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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精选)

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第一篇: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煤矿机电运输提升安全)第七部分煤矿机电运输提升安全(108+83+54=245)一、判断题1.在每次更换立井提升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r。

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第一篇: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煤矿机电运输提升安全)

第七部分

煤矿机电运输提升安全(108+83+54=245)

一、判断题

1.在每次更换立井提升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 ) 2.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 3.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机可以不使用阻燃输送带。( × ) 4.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 5.使用耙装机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为了保证安全,在拐弯处钢丝绳内侧必须设专人指挥。 (×) 6.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为保证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的安全使用,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 7.提升用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也可用作升降人员,但必须加强检查维护。 (× ) 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使用中的立井提升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和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 ) 9.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不脱钩检查性试验。(× ) 10.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每年应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11.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8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

(×) 12.巷道内轨道运输,需人力推车时,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13.井底车场的信号工可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14.倾斜井巷串车提升时,阻车器一般设在上部车场入口处,平时应处在打开状态,往倾斜井巷内推车时方准关闭,以免误操作发生跑车事故。(× ) 15.巷道内轨道运输坡度大于7‰时,严禁使用人力推车。(√ ) 16.采用机车运输时,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17.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 18.掘进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电气控制开关和掘进机上的隔离开关。 (√ ) 19.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 ) 20.采用机车运输时,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21.架线电机车的架线高度自轨面算起,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段的高度不小于2m. (×) 22.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

(√) 23.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24,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25.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5m/s2。(×) 26.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最大速度不得超过12m/s。(√) 27.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立井提升系统中,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 ( √) 28.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天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 29.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 (×) 30.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 31.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破材料时,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 32.矿井轨道(道岔除外)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 33.矿井轨道铺设质量要求,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 (√) 34.井下采用机车运输时,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35.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上,在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 (√) 36.井下架线电机车使用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00V。(√) 37.为防止电机车架空线悬垂,架空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应在4m之内。(×) 38.井下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需要检修时,可就地进行。(×) 39.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m/S。 (×) 40.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m。 (√) 41.禁止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与物料混合提升。(√ ) 42.用吊桶升降人员时,应当采用不旋转的钢丝绳。(√ )

43.罐门或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00mm。 (× ) 44.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 45.立井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 ) 46.井底车场的信号工可以直接向提升机司机发送提人信号。(× ) 47.用多层罐笼升降人员物料时,井上、井下各层出车平台都必须设有信号工。(√ ) 48.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在用提升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可以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两种试验,(√) 49.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正常使用期限应不超过2年。(√) 50.立井提升时,可以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 ) 51.在倾斜井巷中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捻距的5倍。(× ) 52.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 53.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54.钢丝绳的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可以系在滚筒轴上。 (× ) 55.斜井提升容器,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超过0.75m/s。 (×) 56.使用中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每4年进行1次测试。(×) 57.空气压缩机上的安全阀的动作压力,应整定为额定压力的1.5倍。(×) 58.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59.提升绞车的保险闸必须能自动发生制动作用。 (√) 60.提升绞车升降人员的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 6l. 煤矿井下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过负荷的要求。(×) 62,电网过电流是引起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 63.漏电电流不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64.煤矿井下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 65.装设保护接地可防止设备或电缆漏电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 (√) 66.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可以分接其他负荷。 (×) 67.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 68.瓦斯矿井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巷可选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69.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

(√) 70.在煤矿井下,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71.井下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7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73.煤矿井下硐室外可以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74.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75.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76.井下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 77.井下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78.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79.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应装设自动重合闸。(×) 80.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81.通信线路必须在人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82.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83.井下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84.井下用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85.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86.井下巷道内的电缆,不同型电缆之间可以直接连接。(×) 87.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88.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89.井下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电气设备就近潮湿处。(√) 90.矿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9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92.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继续使用。(×) 93.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采区电钳工进行。(×) 94.井下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95.矿用电气设备的失爆主要是由于安装、检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及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的。

(√) 96.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井下场所,电气短路不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97.设置过电流保护的目的,就是当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过电流故障时,能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过电流故障引发电气火灾或烧毁设备。(√) 98.集中性漏电是因淋水、潮湿导致电网中某段线路或某些设备绝缘下降至危险值而形成的漏电。(×) 99.在煤矿井下36V及以上电气设备必须设保护接地。(×), 100.保护接地可有效防止因设备外壳带电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 101.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min以后进行。(√) 102.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 103.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可以敷设电缆。(×) 104.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105.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106.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107.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蹄,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 108.在煤矿井下,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单选题

1.立井提升速度超过(C)m/s的提升绞车必须装设限速装置。

A.2

B.2.5

C.3 2.提升装置使用中,专为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C)时,必须更换。 A.5

B.6

C.7 3.提升机过卷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车位置(C)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

A.0.1

B.0.2

C.0.5 4.提升机过速保护装置的作用是,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C)%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A.5

B.10

C.15 5.提升装置装设的限速保护装置是用来保证提升容器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C)m/s。

A.0.5

B.1

C.2 6.提升绞车的(C)是指在提升系统发生异常现象,需要紧急停车时,能按预先给定的程序施行紧急制动的装置。

A.常用闸

B.工作闸

C.保险闸

7.立井提升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A)%时,必须更换。

A.5

B.6

C.10 8.提升绞车的盘式制动闸的闸瓦与制动盘之间的间隙应不大于(B )mm。

A.1

B.2

C.2.5 9.提升绞车的盘式制动闸的空动时间不得超过(B )s。

A.0.1

B.0.3

C.0.5 10.井下巷道轨道运输中,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B)m的距离。 A.50

B.100

C.150 11.倾斜井巷使用串车提升时,在上部平车场变坡点下方(C)地点,设置能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A.15m

B.20m

C.略大于一列车长度

12.在凿井初期,尚未装设罐道时,吊桶升降距离不得超过(A)m。

A.40

B.45

C.50 13.井下采用机车运输时,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应测定一次,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 B)m。

A.10

B.20

C.30 14.井下运输时,当轨道坡度大于(C)‰时,严禁人力推车.

