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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门诊规范管理制度(全文)

接种门诊规范管理制度它是实施某些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体系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接种门诊规范管理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第一篇:接种门诊规范管理制度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一。

接种门诊规范管理制度

它是实施某些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体系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接种门诊规范管理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接种门诊规范管理制度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一、概述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有经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的预防接种工作用房、设备,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免疫程序,实行定时定点接种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点。

二、房屋配备和布局

(一)预防接种门诊应为相对独立的区域,须与传染科、放射科、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等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交叉感染。接种门诊所在楼层最好设在首层,不得高于第2层。

(二)预防接种门诊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接种门诊应设有候种室、预检室/登记室、接种室、留观室、冷链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各室通风良好、有专门的出入口,且衔接合理,保证接种工作有序进行。候种室和留观室应分门出入。

1、候种室:供受种者及家长接受接种前休息、宣传教育和等待预检/登记。设置要求:①设置“候种室(区)”标识;②配备足量的固定座椅(10张以上);③宣传资料架(夹);④健康教育设备(电子显示屏或电视机);⑤饮水机;⑥取号设备;⑦公示预防接种家长须知、预防接种流程、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品种及免疫程序、宣传画册、接种服务价格及咨询电话等制作上墙等;⑧组织人员1名。

2、预检/登记室:供受种者接受预检、登记和预约服务。设置要求:①设置“预检/登记室”标识;②体检台或体检床,以及体检所需体温计(10个以上)、体重秤、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③冷暖空调;④预防接种卡及档案柜;⑤预防接种登记台及接种登记人员转椅、受种者座椅;⑥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打印机两台;⑦公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并制作上墙;⑧登记人员至少1名。

3、接种室:供受种者等待和接受接种。设置要求:①设置“接种室”标识,保证足够照明度;②设置预防接种操作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按照1台(格)/苗设置,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至少设置4个及以上预防接种操作台;卡介苗必须设立专台接种;③每个接种台配备1个专用普通冰箱(或冷藏包、冰排按冷藏包数量2倍配备),冷藏室和冷冻室各备有温度计、1张接种人员专用转椅、1张受种者座椅;④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2台机以上;⑤一次性注射器回收设备,空气紫外线消毒灯、手枪式或感应式水龙头及污物桶等必需用品;⑥冷暖空调;⑦配备一次性注射器、小口杯、药匙、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或棉签、压舌板、治疗盘、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急救用品;⑧公示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安全注射制度、三查七对一观察制度、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制作上墙;⑨预防接种人员至少2名;⑩接种室光线明亮、空气流通、环境整洁,具备进、出双通道。

4、留观室:供受种者接种后留观30分钟和休息。设置要求:①设置“留观室”标识,内外布局应温馨、童趣;②适量儿童及家长休息座椅;③健康宣教设备1台;④预防接种反应与事故处理等相关制度制作上墙。

5、处置室:用于处置出现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儿童的场所,配备一次性注射器、小口杯、药匙、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或棉签、压舌板、治疗盘、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急救用品、一张抢救床,抢救流程图上墙。

6、冷链室:用于放置冷链设备及疫苗的房间。设置要求:①设置“冷链室”标识;②配置足够储存疫苗的计划免疫专用普通冰箱和低温冰箱;冰箱冷藏和冷冻室各放置一个温度计,严禁存放除疫苗以外的其他物品;③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等制作上墙;④冷链室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天分2次记录冰箱温度。

7、工作人员办公室:供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进行办公的内部工作区域。

三、接种流程

接种流程合理,接种场所按取号、候种、核实、预检、

登记、(收费)、接种、记录、告知(预约)、留观流程进行,尽量做到不交叉。

(一)候种室

1、接种前等候;

2、健康教育与咨询;

3、维持现场秩序,安排儿童和监护人有序进行登记、接种。

(二)预检/登记室

1、预检:

(1)询问儿童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症等情况,进行常规儿童体检;

(2)工作人员认真核实接种对象预防接种证、接种预约单、接种卡(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有关接种信息,核对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和本次应种疫苗;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所接种疫苗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

