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
第一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复习(重点)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重点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1、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成文法,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
2、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3、按照法的创立和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成文法是指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的和赋予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法、判例、法理等。
4、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法应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5、狭义的行政法规专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名称通常为条例、规定、办法、决定等。
6、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7、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内容的精辟概括,其核心是依法办事;有法必依是中心环节。
8、安全生产立法专指国家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9、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法律、法规、规章、法定的安全生产标准。
10、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多于上位法。
1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
12、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对同一安全生产事项的技术要求,可以高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但不得与其相抵触。
13、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型问题的法律适用上,应当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安全投入的决策主体: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制生产经营单位,由其决策机构董事会决定安全投入的资金;非公司制生产经营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决定安全投入的资金;个人投资并由他人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其投资人即股东决央定安全投入的资金。
2、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人员资格的规定: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二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三是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6、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7、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8、从业人员的权利:一是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二是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三是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利;四是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五是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9、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一是遵章守规、服务管理的义务;二是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三是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四是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10、安监部门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现场检查权、当场处理权(对一般违法行为)、紧急处置权(重大隐患)、查封扣押权(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1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经不设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小加油站、化工用品零售商店等也必须由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12、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责任主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1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
2 其领导人、负责人(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4)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1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特性:独立性、服务性、客观性、有偿性、专业性。
15、生产经营单位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1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1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18、事故损害赔偿与连带赔偿的区别在于,事故损害赔偿只有一个主体,单独实施了一个或者多个民事违法行为,其损害后果只能是一个,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1、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堆积和行业技术规范。
2、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
3、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4、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志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5、《消防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要求,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
8、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9、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10、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11、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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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1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1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辆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行人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责任不超过10%。
15、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6、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7、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突发事件性质、可控性、行业特点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8、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
19、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家级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二是地方级应急预案。
20、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也要制定应急预案。
2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综合性或者专业性的应急救援队伍。
22、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
23、国家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故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24、适当了解
三、四级警报后的措施和一级、二级警报后的措施(课本91页)
25、了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课本91页)
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1、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重大责任事故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是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观方面为过失。
5、重大劳动安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6、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的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不报、谎报事故罪客观表现为安全事故发生之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的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主观方面体现为故意。
8、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指:(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9、帮助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对组织者或者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以共犯论处。
10、情节特别恶劣指:(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11、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
1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13、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国务院规定部门规章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数量为3万元以下,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14、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冶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
15、行政处罚的管辖:职能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指定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16、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 为的(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其他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
17、不予处罚的情况:(1)不满14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8、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
5 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9、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20、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21、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23、强制执行的三种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4、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5、行政许可分为五类:一般许可(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和登记。
26、行政机关地其法定职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27、行政许可听证包括依职权听证和依申请听证两种形式。
28、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29、女工保护:(1)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和夜班时间。
30、未成年工保护:(1)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要求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共十大类 115种。
3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职业病防冶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
33、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行职业现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
6 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35、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冶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防冶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6、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因素。
37、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准、检举和控告。
38、了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39、劳动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1)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2)集中力量,进行突出性的监督检查(3)有针对性地对某些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1)公开申请事项和要求(2)企业应当依法提出申请(3)受理申请及审查(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4)决定(5)期限与延期(6)补办与变更(7)档案管理与公告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确定国务院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人民政府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关于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依次为的劳动保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有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
7 急救援器材、设备(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有责令停止生产、没暂收违法所得、罚款、暂扣和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5种。
6、煤矿安全监察机关的职责包括四个方面:行政处罚权、安全检查权、建议报告权、事故调查处理权。
7、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实施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向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报告。
8、15种必须排除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应当及时改正的严重违法行为:(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2)瓦斯超限作业(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超层越界开采的(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
9、三证一照指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执照。未依法申请领取三证一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于无证(照)非法煤矿。
10、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11、经验收不合格的煤矿,由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2)在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3)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的(4)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13、关闭煤矿应当达到5项要求:(1)吊销相应证照(2)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3)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场地,恢复地貌(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14、除了非法煤矿必须予以关闭之外,还有一类因非人为原因而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也需要予以关闭的煤矿,即无安全保障的煤矿(存在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威胁: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现有科学技术难以有效防治;对安全生产无保障的煤矿应当先予停止生产)
15、建设单位不得压缩合同工期,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
8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器材和用具。
16、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7、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生产法规定不一致)。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18、根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要求,一是对化学品按其健康、环境和物理危险对物质和混合物进行统一分类;二是对每种化学品进行统一危险公示要素。
19、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0、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危险化学品容器属特种设备的,其安全管理依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21、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2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当期检查、检测。
23、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学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25、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见课本第190页)
26、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27、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上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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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对剧毒化学品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29、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0、使用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1)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2)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4)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31、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33、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34、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35、烟花爆竹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36、国家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37、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形成审查初步意见后,报省审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证。
38、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9、从事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40、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41、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帐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0 保存2年备查。
4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单位应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43、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
44、特种设备的范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吨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吨,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45、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47、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4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49、用人单位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符合条件:(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露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4)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50、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51、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应事先采取下列措施:(1)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5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确定的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范围为7类事故:(1)特大火灾事故(2)特大交通安全事故(3)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5)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7)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53、中小学校违反《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条的,按照隶属关系,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
11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小学校长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给予撤职处分。(见课本250页)
54、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55、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即以一个周期内的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额度,确定征缴的额度。
56、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特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57、工伤的范围:(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8、视同工伤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59、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等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60、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现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1、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2、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6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少于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4、了解各级伤残的待遇(课本279页)
65、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六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1、了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报考条件(见课本第284页)
2、国家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登记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3、了解注册安全工程的权利和义务(见课本第287页)
4、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除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5、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是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6、注册安全工程师实行分类注册,共有煤矿安全、非煤矿矿山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和其他安全等五类。
7、初始注册的有效期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
8、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从事下列范围执业:(1)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生产检查(3)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4)安全检测检验(5)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9、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安全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0、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安全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12、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安全培训。
14、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有十大类: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具体包括煤气作业,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查的作业)、
13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包括烟火药制造作业、黑火药制造作业、引火约制造作业、烟花爆竹产品涉药作业、烟花爆竹储存作业等五个小类)、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15、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核和审核两部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
16、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17、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18、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回到原工作过的岗位上岗前,必须到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委托的单位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9、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2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2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
24、职业危害申报的内容:(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2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所在地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26、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工程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特殊工程是指(1)本规定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等(3)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27、事故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
14 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8、根据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以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30、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安全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冶理方案。
△
3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2、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35、生产经营单位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36、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1项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1项、第2项规定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37、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种。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38、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
15 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4)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
39、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2)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3)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4)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40、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是政府行政许可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监管权限划分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41、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第七章 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1、安全生产标准(AQ)的范围包括有关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个体防护、粉尘防爆、涂装作业等领域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
2、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等五类。
3、基础标准是对普遍的、广泛通用的共性认识所作的统一规定。
4、管理类标准是指通过计划、组织、控制、监督、检查、评价与考核等管理活动的内容、程序、方式,使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各个因素处于安全受控状态,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科学管理的准则和规定。(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等标准,重大事故隐患评价方法与分级等标准,事故统计、分析等标准)
5、技术标准是指对于生产过程中的设计、施工、操作、安装等具体要求和实施程序中设立的必须符合一定安全要求以及能达到此要求的实施技术和规范的总称。(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6、方法类标准是对各项生产过程中技术活动的方法所规定的标准。(安全帽测试方法,预评价导则)
7、产品类标准是对某一具体设备、装置、防护用品的安全要求作出规定或者对其试验方法、检测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方面所做的技术规定。(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煤矿用隔离式自救器等)
8、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分9个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第二篇:经济法律法规重点
一、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08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08年2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08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08年1月10日到期)。 2008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1)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 。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丁造成损害,因此,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
<2> 、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2)丁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根据规定,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己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债权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 、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并说明理由。 (3)丁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在本题中,甲公司对乙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属于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因此,债权人丁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1)①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本题中,三个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110万元,未达到注册资本的20%。②货币出资总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在本题中,三个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为340万元,超过了注册资本的30%。③甲以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本题中,甲以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规定。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④甲、乙的出资期限符合规定,丙的出资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在本题中,丙的出资期限超过了2年。
<2> 、丙以第三人代垫资金的方式后再归还的形式进行出资是否符合规定?A公司拒绝承担任何责任的说法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丙以第三人代垫资金的方式后再归还的形式进行出资符合规定,A公司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说法不合法。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的规定,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3> 、乙拒绝补足出资的理由是否正确?该部分出资应该由谁来补足?简要说明理由。
<5> 、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如何清
偿?说明理由。
[答案]①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80万元、管理人报酬60万元、注册会计师清算算费用50万元、评估费20万元,共计210万元。②共益债务包括:为继续营业应支付的职工工资28万元、债务人不当得利22万元,共计50万元。以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当先以甲公司资产的变现财产清偿。甲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财产和共益费用的,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
<6> 、说明本案的破产清偿顺序? [答案]本案的破产清偿顺序为:
①甲公司股东补足的出资作为甲公司的财产,则甲公司破产财产共计5310万元(5200-90+200)。
②以办公楼变现所得740万元,优先清偿所欠工行贷款;以厂房变现所得550万元,清偿欠A公司货款。工行贷款未能清偿的60万元和A公司的未能清偿货款150万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参加分配。
③剩余破产财产共4020万元(5310-740-550),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210万元和共益债务50万元。
④剩余破产财产共3760万元(4020-210-50)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470万元;所欠税款220万元;支付其他所欠的普通破产债权。
<7> 、丁公司可以获得的清偿金额为多少(列出计算过程)?
