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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三查内容(大全)

商业银行贷款三查内容第一篇:商业银行贷款三查内容逾期贷款分析与三查落实培训内容逾期催收方式方法与三查制度关键点一、逾期贷款催收方式方法分析根据每一位客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催收方案。具体如下:1、处置存货类。此类客户因为市场开发。

商业银行贷款三查内容

第一篇:商业银行贷款三查内容

逾期贷款分析与三查落实培训内容

逾期催收方式方法与三查制度关键点

一、逾期贷款催收方式方法分析

根据每一位客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催收方案。具体如下:

1、处置存货类。此类客户因为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灵,商贸类的则协助客户打开市场,帮助其寻找商品销售渠道,尽快把商品销售出去,特别注意销售的收入要由我们行代为管理,在偿还我行贷款后再将剩余资金归还客户。生产型企业如果其产品具备市场竞争力,只是客户自己没有把市场打开或管理上存在漏洞导致财务资金紧张,则一方面为其寻找市场另一方面为其指出经营管理漏洞在何处,赌住漏洞,实现开源节流,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

2、资产保全或支付令类。此类客户的特点是有房子、车子等固定资产,但是因为应收款过多或经营困难临时资金周转不过来造成或恶意拖欠贷款的。立即向法院申请资产保全或支付令,用最简单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收回贷款。

3、申请破产类。工厂产品不具备竞争力或属于淘汰产品,客户又没有正常还款能力,可以债权人身份直接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清算后用清算的资金偿还我行贷款。

4、强力追讨类。对客户本人及保证人均无资产又无偿还能力的客户,一是运用经侦力量施加压力,让其借钱归还我行贷款,尤其适合客户外逃的情况;二是运用社会力量协助施加压力,先把我行贷款归还后让客户自行去解决社会关系问题。特别注意保护我们单位和信贷人员自身,不能让单位和信贷人员个人牵扯到相关事件中。

5、司法诉讼类。对于客户本人无偿还能力但保证人有偿还能力而不履行保证责任的,启动司法程序。从法律上强制性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

二、贷款三查制度落实的关键点分析

三查是信贷最基本的制度,落实的好与不好也直接决定了资产质量。特别是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审批。贷后检查属于事后行为只能及时发现问题为解决问题争取有利的时间空间和措施不能根本上解决资产逾期。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审批则直接决定了资产质量。

贷前调查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借款人申请的借款用途与客户实际经营内容吻合,防止借他人名义申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以及用于其他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2、实事求是反映客户的真实财务状况并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对客户的关键数据要求其提供依据|(如税票、销售记录、进货记录、库存记录等等)。对客户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进行交叉验证。生产企业可用税票反推其营业收入、用水电费反推其生产是否正常。用销量、生产量、库存量进行互相验证客户提供数据的真实性。

3、在客户财务数据真实可靠的前提下,注重客户的人品和社会信用调查。客户的社会信用和人品的调查以第三人提供为准,一是有没有黄赌毒行为;二是是否诚实守信。放贷如同耍朋友,既要找个有能力挣钱的又要找个人品好的,能挣钱但人品不好,就会有钱也不养你或拿去吃喝嫖赌;不能挣钱人品再好,没能力养活你,这样的人谁也不会跟着他。

贷中审查审批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于审查岗来说:

1、审查要特别关注财务数据有无依据支撑。

2、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是否不符。如年收入6万、8万,也有依据支撑,但客户在没有大的开支情况下,没有资金投入目前的经营。上年收入没有去向则存在虚构财务数据嫌疑。

3、电话回访验证一定比例的客户,抽查率不低于30%,凭感觉随机抽取验证调查报告上内容的真实性。

(二)审贷会成员授信决策:

1、在贷前调查内容真实可靠的前提下,授信额控制在客户年净收入+贷款净收益(贷款项目净收入-贷款利息)的范围内。谨慎些可直接控制在客户年净收入70~90%以内。为什么不是100%而是70~90%以下,主要考核客户经营的市场波动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客户家庭意外开支。如不考虑本因素,一旦发生市场波动或借款人家庭有意外开支,势必造成借款逾期。

2、还款方式的选择,根据客户实际经营内容的周期性进行决定,经营稳定资金流稳定的就采用等额本息还款。经营有一定的周期性的,要给予阶段性还款方式,阶段性的时间长短可在客户正常周期上加1个月,以确保客户能在规定周期内收回投入。 贷后检查注意事项:

1、客户资金使用是否按申请用途使用,发现未按申请用途使用的立即调查资金去向,转变用途后不会带来风险的可继续使用,有风险的要要求客户立即归还本息。

2、随时关注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参与处理。

3、关注客户家庭和经营资产的变动。确保我行贷款要有客户家庭或经营资产做保障,防止客户转移资产逃匿债务。

第二篇:银行贷款三查原则(精选)

谈贷款“三查”

===从授信风险管理看贷款的“三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贷款“三查”工作,提高贷款“三查”质量,为授信业务行为奠定良好的参考和决策基础,推动风险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授信风险。贷前调查是指贷款报批前授信业务部门内部的贷款调查和初审工作。贷时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批贷条件落实情况;借款人(项目)还贷来源的真实可靠性;担保措施;贷款用途和发放进度、贷款资金流向等。贷后管理是指借款合同签订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之前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对借款人的管理、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管理、对贷款质量的管理、对不良贷款清收和处置的管理等。

一、贷前调查

(一)、贷前调查内容

1、借款人基本情况综合调查:借款人及其法人代表资信、借款人借款资格、注册资本、营业场所、股本结构和股东实力、组织结构、信用评级评估、高层管理人员经验和能力等;

2、市场调查:借款人从事行业和经营历史、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借款人的行业竞争地位,市场份额等;

3、借款人经营情况调查:借款人近年来的成本和利润水平、管理水平,借 款人的成长性、盈利水平和变动趋势;

4、借款人财务状况:借款人资产真实性调查,如存货、无形资产、应收帐 款等,借款人偿债能力、获利能力、履约能力等;

5、借款人债务情况及与我行关系:借款人在我行开立账户情况、借款情况、 结算业务量、综合效益等,借款人与其他银行的关系与结算、借款等情况,借款 人的其他债务及或有负债情况等;

6、借款用途、性质和还款来源:用途是否合法合规,借款是否可行,借款 种类、利率、期限等是否合理,还贷来源是否真实、可靠、充足,现金流量能否 保障还款计划的实施等;

7、担保措施:保证人的资信、保证资格、担保能力等;抵(质)押的合法性、手续的有效性、权属、价值,抵(质)押率及处置变现能力,是否办理保险 手续,保险权益是否转让我行等;

8、贷款综合收益分析。

(二)、贷前调查方式

1、客户经理应坚持现场调查方式对借款人进行综合性调查,获取真实信息。

2、现场调查之外,客户经理还应积极通过对借款人的主管部门(或控股集 团),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债权银行,中介机构,长期的商务往来单位等 各种渠道进行了解咨询,获取贷前调查的广泛信息。异地信息应获取当地中行的 查询函。

3、客户经理严禁单纯以借款人单方面提供的资料作为贷前调查的结论依据。

(三)、贷前调查流程

1、客户经理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按照要求开展贷前调查工作,出具书 面报告,得出综合性结论后送部门另一会审人员审核。贷款调查报告应客观准确, 客户经理须对贷前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签字负责,会审人员签名认可并负 审核责任。

2、授信业务部门应根据贷前调查情况,对贷款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风险度等初步审议,得出明确结论。授信业务部门的第一负责人承担直接主管 责任。

3、授信业务部门应对初审通过的贷款,按照有关要求备齐各项材料,连同 填制的贷前调查表、贷款初审表、管理责任书,一并报授信审批部门审批。超权 限授信业务,在上报的审批表上申报行(处)第一责任人及另一经认定的问责审 批人,应签署明确意见,并对其行为负责。授信业务部门应对报审材料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性、测算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授信评估的全面性负责,授信业务部 门第一负责人负主管责任,主管该部门的行(处)领导承担主管责任。