2、登记

(1)为第一次接种疫苗的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并发 放宣传册,为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2)在儿童预防接种证和“信息系统”上记录本次所接种疫苗的名称、针次、正确记录年月日和接种门诊、人员及疫苗信息等;

(3)与儿童家长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种类、时间,并在儿童预防接种证和“信息系统”上做好记录; (4)根据预约记录,向前来接种的儿童家长发放疫苗“知情同意书”并签名,同时发放疫苗接种通知单。

3、收费:接种一类疫苗者凭疫苗接种通知单直接到接种室免费接种;接种二类疫苗者按规定收费并在相应“知情同意书”盖上收款章。

(三)接种室

1、接种前准备:接种器材准备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关要求进行;门诊开始接种前10分钟,将专用普通冰箱疫苗取出放入冷藏包,各疫苗有明显标识。

2、接种时工作

(1)确认:确认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知情同意书和本次接种疫苗的通知单; (2)核对:接种前从冷藏包取出疫苗,核对疫苗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批号、效期。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3)皮肤消毒:确定接种部位。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待晾干后立即接种。禁用2%碘酊进行皮肤消毒。

3、接种:接种时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活疫苗启开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4、登记: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记录接种疫苗的批号等信息,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签名或盖章。

5、宣传告知:告知家长接种后留观15-30分钟和相关注意事项。

(四)留观室:接种对象进入留观室观察15-30分钟,观察有无反应,如有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处置室:对出现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目标儿童进行应急处置。

(六)接种结束后工作

1、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消毒后备用;

2、核对接种儿童数与使用疫苗数量,如实记录疫苗使用情况,按月做好疫苗耗损分析;

3、未使用的疫苗放回专用冰箱保存。

第二篇: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接种人员应做到手的清洁卫生。

二、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工作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室内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紫外线灯管表面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含氯消毒剂或其它消毒液湿拖地面。

四、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按医疗垃圾处置规范处理。

第三篇:预防接种门诊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制度

免疫规划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 冷链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属地化管理,接种单位应明确服务辖区。

2、 实施预防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告知情况,由受种方和接种方共同签字确认。

3、 实施预防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预防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的内容;当对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怀疑时,应建议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后,决定是否预防接种。

4、 预防接种操作前,要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 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5、 实施预防接种,应严格按照各种疫苗的接种年(月)龄、间隔时间、接种途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等规范操作。

6、 预防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和信息系统中详细记录接种信息,记录真实、完整、清晰、规范。

7、 预防接种后,受种者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预防接种安全管理制度

1、 预防接种安全管理符合《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国卫办医发〔2013〕40号)等有关规定。

2、 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普通注射器及其它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规定处理。

3、 预防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材,使用后的注射器不得双手回套针帽,或用手分离注射器针头。

4、 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

5、 无菌干棉球和棉签使用前须经高温、高压消毒,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 盛放用于皮肤消毒的非一次性使用的75%乙醇的容器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同时更换灭菌容器;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75%乙醇,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

7、 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除液体bOPV外,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液体bOPV未能立即用完,应在2~8℃温度下保存,并于当天内用完,如有剩余应废弃。

8、 接种现场应备有足够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

9、 每次运转前或运转后要对物品和环境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制度

1、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单位应按“首诊负责建卡”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为无证儿童补证。相关信息要求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内容齐全。

2、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所有受种者均应纳入客户端管理,在接种后即时将接种信息录入客户端,并于当天完成数据上传。

3、受种者迁移时,应在原接种单位办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受种者索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信息的要及时补建。

4、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对失去联系≥12个月或迁出、死亡儿童的预防接种资料,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5、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或受种者长期保管。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成人预防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6、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账号专人专用,定期修改密码,不得公开和转让。每天完成接种后要对数据进行备份,异处妥善保存。

7、建立预防接种信息保密制度。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查询应当经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理。预防接种单位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不办理预防接种信息查询事宜。 免疫规划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要规范免疫规划资料管理,资料的种类、内容、规格及使用方法符合全省统一要求。

2、免疫规划资料应包括:

(1)综合管理资料:人口情况、工作人员情况、接种单位情况、冷链设备运转情况、培训情况等。

(2)预防接种资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预防接种登记簿、补充免疫接种情况报表、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报表等。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资料。

