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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文)

昆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第一篇:昆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昆住建〔2011〕322号关于明确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 知各有关单位:自2011年6月13日《关于印发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下发以。

昆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第一篇:昆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昆住建〔2011〕322号

关于明确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有关要求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自2011年6月13日《关于印发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下发以来,按照《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我局已受理并通过了多个A级不燃保温材料外保温系统的认定评审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暂行规定》第一条要求,凡在昆山市应用的建筑保温系统必须取得《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认定证明》。因目前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或B2级的有机保温材料的使用仍受到限

制,岩棉类保温系统的省级推广应用尚未开展,故对这些保温系统应用认定证明暂不办理。

二、关于新型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认定办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申报企业应先行填写《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认定申请表(复合发泡水泥板)》,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

2.申办人员应有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

3.提供申请企业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定书》正本、副本;

4.复合发泡水泥板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明、社保证明等;

5.复合发泡水泥板生产企业试验员上岗证或相应检验项目的培训合格证、社保证明;

6.复合发泡水泥板生产企业主要试验设备购置证明及计量检定证书;

7.复合发泡水泥板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管理文件和试验室管理文件;

8.复合发泡水泥板生产企业的影像资料。该影像应从企业大门开始,全面记录厂容厂貌、生产车间、生产设备、试验室、检测设备,全程影像记录不得停顿或断开。

9.产品系统及各组成材料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

内,被检产品系统及各组成材料符合《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苏JG/T041-2011)有关要求。所有检测报告均为抽样送检,且为同一批次。

10.系统应用业绩证明。提供典型工程的系统应用情况说明,需有建设单位确认并附相应意见;已竣工项目需附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的节能分部验收意见。

注:除

7、8条外,其他申请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便于核实。核对完毕,原件退还申请企业。如有需要,申请企业应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备现场实地核查。

(二)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发放《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认定证明》。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暂停受理新提交的无机保温砂浆外保温系统的认定评审。已提交评审申请的无机砂浆外保温系统生产企业,应尽快完善相关评审材料,以便我局组织专家完成认定评审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昆山市建筑保温系统应用认定证明》提供的性能参数,选用符合节能设计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书、档案、保密、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有关决议、决定及领导批示件的催办、督办和督查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局综合性文稿;负责组织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行政接待、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系统内信访、“12319”城建服务热线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系统内党建、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新区(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新区(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系统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市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局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局机关基本建设财务核算;负责组织系统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和转报工作;参与系统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编制、审核局属企事业单位经济指标和部门预算计划;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资金管理;负责系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报表编报;指导系统内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的财务工作。

(四)行政许可服务处(政策法规处、综合稽查处)。 负责局机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指导协调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新区(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工作;组织拟订、审查、清理、汇编住建系统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局及所属单位重要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新区(全市)住建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的稽查工作;参与城乡规划、建设、房地产和建筑行业政策研究与重要课题调研工作。

(五)城市建设与管理处(市路灯管理办公室)。 负责新区(全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城镇燃气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全市)市政、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市直管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舟施工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新区(全市)城市公用、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等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制定、任务分解和实施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负责园林城市(县城、镇)创建的指导及具体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新区(全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新城区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市政、园林绿化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定海城区市政、园林绿化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三防”日常工作。承担市路灯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建筑业管理处(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处)。 负责新区(全市)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建设中介服务咨询业等行业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直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进步。

(七)住房保障与房产市场监管处(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新区(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计划;拟订并指导实施新区(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预算;指导保障性住房的实施工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新区(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区(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各县(区)房屋征收、危房改造工作。

(八)规划编审处。

负责编制新区(全市)城乡规划的计划,指导、落实新区(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城乡规划编制相关管理规程、技术规定;负责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及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查、公示、报批等工作;配合做好乡镇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审查工作;负责规划编制信息化管理和规划成果档案管理工作;参与新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部门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新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推进城市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城乡规划管理处。