(四)、责任追究

发生以下情况,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 效工资、调离原工作岗位、行政处分等,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贷前调查报告中对借款人的调查的主要内容欠缺、失真,甚至弄虚作假 的,客户经理负第一责任,授信业务部门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负直接主管和主 管责任。在存在上述问题时,授信业务发起部门仍继续上报审批的,授信业务部 门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主管授信业务行(处)领导负主管责任;

2、贷前调查情况仅依赖于借款人单方面提供的资料,不到现场调查,不通 过其它渠道了解信息,出现借款主体不合法、借款人不具备借款条件的情况,客 户经理负第一责任,授信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直接主管责任;在存在上述问题 时,授信业务发起部门仍继续上报审批的,授信业务部门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主 管授信业务的行(处)领导负主管责任;

3、贷前调查中对保证人或抵(质)押物的调查不到位,造成担保人在担保 能力、抵(质)押物权属不清、价值不真实的,客户经理负第一责任,授信业务 部门主要责任人负直接主管责任;在存在上述问题时,授信业务发起部门仍继续 上报审批的,授信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主管授信业务行(处)领导 负主管责任;

4、授信业务发起部门根据贷前调查报告,对贷款的初审结论严重背离我行 授信政策和规定的,授信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直接主管责任,主管授信业务行 (处)领导负主管责任。 对贷款企业分析时应注意的问题: 在对贷款企业进行分析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以便通过分析,做出正确 的评价。

注意报表数据无法反映的因素。会计报表以货币作为统一计量单位反映企业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一些不能用货币来计量的因素,如企业职工的事业心 与责任感、企业劳动力的素质、从业人员作风、企业荣誉、企业领导层的才智与 能力、企业可能取得的科技上的突破、产品的开发与研究。企业所处的社会和经 济环绕的变化、意外事故的损失等等,这些因素从会计报表上无法得知,但与企 业的盈利高低有关;所以分析时,一旦忽略这些因素,就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为使分析评价尽可能全面、公正,除了以会计报表作为重要的评价依据外。 还要注意其他有关资料的搜集,以达到丰富、补充会计报表数据的目的。这些资 料包括:投资咨询服务机构、行业性协会、证券交易所等据供的有关资料,以及 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当年度生产经营与未来展望的评价,均可作为分析者的必要 的分析资料。

注意评价标准的客观性。通过对比分析如何判断企业优劣,有无一定的标 准?这是一个重要而又难以回答的问题。比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一般认为不 低于200%、100%为好,但是,由于企业所处的地理环境、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 企业所属行业特点等等,对财务比率也有一定影响,因此,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比 率去评价各行各业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各企业应结合 自身特点,参考同业水平,实事求是地制定评价标准。

注意报表数据的局限性。以历史资料为依据、货币计量原则、过去实际成本、 币值的稳定性、会计估价、帐务处理方法的差异。

注意报表数据的偶发和伪饰的可能性.会计报表根据企业决算日的会计记录 编制,年度决算前临时发生的一些事项,有时对会计报表的内容产生较大影响。 分析时可将偶然因素剔出。在使用财务比率时还必须注意会计报表的数据是否经 过乔装打扮。

注意事物的变化性.经营分析中的比率分析所得出的结果可以说是一种终止 状态的比率。例如年度比率就是表现已经过去的事情。显示当年企业的状态,它 不能把一切都判断出来。要历史地、发展地进行分析。从指标的趋势、走向上, 可以看出企业真实的动态变化。

二、贷时审查

(一)、贷时审查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授信批准后,授信业务部门应负责落实批贷条件,其中:先决条件必须在 签订借款合同、协议前落实;提款条件必须在提款之前落实;约束条件必须在借 款合同、抵(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协议书中加以落实或明确,并 按授信条件和用款计划发放授信。

1、贷时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批贷条件落实情况;借款人(项目)还贷来 源的真实可靠性;担保措施;贷款用途和发放进度、贷款资金流向等。 贷时审查可采取现场和非现场两种方式。根据业务需要,贷时审查工作也可 提前介入,监督客户经理(管户信贷员,下同)办理批贷条件落实、担保等工作 过程,进行即期审查,提高工作效率。

2、贷时审查机制

(1)授信业务部门应严格执行内部贷放分离,授信业务部门内部要设置贷 款审查和发放(以下简称放款审查)专职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放款审查工 作。有条件的行可以在授信业务部门内部设立放款审查组。对业务量小或认为有 必要对新接户、项目贷款、单笔大额贷款等重点审查的贷款,也可以由同级风险 管理部门审查。

(2)贷时审查实行授权有限、分级负责制度,要明确授信额度内单笔贷款 发放的审查人员及权限,审查(审批)人员应包括放款专职审查人员、授信业务 部门负责人、主管授信业务的行领导,有必要时,“一把手”要予审批。贷款发 放有权审查(审批)人员及权限,要抄送同级营业部或会计部门。 (3)贷款发放时,营业部或会计部门必须凭放款审查人员签字认可和有权 签字人审批后的借款借据及贷款发放审批表,方可进行放款的帐务处理、信息登 录。

(4)客户经理不能兼任贷时审查和贷款发放岗位工作。

3、贷时审查流程

(1)客户经理收到贷款批复后,按照有关要求着手准备落实贷款条件的具 体操作性事务,办妥各项手续后送放款审查人员审查。

(2)放款审查人员收到送审材料后,确定审查方式,并对以下事项进行审 查:

----审核批贷条件落实:确保按照贷款批准条件落实到位。如原批贷条件不 能落实或发生实质性变更时,需重新上报原贷款批准部门进行批准,未经审批不 得放款。

----核查保证措施:主要是对是否按照贷款批准条件落实保证措施、是否符 合授信保证的有关管理规定等进行核查。属于抵(质)押方式的,应核查抵(质) 押物的权属、评估价值、抵(质)押品是否归在控制之下等,必要的登记、公证、 冻结手续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无处置变现障碍。

属于担保方式的要核实担保的真实性;属于异地担保的,是否有当地行的协 查函;担保人是否有担保能力等。

----核实借款人(项目)还贷来源的真实性、可靠性。

----审查贷款用途:审查贷款用途的证明文件凭据是否真实,贷款用途是否 合法合规,与贷款报批的用途是否一致;

----检查合同条款:对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进行审 核,确保合同内容与贷款批准条件一致,合同条款合法、完整、有效; ----监督贷款使用: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是否合法合理,是否与贷款批准用 途一致,确保贷款不被挪用挤占,严禁大额取现。对项目贷款应核实项目进度、 自有资金到位等情况,按项目实际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配套发放贷款。 (3)放款审查人员在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核实后,按照内部授权规 定,送有权签字人审批。

(4)有权签字人审批同意后,由放款审查人员填制发放贷款通知书一式四 份,一份抄送同级风险管理部门,一份抄送管户信贷员,一份留底,一份通知营 业部或会计部门进行放款的帐务处理,并通知客户经理或内勤人员,在获取风险 管理部门授权后,将贷款的有关资料录入信贷系统。

4、责任分工 客户经理负责准备和办理落实批贷条件和担保措施、提供贷款用途证明资料 等贷款发放前相关的具体业务操作,负责贷款资金使用的具体监控工作,并对其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放款审查人员负责对客户经理送审的批贷条件落实、担保措施、贷款用途、 贷款使用等进行审核和监控,确保与贷款批准条件一致,并对其真实、合法、有 效性负责。对贷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放款审查人员可以咨询客户经理,或要求 补充有关材料。放款审查人员如发现放款尚不具备条件的以及对批贷条件不落实 或发现借款人有新的不适宜借款的现象时,应表明态度,出具审查意见,报部门 负责人审定。