[答案]通过以上程序,普通破产债权为:15800-740-550-470-220=13820万元;丁公司可获的清偿额=(3070÷13820)×230=51.09万元。
债权。<4> 、甲是否有权向丙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并说明理由。
(4)甲有权向丙主张抵销。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在本题中,甲欠丙的账款50万元和丙欠甲的账款70万元在3月15日时均已到期,甲有权向丙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
<5> 、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何时生效?何时对丙产生效力?并分别说明理由。
(5)①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于4月10日生效。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债权转让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条件,但是要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则必须通知债务人。②丙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丙产生效力。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知 识 点】代位权, 撤销权
二、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11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1)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丙机械厂仍未履行,此时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 、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买卖双方的基本当事人,而丙机械厂为第三人,因此是不承担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的。
<3>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仍然有效。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虽然解除,但不影响其中的仲裁协议的效力。
<4>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其20%为16万元,约定的定金未超过该标准,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5> 、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说明理由。
(5)法院不能审理该合同纠纷。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题目中仲裁协议合法有效,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所以法院不能审理该纠纷。
三、某市甲、乙、丙三国有企业与市投资公司丁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四方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 、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甲、乙、丙、丁对公司的出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1)现金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现金出资不得低于30%。本案中的现金出资应不少于60万元。
<2> 、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第二期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本案应在两年内缴足。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在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不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其出资,乙的行为实际就是抽回出资。
<3> 、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不符合规定。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由甲、乙、丙三方各自负责补足其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4> 、根据本题要点(4)所述内容,甲、乙、丙、丁对公司利润分配及公司增加资本时各方优先认缴比例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四、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发起人草案。该草案中拟订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如下: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公司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甲、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拒绝补足出资的理由不正确。根据题目情况,乙出资时明显为二手旧设备,而且技术水平相对落后,评估报告上的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应该属于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而非因为市场变化的原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该部分出资应由乙补足,其他发起人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4> 、B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两个理由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B会计师事务所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一个理由错误,根据规定,会计师明知出资不实而出具验资报告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题中,参与验资的会计师明知机器设备出资不实仍然出具了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第二个理由错误,根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告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年检使用”、“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等类似内容的,不能作为其免责的事由。
五、07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答案】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2007年3月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因此,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 、A银行能否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由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
【答案】A银行不能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根据规定,如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
<3> 、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广告代理合同,并由此给丁公司造成实际损失5万元,则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应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答案】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为5万元。根据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4> 、戊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戊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5> 、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7.9万元应当如何受偿?
答案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只有在《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的20万元可以得到清偿。
六、甲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该公司的债权人A公司于某年6月12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6月15日通知甲公司,甲公司认为《企业破产法》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法院于6月23日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同时指定B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管理人对甲公司的财产和债务情况整理如下:
要求: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 、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人、法院受理时间、甲公司提出异议的理由、管理人的产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案]①甲公司破产申请人合法。根据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偿申请。②法院受理时间合法。根据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异议的,应于7日内提出,法院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裁定是否受理。③甲公司提出异议的理由不合法。根据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清理债务。股份公司属于企业法人。④管理人的产生合法。根据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担任。 <2> 、甲公司破产前租用乙公司的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破产前租用乙公司的设备不属于破产财产。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乙公司作为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3> 、丙公司提出以货款抵销欠付劳务费的要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4> 、甲公司的股东未缴足的出资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答案]丙公司的要求不合法。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不得抵销(丙公司可以就15万元申报债权)。
第三篇:期货法律法规重点试题及答案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试题及答案一
单选题
1.客户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而客户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客户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穿仓造成的损失,经纪公司(
)。
A:不承担责任
B: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C: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80%
D: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D]
2.题干: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申请人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或误导性材料且情节严重的,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在(
)年内或永久性拒绝其从业人员资格申请。
A.3
B.5
C.7
D.10
参考答案[A]
3.题干:依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期货交易所临时会员大会召开条件的是:(
)
A.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时
B.中国期货业协会提议时
C.会员理事不足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D.理事会认为必要时
参考答案[B]
4.题干:期货经纪公司客户的开户资料应至少保留(
)。
A:3年
B:5年
C: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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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年
参考答案[B]
5.题干:(
)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A:中国期货业协会
B:中国证监会
C:中国证券业协会
D:期货交易所
参考答案[B]
6.题干:期货经纪公司的下列行为不属于欺诈客户行为的是(
)。
A:与客户签订经纪合同前未按规定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
B:任用不具备资格的期货从业人员
C:挪用客户保证金
D:向客户作获利保证,分享利益,共担风险
参考答案[B]
7.题干:期货经纪公司因(
)情形解散的,不需要报告中国证监会审批。
A: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定不再延续
B: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C:破产
D: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参考答案[C]
8.题干: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参考答案[D]
9.题干: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委派(
)进入交易所场内进行期货交易。
A:客户代表
B:公司的交易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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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公司的运作部经理
D:出市代表
参考答案[D]
10.题干:我国的期货交易必须在(
)内进行。
A:期货交易所
B:商品交易市场
C:商品产地
D:买卖双方约定的场所
参考答案[A]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试题及答案二
单项选择题
1.题干:期货公司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交易所未按规定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的,由于行情向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化导致期货公司透支发生的扩大损失,期货交易所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
)。
A:百分之六十
B:百分之八十
C:百分之二十
D:百分之四十
参考答案[A]
2.题干: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从业人员、交割仓库进行期货业务中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
)决定。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B:中国证监会
C:中国人民银行
D:中国期货业协会
参考答案[B]
3.题干:期货公司与客户对交易结算结果的通知方式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期货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发出上述通知的,对客户因继续持仓而造成的扩大损失,期货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额(
)。
A:不超过50% 更多资料请访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http://edu.21cn.com/kcnet2640/
B:不超过20%
C:不超过80%
D:不超过60%
参考答案[C]
4.题干:在我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联名提议时,期货交易所应该召开临时(
)。
A:理事会
B:董事会
C:会员大会
D:职工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C]
5.题干:在我国,期货交易所会员大会由(
)召集,一般情况下每年召开一次。
A:董事会
B:理事会
C:总经理
D:理事长
参考答案[B]
6.题干:《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期货交易所会员大会由(
)主持。
A:中国证监会
B:理事长
C:总经理
D:会员代表
参考答案[B]
7.题干:投资者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
)内向期货经纪公司提出书面异议。
A:交易完成15日
B:交易完成30日
C:收到结算报告的当天
D: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
参考答案[D] 更多资料请访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http://edu.21cn.com/kcnet2640/
8.题干:期货经纪公司更换聘请的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更换后(
