥平台,过桥平台两侧应搭设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过桥平台下口落空处应搭设八字戗。
3.12.11 井架和三角柱式龙门架,严禁与电气设备接触,并应有可靠的绝缘防护措施。高度在15m以上时应有防雷设施。
3.12.12 井架、龙门架必须设置超高限位、断绳保险,机械、手动或连锁定位托杠等安全防护装置。
3.12.13 架高在10~15m应设1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1组,每组4根,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钢丝绳,按规定埋设地锚,缆风绳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构件等物体上。并禁止使用别杠调节钢丝绳长度。
3.12.14 龙门架、井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安全防护棚,另三侧必须采取封闭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和吊笼(盘)出入口必须安装安全门,吊笼(盘)运行中不准乘人。
3.12.15 龙门架、井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均应予以遮护。
3.12.16 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使吊笼(盘)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3.13 拆 除 脚 手 架
3.13.1 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再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和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架倾倒。
3.13.2 拆脚手架杆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纵向水平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向下传递,严禁向下抛掷。
3.13.3 拆除作业区的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专人了望,严禁非作业区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拆除大片架子应加临时围栏。作业区内电线及其他设备有防碍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拆除、转移和加防护。
3.13.4 拆除全部过程中,应指派1名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工人担任指挥和监护,并负责任拆除撤料和监护操作人员的作业。
3.13.5 已拆下的材料必须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码放。
3.13.6 拆至底部时,应先加临时固定措施后,再拆除。
4 暂 设 电 工
4.1 一 般 规 定
4.1.1 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4.1.2 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4.1.3 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1.4 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4.1.5 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4.1.6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4.1.7 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4.1.8 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4.1.9 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4.2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2.1 三级配电,配电箱根据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级:
1. 总配电箱(又称固定式配电箱)。总配电箱用符号“A”表示。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电源由施工现场用电变压器低压侧引出的电缆线接入,并装设电流互感器、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及总开关、分开关。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
2. 分配电箱(又称移动式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符号“B”表示。其中
1、
2、3表示序号。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一个分支,控制施工现场某个范围的用电集中点,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3. 开关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4. 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 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6.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7. 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有锁,并用红色油漆喷上警示标语和危险标志,喷写配电箱分类编号。箱内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8. 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9.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2.2 两级漏电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试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4.3 施 工 照 明
4.3.1 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4.3.2 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4.3.3 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4.3.4 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4.3.5 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4.3.6 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
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4.3.7 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4.3.8 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4.4 施工用电线路
施工用电线路从结构形式上可分为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两大类型。
4.4.1 架空线路:
1. 施工现场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小车搬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人抬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一侧受力扭伤。
2. 人工立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立杆前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逮子绳、钢丝绳无伤痕)。地锚钎子要牢固可靠,溜绳各方向吃力应均匀。操作时,互相配合,听从指挥,用力均衡;机械立杆,吊车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车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3. 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电杆坑填土夯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4. 电杆的梢径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为杆长的1/10再加上0.6m。木质杆不得劈裂、腐朽,根部应刷沥青防腐。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扭曲等现象。
(1) 登杆组装横担时,活板子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2) 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的机具、护具应完好无损。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栓在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严禁将安全带拴在瓷瓶或横担上。
(3) 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5. 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小于0.3m。
(1)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绝缘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0mm2,架空绝缘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在跨越铁路、管道的档距内,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35mm2。导线不得有接头。
(2) 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路线的最下一层不低于6m。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中间,广播线、电话线在下方。
(3) 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导线截面积在10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支线零线是指干线到闸箱的零线,应采用与相线大小相同的截面。
(4) 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见表4.4.1.5):
表4.4.1.5 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
(5) 架空线路摆动最大时与各种设施的最小距离(m):外侧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1m,1~10kV时,为1.5m。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m;1~10kV时为6m。
6.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杆绑孔牢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7. 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8. 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4.2 电缆电路: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
2. 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c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3. 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4. 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 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 橡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间距大于10m时,必须采用铅丝或钢线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8. 在施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其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
5 普 通 工
5.1 一 般 规 定
5.1.1 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5.1.2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5.1.3 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5.1.4 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
5.2 挖 土
5.2.1 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5.2.2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5.2.3 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5.2.4 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5.2.5 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沟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5.2.6 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5.2.7 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5.2.8 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5.2.9 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士。
5.3 挖扩桩孔作业
5.3.1 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下孔作业前,应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或氧气。
5.3.2 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如钻孔和挖扩桩孔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并有防坠措施。
5.3.3 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异常情况,如孔、地下水、黑土层、有害气体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5.3.4 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匀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5.3.5 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深度超过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层时,要进行强制通风。每个施工现场应配有害气体检测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5.3.6 机钻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5.3.7 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 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作业。
5.3.8 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1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5.3.9 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仍任何物料。