A.3

B.5

C.7 15.架线式电机车在运送人员时,车速不得超过(B)m/s。

A.3

B.4

C.5 16.立井提升,专为升降物料用的提升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 C)个月检验1次。

A.3

B.5

C.6 17.立井提升专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进出口必须装设罐门或罐帘,罐门高度不得小于( C)m。

A.0.8

B.1.0

C.1.2 18.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的直径减小量达到(B )%时,必须更换。

A.5

B.10

C.15’

19.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提升装置,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不准超过( A)层。

A.1

B.2

C.3 20.立井提升,提升容器的罐耳在安装时与罐道之间所留的间隙,使用木罐道时每侧不得超过(C)mm。

A.5

B.8

C.10

21.立井提升,使用组合钢罐道时,罐道和罐耳任一侧的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C)%时,必须更换。

A.10

B.25

C.50 22.立井提升,摩擦轮式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C)年。

A.1

B.2

C.4 23.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楔形连接装置,单绳提升累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B)年。

A.8

B.10

C.12 24.斜井人车使用的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C)。

A.6

B.8

C.13 25.提升装置中,滚筒上缠绕2层或2层以上钢丝绳时,滚筒边缘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C)倍。

A.1.5

B.2.0

C.2.5 26.用于辅助物料运输的滚筒直径在(B )m及其以下的绞车,可只设置手动闸。

A.0.6

B.0.8

C.1.0 27.提升机盘型闸液压制动系统(C)过大,将直接影响提升机制动力矩的大小,严重时会出现刹不住车的现象。

A.压力

B.减速度

C.残压

28.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或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乘坐人员的间距不得小于(C)m。 A.2

B.3

C.4 29.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装有炸药和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必须用空车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 B)m。

A.1.5

B.3.0

C.4.5 30.井下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B)m应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的铜线或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A.25

B.50

C.75 31.空气压缩机必须使用闪点不低于(C )℃的压缩机油。

A.105

B.155

C.215 32.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B)。

A.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缝为失爆

B.隔爆接合面严重锈蚀为失爆,可涂油漆防锈

C.外壳内随意增加元件使电气距离小于规定值造成失爆

33.在煤矿井下对电气设备进行验电、放电、接地工作时,要求瓦斯浓度必须在(B )%以下。

A.0.5

B.1.0

C.1.5 34.当电网停电后,矿井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C)h。

A.1

B.1.5

C.2 35.对于有漏电闭锁功能的漏电继电器,其闭锁电阻的整定值为动作电阻整定值的(B)倍。

A.1

B.2

C.3 36.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A)A。

A.20

B.25

C.30 37.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是指(C)。

A.绝缘等级

B.防爆等级

C.外壳防水和防外物的等级 38,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适用于(C)。

A.全部电气设备

B.大功率电气设备

C.通信、监控、信号和控制等小功率电气设备

39.隔爆型电气设备应与地平面垂直放置,最大倾角不得超过(C)。

A.10°

B.12°

C.15°

40.井下选择高压动力电缆截面时,应按配电网络的最大(A)电流,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A.三相短路

B.两相短路

C.单相接地

41.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率、小型电器的合格率、防爆电器的失爆率应是(C)。

A.90%

95%

0

B.90%

90%

C.95%

95%

0 42.矿井提升机制动系统由(A)和传动机构组成。

A.制动闸

B.深度指示器

C.滚筒

43.在倾斜井巷中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C)倍。

A.100

B.200

C.1 000 44.提升钢丝绳、罐道钢丝绳必须(A)检查1次。

A.每天

B.1个月

C.每季

45.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C )m/s。

A.1.2

B.1.5

C.1.8 46.下列设备中,不能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的是(C)。

A.平巷运输设备

B.斜巷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C.30°以上倾斜井巷中专为升降物料的绞车

47.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B )涂油一次。

A.周

B.月

C.季

48.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B )接地。

A.经电容

且直接

C.间接

49.井下电力网的(A)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

电缆的热稳定性。

A.短路电流

B.过负荷电流

C.工作电流

50.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C)m以上的通道。

A.0.3

B.0.4

C.0.5 51.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B)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A.3种或3种

B.2种或2种

C4种或4种

52.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内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 A)m以上的通道。

A。0。8

B.0.7

C.0.5 53.煤矿井下供电,高压不得超过( C)V。 A。6 000

B.3 300

C.10 000 54.煤矿井下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得超过(C)V。

A.220

B.127

C.36 55.煤矿井下供电,低压不得超过(C)V。

A.380

B.660

C.1 140 56.煤矿井下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得超过(B)V。

A.220

B.127

C.36 57.采区电气设备使用(A)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A.3 300

B.1 140

C.660 58.煤矿井下(B )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A.30

B.40

C.50 59.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C)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A.有漏电闭锁

D.有漏电保护

C.有选择性

60.在煤矿井下,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 A)次跳闸试验。

A.1

B.2

C.3

61.在煤矿井下,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B)试验。 A.合闸

B.跳闸

C.运行

62.从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B )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A.10

B.5

C.6 63.井下变电硐室长度超过(B)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A.5

B.6 y

C.10 64.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C)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A.10°

B.20°

C.30°

65.井下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A)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A.3

B.5

C.7

66.井下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 A)m以上的距离。 A.0.3

B.0.4

C.0.5 67.矿灯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C)h。

A.8

B.10

C.11 68.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B)型。

A.隔爆

D.本质安全

C.防爆特殊

69.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C)发声和发光。

A.连续

B.交替

C同时

70.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A )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A.漏电

B.欠压

C.过压

71.井下电气设备,电压在( B)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A.24

B.36

C.42 72.井下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应超过(B)Ω。 A.1

B.2

C.3 73.井下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A)Ω。

A.1

B.2

C.3 74.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主接地极应在(B)各埋设1块。

A.水仓、水沟中

B.主、副水仓中

C.水沟、潮湿处

75.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B)m.厚度不得小于5 mm。

A.0.5

B.0.75

C.0.8 76.井下低压配电点或装有(B)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A.2

B.3

C.4 77.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应( B)1次。

A.每周

B.每月

C.每季

78.井下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整定检查,应每( C)1次。

A.月

B.3个月

C.6个月

79.井下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应每( C)1次。

A.季

B.6个月

C.年

80.井下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应每( A)1次。

A.季

B.6个月

C年

81.井下保护接地网接地电阻值测定,应每( A)1次。

A.季

B.6个月

C.年

82.(A)是指当电力网路中漏电电流达到危险值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装置。

A.检漏装置

B.接地装置

C.过流保护装置

83.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构架等与大地作良好的电气连接称为(B)接地。

A.绝缘

B.保护

C.工作

三、多选题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AC)。

A.切断电源

B.巡视采煤机四周有无人员

C打开其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D.合上离合器

2.采煤机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内有人工作时,必须做到(ABCD)。

A.护帮护顶

B.切断电源

C.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D.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3.下面关于采煤机喷雾装置说法正确的是(AB)。