授信业务部门负责人对贷时审查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主管行领导负主管责 任。

(二)、贷时审查要点和要求 主要授信品种贷时审查要求

1、流动资金贷款:

----授信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贷款用途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是真正的贷款使用者,是否用于借款人生 产经营的正常开支,是否有挤占挪用现象;

----担保审核:保证人资格,担保能力,抵(质)押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权属是否明晰,评估是否合理,担保、抵(质)押手续是否齐备,核保是否真实; ----还贷来源是否充足。

2、固定资产贷款:

----授信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贷款批准条件是否逐项落实; ----自筹资金是否按规定比例足额到位;

----贷款用途:放款金额是否分期分批发放及其依据; ----保证措施落实的依据; ----还贷来源的保障性。

3、房地产项目贷款: ----授信是否符合审批程序; ----贷款条件是否逐项落实;

----项目自有资金投入是否达30%以上; ----“四证一图”是否齐全; ----落实合法有效担保的证明;

----贷款用途:放款金额是否分期分批发放及其依据; ----还贷来源的落实。

4、大额贷款的发放: ----授信是否符合审批程序; ----贷款条件是否落实;

----贷款用途的核实:是否有依据,真实性如何,监管措施; ----保证措施:是否足额、有效、可变现; ----还贷来源:是否分期偿还,合理性。

5、新接户首笔贷款发放:

----建立信贷关系是否遵循审批程序; ----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贷款条件是否落实;

----贷款用途的核实:是否有依据,真实性如何,监管措施; ----保证措施:是否足额、有效、可变现; ----还贷来源:是否分期偿还,合理性。 贷时审查要求

1、贷时审查在遵循以上要点外,总的要求是通过放款审查人员 ,从有别 于客户经理的视角,再次对借款人(或项目)的资信、真实性,批贷条件的落实, 抵(质)押物和担保手续的有效、完备,合同协议内容的合法、完整、有效,贷 款资金的使用等进行审查。

2、对新接户贷款、项目贷款、单笔大额贷款等贷款发放前要从严审查。

3、贷时审查主要依据客户经理提交的全套贷款资料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可 以通过其它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如工商、税务、审计、债权银行、控股股东、主 管部门、中介机构及长期业务往来单位等渠道咨询了解。

(三)、责任追究

1、贷时审查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审查不严格、工作失职导致贷款形成 风险的,按“三违”行为处罚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造成贷款损失的从严查处。

2、授信业务部门负责人对贷时审查不重视,放款审查人员素质不高,对放 款审查人员提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复核不严,应负直接主管责任,情节严重造 成贷款损失的从严查处。

3、主管授信业务的行领导,对贷时审查工作不重视,审查把关不严的,应 负主管责任。“一把手”对贷时审查工作负领导责任。

4、授信业务发起部门的同级营业部或会计部门,未凭有权签字人同意的文 件凭据,擅自进行放款的帐务处理,风险管理部门授权把关不严的,追究其失职 行为,造成贷款损失的将从严查处。

三、贷后检查(贷后管理)

(一)、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

对借款人管理。贷款发放后,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借款人实行动态监控:

1、借款人注册资本、股东构成和股权结构是否发生变化;借款人是否发生 重大诉讼;领导班子有无重大变化;内部治理结构、体制有无重大变化;银企关 系是否密切;借款人经营决策是否有重大失误;还款意愿和还款记录是否良好。

2、借款人的关键财务指标,如偿债能力指标,获利能力指标,经营管理能 力指标,发展潜力指标等是否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化,重点分析借款人的应收账款、 存货、长短期投资及无形资产的构成及变化情况。

3、借款人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经济环境有无重大政策变化和环境变化。

4、主要产品的市场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包括供需关系、进销价格、产品市 场占有率、竞争对手的情况分析,出口产品面临的国际市场的变化分析。

5、担保措施的监控,包括是否出现抵(质)押品价值下降,抵(质)押的 是否有效,是否可控;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6、项目贷款资本金是否额到位,是否留有资金缺口,是否出现工期延长, 投资超预算,成本费用超标准等情况。

7、房地产开发贷款重点掌握自筹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开发进度和销(预) 售情况,贷款资金按进度的使用情况等。 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

1、借款人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是否存在挪用于投资证券、股票或其 他企业,是否存在挪用于借款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项目。

2、借款人是否按项目建设进度,材料采购计划逐笔用款,是否存在突击大 额提款,特别是大额提现等情况。

3、借款人是否抽逃资金,或将贷款资金转移至个人名下,借款人的资产是 否流失或转移。 对贷款质量的监控。

1、贷款风险度的测算,按季对所放贷款的风险度测算,是否存在风险度大 于60%的情况(60%以上为风险资产)。

2、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定期(一年一次)或不定期评定客户信用等级,是 否存在信用等级下降或低于“B”级。

3、净现金流量的测算,看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是 否出现负值。

4、贷款风险分类。要按照“贷款偿还的可能性”客观、真实、准确地分类, 并根据借款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看是否出现“次级”类以下贷款。 对不良贷款清收和处置的管理。

1、对于次级类贷款的清收和处置措施: (1)加强催收,争取按时收回贷款本息;

(2)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提前收回贷款;对于无法提前收回的贷款,应 至少每月到企业一次,掌握最新情况,并形成贷后检查报告; (3)对于拥有次级类贷款的借款人,应逐步压缩授信; (4)必要时可进行债务重组;

(5)注意贷款保证或抵押的合法和有效性,对于无效保证或抵押,应及时 补办手续,予以完善。

(6)注意借贷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确保在 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或依法处理抵(质)押物;

(7)按月实地检查、核实抵押物的情况,并严密监视抵押物的占用情况, 防止抵押物被转移或遭到不必要的损失。对所有抵(质)押物要列入表外科目核 算,担保要建立登记制度。

2、对可疑类以下贷款,授信经办部门要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报有权审 批人批准后,将贷款账务、授信档案一并划资产保全部门催收。

(二)、贷后管理的职责:

授信经办部门对贷后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1、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确保贷款资金不被挪用。对大额信贷资金进行监 控,具体监控措施由各授权经办部门按借款人情况确定。

2、每季对借款人进行调查,掌握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情况 以及其他非财务情况,按季逐户写出评价报告。

3、对借款人经营情况的日常监控。经常到借款人的车间、仓库、财务、供 销,进出口等部门了解情况,对借款人经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适时监控。

4、通过其他方式或途径对借款人实施贷后管理。从上级主管、工商、税务 等部门及借款人的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了解借款人情况。

5、对抵(质)押物和保证人的管理,检查抵物的变现能力,检查保证人的 保证能力。

6、对贷款实施债务重组和不良贷款清收。原则上对关注类贷款客户不新增 授信,对次级类客户应与借款人签订还款计划,逐步压缩,在贷款风险程度降低 的前提下,制订债务重组的方案,按程序报批。

(三)、贷后管理基础工作:

1、贷款风险分类。客户经理应将真实准确的客户信息提供给清分录入人员 进行分类初定,经授信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同级风险管理部门清分管理员审 定,超权限的分类认定需上报上级行审批。贷款风险分类是开展资产质量监控和 预警的主要依据。

2、信贷档案管理。信贷一级档案(押品)可由授信经部门或同级风级管理 部门保管,但必须视同现金管理、实行双人分管;二级档案由风险管理部门授信 档案管理员专人保管;三级档案由授信经办部门管理。

(四)、贷后管理的责任追究

出现下述情况,应追究授信经办部门及同级风险管理部门的责任:

1、贷款资金被挪用或未按建设进度、购销合同分批用款,未经授信经办部门审批的,客户经理负第一责任,部门主管和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经授信经 办部门审批的,有权审批人负第一责任。

