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整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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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民负担整治工作报告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乡2012年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检查组各位领导:
我乡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按照各级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对照责任状,逐项落实,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负担。全年无农民负担案事件发生。现将我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1、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在全乡市、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组干部中聘请了农民负担监督监测员,每个村民小组设了5户农民负担监测户。乡财经所设有农民负担专管员,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日常业务,组建了工作专班,在年初乡政府按农业人口人平0.2元的标准,按排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万。
2、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全年工作目标管理,乡政府与各村及涉农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将考核结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全年专题研究农民负担工作两次。加大对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农民负担“四制”制度。即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3、定期开展农民负担情况检查。于四月和六月份开展了农民负担检查,特别是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了进村入户全覆盖的核查,
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在粮食“三补”资金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村级集体机动地由村集体在申报补贴,领取资金125947.05元;二是蔬菜种植大户领取资金105337.85元;三是5户重户领取资金2153.82元,共计233438.72元已全部收回上缴。在强农惠农政策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一是家电下乡有出如户28户,虚领补贴10631.66元;二是退耕还林补贴,村集体退耕还林面积全部已入村集体帐,新屋村高泽宽的退耕还林面积15.7亩,本人已于2004年入住乡福利院,其退耕还林资金由高明轩代领4年,计币14444元;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虚套补贴8台,计币4000元。所有违纪资金,乡纪委正在追缴。
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严格按照“五统一”和“一折通”制度,将惠农资金按时足额打入农民的“一折通”中。全乡兑现惠农补贴资金773.04万元。其中:兑现“三补”资金总额562.84万元。兑现退耕还林补助总额66.7万元。兑现油菜良种补贴1.05万元。兑现玉米良种补贴22.83万元。能繁母猪补贴11.3万元。马铃薯补贴1.57万元。牲猪补贴0.9万元。太阳能补贴12万元。沼气池补贴2.5万元。兑现家电下乡补贴75.56万元,汽车下乡补贴15.79万元。
2、加强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四制”管理。4月份,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粮食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13000份直接发放到村、组和农户手中;打印2012《**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13000余份直接发放到户,入户率达到100%。在4月份对所有涉农收费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12年的村级报刊订阅严格执行政策,
大村1300.8元/村,中等村1204.8元/村,小村916.8元/村,均未突破人均1元的标准。全年未发生农民负担案事件。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征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让每个农民都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2012年我乡应参合人数53585人,其中低保、优抚、孤儿等人员4840人。在基金征收工作中,措施得力,奖惩到位,政府决定用5万元奖励村级征收工作,于2011年12月5日全面结帐,征收合作医疗基金2681150元,完成任务的100%。新农保基金征收74.98万元,完成23%。
三、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政策执行情况
1、各涉农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均按省、州、市政府、财政、物价或本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名称、标准收取,收费均使用了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对收费范围、标准、内容、政策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示。
2、罚款及滞纳金所依据法律、政策、处罚标准、所适用程序、罚款交纳方式都符合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所使用票据是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均无违纪现象发生。
3、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 “一费制” 收费,全乡中小学收费统一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鄂教财[2008]37号和鄂价费[2008]214号文件规定,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乡中小学免收教材费、部分课堂作业费;现在初中生不收任何费用;课外读物设专卖窗口,由家长或学生自愿购买;学前班保育费60元、课本费40元;学校不代收其它任何费用,学校无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行为。
根据鄂教体字[2008]11号文件规定,学生自愿交保险费的,由保险公司委托经济人在学校另设窗口收取,收取标准为50元/生.年。学
校无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现象。
4、农民建房按省物价局鄂价房地字[2001]300号收取普通证书5元/本。
5、农村电费收取执行鄂价能[2006]216文件,居民生活用电电价0.558元/度,商业及非居民照明电价0.97元/度,非普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775元/度,农业生产用电0.475元/度,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26元/度。
6、派出所收费执行文件是鄂价费[1998]220号收取装订式户口本6元/本,插页式户口簿7元/本,集体户口簿30元/本,户口簿内芯0.2元/页,收取户口迁移证5元/证,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5元/证;国家发改价格[2003]2322号收取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7、全面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严禁擅自提高服务价格、分解项目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的行为。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做好“一日清单”医疗服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服务次数和收费金额。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主要采取了公示栏、公示牌、价格表、价格本等方式进行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8、林业、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四、村民开展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筹劳情况
认真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2012年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
