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第一篇:华为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华为公司激励机制分析
摘要:分析已有的激励机制,建立更加完善的激励机制已经成为当今对于组织研究的重点问题。已有的激励知识体系对于建立华为公司的激励体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理论知识的局限性,仅仅运用现有的理论知识还不足以建立一个完善的激励机制。所以,需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华为公司的激励机制,才能更好地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激励机制,进而建立一个更加完美的公司。
关键词:华为 激励机制 有效性 1. 引言
对人的激励是从人的需要和动机开始的。只有先了解人有哪些需要,人的动机有哪些特点才能予人所需,从而激励人。激励在组织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激励可以吸引大量优秀人才,通过激励提高员工绩效,通过激励可以为组织留住人才。
华为公司成立至今,经历了26个年月,取得现今国内最大、全球第二大通讯供应商、全球领先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的优良成绩。华为能够取得今天的不凡成绩,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它的激励机制。
目前的激励理论基础,对不断发展、改革的华为经营者激励机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是这些基础理论有着一定的局限性,不能提供一个普遍、有效的激励机制。所以,我们有必要以华为为例,分析目前的激励机制,联系未来的前进目标,运用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方法,对目前的激励机制进行改进,建立更加完善的激励机制。 2.公司概况
华为是一家生产销售电信设备的员工持股的民营科技公司,是电信网络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营业范围是交换、传输、无线和数据通信类电信产品,在电信领域为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网络设备、服务和解决方案。
华为公司在26年的持续深化改革中,逐步建立了一个内部运作效率高、运营风险小的大规模公司。逐步将公司战略目标转化为各层组织的组织绩效目标,并通过层层述职、员工个人绩效承诺管理、加强组织及个人绩效结果运用等方式,保证公司、组织、个人目标的一致性和全体员工对战略的有效理解和支撑落实。
3.激励机制分析
3.1物质激励机制
物质激励是所有激励方式中最直接、最普遍的激励方式。目前最常用的两种物质激励方式是薪酬激励和股权收益激励。华为公司在这两种激励机制中,均有比其余公司更加完善、合理的方面
3.1.1薪酬激励机制
在谈到华为的人才激励机制的时候,任正非说:“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理论基础。我们的激励机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不让雷锋、焦裕禄吃亏,不让焦裕禄累出肝病,不让雷锋穿破袜子;二是集体奋斗”。
华为公司保证在经济景气时期和事业发展良好的阶段,员工的人均年收入高于区域行业相应的最高水平。它被称为“三高”企业,指的是高效率、高压力和高工资。任正非坚信高工资是第一推动力,因而华为提供的是外企般的待遇。就一个群体而言,华为的高薪是中国其他任何企业所无法比拟的。
薪酬激励制度的设计应该是基于企业的发展战略,并保证“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竞争性”,这样才能为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并充分发挥人才的才能,为企业求得最大发展。 所以华为的薪酬激励机制绝不仅仅在于它的高薪,相对于其他企业它的更加合理之处在于“公平”二字,这也是华为薪酬体系的精髓。它主张既不能让雷锋吃亏,也不能让懒人、庸人占便宜。任正非说:“我们公司的薪酬制度不能导向福利制度。如果公司的钱多,应捐献给社会。公司的薪酬要使公司员工在退休之前必须依靠奋斗和努力才能得到。如果员工不努力,不奋斗,不管他们多有才能,也只能请他们离开公司。”
高薪,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经济利益、老板的魄力和品德,而公平则要考验整个公司的价值体系、评价体系和道德体系,它是由科学的考核制度和系统性的品德结合在一起的,发高薪难,发公平的高薪更难。由此再次说明,华为薪酬激励机制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公平!
3.1.2股份激励机制
按照经营者与股权收益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不同,股权激励方式分为三种类型:
1、 现股激励。通过企业奖励或参照股权当前市场价值向经营者出售的方式,使经营者即时地直接获得股权。
2、 期股激励。企业和经营者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权,购股 价格一般参照股价的当前价格确定。
3、 期权激励。企业给予经营者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经 营者到期可以行使或者放弃这个权利,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 1992年开始,华为开始推行员工普遍持股制。华为员工在入职满一年后,公司根据其职位、表现、工作业绩等分配给一定数额的内部股票。华为员工一般用自己的奖金购买内部股票,购买价格是每股一元。如新员工奖金不够派发的股票额,可以申请华为公司的贷款,然后用以后的分红抵还。据统计,华为内部职工的投资回报率每年都超过70%,有时甚至高达80%。 这种制度增强了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了优秀人才,这一制度使华为员工与公司利益息息相关,在获得公司提供的利益的同时,员工会自觉地与公司共同承担风险。 但这一制度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针对这些缺陷,华为又对股权激励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进。
2001年,华为将内部股改造成现在的“虚拟受限股”,不再给新员工分派内部股票,老员工所持的内部股票也逐步转化为期权。改革后,华为按照责任与贡献来确定任职资格,按照任职资格确定员工的职能工资,奖金的分配完全与部门的关键绩效目标和个人的绩效挂钩,退休金等福利的分配依赖工作态度的考评结果,医疗保险按级别和贡献计算,拉开不同员工的差距。这种改革的结果是员工必须年年都有进步,难以再依靠股票分红,继续“吃老本”了。
3.2精神激励机制
企业一般通过两个途径激励员工:一是利用财务指标激励行为,包括合理的薪资报酬、津贴、退休金计划等。二是利用非财务指标激励行为,如工作的成就感、自豪感,较高的社会地位、强烈地责任感等。一般而言,除了物质需求能产生的行为动机外,精神需求也能产生行为驱动力。企业员工不光是为了物质回报,还想通过参与经营企业得到社会对他的尊重,通过经营企业体现其自身的价值。我国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或者过于强调精神激励的作用,忽视物质激励,或者是相反,结果都适得其反。 华为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提出要把物质利益与精神激励一起抓,在两种激励方式的动态变化中,让企业员工保持长期持久的动力。
3.2.1荣誉激励
下面两个典型事例说明荣誉激励在华为中的应用:
1、 华为专门设有一个荣誉部,这个部门专门做两件事:第一,发荣誉奖。每个业务领域都 可以申报一张奖状,奖状看似平淡无奇,却是每个员工都向往的荣誉的象征;第二,报道典型事件,将员工对公司的贡献视为“英雄事迹”。
2、 公司会为被派往海外公司任职的员工举办欢送会。欢送会做足了一切必要的形式。在巨 大的礼堂里,容纳了数百名华为人,整个场地以浓烈的红色为主色调进行装饰,主席台的背景为一块红墙,上书“雄赳赳 气昂昂 跨过太平洋——欢送海外将士出征大会”两行大字。欢送大会被赋予抽象而崇高的含义。任正非在欢送大会上讲话说,华为人去海外工作,拓展国际市场,既是为了个人幸福和公司的发展,也是为了祖国的繁荣和民族的振兴。他将这种市场拓展行为,比喻为战争,把这些“出征将士”与革命年代的志士相提并论,“为了祖国的明天,为了摆脱一百多年来的鸦片战争、八国联军入侵的屈辱,以及长期压在我们心里的阴云,我们要泪洒五洲,汗流欧美亚非拉”。
虽然这样的运动不乏“洗脑”之嫌,但置身其中的人,却会在这样的运动中感到十分的振奋和感动。社会心理学家塔夫·勒庞也指出:“当群体以名誉、光荣和爱国主义作为号召的时候,最有可能对群体中的个人产生影响。甚至于可以让他达到慷慨赴死的地步。” 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来说,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属于高于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的较高层次的需求。荣誉的激励,正好满足了人的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在竞争激烈的现在社会中,具有高能力、高智商、高技术的人才被各大企业争相抢夺。企业只有在满足了人才的高层次的需求、让人才拥有归属感、成就感后,才能更好地留住人才。
3.2.2职权激励
虽然华为的组织结构是矩阵式结构的,但是组织等级森严,下图是从华为公司网站上截取的员工职业发展道路图:
由这张图,我们可以看出,只要你是一个出色的基层人员,提升为骨干后,无论你是偏向于技术,还是偏向于管理,都拥有可以往更高层次晋升的机会。并且,中层管理者和专家、高层管理者和专家在地位和待遇方面是平等的,这就避免了一些公司出现的高管年薪远高于技术专家的情况。
我们以一个销售人员为例,更加具体地说明华为的晋升机制。销售人员要从处于最底层的、分布在各地区办事处的销售代表开始做起,然后是客户经理。如果这个销售人员有了做管理的能力,或者公司调整把他调到管理职位,那么发展的空间、可以获得的职权就更大,比如常务副总裁、市场部部长等中、高层职位作为奖励有贡献的员工。
4.激励机制有效性分析
4.1优势分析
1、颇有成效。华为的激励机制全面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别是在销售和研发两个重要部门,激发了一批为事业执着追求的人才。员工是企业核心力的生命和源泉,是华为跟随世界先进技术和局部技术领先及市场竞争中胜出的核心力量。他们对事业的敏感、对事业的追求,大大地增强了企业活力,使企业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