2、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重大变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借款人资信 程度下降,贷款质量(按五级分类口经)下降,授信经办部门未检查或检查发现 但未报告,客户经理负第一责任,经检查未发现,客户经理负主要责任,部门主 管和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3、贷款质量出现恶化,授信经办部门未及时采取控制和化解措施,授信经 办部门负全部责任,其中客户经理负第一责任,部门主管和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及时上报,但未实施应急措施,授信经办部门负第一责任,受理报告的上级部门 未明示的负主管责任。

4、贷款抵(质)押物价值下降或被抽逃、转移,贷款保证人经营情况恶化, 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客户经理负第一责任,部门主管及负责任人负主管责 任。

5、未按贷款质量的客观状况,真实准确地确定贷款风险分类,并根据情况 变化随时调整分类结果,客户经理负第一责任,清分管理人员负管理责任,授信 经办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员领导责任;新一代信贷系统数据录入不真实、 不完整、不准确,客户经理负主要责任,授权柜员负管理责任,授信经办部门和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6、遗失贷款原始资料,贷款档案管理人员负第一责任,管理人员所在部门 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第三篇:贷款“三查”制度

XX银行贷款“三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信贷资产是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主要资产,信贷资产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本行自身的生存发展和正常经营,对存款人的利益,对地方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本行必须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出发加强对信贷资产的管理,对贷款实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第二条

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本行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是本行辖内各支行、直属分理处、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支行)办理贷款业务应遵循的操作规范。

第二章 贷前调查

第四条

支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核实抵押物、质物及保证人情况,预测贷款的风险程度等。

贷前信贷人员要上门到户开展现场调查,与借款人及其亲属、邻居等面谈,全面深刻地了解借款申请人的家庭成员、财产情况、经济状况和社会信用及贷款的真实用途等。

第五条 支行信贷人员接到借款人书面贷款申请报告后,应在总行规定的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的工作,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1.借款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场所是否在本行所辖范围内;

2.借款人主体是否合法(工商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个体户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经济组织应有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借款人经营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

3.借款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资金结算情况如何; 4.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以自然人个人名义在本系统内辖各机构有无贷款; 5.借款人有无合法有效的贷款卡,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的品行、素质及管理能力情况;

6.借款企业有无完整的财务制度,能否按时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财务数据资料;

7.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的支持范围;

8.调查了解客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部、销售部等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品行、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是否有个人不良记录等;

9.本行其他方面要求。 (二)自然人

1.自然人户籍关系是否在本支行所辖范围内;

2.自然人年龄是否在22周岁-60周岁之间,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有无不良资信记录和行为记录,有无逾期贷款; 4.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消费贷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自然人是否在本行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

6.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的支持范围。 7. 借款人的品行、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是否有个人不良记录等; 8.本行其他方面要求。

信贷人员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提出是否同借款人建立信贷关系意见。凡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借款人;基本符合借款人条件的,经支行审批同意建立信贷关系的,则再进行实地调查。贷款调查必须坚持两人以上同去,必须明确贷款第一责任人和同行人。

第六条 实地调查主要是了解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资产与负债构成、产品盈利能力、企业发展前景及对保证人或抵(质)押人、抵(质)押物进行调查,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1.借款人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情况,主要是企事业单位的股东构成,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的品质、经营管理能力、工作经验及员工的综合素质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经营者是否为同一自然人。

2.借款人生产的产品、经营的范围是否合法,近几年产品销售和经营收入情况,产品的市场销售发展前景及预测盈利能力如何。

3.借款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负债情况及经营环境(土地、用水、用电、道路、环保等)配套情况如何。

4.是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的,要对资金需求情况进行测算,通过测算了解借款人资金需求额度与实际所需流动资金是否合理,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是否合理。

5.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其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6.保证人的主体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本行规定的保证人的条件要求,保证意愿是否真实,是否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保证人为合伙企业的应该核实是否能取得全体合伙人的书面同意保证意见书。

7.抵(质)押人所提供的抵(质)押是否已经征得抵(质)押物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有共有权人的还应征得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8.抵押物是否属国家法律规定所允许,抵押物是否属抵押人所有,产权是否明晰,抵押物能否依法登记。

9.对抵押物近期的市场变现估价,并按规定抵押率测算抵押限额。

10.有价证券质押,必须是可转让的有价证券(限存单),并查明质押物是否属质押人所有。

11.本行其他方面要求。 (二)自然人

1.借款人的家庭主要成员是否有不良行为,借款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和借款人用途是否得到家庭主要成员的支持;

2.借款人的家庭资产及负债情况;

3.借款人申请的贷款额度、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是否合理;

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担保人的主体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本行规定的担保的条件要求,担保意愿是否真实,是否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贷款卡; 5. 本行其他方面要求。

第七条 信贷人员在完成上述贷前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写出完整的调查报告,按授信审批权限逐级进行授信审批,按放款权限逐级进行贷款审批。需要上报总行审批的贷款必须有详细书面贷款调查报告。贷款调查报告应该是调查人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后所获情况和信息的完整总结,调查人必须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书面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1.基本情况。主要阐述贷款客户的基本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⑴企业主要股东和实际经营者情况,包括其品行、信誉情况、不良嗜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

⑵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⑶企业所从事行业的特点及景气程度;

⑷目前是否存在诉讼及合同纠纷等足以影响贷款安全的重大事项。

2.企业经营情况。主要结合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的有关指标及要求分析评价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了解和说明企业贷款后的第一还款来源强弱。

⑴基本财务状况分析,主要对企业目前的资产、负债结构进行分析; ⑵销售情况分析,主要对企业现有产品的市场前景进行分析;

⑶对企业总体盈利能力情况及产品盈利能力情况分析,尤其是要测算其真实的净现金流量;

⑷对企业总体及产品前景进行分析。 ⑸对企业现金流测算情况。 3.贷款项目情况:

⑴阐明企业要求新增贷款的实际理由; ⑵贷款投入后对企业的促进作用;

⑶贷款的抵押、保证等担保情况,评价贷款第二还款来源强弱; ⑷可能存在的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

⑸企业下阶段资金需求情况分析,贷款需进入或可退出的情况分析。

4.贷款综合效益分析,主要分析贷款后对本行带来的总体效益,如存、贷款情况,中间业务情况以及贷款的安全性。

5. 贷款第一责任人意见、审查人意见和审批人意见。

6.支行意见:明确表达支行是否同意贷款的意见(含贷款条件)及简要理由,明确贷款第一责任人。 (二)自然人

1.借款人家庭的基本情况,主要阐述借款人家庭的成员结构、资产情况、对外负债情况、家庭成员的行为情况等;

2.借款人经营情况,要求结合五级分类有关要求阐述借款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贷款项目情况、贷款后的第一还款来源情况;

3.担保情况,主要阐述担保人及担保物的基本情况,是否具有代为清偿贷款的能力等;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阐述可能会对贷款的安全性产生影响的特殊事项; 5. 贷款第一责任人意见、审查人意见和审批人意见。

6.支行意见:明确表达支行是否同意贷款的意见(含贷款条件)及简要理由,明确贷款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总行授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如果对材料有关情况有疑问的,还应向支行询问有关情况,审查同意后按权限上报总行贷审会批准。

第三章 贷时审查

第九条 贷时审查主要是审查人员对贷款期限、利率、额度的确定和有关贷款手续合法合规性的审查及借款合同的签订和会计人员对借款凭证要素的审核。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对信贷人员提供的客户资料和贷款调查报告进行审查。

贷款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本要素审查:

1、借款人及担保人有关资料是否完备;

2、贷款资料是否齐全。

(二)主体资料审查:

1、借款人及担保人主体资料、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2、借款人及担保人组织机构是否合理,产权关系是否明晰;

3、借款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无不良记录。

(三)信贷政策审查:

1、贷款用途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2、贷款用途、期限、方式、利率等是否符合本行信贷政策。

(四)提出审查结论和有关限制性条款。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包括贷款的种类、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和限制性条款等。