了23个。涉及21个村,受益人口53763人,其中劳动力28969个,村民计划筹资80.64万元,筹劳289690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19.69万元,项目投资400.33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五、农民负担信访和案件查处落实情况
1、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18-7621298 0718-7621150,且举报电话畅通。
2、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并做到了接待认真,态度友善,全年接待惠农政策落实查询45件,处理45件,满意率100%。
**市**乡人民政府
2012年9月6日
第二篇:增加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黄都中心完小
关于增加农民负担自查情况报告
黄都镇人民政府:
黄都中心完小按照黄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自查工作的安排,立即行动,对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执行情况、治理乱收费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中心完小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府农民负担专项检查,通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迎查工作,各学校立即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结果
(一)“一费制”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收取本子费1—2年级8元,三——六年级10元,,农村中学每生每学期收取本子费15元,
(二)治理乱收费情况
各学校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规定,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确保了“一费制”的全面落实。除“一费制”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三)“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政策性非常强,各学校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把贫困生资格认定关,并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关键环节实行公示,建立了完善的档案,按照上级拨付“两免一补”资金全部发放到贫困生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四)增加农民负担情况
1、学前及幼儿教育收费。因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政府没有给我镇所有学校配备专任教师,各学校另外聘请老师上课,需要支付教师工资和购置教材等费用,全镇各学校附设学前班和幼儿园每生每学期收取100元至250元学费。
2、各学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在征求学生家长的同意,学生自愿自已购买语文、数学单元测试卷等教辅资料,每生每学期10元左右。
3、各学校在举行大型文艺体育活动时,有部分要求学生统一服装,每生在30至50元左右,学生自已选择购买。
中心完小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政策,不准许乱收费现象发生,不存在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黄都中心完小
2010.5.24
第三篇: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禄政办通50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镇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组织了中学、小学、土地等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现对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李建荣为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副镇长*为副组长,各村委会、涉农收费的各站所为成员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兼任,成员刘发琼,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经自查,税费改革后,我镇的涉农收费有农业税、农业税附加税、耕地占用税、契税。
农业税按核定的常年产量以3.5%的税率计征,今年是否收取尚未确定。残疾人实行减免,20*年减免金额还未确定,20*xx共减免七千多元;农业税附加税按农业税的20%计征;耕地占用税是在建房过程中征收,分地类按不同税率征收,*、淜溪为一类地,按7.00元/平方米征收,其中农民减半,按3.50元/平方米征收,松石、竹溪等坝区、半山区为二类地,按3.00元/平方米征收,其中农民减半,按1.50元/平方米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为课税对象,按交易总额的3%征收;价格和收费实行亮证收费,公示率达到100%。我镇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已经实行“一费制”。目前,中学收取费用项目及标准是:
1、杂费,山区每生每学期30.00元,坝区每生每学期40.00元。
2、书费,按实际定价收取。采取先收取部分书款,待收到书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春季学期书费已全部退清;
3、上机费,每生每学期12.00元;
4、住宿费,每生每学期40.00元;
5、体检费、资料费据实收取,其中体检费不得超过元,资料费不得超过65元;小学收取费用项目及标准是:
1、杂费,山区每学期每生10.00元,坝区每学期每生20.00元。
2、学前班管理费每学期每生50.00元。
3、幼儿园管理费每学期每生150.00元。
4、书费,按实际定价收取。采取先收取部分书款,待收到书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春季学期书费已全部退清;
5、资料费、体检费据实收取,资料费不得超过。中学、小学保险实行自愿购买。20*年我镇党报党刊订阅进行了制度创新,各村民小组不安排订阅党报党刊,由村委会集体统一订阅,数量根据各村委会的大小来确定,镇干部、村委会三职干部还自费订阅部分党报党刊。除上级部门规定要求订阅的党报党刊外,一律不再订阅其它刊物。对违反农民负担政策的行为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三、六项制度执行情况*镇共有农户4580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共计4539户,全镇共下发使用《农民负担监督卡》4539份,使用率达100%。
从20*年*月开始,我镇已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业务,村委会及各村民小组的一切收入、开支都由双代办审核、核算。因有双代办的审核,为了提高工作效力,没有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以审核代审计。为了确保农民负担减轻后不反弹,20*xx,分别在白杨、彩云两个村委会成立了每村委会5户农户共计10户的两个农民负担监测点。选择监测点时,按好的2户,中1户,差2户进行选择。在安楚公路的改扩建中,我镇涉及彩云、南河两个村委会,征用土地费用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国家到位资金已全部按国家标准兑现给农户。征用土地后没有承包土地的农户采用移民搬迁的方式解决。目前,除南河村委会有两户农户不愿搬迁外(因自身经济条件限制),没有承包耕地的农户都实行移民搬迁。农村财务实行每月公开一次。农村收费使用农村财务专用收据进行收取,其它票据一律不得使用。今年到目前止,没有发生涉农收费案件。也没有涉农负担的来信来访。四、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情况在农业生产中,除镇水管站每年收取10.00元的小春水亩费,20.00元的大春水亩费外,没有收取任何生产性费用,农业机耕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收取价格由农户和机手协商。目前,农村建房收取土地证公本费一项,标准是:
精装本20.00元/本,简装本5.00元/本。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实行亮证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无乱收费现象。农民进城务工需要有就业证、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书,暂住证、“三证”,就业证办理我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没有开展此业务,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书由计生办办理,每本收取5.00元的公本费,此标准由县级计生部门制定,暂住证到务工地办理。
五、执法及服务部门在执法和服务中的涉农收费情况执法及服务部门在执法和服务中收取:
1、申请书费10.00元/份。
2、诉状费20.00元/份。
3、离婚调解150.00元/件。
4、民事调解50.00元/件。老人的赡养调解不收费。
六、其它方面20*年1月至目前为止,没有收到涉农负担来信来访;农业税及其附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没有超标准的现象;没有规定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摊派、收费;对取消的:
