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发展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以下是小编收藏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一高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保证员工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所有员工。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 车间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 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
程》。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新工人、新调换岗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
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3、 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4、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
查明原因。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员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四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 严格执行公司、本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 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员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
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3、 对本班组人员精心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和安全培训。
第五条 员工个人安全职责
1、 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
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法相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
向上级报告。
第三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六条 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员工、新调动岗位的
员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七条 离岗或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钱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八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总办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九条 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有部门、车间主管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
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十条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员工安全生
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二条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 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内容: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 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 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车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三、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
第五章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章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 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 合理化建议呗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1、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 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编制:审核:批准:.
第二篇:兴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兴仁县兴顺煤矿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一、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
审查和决策制度
为了适应123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加强兴顺煤矿中、长发展期规划的管理,规范“123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决策程序,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协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123决策机制,确保123科学有序、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及分工:
“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管理由矿长总负责,分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企管科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工作,生产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通风科、安全科等单位负责各业务职能范围内基础资料的编制工作,各单位技术主管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编制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二)各业务管理科室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生产、衔接、采区接替等方面的各项规划工作。
2.地测科:负责对各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巷道走向长度、倾向长度、容重、储量以及地质方面规划工作。
3.机电科: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落实供电、设备租金、大动力设备大修更新及机电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计划。
4.通风科:负责编制落实通风能力核定、通风作业计划及本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计划。
5.财务科:负责编制落实人员工资方面的指标。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回采效率、掘进效率、原煤效率、全员效率、队组个数、劳动用工、平均人数等计划。
根据123煤矿生产实际情况每五年编制下一期“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123煤矿“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确保123煤矿总体生产、经营目标稳健有序增长,并经矿领导班子决策通过后,上报公司。
二、“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报、审查、决策制度
(一)管理职责与分工:
1. 邓家岩煤矿职工代表大会是矿最高决策层,负责对123煤矿全局性、长远性等战略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具体事项为:
(1)重大的经济合同及投资方案,技术引进和对外联营方案;
(2)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行; (3)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4)重要经营项目的开发和经营发展战略;
2. 123煤矿董事会是矿的决策核心,研究决策邓家岩煤矿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矿长是公司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日常管理业务和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进行决策。矿长对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中的较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召开矿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办公会进行讨论,征求意见,报矿董事会进行决策。矿长决策的事项:
(1)123的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生产作业计划; (2)劳动组织改革,重要组织机构变动,下属经营部门的增设、合并、撤销方案;
(3)经济承包责任制定及考评奖励办法的制定和修改; (4)财务决算的审查意见; (5)矿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
(6)劳动保护措施和改善职工福利方案;
3.各分管副矿长是矿长的参谋和助手,协助矿长做好审查、决策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生产规划指导工作。
4.总工程师负责协助矿长做好“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查、决策工作及“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具体编制审查工作。