)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说明原因。
A:3天
B:3个工作日
C:一周
D:一个月
参考答案[B]
9.题干: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直接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期货经纪公司进行专项审计或稽核,发生的费用由(
)支付。
A:期货经纪公司
B: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C:中国证监会
D:期货经纪公司股东
参考答案[C]
10.题干:期货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投资者承诺或保证,情节严重的,由中国期货业协会(
)。
A:暂停从业人员资格6个月至12个月
B:撤消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在2年内拒绝受理其从业人员资格申请
C:撤消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在3年内或永久性拒绝受理其从业人员资格申请
D:公开通报批评
参考答案[C]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试题及答案三
单选题
1.《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没有规定的是(
)。
A:职业纪律
B:专业胜任能力
C:职业品德
D:职业创新能力
参考答案[D]
2. 更多资料请访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http://edu.21cn.com/kcnet2640/
题干: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任职资格时,不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是(
)。
A: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推荐公司公章
B: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推荐公司公章
C:《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D:人事部门的鉴定材料
参考答案[D]
3.中国证监会在接到证券公司申请中间介绍业务的申请材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A.7个工作日
B.10个工作日
C.15个工作日
D.20个工作日
参考答案[D]
4.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元。
A:3000万
B:5000万
C:1亿
D:10亿元
参考答案[B]
5.证监会受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
)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A:10个工作日
B:15个工作日
C:1个月
D:3个月
参考答案[D]
6.期货公司应当保留书面风险监管报表,不少于(
)。
A:1年
B:5年
C: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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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年
参考答案[B]
7.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分类、(
)、账龄和可回收性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比例对资产进行风险调整。
A.流动性
B.流动资产
C.净资本
D.流动负债
参考答案[A]
8. 题干: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任职资格时,必须有(
)位具有期货,证券,基金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推荐人的同意推荐。
A:3
B:2
C:5
D:1
参考答案[B]
9. 题干:期货经纪公司(
),是指期货经纪公司为了保证其各项业务的规范运作,实现其既定的工作目标,防范出现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种控制机制和一系列内部运作控制程序、措施和方法的总称。
A:内部控制制度
B:内部控制文本制度
C:内部监督体系
D:内部控制模式
参考答案[A]
10.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申请人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或误导性材料且情节严重的,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在(
)年内或永久性拒绝其从业人员资格申请。
A.3
B.5
C.7
D.10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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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法律法规重点试题及答案四
单选题
1.题干:《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是(
)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纪律处分的依据。
A:中国期货业协会
B: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C:中国证监会期货部
D:期货交易所
参考答案[A]
2.题干:(
)是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A:《期货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B:《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C:《期货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D:《期货从业人员经纪业务规范》
参考答案[B]
3.题干:审查期货公司是否透支交易,应当以(
)为标准。
A: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
B:期货经纪公司规定的保证金比例
C:客户实际交纳的保证金
D: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保证金比例
参考答案[A]
4.期货经纪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在职期间在其他营利性组织兼职,所在公司隐瞒不报,情节严重的,该公司将被罚款(
)。
A:1万以上
B:3万以上
C:1-3万
D:3万以下
参考答案[C] 更多资料请访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http://edu.21cn.com/kcnet2640/
5.题干:期货公司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交易所未按规定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的,由于行情向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化导致期货公司透支发生的扩大损失,期货交易所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
)。
A:百分之六十
B:百分之八十
C:百分之二十
D:百分之四十
参考答案[A]
6.题干:我国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义务有:每一季度结束后(
)日内,每一年度结束后(
)日内,提交有关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的季度和年度工作报告。
A:5;10
B:10;20
C:15;30
D:7;14
参考答案[C]
7.题干:期货交易所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应报(
)备案。
A:中国期货业协会
B:本交易所会员大会
C:本交易所理事会
D:中国证监会
参考答案[D]
8.期货经纪公司更换聘请的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更换后(
)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说明原因。
A:3天
B:3个工作日
C:一周
D:一个月
参考答案[B]
9.题干:我国期货交易所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其性质是(
)。
A:非盈利企业法人
B:非盈利民间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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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官方机构
D:按其章程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组织
参考答案[D]
10.在我国,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规定实行(
)管理。
A:监督
B:自律
C:市场
D:计划
参考答案[B]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试题及答案五 单选题
1.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参考答案[D]
2. 题干:期货经纪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坚持的首要原则是(
)。
A:服务周到
B:技能熟练
C:诚实信用
D:小心谨慎
参考答案[C]
3. 题干:下列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高级管理人员离开推荐公司后,其高管任职资格仍有效
B: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处罚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在被处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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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经纪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处分或者免职的应在公布前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D:期货经纪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该公司选定的其他具有高管资格的管理人员代其履行
参考答案[C]
4.首席风险官向(
)负责。
A:中国期货业协会
B:中国证监会
C:期货交易所
D:期货公司董事会
参考答案[D]
5.首席风险官发现期货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先向(
)提出整改意见。
A:期货公司总经理或相关责任人
B:期货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
C:期货公司股东大会
D:期货公司监事会
参考答案[A]
6.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实行(
)。
A.全额补偿
B.半额补偿
C.三分之一补偿
D.比例补偿
参考答案[D]
7. 题干:企业从事境外期货业务须经(
)批准。
A:中国证监会
B:国务院
C:商务部
D:国家外汇管理局
参考答案[B]
8. 题干: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坚持期货市场的(
)原则,维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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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开、公平、公证
B:公平、公证、公信
C:公正、公开、公信
D:公开、公平、公正
参考答案[D]
9. 题干:提倡同业公平竞争,严禁期货从业人员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包括(
)。
A:采用容易引起误解的宣传方式进行自我夸大
B: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投资者代理人返还佣金
C:以低于本公司其他客户手续费标准开发新客户
D:开发客户时暗示与有关组织具有特殊关系
参考答案[C]
10.期货业协会的权力机构是(
)。
A.会员大会
B.理事会
C.期货部
D.理事长
参考答案[A]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试题及答案六
单选题
1. 题干:为保证期货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中国期货业协会应当每年组织(
)。
A:岗位培训
B:后续职业培训
C:分析师培训
D:学历教育
参考答案[B]
2. 题干:期货从业人员发现投资者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时,应(
)。
A: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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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平对待该投资者
C:及时向所在期货经营机构报告,注意防范投资者的信用风险
D: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
参考答案[C]
3. 题干:期货公司在与客户订立期货经纪合同时,未提示客户注意《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内容,并未让客户签字或盖章,造成客户在交易中损失的,属于(
)。
A:双方违约行为
B: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C:恶意进行磋商
D:单方违约行为
参考答案[B]
4.申请设立期货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最近(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参考答案[C]
5. 题干:期货公司与客户对交易结算结果的通知方式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期货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发出上述通知的,对客户因继续持仓而造成的扩大损失,期货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额(
)。
A:不超过50%
B:不超过20%
C:不超过80%
D:不超过60%
参考答案[C]
6.首席风险官发现期货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先向(
)提出整改意见。
A:期货公司总经理或相关责任人
B:期货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
C:期货公司股东大会
D:期货公司监事会
参考答案[A] 更多资料请访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http://edu.21cn.com/kcnet2640/
7.首席风险官的工作底稿和工作记录应当至少保存(
)。
A.1年
B.5年
C.10年
D.20年
参考答案[D]
8.首席风险官提出辞职的,应当提前(
)向期货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参考答案[D]
9.保障基金的启动资金由期货交易所从其积累的风险准备金中按照截至2006年12月31日风险准备金总额的(
)缴纳形成。
A.5%
B.10%
C.15%
D.20%
参考答案[C]
10.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应当按(
)缴纳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后续资金。
A.每周
B.每月
C.每季度
D.每年
参考答案[C]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试题及答案七 多选题
1.期货交易所应当健全下列风险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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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保证金制度
B.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C.涨跌停板制度
D.风险准备金制度
参考答案[ABCD]
2. 题干:期货交易所会员享有的权利包括(
)。
A:参加会员大会,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B: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行使抗辩权
C:联名提议召开会员大会
D:按照规定转让会员资格
参考答案[ACD]
3.期货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
A.组织会员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
B.负责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管理以及撤销工作
C.对违法违规的期货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D.组织期货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参考答案[ABD]
4. 题干:期货经纪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原则包括(
)。
A:健全性原则
B:有效性原则
C:合理性原则
D:相互制约原则
参考答案[ACD]
5. 题干:《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所称从事期货业务的机构包括:(
A.期货经纪公司
B.期货交易厅
C.持有《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
D.期货咨询机构
参考答案[ABCD] 更多资料请访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http://edu.21cn.com/kcnet2640/
)
6. 题干:在我国,交割仓库不得有(
)行为。
A:出具虚假仓单
B:违反期货交易规则,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
C:泄露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D:参与期货交易
参考答案[ABCD]