1、国内植物检疫费中的检疫证书费;
2、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中的兽医卫生条件考核、发证和定期技术监测收费;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中的寄住证工本费。都没有在收取。对农民免收的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我镇涉及到:
1、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
2、对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农用三轮车、农用拖拉机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
3、农村义务教育借读费。都没有再收取。对于降低收费标准的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畜禽及畜产品检疫费已降低30%;
2、农机监理费没有收取;
3、渔业船舶检验费;
4、海事调解费;两项不涉及。
七、在新形势下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新形势下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建议:
1、各级收费部门亮证收费;
2、监督部门对涉农收费部门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
3、上级部门及时传递新的减负信息到基层。
第四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自纠的总结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湛江市农业局、湛江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湛农[2011]9号 文件》和《雷州市农业局、雷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雷农[2011]5号 文件》精神要求,我所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对照考核指标和标准办法,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全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成立了由黄凰同志任组长,符荣奇同志、邓青同志任副组长,蔡卢盛同志、李恒羽同志、黄小生同志、谭利亚同志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二是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把责任落实到了各个小组成员,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对本所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经常加强对各所员的政策培训,认真制定学习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活动,达到了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工作责任的学习效果。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公路“三乱”。在农村客运道路运输工作中,做到“保公路安全、保运输畅通”。做到强化管理,勤政清廉,树立交通良好形象。力求在全所形成勤学习、求团结、要勤政、保廉洁的良好风气。
三、规范执罚收费行为,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我所做到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违法强征强收,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明确涉农负担案件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案(事)件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按照固定公示地点,规范公示内容、范围和标准的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
四、积极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保证举报电话畅通。积极邀请农民对本所收费的监控,恳请他们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和建议。积极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并做到了接待认真,态度优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今年来,我所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推进我所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
雷州市纪家交通管理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五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高村乡二0一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自查报告
按照县农监办[2010]5号文件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自查要求,我乡迅速行动,再次对今年以来我乡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我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乡的农民负担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大力宣传涉农政策,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为根本,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涉农精神,积极宣传、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创办合作社,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领导重在精心组织
我乡减轻农民负担自查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农经、财政、纪检三大部门成员任小组成员,村级由各村支部书记负责此项工作,每次农民负担检查都要求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从中发现并纠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警示
和教育广大干部要树立正确观念,不该收的坚决不能收,杜绝涉及农民负担的一切恶性事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并不定期的举办村支书、村委主任参加的农民负担方面的政策培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减少工作失误。
二是深刻自查重在突出重点
要求各乡直站所及行政村对本单位、部门在收费方面进行深刻查摆,明确乡党委成员专人审查,严格把关,确保自查不走形式,整改不落俗套。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恢复收取;已经免征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收取;已有的收费项目,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取。并用文字形成行政制约,用反馈促进行政规范,尤其是对学校、农村宅基地、修建村组道路及计划生育等方面加大自查力度,严禁将收费对象由农民向学生转移,严禁将收费向罚款转移。严格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收费管理。
1、全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施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杜绝了 “一费制”以外的收费项目。
2、村级经费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村,无截留、挪用、克扣村级经费现象,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各村、组公费订阅报刊的费用合并计算后没有超过限额标准。
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殡葬改革、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等方面也都严格治理,没有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乱摊派现象发生。
3、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工作,全乡共发放农民负担卡12000份,做到了村不漏组、组不漏户。
4、种粮补贴、综合直补、家电补贴、汽车补贴等涉及惠农资金都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无截留、挪用现象。今年,我乡的粮食直补标准为19元/亩,综合补贴标准为66.72元/亩,两项合计总补贴为598.9万元,全部以各户存折形式兑现到户。
5、我乡无“一事一议”筹资情况。
高村乡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