5. 123煤矿各单位是决策执行层。负责各项决策的贯彻和落实,确保决策付诸实施。各单位在落实上级各项决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矿的具体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矿内部各项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确保本矿各项目标的完成。
(二)编报、审查程序及制度: 1.煤炭产量:
生产技术科牵头,与生产矿长及有关技术人员先拿出回采工作面衔接计划,测算工作面生产能力,衔接日期、衔接时间、衔接队组等。报生产矿长审查批准后,报技术科汇总。
2.掘进进尺:
生产技术科牵头,与生产矿长及有关技术设计人员先拿出掘进与开拓队衔接计划,测算出逐条巷道衔接进尺,衔接日期、衔接时间、衔接队组等。报生产矿长审查批准后,报技术科汇总。 3.其它指标:
根据123煤矿产量、进尺、品种煤计划,由各单项指标管理单位提出建议规划,报邓家岩煤矿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报生产科汇总。
(二)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决策制度
1.技术科负责“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资料的编制汇总工作,经各分管副矿长审查后,由矿长进行最终审查,上报公司。
2.企管科负责“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最终方案的编制、汇总、下发工作。
三、考核:
(一)为将快速、准确、及时将“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上报公司及下达各单位,要求编制规划的相关科室,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编报,对由于工作失误,基础数据测算不细,衔接工程考虑不周,需矿解决的问题反映不全面,影响了矿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单位领导及责任人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依据123煤矿发展计划部对矿反馈意见进行考核,凡有反馈意见,经落实确属个人工作差错的,有一项扣罚100-500元。
(三)为确保上报资料的时效性和严肃性,矿属各单位上报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科室主管审核签字,并报矿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每迟报一小时,按照误时考核100-500元,由各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并进行通报。
二、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审查和决策制度
月生产作业计划是生产计划的具体分解和实施,是完成生产计划的基础和保证,根据生产管理的实际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月生产作业计划指标必须由上级主管科室下达。
2、每月矿生产计划安排前,各生产科室专人要会同生产单位主管负责人进行现场勘察下月生产作业位置。
3、矿井生产的各期计划,由生产技术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人员编制。
4、呈报和下达年、季、月生产计划指标,要结合本矿实际情况,通过矿领导班子研究,矿长负责确定。
5、月度计划指标,应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结合本矿具体接续情况编制提出,并组织有关人员审议后,由矿长确定。
6、一经确定的、季度、月度计划,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表册,及时呈报,发至各有关科室。
7、生产月度作业计划,要在计划实施前 2 天下发。
8、各单位按照矿下达计划,要尽快研究制订出落实完成计划指标的方案和措施,并做好相应的传达、布置工作。
9、生产技术科负责落实矿井产量进尺、工程计划的生产组织和生产设备、 材料、物资供应的安排和布置工作。物资供应站按计划负责材料、物资的采购供应。
10、矿利用生产会、调度会和班前会形式,调度、平衡生产计划及指标的落实,主要由生产技术科向有关单位根据计划布置具体生产工作。并及时分析、研究、总结旬、月生产组织、计划指标及有关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汇报和提出下步打算要求。
11、各生产及有关科室,必须接受矿计划性工作指导,按矿领导、生产技术科和有关会议布置积极组织落实,完成矿和生产技术科布置下达的生产工作任务及有关指标。
12、会后根据生产单位建议计划和会上各方面意见进行作业图设计,确定可行的作业方案。
13、待月度验收图纸工作完成后,核算、调整后完成图纸绘制。成图后由主管矿长审查并屡行汇签手续方可出图,30日前发给有关单位。
14、月生产计划图发出以后,生产单位必须按图纸要求的工程位置和采掘方法进行组织生产,有关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成生产准备工作。
15、月计划进行的工程必须满足质量标准化要求,并做到安全生产。
16、均衡组织生产,避免前松后紧现象。
17、月计划实施中遇有作业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时,生产单位必须与生产技术科勾通情况并经同意后方可调整工作量、工作区域或工作方法。
18、月计划实施中遇有特殊条件危及生产安全时,生产单位必须上报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审批后方可实施作业。
19、月计划图设计人员每月要根据月末采场实测工程位置和本月计划工程量,在计划图中明确计划工程区域,工程量。
20、各单位当月计划以矿下达计划任务为主,附属编入本单位计划其它项工作,要求必须制定完善的措施保证矿计划任务的完成。
21、各单位编制的月份作业计划必须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一同编入,各项工作要有具体时限、具体内容,及保证完成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22、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巡视当月生产作业情况,协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对生产中违反作业要求的现象有权予以制止,报给生产单位处理解决。
23、各单位计划任务当月未完成的,必须在下月计划会上详细说明,组织不利、原因不清的,矿予以考核处罚。
24、在组织生产和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现或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矿领导及职能科室反映、汇报。否则影响生产或完不成有关指标,按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成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或检查。
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节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一、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定义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指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和一旦发生事故后,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 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方案,组织一次矿井救灾实战演习。
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内容
1.附图及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
(1)矿井通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
(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
(3)井下消防----洒水管路、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的系统图。 (4)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
(5)地面、井下对照图。 2.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中包括:
(1)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以及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及预防的事故性质、原因和预兆。
(2)保证人员安全撤退的措施。 (3)预防、处理各种事故和恢复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 (4)实现预防措施的单位及负责人。
(5)参加处理事故的人员组成、分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名单、通知方法和顺序。
3.安全迅速撤退人员的措施
(1)及时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地区人员的方法及所需材料设备。
(2)人员撤退路线及该路线上需设的照明设备、路标、自救器及临时避难硐室的位置。
(3)风流控制方法、实现步骤及其适用条件。
(4)发生事故后,对井下人员的统计方法(一般采用定位卡和考勤记录统计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
(5)救护队员向遇灾人员接近的移动路线。 (6)向待救人供给空气、食物和水的方法。
《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每季度还要对《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作出相应的修改与补充。
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方法、审批程序及其贯彻执行
(1)《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由矿长安排总工程师组织单位有关人员编制,
(2)《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1个月报批。 (3)在每季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等情况,组织有关科室进行修改和补充。
(4)已批准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5)已批准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立即向全体职工(包括全体矿山救护队员)贯彻,组织学习,并进行考试。没有学习过或考试不及格,不熟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6)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改正。