7. 题干: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结算制度,该制度是指:(
)
A.期货交易所应当在当日收市后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
B.期货经纪公司会员根据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
C.期货经纪公司将当日结算结果通知客户
D.交易所通过结算确定当日交易盈亏对会员保证金即时做出调整决定,实现每日无负债结算
参考答案:[ABCD]
8. 题干:根据《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以下有关期货经纪公司基本业务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
A.期货经纪公司在为投资者开户前,应当向其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了解其内容
B.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传递投资者指令
C.期货经纪公司之间或者期货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期货业务纠纷的,可以提请中国证监会协调处理
D.期货经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和结算工作必须分设部门进行
参考答案:[AD]
9. 题干:人民法院审理(
)案件,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性质、大小,过错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过错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A:期货合同纠纷
B:期货侵权纠纷
C:期货违约纠纷
D:无效的期货交易合同纠纷
参考答案[BD]
10.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可以运用于(
)。
A.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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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国债
C.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D.中央银行票据
参考答案[ABCD]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试题及答案八 多项选择题
1. 题干:下列关于“居间人”的相关表述正确的是(
)。
A:居间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
B: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
C:期货公司或客户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D: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经纪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ACD]
2.出现下列(
)情况,期货交易所可以宣布进入异常情况。
A: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B:交易所会员的结算保证金严重不足,又未及时追加,并牵扯到众多会员的结算安全
C:某合约同方向连续出现涨跌停板,采取相应措施后仍未化解风险
D:某会员空头仓位存在交割违约风险,在努力寻求仓单过程中成效不大
参考答案[ABC]
3. 题干:期货交易所章程中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
A:设立目的和职能
B:名称、住所和营业场所
C:注册资本及其构成
D: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参考答案[ABCD]
4. 题干: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的内容应当包括(
)。
A:会员资格的取得条件和程序
B:会员资格的变更条件和程序
C:对会员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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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会员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办法
参考答案[ABCD]
5.期货经纪公司总经理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
A:身体状况良好
B: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C:有相应的经济或者管理工作经验
D: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
参考答案[ABCD]
6. 题干:关于投资者交易编码制度,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经纪公司不得混码交易
B:期货公司混码交易但能证明已按照客户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由客户承担交易结果
C:期货经纪公司注销交易编码,应向期货交易所备案
D:经纪公司应按照证监会规定的编码规则为投资者分配交易编码
参考答案[ABC]
7. 题干:期货交易所应当就其市场内的交易情况编制(
),并及时公布。
A:周报表
B:月报表
C:季度报表
D:年报表
参考答案[ABD]
8.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免于资格考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有:(
)
A.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
B.中国证监会的期货管理人员
C.在期货、证券或相关业务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D.从事经济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参考答案:[AC]
9. 题干:下列表述中,(
)是正确的。
A: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加入期货业协会
B: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加入工商企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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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中国期货业协会对期货经纪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D:中国期货业协会对期货经纪公司进行自律性管理
参考答案[AD]
10. 题干:我国期货经纪公司目前可以申请从事期货(
)业务。
A:投资基金
B:经纪业务
C:咨询、培训
D:自营
参考答案[BC]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试题及答案九 多项选择题
1.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证监会可采取的措施包括(
)。
A:监管谈话
B:出具警示函
C:责令更换
D: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参考答案[ABCD]
2. 题干: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备案的事项包括(
)。
A:聘用具有资格的从业人员
B:从业人员死亡
C:从业人员被解聘
D:聘用的从业人员辞职
参考答案[ABCD]
3. 题干:属于从事期货业务的机构有(
)。
A:期货交易所
B:期货经纪公司
C: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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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期货投资咨询机构
参考答案[ABCD]
4. 题干:期货经纪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其任职期间应当履行的职责有(
)。
A: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B:遵守期货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
C: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期货业务规则、财务会计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D:配合、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参考答案[ABCD]
5.下列属于期货公司申请全面结算会员资格条件的是(
)。
A: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B:申请日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
C: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D: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参考答案[ACD]
6.期货公司触及风险监管预警标准,对公司进行核实和评估,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
A:出具警示函
B: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监管谈话
C:责令公司增加内部合规调查的频率
D:提请董事会,撤销高管人员职务
参考答案[ABC]
7.从事全面结算业务的期货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
A:人民币9000万元
B:客户权益总额与其代理结算的非结算会员权益或者非结算会员客户权益之和的6%
C:人民币3000万元
D:其代理结算的非结算会员权益或者非结算会员客户权益之和的6%
参考答案[AB]
8. 题干:刑法修正案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进行下列(
)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更多资料请访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http://edu.21cn.com/kcnet2640/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A:散布虚假信息
B: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
C: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
D:泄露该信息
参考答案[BCD]
9. 题干:期货经纪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包括(
)。
A: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核申请人报送的材料
B:派出机构对拟任高管人员进行考察谈话
C:中国证监会对上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
D:中国证监会做出是否核准任职资格的决定
参考答案[ABCD]
10.证券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应当与期货公司签订书面委托协议,载明下列事项:(
)
A:介绍业务的范围
B:介绍业务对接规则
C:违约责任
D: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方式
参考答案[ABCD]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试题及答案十
多项选择题
1.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A: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B: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
C: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技术系统
D: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营业部至少有5名具有期货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
参考答案[ABC] 更多资料请访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http://edu.21cn.com/kcnet2640/
2.期货从业人员违反《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的,予以公开谴责。
A:情节严重
B:情节较轻
C:并造成严重后果
D:未造成严重后果
参考答案[AC]
3. 题干: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但(
)的,可以公开相关信息。
A: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必须公开
B:有关规章要求公布
C:期货交易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D:期货从业人员对投资者服务结束后
参考答案[ABC]
4.甲某与深圳某经纪公司签订了一份期货经纪合同,开立账户炒作美国S&P500指数期货。甲某直接操作,前后共亏损30万元。该案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认定合同无效
B:公司承担15万元亏损
C:甲某承担15万元亏损
D:甲某承担30万元亏损
参考答案[AD]
5.在审理期货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会员资格或交易席位进行保全的主要内容有(
)。
A:与会员资格相应的会员资格费
B:与会员资格相应的会员交易席位
C:应当依法裁定不得转让该会员资格
D:不得停止该会员交易席位的使用
参考答案[ABCD]
6. 题干:期货公司超出客户指令价位的范围,将(
)的差价利益占为己有的,客户要求期货公司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期货公司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A:高于客户指令价格卖出
B:高于客户指令价格买入
C:低于客户指令价格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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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低于客户指令价格买入
参考答案[AD]
7. 题干:客户对当日交易结算结果的确认,应当视为(
)。
A:对当日所有持仓的确认
B:对该日之前所有持仓的确认
C:对当日交易结算结果的确认
D:对该日之前交易结算结果的确认
参考答案[ABCD]
8. 题干:以下违规行为中,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规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有(
)。
A:期货交易所擅自上市合约
B: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提供虚假成交回报
C:期货经纪公司允许客户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交易
D:期货交易所违反规定使用收益
参考答案[AB]
9. 题干:期货经纪公司有(
)行为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A:将受托业务进行转委托,或者接受转委托业务
B:允许客户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交易
C:违反规定收取保证金,或者挪用保证金
D:从事期货自营业务
参考答案[ABD]
10. 题干:下列关于期货交易所会员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经纪公司会员只能接受客户委托
B:非经纪公司会员只能从事自营
C:出市代表只能接受本会员单位的交易指令
D:所有会员必须委派出市代表进交易大厅进行期货交易
参考答案[ABCD]
更多资料请访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http://edu.21cn.com/kcnet2640/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试题及答案十一
多项选择题
1. 题干:期货交易所不得从事(
)。
A:信托投资
B:股票交易
C:非自用不动产投资
D:间接参与期货交易
参考答案[ABCD]
2. 题干:出现下列(
)情况,期货交易所可以宣布进入异常情况。
A: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B:交易所会员的结算保证金严重不足,又未及时追加,并牵扯到众多会员的结算安全
C:某合约同方向连续出现涨跌停板,采取相应措施后仍未化解风险
D:某会员空头仓位存在交割违约风险,在努力寻求仓单过程中成效不大
参考答案[ABC]
3. 题干:《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的内容应当包括(
)。
A:会员资格的取得条件和程序
B:会员资格的变更条件和程序
C:对会员的监督管理
D:会员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办法
参考答案[ABCD]
4. 题干: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期货交易所的监管描述正确的是(
)。
A:中国证监会在认为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可采取延迟开市等措施化解风险
B:中国证监会可在有必要时,对期货交易所高层进行警告
C:中国证监会可以向期货交易所派驻督察员。
D:中国证监会对期货交易所的市场监管是行政义务,中国证监会不得向交易所收取任何费用
参考答案[AC]
5. 题干: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按照(
)的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不得挪用。
A: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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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期货业协会
C:中国人民银行
D:财政部
参考答案[AD]
6. 题干:期货从业人员应当(
)。
A:在投资者的授权范围内为投资者决定交易指令中的价格和开仓方向
B:严格按照有关期货业务规则规定或者与投资者约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期货业务
