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权人查询证明
第一篇:房屋共有权人查询证明
原房屋共有权人同意转让证明
兹有 (身份证号: ),系与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合法夫妻,同意以交易价格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转让位于市县 水
镇街路一幢三层半房屋,(所有权证书号 )
特此证明!
所有权人签字:
共有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抵押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同意抵押承诺书1
抵押房屋所有权人
以及共有人同意抵押承诺书
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中心:
我们都同意将坐落在(房屋所有权证
号:,房屋编号:号)的房产抵押给舒兰农村商业银行,为借款人(身份证号)抵押贷款用于(经营或消费)。如果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我们都同意舒兰农村商业银行依法处置该抵押房产来偿还贷款全部本息。
特此承诺。
承诺人:
1.房屋所有权人(签押)身份证号:
2.共有人
3.共有人(签押)身份证号:4.共有人(签押)身份证号:5.共有人(签押)身份证号:6.共有人(签押)身份证号:
年月日
第三篇:共有权人同意出租房产声明
本人系房屋地址的共有权人,现本人同意对外出租该房产,并且委托并认可签约的共有权人姓名对外所签订的一切房屋出租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日期:
第四篇:房屋所有权人证明书
兹证明坐落在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实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五篇: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 经查询:姜云武,身份证号:222324193601041515其户口所在地为松原市宁江区毛都站镇三马架村及其家庭成员鲍风云,身份证号: 220702194009024026在我处(松原市宁江区内)房屋交易权属管理系统中均无住房登记信息。 仅限购房使用。
特此证明
松原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