(1)确定最短安全路线。
(2)计算各救护小队的最短行动路线。
(3)计算火灾发生后的通风稳定性,选取防止风流逆转的措施。
第二节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原则与注意事项
(一)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
1、符合性
2、针对性
3、可操作性
4、动态性
5、体现性
(二)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注意事项
1、必须明确安全撤退人员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
2、必须明确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理措施和原则
3、要有正确的编制程序。
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重要内容包括方针与原则、应急策划、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和附件这7大要素:
1.方针与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应有明确的方针和原则作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纲领。
2.应急策划
应急策划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础,是应急准备、响应的前提条件,应明确煤矿的基本情况,以及危险分析与风险评价、资源分析、法律法规要求等结果。
包括;基本情况,危险分析,资源分析,法律法规要求等 3.应急准备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成人员应包括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人。
主要职责为:组织制订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煤矿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2)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明确预案的资源配备情况:包括应急救援保障、救援需要的技术资料、应急设备和物资等,并确保其有效使用。
①应急救援保障分为内部保障和外部保障: 内部保障的内容:确定应急队伍; 各种技术资料的存放地点、保管人员; 各种保障物资; 各种制度。
外部保障的内容:互助的方式,请求政府、集团公司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应急救援信息咨询,专家信息。
②应急救援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通常包括:矿井平面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下运输系统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以及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瓦斯、煤尘、顶板、水、通风等数据,程序、作业说明书和联络电话号码和井下通信系统图等。
③应确定所需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保证充足提供: 一般包括:报警通讯系统,井下应急照明和动力,自救器、呼吸器,安全避难场所,开关和切断阀,消防设施,急救设施和通讯设备。
(3)教育、训练与演练。 4.应急响应
(1)报警、接警、通知、通讯联络方式。
确定24h有效的报警装置;24h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事故通报程序。
(2)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3)指挥与控制。
(4)煤矿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5)警戒与治安。预案中应规定警戒区域划分、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的程序。
(6)人员紧急疏散、安置。 (7)危险区的隔离。
(8)检测、抢险、救援、消防、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 (9)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10)公共关系。依据事故信息、影响、救援情况等信息发布要求,明确事故信息发布批准程序;媒体、公众信息发布程序;公众咨询、接待、安抚受害人员家属的规定。
(11)应急人员安全。 5.现场恢复
6.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三、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 (一)演练的类型
可采用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方法对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进行评估,如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
1.桌面演练
桌面演练的特点是对演练情景进行口头演练,一般是在会议室内举行。其主要目的是锻炼参演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
2.功能演练
功能演练是指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行动举行的演练活动,主要目的是针对应急响应功能,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
3.全面演练
全面演练指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
(二)演练的参与人员
应急演练的参与人员包括参演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
1.参演人员
参演人员是指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做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人员,相当于通常所说的演员。
2.控制人员 控制人员是指根据演练情景,控制演练时间进度的人员。 3.模拟人员
模拟人员是指演练过程中扮演、代替某些应急组织人员,或模拟紧急事件、事态发展的人员。
4.评价人员
评价人员是指负责观察演练进展情况并予以记录的人员。 5.观摩人员
观摩人员是指来自有关科室、外部机构以及旁观演练过程的观众。
(三)演练实施的基本过程
建立应急演练策划小组,策划小组由多种专业人员组成, 综合性应急演练的过程可划分为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3个阶段。
(四)演练结果的评价
将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 1.不足项
不足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应急准备缺陷 2.整改项
整改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单独不可能在应急救援中对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急准备缺陷。
3.改进项
改进项指应急准备过程中应予改善的问题。
四、矿井专项工程和专业系统的设计、审批和备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规范煤矿建设秩序,提高煤矿建设安全水平,确保煤矿建设项目顺利投产,结合我矿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煤矿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按照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立项或项目核准后方可实施。必须由有资质单位编写可研报告、地质报告、初步设计以及环评设计、安全专篇等技术资料(有其他专项要求的建设项目,应按要求编制相应技术资料),并按程序经相关科室审批。凡在长治市范围内承建煤矿建设项目设计的单位必须符合我市关于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求,并在市煤炭局进行备案。
煤矿建设项目应按照《招投标法》和省市有关要求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依法进行招投标。煤矿建设项目实行施工单位备案制度。未经备案的施工单位不得承建煤矿建设项目。不具备资质或挂靠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承建煤矿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在省、市煤炭部门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施工单位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施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单位备案制度。未经备案的监理单位不得负责监理煤矿建设项目。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与监理单位签定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在省、市煤炭部门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监理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监理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矿建、土、安专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工程质量注册手续。 建设项目在省、市煤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注册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立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环评批复等文件;
(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资质证书、工程合同及参建单位备案登记手续;
(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机构组成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委任书;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内容;
(五)单位工程明细等资料。
煤矿建设项目取得开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审批需提交资料:
(一)开办煤矿批文;