负责新区(全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相关政策的制定;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审核建设项目选址内容;参与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工作;核定建设项目用地具体位置,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核建设用地规划内容;负责审核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各类建设工程规划内容或临时(杂项)建设工程规划内容;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竣工核实工作;负责在建建设项目的批后规划管理;协助查处有关规划违法建设行为;负责组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新区(全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承担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处。

编制基础测绘等相关的规划和计划;负责管理地理信息数据变化监测工作;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资质、资格和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基础测绘项目;负责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工作;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有关标准、质量和技术管理工作,管理和维护测量标志。

(十一)村镇建设处。

拟订村镇建设的政策和技术规范;拟订村镇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论证、审查、报批工作;指导新区(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和县城以下乡镇、村庄规划编制;牵头组织实施农房改造示范村工程和渔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救助工作;配合做好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环境整治、渔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农房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名镇(村)审查等工作。

第三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纪实

一条条街道平整宽阔,一座座楼房拔地而起,新建小区鳞次栉比,人民广场、青少年活动中心、污水处理厂落成投用……如今的县城初展新姿,焕发出勃勃生机,到处是一派热火

朝天的建设景象。这首先源于广大建设者的拼搏和努力,而这一切与建设系统的领军人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侯同林(展示若干图片)呕心沥血、无私奉献密切相关。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县住房建设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担负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招标投标和城市供水等诸项职能。近年

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顺应群众意愿、强化政府责任,全力打造

集居住、休闲、兴业为一体的崭新“卫星名城”。

科学规划是牵引城市大发展的“引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分区,按照“规划引领+创建支撑”的理念,聘请国内顶尖机构,由知名专家牵

头,在区域生态、资源和环境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修编了xx县公园、县城雨水、污水排水等10项专项规划,以及永康街、人民街西延、滏阳路等3条道路的绿化景观设计,环县城规

划了控制面积50平方公里的产业园区,着力构筑城镇产业支撑,为城市和工业的良性互动奠定了基础。

勇于探索,想方设法破解重大项目中遇到的难题。2007年是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开局之年,县委、县政府赋予建设系统新的历史责任:20万平方米的拆违拆迁,超亿元的道

路建设,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很多项目中的问题是从未遇到过的。面对困难,建设局一班人不等不靠,动脑筋想办法,边研究边探索,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局长侯同林带领班

子成员和技术人员,大力发扬“5+2”“白+黑”连续作战的硬作风,全局上下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赶进度,实行分管局长具体抓、抓一线,办事人员全程抓的分工机制,建立一

日一报工程例会制度,及时反馈,把目标细化到每一项工程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确保按计划推进、按要求落实,为促进各项工程的快速推进提供保障。据不完全统计,累计完

成项目投资2.1亿元,先后建成了游雅街、新兴街、育才街、昌平路、滏阳路和顺德路等为骨架的城市道路(图片),并迅速地带动了区域的开发建设,连片发展。特别是正在抓紧

建设的和平街、人民街城市快速干道全长11.3万米总投资1.08亿元,实现与邢台旭阳大道、北外环对接一体发展,进一步优化了城区道路网络。经过短短三年的不懈努力,打通了

新兴街、人民街、东方路、昌平路、建设路等多条“断头路”“卡脖路”(新旧照片对比), 初步形成了四通八达、区内成网、区外成环“9纵8横”城市布局。通过路网建设县城

面积由7.4平方公里扩大到3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较2007年扩大了6倍,城市道路总里程达100公里,已形成城市辐射带动经济、经济促进城市发展的良好格局。

“大拆促大建,大建促发展”。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空间布局已成为制约xx县经济发展的瓶颈。为向全县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如期完成拆违拆迁任务,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全体干部党员深入群众广泛宣传,走进每个拆迁户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思路不厌其烦的讲解,用真情换来真心,用人性化操作去化解矛盾