对借款经办人的合法性审查:

⑴在办理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借款时,必须审查借款经办人是否是该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书面授权委托的人,并在授权范围、时效内凭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借款手续;

⑵在办理自然人借款时,借款人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办理借款手续。

凡是没有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的贷款一律不得发放,对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中有不良记录的客户,不得擅自发放贷款。信贷会计有权拒绝且必须拒绝向没有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或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中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发放贷款。特殊情况的必须经总行有权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发放。

第十条

贷款额度的审查。对企业授信后单笔贷款金额按企业实际需要情况及担保落实情况合理确定,但最高余额不得超过授信额度。

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的审查。贷款期限应根据贷款用途、生产周期、还款资金来源,合理地确定每笔贷款的期限。 第十二条 贷款利率的审查。支行要严格按总行统一制定的差别利率政策执行,特殊情况报总行审批确定。

第十三条

贷款审批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进行。审查人员应当对信贷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贷款审批按规定权限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发放。

第十四条 借款合同的审查。所有贷款均应由贷款人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借款合同应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一)保证借款合同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同时到场签订,并签字、按手印。自然人贷款必须做到100%面谈面签。保证人为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法亲自到场的,由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经办人签字盖章。

(二)以房地产作抵押时,必须具备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符合抵押条件的,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对共有房产作抵押的房产共有人必须全部到场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

(三)以企业设备作抵押的,需经财产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经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率应合理从低确定。

(四)个人储蓄存单作质押物时,信贷人员应向签发存单的金融机构发出查询证实,并取得中止挂失及止付存款的书面回复函件后,方可办理质押手续。如存单所有权为第三人的,其所有权人应到场办理质押手续,并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按手印。质押物由支行保管。

个人储蓄存单质押贷款额不得超过存单面额的90%。其他权利质押的贷款必须报经总行审批。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凭证的填写、保管。填写借款凭证都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在有关规定的凭证上要求借款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所有权人签名、按手印。在贷款手续完整的基础上,信贷人员要及时记载贷款登记簿,并按规定保管好有关借款合同等档案资料。

(一)借款申请书应由借款人自己填写,信贷人员填写调查内容,审批意见栏签署意见,做到内容完整、真实。

(二)信贷人员根据借款种类填写借款合同,根据合同上所载明的事项逐项填列完整。 (三)动产抵押品、土地及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物保险单等存放金库保管。

第十六条 实行贷款柜面办理,务必确保借款人和担保人本人签名,杜绝代签现象发生。办理贷款时借款人夫妻双方、担保人本人必须共同到柜面办理,在贷款合同、借据上签名、按手印。确保贷款合同、借据的有效性、合法性。借款人除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外,还要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未婚的,要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第十七条 信贷会计接到信贷人员办理的贷款凭证后,应对借款申请书、审批表、借款合同等资料的文本使用、填写和签名、按手印等进行详细审核。

(一)审核各类文本资料要素是否齐全; (二)审核贷款申请用途与实际用途是否一致; (三)监督贷款审批是否合规齐全。

若贷款手续不全,信贷会计应及时退还给信贷人员重新补办有关手续。经信贷会计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柜面办理借款借据和贷款出账通知等。借款申请书、审批书、借款合同连同借款借据一起入档保管。

第十八条 信贷会计办理借款借据时,必须确保是借款人本人到场在借款借据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贷款按手印)。填写借款借据都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在有关规定的凭证上要求借款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所有权人本人签名和盖章(自然人贷款按手印)。

第十九条 贷款发放使用过程中(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所有贷款发放使用时,必须签署《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资金使用审核通知书》(详见附件)。委派会计是贷款资金使用审核通知书的主要责任把关人,在贷款出账时,委派会计必须指导并监督临柜业务经办人认真审查《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资金使用审核通知书》中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贷款第一责任人签名和支行行长审批意见等内容,临柜业务经办人是贷款资金使用审核通知书的直接责任人。

要按照总行对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自主支付和受托支付等相关规定做好信贷资金的支付管理,凡是制度规定需要受托支付的贷款,必须做到100%受托支付,不得放宽自主支付条件。

第四章 贷后检查

第二十条 贷后检查。贷款发放后,信贷人员要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日常对借款人实行检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其他贷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大额的贷款必须在15天内作跟踪检查,短期贷款到期前7天(中长期贷款到期前30天)按时向借款人、担保人送发贷款催收通知书,不良贷款每月上门至少催讨一次,在法律诉讼时效内必须取得贷款催收通知书的回执。贷后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所借资金运用情况,是否符合借款合同中的借款用途,若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对尚未使用的全部或部分贷款,信贷人员应及时收回,对已挪用的贷款要采取措施予以清收。

(二)借款户依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的情况。

(三)借款人的品行、职业、收入和住所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是否有变化。

(四)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是否正常,测算贷款风险的变化情况及趋势,有否出现不利于贷款按期归还的因素。

(五)贷款的使用效益。从投入到产出等资金运转情况,借款人经营管理和盈利状况。 (六)检查借款人代保管抵押物有无缺损,有无违反合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借、出租等行为。

贷后检查要有书面记录,并归入信贷档案。

第二十一条 信贷管理人员必须对借款客户的经营动态跟踪监测,了解其资信和需求变化,及时掌握新情况,一旦客户(或其关联企业)发生下列重大问题可能会影响贷款安全时,应及时将上述情况报告原贷款审批(包括授信)机构,并调整贷款额度(包括授信)直至终止授信。

(一)外部政策发生明显不利于企业经营的变化; (二)客户组织结构、股权或主要领导人发生变化; (三)客户对外担保过大,并已对现有贷款的安全构成影响; (四)客户的财务收支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五)客户涉及重大诉讼或合同纠纷; (六)客户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出现逾期; (七)其他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

第二十二条 支行可根据实际需要,有侧重、有目的、有计划地对贷款进行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参加检查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对100万元(含)以上的自然人贷款和所有公司类贷款,都要按季撰写贷后跟踪检查报告、贷款风险分类工作底稿,填写风险分类认定表,对贷款进行跟踪检查和风险分类。

检查内容包括信贷人员行为、贷款事实情况、贷款有效性、贷款审批权限履行情况、贷后管理、贷款档案、贷款担保状况、本息扣收及时性、内外部记录核对、逾期欠息情况、五级分类执行情况、信贷咨询系统应用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 将全行不良贷款诉讼工作全部上收总行,由总行相关部门负责案件诉讼工作。经办人员要进行详实的诉前调查,针对不同的案件拿出切实可行的诉讼方案,确保诉讼案件胜诉。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行及其信贷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办理信贷业务中违反本制度的,按照《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责任认定暂行办法》,分清各岗位信贷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并依据《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修改权属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 贷款三查制度

一、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是指贷款发放前对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调查,并对其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和可发放的贷款额度做出初步判断。

调查的重点主要包括申请人资信状况、经营情况、申请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贷款担保情况等。

贷前调查的方法

1.现场调研——直接

现场会谈(企业经营和发展的思路,内部的管理)、实地考察(生产、产品、账款、固定资产、周围状况)

2.搜寻调查——间接

搜寻调查指通过各种媒介物搜寻有价值的资料开展调查。这些媒介物包括:杂志、书籍、期刊、互联网资料、官方记录等。搜寻调查应注意信息渠道的权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3.委托调查:委托调查可通过中介机构或银行自身网络开展调查。

4.其他方法:业务人员可通过接触客户的关联企业、竞争对手或个人获取有价值信息,还可通过行业协会(商会)、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如工商局、税务机关、公安部门等机构)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

☆贷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1、贷前调查流于形式,没有按照贷款操作规程中规定的要求去深入细致的进行实地调查。

2、有的信贷人员仅仅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作为贷前调查的情况,而造成贷前调查失实。

3. 信贷员在贷前调查过程中没有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外部调查,没有摸清申请人的真实背景。