C:及时告知投资者有关期货业务的情况
D:对投资者了解交易情况等要求在职权范围内尽快给予答复
参考答案[BCD]
7. 题干:期货公司执行非委托人的交易指令造成客户损失,(
)。
A:客户有权不予认可
B:客户可以予以追认
C:非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期货公司承担一般赔偿责任
D:期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非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BD]
8. 题干: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
A:不得获取利益是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原则
B: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获取利益的应当退还
C: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当退还
D: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严格自律
参考答案[AB]
9. 题干:期货交易所违反规定收取交易手续费的,应(
)。
A: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B: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C: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D:责令退还多收取的交易手续费
参考答案[ACD] 更多资料请访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http://edu.21cn.com/kcnet2640/
10.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用遵循(
)的原则。
A.公开
B.合理
C.有效
D.完全保障
参考答案[ABC]
期货法律法规重点试题及答案十二
多项选择题
1. 题干:关于侵权行为责任的正确描述是(
)。
A: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客户下单的,客户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承担
B:期货公司私下对冲、与客户对赌等不将客户指令入市交易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期货公司赔偿由此给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
C:期货公司擅自以客户的名义进行交易,客户对交易结果不予追认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最多承担80%
D:期货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划转客户保证金造成客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ABD]
2. 题干:在审理期货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会员资格或交易席位进行保全的主要内容有(
)。
A:与会员资格相应的会员资格费
B:与会员资格相应的会员交易席位
C:应当依法裁定不得转让该会员资格
D:不得停止该会员交易席位的使用
参考答案[ABCD]
3. 题干:《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没有规定的是(
)。
A:竞业准则
B:专业胜任能力
C:职业道德
D:职业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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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4. 题干:为了正确审理期货纠纷案件,2003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该规定的制定依据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参考答案[ACD]
5. 题干: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
)。
A:诚实守信
B:恪尽职守
C: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D:对期货交易各方高度负责,维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答案[ABCD]
6. 题干:以下人员必须取得期货从业资格的有(
)。
A:证券投资基金中分析国内期货市场的研究员
B:期货交易厅的高级管理人员
C:合法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D: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中的期货咨询人员
参考答案[BD]
7.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
)。
A.期货交易所累积风险准备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总额的15%缴纳
B.期货交易所按其向期货公司收取的手续费的百分之三缴纳
C.期货公司从其收取的手续费按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至十的比例缴纳
D.追偿或者接受的其他合法财产
参考答案[ABCD]
8.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A.年满18周岁
B.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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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D.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答案:[ABD]
9.全面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签订结算协议,包括下列内容:(
)
A:保证金标准
B:结算流程
C:协议变更和解除
D:争议处理方式
参考答案[ABCD]
10.下列属于期货公司申请全面结算会员资格条件的是(
)。
A: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B:申请日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
C: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D: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参考答案[ACD] 更多资料请访问--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http://edu.21cn.com/kcnet2640/
第四篇:2011期货法律法规重点知识精华
期货法律法规汇编重点知识提取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违法违纪撤销职务资格的未超五年的。 2.交易所履行的责任:
提供交易场所。安排合约上市。组织监督结算 交割 交易。保证合约的履行。对会员监督管理。
3.建立风险管理制度:
保证金制度。大户持仓和持仓限额报告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涨停板制度。当日无负债制度。
4.出现异常情况采取的情况可以是:
提高保证金。调整涨停板的幅度。限制会员最大持仓量。暂时停止交易。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5.期货交易所办理下面事情,需要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交易品种。上市修改或者中止合约。变更 解散分立 合并交易所 第三章:期货公司
1.申请成立期货公司需要具备条件:
注册资金最低3000W
高级管理有任职资格,从业人员有从业证
有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的公司章程
主要股东有持续盈利的能力,信用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违纪的操作。
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的控制制度
2.出资的货币资金比例不低于85% ,国家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起6个月内需要做出批准不批准的决定。
3.期货公司不得从事变相期货自盈业务、不得给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提供融资,对外担保。
4.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 交易由客户承担。
5.期货董事办理下面事情需要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合并 分立 停业 解散或者破产
变更公司形式
变更业务范围
变更注册资金。
5%股份以上变动(在20日做出批准不批准)
设立 收购参股或者终止境外期货经营机构
其他的在2个月做出批准不批准。
6.期货公司办理下面事,应经期货监督管理派出机构批准:
变更法定代表人
变更住所或者营业场所
设立或者终止境内分支机构(两个月内)
变更境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负责人和经营范围 其他的在20日内批准不批准
1 7.成立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始营业,或者开业后有三个月连续未营业。依法注销的。主动提出注销的。
8.期货公司应向交易所报告大户名单。
第四章: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1.不得做盈利保证 不得共享利益和风险。 2.期货公司不得接受下面委托来进行交易
国家机构个事业单位
国务院期货监督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存管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证券 期货市场禁止加入者
未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3.期货公司及时发布信息。不得发布价格预测信息 4.期货公司收取的客户保证金只可用于下面的情况
依据客户要求支付可用资金
为客户交存保证金 支付手续费 税款
5.期货交易所会员
客户可以使用标准仓单 国债等价值稳定 流通性好的有价证券进行期货交易 具体比例国家规定。
6.期货交易所会员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及时的追加保证金强行平仓的损失会员自己承担、 7.客户保证金不足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的追加的话 期货公司应当强行的平仓。 8.交割仓库由交易所指定不得限制交割总量。交割仓库不得有下面行为: 出具虚假仓单
违反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 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库
出库 泄露与期货交易相关的商业秘密 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期货交易
9.保证金不足的 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 并取得对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10.不得编造 传播有关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 不得恶意串通联手买卖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操纵期货交易价格。
11.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用信贷资金
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银行金融机构从事期货交易融资 担保业务资格 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家企业应当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 第五章 期货业协会 1. 2. 期货业协会的权利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自律性组织,社会团体法人 期货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教育组织会员遵守法律法规 和政策 制定行业规则检查会员行为 纪律处分
负责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管理以及撤销工作 受理客户与期货业务有关的投诉。纠纷的调节、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反映会员的一些要求 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业务交流 组织会员就期货业的发展 运作进行研究
2 第六章
监督管理
1.在调查操纵期货价格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经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 可以限制被调查人期货交易 时间不超过15个交易日。案件复杂延长30日。
2.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筹集 管理和使用由国务院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3.期货公司出现风险应该对其采取的措施:
限制或者暂停部分期货业务
停止批准新增加业务或者分支机构
限制分红 和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
限制转让权利和财产上设定的其他权利
责令更换新的管理人员
限制期货公司自由资金 的调拨
限制股权的转让和股东的权利
经过整改符合的话。那么在验收完毕3日内可以解除。
4.期货公司出现违法经营或者重大的风险对管理人员做如下的措施: 通知出境管理机构限制其出境
限制其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理 或者设定其他的权利
5.期货公司出现一个重大的诉讼或者股权冻结等重大事件。期货公司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必须在五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报告。
第六章 法律责任
1.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有下列行为的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规定 接收会员,收取手续费,使用分配收益
不按照规定公布行情发布预测信息,不向国家履行报告义务,报送文件材料, 不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 不按照规定提取 管理和使用风险保证金 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 限制会员实物交割的数量 任用不具备资格的从业人员
处罚:对主管人员处1万到10万的罚款
2.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有下列行为处以1-5备罚款,不满10万的处以10-50万,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针对组织的处罚): 允许会员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交易
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或者从事无关的业务 违规收取保证金 或者挪用
伪造,涂改或者不按规定保存期货交易 结算 交割资料
未建立或者未执行当日无负债结算
涨跌停板 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拒绝或者妨碍国家检查
对于直接的负责主管人员处以1-10万的罚款
3. 货公司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3倍的罚款,不满10万的,处以10-30W的罚款。情节严重 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接收不合规定的委托,允许客户在保证金不足下交易,任用不具资格人员,从事合期货无关的活动,从事期货自营业务
为其股东 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或者对外 担保。违反国家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 3 定。
不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文件资料,交易软件结算软件部符合规定要求的,不按照规定使用风险准备金。伪造 编造 出租 出借买卖期货业务许可证 进行混码交易的。 拒绝妨碍国家检查
对于直接负责人处以1-5万罚款,情节严重暂停任职资格和从业资格
1. 期货公司有下列欺诈客户行为之一的,处以1-5倍的罚款 ,不满10万的处以10-50万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执照
向客户做获利保证或者不给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 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分享利益 共担风险 不按照客户规定擅自进行期货交易 不把交易的指令下达到交易所
给客户做出盈利的承诺,隐瞒重要事项或者是使用其他不正当的手段 诱骗客户发出交易指令。
挪用客户保证金。没有按照规定在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或者违规划转客户的保证金 对于直接负责人 处以1-10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暂停撤销任职资格 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知晓人员利用内幕消息交易:
没收违法所得 处以1-5倍罚款。不满10万的处以10-50万的罚款, 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对直接负责人处以3-30万的罚款
期货交易所 期货保证金监管机构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 工作人员从重处罚。
2. 任何的单位忽然个人有以下行为的,处以1-5倍的罚款 不足20万的处以20-100万的罚款: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和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合约 操纵期货交易价格。
串通 事先约好互相进行期货交易 影响期货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以自己为对象 自买 自卖 影响价格和交易量 为影响期货市场的行情 囤积现货。 对于直接负责人处以1-10万罚款
3. 交割仓库限制交割仓库商品 的出库和入库