(4)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管理等资料:疫苗运输记录、疫苗和注射器计划、出入库登记、冷链设备档案、冷链设备温度记录、环境消毒记录、高压消毒记录、注射器使用和处理记录等。

(5)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资料。

(6)文字资料:上级来文、会议和培训资料、督导资料、宣传资料、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3、各类资料应保存至规定期限。需要更新的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变动后15日内完成更新;需要上报的资料应按照上级要求时限报告。

4、各类资料应实行档案化管理,按时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常规资料至少每季度整理一次,每年3月底前完成对上年度资料的装订存档;阶段性工作资料在工作结束后15日内完成资料装订存档。

疫苗管理制度

1、 制订、上报疫苗计划。接种单位应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辖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制定第

一、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并报告县级疾控机构。

2、 接收疫苗要索取证明文件。在接收疫苗时,应索取由药品检定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接收进口疫苗时,还应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3、 接收疫苗要索要运输温度记录。在接收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配送方本次运输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

4、 要做好疫苗出入库记录。疫苗要实行专人管理,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以上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要经常核对疫苗出入库情况,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应通过客户端生物制品管理系统进行疫苗出入库记录。

5、 疫苗的储存与运输。应根据免疫程序、年度工作计划、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冷链储存条件以及应急接种需要等情况确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储存数量;疫苗和稀释液储存和运输温度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说明书等相关要求。

6、 疫苗的报废。需报废疫苗统一回收至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保留记录不少于5年。

冷链管理制度

1、 冷链设备的验收和安装。冷链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及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验收,应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做到专物专用;房间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接地插座(三相电源),不可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

2、 冷链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冷链设施、设备应有专人进行管理与维护;要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符合规定要求;冷链设备要正确使用,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冷链设备的报废,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冷链设备应专用,不能存放与预防接种无关物品,更不得挪作它用。

3、 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要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和我省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报告。对新装备或状态发生变化的冷链设备,要求在变更后15日内进行更新报告。

4、 冷链温度记录。接种单位应按规定安装使用冷链温(湿)度监测系统,对储存疫苗的冷链设备进行温度记录,记录保存2年备查。必须启用系统报警功能,接到监测系统报警后,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进行必要处置,以确保设备及存放疫苗安全。 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或无户口,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儿童。

2、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

3、要及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接种单位要积极争取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的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及时了解流动儿童的分布和流向信息;至少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到流动人口集居地、出租房等地,掌握流动儿童情况。

4、为流动儿童提供接种便利。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可设立预防接种点,增加预防接种门诊开诊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预防接种服务。

5、要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本省和外省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并在客户端建立预防接种个案,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或补办预防接种证。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外省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提供预防接种,将接种信息记录到预防接种证上,并在客户端建立临时接种登记。

6、要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的管理。接种单位要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期间的预防接种情况,及时录入客户端并根据实际变更居住状态;可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检查外出返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并给予查漏补种。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制度

1、 建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制度。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或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发现AEFI后48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在2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或群体性AEFI登记表,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

3、 实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网络直报。有网络直报条件的接种单位应当直接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由县级疾控机构代报。

4、 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资料的保存、整理和归档。

5、 配合疾控机构开展调查和处理。向调查人员提供所需要的AEFI病例临床资料和疫苗接种等情况。

6、 省、市和县级疾控机构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对需要进行调查诊断的AEFI病例进行诊断,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

第四篇:预防接种门诊相关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镇)防保所设立以所长为组长,乡(镇)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镇)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镇)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

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令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双月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卡、簿、表由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由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03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菌)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废物)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包括注射器要无菌包装,在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前才能打开包装,使用后放入指定的安全盒或防剌容器中,不允许再次使用);

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

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菌)苗的禁忌症。

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

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 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安徽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接种医师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在计免医生指导下工作。

2、按规范要求完成各种疫苗的接种操作,协助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3、填发接种通知单。

4、逐日、详细、准确地做好门诊日志记录。

5、做好接种前器材的准备,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按时进行冷链温度监测。

6、负责疫苗的管理及疫苗帐册的建立与使用。

7、担任接种门诊的卫生保洁工作。

8、协助进行接种后回访。

疫苗管理制度

一、疫苗使用要有计划性,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准确合理地制定用苗计划。

二、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

三、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

四、疫苗领用一般每月一次,接种门诊用苗有剩时,如冷藏条件具备,在效期内转下次使用。

五、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六、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