4.有的信贷员凭经验和感觉办事,没有进行贷前调查便形成了调查报告。

5.贷前调查中没有用影像图片等有效手段记录借款申请人的真实经营情况,不能给贷款审批人员提供直观的原始的审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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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前调查的建议

贷前调查主要分为个人贷款与企事业单位贷款两种。个人贷款相比企业贷款而言,它的贷前调查较为直观,着重查看客户以前的信用记录,其次可以看一下客户的学历、经历、经营管理能力、业绩、社会关系、爱好、生活习惯、品行、年龄、健康状况等等,最后再查看一下第二还款来源情况。企事业单位贷款的贷前调查较为复杂,关键点:

1、确认借款企业法人主体真实性、合法性。首先按照企业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查对与借款人名称是否相符;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该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法定代表人是否有变更;经济性质是否相符;贷款期限是否超过规定经营期限;借款用途是否在企业经营范围内。

2、对借款企业信用状况的调查。深入企业实地查阅企业的应付账款账簿及其明细账,从中找出该企业拖欠他人的账款金额、赊欠原因、时间等,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另外还可以通过电话或函询的方式向被赊欠企业了解有关借款企业赊欠的原因,还款的基本情况,从而真正摸清借款企业的信用道德底细。

3、 对借款企业管理人员资质和管理能力的调查。要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资料为准对企业法人代表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真实性进行严密的审查,不要拘泥于企业提供的介绍资料。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企业领导人提供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都以原件为准,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询其真实性。对其个人品行和领导能力的调查应与该企业员工员工和经常客户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个人能力和行为品质状况。

4、生产经营状况的调查。首先查阅该企业的各种会计账簿,通过其中记载的各种数据,计算出相应的经营指标,从而分析和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其次,深入车间、厂房和库房,实地调查企业的生产环境、生产工作流程、产品质量监督情况和原材料及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并用数码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做好记录,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再次,通过查看借款企业近两年的会计报表计算出各项指标增长率、增长幅度,分析企业竞争力的变化。另外,还可以采取核实贷款企业在税务部门的纳税情况,从而反映出企业的真实生产效益;通过企业近几个月缴纳水电费等情况的对比分析,了解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5、对借款企业财务情况的调查。根据企业提供的近三年的相关会计报表,计算出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六个基本财务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评估借款人的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前景。

6、对借款企业现金流量的分析。通过查询借款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存款结算账户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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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了解借款企业一段时期的存款、货款等资金回笼情况,预测未来一段时间现金流量,充分了解企业的资金流向及数量。

7、对担保情况的调查。一是实地调查担保人或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二是对担保方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要与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保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三是对担保财产做严格的市场评估,确保有足额的第二还款来源。

贷前调查是信贷管理的重要程序和环节,也是一个复杂繁琐的过程,贷前调查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贷款决策的正确与否,所以最重要的就是要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揭示风险,把好贷款投放的第一关,切实做到严设贷前调查“防火围墙”,铸就信贷资产“铜墙铁壁”。

二、贷时审查

贷时审查是指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贷时审查的内容

贷时审查的基本内容是多方面的。重点有:审批前提是否成立;信贷审批要求、法律意见是否落实;各项信贷文件、资料、手续是否齐全;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是否全面、正确签订,是否合法有效;各资料、文件或合同之间逻辑关系是否一致、正确,表面是否真实;业务背景是否真实、合理;信贷用途是否符合要求;信贷额度、期限是否在有效范围;信贷押品是否入账(保证金)、入库或监管(抵押物、其他质物);信用状况、主体与业务资格、财务状况、人事和法律状况是否有重大变化;操作程序是否正确等。

应当指出,这种“执行”不是机械式的,存在着某种变通,但并不构成对审批意见的修改。

其一,根据落实的具体情况、程度以及其它制约因素,在不突破审批总限制的前提下,做出实际放款的决定。

其二,对多维审批意图的实现方式做出有区别的处理和安排。如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内容、企业承诺等,一般需要在信贷合同中依法进行全面、正确约定;对于合作交易对手的限制性要求,如特定对象、合作期限等,需审查相关的历史凭证、文件、记录;有关收费管理则审核提交的相关收费凭证等。

三、贷后检查(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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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之后到贷款收回之前的各个环节及各个方面的管理。 主要任务: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方法制度、人员配备等,对贷款本身、借款人、担保等因素进行跟踪检查分析,及时发现贷款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达到防范、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

2、为什么要贷后管理 (1)认识上的误区

有的信贷人员认为客户能承诺按期还款就行了,不关心客户的生产经营,有的认为能够正常付息的企业不需要贷后管理、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不必重视贷后管理、担保条件好的可以放松贷后管理、不良贷款不需要贷后管理。

有些信贷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认为,贷后管理工作是客户经理的事情,不知道自己应该有参与重点客户、疑难客户的贷后管理的责任,不知道应当将管理工作质量作为自己工作检查、督办的内容。 (2)行动上的盲区

贷后管理未能切入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 对贷款风险预警信号反应迟缓。 有意无意的放弃合同权利。 贷款综合收益率低,没有补偿收益。 贷后管理检查流于形式。 (3)激励机制的误导

在激励机制中,重贷款发放奖励,轻贷后监管激励。

3、贷后管理的作用和意义 (1)维护客户关系 了解你的客户。 关心客户的经营管理。 解决客户的合理需求。 (2)拓展客户渠道 老客户推荐新客户。 (3)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资产质量取决于管理,贷后管理是资产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一个卓有成效的贷后管理工作,能为我们防止不良、化解风险、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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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对某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的调查统计,近五年形成的不良贷款中,有30%的原因是贷前决策失误造成的,而高达70%的原因应归咎于贷后管理不到位。

4、风险预警信号提示 第一类、缺乏合作诚意 (1)、不好联系

与客户关键人员失去联系或联系不畅。

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频繁更换手机号码,经常无法联系,即使联系上,人在本地却谎称在外地出差;故意躲避公司人员。 (2)、不提供资料

不提供或不按期提供定期报表。 不愿提供定期报表以外的信息。 不愿意提供银行的交易流水。

对需要通过所得税纳税单来判断客户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真实性时,客户不愿意提供。 (3)、不配合检查

事先约定的会谈时间被无故推迟。 现场贷后检查时,关键人员避而不见。 拒绝或不能对报表数据提供组成明细。 第二类、现金流异常

通过银行流水,判断其流水是否符合其现金流的特点。

对于大额进出,要求提供对方信息、销售/采购合同等,判断其资金是否流向非经营性交易方。

第三类、外部评价差

(1)、同业内对授信客户评价不佳。

(2)、上下游合作伙伴对授信客户有负面评价。 (3)、客户的邻里、朋友对其产生负面评价。 第四类、出现不稳定因素 (1)、队伍不稳定

财务主管、会计人员频繁更换。

销售、生产、技术等核心部门的关键管理人员离职或被更换。 客户、员工对企业没有信心。 (2)、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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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现形式: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家庭矛盾,包括婚姻关系紧张,离婚、析产等。 家庭共同创业的产权纠纷。 (3)、合作伙伴产生矛盾 股东要求退出。 联营方不再合作。 共同创业的管理者退出。 客户流失。 第五类、产生纠纷

(1)、因诚信原因产生纠纷

在对方付款后故意不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 为获得非法利益无理缠诉。 (2)、因管理原因产生纠纷

因重大质量、技术事故引起诉讼或仲裁。 为他人担保引起纠纷。

(3)、因履约能力的原因产生纠纷 因支付能力造成合同违约。

第六类、财务信息虚假、财务指标异常 (1)、财务报表不可信

注册会计师对客户定期报告出具保留或否定的审计意见。 会计差错明显,报表之间、报表数据之间不衔接。 虚构应收账款。

资产负债表上所列资产没有对应实物。 所有者权益来源不真实。

客户提供的财务信息与我司掌握的非财务信息有很大的差异,信息之间无法得到交叉验证。

(2)、指标异常

某个财务数据偏离正常值,且得不到合理解释。

主要原材料库存畸高畸低,超过或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 产品库存异常增长。 (3)、利益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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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外、帐外另有资产负债未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或列示。 以公司资产对外投资,但权益不在公司名下。 资产处置后,现金未流入公司账户。 非公允关联交易。 第七类、客户资金链紧张