2、理念先进。华为公司通过对物质激励机制中公平、以结果为导向、潜力评判标准等理念的强调,很大程度上,激励了员工努力工作。
大幅度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也就是为什么华为公司能够在竞争如此激烈的通信市场中,一步一步存活下来,最终得以强大的最重要原因。
3、晋升体制完善。职权激励机制,使得公司的每一个人都拥有平等的晋升的机会。晋升的唯一条件就是能力,这几乎激发了员工的一切潜能。更重要的是,这一严格的晋升激励机制,保证了所有的高层人员均是从最低层的岗位升迁上来,使得员工对自己的领导,有着心理上的服从。在业务和管理上,均不存在脱节问题。
4、分配合理。股权激励机制,有效地将公司团结成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不仅如此,后期股份激励制度的改革,使得这种制度既很好地激励了新员工的积极性,又很好地防止了老员工的懈怠问题。
4.2局限性分析
1、业绩评价方法落后。现代企业的一个最根本的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并由此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公司的所有者与经营者有着不同的利益,存在着利益的冲突。因此,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就需要建立一种合理的业绩评价体系,用来激励和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在华为,对经营者的绩效考评方法比较落后,还局限于成本和利润这些传统指标,不能很好地表现出经营者的经营业绩,所以需要一种新的业绩评价方法。
2、缺乏稳定的职业生涯。由于公司发展迅速,很多干部都是技术出身,而技术出身的管理者往往会对管理的规范化流程不适应,使得缺乏一个成熟的经理人市场环境。没有一个有效地可以体现经理人职业生涯的机制。企业的经营者们总会存在一种危机感,职业生涯会受到影响。
3、制度不具有普适性。华为陆续爆出员工过劳死事件,这其实与企业所给的压力和自身的压力是密不可分的。在华为的体制下,员工处于高压力,高工资,高负荷中,他们虽然对未来充满希望,兴奋在任正非的“狼性”文化中,但时间一长,我认为员工是扛不住的,“三高”的工作特征和激励模式并不适合每个人,特别是身体素质不是特别好的员工。过分的结果导向的激励机制,往往会使员工陷入一种超负荷的工作状态,使得从长远来看,员工工作效率低下。
5.结语
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中,有效的激励机制是企业高效率的保证,也是企业生存之道。华为的人才激励机制在之前的实践中,被证明是切实有效的,但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看到,这样的激励机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大量事实证明,对人的管理仅仅依靠行政命令、强制手 段或者是物质激励,都是不奏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的核心在于创新。华为只有不断地创新自己的人才激励机制、顺应时代的需求,才能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永德.狼性管理在华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2].程东升,陈海燕.任正非管理日志.中信出版社.2008 [3].吕叔春.最有效的员工激励法,世界著名企业激励员工的八大手段.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4].楼河.华为哲学概论.江苏文艺出版社.2013 [5].刘洪飞.任正非的坎.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3
第二篇: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A股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已是较为常规和成熟的做法。同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均为上市公司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指引。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虽然截至目前全国股转系统暂未有具体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出台,但已有30家左右(不完全统计)的挂牌企业拟实施或正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本文主要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况予以梳理,并提出自己的部分思考。
一、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2.6条,“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之“24、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开展?”,“挂牌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向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可以参与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人数累计可以超过200人,但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因此,挂牌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进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上述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允许存在股权激励未行权完毕的公司申请挂牌。”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公司可以向除原股东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35名对象发行股份。
二、挂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开展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挂牌前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已成功挂牌的仅为仁会生物(830931)一家。仁会生物于2014年1月完成整体变更、2014年2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2014年8月正式挂牌交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仁会生物详细阐述了股权激励计划。
目前,挂牌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新三板企业约30家,其中部分企业是通过定向发行方式直接实施,部分企业是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下面,根据上述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分析。
(一)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
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意即挂牌企业直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等不超过35人或上述人员成立的合伙企业直接发行股份,在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转公司备案、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等程序后即算完成。
正在实施股权激励挂牌企业中,盛世大联(831566)、博广热能(831507)、云南文化(831239)等均采取定向发行方式。
严格意义上说,采取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仅是一个常规的定向发行过程,方案设计简单、完成时间较短,但在发行价格方面可能具有一定的折扣。如盛世大联2015年4月公告的《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中发行价格为2元/股,而其在2015年3月完成的定向发行中发行价格为10元/股。
(二)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
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意即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施,并设置了相对完整的实施条款,以期达到长期激励的目的。
下面结合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的常见要素,简单汇总挂牌企业实施情况:
实施要素
A股上市公司
挂牌企业
备注
实施方式
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
以股票期权为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较少
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同时采取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
挂牌企业监事无限制性要求
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个别挂牌企业予以明确限制
如:金易通(430170)等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若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但其所获授权益应关注是否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同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个别挂牌企业予以明确限制