七、疫苗应由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

八、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一种疫苗及其稀释液。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家长应掌握儿童的身体状况,如有明确的过敏史则不能进行疫苗接种;如正在发热或患有各种疾病应暂缓接种;如属早产儿或营养不良、体质较差者,也应暂缓接种。

二、孩子接种后要在接种场地休息15-20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接种后要适当休息,不做剧烈运动,不吃刺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后,半小时内不得喂奶或吃热东西。

三、孩子接种后如出现高热或其它接种反应要及时请医生诊治。

四、有些疫苗需按一定的间隔时间连续接种多次才能有效,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日期进行接种。

五、如孩子经常外出,应告知接种医生,办理相关手续。外出时应注意到当地预防保健机构咨询、接种,以免漏种相关的疫苗。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1、冷链设备必须专人管理,明确职责。

2、冷链设备必须专用于预防接种用生物制品的贮存、运输,不可挪作他用。

3、冷链设备要建卡、建帐、建档、上、下帐目相符,帐物要一致。

4、冰箱必须安装在远离热源、通风良好、避光干燥、无震动、无腐蚀的场所,放置平稳。底部安有10cm的支架,上部和背部要分别留下40.30cm的空间。

5、冰箱要配有专用稳压保险装置,并有统一的标志和编号。

6、冰箱内不能存放私人物品或非生物制品。

7、 贮存疫苗时,存量不能超过设备容积的2/3,且疫苗间要留有间隙,保持空气流通,保证制冷效果。

8、冰箱内应有温度计,每天上班后、下班前两次记录温度,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检修。

9、冷链设备应定期清理,一般每月一次,保持内外清洁干燥。

10、冷藏包要专架清洁存放,冰排倒空洗净后存放。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镇—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

一、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用钢笔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2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即时处理。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接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乡村医生、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地段主管人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入册。属于医院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医院接种有关疫苗。

五、资料保存。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关于印发福建省预防接种相关免疫程序的通知》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六、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七、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接种物械保管制度

一、接种门诊各项器材设施必须专人管理、分类存放。

二、接种门诊设立接种物械一本帐,每季进行盘点,确保帐物相符。

三、一次性注射器材等易耗品应随时清点,及时补充,确保库存充足。

四、做好各种物械尤其是冷链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保持冰箱清洁,无灰尘、无污垢,定期化霜和除霜;冷藏包和冰排要分开并专架清洁存放。

留观提示标语

各位儿童家长:孩子进行预防接种后,需在留察室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方可离开。谢谢合作!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家长应掌握儿童的身体状况,如有明确的过敏史则不能进行疫苗接种;如正在发热或患有各种疾病应暂缓接种;如属早产儿或营养不良、体质较差者,也应暂缓接种。

二、孩子接种后要在接种场地休息15-20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接种后要适当休息,不做剧烈运动,不吃刺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后,半小时内不得喂奶或吃热东西。

三、孩子接种后如出现高热或其它接种反应要及时请医生诊治。

四、有些疫苗需按一定的间隔时间连续接种多次才能有效,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日期进行接种。

五、如孩子经常外出,应告知接种医生,办理相关手续。外出时应注意到当地预防保健机构咨询、接种,以免漏种相关的疫苗。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废物)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包括注射器要无菌包装,在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前才能打开包装,使用后放入指定的安全盒或防剌容器中,不允许再次使用);

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

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菌)苗的禁忌症。

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

预防接种门诊卫生保洁制度

一、接种门诊必须配备痰盂、扫帚、拖把、毛巾、面盆等卫生洁具。

二、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每天上班前进行室内外卫生打扫,做到桌面无灰尘,地面无污渍、痰迹、杂物、纸屑等。

三、接种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衣冠整齐、清洁地进入工作场所。

四、接种门诊禁止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儿童不得随地大小便。

五、每日接种结束后,及时清理接种现场的接种器材、冷链器材、废弃安瓿、棉球、一次性注射器材等物品,打扫卫生,并对接种室进行消毒处理(空气紫外线消毒30分钟以上,地面、物品用消毒剂喷洒、擦拭)。