A.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B.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C.喷雾装置的喷雾压力可以随意选取

D.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 4.使用耙装机作业时,必须遵守的规定有(ABCD)

A.必须有照明

B.将机身和尾轮固定牢靠

C必须悬挂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

D.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 5.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做到(BCD)时,才可开动掘进机。

A.有专人放哨

B.发出警报

C.铲板前方无人

D.截割臂附近无人 6.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做到(ABC)。 A.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

B.断开掘进机电源开关

C.断开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D.发出警报

7.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向上运输时,需要装设(ABD)。

A.防逆转装置

B.制动装置

C断带保护装置

D.防跑偏装置 8.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时,必须装设的保护装置有(ACD)。

A.过速保护

B.断带保护

C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

D.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 9.下列关于带式输送机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叙述正确的是(BCD)。

A.使用阻燃输送带

B.输送带打滑

C.输送带严重跑偏、被卡住

D.液力偶合器采用可燃性工作介质 10.带式输送机运转中,输送带跑偏的原因可能是(ABCD)。

A.机头、机尾滚筒不平行

B.输送带接头不正

C.输送带张力不足

D.输送带横断面受力不均匀 11.带式输送机运转中,发生断带事故的主要原因是(ABCD),

A.输送带张力过大

B.严重超载

C.输送带接头质量不符合要求

D.输送带磨损超限、老化 12.在采煤工作面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ABC)的安全措施。

A.防止冒顶

B.防止顶伤人员

C.防止损坏设备

D.防止输送机弯曲 13.提升机司机的主要规章制度包括(BCD)。

A.操作规程、干部上岗查岗制

D.岗位责任制

C.交接班制

D.监护制和巡回检查制

14。提升机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做到(ABC)。

A.将安全闸移至施闸位置

B.主令控制器手把扳到中间零位

C.切断电源

D.严禁切断电源

15.提升钢丝绳(ABCD)时,必须立即更换。

A.锈蚀严重

B.点蚀麻坑形成沟纹

C.断丝数或绳径减小量超过规定

D.外层钢丝松动 16.倾斜井巷串车提升时,必须设置的安全装置有(ABCD)。

A.阻车器

B.挡车栏

C,各车场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D.斜巷防跑车装置

17.巷道运输机车的(ABCD)中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爆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A.灯

B.警铃(喇叭) C连接装置或撒沙装置

D.制动闸

18.巷道运输时,电机车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ABC)。

A.切断电动机电源

B.取下控制手把

C.扳紧车闸

D.关闭车灯

19.巷道运输时,机车行近(ABCD)时,必须减速,并发出警号。 A.道岔

B.弯道、巷道口

C坡度较大及噪声较大地段

D.前有车辆或视线受阻地段 20.蓄电池电机车的安全装置有(ABCD)。

A.闭锁装置

B.安全开关

C.电源插销

D.隔爆插销徐动机构

21.井巷中,用人车运送人员时,乘车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有(ABCD)

A.听从乘务人员的指挥

B.严禁超员乘坐

C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D.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严禁露出车外 2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采用(AB)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A.局部通风机

B.风机群

C.离心式通风机

D.轴流式通风机

23.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口应安装防爆门,它的作用是当井下一旦发生(CD)时,爆炸气浪将防爆门掀起,防止毁坏通风机。

A.矿井涌水

B.漏气

C.瓦斯爆炸

D.煤尘爆炸 24。《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有(ABD)。

A.断水信号显示装置

B.安全阀

C.电流表

D.压力表

25.以下属于煤矿一类用户,需要采用来自不同电源母线的两回路进行供电的是(ABC)。

A.主要通风机

B.井下主排水泵

C.副井提升机、

D.采区变电所 26.井下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通常作业程序包括(ABCD)

A.停电

B.瓦斯检查

C。验电

D.放电

27.《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图中应注明(ABD)。

A.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装置等装设地点

B.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C风流的方向

D.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

2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的规定有(ABD)。

A.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B.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C.操作低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电工绝缘靴

D.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29.下列属于供电安全作业制度的有(ABCD)。

A.工作票制度

B.工作许可制度

C.工作监护制度

D.停、送电制度 30.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下列地点中的(BCD)应单独装设局部接地极。

A.每一台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

B.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C.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D.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31.以下选项中,属于防触电措施的有(ABCD)。

A.设置漏电保护

B.装设保护接地

C.采用较低的电压等级供电

D.电气设备采用闭锁机构 32.煤矿井下低压漏电保护应满足的主要要求包括(ABCD).

A.安全性

B.可靠性

C.选择性

D.灵敏性 33.低压检漏装置运行期间,每天需要检查和试验的项目包括(ABC)。

A.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的安设情况B.欧姆表的指示数值

C.跳闸试验

D.调节补偿效果 34.下列属于过电流故障的是(BCD)。

A.漏电

B.断相

C.过负荷

D.短路 35.造成电动机过负荷的原因主要有(ABCD)

A.频繁启动

B.机械卡堵

C.电源电压低

D.启动时间长 36.造成短路故障的主要原因有(ACD)。

A.误操作

B.电源电压低

C.绝缘击穿

D.机械性绝缘损伤 37.在井下架线电机车牵引网络中,杂散电流的主要危害有(BCD)。

A.导致牵引网络发生短路故障

B.引起电雷管先期爆炸

C.腐蚀轨道

D.产生火花,引爆瓦斯。

38.为减小架线电机车牵引网络中的杂散电流,可以采取的措施有(BCD)。

A.降低轨道与道床间的绝缘

B.加强回电轨道与不回电轨道的绝缘点的绝缘

C.加强架空线的绝缘 D.可靠连接轨道与道岔的接缝

3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以下作业选项中的(ABCD),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A.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

B.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

C.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控制线 D.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

40.下列措施中,能够预防井下电气火灾的措施有(ABCD)。

A.按电气保护整定细则整定保护装置

B.采用矿用阻燃橡套电缆

C.校验高低压开关设备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和动稳定性

D.电缆悬挂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1.出现下列情形中的(ABCD)时,可能引发电气火灾。

A.设备内部元器件接触不良,接触电阻大

D。变压器油绝缘性能恶化

C.电缆线路漏电

D.电缆线路过负荷,保护失效

42.隔爆型电气设备隔爆接合面的三要素是(ABC)。

A.间隙

B.宽度

C.粗糙度

D.隔爆面平整度

43.防爆电气设备人井前,应检查其(ABC)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人井。

A.“产品合格证”