如:金易通(430170)等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
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0170)等
股票来源
(1)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2)回购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以发行股份为主
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0170)等
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上市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
部分挂牌企业股东直接向激励对象转让股份
如:财安金融(430656)、新宁股份(831220)等
限制性股票特别规定
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大部分挂牌企业发行价格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公司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并与认购人沟通后最终确定
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等
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
如:金巴赫(831773)、合全药业(832159)等
股票期权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大部分挂牌企业发行价格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公司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并与认购人沟通后最终确定
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等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
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0170)等
其他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1)最近一个会计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
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0170)等
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
如:盛世大联(831566)、壹加壹(831609)等
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个别挂牌企业明确会计处理方式
如:金巴赫(831773)、壹加壹(831609)等
三、相关问题的思考
通过上述案例总结,可以发现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方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既可以在申请挂牌前实施,也可以在挂牌成功后实施;既可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直接实施,也可以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
下面的分析和思考,侧重和A股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得出:
(一)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载体的灵活性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之“24、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开展?”,“挂牌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向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可以参与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人数累计可以超过200人,但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
据此,可能会有几个问题:(1)如果挂牌企业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且股权激励对象超过35人,该如何实施?(2)如果第一次股权激励对象不超过35人,多次实施股权激励后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在以后的定向发行过程中将事先通过证监会核准,是否会降低融资效率?(3)目前全国股转系统还没有具体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配套规则,如采取限制性股票方式且向股权激励对象直接授予股票,当以后出现未达到解锁条件或已达到解锁条件但未申请解锁情形时,多次的回购注销行为是否会增加挂牌企业不必要的成本?(4)目前符合条件的境内股份公司均可申请挂牌,如挂牌企业拟向外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则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外籍员工直接持股应存在一定难度。
基于以上几点,如挂牌企业以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载体,可有效避免上述情形的出现:合伙企业可以单独作为一个认购主体;即使多次实施股权激励,出现股东超过200人
的概率较小,并能保持挂牌企业股东的稳定性和清晰性;在合伙企业合伙人层面,股权激励对象可以通过成为有限合伙人实现股权激励、向普通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
实现(形式上)股票回购注销、向合伙企业申请卖出出资份额对应股份实现减持;此外,外籍员工成为合伙人也不存在法律障碍。
因此,挂牌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可以选择合伙企业作为实施载体。在目前实施股权激励的挂牌企业中,分豆教育(831850)、纳晶科技(830933)、云南文化(831239)、合全药业(832159)等均以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载体。
(二)发行价格设置的灵活性
目前,挂牌企业设置发行价格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多数挂牌企业会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公司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前次定增价格等多种因素最终确定发行价格。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等。
同时,也有个别挂牌企业采取类似A股股权激励定价方式。如凯立德(430618)设计方案时即明确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不低于董事会通过本激励计划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即不低于35.39元/股”,国科海博(430629)设计方案时即明确为“本次发行价格为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总量)6.57元/股的50%,即3.29元/股”。
受新三板交易制度影响,目前挂牌企业成交价格还不能实现最大程度公允,设置发行价格的灵活性也有其必然性。但如采取做市交易后,随着交投日益活跃、价格日益公允,相信采取类似A股股权激励定价方式的挂牌企业会日益增加。值得说明的是,凯立德和国科海博均采取做市交易方式。
(三)股票来源方式的多样性
不同于A股上市公司,挂牌企业既可以通过定向发行解决股票来源,也可以通过股东股权转让方式。
如:(1)财安金融(430656):上海时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将所持有财安金融500,000股转让给上海财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于股权激励;(2)新宁股份(831220):在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由激励对象受让实际控制人所持新宁投资(挂牌企业股东)股权,并通过新宁投资进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易销科技(831114):针对目前已经是公司股东的激励对象,公司允许其按照6元/股的激励价格通过对公司增资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大股东薛俊承诺将在上述股权激励方案基础上,向合计不超过公司22位高管和核心人员以股权激励的价格(1元/股)转让不超过13.4万股。
挂牌企业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可考虑采取股东股权转让方式解决股票来源。
(四)转板时股权激励的处理
中
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均要求: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
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无制度暂未出台,如挂牌企业申请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必须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报并排队。如正在实施股权激励的挂牌企业有意转板,该如何解决可能存在的股权不清晰或避免潜在股权纠纷呢?