处以1-5倍罚款,不足10万处10-50万罚款。对直接的负责人醋意1-10万罚款
4.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的处以1-5倍的罚款,不足20万处以20-100万的罚款、对于直接负责人处以1-10万罚款
5. 期货公司交易软件,结算软件供应商拒不配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调查,或不提供软件资料或者虚假重大遗漏的处以3-10万罚款对于负责人处以1-5万罚款。 6. 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财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所出具资料虚假 误导或者重大遗漏的。处以1-5倍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处以3-10万罚款。
第八章
附则
4 1. 期货合约分为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规定买方有权利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2.仓单:交割仓库开具经过交易所认定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3.具有以下交易机制或者特征的为变相期货交易
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
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标的额20% 4。本条例2007年4月15日发布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
总则
1.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期货公司严重违法违规或者风险控制不力导致保证金出现缺口。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期货市场安全时 补偿投资者保证金损失的专项基金。
2.保障基金按照取自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原则募集,由中国证监会集中管理使用。公开 合理 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
保障基金的筹集
1.保障基金的启动资金由期货交易所从其积累的风险准备金中按照截止2006年12月31日风险准备金账号总额的15%缴纳形成 后续资金的来源:
期货交易所按其向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交易手续费的3%缴纳
期货公司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总按照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到十的比例缴纳
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追偿或者接受其他合法的财产
2.对于财务情况恶化分控差的期货公司,按照较高比例来收取保障基金,由证监会来确定 3.期货交易所 期货公司按照季度缴纳后续资金,期货交易所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缴纳前一季度的保障基金。 4,下面的情况可以暂停缴纳:
保障资金总额达到8亿元
期货交易所 期货公司出现重大突变的市场反恐或者不抗力
5.鼓励保障基金的来源多元化 可以接受社会的捐献和其他合法的财产。
第三章
保障基金的管理个监督
1.对基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 稳健的原则 可用于银行存款 购买国债 中央银行债券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现的金融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作方式
2.保障基金实行独立核算 分别管理和其他的资金有效的隔离。筹集和管理 使用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报送证监会和财政部。
第四章
保障基金的使用
1.对期货投资者的保证金损失,保障基金按照下列的原则予以补偿;
对个人投资者损失在10万以下全部补偿,超过的10万部分按照90%补偿 对于机构投资者在10万以下全部补偿,超过10万的部分按照80%补。 2.对于使用保证金之前先用自有的资金和变现资金弥补保证金缺口。不足的或者情况危急的方决定使用保障基金
2007年8月1日施行 第一章
总则
5 1.期货交易所分为 会员制和公司制的组织方式
会员制注册资金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由证监会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终止
1.期货交易所还需要履行下面的职责:
制定并实施交易所的交易规章和细则
发布市场信息 监督会员 制定交割仓库 期货保证金和期货市场的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查处违规行为
2.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申请书,章程和交易规章草案,经营计划,会员或者股东名单,理事会候选人或者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和简历
任用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场地 设备 资金证明文件和说明情况 3.期货交易所章程应该有下列的事项:
设立目的和职责,名称住所和营业场所,注册资本以及构成,营业期限,组织机构的组成,职责,任期和议事规则
管理人员的产生 任免和职责
基本业务 ,风险准备金管理,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变更,终止的条件 程序和清算办法 章程修改程序 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事情
4.另外会员制期货交易所还应该载明下列事项:
会员资格和管理方法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5.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
风险管理制度和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
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期货交易信息的发布方法
违规违约行为及其处理方法
交易纠纷的处理方式
需要在交易对着中注明的其他事项
6.期货交易所合并 分立 名称变更 由证监会批准
7.期货交易所联网交易的 应当于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告证监会
8.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期限满了。会员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的。,需要证监会批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1.会员制交易所的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行使的权利有: 审定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则和修改方案
选举和更换会员理事审议 批准理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风险准备金使用情况。
决定增加或者减少期货交易所注册资金
决定期货交易所的合并 分立 解散和清算事项 决定期货交易所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2.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 每年召开一次。
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该召开临时的会员大会
会员理事不足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人数的2/3
1/3 以上会员联名提议
理事会认为必要的
3.会员大会由理事长主持 在会议前10天通知会员,只有2/3以上会员参加才有效,结束10日内 大会的全部文件报告给证监会
理事会每一届任期3年。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 4.理事会行使下列的职权
召集会员大会 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制定期货交易所的章程 规章和修改的草案提交会员大会审定
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决算 和交易所合并 分立解散和清算方案 交会员大会通过
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会员的接纳和退出 违规行为的处分 期货交易所的变更名字住所和营业场所
审议 章程和交易规章的细则和方法。结算担保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准备金
总经理提出的规划和工作报道。 对外的投资计划
监督总经理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情况。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章的遵守。
组织期货交易所的财务汇集报告 审计工作。
5.理事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
其中 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证监会委派。
6.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 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由证监会提名 理事会通过。理事长不兼任总经理。
7.理事长的职权:
主持会员大会 理事会会议和日常的工作。 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8.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前10天通知所有的理事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该召开理事会
1/3的理事联名提议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
中国证监会提议
理事会2/3以上理事出席才有效,1/2表决通过采有效 会议结束后10天内将会议决议报告证监会 9.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个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证监会任免 总经理每一届任期3年,连任不过两届
总经理是期货交易所法定代表人 当然理事 总经理的职权:
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理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 支持期货交易所的日常工作
根据章程和交易规章制定有关细则和办法
决定结算单保金的使用
拟定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方案
实施经批准的期货交易所发展规划 工作计划
批准期货交易所对外投资计划
拟定期货交易所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报告
拟定期货交易所合并 分立 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决定期货交易所机构设置方案 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员
决定期货交易所员工的工资和奖惩
10.期货交易所任免中层管理人员 应当在决定之内起10日内向证监会报告
第二节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1.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所设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利机构 由全体股东组成。 2.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 审议批准董事会 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道 决定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会议结束后10日内将文件报到中国证监会 3.期货交易所设董事会,每一届任期3年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的权利
召集股东大会会议 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拟定期货交易所章程 规则 和修改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 决算报告 审议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 解散和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督促总经理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情况
4.期货交易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由中国证监会提名 董事会通过,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和日常工作 2. 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结束10日内 文件报告给中国证监会。
5.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 副总经理若干个。总经理 副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 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总经理行使下面权利:
组织实施股东大会 董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
6.期货交易所设监事会 每届任期3年。监事会成员不的少于3人,监事会设主席1人 副主席1-2人,
监事会行使下列权利:
检查期货交易所财务
监督期货交易所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
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会议在10日内 报告给中国证监会
第四章
会员管理
1.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会员大会 行使选举权 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从事规定的期货交易
结算和交割等业务
使用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 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
按规定转让会员资格
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按照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行使诉讼权
2.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法律 章程 交易规则
按规定缴纳费用 执行会员大会 理事会决议 接受交易所监督管理
公司制交易所还能够行使审诉权
3.期货交易所对接受会员结算 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结算
非结算会员对受托客户结算
结算会员由 交易结算会员
全面交易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组成
第五章 基本业务规则
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只能用于担保期货合约的履行,不得查封 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保证金分为 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4.保证金包含的内容:
向会员收取保证金的标准和形式
专用的结算账户会员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
5.期货交易所可以接受的一下有价证券冲抵保证金:
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仓单
可流通的国债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有价的证券。
6.有价证券冲抵的金额不的高于如下标准:
有价证券基准即使价值的80%
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
但是期货交易的相关亏损 费用 贷款 和税收 应当以货币资金支付不得以有价证券冲抵金额支付。
7.结算担保金分基础结算担保金和便佛那个结算担保金
8.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期货交易实行限仓制度和套期保值审批制度
9。有违反交易规则的可以做如下的措施:
限制入金 开仓 出金 提高保证金 限期平仓 强行平仓
10.期货出现同方向的连续涨跌停 可以采取调整涨跌停的幅度和保证金的增加,减仓来化解一部分仓位。
11.期货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交易不得超过3个交易日。
12.期货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有:即时行情 持仓量成交量排名情况 。
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 结算 交割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46 1.未经批准期货交易所高级管理人员 未经 允许不得在任何盈利性组织中兼职 期货交易所工作人员与本人或者亲戚有利害关系的期限应该回避。 2.期货交易所应该向证监会履行的报告义务:
每一结束后 4个月内提交 经具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每一季度结束后15日内 没一结束后30日内提交有关经营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执行情况的季度和工作报道 3.以下情况期货交易所需向证监会报告:
发现期货交易所工作人员存在或者可能存在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 政策的行为
9 期货交易所涉及占其净资产10%以上或者对其经营风险由较大影响的诉讼
重大的财务支出投资事项以及可能带来的较大的财务和经营风险的重大财务决策 第七章 法律责任
1.期货交易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5倍罚款不满10W处以10-50万,对直接负责人处以1-10万罚款:
未经批准变更名称或者注册资金,设立分所和其他交易场所
违反有价证券冲抵保证金制度。不按照规定对会员进行检查。未建立和执行客户交易编码制度,保证金制度 第八章 附则 48
2007年4月15日期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立 变更与业务终止