5.3.10 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5.4 装卸搬运
5.4.1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5.4.2 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5.4.3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5.4.4 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5.4.5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4.6 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5.5 人工拆除工程
5.5.1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盲目进行拆除作业。
5.5.2 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5.5.3 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5.5.4 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进行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
5.5.5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5.5.6 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 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
2. 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5.5.7 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严禁向下抛掷。拆除的各种材料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在指定地点。
5.5.8 清理楼层施工垃圾,必须从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抛扔。
5.5.9 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5.5.10 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6 混 凝 土 工
6. 1 材 料 运 输
6.1.1 搬运袋装水泥时,必须逐层从上往下阶梯式搬运,严禁从下抽拿。存放水泥时,必须压碴码放,并不得码放过高(一般不超过10袋为宜)。水泥袋码放不得靠近墙壁。
6.1.2 使用手推车运料,向搅拌机料斗内倒砂石时,应设挡掩,不得撒把倒料;运送混凝土时,装运混凝土量应低于车厢5~10cm。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并及时清扫遗撒落地材料,保持现场环境整洁。
6.1.3 垂直运输使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运送混凝土时,车把不得超出吊盘(笼)以外,车轮挡掩,稳起稳落;用塔吊运送混凝土时,小车必须焊有牢固吊环,吊点不得少于4个,并保持车身平衡;使用专用吊斗时吊环应牢固可靠,吊索具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
6.2 混 凝 土 浇 灌
6.2.1 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节间必须连接牢靠,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帮上操作。
6.2.2 浇灌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踩踏、行走。
6.2.3 浇灌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灌圈梁、雨篷、阳台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6.2.4 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接头、安全阀、管架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应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6.2.5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应严密牢固。
6.2.6 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胶鞋),戴绝缘手套。
6.3 混 凝 土 养 护
6.3.1 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孔洞必须按规定设牢固盖板或围栏,并设安全标志。
6.3.2 使用电热法养护应设警示牌、围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域。
6.3.3 用软管浇水养护时,应将水管接头连接牢固,移动皮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皮管。
6.3.4 蒸汽养护、操作和冬施测温人员,不得在混凝土养护坑(池)边沿站立和行走。应注意脚下孔洞与磕绊物等。
6.3.5 覆盖物养护材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7 瓦 工
7.0.1 在深度超过1.5m砌基础时,应检查槽帮有无裂缝、水浸或坍塌的危险隐患。送料、砂浆要设有溜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物料工具等。
7.0.2 距槽帮上口1m以内,严禁堆积土方和材料。砌筑2m以上深基础时,应设有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沟、坑上、下不得站在墙上操作。
7.0.3 砌筑使用的脚手架,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或移动。
7.0.4 在架子上用刨锛斩砖,操作人员必须面向里,把砖头斩在架子上。挂线用的坠物必须绑孔牢固。作业环境中的碎料、落地灰、杂物、工具集中下运,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活完料净地清。
7.0.5 脚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每m2不得超过3kN,集中荷载不超过1.5kN)。
7.0.6 采用里脚手架砌墙时,不准站在墙上清扫墙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作业。不准在刚砌好的墙上行走。
7.0.7 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
7.0.8 用起重机吊运砖时,当采用砖笼往楼板上放砖时,要均匀分布,并必须预先在楼板底下加设支柱及横木承载。砖笼严禁直接吊放在脚手架上。
7.0.9 在地坑、地沟砌砖时,严防塌方并注意地下管线、电缆等。在屋面坡度大于25°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挂钩。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7.0.10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7.0.11 在石棉瓦等不能承重的轻型屋面上作业时,必须搭设临时走道板,并应在屋架下弦搭设水平安全网,严禁在石棉瓦上作业和行走。
7.0.12 冬季施工有霜、雪时,必须将脚手架等作业环境的霜、雪清除后方可作业。
8 抹 灰 工
8.0.1 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吊篮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8.0.2 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8.0.3 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
8.0.4 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盘(笼)内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掩,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8.0.5 外装饰为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层。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废料、边角料严禁随意抛掷。
8.0.6 脚手板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阳台通廓部位抹灰,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8.0.7 室内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50cm)脚手板,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8.0.8 室内推小车要稳,拐弯时不得猛拐。
8.0.9 在高大门、窗旁作业时,必须将门窗扇关好,并插上插销。
8.0.10 夜间或阴暗处作业,应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
8.0.11 瓷砖墙面作业时,瓷砖碎片不得向窗外抛扔。剔凿瓷砖应戴防护镜。
8.0.12 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机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8.0.13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9 水 磨 石 工
9.0.1 预制水磨石使用砂轮锯等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进行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及漏电保护器,应齐全,灵敏有效。
9.0.2 使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预制板材时,小推车装板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前后轮应加挡掩,卸料平台上人员严禁向井内探头。
9.0.3 预制水磨石板应堆放整齐稳定,高度适宜,装卸时应稳拿稳放。
9.0.4 安装楼梯预制板时,楼梯的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必须搭设护身栏,旋转式楼梯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网。
9.0.5 现制水磨石地面及墙裙作业时,清扫地面的垃圾杂物,严禁由窗口、阳台等处往外抛扔。
9.0.6 夜间施工或阴暗处作业时,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
9.0.7 水磨石机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胶靴。
9.0.8 水磨石的磨石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污染水源,必须经沉淀后排出或回收利用。
10 石 工
10.0.1 用铁锤剔凿石块(料)时,必须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应用弹性的木杆制成;锤柄与锤头必须安装牢固。
10.0.2 凿击或加工石块时,应精神集中,作业时应戴防护镜,严禁两人面对面操作。
10.0.3 不得在陡坡、槽、坑、沟边沿、墙顶、脚手架上和妨碍道路安全等场所进行石块凿击作业。
10.0.4 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运时,应互相配合、动作协调一致;用车辆或筐子运石料时不得装得太满;运石料的车辆前后距离;在平道上不应小于2m,坡道上不应小于10m。
10.0.5 往槽、坑、沟内运石料时,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须距槽、坑、沟边沿1m以外。
10.0.6 在脚手架上进行砌石作业时,应经常检查架子的稳定状况,堆放石料不得超过脚手架的规定荷载重量,且不得将石板斜靠在护栏上。工作完毕,必须将脚手架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11 木 工
11.1 一 般 规 定
11.1.1 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11.1.2 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11.1.3 作业时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11.1.4 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1.1.5 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爆断伤人。
11.1.6 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11.1.7 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11.1.8 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11.2 模板安装与拆除
11.2.1 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 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 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11.2.2 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 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 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 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11.3 门 窗 安 装
11.3.1 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门窗扇时,外防护应齐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应随手放进工具袋内。
11.3.2 立门窗时必须将木楔背紧,作业时不得1人独立操作,不得碰触临时电线。
11.3.3 操作地点的杂物,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11.4 构 件 安 装
11.4.1 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应设防滑板梯,系好保险绳,穿软底防滑鞋,檐口处应按规定设安全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操作人员移动时,不得直立着在屋面上行走,严禁背向檐口边倒退。
11.4.2 钉房檐板应站在脚手架上,严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11.4.3 在没有望板的轻型屋面上安装石棉瓦等,应在屋架下弦支设水平安全网。
11.4.4 拼装屋架应在地面进行,经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合格,才允许吊装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须及时安装有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以防倾倒。
11.4.5 吊运屋架及构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须事先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才准使用。绑扎屋架及构件材料必须牢固稳定。安装屋架时,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11.4.6 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确因操作需要,必须在大楞上铺设通行脚手板。
11.5 木 工 机 械
11.5.1 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 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 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 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11.5.2 使用平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7. 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8. 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相嵌入槽内,且距离刀前不得小于10mm。