在挂牌企业中,壹加壹(831609)、金巴赫(831773)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均明确: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如转板上市等)或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视激励对象实际绩效情况提出加速行权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不得对该方案提出异议。
在目前转板制度并未出台的情况下,上述处理方式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可供参考。
(五)股权激励会计处理问题和税收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我国境外上市的居民企业和非上市公司,凡比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且在企业会计处理上,也按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的,其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根据18号公告,如挂牌企业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如是,挂牌企业股权激励的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目前挂牌企业中金巴赫(831773)、壹加壹(831609)采取了上述会计处理方式。但在目前新三板交投还不充分活跃、做市交易方式仍不普遍的情况下,挂牌企业的公允价值可能并不能充分体现。如此,该如何更为合理正确的进行会计处理可能还值得进一步商榷。
第三篇:股权激励相关案例汇总
一、股权激励通常模式
(一)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以经理人为首的相关人员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在行权期内,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格差带来的收益,否则。将放弃行权。目前,清华同方、中兴科技等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1.优点
(1)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通过赋予经营者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把对经营者的外部激励与约束变成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经营者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努力经营.选择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使公司的股价在市场上持续看涨,进而达到“双赢”的目标。
(2)可以锁定期权人的风险,股票期权持有人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由于经营者事先没有支付成本或支付成本较低,如果行权时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期权人可以放弃行权,几乎没有损失。
(3)股票期权是企业赋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这也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
(4)股票期权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实现收益,因此激励力度比较大。另外,股票期权受证券市场的自动监督,具有相对的公平性。
2.缺点
(1)来自股票市场的风险。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的股票真实价值与股票价格的不一致,持续“牛市时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收入可能过高,会产生“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当期权人行权但尚未售出购入的股票时,股价便跌至行权价以下,期权人将同时承担行权后纳税和股票跌破行权价的双重损失的风险。
(2)可能带来经营者的短期行为。由于股票期权的收益取决于行权之日市场上的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格,因而可能促使公司的经营者片面追求股价提升的短期行为,而放弃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投资,从而降低了股票期权与经营业绩的相关性。
(3)国内现行法律对实施期权的股票来源问题还存在障碍,因此,尚有待于相关的政策法律出台。
3.
适用情况:比较适合那些初始资本投入较少,资本增值较快,在资本增值过程中人力资本增值效果明显的公司。如高科技行业。
4.
例子:2008年安泰科技(000969)、2008年诚志股份(000990)、2008年深长城(000042)、2008年浔兴股份(002098)
(二)“业绩股票”模式
业绩股票是指公司根据业绩水平,以股票作为长期激励形式支付给管理层。公司在年初设定业绩目标,如果年末达到目标,则公司为管理层提取一定的激励基金用以购买本公司股票。
1.
优点:
(1)业绩股票符合国内现有法律法规,符合国际惯例,比较规范,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行,操作性强
(2)管理层所获得的激励基金必须购买为公司股票且在任职期间不能转让,因此该模式有一定的长期激励约束效用。
(3)业绩股票模式使经营者真正持有股票,一旦将来股票下跌,经营者会承受一定损失,因此有一定约束作用。
(4)每年实行一次,因此,能够发挥滚动激励。滚动约束的良好作用。
2.
缺点:
(1)公司的业绩目标确定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容易导致公司高管人员为获得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
(2)激励成本较高,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
3.
适用情况
只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不要求股价的上涨,因此比较适合业绩稳定型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
(三)“虚拟股票”模式
虚拟股票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在虚拟股票持有人实现既定目标条件下,公司支付给持有人收益时,既可以支付现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现金相结合。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上海贝岭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1.优点:
(1)它实质上是一种享有企业分红权的凭证,除此之外,不再享有其他权利,因此,虚拟股票的发放不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股本结构。
(2)虚拟股票具有内在的激励作用。虚拟股票的持有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去经营管理好企业,使企业不断地盈利,进而取得更多的分红收益,公司的业绩越好,其收益越多;同时,虚拟股票激励模式还可以避免因股票市场不可确定因素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下跌对虚拟股票持有人收益的影响。
(3)虚拟股票激励模式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因为获得分红收益的前提是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并且收益是在未来实现的。
2.缺点:
(1)激励对象可能因考虑分红,减少甚至于不实行企业资本公积金的积累,而过分地关注企业的短期利益。
(2)在这种模式下的企业分红意愿强烈,导致公司的现金支付压力比较大。因此,虚拟股票激励模式比较适合现金流量比较充裕的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
(3)经营者不实际持有股票,一旦下跌,其可以选择不行权而避免任何损失,因此是一种纯激励的方式。
3.