B.“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C.安全性能

D.“防爆合格证” 44.下列属于失爆的情况有(ABCD)

A.隔爆外壳内有锈皮脱落

B.隔爆结合面严重锈蚀

C.密封挡板不合格

D.外壳连接螺丝不齐全

45.《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ABD),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A.运行

B.维护

C.整定

D.修理 46.防护等级就是(AB)的能力。

A.防外物

B.防水

C.防火

D.防撞击 47.在(AB)中不应敷设电缆。

A.总回风巷

B.专用回风巷

C.总进风巷

D.专用进风巷

48.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ABCD)的标志牌,以便识别。

A.编号

B.用途

C.电压

D.截面

49.在(ABCD)的电缆可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A.进风斜井

B.井底车场

C.井下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

D.井底车场附近

50.在立井井筒或倾角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AB)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A.夹子

B.卡箍

C.钢丝

D.吊钩

51.井下巷道中,电缆与(AB)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 m以上的距离。

A.压风管

B.供水管

C.瓦斯抽放管路

D.风筒

5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井下(ABCD)安设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A.井下主要水泵房

B.井下中央变电所

C.矿井地面变电所

D.地面通风机房

53.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ABCD)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A.设备检修

D.巷道运输

C.矿车通过

D.其他设备安装

54.立井井筒检修人员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中的(ABCD)。

A.必须装设保险伞和栏杆

B.必须佩带保险带

C.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 m/s

D.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第二篇: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襄矿集团新庄煤业

矿 井 运 输 系 统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二〇一三

矿井运输系统各项规定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概述

本矿运输系统按巷道布置可分为主要巷道运输系统和采掘巷道辅助运输系统;按运输方式分为煤炭运输和物料运输系统;○1主要巷道煤炭运输系统由15101运输顺槽→皮带运输大巷皮带运输→主煤仓→斜井主皮带→斜皮带→地面皮带运输筛选系统→筒仓;辅助巷道煤炭运输系统:各掘进工作面运输:掘进工作面皮带运输机→胶带运输大巷皮带机运输→主煤仓→主斜井皮带运输到地面。

物料运输系统:主要巷道物料运输系统,○1皮带运输设备所使用的材料运输系统:地面→副立井井底车场→轨道大巷→胶带大巷轨道运输→掘回风顺槽轨道运输。辅助巷道物料运输系统,○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物料运输系统:地面→副立井→轨道运输大巷→各联络巷→各采掘工作面。

综上所述,本矿运输系统基本上分为主要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系统及辅助采掘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两大类,每一类又分为两个分类,概括地说是两类四个系统。

二、成立矿井运输系统管理机构

总负责人:王喜平(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万全心安全矿长) 副组长:杜涛(总工程师)

成员:雷正龙(生产矿长)、李向文(机电矿长)、杨广成(调度室主任)、朱国旺(通风科)、武先进(质量监督管理员)、牛虎文(安装队负责人)、

三、 矿井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

(一)、主要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

1、主斜井巷道作为矿井主要进风巷兼作行人并作为煤炭运输、皮带设

1 备安装、维修使用的材料运送服务,需要经主斜井下放通风设施建筑所需材料必须按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并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运送;

2、严禁经主斜井轨道运输采掘工作面的煤矸和使用的材料,严禁经主斜井轨道运输井下巷道锚喷、搞水沟及台阶所使用的水泥、砂子等所有材料,严禁经主斜井轨道下放超大物件,严禁经主斜井轨道用矿车或材料车运输管道及铁轨等超长材料,需要经主斜井下放铁轨和管道必须按照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才允许运送。

3、副立井巷道和轨道大巷作为矿井主要进风和材料运输巷道,井下采掘工作面、搞水沟台阶,各种硐室、通风设施建筑,井下使用各种设备等地点所使用的材料都可以运送。副立井和轨道大巷担负这些运输任务。 我矿在集中轨道大巷运输中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

1、操作蓄电池电机车的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电机车,严禁非电机车司机驾驶电机车。

2、使用蓄电池电机车的检查:

(1)检查活动零部件的润滑情况,齿轮箱的油量保持5公斤左右(JH—50机械油)。

(2)检查电源装置与车架的联接销是否牢固定位。

(3)检查电源装置的插销联接是否插牢靠。

(4)检查所有可拆除部分的螺栓是否坚固。

(5)敲击检查轮箍和轮心的紧固件。

(6)检查制动机构是否灵活,闸瓦与车轮间的间隙是否为2mm—3mm。

(7)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线是否完好。

(8)检查司机控制器的反向手柄及主手柄的转动灵活情况。

(9)检查警铃的声音是否响亮,照明灯是否明亮。

(10)检查撒砂机构是否灵活,砂粒需经筛选和干燥,砂粒要装足量。

交接班的检查与使用电机车前的检查相同,此外还应检查轴承温度(温度不大于95℃)。司机交接班时,应清扫电机车的灰尘和污泥,保持电机车各部分的清洁,特别是电气设备的清洁,同时,交班司机应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常情况和损坏情况告诉接班的司机,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3、蓄电池电机车的操作和注意事项:

(1)首先将电源装置的插销按极的正负插入正负极的插座中,再扳动空压机电机开关,让气泵向储气缸中泵气。达到额定压力后,气泵自动停机。同时扳动司机控制器上的车头和信号灯开关处于“合”的位置,使两灯接通电源而发光,此时可以根据电机车即将运行的方向,扳动司机控制器上的反向手柄,使之所处位置与即将运行的位置一致,敲响警铃或鸣笛后就可扳动司机控制器主手柄,沿顺时针方向逐步转动,机车启动逐渐加速。机车可在任一速度上运行。

(2)正在运行的电机车,如主手柄退回“0”位,这时电机车处于惰行运行状态(即断电运行),需要减速时,用手轮制动。

(3)5吨蓄电池电机车两端有司机室,各司机室的司机控制器均能独立对电机车起控制作用,故一般选择与运行方向一致的司机室进行操作,司机不操作的那端控制器的主手柄应置于“0”位。

(4)司机离开电机车时,应带走换向手柄,并按顺时针方向转动制动手轮,使电机车处于制动状态,下次上车操作时,首先应将手轮制动处于缓解状态,再进行上述操作程序。

注意事项:

(1)电源装置插销的插入或拔出应在无负载的情况下(即司机控制箱上的主手柄处于“0”位,灯开关处于“分”位)进行。

(2)电机车在起动或运行中,如发生车轮空转,应立即撒砂或将主手柄退回零位,以消除空转。

(3)电机车在运行中如发生故障,应将主手柄迅速退回“零”位,以免损坏设备。

(4)电机车运转部件如有不正常声响,各轴承部位有异常发热现象,应停车检查,排除故障。

(5)电机车在运行时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各电气设备(包括连接导线),若发现绝缘有损,应停止使用,另派电机车将其拉回车库修理。

(6)电机车需要制动停车时,必须操作司机控制器的手柄置于“制动”位减速再制动停车,严禁采用开倒车的办法来制动。电机车若需要反向运行时,也必须待电机车制停后,方可操作反向运行,以免损坏设备。

(一) 安全运行技术措施:

1、行车速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运送材料、矸石不大于4米/秒:运送火药不大于2米/秒:调车进出车场不大于1.5米/秒:过道岔、顶料不大于2米/秒:单道运行不大于2米/秒。5吨蓄电池电机车因只有一个驾驶室,反向运行时电瓶挡住司机的视线,因此机车在反向运行过程中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2、列车牵引车数规定:5吨蓄电池电机车牵引运人车辆不大于8辆;拉0. 75吨矿车不大于8辆。

3、所有行驶的机车严格执行红绿灯信号指示,列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并由司机负责领取,信号工负责摘挂工作。

4、两列车同轨、同方向行驶时,两机车间的安全间距不低于100米。

5、机车交锋或机车过弯道、道岔、巷道口、硐室口、施工段等地点都必须减速鸣笛,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6、运料、矸列车分别放一名专职信号工,该信号工必须携带口哨指挥机车运行。信号工应坐在5吨蓄电池电机车副乘室内跟车作业,(5吨蓄电池电机车跟车信号工严禁扒、坐机车头,必须乘坐在机车所挂运的信号工专用车内),乘车时必须挂好防护链,关好车门,严禁随意探头向外了望,严禁乘坐非信号工人员。信号车位置必须放至所有料车后面。如运输长型材料,则长型材料与机车和信号工专用车之间必须用两辆重矿车隔开,最后面再挂信号车。如空机头拉运信号车须在空机头后面挂两辆矿车,再挂信号车。

7、跟车信号工的职责:负责指挥机车运行,搬道岔,配合司机摘挂连接环,并负责列车组列。机车运行时,负责检察材料运输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发生,要及时吹哨通知司机立即停车处理。在停车处理过程中要在前后50米设警戒,卡住所有来往车辆。

8、机车行驶信号必须遵守:口哨信号:一停、二开、三倒车;光信号:红灯停,绿灯行;用头灯作为紧急临时停车信号:上下摆为停,左右摆为开,划圆圈为倒车。

9、各信号站必须设专职车场信号工,严禁缺岗或代岗。信号工必须携带口哨指挥机车。各车场应有充足的照明,照明设置要符合煤矿的有关规定。各车场应设区间闭塞信号和自动停送电开关。信号台按钮必须标明用途。各车场要有明确的停车位置牌和列车时刻表。

10、电机车司机严格按照行走路线行车,严禁私自改变运行线路,如改变,必须征得的调度室同意,并通知当班队干和工长。

11、在大巷各个车场顶、兑料等调车作业时,严禁异道行车和顶、兑车,如有特殊情况,需异道行车时,必须通知运输调度,并由当班带班领导或队干部现场指挥。顶、兑车完毕后,要及时恢复道岔,确保主运大巷道岔始终处于直道状态。

12、电机车运行期间发生机车及电瓶故障时,司机要及时通知运输调度或机电维修队进行及时处理。非专职维护工不得私自对电车进行维修,电瓶发生故障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严禁对其进行带电作业。

13、空车与重车在道岔相遇时,空车让重车先行。其它车辆与人车相遇时,其它车辆让人车先行。料车与矸重车道岔相遇时,料车让矸车先行,车场内严禁一切车辆交锋。当信号停电时,一切车辆必须停在各车场的红绿灯之外,由各岗位信号工用口哨指挥一切车辆通行,严禁用喊话的方式指挥车辆。

14、蓄电池电机车行驶路线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必须在施工地点前后50米外设红色警戒灯,并派人警戒。机车通过施工地段时,必须减速、鸣笛、慢行,做到随时停车的准备,司机要听从现场警戒员的指挥,确保机车运行周围无任何障碍后,再慢慢通过。

15、机车车辆发生落道事故时,为防止事故扩大,司机(或跟车信号工)必须到列车车尾部50米外截尾,并向调度及当班队干和班长汇报,并按矿关于《处理机车、车辆落道事故有关规定及措施》组织相关人员上道。

16、运输大 、重型货载应该严格执行《井下电机车运输大 、重型货载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专项措施的规定。

17、我矿电车路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司机、信号工等需在大巷行走,严格执行《井下运输管理》规定。

三、其他未提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二)、辅助采掘巷道运输系统各项规定

辅助运输系统是采掘巷道物料运输系统,这个运输系统的设备和运输线路不同,对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如下:

1、辅助运输系统各采掘工作面使用的材料从地面经副立井及轨道大巷运输,而且要按照上面第

(一)款的

3、

4、6条规定要求执行;另外,各采掘巷道或其它地点所安装的11.4绞车,必须有专职绞车司机开绞车,非专职绞车司机不得开绞车,绞车司机必须经过矿部管理人员和当班安全员现场考核其熟练掌握小绞车操作技能并经同意许可后把名单报到矿调度室备案方能上岗,经矿部考核合格并已备案的小绞车司机应作为专职小绞车工,其上班工作期间专们负责11.4绞车提放操作,严禁睡觉和开绞时不得打瞌睡及进行与开绞车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岗、脱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

2、严禁使用皮带运输机和刮板运输机运送材料,特别是严禁使用皮带和刮板运输机输送回采工作面使用的材料及单体液压支柱和金属铰接顶梁、机板、电动机等材料。

7 矿井运送大件材料的有关规定

1、井下运送大件材料必须经过副斜井下放,大件材料包括井下变压器、水泵、绞车和长度超过2米以上的铁轨、管道等物件,下放这些材料必须按后面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要求进行运输。

2、运送大件材料的运输系统必须达到上面第

(一)款的

3、

4、6条规定要求,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提升运输。

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及其它规定

1、绞车司机接班后,要认真检查绞车的各部位并试运转,如发出异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