(1)、长期占用授信,贷款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不能减少授信总额。 存量贷款依赖借新还旧。 贷款到期后要求展期。 靠临时融资归还到期贷款。

在多家银行融资,通过融资维持银行信用,缓解资金紧张的矛盾。 (2)、缺乏资金安排计划

业务经营计划没有配套相应的财务计划。

授信申请的提出时间、额度与财务计划不符,具有偶然性、突然性。 授信需求超过经营增长幅度。

客户对应收账款管理缺乏计划,影响资金周转。 杠杆率过高,经常用短期债务支付长期债务。 (3)、融资不计成本

从私人、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及其他企业高息借款。 (4)、同业调整融资条件 同业提高利率。 同业提高担保条件。 同业调减授信额度。 提前归还其他银行融资。 (5)、出现资本缺口 资本支出与实力不相适应。

借入流动资金贷款后,资本支出增加。 增资扩股资金不到位。 自筹资金不到位。 (6)、经营环境恶化 供应商紧缩商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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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回款不畅,被动延长结算期间。 第八类、担保条件弱化 (1)、抵押品价值高估

客户对资产预期价值过于乐观。 评估机构在客户授意下高估抵押品价值。 资产估价方法不当。 抵押折率过高。 (2)、抵押品管理不当 抵押品被抵押人不合理使用。 我司无法控制抵押品和质押权。 权属争议。

(3)、保证人担保能力下降 工作收入出现不利变动。 对外投资出现重大失误。 生产经营出现问题。 第九类、主营业务出现问题 (1)、主营业务市场或市场份额萎缩 (2)、盈利能力下降

主导产品被迫以降价手段争取市场,导致毛利率下降。 客户对上游产品涨价缺乏成本转嫁能力,导致毛利率下降。 非经常性损益支撑盈利。 (3)、盲目投资 跨行业扩张。 盲目追逐投资热点。 投资过于分散。

从核心业务抽调资源到其他领域。 第十类、管理混乱 (1)、成本和费用失控。

(2)、材料损耗上升、产品正品率下降。 (3)、现场管理混乱。 (4)、设备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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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贷后管理的策略 (1)贷后管理的关键点 资金使用情况。 合同履行情况。 经营情况。 财务情况。 是否有诉讼。 资金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要密切关注资金在购、产、销等环节的使用和周转情况。

固定资产贷款:检查项目资本金及其他资金来源的落实情况,检查项目的进度情况。 基于特定还款来源发放的过桥贷款、临时周转贷款:关注其特定还款来源的实现,防止资金被挪用。 合同履行情况

检验借款人的经营规模与资金实力,看履约的能力。 了解借款人的合作态度,看履约意愿。 及时发现借款人的预警信号,看履约风险。

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交叉验证客户信息。(在与客户聊天的过程中,相互印证信息) 经营情况

查看经营场所,看是否正常经营。 查看工厂工人人数是否出现异常变动。 现场秩序是否井然,设备是否正常开工。 查看企业订单。 查看工人工作状态。 财务状况

对于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的企业,查看财务报表。 利息支付情况。 企业银行流水。 水电费单。 工资发放情况。 抵(质)押物情况。

抵押品的价值变化、保管情况、是否被变卖、续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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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凭证是否到期等。 是否有诉讼。

通过查询相关网站,查看是否有诉讼、公告等。 (2)贷后检查的分类

贷后管理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客户,不同类型的贷款,不同的贷款条件以及贷款所处的不同时期来分类,从而制定不同的贷后管理方案以及贷后侧重点。 按行业类别进行分类

生产型企业:关注生产情况、主要原材料的的价格变化、库存等。 贸易型企业:关注上下游的关系、应收账款的回收等。 按担保方式进行分类

抵(质)押类:抵押品的价值变化、保管情况、是否被变卖、续保情况、质押凭证是否到期等。

担保类:保证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工作情况、担保意愿是否发生改变等。 信用类:工作情况、家庭情况等。 按贷款的不同阶段

首次贷后:贷款用途、合同履行情况。

中间贷后:抽查生产经营情况,查看近期订单、银行流水、工资发放情况、水电发票等。 到期前贷后:资金安排情况、还款来源的渠道、能否保证到期按时归还贷款。 (3)、贷后检查的基本方法: ①询问 询问企业高管 询问财务人员 询问普通工作人员 ②审核 审核贷款用途 审核合同履行情况 审核近期合同、订单情况 审核财务报表 审核水电费等情况 ③抽查

对抵押物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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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抽查 对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抽查 ④观察

对高管神情、面貌进行观察 对企业员工面貌、工作状态进行观察 对经营场所进行观察

对于一些能直接通过销售系统从而清楚的知道经营情况及收入情况的客户,如彩票投注站、汽贸企业等,则要求客户打印相关销售数据。

第五篇:贷款三查报告标准

贷前调查报告、贷时审查报告和贷后检查报告共同构成了贷款“三查”报告体系,是由信贷管理人员在不同的信贷阶段制作完成的文件。通过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贷款用途、偿还能力及担保情况等综合分析揭示贷款存在的风险点,提出风险控制措施,为审批决策和后续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优秀的贷款三查报告在内容、结构逻辑和表述等方面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实事求是

优秀的贷款三查报告应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陈述调查情况,不出现与事实不符的表述语句,更不能未经核实就原文照录借款人提供材料上的语句。特别对借款人经营情况的判断,须提供相关的财务数据支持,切勿出现与事实情况不符的主观判断。 2.条理清晰

优秀的贷款三查报告应能根据贷款三查各个环节的侧重点以及各类型授信客户的特点,做到报告内容条理清晰,主次分明。 3.分析透彻

优秀的贷款三查报告必须是对问题分析透彻,观点鲜明,论证充分。不能只是简单罗列企业提供的各项数据,或陈述了企业的表面情况,而未进行深入的分析。 4.逻辑合理。

优秀的贷款三查报告应是推理符合逻辑,谋篇符合规范。 5.文从字顺

优秀的贷款三查报告应是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注意内容前后照应,结构上下连贯,语句通顺无语病。

第一部分 贷前调查报告评优标准及涵盖内容

贷前调查的根本目的是评价授信业务风险和收益,为信贷决策提供充分依据。贷前调查报告应符合以下几项要求:

一、调查组织和调查过程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二、调查内容和要点完整、重点突出;

三、调查方式合理有效;

四、信息得到有效核实,符合客观公正原则;

五、信息反映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层次清晰;

六、各项证据和辅助材料制作合格、列示清晰、索引完备、勾稽完整;

七、调查责任可清晰划分和认定;

八、风险评估全面、化解措施适当。

根据以上八项要求,优秀贷前调查报告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背景介绍

(一)客户背景分析

包括客户所处行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情况、客户实际控制者、主要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能力、诚信情况分析等。对股东原则上应分析到终极控股股东。如客户股东为跨国集团客户时,应分析其境外公司的资信情况。如授信客户为集团客户,还应分析集团行业分类、集团组织结构、银企关系等。

(二)业务背景分析

分析客户申请授信的用途、种类、金额、期限,要针对授信的具体业务进行分析,包括业务过程的具体描述、上下家情况、结算方式、业务周期、进展情况、配套资金等。

(三)项目背景分析

对固定资产贷款,应分析项目的合规性、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作可行性分析。

(四)产品及市场分析

项目产品供求现状分析、产品供需预测和价格走势分析、营销能力评估、项目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评估。