预防接种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计划免疫工作质量,根据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如下:

1、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经所长批准后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做好疫苗领发记录,详细记载品名、数量、生产单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及领发人签名。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

3、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保证疫苗质量。

4、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存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5、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6、每次领发疫苗数量应根据使用量和贮存能力妥善安排,减少疫苗浪费。

7、使用情况必须按规定向县疾控中心统计上报,随时掌握各种生物制品的使用情况,反映效果和剩余数量,严防积压浪费。疫苗过期或失效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并妥善处理。

8、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上级规定的对象、剂量、接种方法、时间要求进行接种,杜绝错种、漏种、误种及接种事故的发生。

第五篇:预防接种门诊相关制度全套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登记薄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登记薄由接种单位保管。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区)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疫苗接种后的反应及处理措施以及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本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外来儿童接种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9.向政府或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预防接种及统计报告制度

1、接种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熟悉各种生物制品的接种对象、用法、用量、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2、接种前要详细询问病史(特别是过敏史),严格掌握禁忌症。 3、接种时严格按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4、接种人员明确职责(组织、登记、接种等)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5、接种统计报告必须有原始依据可查,不得弄虚作假,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名后方可上报。 6、每次接种必须及时清理制品,器械等并如期逐级上报接种率,全程接种率,疫苗损耗率。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预防接种人员要主动监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现AEFI时,除应进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 2、应报告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2.1接种后出现:无其它原因腋温≥38.5℃,主诉临床症状超过24小时。

2.2接种后24小时内发生:过敏性休克,不伴过敏性休克的过敏反应,持续性(2小时以上)哭闹,晕厥,中毒性休克综合征,癔病或群发性癔病。

2.3接种后5天内发生:严重局部反应,脓毒血症,注射部位脓肿(细菌性、无菌性)。 2.4接种后15天内发生:惊厥(包括热性惊厥和癔病发作),脑病、脑炎、脑膜炎、急性播散性脊髓炎、过敏性紫癜。

2.5接种后3个月内发生:急性弛缓性麻痹、臂丛神经炎、血小板减少。

2.6卡介苗接种后1—12个月发生:淋巴结炎、播散性卡介苗感染、骨炎/骨髓炎。

2.7无时间限制,任何引起死亡、住院治疗和医生或公认为与接种有关的其它严重或罕见的健康损害。

3、乡级卫生院责任报告人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乡级卫生院责任报告人发现疑似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志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接种人员应妥善保存与接种反应事故有关的物证和接咱资料,积极配合上级的调查,提供有关情况。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数据,是指由计算机加工存储、传输、网络传输等处理得到儿童预防接种数据信息。

2、计算机数据管理实行负责人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数据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2.1保障本部门计算机数据的安全运行。 2.2对本单位的计算机数据及时进行备份。 2.3对外来介质,软件进行检测。 2、 4随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和有害数据。 3、数据备份要求:

3.1门诊日结束当天,数据上传前及电脑数据有修改后,必须及时做好数据备份。 3.2电脑故障需要重新安装和软件升级前,必须做好数据备份。 3.3每次备份,必须为硬盘和U盘双重备,且U盘单独保存。

4、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属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措施,设定登陆密码,不得泄露密码,不得将机算机内资料泄露给无关人员。如发现失、泄密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软件升级过程中,涉及到数据转换的,必须在做好备份后,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 6、在数据采集、传输和加工中违反以上规定给社或个人造成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要给予政行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告知制度

1、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2、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性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应对受种者或监护人提供医学建议,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3、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和接种费用等,监护人同意接种并在相关疫苗接种告知单上签名确认方能接种该疫苗。 4、用钢笔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将告知单的回执栏留下存档备查,告知栏交给家长。

5、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及时处理,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1、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县疾控中心—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保管制度,建立疫苗出入库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2、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存放,包装标志明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 “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分发使用疫苗。

3、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应及时做好过期疫苗报损手续。

4、冷链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做好温度记录、定期保养。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5、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6、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2、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3、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5、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6、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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