2、工作时滚筒的开动或停止,速度应逐渐增加或减少,不允许急剧开车或停车。

3、开车前应先检查信号系统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或信号不清楚,不允许作业。

4、电动机开动时,两刹车带不允许同时刹死,其刹车带温度不超过70度。

5、钢丝绳缠绕应均匀,若发出缠乱时,要停止电机的运转后处理,严禁在运行中处理。

6、在下放重物时,一定要开动电动机,用电控滚筒,严禁放飞车或不带电放车。

7、绞车司机,工作时要目视前方和把钩工密切配合,不准超拉矿车。

8、绞车司机开车时,停、拉要及时、平稳。

9、绞车司机,信号要联系好,严格按照信号指挥操作。

10、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绞车地脚螺栓及压柱使用情况;○2检查钢丝绳连接及固定情○况;○3检查两制动器工作及刹车带接触情况;○4检查有无甩油缺油现象;5检查轨道完好、道路及水沟畅通情况;○6检查巷道内材料堆码、设备○摆放、两侧安全距离、等情况;7检查巷道内车辆停放及行人、作业情况;○8检查绞车开关、电机、按钮、电缆等电气部分是否完好,电铃信号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开车。

11、由当班绞车司机和作业人员共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汇报,严禁不检查或设备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必须爱护设备设施,严禁拆

8 卸或人为损坏。

12、运输信号统一规定为:一声停;二声牵引重车运行(提升);三声牵引轻车运行(放车)。

13、把钩工为兼职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信号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得用口喊、手势、晃灯等形式传递信号或安排他人代为操作,信号不清或未回信号,严禁开车。

14、车辆连接必须符合规定,严禁使用非标准销链,或将挂钩挂在矿车把手、车沿上。

15、绞车运行过程中,绞车司机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一有异常情况能够立即制动、停止绞车抽绳操作;严禁将脚或身体的任何部位倚靠在绞车上;钢丝绳排列不整齐时,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边运行边处理。

16、绞车运行时,两手把严禁同时刹住。为防止未运行绞车松绳过多而造成垮绳、咬绳事故,未运行绞车应将离合器手把刹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绞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

17、绞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范,严密监视绞车运行情况,发现绞车地脚螺栓或压柱松动、异响以及负荷过重等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处理后方可运行。

18、机电队必须按规定在各绞车处安装合格的综合电铃,同时作好各类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19、在绞车运行过程中,保持绞车匀速运行,严禁突然加速;严禁不挂副绳运输车辆,以免造成碾绳。

20、操作人员着装整齐,工作服袖口必须绑扎好,系好钮扣。

矿井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斜井、胶带运输大巷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主井绞车、轨道大巷各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新庄煤业安全专篇》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主斜井井口、主斜井井筒、甩车场上、下斜坡口和各平台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

2、主井绞车、轨道大巷平台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18mm以上,绞车司机及维修工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在每班工作前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并且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3、脱挂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并且坚持正常使用;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4、主斜井或轨道大巷的绞车运行时,提升绞车道要做到“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严禁人员行走绞车道,井筒内所有人员尤其是开皮带机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5、脱挂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扎销是否挂齐、挂纽、扎销是否扎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当车斗在绞车道上运行时,轨道下山、轨道下山车场等人员立即躲进防身筒,提放期间严禁在这些巷道内做任何工作,并且同上平台挂钩工一起在绞车道两端警戒,负责制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6、皮带运输机要加强检修维护,开皮带机人员上班工作中严禁打磕睡和睡觉,要经常检查皮带机各部件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皮带机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要更换皮带架托滚及有大块煤、矸石卡住皮带架子和压边等情况要处理或其它故障要处理时,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并停止皮带机运行后才进行处理。当主斜井轨道绞车提升时,开皮带机人员要躲到避难硐室或防身硐室,防止飞车装人。

7、需要经主斜井运送铁轨、管道等超长材料时,只能用人工搬运输送,严禁用矿车或材料架经绞车提升运送。人工运送铁轨、管道时要按如下规定执行:

10 1井筒内严禁行人或有人做其它工作,所有人员要躲到防身硐内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允许人工搬运。

2经人工在斜井输送铁轨或管道时,抬起或停放铁轨或管子要统一用○力,慢慢抬起或放下,抬铁轨或管道中要缓慢行走,上方或下方抬铁轨或管子人员不得半途突然放下铁轨或管子一端或用力甩掉铁轨或管子,防止铁轨或管子飞溜伤人,严禁有人直接抬铁轨或管子端头,防止铁轨或管子摆动有贯性使端头伤人,人员抬管子要离端头1.5米以上地方杠着管子,搬运铁轨或管子前首先在变坡处用粗大麻绳捆绑铁轨或管子的上头,以便在搬运途中临时停放铁轨或管子要固定绳子的另一头来控制铁轨或管子防止往斜井下山飞溜。

3严禁将铁轨或管道沿主斜井底板和轨道上向下自动滑溜运送,防止○铁轨或管子往下山飚溜伤人。

(二)、辅助运输大巷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辅助运输大巷各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新庄煤业安全专篇》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副立井井口、副立井底车场斜坡口和中间甩车场斜坡口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轨道下山与水泵房管子道交岔处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并长期处于关闭正常工作状态,除非水泵房需要提升运输才能暂时打开,不提升时要及时关闭。副立井下山中部(与中部集中水仓巷交岔处)11.4绞车上15米处及中部车场变坡点附近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在副立井与轨道大巷各平台交差处安装的11.4绞车往上15米处,应安装防跑车装置,防止发生飞车冲到轨道下山平台。

2、 11.4绞车安装要牢固,绞车安装时要加工有长×宽=1.5×1.2米的2条槽钢底座,绞车安装位置的基础要求:○1当底板是坚硬的厚度1.5米以上的砂岩时,可以安设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长度不得小于1.5米的绞车底座锚杆,每根锚杆使用两卷CK2840锚固剂进行锚固,锚固力≮80KN;2当底板是坭岩或层状页岩、坭质砂岩等松软或遇水容化及容易风化的岩○层时,必须捣实:长×宽×高=1.8米×1.5米×1.2米的水坭、碎石、砂子

11 混凝土绞车机座,机座里埋住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深度不得小于1米的绞车底座螺杆;11.4绞车安装时,先把槽钢底座安装在底座锚杆(或螺杆)上用螺帽拧紧固牢,再将11.4绞车安装在槽钢底座上用螺杆连接底座拧紧固牢,最后再在绞车底座4角用单体液压支柱或木支柱支撑到顶板做压柱,4条压柱要打稳牢固。