11.5.3 使用压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二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2.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cm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出台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刨机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时进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过3mm。
5. 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11.5.4 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2.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3. 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7. 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8. 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12 钢 筋 工
12.1 一 般 规 定
12.1.1 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设施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作业。
12.1.2 脚手架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
12.1.3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并应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12.1.4 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销好闸箱门,清理作业场所。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
12.1.5 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将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
12.1.6 机械明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12.1.7 电动机械的电闸箱必须按规定按装漏电保护器,并应灵敏有效。
12.1.8 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
12.2 钢筋绑扎安装
12.2.1 在高处(2m或2m以上)、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12.2.2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内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12.2.3 绑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站在满铺脚手板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12.2.4 绑扎基础钢筋,应设钢筋支架或马凳,深基础或夜间施工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
12.2.5 钢筋骨架安装,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至楼、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2.2.6 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12.2.7 在高处楼层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碰触。
12.3 钢 筋 机 械
12.3.1 使用钢筋除锈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检查钢丝刷的固定螺栓有无松动,传动部分润滑和封闭式防护罩及排尘设备等完好情况。
2. 操作人员必须束紧袖口,戴防尘口罩、手套和防护眼镜。
3. 严禁将弯钩成型的钢筋上机除锈。弯度过大的钢筋宜在基本调直后除锈。
4. 操作时应将钢筋放平,手握紧,侧身送料,严禁在除锈机正面站人。整根长钢筋除锈应由两人配合操作,互相呼应。
12.3.2 使用钢筋调直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调直机安装必须平稳,料架料槽应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线。电机必须设可靠接零保护。
2. 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调直块及速度。调直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应低速进行。
3. 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作业中严禁打开防护罩及调整间隙。严禁戴手套操作。
4. 喂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通过钢管再送入调直机前端的导孔内。当钢筋穿入后,手与压辊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5. 机械上不准搁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动落入机体。
6. 圆盘钢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稳,乱丝或钢筋脱架时,必须停机处理。
7. 已调直的钢筋,必须按规格、根数分成小捆,散乱钢筋应随时清理堆放整齐。
12.3.3 使用钢筋切断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手扳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刀刃间隙,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 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3. 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少于15cm。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4. 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5. 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等,应立即停机检修。
12.3.4 使用钢筋弯曲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 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 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即从正转—停—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反转或从反转—正转。
4. 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5. 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该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6. 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钢筋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12.3.5 钢筋冷拉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选择卷扬机。卷扬机出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距冷拉中线不得少于5m。
2. 冷拉场地两端地锚以外应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挡板及警告标志,严禁非生产人员在冷拉线两端停留,跨越或触动冷拉钢筋。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离开冷拉钢筋2m以外。
3. 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必须与滑轮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或设专人指挥。配重框提起的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m以内。配重架四周应设栏杆及警告标志。
4. 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是否完好,滑轮、拖拉小跑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应齐全牢靠。确认后方可操作。
5. 每班冷拉完毕,必须将钢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乱压和单头挑出,未拉盘筋的引头应盘住,机具拉力部分均应放松。
6. 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滑轮。维修或停机,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12.3.6 使用对焊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焊机应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3m,并应接在不同的相线上,有各自的控制开关。
2.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必须牢固,气、液压系统应无泄漏,正常后方可施焊。
3. 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 应定期磨光断路器上的接触点、电极,定期紧固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
5.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焊接时必须防止火花烫伤其他人员。在现场焊接竖向柱钢筋时,焊接后应确保焊接牢固后再松开卡具,进行下道工序。
12.3.7 使用点焊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必须清除上、下两电极的油污。通电后,检查机体外壳应无漏油。
2. 启动前,应首先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调整极数,然后接通水源、气源,最后接通电源。电极 触头应保持光洁,漏电应立即更换。
3. 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保持干燥。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
4. 严禁加大引燃电路中的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不能发生电弧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5. 控制箱如长期停用,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如更换闸流管亦要预热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时间不得少于5min。
13 预应力钢筋张拉工
13.1 一 般 规 定
13.1.1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预应力张拉的安全技术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3.1.2 必须按照检测机构检验、编号的配套组使用张拉机具。
13.1.3 张拉作业区域应设明显警示牌,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13.1.4 张拉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读表。油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值。发现油压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
13.1.5 高压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13.1.6 作业前应检查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件,连接件必须完好、紧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3.1.7 钢筋张拉时,严禁敲击钢筋、调整施力装置。
13.2 先 张 法
13.2.1 张拉台座两端必须设置防护墙,沿台座外侧纵向每隔2~3m设一个防护架。张拉时,台座两端严禁有人,任何人不得进入张拉区域。
13.2.2 油泵必须放在台座的侧面,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油泵的侧面。
13.2.3 打紧夹具时,作业人员应站在横梁的上面或侧面,击打夹具中心。
13.3 后 张 法
13.3.1 作业前必须在张拉端设置5cm厚的防护木板。
13.3.2 操作千斤顶和测量伸长值的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操作。千斤顶顶力作用线方向不得有人。
13.3.3 张拉力时千斤顶行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值。
13.3.4 两端或分段张拉时,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系信号,协调配合。
13.3.5 高处张拉时,作业人员应在牢固、有防护栏的平台上作业,上下平台必须走安全梯或坡道。
13.3.6 张拉完成后应及时灌浆、封锚。
13.3.7 孔道灌浆作业,喷嘴插入孔道口,喷嘴后面的胶皮垫圈必须紧压在孔口上,胶皮管与灰浆泵必须连接牢固。
13.3.8 堵灌浆孔时应站在孔的上面。
14 防 水 工
14.1 一 般 规 定
14.1.1 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14.1.2 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戴手套及鞋盖。涂刷处理剂和胶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14.1.3 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14.1.4 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4.1.5 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14.1.6 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14.1.7 高处作业屋面周围边沿和预留孔洞,必须按“洞口、临边”防护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14.1.8 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14.1.9 雨 、雪、霜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14.1.10 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14.2 熬 油
14.2.1 熬油炉灶必须距建筑物10m以上,上方不得有电线,地下5m内不得有电缆,炉灶应设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
14.2.2 炉灶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应配备锅盖或铁板、灭火器、砂袋等消防器材。
14.2.3 加入锅内的沥青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
14.2.4 熬油的作业人员应严守岗位,注意沥青温度变化,随着沥青温度变化,应慢火升温。沥青熬制到由白烟转黄烟到红烟时,应立即停火。着火,应用锅盖或铁板覆盖。地面着火,应用灭火器、干砂等扑灭,严禁浇水。
14.2.5 配制、贮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点严禁烟火,并不得在30m以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14.3 热 沥 青 运 送
14.3.1 装运油的桶壶,应用铁皮咬口制成,严禁用锡焊桶壶,并应设桶壶盖。