(二)采矿许可证;
(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批准的勘探地质报告;
(五)项目建议书批文;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
(七)初步设计批文;
(八)安全、环保等专项设计批文;
(九)验资证明;
(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十一)安全施工措施及其它有关资料;
(十二)煤炭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煤矿建设项目应编制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煤矿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煤矿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会审后组织实施。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查资料报县市区煤炭部门备案。
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科学合理安排矿井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施工时间,满足施工安全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程序组织建设,不得擅自违反施工顺序组织施工。
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必须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要符合煤炭设计规范和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能够满足矿井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图原则上由原初步设计编制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严格实行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由煤矿建设单位组织煤矿、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以及专业人员进行详细会审,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经煤矿建设单位批准后按图施工,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资料报县市区煤炭部门备案。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一律不准交付施工。施工图设计不得违反或更改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原则,工程量和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有较大变动时,必须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复后方可实施。
(十三)在建项目施工前,煤矿企业或建设单位应将在建项目开工申请报当地地级市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市及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煤矿企业或建设单位上报的开工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并在开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开工条件的应以正式文件对开工备案申请进行批复并报我局备案。开工备案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级以上负责能源发展有关部门核准的立项批准文件; (二)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煤矿在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 (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新建井筒的、质量认证单位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 (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和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煤矿建设项目由企业自建的应提供煤矿企业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各级专职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材料.) (五)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施工单位项目法人或者项目经理任命文件; (九)施工单位法人委托书; (十)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十一)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监理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十三)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十四)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员资质证书。 (十五)质量认证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十六)质量认证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认证资质证书; (十七)煤矿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五、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复审制度
一、般规定
1、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进行安全技术申报和审批。
2、编制地质说明书、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
3、审批人员必须是从事各专业多年,具有一定专业学历的技术管理人员。
二、地质说明书审批制度
1、地质说明书由地质工程师或地质技师进行编制。
2、地质说明书编制完毕首先由地质负责人审批。
3、地质负责人签字后的地质说明书由地测科负责人审批后上报总工程师审批。
三、设计审批制度
1、矿井水平设计由公司设计院设计。
2、采区设计由生产技术科设计,并由技术科技术主管和科长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的设计,报采掘、机电、通风副总复审。
4、复审后的采区设计,上报总工程师终审。
5、终审后的采区设计上报公司审批。
四、采掘修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采掘修作业规程由采掘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机、运、通部分由机、运、通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
2、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初审。
3、初审后的规程,上报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进行复审。
4、复审后的规程报总工程师终审。
5、终审后的作业规程必须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贯彻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五、机电、运输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由机电、运输系统工程技术人员或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
2、编制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单位负责人进行初审。
3、初审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机电科复审。
4、复审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安全科和机电副总工程师进行终审。
5、与井下其它系统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机电副总工程师终审后,还必须上报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六、“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一通三防”专项措施必须由通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
2、措施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初审。
3、初审后的措施,必须经安全科和通风副总进行复审。
六、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稳定可靠、简单合理。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必须报区域矿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时必须在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掘进其它巷道,新采区投产移交前,必须在采区上(下)山做到位后方可进行回采。
三、所有采区严禁将一条上(下)山作两种用途(其中一段作进风,另一段作回风)。
四、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构筑,除临时为开拓掘进巷道服务的通风设施外都要按永久设施施工、管理。凡是永久风门必须上联锁装置。对损坏设施或者敞开风门不关者要严肃追查处理。
五、消灭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避免角联通风。串联通风措施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六、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做到合理的集中生产。要提高矿井的生产能力,必须首先提高矿井的通风能力。严禁任何采区超通风能力的组织生产。
七、矿井各用风地点的确需风量计算,严格按照《规程》第110条配风细则进行。
八、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定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尽量减小通风阻力。巷道失修率控制在规程标准之内。