适用情况:
比较适合现金流量比较充裕的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
4.
例子:
2008年华菱管线(000932):考虑到外籍人士持有A股的限制,公司在实际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同时,实施由公司买单的“股票增值权”,以虚拟股权的形式实施激励。
(四)“武汉”模式/
延期支付模式
此种模式由于在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中普遍采用,在业界通常被称为“武汉模式”,其实质是用经营者年薪的一部分购买流通股,延迟兑现年薪。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一揽子薪酬收入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收入,股权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场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并存于托管账户,在规定的年限期满后,以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这实际上也是管理层直接持股的一种方式,只不过资金来源是管理人员的奖金而己。
1.优点:
(1)把经营者一部分薪酬转化为股票,且长时间锁定,增加了其退出成本,促使经营者更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减少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有利于长期激励,留住并吸引人才
(2)这种模式可操作性强,无需证监会审批
(3)管理人员部分奖金以股票的形式获得,因此具有减税作用
2.缺点:
(1)武汉模式是由上市公司大股东主导进行的,有不规范的嫌疑(令人产生对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独立性的怀疑);
(2)业绩股票模式是提取专门的激励基金,而武汉模式将其纳入了经营者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
(3)公司高管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相对较少,难以产生较强的激励力度
3.
适用情况:
比较适合那些业绩稳定型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
(五)强制持股
此模式是指公司强制管理层购买一定数量的该公司股票并加以锁定。其与业绩股票、武汉模式的区别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不是公司授予而是经营者自身承担。
1.优点:
经营者自身持有公司股票,一旦公司业绩下降、股价下跌,经营者就要完全承担损失,从而给经营者以相对程度的压力和约束。
2.缺点:
经营者完全自己出资购买股票,金额太小则不能起到约束作用,金额太大则可能超过经营者的购买能力,因此有一定的局限性。
例子:绍兴百大(600840,现名新湖创业)是实施这一种方式的典型代表。此外,在去年中兴通讯由于宣布H股增发而导致股权持续下跌之际,也采取了由公司高管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此举一方面旨在加强市场对公司的信心,而一方面也会对经营者施加相当程度的约束。
3.适用情况:
股价持续下跌之际
(六)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模式是指公司授予经营者一种权利,如果经营者努力经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上升或公司业绩上升,经营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获得这种由股价上扬或业绩提升所带来的收益,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二级市场股价之间的差价或净资产的增值,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支付现金,行权后由公司支付现金,股票或股票和现金的组合。
1.优点
(1)这种模式简单易于操作,股票增值权持有人在行权时,直接对股票升值部分兑现。
(2)审批程序简单,无需解决股票来源问题。
2.缺点
(1)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激励的效果相对较差
(2)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弱有效性,股价与公司业绩关联度不大,以股价的上升来决定激励对象的股价升值收益,可能无法真正做到“奖励公正”,起不到股权激励应有的长期激励作用,相反,还可能引致公司高管层与庄家合谋操纵公司股价等问题。
(3)增值权的收益来源是公司提取的奖励基金,公司的现金支付压力较大。
3.适用情况:
较适合现金流量比较充裕且比较稳定的上市公司和现金流量比较充裕的非上市公司。
4.例子:
2008年华菱管线(000932):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股票增值权工具,以华菱管线为虚拟标的股票,在满足业绩考核标准的前提下,由华菱管线以现金方式支付行权价格与兑付价格之间的差额。
二、企业是否具各了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人才选聘机制是否公正
绩效考核标准是否科学
公司治理是否完善
业绩指标是否先进合理
三、相关法律规定
针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已出台了多部文件予以规范,但关于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我国目前并无专门法律规定。相关重要法律条文如下:
《公司法》第143条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但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并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也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由于《公司法》强制要求用于奖励公司职工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所以对于定位于对企业高管进行中长期激励的股权激励意义不大。
中国证监会目前对拟上市企业的上市前股权激励的基本态度:
1.基于对公司股权稳定性的考虑(尤其是要求发行人应当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要求公司上市前确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必须执行完毕才能上市,或者终止该计划后再上市。
2.新三板: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
四、业绩考核标准的讨论
1.通常以净资产收益率
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利润)递增+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标准:
2007长电科技(600584),①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利润)07-09年分别比2006年递增30%、76%和111%。②奖励基金所产生的费用计入下一;③近一个会计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④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以上。
3.
净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达到标准:
2008诚志股份(000990),以2007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09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且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10%;201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且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20%;201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且每股收益增长率不低于30%。
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平均主营业务利润达到标准:
2008深长城(000042),深长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在行权考核期内即T、T+1、T+2三期行权考核期内的业绩条件均应满足:
①各行权考核的主营业务利润比本计划实施前三年(即T-1、T-2和T-3)的平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50%以上;
②各行权考核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比本计划实施前三年(即T-1、T-2和T-3)的平均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增长50%以上;
③各行权考核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同行业沪深上市公司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平均水平。
5.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抚顺特钢(600399),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具体指标为:
①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含20%);②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含10%);③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2%。其中:“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的低者,且为扣除提取激励基金所产生的费用后的指标。
6.
净资产现金回报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
2008年华菱管线(000932),确定以下三个指标作为公司层面的主要考核指标:EOE(净资产现金回报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营业收入增长率。其中将EOE指标达标作为每期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ROE和营业收入增长率两个指标作为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和解锁期的考核条件。
7.