14.3.2 运输设备及工具,必须牢固可靠,竖直提升,平台的周边应有防护栏杆,提升时应拉牵引绳,防止油桶摇晃,吊运时油桶下方10m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14.3.3 不允许两人抬送沥青,桶内装油不得超过桶高的2/3。
14.3.4 在坡度较大的屋面运油,应穿防滑鞋,设置防滑梯,清扫屋面上的砂粒等。油桶下设桶垫,必须放置平稳。
15 油 漆 工
15.0.1 各种油漆材料(汽油、漆料、稀料)应单独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库房应通风良好。易挥发的汽油、稀料应装入密闭容器中,严禁在库内吸烟和使用任何明火。
15.0.2 油漆涂料的配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调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调制有害油漆涂料时,应戴好防毒口罩、护目镜,穿好与之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洗干净。
2. 工作完毕,各种油漆涂料的溶剂桶(箱)要加盖封严。
3. 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有眼病、皮肤病、气管炎、结核病者不宜从事此项作业。
15.0.3 使用人字梯应遵守以下规定:
1. 高度2m以下作业(超过2m按规定搭设脚手架)使用的人字梯应四脚落地,摆放平稳,梯脚应设防滑橡皮垫和保险拉链。
2. 人字梯上搭铺脚手板,脚手板两端搭接长度不得少于20cm。脚手板中间不得同时两人操作,梯子挪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来,严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跷式挪动。人字梯顶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板。
3. 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榫头松动、缺挡等不得使用。
15.0.4 使用喷灯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使用喷灯前应首先检查开关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喷嘴要畅通。
2. 喷灯加油不得超过容量的4/5。
3. 每次打气不能过足。点火应选择在空旷处,喷嘴不得对人。气筒部分出现故障。应先熄灭喷灯,再行修理。
15.0.5 外墙、外窗、外楼梯等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靠处。油漆窗户时,严禁站在或骑在窗栏上操作,刷封沿板或水落管时,应利用脚手架或专用操作平台架上进行。
15.0.6 刷坡度大于25°的铁皮层面时,应设置活动跳板、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15.0.7 刷耐酸、耐腐蚀的过氧乙烯涂料时,应戴防毒口罩。打磨砂纸时必须戴口罩。
15.0.8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喷涂时严禁对着喷嘴察看。
15.0.9 空气压缩机压力表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高压气管各种接头应牢固,修理料斗气管时应关闭气门,试喷时不准对人。
15.0.10 喷涂人员作业时,如头痛、恶心、心闷和心悸等,应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
16 玻 璃 工
16.0.1 裁割玻璃应在房间内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16.0.2 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着玻璃,将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散装玻璃运输必须采用专门夹具(架)。玻璃应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16.0.3 安装玻璃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严禁将铁钉含在口内。
16.0.4 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腋下挟住玻璃,另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16.0.5 安装窗扇玻璃时,严禁上下两层垂直交叉同时作业。安装天窗及高层房屋玻璃时,作业下方严禁走人或停留。碎玻璃不得向下抛掷。
16.0.6 玻璃幕墙安装应利用外脚手架或吊篮架子从上往下逐层安装,抓拿玻璃时应用橡皮吸盘。
16.0.7 门窗等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安装完毕必须立即将风钩挂好或插上插销。
16.0.8 安装完毕,所剩残余玻璃,必须及时清扫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
17 水暖工(管工)
17.0.1 使用机电设备、机具前应检查确认性能良好,电动机具有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不得“带病”运转。
17.0.2 操作机电设备,严禁戴手套,袖口扎紧。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
17.0.3 使用砂轮锯,压力均匀,人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侧面。
17.0.4 压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丝扳、手工套丝,应防止扳机滑落。
17.0.5 用小推车运管时,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车上必须捆绑牢固。
17.0.6 安装立管,必须将洞口周围清理干净,严禁向下抛掷物料。作业完毕必须将洞口盖板盖牢。
17.0.7 电气焊作业前,应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备好灭火用具。焊接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17.0.8 散热器组拧紧对丝时,必须将散热器放稳,搬抬时两人应用力一致,相互照应。
17.0.9 在进行水压试验时,散热器下面应垫木板。散热器按规定压力值试验时,加压后不得用力冲撞磕碰。
17.0.10 人力卸散热器时,所用缆索、杠子应牢固,使用井字架、龙门架或外用电梯运输时,严禁超载或放偏。散热器运进楼层后,应分散堆放。
17.0.11 稳挂散热器应扶好,用压杠压起后平稳放在托钩上。
17.0.12 往沟内运管,应上下配合,不得往沟内抛掷管件。
17.0.13 安装立、托、吊管时,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装的楼板预留洞口必须盖严盖牢。使用的人字梯、临时脚手架、绳索等必须坚固、平稳。脚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17.0.14 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往楼层内搬运瓷器时,每次不宜放置过多。瓷器运至楼层后应选择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须垫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损。
18 司 炉 工
18.0.1 锅炉司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18.0.2 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前不得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18.0.3 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定压。
2.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升压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3. 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18.0.4 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禁标注在玻璃表面。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上的红线。如安全阀在排气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 锅炉运行时,每班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连通管,保证连通管畅通,并做回零试验,确保压力表灵敏有效。
3. 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本体两阀压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8.0.5 水位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必须标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线。
2. 锅炉运行时,必须严密观察水位计的水面,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之间并有轻微变动,如水位计中的水面呆滞不动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锅炉运行时,水位计不得有泄漏现象,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连通管,保持连通管畅通。
18.0.6 锅炉自动报警装置在运行中发现报警信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18.0.7 锅炉运行中启闭阀门时,严禁身体正对着阀门操作。
18.0.8 锅炉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装置,在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连接,确认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扫作业前,必须将料斗固定。
18.0.9 排污作业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18.0.10 停炉后进入炉膛清除积渣瘤时,应先清除上部积渣瘤。
18.0.11 运行中如发现锅筒变形,必须停炉处理。
18.0.12 燃油、燃气锅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操作。
2. 运行中程序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燃料源,并及时处理。
3. 运行中发生自锁,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严禁用手动开关强行启动。
4. 锅炉房内严禁烟火。
18.0.13 运行中严禁敲击锅炉受压元件。
18.0.14 严禁常压锅炉带压运行。
19 钳 工
19.0.1 虎钳应用螺栓稳固在工作台上,当夹紧工件时,工件应夹在钳口的中心,不得施加猛力。加紧手柄不得用锤或其他物件击打,不得在手柄上加套管或用脚蹬。并应经常检查和复紧工件。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2/3。
19.0.2 在同一工作台两边的虎钳上凿、铲加工物件时,中间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放置。
19.0.3 使用手锤、大锤时严禁戴手套,手和锤柄均不得有油污。甩锤方向附近不得有人停留。
19.0.4 锤柄应采用胡桃木、檀木或蜡木等,不得有虫蛀、节疤、裂纹。锤的端头内要用楔铁楔牢,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木柄有裂纹必须更换。
19.0.5 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时,不得用力过猛;錾子或扁铲有卷边毛刺或有裂纹缺陷时,必须磨掉。凿削时,凿子、錾子或扁铲不宜握得过紧,操作中凿削方向不得有人。
19.0.6 使用钢锯,工件应加紧,用力要均匀,工件将锯断时,用手或支架托出。
19.0.7 使用喷灯烘烤机件时,应注意火焰的喷射方向,周围环境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19.0.8 砂轮机必须安装钢板防护罩,操作砂轮机严禁站在砂轮机的直径方向操作,并应戴防护眼镜。磨削工件时,应缓慢接近,不要猛烈碰撞,砂轮与磨架之间的间隙以3mm为宜。不得在砂轮上磨铜、铅、铝、木材等软金属和非金属物件。砂轮磨损直径大于夹板25mm时,必须更换,不得继续使用。更换砂轮应切断电源,装好试运转确认无误,方准使用。
19.0.9 操作钻床,严禁戴手套,袖口应扎紧;长发(女工)必须戴工作帽,并将发挽入帽内。
小型工件钻孔时,应使用平口钳或压板压住,严禁用手直接握持工件。钻孔铁屑不得卷得过长,清除屑应用钩子或刷子,严禁用手直接清除。钻孔要选择适当冷却剂冷却钻头。停电或离开钻床时必须切断电源,箱门锁好。
19.0.10 操作手电钻、风钻等钻具钻孔时,钻头与工件必须垂直,用力不宜过大,人体和手不得摆动;孔将钻通时,应减小压力,以防钻头扭断。
19.0.11 使用扳手时,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得在扳手的开口中加垫片,应将扳手靠紧螺母或螺钉。扳手在每次扳动前,应将活动钳口收紧,先用力扳一下,试其紧固程度,然后将身体靠在一个固定的支撑物上或双脚分开站稳,再用力扳动扳手。高处作业时,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必须用绳子拴牢,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位置,系好安全带。使用套筒扳手,扳手套上螺母或螺钉后,不得有晃动,并应把扳手放到底。螺母或螺钉上有毛刺,应进行处理,不得用手锤等物将扳手打入。扳手不得加套管以接长手柄,不得用扳手拧扳手,不得将扳手当手锤使用。
19.0.12 设备安装前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指定地点。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
19.0.13 安装天车轨道和天车时,首先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验收用于安装的脚手架是否符合要求,合格后方准使用。从事天车轨道和天车的操作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将随身携带的工具和零星材料放入工具袋内。不能随身携带工具袋时,可将工具和材料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严禁在天车的轨道上行走或操作。
19.0.14 检查设备内部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取光照射。
19.0.15 设备往基础上搬运,尚未取放垫板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严禁放在垫铁的上、下方。垫铁必须垫平、垫实、垫稳,对头重脚轻的设备、容易倾倒的设备,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标志牌。
19.0.16 拆卸的设备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把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19.0.17 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且用预先准备的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19.0.18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
用煤油或汽油做清洗剂,如用热煤油,加温后油温不得超过40℃。不得用火焰直接对盛煤油的容器加热(中间必须用铁板隔开),用热机油做清洗剂,油温不得超过120℃。清洗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要集中收集在金属容器内,不得随意乱扔。
19.0.19 设备安装试运转时,必须按照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交底)执行。有条件时,应先用人力盘动;无法用人力盘动的大设备,可使用机械,但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加上动力源,从低速到高速,从轻载到满负荷,缓慢谨慎地逐步进行,并应做好试运转的各项记录。在试运转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做可靠试验。试运转区域应设明显标志,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等。
20 安 装 电 工
20.1 设 备 安 装
20.1.1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0.1.2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20.1.3 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20.1.4 剔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0.2 内 线 安 装