九、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和通风阻力测定工作。上报的通风数据要准确、真实。及时绘制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路图,按规定上报煤业公司通风部。
十、矿井要建立矿井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其中回风系统至少每十天由通风部门巡回检查一遍,发现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组织处理。
七、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
一、严格瓦斯管理,不断改进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质量,保证采掘工作面正规、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风量充足,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风和扩散风。
二、矿井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应全部实施采、掘供电分开,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三、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炮眼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水炮泥和充填足够的炮泥。
四、加强火源、放炮和电气防爆管理,杜绝引爆火源,防止瓦斯事故。
五、必须配齐瓦斯检查人员,矿长或总工要每天亲自审阅瓦斯日报表,并签字。
六、严格瓦斯管理和检查制度。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计划、绘制瓦斯巡回路线图,报本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路线图中应注明检查地点(包括采、掘面、峒室、所有设置栅栏巷道的栅栏内外)具体时间和次数(栅栏和峒室为每班一次,工作的采掘面及各回风巷为每班二次)。
七、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检查、汇报、填写瓦斯记录,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八、瓦检员负责检查所辖区的有害气体情况。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本矿通风调度汇报,及时处理。
九、瓦检员必须熟知《安全规程》,所负责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有关规定。发现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瓦检员有权把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处理意见。
十、下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十
一、瓦斯检查员下列情况为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1、井下某区域瓦检员未上岗或中间脱岗者。
2、瓦检员实际没到检查地点,而手册、牌板上出现假数据者。
3、规定检查次数不足的。
4、工作面未真实签字的。
5、瓦检员未证上岗的。
十二、采用放炮式处理堵眼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小眼中的瓦斯低于1%时,方可准予使用被简炸药,放炮处理,要制定使用性被简炸药的措施。
十三、采、掘工作面同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必须由本矿总工程师组织制定排放瓦斯和送电恢复生产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十四、停风区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经本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防灭火技术管理制度
一、防外因火灾管理符合以下规定:
1、井上下作业的干部职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好日常的隐患排查及预防措施。
2、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做他用。
3、井口房和主要通风机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火炉取暖。
4、井筒,平峒与水平连接处及底车场,主要轿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峒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且工作地点应至少配备2台灭火器,否则,严禁施工。
6、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7、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 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8、在有瓦斯涌出异常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的一切工作。
9、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10、井下各转载点、泵房、油液存放点、变电所等处必须配备灭火器两台,砂箱一个(存砂不少于0.5立方米),存放于各台设备行人侧5米处,并配备有洒水软管;
1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进盖严的铁筒内,有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奕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12、井下使用的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放在盖严的铁筒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防在盖严的铁筒内,并用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仍,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内。
13、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峒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无毒性洗涤剂。
14、井下各处要加强机电管理,杜绝电器失爆,消灭摩擦火源和电火花,否则,按电气失爆处罚。
15、加强放炮管理,禁止放糊炮,明炮和空心炮,爆破母线要随用随挂。
16、发生火灾事故后,调度室必须立即启动事故救援预案。
17、处理事故要做到沉着、冷静、迅速、正确果断、有条不紊,并将现象、标计、信号、使用、操作时间、对话人姓名、设备名称等做好详细记录,应录音,录音磁带要保存好,以便分析事故。
18、调度室要做好日常入井人员分布情况统计。
19、供应、财物部门必须保证防灭火、求援火灾所需物资设备及时保质保量到位。
20、灾害处理后要认真做好总结。
二、防内因火灾管理符合以下规定
1、采区设计,巷道布置的防内因火灾管理规定
(1)制定五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同时,必须制定防煤层自燃处理计划,每季度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完善,防自燃工程所需的材料资金,要纳入生产计划,有局、矿总工程师平衡解决。
(2)巷道布置,开采方法,回采工艺,通风方式,通风系统等,要严格按照《防灭火规范》进行设计,矿总工程师要严格把关,采取综合措施,为防止自然分行有利条件。
(3)矿总工程师要切实把好生产布局关,避免生产过于集中造成采掘接替紧张而引起巷道布置混乱,生产过于分散而引起的风量分配不均衡,被迫增阻调节增加通风系统阻力。
(4)生产科在放顶煤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防灭火专门设计,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同时编制专门的防灭火措施。
(5)各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编制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各项工作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2、采掘工作面防内因火灾管理规定 (1)回采工作面必须把浮煤清理干净,最大限度的减少采空区留煤和提高回收率。
(2)回采工作面要严格控制向采空区漏风,对暂时停采的工作面视其停工时间长短给予临时或长久密闭,不准长期停工并不做任何处理。
(3)掘进工作面要严格防止空帮空顶,对已经发生的较大的冒落空洞要及时进行防火处理。
(4)严禁用浮煤充填报废溜煤眼.。
三、通风设施质量、位置的管理规定
1、所有通风设施必须按质量标准施工和管理。
2、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封闭完毕,封闭材料必须是料石、砖等到不燃性材料,严禁用木砖、木钉打临时密闭。
3、采空区密闭必须按规定安设齐,注浆管,观察孔,放水孔,并用带有丝扣的盖子封堵严密。
四、预防煤层自燃的管理
1、建立健全检查制度,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由救护队负责对所有密闭每旬检查一次。
2、通风部门切实加强永久密闭施工质量,对失修密闭及时进行拆建。
3、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对风路上无用的设施要及时拆除,消除局部阻力和减少压差和漏风。
五、已有自然象征的管理及处理
1、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燃预兆或自然火灾均应立即向矿通风调度和生产调度室汇报。
2、正在回采工作面其老塘发现有自然征兆进行处理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不论工作面或回风流的人员不准在CO超限情况下作业,CO浓度超过规定,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组织处理。
(2)凡火源位置明确尽可能采取直接灭火,如采取煤层注水、挖除火源等措施。
(3)CO 不超限的情况下,可采取加快回采速度,向老塘灌浆或注水措施,但顶要放实,上下出口超前,防止局部瓦斯积聚。
(4)如果老塘发生自燃的同时,拌有大量的瓦斯,应首先考虑采取冲淡瓦斯的安全措施。
3、发生自燃的采面风量调节必须慎重,如需冲淡回风流中一氧化碳而增加风量时,防止向采空区漏风供氧,原则上应采取在回风流,增加压力以至一氧化碳外泄的措施。
(1)掘进工作面因高冒区或分层开采的巷道与上分层贯通发生自燃时,对高冒顶尽可能采取直接灭火,捣掉浮煤,而后喷洒阻化剂或石膏,对煤层比较松软,应看情况在高冒区两端数米内挑顶,按密闭墙要求砌至老顶,防止自燃曼延。
(2)已封闭采空区发生自燃时,应首先查明漏风通道,及时堵漏洞。 (3)封闭火区,灌浆系统利用不上时,应采取在火区附近建临时注浆站,用泥浆泵或其它直接向火区注浆,不准以无注浆为由,拖延事故的处理。
六、火区观测,启封与注销的管理规定