一系列考核指标综合打分:
2008年招商银行(600036),①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分;②净利润增长率15分;③平均资产收益率20分;④非利息收入比例15分;⑤准备金覆盖率15分;⑥不良贷款率15分;⑦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无分数,但不能低于某值否则直接不合格;
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标的基础上,公司可以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考核解锁限制性股票额度。(见下表)
考评结果(S)
100≥S≥80
S<80
评价标准
合格
不合格
限制性股票额度解锁比例
100%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制性股票额度解锁比例
个人当年未能解锁的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8.分期的业绩考核和行权安排:
2008年通威股份(600438),①第一期行权安排:当公司2008的净利润与2007相比的增长率分别达到50%、75%和100%以上时,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的可行权股票认购权数量总额分别为450万份、600万份和750万份。②第二期行权安排:当公司2009的净利润与2008相比的增长率分别达到50%、75%和100%以上时,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的可行权股票认购权数量总额分别为450万份、600万份和750万份。③第三期行权安排:当公司2010的净利润与2009相比的增长率分别达到50%、75%和100%以上时,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的可行权股票认购权数量总额分别为600万份、800万份和1000万份。
2008年东百集团(000693),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分4次行权。
五、股票、激励资金的来源
1.多数公司采用按当时市价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
2008年抚顺特钢(600399),公司在业绩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委托管理人在公司股权激励额度和激励对象自筹资金额度内,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A股股票授予激励对象。
2008年浙富股份(002266):本计划采取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即公司提取股权激励基金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无偿授予激励对象并附锁定期,锁定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分批解锁的股权激励模式。
2008年华菱管线(000932):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票,一次性授予激励对象并锁定两年,锁定期满后根据依据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和安排在三年内分批匀速解锁。
2.借增发之机由管理层直接购买,例如
2008年开滦股份(600997)公开增发:大股东“兜底”(承诺全额申购);2008年深天马A(000050)计划所涉及的股权来源于上海天马的增资扩股
2008年招商银行(600036)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来源为招商银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现金花红计划激励管理层并鼓励其购买本公司股票
2008年华新水泥(600801):该计划设计的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现金花红计划。对象是公司首五层的管理人员732
人。
虽然计划的对象没有必要用所得的花红购买华新股票,可是公司鼓励他们至少用一些所得到的现金购买华新股票。
4.股东提供股票来源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万业企业(600641)股票来源于外资控股股东授予价格远低于市价:由于不涉及上市公司本身及其它股东利益,可以采用授予价格远低于市价的做法,理论上也不需要由证监会审批即可自行实施。
浔兴股份(002098):大股东提供股票来源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5.股东直接提供现金用于管理层业绩激励
2008年新中基(000972):股东通过捐赠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上市公司管理团队的激励。
简析:虽然是由股东直接买单,而非期权等实质由市场“买单”(仅管上市公司要计提期权费用,但没有实际现金流出)的激励方式,但对股东来说,也可以理解为“市值管理”的一种形式。虽然要掏出真金白银,但只要上市公司能实现业绩指标,正常情况(估值水平不发生大的变化)下公司股东拥有的股权增加的市值将大大超过实际付出。
六、到期后未达到业绩标准、行权条件的处理
1.若未达到业绩标准,则公司可以并注销已行权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例如:2009年中捷股份(002021)
中捷股份自2006
年7
月起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08
年2
月,公司将全体激励对象(十名)所持可行权股票期权予以统一行权,行权价格4.02
元,行权数量636.48
万股。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均为前任或现任高管,在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事件中负有一定责任,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回购该股权激励已行权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636.48
万股,并予以注销。
2.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的行权条件未能达到,公司董事会决定中止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当期公司激励对象对应股票期权作废。例如2009年宝新能源(000690)
七、股权激励基金提取与管理
1.计提奖励基金的基数:报告期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去加权平均净资产的6%;2007长电科技(600584)
2.计提奖励基金的比例:报告期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净利润目标增长的百分比减去10%,增长幅度超过40%以上的以30%计提;2007长电科技(600584)
3.计提奖励基金的限制:计提的奖励基金总额不得超过净利润的10%。2007长电科技(600584)
4.放弃股权激励基金,股权激励通过管理层自筹资金解决:2008年农产品(000061)
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以及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收益,公司高管人员向董事会提议,放弃计提股权激励基金,未来股权激励款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公司高管人员提出的放弃计提激励基金的方案。
八、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
1、证券市场非有效性问题。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有效性较低,经常出现股价与业绩不对称的现象。在这种环境下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有可能出现绩优公司的股票期权不能获利,或获利很小,而亏损公司的股票期权获利丰厚的不合理现象。
2、行权所需股票来源问题。在目前的制度体系下,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模式均存在一定的问题。
(1)回购股份作为股票来源时:
《公司法》对公司回购股份采用“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严格态度。《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明文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法自1993
年制定至今,仅在2005
年修订时放宽了两条例外条款,即第3
和第4
条,原则上并无根本变化。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稳定有余,灵活不足。由于在公开市场回购股份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而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复杂,时间漫长,并不利于公司应对随时变化的市场。
执行程序规定仅适用于回购注销这一种情形,交易要求复杂。在具体的交易规则中,对于上市公司、披露、价格、时间、回购量,以及资金来源等方面均有细致的规定,增加了具体交易过程中的复杂性。
(2)发行新股作为股票来源时:首先,行权期间每月都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进行股本变更:其次,上市公司股本的每次变化需要及时公告,增加了不必要的程序。
(3)赠予红股作为股票来源时:该模式下如果免费赠予红股,则造成上市公司利益向高管人员单方面转移,如果销售红般的收入返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将获得大量营业外收入,从而带来实质上的利润操纵。
(4)大股东转让部分股票作为来源时:首先,这种股票来源的持续性没有保障。如果大股东破产、转让部分股权变成小股东或者转让全部股权脱离上市公司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就失去了依托;其次,主板上市公司实施这种模式面临着股票流通性质的变更,需要证监会的批准。