20.2.1 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20.2.2 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20.2.3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20.2.4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20.2.5 钢索吊管敷设,在断钢索及卡固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20.2.6 使用套管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20.3 外 线 安 装
20.3.1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铣、镐、锤、钎等)牢固可靠。挖坑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
20.3.2 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
20.3.3 现场运杆时,遵守本规程第4.4.1,1的规定。
20.3.4 人工立杆时,遵守本规程第4.4.1,2的规定。
20.3.5 电杆就位移动时,遵守本规程第4.4.1,3的规定。
1. 登杆组装横担时,遵守本规程第4.4.1,4(1)的规定。
2. 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遵守本规程第4.4.1,4(2)的规定。
20.3.6
1. 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遵守本规程第4.4.1,
1、4.4.1,4(3)的规定。
2. 杆上紧线侧向操作。遵守本规程4.4.1,6的规定。
20.3.7 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遵守本规程第4.4.1,7的规定。
20.3.8 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设一次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20.4 电 缆 安 装
20.4.1 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执行,并设专人指挥。
20.4.2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可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20.4.3 竖直敷设电缆,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20.4.4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则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20.4.5 汽车运输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头前方(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绳固定。
20.4.6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并应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电缆敷设完如剩余较长,必须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20.4.7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附近或较繁华地区施工电缆沟时,应设置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20.4.8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将地面进行清理,积水排净。
20.5 电 气 调 试
20.5.1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0.5.2 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20.5.3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20.5.4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20.5.5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20.6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20.6.1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0.6.2 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20.6.3 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0.6.4 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20.6.5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20.6.6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20.6.7 用绝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0.6.8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面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20.6.9 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0.6.10 施工现场照明安装。遵照本规程4.3规定执行。
21 铆 工
21.1 一 般 规 定
21.1.1 金属构件、钢板、型钢、卷管等材料或制品,应分别按规定位置码放整齐,钢板之间严禁用砖块、石块当垫木。码放不宜过高。卷管的停放应挡好三角木或用道木“打掩”。用撬棍时应选好力点,保持身体平衡,移动或滚动物件时前方严禁站人。
21.1.2 组装工作平台,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施工作业点临时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热加工作业点距氧气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m。大型结构附近与吊装作业区,不得放置氧气和乙炔等压力瓶罐。
21.1.3 在转胎(滚动台)上组对容器应防止容器从转胎上滚落。滚动轮(主动轮和被动轮)两侧应水平,拼装罐体中心垂直线与两轮中心夹角不得小于35℃,工件转动线速度,不得超过3m/min。
21.1.4 铆工吊装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吊装用的钢丝绳应经常检查,发现芯油挤出,必须及时更换匹配的钢丝绳,应防水泡、高温和电弧击伤及电流灼热退火,严禁接触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
2. 钢丝绳承载时应舒展,不得扭结、搭压或变形。套索不得沾泥或铁屑及金属颗粒。吊装或捆扎重物时,必须受力均匀,钢材棱角必须加保护垫。
3. 用后的钢丝绳套索,必须悬挂在架子上,重盘绳应放在垫好的木板上。
4. 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绳索、链掌、卸扣、卡(夹)具、销轴、卡体母材等。发现裂纹、开焊、压扁变形等缺陷,严禁使用。
5. 针对吊装物的形体,合理选择捆绑位置和方法,重心要低,捆绑要牢,确保平衡。吊装前应先进行试吊合格,方可正式吊装。
6. 挂钩、脱钩应戴手套。往钩上挂或脱钩时应持绳套下端,往重物上挂或脱钩时应持绳套上端。重物捆绑不牢,不得起吊。多人操作必须由专人指挥。
7. 吊运行程半径下面不得有人,并应避开障碍物。吊装接近吊具满负荷时,必须设专人检查抱闸。吊装易燃、易爆或避震的物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8. 吊运必须与电线、电缆保持安全距离,并应躲避有“防火”、“防爆”标志的物件。大型设备吊装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执行。
21.1.5 安装铆工使用的支架、挂架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架上不得放置零散铁件,严禁攀登、跨越护身栏和随意拆改。
21.1.6 在架上作业时,应穿绝缘、防滑鞋,配合焊接作业应戴防护镜。
21.2 铆工专用或常用工具
21.2.1 操作使用的大锤或手锤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根据工作需要,选用锤的大小,检查锤头、锤柄的安装是否牢固,锤头有无裂纹、翻边、油污和其他杂物。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2. 打锤时必须注意周围人员及其他设备安全,注意避开障碍物、拖绳及临时电线等。
3. 两人以上打锤及撑钳,人不得站在大锤运动平面内。操作时应精神集中,不得抢打、乱打。
4. 热加工用锤,要勤沾水,预防锤柄松动。两人或多人操作要配合一致,步子稳、撤锤快、躲步准确。打锤时,锤与工件要平、实,不得斜击。
21.2.2 操作使用的风铲、电铲或手铲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使用风铲(凿)应检查送风管,接口应牢固,阀门良好,铲头有裂纹不得使用。操作时应及时清理毛刺。更换铲头必须口向下,严禁面对风枪口。
2. 使用电铲前,必须由电工检测设备的绝缘,电缆线不得有接头。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1.2.3 操作使用的磁力钻,操作前必须由电工检测电源线的绝缘和设备的接地保护等完好,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操作时不得戴手套,钻头和工件必须保持垂直。严禁手直接接触铁屑。
21.2.4 操作使用卷板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机器的润滑情况,电气控制灵敏有效,接地良好,一切正常,启动空载试运行后,才允许投入卷板。
2. 停机后插入工件找正放稳,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卷板两侧,严禁站在钢板上,手要离开。滚圆中不宜用拼板,随板测量必须停机。
3. 钢板卷到尾端应留有余量。卷大弧度半成品,待到端头时,卷板机两侧不准人员停留,必要时须有卷弧胎架,以便板材端出辊落在物架上。
4. 卷圆管对口,机工和铆工必须听从统一口令;用撬棍撬板时,卷管机严禁卷动,待板口撬平后再慢慢卷动将管口对平、点焊。“倒头体”出管一边,应留有足够的场地,以便卷管形成后顺利倒头脱机,吊离卷管机。卷大直径筒体,必须用吊具配合。
21.2.5 操作龙门切(剪)板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首先应检查刀架上是否有其他工件,并清理干净。开机后先空载运行,检查机声、压料器、刀架上下均匀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2. 剪料间隙根据工件要求进行调整后,方可入料。入料时严禁掀开安全护栏。剪板时操作人员必须将钢板放置平稳,对好线并发出信号后,才允许开机剪板。上剪未复位不可送料,手严禁伸入剪刀下方。
3. 剪大料时,机后应加适当托架,防止板材滑出。剪板机后严禁行人通过。
4. 剪板机不可超负荷作业,剪板厚度不得超过本机额定厚度。压不到的窄钢板,严禁剪切。
21.2.6 操作刨边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电气及限位控制、机床油泵供油系统和小车行走正常,小车行走轨道不得有障碍物。空车运行数次正常后,方可紧固刀具,上料操作。
2. 吊装大型板材入料时应平稳,不得碰撞机身和护栏。板料放在机架工作面上,应由人工推动入料,专人校定加工尺寸,手动压紧丝扣。工件必须卡牢,待液压压紧头达到额定压力时,重新紧固手动丝杠,应紧固一致均衡。所用垫板要统一平整,不得用带毛刺或变形的垫板。
3. 二人操作必须分工明确,相互照应,协调一致,统一操作程序,小车行程的自动控制,应根据工件的长短来核实。对大工件的加工不得超过机械性能和走刀的最大限度。双向刀架轴必须灵活可靠。
4. 清扫铁屑要有专用工具,清除轨道内刨屑必须停车。机床行走时不准变速,调速必须停机。
21.2.7 操作使用吊装卡具、夹具应经常检查焊缝处及销轴、开口销等部位。严禁随意钻孔和使用变形的吊钩或卡具、夹具。严禁在卡具、夹具上烘烤过热或焊接降低卡具、夹具的强度。
21.2.8 操作使用平板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经常检查各传动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针对工料板厚度缓慢逐渐地调整平板间隙。
2. 平板时操作人员应在两侧,板上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浮动杂物,严禁在板上站人。
3. 平较长大的钢板应放在平板托架上,并用吊车配合操作。
4. 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协同一致,预防托架滚轮或滚杠挤手。
21.2.9 调直机安装要平稳,并应设置保护接地。操作时机器运转正常方可入料调直,被调的型钢应放平稳,移动被调工料时手放在外侧,顶具应有手柄,机轮应有安全防护罩。调直时要逐步进顶头,不得猛进。
21.3 内浮盘拱顶钢油罐气顶倒装法对接施工
21.3.1 气顶施工安全装置应有:送风装置、胀圈捶板装置、平衡装置、测压装置、密封装置和排风装置等。
21.3.2 罐底焊完后,必须及时接好罐的保护接地线。罐内的中心灯塔电源线为金属管全封闭的输电缆线。灯塔顶端上设保护伞盖,下设灯台和开关。电气设备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21.3.3 胀圈的安装必须用千斤顶顶紧。千斤顶应放在安全挂盒内,与胀圈顶紧,形成整体。胀圈刀把板严禁只焊同一侧,严禁刀把板用千斤顶紧固胀圈时搓掉。
21.3.4 气升前,必须明确指挥信号和各岗位人员分工。操作人员应掌握气升中可能出现的故障及预防处理的措施。
21.3.5 起升前应分别计算出浮升各圈壁板的理论风压,浮升时做好实际稳压风压及起升风压记录。同时对各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指挥员给罐内发出起升信号,待罐内返回各就各位的起升信号后,才允许启动风机送风。
21.3.6 气升前风机必须经试运转方可使用,活口处倒链进行往复松紧实验,确保松紧灵活。电气控制部分的保险与风机必须匹配,确保气升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21.3.7 起升过程中罐内外的操作人员必须密切注意限位和平衡装置的工作情况,同时对各种密封装置经常检查、调整。罐外人员应严密观察罐体平衡。出现不平衡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21.3.8 第一圈板起升应分两次进行。当升到1/2~2/3高度时应减少风量,稳住风压,将浮起部分固定住,然后停止风机,待罐内人员将平衡装置接好,向外发出信号后,方可启动风机,将罐升到规定高度。
21.3.9 起升到预定位置时应稳压,对接线应符合要求,间隙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点焊,点焊完毕即停止风机运行。
21.3.10 第二圈板的起升可一次进行到规定高度,但每层壁板在起升过程中应稳压三次,测出稳压数据,确保对口时稳压精确可靠。
21.3.11 活口倒链拉紧时要缓慢,不得猛拉。发现不严密时,应检查其他部位情况,严禁使劲拉倒链。
21.3.12 安装时气升用的机具必须事先检查、维护。平衡装置的倒轮及钢丝绳应牢固可靠,钢丝绳走向必须正确,限位拉杆、限位角铁焊接必须符合要求。
21.3.13 罐体起升时,罐内人员不得立于胀圈和起升壁板下面。起升时必须专人统一指挥,专人把守风门,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指挥,认真操作。
21.3.14 气升时罐内人员应检查平衡装置的运转和密封胶皮的工作状况。严禁在运转中用手去掏掉入地板内的胶皮。
21.3.15 高处作业安装,零部件、工具必须用绳索工具袋传递,严禁抛掷。交叉作业上下应呼应。
21.3.16 操作过程中遇停机或断电,必须立即关闭风机进风调节挡板,使气罐缓慢下降。
21.4 球形贮罐施工
21.4.1 操作中必须对入罐电源线、焊机把线、液化气加热输送胶管、氧气和乙炔气胶管加护套或支架保护,对入罐电源线加屏蔽套管。
21.4.2 操作人员进入罐内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穿绝缘隔热防滑鞋,戴防护镜。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大及温度高的环境操作,应轮班作业或工间休息。在罐内作业必须两人以上。
21.4.3 球壳板组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胎具制作要牢固。进出球罐应走固定的爬梯。
2. 组装的工装卡具、工具和材料应放稳,严禁高处抛物。
3. 对临时焊接部位应认真检查,发现缺陷必须及时通知焊工补焊。
4. 焊前预热采用的石油液化气,必须设专人管理。液化气出口必须装减压阀,每个燃烧器应编号,燃烧气点火应由专人负责,必须先点火、后开气。罐内施焊时应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遇特殊情况及时进行救护。