1、火区封闭后,近期内每班都要派救护队员(辅助人员)检查封闭状况,并直接检查其外部有害气体成份,并抽取火区气样,直至密闭墙外部有害气体浓度稳定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浓度以下时,方可交由通风部门进行管理。
2、火区不同时期其取样间隔时间也应不同,根据具体情况由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确定,直到密闭内有害气体浓度降至规定以下,并持续稳定一定时间内,方可按正常密闭每周检查一次。
3、密闭内取样时,应先从管中排出10倍于管内体积的气体,以保证取样的精确度,密闭内温度测定应选用医用温度计至少深入闭内2米,同时将测得的气体(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成份,温度,进出风状况,水柱计读数等项数记入台帐,还应按时间坐标绘制连续曲线,以便能清晰的表示出火区的变化趋势与过程。
4、火区封闭以后,矿总工程师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灭火方案及安全措施,并报局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5、火区封闭以后,七天内不见熄火时或长久持续不灭时,应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人员查找原因,检查漏风通道。
6、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必须编制启封计划和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才能进行启封工作,启封计划与措施除严格执行规定外,启封火区措施中还有以下内容:
(1)火区位置,注明火区在矿井通风系统的位置 (2)火区鉴定资料及其依据
(3)打开密闭进入火区侦察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路线以及清理维护巷道等措施,考虑启封工作失败的重新封闭所需材料、工具等明细和数量,风流风量的控制及紧急救护材料的配备与应急措施等,绘制启封火区系统示意图,标明火区位置,密闭位置,风流方向,巷道名称,救护路线等。
7、启封过程以及打开密闭入内侦察,必须由救护队员完成,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条规定,不准违章指挥和蛮干,火区启封以后,应编写启封工作总结,报局备案,其内容包括:
(1)启封经过
(2)火区火源位置及发火原因 (3)火区破坏情况及火灾后果分析
(4)启封以后获得的效益(如解放煤量,回收设备等) (5)启封的教训及预防自燃措施
七、密闭管理规定
1、密闭的管理符合《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要求操作。
2、永久性密闭庆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根据巷道断面大小,煤岩的坚硬程度,巷道压力大小等情况,采用混凝土、料石、红砖墙中间填黄土的结构,黄土必须填满、捣实。其厚度不小于0.8m。
3、密闭位置应尽可以选择在巷道顶帮煤岩不松动,围岩压力相对稳定、断面较小,密闭内外两侧支护便于加固的地点,原则上密闭位置距全负压通风巷道不得超过五米,其棚栏位置必须设在距全负压通风巷道口三米范围内。若闭前有害气体超限必须立即采取其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四周掏槽参照风门墙的掏槽规定。
5、密闭施工完毕后,应在墙体适当高度设置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板。
6、密闭前后5米内支护应在施工密闭之前予以加固整修。
九、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制度
一、煤矿必须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业会议,防尘人员充足,采掘区队有专职防尘员。各业务部门必须制定明确的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有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配齐各种防尘装备和所需仪器仪表,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矿井必须有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水量充足水压符合要求,水质符合规定。
四、认真落实回采工作面各项防尘措施,安设防尘水幕,放炮前后必须洒水降尘。
五、认真落实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炮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样打眼,防止煤尘飞扬。
六、运输系统各转载点,装卸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洒水设施,健全巷道冲尘制度,,严禁积尘超限。
七、完善隔爆系统,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且水量充足,设置地点,吊挂质量符合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隔爆设施每半月检查一次,保证水袋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八、加强粉尘测定工作,配齐测尘人员,按规定进行粉尘测定及游离二氧化硅、分散度的化验分析。测尘数据每旬报有关单位及领导审阅。
九、建立综合防尘的检查评定和验收制度,新采区和回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验收供水管路系统和综合防尘设施,系统不完善,设施不齐全,不准生产,矿井要制定综合防尘检查制度和考核办法,并奖惩兑现,落实到人。
十、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为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节 管理范围
信息化建设管理范围为:安全技术信息化管理。
第三节 设备使用与管理
1、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否则造成软硬件损坏的要对操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2、操作人员应对计算机能熟练操作,对单位使用的应用程序要熟练掌握,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对不能进行相关操作的,由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以达到熟练操作。
3、各单位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应用软件的配置进行变更,违者罚款100元。
4、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如:计算机名、网络IP地址、计算机管理员密码、登陆方式等,造成计算机不能访问网络资源的,对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给与开除。
5、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本矿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等,不得传播非法文字及图片、视频资料,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并无条件删除。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备,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如有违法者,以更换硬件价值的2倍处罚责任人。
6、技术人员定期对煤矿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和病毒防范等工作,保持电脑正常运行,对值班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7、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本矿信息设备和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对于有破坏的,以其价值的2倍赔偿。
8、矿局域网安装有防火墙和瑞星网络杀毒软件,任何单位不得删除、卸载、关闭其安装在计算机上的网络杀毒软件,如果发现软件出错或不能正常运行,及时通知公司人员,进行修复或重新安装。
9、不得在计算机旁堆放杂物,保持计算机正常通风散热,不得随意摆放信息设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更换计算机位置。违者对其罚款100元。
10、计算机使用者必需经常清洁主机、显示器、键盘,以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卫生。发现处罚值班人员1次处罚100元。
11、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离开计算机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50元。
12、遇到煤矿监控系统异常不及时汇报的,对其处罚50元。
十
一、资料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
登记及销毁制度
本单位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由各部门科室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由档案人员负责审查把关,分类排列,编制检索工具,妥善保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长期存放或拒绝归档。资料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一、归档
凡属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表格、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列入归档范围。
1、归档时间:各科室要按时收集、整理各类文件材料。各业务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和声像资料,由兼职档案员收集好,统一归档。文书档案应归档文件材料在每年底前收集齐全,整理归档完毕。科研档案实行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立卷提供资料,由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归档的责任制。设备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随时归档。
2、归档要求: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鉴定工作,做到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并注意字迹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卷内文件排列遵循正本在前定稿在后、结论在前调查材料在后、文字在前图纸在后的原则有序排列。一般要求归档原件,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必须是原件。同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项目齐全、签章手续完备、保管期限准确。归档的照片要附简要说明,录像带要附内容提要。