、感化住户。面对众多的不解冷漠、甚至谩骂,广大建设干部党员用笑脸去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一趟不行,二趟。就是用这种不屈不挠的韧劲,打开了一扇扇紧闭大门,取得了

居民理解和信任,配合工作,同意动迁签约的居民也在稳步增加,在全市双拆工作中处于领先位置。在有效拆迁的同时,积极跟进城市建设,拆迁到哪里,建设到哪里,让广大群

众看得到拆后建设的比较效果,实现了“拆建共进互动”的良性循环模式。随着占地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西庄村改造工程的顺利封顶,近千人城中村居民年底前可共享城市化成

果。

“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根本宗旨。多年来,无论是重点工程开发,还是基础设施建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利民惠民”这根主线,

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实现了广大群众民的心愿。我县首座万吨级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6100万元占地50亩,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用,将为全县

提供宝贵的中水资源。据业内人士介绍,中水是城市的第二水源,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一方面可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水环境污染,另外又可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矛盾,广泛用

于企业、花卉、蔬菜等产业,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投资1300万元建成人民广场和小游园,投资1200万元的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学习、科普、休闲、娱乐的

场所,也在很大程度上增添了现代化城市气息。积极协调市公交公司,开通了邢台至辛店、北定、邢湾三条公交线路,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出行。

心系民生,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民有所居。在推进城市快速发展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注重“发展与民生”的辩证关系,把住房保障作为新一轮城市大发展的突破口,

全力打造“宜居”新型城市。锦绣家园、东方花园、怡和家园等一批规模以上住宅项目相继竣工入住,我县的住宅小区建设正由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 “居住型”向“

品位型”的变迁。到目前,建成或在建项目18个,总占地1100余亩,投资14亿元,建筑总面积100万平方米。随着建筑面积40万平米投资近3亿元的新东方、书香园等项目的开发建

设,为县域经济持续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为让广大群众住上“安心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狠抓工程质量,严把建筑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落实,并在全市率先建立分户验收制度

,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受到了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人人都是环境,事事关系发展。面对当前新形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着力转变干部队伍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重点增强“三种意识”:进一

步增强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克难攻坚的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自我加压的责任意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围绕“组织怎么建?党员怎么干?”,开展“让党徽在

岗位上闪光”主题实践活动。为高效能地服务于企业,优化发展环境,该局对现有的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进行缜密梳理、调整和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并在全县率先推行“一

枚公章对外、一个窗口办理”,有效避免了人为化随意性审批,真正把政策交给了群众,提高了透明度,方便了办事群众,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鞠躬尽瘁谋发展,精神文明结硕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短短的三个年头,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城市空间实现了历史性拓展,连续3年

被县委授予行风先进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局长侯x连续3年授予“县长特别奖”。

第四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建设

荆杰

本报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重大意义,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各项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要健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水污染防治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确立的法律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文件。继续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抓紧制定本地区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探索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相结合的方法和机制,研究制定推进节能省地型建筑和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研究完善促进 城市节水的水价竹理办法和污水、垃圾处理费用征竹机制。加快北方地区供热计量收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同时,强化节能减排日标责任评价考核。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卞竹部门要研究建立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日标责任制和问责制,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

第五篇: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担的住房保障等民生工程项目保障能力不强。如: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短缺,机构不理顺,建设进度跟不上。

5.园林绿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程度还不够。

6.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缺乏科学指导和引领。

7.在房产办证方面,存在让群众反复跑腿等现象。

8.城市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监管手段滞后,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9.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还有监管不到位之处。

三、信访稳定方面

10.信访工作制度实践运用效果不明显。基层和群众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够细致深入,对解决难点问题思路不宽,力度不大。

11.信访工作专职人员短缺,部分信访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四、方式转变方面

12.领导方式转变在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方面不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

13.日常工作中,大多为宏观指导、电话指导,间接服务多,深入实地进行督查,抓落实相对较少。

14.个别工作人员干部满足于应付住工作,对工作要求不严、效率不高,主动服务意识薄弱。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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