5. 球罐组装后应及时装好排尘通风装置,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6. 球罐焊接使用的脚手架,必须遵守脚手架搭设的有关规定。
21.4.4 球壳的吊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球壳板排板、翻身、复验,吊装前应检查吊索具(卡具、吊耳、绳索、卡环等)无变形、无损伤。严禁使用单根吊装。
2. 中环带与立柱吊装时,立柱就位后必须及时用缆风绳(拖拉绳)稳固。吊装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21.4.5 球罐组装后,必须立即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保护。
22 锅炉、管道安装工
22.1 散装锅炉安装
22.1.1 锅炉基础放线时,应将锅炉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所有的坑、洞、预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安全防护盖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杆,中间挂水平安全网。
22.1.2 锅炉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的架设,应遵守本规程暂设电工4.2.2条的规定。
22.1.3 锅炉安装施工用的照明,应不超过36V安全电压;锅筒应使用不超12V的低压照明。
22.1.4 设备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装牢固。拆箱的箱板应边拆、边清、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2.1.5 安装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台,应由架子工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搭设。并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台进料一侧的防护栏杆应及时恢复。平台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设备部件,严禁超负荷使用。
22.1.6 锅炉本体吊装受力点应牢固可靠。锚点严禁拴在砖柱、砖墙或其他不稳固的构筑物上。
22.1.7 吊装时必须遵守本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的规定。两台卷扬机起吊一个部件时,两台转速必须同步一致,严禁用两台吨位不等、转速、转距不一致的卷扬机起吊一个部件或一台设备。
22.1.8 安装锅炉钢架横梁时,操作人员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手不得扶在横梁的顶端。在横梁与立柱未焊牢之前,严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横梁安装好后,中间应挂设安全网。锅炉钢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严禁颠倒工序。
22.1.9 锅炉的对流管退火:化铅锅应设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严禁将潮湿铅块放入铅锅内。钢管退火,应先将退火的管头烘干再插入铅锅内,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员脚应加鞋盖。
22.1.10 锅炉本体的联台、护身栏、爬梯和扶手,必须随锅炉的安装同步进行。
22.1.11 胀管时,锅筒外应设专人监护,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拉闸断电。往锅筒内送风时,严禁用无防护罩的排风扇代替轴流风机。
22.1.12 焊工焊接锅炉钢架时,必须遵守本规程焊工的有关规定。电焊机的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其他金属结构或钢管脚手架代替回路。
22.1.13 螺旋出渣机做冷态试车和炉排试运转时,必须有暂设电工配合进行。
22.1.14 电气控制设备、省煤器、液压传动装置、鼓引风、软化水等设备安装,必须按照分项施工工艺标准中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22.1.15 安装机电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会同有关人员共同进行,不得擅自开动。大型设备试运转应听从专人指挥,不得任意改变或减少操作步骤。
22.2 快装锅炉安装
22.2.1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2.2.2 锅炉及附属设备在水平运输或吊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以起重工为主,并执行本规程起重工有关规定。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区。
22.2.3 土法吊装使用三木搭时,三木搭构造必须有足够的受力强度,稳固可靠,应用钢丝绳挂倒链,严禁使用8号铅丝代替。
22.2.4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照明的电压应遵守本规程4.3.4的规定。
22.2.5 操作时使用人字梯(折梯)时,遵守本规程15.0.3的规定。
22.3 管 道 安 装
22.3.1 管材运输,应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汽车运输必须有起重工或装卸工配合;手推车运输必须将管子绑扎牢固,装卸时起落一致;用滚杠运输不得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处运管时,应遵守本规程塔式起重机有关规定。管材堆放应放稳放牢,不得乱堆乱放。
22.3.2 管材的除锈和刷漆,应在安装之前进行。锯断管材时,应将管材夹在管子压力钳中,不得用平口虎钳;管材应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轮锯断管材时,压力应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的侧面。
22.3.3 铲管材破口、磨口、剔飞刺、敲焊渣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对面严禁有人。
22.3.4 煨管时,钢丝绳在管上应绑孔牢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钢丝绳的里侧或随意跨越钢丝绳。地锚和别管用的桩子必须牢固。
22.3.5 管道吹洗时,排出口应设专人监护。在吹洗和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安装或检修。
22.3.6 熬沥青时,应遵守本规程14.2的规定。
22.3.7 安装立管时,在开启管子的预留洞口的钢筋网或安全防护盖板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洞口使用交结手续后,方可拆除。操作完毕应将预留洞口安全防护盖板恢复好,盖严盖牢。
22.3.8 安装冷却塔立管时,上端与冷却塔连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兰盖,必须焊好后再同冷却塔塑料法兰盘连接。在安装立管施焊前,必须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备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应用水浇湿石棉布堵严,严禁火星掉到下一层。
22.3.9 地沟或潮湿场所安装管道,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电焊把线严禁裸露和破损。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电焊)手套。
22.3.10 管道串动和对口时,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处。
22.3.11 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管沟土方施工应遵守本规程5.2的规定。
23 通 风 工
23.1 一 般 规 定
23.1.1 操作时用火,必须申请用火证,清除周围易燃物,配足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看火和防火措施。
23.1.2 下料所裁的铁皮边角余料,应随时清理堆放指定地点,必须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
23.1.3 操作前应检查所用的工具,特别是锤柄与锤头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活扳手的控制螺栓失灵和活动钳口受力后易打滑和歪斜不得使用。
23.1.4 操作使用錾子剔法兰或剔墙眼应戴防护眼镜。錾子毛刺应及时清理掉。
23.1.5 在风管内操作铆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内外操作人员应配合一致,里面的人面部必须避开冲孔。
23.1.6 人力搬抬风管和设备时,必须注意路面上的孔、洞、沟、坑和其他障碍物。通道上部有人施工,通过时应先停止作业。两人以上操作要统一指挥,互相呼应。抬设备或风管时应轻起慢落,严禁任意抛扔。往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搬运风管和设备时,不得超过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允许荷载。在楼梯上抬运风管时,应步调一致,前后呼应,应避免跌倒或碰伤。
23.1.7 搬抬铁板必须戴手套,并应用破布或其他物品垫好。
23.1.8 安装使用的脚手架,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非架子工不得任意拆改。使用高凳或高梯作业,底部应有防滑措施并有人扶梯监护。
23.1.9 安装风管时不得用手摸法兰接口,如螺丝孔不对,应用尖冲撬正。安装材料不得放在风管顶部或脚手架上,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23.1.10 楼板洞口安装风管,应遵守本规程的22.3.7的规定。
23.1.11 在操作过程中,室内外如有井、洞、坑、池等周边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或牢固盖板。安装立风管未完工程,立管上口必须盖严封牢。
23.1.12 在斜坡屋面安装风管、风帽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用索具将风管固定好,待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索具。
23.1.13 吊顶内安装风管,必须在龙骨上铺设脚手板,两端必须固定,严禁在龙骨、顶板上行走。
23.1.14 安装玻璃棉、消音及保温材料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风帽、风镜、薄膜手套,穿丝绸料工作服。作业完毕时可洗热水澡冲净。
23.2 常用机械及工具
23.2.1 使用咬口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时手不得放在咬口机轨道上,送料时要将板材摆直放正、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得小于5cm。
2. 操作人员应与出料铁板保持安全距离,预防铁板边蹭伤。
23.2.2 使用扳边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上下模间的间隙必须调整均匀,下模和工作台上不准放置任何工具和杂物,工件表面不得有焊疤等缺陷。
2. 操作时不得将手靠近上下模。操作人员应相互配合,翻板及折方时,前面不得站人。
23.2.3 使用液压铆钉钳应遵守下列定:
1. 接通电源后,应运转2~3min,无异常声音时再按动钳头按钮。操作时,必须将铆钉头与钳头活塞杆中心对准,按动电钮完成板材冲孔,然后偏移铆钉中心,再按动电钮即完成铆接作业。
2. 操作时严禁将手置于活塞杆与铆钉之间。应注意手同开关的距离,严禁准备工作时触动开关。
3. 系统上的压力调整螺钉与流量调整螺钉,严禁随意拧动。
23.2.4 使用电动剪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根据被剪材料的厚度选用相应规格的剪刀,预防因超负荷工作而崩刃。
2. 使用电动剪刀时,手要扶稳电动剪,用力适当,严禁用手摸刀片和用手触摸刚刚剪过的工件边缘。
23.2.5 使用卷圆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时应把工件放平、放稳再开机,手不得直接推送板料,预防手被卷入。
2. 卷板时,机器未停止转动不准进行检测,卷板的圆度卷到末端时必须留一定余量,预防伤人或损坏机械设备。
23.2.6 使用剪板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前应认真检查润滑、限位等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必须先空运转,确认正常后再进行剪板。
2. 操作剪板机剪切钢板,应放置平稳。应与机器操作人员配合一致,手严禁伸入压力下方,待送料人员离开危险部位后方可进行剪切。严禁剪切超过规定厚度和压不住的窄钢板。上刀架不得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板时,手不得触动
第五篇:建筑施工各工种操作规程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条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第三条 脚手架搭设人员应严格按照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脚手架搭设方案的要求去搭设。
第四条 认真执行单位工程负责人下发的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第五条 脚手架搭设前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 根据脚手架搭设的高度,对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按《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放线定位进行搭设。
第七条 脚手架搭设人员要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去搭设脚手架。
第八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不得超载。
第九条 根据施工进度和技术要求搭设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安全设施,使用过程中严禁拆除。 第十条 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第十一条 根据施工要求和搭设进度可采取分段验收和集中验收。脚手架在正式使用前,必须按规范和验收表严格验收。
第十二条 根据施工需要架子工应按规定搭设安全网和其他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 根据脚手架使用期限及使用过程中架子工应经常对脚手架进行全方位检查维护,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 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臵围栏和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二章 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第十六条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第十七条 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第十八条 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第十九条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设栏杆和立网防护。 第二十条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第三章 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第二十二条 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物上搭设脚手架,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板上进行操作。
第二十三条 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第二十四条 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缺压检修。
第二十五条 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第二十六条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第四章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七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本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二十八条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及时修复。