3、归档份数:本单位发文一般归档两份,其中一份归入相应门类档案,另一份编制“本单位发文汇编”。基建档案本单位必须保存一套原件。
4、归档手续:各科室整理归档后按规定移交档案中心,并履行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
二、保管
1、资料档案质量符合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分类编号保管;
2、资料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3、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4、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5、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6、做好档案室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7、每半年对档案室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借阅
1、严格按玉华煤矿资料档案借阅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查阅资料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由借阅人写书面申请并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准予借阅。
3、申请单上必须写明借阅目的、借阅时间及借阅人,同时有分管领导的同意签字。
4、所借阅资料档案必须由借阅签字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借与他人,文档在使用时需爱护,不得有破损、缺页。
5、资料档案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统一交回档案室,由档案室核销该员工借阅记录,如未能完整回收者,将按矿有关制度予以处罚。
四、保密
1、资料管理工作人员和借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泄露资料档案中的机密,对造成泄密事故者,应追究其责任。
2、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档案。
3、认真执行《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的规定,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五、登记
申请人借阅资料必须在资料本上登记,注明借阅、归还时间及借阅人。同时,档案管理员必须借阅情况做好记录。
六、销毁
1、资料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档案鉴定小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期满资料档案,认真进行鉴定。
2、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清册,并经档案鉴定小组负责人审查批准。
3、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两人以上)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七、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监督指导本机关各科室有关资料档案业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机关档案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好档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作好记录。
3、熟悉档案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热情地为本机关领导和各科室服务。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
5、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确保资料档案安全。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论处。
第三篇: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本车间的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完善,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确保劳动者及群众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车间在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在生产过程中,为了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患于未然,由本车间管理员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检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生产车间定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七条:组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时,应边检查边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第八条:为减少和有效地控制作业环境中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辐射等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的危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九条:在生产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并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调查与评价、重大危害因素识别及运行控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条:在生产现场进行砼搅拌和运输材料时,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泥浆排入城市排污设施、河流或遗撒在城市道路上。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和降低噪音、振动对其它环境的影响,宜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第十二条:本车间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公司有关部门专门(业)的安全作业培训、考试,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部门、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和辅助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设备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严禁酒后作业。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
第十七条: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第十八条:新购置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要注意作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
第十九条: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效,有缺损应及时通知机修车间。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通知机修车间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工作前后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遵守机械设备的有关保养规定,妥善使用和保管停放或封存的机械设备,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状态。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时,必须按照寒冷季节使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脂(油),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第二十四条:发生机械设备重大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车间主任要根据生产任务、作业条件,向指挥、操作人员进行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每道工序做一次性交待。遇有特殊情况,应先发出停机信号,等机械、车辆停稳后,再做交待。
第二十六条:车间管理人员要懂得机械设备的性能和用途,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与机械设备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危险区内严禁站人。具体规定如下:
龙门式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起吊物下、吊臂回转半径以内站人,严禁斜拉歪吊,保持垂直起吊;配备的超高、变幅、行走、旋转限位器灵敏可靠;遇20米/秒的风速或暴雨、大雾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二十八条:在生间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劳动纪律:
(一)进入生产车间,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正确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女工戴好压发工作帽;
(三)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或高跟鞋;
(四)高空作业人员严禁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
(五)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擅自闯入危险区;
(六)不准带小孩进入到生产现场,不准在生产现场打闹;
(七)不准从高处向下抛任何物质材料;