二、投资估算与融资方案评估

项目总投资评估,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评估与流动资金投资评估;项目融资方案评估,是通过分析项目建设和生产所需全部资金的来源、构成、按计划到位的可能性及与项目投资计划的匹配性,评估项目融资方案的合理性、可靠性及对建设银行贷款的保障能力。

三、财务效益评估

选取财务评价基础数据与参数;计算销售(营业)收入、各项税费,进行利润测评;编制财务效益评估报表;计算财务评估指标,进行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分析。

四、不确定性分析

包括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盈亏平衡分析是指在一定的市场和生产(营业)条件下对项目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关系进行的分析,以盈亏平衡点表示。敏感性分析是指通过定量测算项目财务效益指标随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各种敏感性因素变化而变化的幅度,判断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五、银行相关效益与风险评估

在合理预测项目贷款收益的基础上,就项目贷款对银行相关效益大小进行评估;在分析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银行贷款潜在的风险,针对风险因素提出银行分散、转移、化解或减轻贷款风险的措施和建议。

六、总评价

在对项目情况进行逐项分析并分别得出分项结论的基础上,对各分项论证结果进行全面的归纳总结,形成总体评估结论。总体评估结论应直接、明确地表明是否建议给予贷款支持及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并就需要引起注意的事项或建议作出专门说明。

第二部分 贷时审查报告评优标准及涵盖内容

贷款审查报告是根据审贷分离原则,由独立的审查员在审查客户经理提交的授信分析报告、授信资料的基础上,出具的授信意见。授信审查报告应符合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一、框架清晰、要点突出、逻辑完整、计算准确,符合内外部管理要求;

二、引用数据和材料出处清楚、采信依据充分、评审自身风险管理良好;

三、评审结论合理,符合风险评估、方案涉及与市场拓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主要风险点突出、化解措施适当。

根据以上四项要求,优秀贷时审查报告应涵盖内容应包括:

一、掌握授信业务背景

分析客户在本行的授信额度、目前占用额度、贷款状态,在同业的授信额度、贷款状态;本次前台经营部门申报的授信方案基本情况,品种、金额、期限、担保。

二、审查行业、经营风险

分析客户所处行业当前走势、监管要求,其行业地位、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衡量风险化解能力、分析客户近年经营发展趋势、预判其未来经营发展趋势,判别与我行行业授信策略是否相符。

三、财务风险审查

通过对财务数据的确认、比较、分析,总结客户资产财务状况及特点,预判发展趋势,考察到期偿债能力;重点判别报表准确性、重要科目及附注说明的合理性、揭示风险点、衡量化解能力,可根据分析对影响决策的不合理数据进行调整。

四、考虑授信方案设计要求

通过对借款原因、还款能力的审查分析,判断申报的授信额度是否过度、客户能否按期偿债;审查担保合法性、有效性;对贸易融资业务,重点关注贸易类型、结算方式及比例、主要上下游客户名单及基本情况、货款回笼等;掌握客户是否符合本行给予免担保、优惠定价(如有)的条件。

五、总体评价,明确审查结论

复核评级结果;总结上述审查分析中发现的主要风险点及其解决方案、审查结论(同意/有条件同意/否决),对有条件同意/否决类结论须总结判断依据。

明确授信方案,包括:授信额度(品种/金额/期限);授信方式(一次性/循环);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主体/担保/额/评估/值/抵质押率);定价;提款条件和授后管理要求,根据不同授信品种风险特点,将审查分析中揭示的主要风险点设置为提款条件或监控重点,具有必要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部分 贷后检查报告评优标准及涵盖内容

贷后检查是指授信审批之后,通过对资金用途和授信客户、保证人的经营及财务活动、相关授信业务进行跟踪,重新评估影响或可能影响债务人经营活动的诸多因素,并对抵(质)押物价值进行跟踪评价,以确定授信业务风险与审批时相比是否增大,是否已威胁到信贷资金的安全,并在必要的时候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扩大风险的管理过程。贷后检查报告是对贷后检查过程和结论的描述,应符合以下六项基本要求:

一、授信后管理的方式、作业频率和工作组织符合内外部管理要求;

二、授信后管理的内容完整、要点突出,符合内外部管理要求;

三、风险分析的框架清晰、要点突出、逻辑完整、计算准确,符合内外部管理要求;

四、授信后管理报告内容完整、结构清晰、数据准确、语言简练;

五、各项工作底稿制作合格、列示清晰、索引完备、勾稽完整;

六、风险预警及时明晰、风险处置意见明确。 根据以上要求,优秀的贷后检查报告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授信客户基本情况变动 应概括说明贷款审批后,授信客户工商年检、股东变更、法人代表变更、注册资金增减、经营范围、经营战略等变化情况。如该项变化可能对客户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则应详细说明。如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应详细说明变化原因,分析该变化对企业经营可能带来的影响。

二、授信业务变动情况

说明到目前为止授信发放的金额、资金用途、有否挪用、还本付息等情况。如有出款条件限制或授信条件要求的,须进行逐条说明。

三、授信客户行业方面的变动情况

说明授信审批后,企业所属行业总体供应与需求变动、行业整体盈亏情况,分析预测行业发展趋势。

四、授信客户经营方面的变动情况

从企业的供应、生产、销售三方面,分析企业经营情况,判断经营是否正常。要与授信审批时的预测进行比较,是在预测范围之内,还是超出预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预测贷款到期前生产经营是继续向好,还是进一步恶化。分析经营变化是否已危及或将危及到信贷资金的安全。

五、授信客户的财务变动情况

说明授信客户审批后财务变化情况,包括资产负债变动、损益变动、现金流变动。各项重要财务指标要与授信审批时的预测进行比较,是在预测范围之内,还是超出预测。预测贷款到期前是继续向好,还是进一步恶化。

六、项目建设进度

贷款种类如为固定资产或项目贷款,要检查项目建议资金是否已按计划到位,项目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如项目建设期过长,要定期对影响项目投产后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市场供求、原料价格、产品价格等情况进行简单了解,判断其是否在原预测范围之内。

如项目已投产,应对项目生产负荷、产品质量、原料消耗、生产成本、产品价格等进行全面了解,与原评估报告预测进行比较,分析企业盈利情况,判断企业能否持续经营、能否产生还款现金流,从而对新建项目的目标达产作出评判。

七、担保单位的担保能力和抵(质)押物的变动情况

对保证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担保能力与授信审批时相比,是增强或减弱。对抵(质)物进行检查,描述其是否灭失、损毁,变现价值增减情况及原因。

八、授信客户和本行的业务往来情况

分析客户在本行的存款、结算往来等情况,综合收益是否达到授信时设定的目标。

九、他行授信变动

分析客户授信整体增减情况、担保变动情况、利率变动情况、逾期欠息情况、评级变动情况,判断他行对客户的授信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如出现他行对客户收缩贷款、提高利率、加固担保等,甚至授信出现逾期欠息、评级为关注类以下,应详细分析原因。

十、媒体披露信息的核实

如客户或客户所处的行业被媒体公开披露不良信息,可能对客户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并进一步对银行授信带来风险的,贷后检查中应予以核实并作出判断。 十

一、上述所发生的变化对客户还款能力的影响情况

综合分析客户生产经营、财务变动、再融资等多种因素对还款能力的影响,判断企业对到期的所有债务特别是对我行到期债务是否有足够的还款来源。 十

二、综合结论及授信安排

根据客户最新情况,审核客户评级和授信业务评级是否需要变更。分析判断授信业务所面临的现时风险和未来风险,提出对授信额度增加、维持、减少建议。如现时风险已较授信审批时大为增加,已危及到信贷资金安全,或现时风险虽然不大,但继续发展将危及到信贷资金安全,应提出风险控制和化解建议,是否需逐步减持退出,或需紧急退出,或加固担保,或要求客户停止危险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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