第二十九条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三十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杆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三十一条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第三十二条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第三十三条 拆除薄腹模、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时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三十四条 从事各种机械的木工应严格按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五章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第三十六条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筋沿线2米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杆。
第三十七条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或斜角注意扔锤区域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臵防护箱笼罩。
第三十八条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斜和塌落。 第三十九条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第四十条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第四十一条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第四十二条 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第四十三条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内时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第四十四条 冷拉卷扬机前应设臵防护挡板,没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第四十五条 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发现滑动或其他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入操作。 第四十六条 使用钢筋机械应严格按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六章 油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十七条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第四十八条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臵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四十九条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第五十条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第五十一条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第五十二条 采用静电喷涂,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涂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臵。
第五十三条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臵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第五十四条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灯时火嘴不准对人。
第五十五条 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第五十六条 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臵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第五十七条 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即将风钩挂好。
第五十八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第五十九条 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 第六十条 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
第六十一条 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第六十二条 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第六十三条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 吊装指挥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六十四条 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第六十五条 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GB5082-85标准与起重机司机联络时做到准确无误。
第六十六条 指挥人员应熟知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第六十七条 指挥人员对所指定的起重机械,必须熟知技术性能后方能指挥。
第六十八条 指挥人员不得干涉起重司机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并负责载荷的重量计算和索具吊具的正确选择。 第六十九条 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和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并负责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七十条 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时,应有保护负载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第七十一条 在开始指挥起吊负载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重物上升。
第七十二条 指挥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
第七十三条 在高处指挥时,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第七十四条 指挥人员选择指挥位臵时:
1、
2、
3、 应保证与起重司机之间视线清楚 在所指定的区域内,应能清楚的看到负载 指挥人员应与被吊运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4、 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起重司机和负载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司机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第八章 吊装司索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七十五条 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第七十六条 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第七十七条 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十八条 起升吊装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第七十九条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情况)。
第八十条 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第八十一条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第八十二条 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第八十三条 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八十四条 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通畅,安全疏通畅通无阻。
第八十五条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第八十六条 应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第八十七条 在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第八十八条 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防止移动吊物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第八十九条 吊重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第九十条 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重心是否平衡,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第九十一条 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绳索吊具应放臵在规定的地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第九章 流动式起重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十二条 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九十三条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第九十四条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第九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第九十六条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中间传递信号指挥人员,或采取其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第九十七条 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任何人停留。 第九十八条 不得超载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第九十九条 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升降速度要保持一致,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第一百条 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
第一百零一条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第一百零二条 起重机不应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略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第一百零四条 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并严格遵守起重机“十不吊”。 第一百零五条 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第一百零六条 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臵,所有的控制手板应放至零位。
第十章 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零七条 塔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
第一百零八条 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不得斜拉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第一百零九条 起重机开始作业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人员注意。
第一百一十条 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用吊、索具吊挂重物。
第一百一十一条 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第一百一十二条 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第一百一十三条 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第一百一十五条 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推到所需要的档位,传动装臵作反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档逆向操作,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第一百一十六条 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50㎝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 第一百一十七条 提升的重物平稳后,在跨越障碍物时,重物底部应高出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第一百一十八条 司机应掌握所操作的起重机的各种安全保护装臵的结构,工作原理及维护方法,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排除,司机不得操作安全装臵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
第一百一十九条 司机在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当安全装臵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操作。
第一百二十条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严禁将不同种类或是不同规格型号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作业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控制器,小车及平衡重度移到非工作状态位臵,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
第一百二十三条 任何人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安全带。
第十一章 电梯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二十四条 电梯司机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
第一百二十五条 电梯司机必须了解电梯的性能,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操作,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第一百二十六条 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第一百二十七条 司机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电梯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臵。