(八)非操机人员不得操作他人的机械设备,本岗位机械设备不准交给他人操作。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凡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目标和考核制度,旨在实现安全目标责任到人,安全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一车间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一一年元月五日
第四篇: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因素和隐患,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
三、责任者:各级生产人员
四、正文
1.检查方式和内容 1.1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1.1.1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安环部、生产部、设备部、车间等分管安全负责人共同参加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1.1.2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主任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1.1.3上级主管部门来公司检查,必须由公司级领导组织和参加; 1.2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
1.2.1对于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触电、防寒防冻、防火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科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车间负责人共同参加,并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
1.2.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职能科室根据专业性质组织进行,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报送安全科。 1.3经常性安全检查
1.3.1生产前、生产中、生产结束,每个员工要对自己所处的操作环境、所管设备设施、交接班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同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报告;
1.3.2生产过程中班组长、安全员、跟班维修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坚持经常性巡回检查,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车间;
1.3.3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每天都必须根据各自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1.3.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对每个问题必须提出处理意见。
2.报告形式内容及要求
2.1 各部门应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汇报工作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的原则。
2.2 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信息按即时信息、作业完毕信息和定期信息三种形式进行汇报。
2.2.1即时信息汇报是指当各部门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
A、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 B、设备异常情况报告; C、设备检修即时报告; D、生产事故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 E、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
2.2.2 作业完毕信息汇报是指各部门跟班队长和班长接班时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排;作业中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下班需处理的问题。
2.2.3 定期信息汇报是指各部门按每日、每周、每月等定期向部门负责人和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
主要包括: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和生产情况等汇报。其中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
2.3 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要求:
2.3.1 对于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可直接反映给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视事故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逐一上报;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报告是指当设备发生非计划运行、停运,存在重大缺陷、隐患,存在其它异常情况时的报告;
2.3.2 即时信息汇报是指当设备开始(完成)大修、小修(扩大性小修)、节日检修、事故抢修时的汇报;
2.3.3 各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汇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负责人。
2.3.4 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和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五篇: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全校师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安全责任意识,本着“预防为主、从严管理、逐环节追究、从重处罚”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加强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
学校在组织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时,不得使用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防止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加强学校校园管理,学校校门按时关闭。未经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家长接送学生必须在校门外;在校期间教师及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对获准出校的师生要做好出入时间登记。
三、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
凡是进入学校用于学生群体防治的药品和保健品,必须是卫生或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经教育部门批准.
四、加强学校校内及周边环境的治理
学校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外来人员的闹校行为、暴-力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工商部门整顿、取缔校园周边小卖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师生的法律常识教育,使广大师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形成良好的校风。
五、确保学生参加大型活动的安全
大型活动时,学校要进行严格的组织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班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要全部到位,确保学生活动顺利、安全地进行。
六、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教师要努力学习素质教育理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理解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严禁辱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有悖师德的现象发生,严禁教师课上随意离开课堂,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校内或在校外违规补课,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七、认真开展安全教育
学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明确组织机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方法,制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以及寒暑假的前一周,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防电、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预防交通事故等方面集中的安全知识教育。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以创建“平安学校”、“平安班级”,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月等活动为依托,利用社会实践活动等时机进行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安全知识教育。
八、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和抽查制度
对学校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四次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对安全工作还要进行不定期抽查,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九、建立安全工作定期汇报制度
学校每周四前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不报、瞒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