1.期货公司设立需要满足的条件:
从业人员资格不低于15个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不低于3个
2.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备下面情况:
实收资金和净资产均不低于3000万 持续经营2年。其中一年盈利 或者实收资金和资本均不低于2亿元,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50% 或者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3年内没受过违规经营和刑法处罚, 在3年内机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滥用股东权利 逃避股东。
2.持有公司100%股份的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 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元。
3.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必须提交下列的申请材料:
设立期货公司申请书,公司章程草案,经营计划,发起人名单及其审计报到 任用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拟定的期货业务和内部控制制度。场地 设备 资金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4.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需要满足下面条件:
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控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 发现制度内部控制 并执行
保证金安全存管 具体的经营的计划
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且运行良好
高级管理人员2年内没受过刑事处罚
持股股东 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 控股股东2年内未刑事处罚
5.期货公司申请金融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 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申请书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和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金融业务的决议书
申请日前2个月月末风险监督报表 以及申请日前2个月风险监控指标持续规定标准的书面保证。
公司治理 风险管理 的执行情况
业务计划书 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运行的情况
人员的情况表 一的财务报告 股东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6.期货公司有下列的需要证监会批准:
单个股东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 或者关联关系的股东合并在5%以上
持有5%以上 的股东出让股权
7.期货公司变更股权需向证监会提供的申请材料:
变更股权申请书
股东的决议书
股东的转让合同 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脆弱书
变更后期货公司股东股权背景情况图
间接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的自然人情况申请表
拟增加出资额的情况报告
8.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金 需要提交下面条件:
申请书 股东决议书 股东放弃先够权利 详细方案 负债表
9.变更法定代表人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文件 任职资格
10。变更住所符合条件:
符合持续经营规则
2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申请书 详细计划 使用权和消费检验合格证明
妥善处理客户保证金和持仓的报告
11.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需具备的条件:
未涉及违法
1年内未刑事 处罚。3个月符合风险监管指标
符合客户资产保护盒保证金的保存规定
内部治理的有效执行规定
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岗位分工计划和经营计划协调
设施和场所符合要求
12.申请设立营业部向 所在地的证监会提供的申请材料
申请书
决议书
3个月月末风险监控标
管理制度文本 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和证明
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使用权和消费检验合格证明
13.营业场所变更 需要给所在地证监会提供申请材料:
申请书 便跟的详细计划 对客户保证金和持仓处理的报告
变更后场所的所有权的消防报告
14.终止营业部 需要提供才材料:
申请书 决议书 关于客户处理的情况报告
15.期货公司停业 需要向证监会提交的申请材料:
停业决议文件
关于处理客户保证金和其他资产 结清期货业务的报告
16.期货公司设立 变更 解散 破产 被撤销期货业务许可证 需要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公告
许可证遗失了需要在30天内 需要在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说明作废 并重新申领。
第三章
公司治理
1. 期货公司按照密西职责
强化制衡 加强风险管理原则简历完善公司治理。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期货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现下面情况要在3日内通知期货公司:
所持有期货公司股权冻结 查封或者强制执行
质押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 转让公司的股权 (5日内向所在地证监会报告)
涉及到违法违规操作 变更名称 合并分立或者进行重大资产 债务重组 倍侧小接管 托管 关闭解散 破产 (五日内向证监会报告)
3.期货公司有下列行为需通知股东 报告所在地证监会:
公司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更换董事长 总经理
财务状况恶化不合标准
客户发生重大透支 穿仓
发生突变事件产生大的影响
4.期货公司设立监事会 监事 设立首席风险官进行监督,期货公司解聘风险官应当需要正当理由报告证监会。期货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首席风险官不存在近亲戚关系, 第四章
经纪业务规则
1.下列人员不得从事期货交易:
1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和配偶 中国证监会 期货交易所
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机构 中国期货协会工作人员和配。 2.客户开户 需签订《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期货经纪合同》内容格式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期货公司对外发布的广告材料 在5日内报所在地证监会。 3.期货公司建立交易 结算 财务数据备份制度:
开户 变更 销户的客户资料,交易指令,结算记录,错单记录,客户投诉档案至少保留20年
第五章: 客户资产保护
1.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造成保证金不足的 期货公司应该用自己的风险准备将和自有资金垫付不得挪用 占有其他客户资金 第六章
监督管理
1.期货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关联人 在期货公司从事交易的 在开户5日那日交所在地的证监会备案。
2.期货公司出现下面的事项 需要在5日内 给所在地的证监会报告:
变更名称公司章程 发生股权变更 做出终止业务的重大决议
任免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负责人 营业部负责人或者高级人员的分工发生变更。 被有权机构立案调查的。
3.中国证监会 履行检查的时候 检测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合法的证件和检查通知书。对经营管理 业务活动 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4.未经证监会批准 任何人不的擅自持有5%以上的期货公司股权。
5.期货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下列的行为的 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整改: 占用期货公司的资产 可能影响期货公司持续经营
直接任免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或者非法干预期货公司的经营活动。 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报送的材料 存在虚假信息 第七章
法律责任67 1.对未经允许持有5%股权的 处以3万以下罚款
2。对未办理交易开户手续的进行交易的或者把客户资金账号交易编码交给他人的给予3万以下的罚款
3。会计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财产评估机构等中介结构不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 处以3万以下罚款。对直接的负责人处以3万以下罚款。
4.期货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3倍罚款
未满10万的是10-30万。
未按照规定缴存 担保金 结算准备金
对股东减低风险管理要求 合资 联营 合作设立营业部或者承包出租给他人。 占用客户保证金 不配合 阻碍证监会调查
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5倍罚款
未满10万的是10-50万。
发布虚假广告虚假宣传 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
不按照规定变更或者撤销期货保证金账户,或者不按照规定的方式向客户披露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
第八章
附则
2007年4月15日实施 第一则
总则
1.高级管理人员 指: 期货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 首席风险官 财务负责人 营业部负责人。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派出机构需授权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 交易所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12 第二则
任职资格 71 1.申请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 监事的任职资格具备条件:
从事期货 证券金融业务或者法律 会计业务3年以上经验 或者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申请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从事期货 证券金融 法律会计顾问5年以上 或者相关学科教学研究的高级职称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并且取得学士学位
通过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测试。有履行工作的精力和时间
下列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在期货公司或者有关联方任职人员有近亲戚关系人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在下列机构任职的近亲戚和社会主要关系人员:持有或者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 期货公司前5名股东 与期货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的机构。 未期货公司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 服务人员或者其亲戚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上面的事项的人员 在其他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长以外职务的人 3.申请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资格:
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 或者法律会计 5年以上经验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通过证监会的测试 4.申请经理层的任职资格 具有期货从业资格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历 通过证监会测试
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 或者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 或者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担任期货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或者相当的管理工作经历。
5.申请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资格:
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并且担任期货公司交易 结算 风险管理或者合规负责人职务不少于2年。或者具有期货业务1年以上经验,有证券供公司金融机构从事风险管理 合规业务3年以上经验。
6.申请财务负责人 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历
财务部负责人不需要会计师以上职称 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申请营业部负责人需3年以上经验 或者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
7.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具有期货业务10年以上经验或者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8年以上人员申请期货董事长 监事会主席 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学历放宽到大专学历 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申请这些职务的可以工作放宽到1年。
8.在期货监管机构 自律机构以及承担期货监督职能的专业监督岗位 8年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高级任职资格的可以免试取得奇虎哟从业人员资格。 9.下列情况的不的申请期货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违法 违纪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证券公司的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未越5年的。
13 违法违纪 吊销资格的 律师 会计师等 5年内。
违法 违纪开出的期货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期货公司 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开出之日过5年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 行政规定不的在公司兼职的人员。 因违法违规受到金融监管机构处罚的
执行期未过3年的。 被证监会或者派出机构认定 不适合人员 2年的。 因违法 违规 违纪的主要负责人的 3年。 第三章
任职资格的申请和核准
74 1.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 监事会主席 独立董事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书
任职资格表
2名推荐人的书面意见 身份 学历 学位证明 资资测试合格证明
(独立董事还不需提供个人独立性的声明) 2。申请经理层的材料:
申请书 任职资格 2名推荐人的书面意见 身份学历 学位证明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资质测试合格证明 3.推荐人:
推荐人应当有任职1年以上的期货董事现任董事长 监事会主席或者经理层人员
拟任人不具有期货从业经历的 推荐人可有1个是其原单位的负责人。境外人士推荐人可有1人是其任职的境外期货经营机构的经理层人员。 推荐人每年最多只推荐3个人申请。
4.申请除董事长 监事会主席 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由拟任职期货公司向所在地的监督会提出申请
5。申请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申请所在地的监督机构:
申请书 任职资格申请表 身份学历学位 期货从业资格证
申请人的境外大学证书 需要提交国务院交易行政部门对其证书的认证文件 6.申请人有下列行为将终止决定:
未在规定时间期限对反馈意见作出说明。
取得任职资格但是在30个工作日内没有认证则自动失效
但是有正当理由经证监会派出机构认证的除外
7.期货公司任用董事 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决定的5天内 向证监会怕基础机构提供下列文件:
任职说明书
相关会议决议 相关任用任职资格核准文件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
免除的话 需要提交的文件:
免职决定文件
相关会议文件
在做出决定前10天内将免职理由交给 证监会派出机构。 8.境外人士担任经理层比例不超过管理层的30%
9。期货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构兼职77
期货董事高级管理任用最多可以在期货公司参股2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但是不的在其他的盈利性机构兼职。
营业部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营业部负责人
独立董事最多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 兼职的话必须在5日内报告
10.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离任他处 担任 不过12个月 提交申请只提供下列材料:
申请书
任职申请表 拟任人在原职期货公司任职情况阐述。
董事 监事 营业部负责人 不需要重新申请。 第四章 行为规则
78 14 1.期货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应该5日内报告 并且回避。定期报告相关的交易情况 第五章 监督管理