3、辅助运输大巷各平台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22kw绞车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22mm以上,11.4调度绞车使用直径Φ15mm以上的钢丝绳;绞车司机(各平台绞车、调度绞车、11.4绞车等)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每班安全员、11.4绞车工要认真检查在副立井为轨道大巷各平台服务的25绞车和其它11.4绞车的压柱、底座是否稳定固牢,提升时绞车是否松动、移位,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应立即停止提升采取措施处理,并汇报矿调度;同时详细检查刹车是否稳固,如果11.4绞车提升时出现绞车滚筒打滑,重车往后退现象,说明刹车不稳固,必须停止提升,处理刹车系统,及时检修或更换刹车带,调整刹车带螺杆达到稳固刹车的作用,确保绞车安全运行可靠方能允许提升;每班工作前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和各工作面班组长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每班要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4、脱挂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5、,副立井绞车运行时,要做到“提物不能提人,提人不能提物”,井筒内所有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6、脱挂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扎销是否挂齐、挂纽,扎销是否扎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提放车斗期间,脱挂钩工要在绞车道两端进行警戒,禁

12 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7、严禁将空、重车停留在上、下山斜井或斜坡巷道上,以免造成飞车事故;当车斗在斜坡或下山巷道上跳轨时,要立即停止提升,不得强行提放车斗;在斜坡巷上处理跳轨车斗同时,跳道地点往下巷道内严禁有人工作和行人,处理跳轨车斗时,不准脱掉挂好的钢丝绳或串车间的连环扎销来处理车斗,如果是重车难撬上轨道,应把重车卸载,将空斗撬上轨道后再重新装车;绞车司机在处理跳轨车斗过程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注意检查绞车刹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把绞车滚筒锁住刹好车,确保处理跳轨车斗时钢丝绳不松动,防止车斗往下滑动伤及到撬车人员,如果有提放车信号时必须辨听清楚后方能进行操作,保持绞车起步缓慢匀速运行,严禁突然加速提放车斗。

8、副立井及轨道下山提放大件设备和材料时,必须有带班矿领导和安全员现场指挥,必须使用专用材料车斗装载提放,大件设备如变压器、水泵、变速箱(减速器)、刮板机头等和铁轨、各种管道等大件材料要捆绑固牢在车架上,防止在斜巷提放过程中脱掉或甩开在巷道上飞溜伤人。

9、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运送材料时必须按照上述第

(二)款的第1至8条的规定执行以外,还要做到运送材料的每一运输环节如主斜井、皮带下山等主要运输巷道每级绞车提升,必须有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挂钩、信号工,做到每一平台绞车提升时有人摘、挂钩并警戒,禁止人员行走,做到 “行车不能行人,行人不能行车”的安全要求,然后才发出提升信号,允许提放材料,严禁非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无人员摘挂钩就提放材料。

10、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主斜井、轨道下山及底部车场等斜坡巷道上施工作业时,这些巷道必须停止提升运输作业;使用材料、清理煤矸需要提升运输时,在绞车道和底部车场上进行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撤退人员到躲避硐或上平台等安全的地方后,确定绞车道内无人行走和施工作业才允许提升运输。在安装有皮带、刮板运输机的巷道进行喷浆作业时,只有皮带、刮板机停止运转时才能进行喷浆施工作业,皮带、刮板机运转时停止喷浆施工作业,严禁站在(或

13 靠近)正运行的皮带、刮板机上面进行喷浆施工作业。

11、采掘工作面的皮带、刮板机要加强安全管理,开皮带、刮板机人员上班工作中严禁打磕睡和睡觉,要经常检查皮带、刮板机各部件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皮带、刮板机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要更换皮带架托滚和刮板机部件或刮板机跳链及有大块煤、矸石卡住皮带架子和压边等情况要处理或其它故障要处理时,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并停止皮带、刮板机运行后才进行处理。严禁对正皮带、刮板机机头、机尾开机或做其它工作,刮板机机头、机尾要打压柱,压柱要打稳固牢,放止机尾翘起伤人。

以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在本矿井下任何地点进行各种施工作业,凡涉及到运输方面的安全要求均按本《安全措施》规定执行,本措施没有提到的均按施工地点《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新庄煤业《工种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煤炭行业规范标准规定执行。

第三篇: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襄矿集团新庄煤业

矿 井 运 输 系 统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二〇一三年度

矿井运输系统各项规定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概述

本矿运输系统按巷道布置可分为主要巷道运输系统和采掘巷道辅助运输系统;按运输方式分为煤炭运输和物料运输系统;○1主要巷道煤炭运输系统由15101运输顺槽→皮带运输大巷皮带运输→主煤仓→斜井主皮带→斜皮带→地面皮带运输筛选系统→筒仓;辅助巷道煤炭运输系统:各掘进工作面运输:掘进工作面皮带运输机→胶带运输大巷皮带机运输→主煤仓→主斜井皮带运输到地面。

物料运输系统:主要巷道物料运输系统,○1皮带运输设备所使用的材料运输系统:地面→副立井井底车场→轨道大巷→胶带大巷轨道运输→掘回风顺槽轨道运输。辅助巷道物料运输系统,○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物料运输系统:地面→副立井→轨道运输大巷→各联络巷→各采掘工作面。

综上所述,本矿运输系统基本上分为主要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系统及辅助采掘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两大类,每一类又分为两个分类,概括地说是两类四个系统。

二、成立矿井运输系统管理机构

总负责人:王喜平(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万全心安全矿长) 副组长:杜涛(总工程师)

成员:雷正龙(生产矿长)、李向文(机电矿长)、杨广成(调度室主任)、朱国旺(通风科)、武先进(质量监督管理员)、牛虎文(安装队负责人)、

三、 矿井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

(一)、主要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

1、主斜井巷道作为矿井主要进风巷兼作行人并作为煤炭运输、皮带设

1 备安装、维修使用的材料运送服务,需要经主斜井下放通风设施建筑所需材料必须按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并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运送;

2、严禁经主斜井轨道运输采掘工作面的煤矸和使用的材料,严禁经主斜井轨道运输井下巷道锚喷、搞水沟及台阶所使用的水泥、砂子等所有材料,严禁经主斜井轨道下放超大物件,严禁经主斜井轨道用矿车或材料车运输管道及铁轨等超长材料,需要经主斜井下放铁轨和管道必须按照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才允许运送。