(5)申请定向发行额度时:在该办法下,期权持有人只有在公司首次发行、增发新股、配股时才能行权,这背离了自由行权的重要特征;其次,申请定向发行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有一定的政策难度。
(6)以其他方的名义回购。这种方式是目前回购股票受到限制时的权益之计,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很难得到完全的保障。
(7)采用股票增值权模式时:首先这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股票期权,其次这种方案在股价上涨时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现金流出压力。
3、高管人员出售股票限制过严。我国《公司法》规定高管人员所持股票在任期内不得出售,高管人员只能在离职或退休后六个月之后才能将手中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出售。
4、缺乏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制度。我国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一片空白,很容易出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透明度过低的局面。
5、税收、会计制度与其他问题。目前我国对股票期权持有者行权后收益的应如何征税无章可循。此外,股票期权试行中还应当解决的问题包括会计制度上如何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如何对股票期权进行估价等。
第四篇:浅谈员工股权激励的案例分析
随着大型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世界各国的大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创新激励方式,纷纷推行了股票期权等形式的股权激励机制。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在企业里,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在不同的激励方式中,工资主要根据经理人的资历条件和公司情况预先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因此与公司的业绩的关系并不非常密切。奖金一般以财务指标的考核来确定经理人的收入,因此与公司的短期业绩表现关系密切,但与公司的长期价值关系不明显,经理人有可能为了短期的财务指标而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但是从股东投资角度来说,他关心的是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尤其是对于成长型的公司来说,经理人的价值更多地在于实现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而不仅仅是短期财务指标的实现。
为了使经理人关心股东利益,需要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对此,股权激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通过使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可以使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股权激励对防止经理的短期行为,引导其长期行为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股权激励设计的主要几个关键点:
1. 激励模式的选择。 激励模式是股权激励的核心问题,直接决定了激励的效果。
2. 激励对象的确定。股权激励是为了激励员工,平衡企业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特别是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确定激励对象必须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即选择对企业战略最具有价值的人员。
3. 购股资金的来源。由于鼓励对象是自然人,因而资金的来源成为整个计划过程的一个关键点。
4. 考核指标设计。股权激励的行权一定与业绩挂钩,其中一个是企业的整体业绩条件,另一个是个人业绩考核指标。
5. 确定激励额度。
针对以上的几个关键点,对目前企业常用的几种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分析:
(一)股票期权
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册的从事网络通信产品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科技企业,在注册时就预留了一定数量的股票计划用于股票期权激励。公司预计3年后在境外上市。目前公司处于发展时期,但面临着现金比较紧张的问题,公司能拿出的现金奖励很少,连续几个月没有发放奖金,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危机。在这样的背景下,经咨询为该公司设计了一套面向公司所有员工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
主要内容:
1)授予对象:这次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权的对象为入职满一年的员工。
2)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0.01,被激励员工在行权时只是象征性出资。以后每年授予的价格根据参照每股资产净值确定。
3)授予数量:拟定股票期权发行最大限额为146万股,首次发行73万股。期权的授予数额根据公司相关分配方案进行,每年可授予一次。首次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50%;第二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30%;第三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20%。
4)行权条件:员工获授期权满一年进入行权期,每年的行权许可比例是:第一年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以后每年最多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公司在上市前,暂不能变现出售股票,但员工可在公司股票拟上市而未上市期间内保留或积累期权的行权额度,待公司股票上市之后,即可以变现出售。如果公司3年之后不上市,则要求变现的股票由公司按照行权时的出资额加上以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
案例分析:
1)激励模式:这是一家典型的高科技企业,公司的成长性较好。最适合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就是股票期权。由于该公司是境外注册准备境外上市,没有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存在的障碍,因此选择采用股票期权计划是很合适的。
2)激励对象:对高科技企业而言,人才是根本,在其它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企业如果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就无法吸引和稳定高素质的人才,也就无法取得竞争优势,实现长期发展的目的。该公司员工90%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3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因此该方案以全体员工为激励对象是一个明智之举,它将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员工的长远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助于公司凝聚和吸引优秀的人才,建立公司长期发展的核心动力。
3)激励作用:该方案的激励作用来自于公司境外上市后的股价升值和行权后在不兑现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票享有的所有权利,激励力度比较大,但由于周期较长,对于更需要现金收入的员工来说这种方式就较难起到激励效果。
(二)员工持股
某科研院所下属企业于2000年由研究所出资成立,是一个以冶金及重型机械行业非标设备设计成套及技术贸易为主业的科技型企业,目前在编人员80%以上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公司成立以来,国家没有实质性投入,只
是投入品牌和少量资金;通过管理层与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资产飞速增值。为了解决公司员工的创业贡献与公司目前股权结构不相符合的问题,该公司决定进行股份制改造。该公司先请某机构设计了一份股份制改造方案。该方案依据资本存量改造的思路设计。由于该方案未能解决无形资产估价问题,被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否决。该公司再邀请经重新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经力求多赢,依据存量不动,增量改制的思路重新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在新方案中,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拟由原来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万元;在增资扩股中引入员工持股计划,即其中40%的股份将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由高管层和员工持有,另60%的股份仍由研究所持有。该方案已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目前激励效果初步显现。
主要内容:
1)授予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在内的所有在职员工。