第一百二十八条 电梯上的所有限位装臵必须灵敏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第一百二十九条 电梯开始上升或下降时,司机必须先按电铃警示,不得随意开启。 第一百三十条 电梯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司机室内不得放至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防止触电和发生火灾。 第一百三十一条 乘坐人员必须臵身于梯笼内,不得攀登或登踏梯笼其他部位,更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和所持物件伸到梯笼之外。 第一百三十二条 禁止用电梯运送不明重量的重物。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升降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并停止使用。
第一百三十四条 对发生故障的电梯进行修理时,必须采取措施,将梯笼可靠的固定住,使梯笼在修理过程中不产生升降运动。 第一百三十五条 工作结束,切断总电源,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第十二章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三十六条 电工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第一百三十七条 施工前根据现场用电具体情况认真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一百三十八条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装和架设。 第一百三十九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第一百四十条 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执行“三级控制,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碾物压。
第一百四十二条 现场需架空线路时必须使用专用电杆,严格按导线相序排列,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第一百四十三条 现场采用电缆线路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严格按规范埋地敷设。
第一百四十四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地或带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建设部标准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第一百四十六条 所有的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第一百四十七条 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第一百四十八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负荷容量相适当,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一百五十条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第一百五十一条 民工宿舍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采用安全电压,严禁使用220V电压照明。
第一百五十二条 现场电工应经常对电闸箱、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第一百五十三条 设备检修、维修,应拉闸断电,并在闸箱上挂有“有人修理,禁止合闸”的牌子,并派监护人监护。
第一百五十四条 电工认真填写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内容规范化、科学化。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十三章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五十六条 操作前应检查所用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第一百五十七条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第一百五十八条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第一百五十九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一百六十条 焊接存储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一百六十二条 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第一百六十三条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接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第一百六十四条 更换场地转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一百六十五条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
第一百六十六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第一百六十七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楚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十四章 卷扬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六十八条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机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滑轮一般不小于15米。
第一百六十九条 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第一百七十条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第一百七十一条 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第一百七十二条 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第一百七十三条 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第一百七十四条 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一百七十五条 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放下。
第十五章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七十六条 搅拌机必须安臵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第一百七十七条 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良好,筒内不得有异物。
第一百七十八条 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第一百七十九条 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第一百八十条 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一百八十一条 现场检查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一百八十二条 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混凝土,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第十六章 砂浆搅拌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八十三条 作业前,检查搅拌机的传动部分、工作装臵、防护装臵等均应牢固可靠、操作灵活。
第一百八十四条 启动前,先经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边加料边加水进行搅拌作业。
第一百八十五条 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运转知,应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进行检修排除故障。
第一百八十六条 作业中不准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第一百八十七条 作业后,应做好搅拌机内外的清洗、保养及场地的清洁工作。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第十七章 切断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八十八条 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第一百九十条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第一百九十一条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第十八章 弯曲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九十二条 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臵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第一百九十三条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第一百九十四条 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第十九章 点焊、对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九十五条 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臵,导线绝缘良好。
第一百九十六条 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立即更换,禁止使用。
第一百九十七条 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水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第一百九十八条 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板(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第二十章 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百九十九条 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第二百条 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第二百零一条 浇灌混凝土使用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第二百零二条 用运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第二百零三条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第二百零四条 浇捣拱型结构,应自两边拱角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第二百零五条 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以防失足坠落。
第二百零六条 使用震动棒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第二百零七条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第二十一章 圆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百零八条 锯片上方必须装臵安全罩、挡板。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毫米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第二百零九条 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毫米,裂纹末端应上裂孔。
第二百一十条 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结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毫米,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杆送料。
第二百一十一条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第二百一十二条 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第二百一十三条 非木工专业人员禁止操作圆锯机。
第二十二章 厂内机动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厂内机动车司机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百一十五条 作业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各有关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第二百一十六条 作业时,除驾驶员严禁任何人滞留机上。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两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拖式铲运机前后距离不得少于10米,自行式铲运机不得少于20米平行作业时,两机间隔不得少于2米。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不得途中换档,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行驶的横向坡度不得超过6度,坡宽应大于机身2米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业时,高坡边缘不得少于1米。 第二百一十九条 在不平场地上行驶时及转弯时,严禁将铲运斗提升到最高位臵。
第二百二十条 在坡道上不得进行保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行启动。 第二百二十一条 夜间作业时,前后照明度齐全完好,自行式铲运机的大灯应照出30米远,如遇对方来车,应在百米以外将大灯光改为小灯光,并低速靠边行驶。
第二百二十二条 拖拉陷车时,应有专人指挥,前后操作人员应协调,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二百二十三条 自行式铲运机的差速器锁,只能在直线行驶的泥泞路面上短时使用,严禁在差速器锁住时转弯。
第二百二十四条 非作业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臵上,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人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百二十五条 修理斗门或在铲斗下检修作业时,必须把铲斗升起后用销子锁紧链条固定,再用垫木将斗身顶住,并制定住轮胎。 第二百二十六条 作业后,应将铲运机停放在平坦的地面,并将铲斗落到地面上,液压操作的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臵。
第二十三章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百二十七条 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第二百二十八条 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件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第二百三十条 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栓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第二百三十一条 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
第二百三十三条 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第二百三十四条 拆卸设备部件,应放臵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第二百三十五条 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等垫稳。
第二百三十六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清洗零件应用煤油。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第二百三十七条 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