1。经理层实行年检。如果取得资格但是没有任职的 未参加年检或者未通过。或者连续5年未在期货公司担任经理的 应当任职前重新申请。
2.经理层以上的 应当至少2年参加一次由证监会认可的 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在期货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首席风险官 失踪 死亡 丧失行为能力的不能够履行的 临时决定符合资格的人员代为履行的3日内报告 证监会 代为履行职责不超过6个月。
管理人员涉嫌违法 违规的在3日内报告证监会。处分的在5日内报告证监会。 4,下列的情况对负责人监管谈话出示警视函:
法人治理结构 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隐患
未按规定报告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分工调整的情况。
未按规定报告相关人员代为履行职责
未按规定报告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戚在本公司从事期货交易情况
未按照规定对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未参加规定的业务培训
违规建筑或者按照规定报告兼职情况
5.期货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面情况。证监会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大事项,拒绝配合证监会依法调查 ,擅离职守照成严重后果 1年累计3次被证监会监督谈话
对期货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负有责任。 6.推荐人签署的意见有虚假陈述的。在2年内部在受理其推荐的意见和签署意见的年检登记表。并记入诚信档案。
期货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部合格的 会计师进行离任审计 在3个月内讲报到交给证监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1.申请人或者拟任人不正当手段获取任职资格的
撤销并处3万以下罚款
期货公司董事 监事 和高级人员收贿赂 的没收 处3万以下罚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1.本办法所说的机构是:
期货公司
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的结算会员
期货投资咨询机构
未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 第二章 从业者的取得和注销
1.参加从业资格考试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年满18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通过所在机构申请从业资格 2.机构为其办理从业资格申请:
15 品行端正 良好的职业道德
已被机构聘用
3年内未刑事处罚或者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3 年未因违法违规撤销 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3.辞职被解聘或者辞职注销的话。机构在10日内需向协会报告,协会注销其从业资格。
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被注销从业资格的人员连续2年未在机构执业的 在申请从业资格前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第三章
执业规则
1.期货从业人员应该准许的执业行为规范: 诚实守信
维护期货行业声誉
保守客户商业秘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提供专业服务 充分揭示期货交易的风险。不的做出不当承诺或者保证
当自己的利益和客户利益发生冲突 即时向客户进行披露 并且坚持客户合法权益优先原则。
定制商业贿赂不得从事不当的竞争交易行为。 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2.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的行为: 进行虚假宣传 诱骗客户参加期货交易 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财产
3.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的从业人员不得有下面行为: 利用结算关系活动信息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4.投资咨询公司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面行为: 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 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5.未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不得有下列的行为: 收付 存取或者划转期货保证金 代理从事期货交易
6.从业人员受到机构违法违规指令后 应当抵制并且向上一级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机构不处理妥当 可以向证监会报告或者协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1.协会对从业人员做出纪律 在10内报告证监会,机构在10日内报告协会 第五章
罚则
1.未取得从业资格 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 证监会警告 单处或者并处3万以下罚款 第一章 总则 1.首席风险官:
负责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和发现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期货公司董事会负责
证监会对其监督管理 协会交易所 自律管理 第二章
任免与行为规范
1.期货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 应当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是否熟悉期货法律法规 诚信守法 能力 作为任职的主要标准。
16 2.工作记录和底稿至少保存20年,不得有下列行为:
擅离职守 兼职除合规部门以外职务 延迟知情不报 谋取私利 干预正常经营 泄露秘密 3.首席风险官提出辞职的 提前30天向期货公司董事会申请。 第三章 职责与履行职责保障
1.需建立健全 有效执行的以下制度:
期货公司 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 风险监督指标管理制度 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业务规则 结算规则 客户风险管理和信息安全制度
期货公司员工家亲戚持仓报告制度 监督检查 是否存在非法委托和超范围委托的情况。期货公司是否有效控制风险 2.下列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和证监会报告:
涉嫌占用 挪用客户保证金等侵害客户权益的。期货公司资产抽逃 占用 挪用查封 冻结或者用于担保。 期货公司资本无法维持达到监管标准。发生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股东干预。
3.享有的权利:
参加或者列席与职责有关会议
查阅公司相关文件 档案和资料
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了解业务的执行情况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涉及商业秘密理由限制和阻挠其权利 第四章 监督管理
1.每季度结束日10个工作日向所在地提交季度工作报告。每年1月20日前 提交上一年的全面顾总报告。
对不适当人员的认定2年内部任用 高级管理人员以上职位。 2次连续不参加证监会的培训。或者连续两次不及格的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
2. 诚信档案的记录东西:
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对其的监管措施
培训情况和成绩 第五章
附则
2008年5月1日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格的取得与终止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满足下面条件: 1.结算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具有2年工作经验。高级管理人员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管理人员变更比例不超过50%。持续经营2个。股东2年内未刑事处罚。
2.董事长,经理 至少2人期货证券从业5年以上。其中1人在期货从业5年以上。连续担任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
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申请日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合格。申请日前3个会计 至少1年盈利。权益不低于8000万。被控股东期末净资金不低于2亿元。或者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不适应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满足下面条件:
3.董事长 经理中至少3人在期货证券从事5年以上,至少2人在期货从业5年以上。连续担任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
4.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2个月的风险 指标合格。 申请日前3个会计连续盈利,没
17 季度末不低于3亿。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或者3个会计中至少2年盈利且每季度 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1亿元。控股股东期货净资产不应低于10亿元。控股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 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5亿元。 5.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 需要申请的条件:
申请书 计划书 决议文件 从业人员表 2个月风险监管报表 2个会计财务报告。和3个会计每季度客户权益总额情况表。 在3个月内证监会 做出批准不批准决定。
取得结算业务需6个月内,取得交易所结算会员资格。 第三章 业务资格
1.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为非结算会员结算 结算协议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交易指令下达方式和审查或者验证措施
保证金标准
非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
风险管理措施 条件和程序
结算流程
通知事项 方式和时限
协议变更和解除
违约解除
争议处理方式
2.除下面情况期货公司全面结算会员不得划转非结算会员保证金:
依据非结算会员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
收取非结算会员应当交存的保证金
收取非结算会员应当支付的手续费 税款 双方约定不违法的情况 第四章: 监督管理
1.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给期货交易所接受 终至 变更要在3日内向所在地证监会报告 2.全面结算会员应该定期报告给证监会下列事项:
非结算会员名单和变化情况
金融期货结算业务所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风险监管指标的计算 1。 净资本计算公司:净资本=净资产-资产调整值+负债调整值-客户未足额追加的保证金-/+其他调整项
第三章 风险监管指标
1.期货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以下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净资本不得低于1500万
净资本不得低于客户权益总额的6%
净资本按照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额 不得低于300万
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40%
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
18 2.期货公司委托其他机构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净资本不低于3000万
从事期货结算业务的期货公司 净资本不低于4500万
从事全面结算业务的期货公司
净资本不得低于下面标准:
人民币9000万
客户权益总额与其代理结算的非结算会员权益或者非结算会员客户权益之和的6% 3.规定 不得低于 一定标准 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120% 不得高于 的80%
第四章
编制和披露
1.月度 7天内 报
3个月内报 风险监管报表保存不少于5年。 风险指标与上个月 比变动超过20% 在5日内报告全体董事和股东。说明原因 第五章 监督管理
1.期货公司风险监督指标达到预警标准的。证监会在5日内对原因核实并做下面措施:
向公司出具警示函 抄送全体股东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 优化指标
要求公司进行重大业务决策 应当至少提前5天向 所在地证监会报送报告。
责令公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频率。
证监会2日内 进行现场检查。并整改期货部过20日。 第六章 附则
1.风险监管标包括:
风险监管指标汇总表 ,净资本计算表,资产调整值计算表 ,客户分离资产报表 客户权益变动表 经营业务报表和客户管理报表。
资产,流动资产 指期货公司自身资产 不含客户保证金 负债,流动负债指期货公司对外负债 不含客户权益
重大业务 指 指标发生10%以上变化的业务。 2007年8月1日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格条件与业务范围 1.符合条件证券公司:
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已按规定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合格
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 公司总部至少5名。开展介绍业务员的营业部至少2名具有期货从业资格的人员。
2.本办法所说的风险监控指标是:
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
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的150%
对外担保或者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10%,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 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
3.证监会在20个交易日内 批准不批准
4.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应该提供下面服务:
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提供期货行情信息 交易设施
5.证券公司从事介绍业务 和期货公司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应该包括:
介绍业务范围
执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
介绍业务的对接规则
客户投诉的接待方式
报酬支付和相关费用的分担方式
违约责任
应该在5日内报各自的证监会 第三章
业务规则
1.证券公司应当在网站或者供公司显著位置公布下列信息
受托从事的介绍业务范围
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名单和照片
保证金账户信息 存管方式
客户开户和交易流程 出入金流程
交易结算查询方式
保存的介绍业务的凭证 单据 报表合同等 不得少与5年。 2.证券公司不得下列行为:
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 结算或者交割
收付 存取 划转期货保证金
1.从业人员应该保守国家秘密 所在机构秘密投资者商业秘密。但是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公开。
不得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2。从业人员不得由于下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采用明示和暗示与有关机构有特殊关系的手段招来 投资者。或者垄断
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投资者代理人或者介绍人返还佣金,
排挤对手为目的。低于经营成本标准收取手续费。
3.下列情况从业人员暂停从业资格6个月到12个月。情节严重3年得不受理从业资格的申请:
上面1所说的,
拒绝协会调查检查
获取不正当利益
向投资者隐瞒重要事项 违反保密泄露重要未公开信息。
第五篇:2018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本文是学尔森小编为备考2018二级建造师的考友们整理的2018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主要是根据学尔森辅导班内部模拟试题总结的。
2018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如下: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 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相关考题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点击【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jzs2?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②教材变化剖析 ③真题答案及解析 ④全套试听视频 ⑤复习记忆法 ⑥练习题汇总 ⑦真题解析直播课 ⑧入门基础课程 ⑨备考计划视频 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 B )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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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考点:施工合同索赔专项。索赔近三年分值在12分左右,是占分比较多的考点。而索赔问题考点的难点在于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 - 学尔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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