2)持股形式:员工持股计划拟在3年内完成,由公司担保从银行贷款给员工持股会,员工持股会用于购买本公司40%的股份后再分配给员工,其中的10%由员工直接出资购买,另外30%由日后每年公司分红归还本息。然后根据当年归还本息的数额按照员工的持股比例将股份再转给员工。
3)授予数量:员工持股会的股份分配在全员范围内分3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为核心层(董事、总经理),占员工持股会持股总数的50%,其中最高20万,最低13万;第二层次为技术骨干层,占员工持股会持股总数30%,主要为工龄较长的且具有高级职称者,包括重要部门的部门经理,其中最高10万,最低7万;第三层次为员工层,占员工持股会持股总数的20%,包括工龄较短或具有中级职称的部门经理、各部门业务员,其中最高4万,最低0.6万。
案例分析:
1)激励模式:公司原先规模较小,且属国有研究所下属的科技型全资子公司,职工人数只有30人左右,且多数为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因此在增资扩股中引入员工持股计划比较适合。一方面可以解决增资扩股的部分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分享公司的成长价值,以未来公司的利润转化为员工的股份,有利于形成长期激励机制。
2)激励作用:公司在职员工通过拥有公司股权参与企业利润的分享,有助于增强企业对员工的凝聚力,利于形成一种以“利益共享”为基础的企业文化,还有一定的福利作用,体现了国有资产控股公司的特征。
(三)干股+实股+期权
这是一家由三个自然人出资成立的网络信息技术公司,是华东地区著名的Internet应用平台提供商和基础网络应用服务商。公司发展迅速,年销售额增长率达到500%,公司在几年高速发展过程中,引进了大量的管理、技术优秀人才,也建立了一套工资、奖金收入分配体系。经咨询认为:为了适应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构建和巩固企业的核心团队,需要重新界定和确认企业的产权关系,本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不是单纯为分配企业目前的财富,而是为了使公司创业者和核心骨干人员共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增强公司股权结构的包容性,使企业
的核心团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出力,更具凝集力和效率。因此,经咨询为其设计了一套“干股+实股+股份期权”的多层次长期激励计划。
主要内容:
1)授予对象:高管层和管理、技术骨干共20位。
2)持股形式:
第一部分,持股计划:在增资扩股中由高管层和管理、技术骨干自愿现金出资持股。
第二部分,岗位干股计划:
A、岗位干股设置目的岗位干股的设置着重考虑被激励对象的历史贡献和现实业绩表现,只要在本计划所规定的岗位就有资格获得岗位干股。
B、岗位干股落实办法岗位干股的分配依据所激励岗位的重要性和本人的业绩表现,岗位干股于每年年底公司业绩评定之后都进行重新调整和授予,作为名义上的股份记在各经理人员名上,目的是为了获得其分红收益。岗位干股的授予总额为当期资产净值的10%。
第三部分,股份期权计划:
A、股份期权设置目的股份期权设置着重于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实现关键人员的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
B、股份期权的授予从原股东目前资产净值中分出10%转让给被激励对象。依据每位经理人员的人力资本量化比例确定获受的股份期权数。如本计划开始实施时一次性授予,可假定为2004年1月1日。以一元一股将公司当期资产净值划分为若干股份,授予价格即为每股一元。行权时经理人员以每股一元的价格购买当时已增值的公司股份。
案例分析:
1)激励模式:这是一个处于高速成长期的民营企业,构建一个稳定的核心团队和留住员工最关键。通过多层次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一方面通过自愿原则实现员工主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分享公司的成长价值;另一方面通过岗位干股设置体现员工对公司的现实贡献;再通过股份期权设计反映公司的战略规划,构建长期稳定的核心团队,获受股份期权的人数最少,只是少数有发展潜力的公司核心人员。这种模式是一种开放的、动态的、既民主又体现公司意愿的设计。
2)激励作用:这个方案既通过干股设置实现了短期激励,又通过现金购股和股份期权实现了长期激励,体现了公司原股东的股权包容性和一种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有较好的激励效果。
(四)业绩股票
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正值公司对内部管理机制和行业及产品业务结构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和重组创新,企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为了保持业绩稳定和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
势。经咨询考虑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实行业绩股票计划,既是对管理层为公司的贡献做出补偿,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管理制度的整体设计及与其它管理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融合,降低制度安排和运行的成本。
计划内容:
1)授予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2)授予条件: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实施奖罚。考核合格,公司将提取年度净利润的2%作为对公司高管的激励基金,购买本公司的流通股票并锁定;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受罚人员以现金在6个月之内清偿处罚资金。
案例分析:
1)激励模式: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因此比较适合实行业绩股票计划。
2)激励对象:该方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既是对管理层历史贡献的补偿,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另外,这样的激励范围因为涉及人数不多,使公司的激励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激励范围比较合适。
3)激励作用:该公司激励方案确定的激励力度为不大于当年净利润的2%,虽然公司的净利润基数较大,但分摊到每一个被激励对象后与实施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上市公司总体比较是偏低的。如:公司某年度的净利润为1.3亿元,按规定可提取26万元的激励基金,激励对象如果按15人计算,平均每人所获长期激励仅为17.3万元。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以传统产品为主的时候,由于传统行业的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不像高科技企业那么激烈,因此,激励力度偏小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不会太明显。但近年来,该公司已逐步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转移,并在原有产业中重点投资发展一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潜力较大的高科技产品,实现产品的结构调整和高科技创新,而高科技企业对人才的争夺将会比传统企业激烈得多,此时的激励力度应随之调整。
股权激励制度是以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其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并承担经营风险,员工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更大程度地保持一致,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而服务的一种制度。股权激励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第五篇:格力电器股权激励案例的主要内容
论文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1.绪论。主要描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背景和本文的研究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对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进行阐述,指出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
2.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阐述股权激励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对国内外学者对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评述,总结以往的研究成果和不足,进而提出本文的探索方向。
3.格力电器股权激励案例分析。以格力电器为例,分析该公司现状、其股权激励的必要性、其股权激励实施的过程和股权激励实施后对管理者行为带来的影响等,并指出其股权激励制度的优势和不足。
4.实证研究及结果。利用格力电器的样本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最后对格力电器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检验,得出结果并加以分析。
5.研究结论、建议即对未来的展望。总结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并就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同时指出股权激励问题未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