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
第一篇: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
公福建奥莱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上世纪90年代,福建奥莱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斥资1200万元,联合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等及国内数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汇聚14位资深药学家、生化学家和心脑血管主任医师的力量,组建近百人的科研队伍,采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结合传统中医药学理论,经过数年的科技攻关,通过复杂的固体发酵技术研发出了“丹曲宝”牌丹青胶囊。
1999年,“丹曲宝”丹青胶囊被福建省政府立项为“福建省五新高科技项目”,填补了国内独立研制开发特制“他汀”类红曲制品的空白。2000年,“丹曲宝”牌丹青胶囊申报为国家保健食品。
2011年公司为使研发、生产更专业,决定由福建奥莱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起专门致力于研发和完善“丹曲宝”功能的职责,同时成立福建清道夫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对“丹曲宝”的推广和服务,来满足不断扩大的需求群体。
1、1999年“丹曲宝” 牌丹青胶囊荣获“福建省五新项目高科技产品”;
2、2000年“丹曲宝” 牌丹青胶囊申报国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0)第0188号];
3、2004年“丹曲宝” 牌丹青胶囊由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监制并权威推荐;
4、2005年,公司协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和福建省中医院研究院联合申请“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
5.2005年—2007年,我司联合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特制保健红曲开发利用”项目立项深化研究;
6.2008年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授于“特制保健红曲开发利用”的成果鉴定证书;
7.2010及2011年中科院院士陈可冀二度来闽亲切接见我司创始人并嘱咐务必发扬特制红曲成果。
8.2012年1-2期的经济杂志(专送全国人大常委会等)中杰出华商栏刊出“丹曲宝”的为“天下父母尽一份孝道” 报道。
公司文化
中国古训有:百善孝为先。“清道夫”的立意是首先要用“丹曲宝”牌丹青胶囊清除我们身体血管内的杂物,净化身体循环环境,其次也重在清除人们头脑中的杂念,一心为孝为善,做有意义的事,让中国的“孝道”体现得更淋漓尽致!
我们的愿景:让心脑血管问题不再困恼人类健康
我们的宗旨:清华学止,孝道传家
第二篇:南京积木室内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积木室内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木装饰”)专业从事办公(室)楼、厂房、店面、酒楼、宾馆、校舍等公共空间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设计、施工双资质;家具设备设施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消防设备设施申报。施工团队为注册建造师负责制,能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合格。
积木装饰自成立以来,秉承“顾客在我心,质量在我手”的服务方针,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服务体制,拥有思想活跃、视眼开阔的设计团队,有一支庞大的手艺精湛、做人老实忠厚的施工队伍。积木装饰坚信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工程质量来自于正确的心态和高超的技术,因此公司大力对员工进行培训,与国内多家高校和设计院均有合作培养人才计划,积木人在培训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水平,不断完善经营和服务体制,更好的服务了我们的客户。
积木装饰为了更好的服务我们的客户,在行业中首家实行团队作业服务制度,从我们的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过程中,每个环节均采用团队负责制,用团队负责制来取代传统的个体人员操作方法,从而大大降低了个体人员操作造成的不必要失误所带来的后果。
积木装饰视工程质量为生命,我们在使用行业和相关政府部门标准的同时,还在不断完善本公司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这样积木装饰更加具体地落实和细化了行业及政府相关标准,使标准更加准确和快捷落到实处,让失误最大化地控制在过程中,从而让工程遗憾点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更加实际有效的保证了我们客户的利益,使我们客户享受到了“一站式”开心、放心服务。
第三篇:南京艺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南京艺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文件2011年艺特(装)字第001号★关于南京艺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施工的长治五谷飘香商务大酒店
主楼装饰工程延期进行峻工结算审计工作的声明、联系函
致:长治市五谷飘香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由于我公司2009年承揽施工的长治市五谷飘香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主楼装饰工程中项目经理黄留宛同志,因涉嫌职务侵占案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故,现长治市五谷飘香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主楼装饰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作出以下声明:
一、 暂停黄留宛同志的职务。同时,终止我公司对黄留宛的一切授
权认命文件。
二、 任何人(单位)未经我公司正式授权认命之前,均不能够代表
我公司进行长治市五谷飘香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主楼装饰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
三、 由于当前处于黄留宛涉嫌职务侵占3681000元案件审迅阶
段,又面临春节将致。故,我公司将于2011年四月份前,委托派出专人与贵公司进行审计结算工作。
特此文件谨请贵公司予以安排和支持!
二零壹壹年壹月十日 主题词:延期进行峻工结算审计工作的声明、联系函抄送:长治市五谷飘香餐饮文化有限公司印数:10份
第四篇:北京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建住〔2009〕5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精神,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房源筹集
第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区县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通过新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第六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建设或配建相结合的方式,户型以
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其中对于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建设的,其用地可采取租赁方式,按年缴纳土地租金。
第八条 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工作,有关单位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使用信托资金、发行债券和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等方式融资。此外,可通过投融资方式改革筹集社会资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回收资金、社会捐助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它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第三章 配租管理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第十条 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开配租制度,由产权单位编制配租方案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后组织配租。其中,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以及其它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第十二条 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章 租赁管理
第十三条 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并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第十四条 政府所属机构以及政府批准的机构按照规定的租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凡符合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也可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七条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产权单位可与承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
(四)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的;
(五)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六)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等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产权单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并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补交租金;骗租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政策性住房。
第十九条 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退回、补差租金或收回住房。
第二十条 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它好处的,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经政府批准负责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申请审核、租金标准、配租管理等具体实施细则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五篇:房产中介有限公简介
房产中介有限公司
简介
XXXXXX房产中介有限公司是经工商注册、房管局备案的房产中介机构,是一家专业的房产服务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买卖中介、房屋租赁中介、代办房屋权证、代办银行贷款及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房产信息咨询等业务。公司经营上追求规模化、规范化、服务一体化。公司本着“诚信为本、客户第一”的宗旨及“公正、专业”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各界朋友提供完善、周到、贴心、放心的服务。欢迎来电或到门店登记出售、出租房源信息及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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