3、副立井巷道和轨道大巷作为矿井主要进风和材料运输巷道,井下采掘工作面、搞水沟台阶,各种硐室、通风设施建筑,井下使用各种设备等地点所使用的材料都可以运送。副立井和轨道大巷担负这些运输任务。 我矿在集中轨道大巷运输中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

1、操作蓄电池电机车的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电机车,严禁非电机车司机驾驶电机车。

2、使用蓄电池电机车的检查:

(1)检查活动零部件的润滑情况,齿轮箱的油量保持5公斤左右(JH—50机械油)。

(2)检查电源装置与车架的联接销是否牢固定位。

(3)检查电源装置的插销联接是否插牢靠。

(4)检查所有可拆除部分的螺栓是否坚固。

(5)敲击检查轮箍和轮心的紧固件。

(6)检查制动机构是否灵活,闸瓦与车轮间的间隙是否为2mm—3mm。

(7)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线是否完好。

(8)检查司机控制器的反向手柄及主手柄的转动灵活情况。

(9)检查警铃的声音是否响亮,照明灯是否明亮。

(10)检查撒砂机构是否灵活,砂粒需经筛选和干燥,砂粒要装足量。

交接班的检查与使用电机车前的检查相同,此外还应检查轴承温度(温度不大于95℃)。司机交接班时,应清扫电机车的灰尘和污泥,保持电机车各部分的清洁,特别是电气设备的清洁,同时,交班司机应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常情况和损坏情况告诉接班的司机,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3、蓄电池电机车的操作和注意事项:

(1)首先将电源装置的插销按极的正负插入正负极的插座中,再扳动空压机电机开关,让气泵向储气缸中泵气。达到额定压力后,气泵自动停机。同时扳动司机控制器上的车头和信号灯开关处于“合”的位置,使两灯接通电源而发光,此时可以根据电机车即将运行的方向,扳动司机控制器上的反向手柄,使之所处位置与即将运行的位置一致,敲响警铃或鸣笛后就可扳动司机控制器主手柄,沿顺时针方向逐步转动,机车启动逐渐加速。机车可在任一速度上运行。

(2)正在运行的电机车,如主手柄退回“0”位,这时电机车处于惰行运行状态(即断电运行),需要减速时,用手轮制动。

(3)5吨蓄电池电机车两端有司机室,各司机室的司机控制器均能独立对电机车起控制作用,故一般选择与运行方向一致的司机室进行操作,司机不操作的那端控制器的主手柄应置于“0”位。

(4)司机离开电机车时,应带走换向手柄,并按顺时针方向转动制动手轮,使电机车处于制动状态,下次上车操作时,首先应将手轮制动处于缓解状态,再进行上述操作程序。

注意事项:

(1)电源装置插销的插入或拔出应在无负载的情况下(即司机控制箱上的主手柄处于“0”位,灯开关处于“分”位)进行。

(2)电机车在起动或运行中,如发生车轮空转,应立即撒砂或将主手柄退回零位,以消除空转。

(3)电机车在运行中如发生故障,应将主手柄迅速退回“零”位,以免损坏设备。

(4)电机车运转部件如有不正常声响,各轴承部位有异常发热现象,应停车检查,排除故障。

(5)电机车在运行时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各电气设备(包括连接导线),若发现绝缘有损,应停止使用,另派电机车将其拉回车库修理。

(6)电机车需要制动停车时,必须操作司机控制器的手柄置于“制动”位减速再制动停车,严禁采用开倒车的办法来制动。电机车若需要反向运行时,也必须待电机车制停后,方可操作反向运行,以免损坏设备。

(一) 安全运行技术措施:

1、行车速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运送材料、矸石不大于4米/秒:运送火药不大于2米/秒:调车进出车场不大于1.5米/秒:过道岔、顶料不大于2米/秒:单道运行不大于2米/秒。5吨蓄电池电机车因只有一个驾驶室,反向运行时电瓶挡住司机的视线,因此机车在反向运行过程中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2、列车牵引车数规定:5吨蓄电池电机车牵引运人车辆不大于8辆;拉0. 75吨矿车不大于8辆。

3、所有行驶的机车严格执行红绿灯信号指示,列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并由司机负责领取,信号工负责摘挂工作。

4、两列车同轨、同方向行驶时,两机车间的安全间距不低于100米。

5、机车交锋或机车过弯道、道岔、巷道口、硐室口、施工段等地点都必须减速鸣笛,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6、运料、矸列车分别放一名专职信号工,该信号工必须携带口哨指挥机车运行。信号工应坐在5吨蓄电池电机车副乘室内跟车作业,(5吨蓄电池电机车跟车信号工严禁扒、坐机车头,必须乘坐在机车所挂运的信号工专用车内),乘车时必须挂好防护链,关好车门,严禁随意探头向外了望,严禁乘坐非信号工人员。信号车位置必须放至所有料车后面。如运输长型材料,则长型材料与机车和信号工专用车之间必须用两辆重矿车隔开,最后面再挂信号车。如空机头拉运信号车须在空机头后面挂两辆矿车,再挂信号车。

7、跟车信号工的职责:负责指挥机车运行,搬道岔,配合司机摘挂连接环,并负责列车组列。机车运行时,负责检察材料运输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发生,要及时吹哨通知司机立即停车处理。在停车处理过程中要在前后50米设警戒,卡住所有来往车辆。

8、机车行驶信号必须遵守:口哨信号:一停、二开、三倒车;光信号:红灯停,绿灯行;用头灯作为紧急临时停车信号:上下摆为停,左右摆为开,划圆圈为倒车。

9、各信号站必须设专职车场信号工,严禁缺岗或代岗。信号工必须携带口哨指挥机车。各车场应有充足的照明,照明设置要符合煤矿的有关规定。各车场应设区间闭塞信号和自动停送电开关。信号台按钮必须标明用途。各车场要有明确的停车位置牌和列车时刻表。

10、电机车司机严格按照行走路线行车,严禁私自改变运行线路,如改变,必须征得的调度室同意,并通知当班队干和工长。

11、在大巷各个车场顶、兑料等调车作业时,严禁异道行车和顶、兑车,如有特殊情况,需异道行车时,必须通知运输调度,并由当班带班领导或队干部现场指挥。顶、兑车完毕后,要及时恢复道岔,确保主运大巷道岔始终处于直道状态。

12、电机车运行期间发生机车及电瓶故障时,司机要及时通知运输调度或机电维修队进行及时处理。非专职维护工不得私自对电车进行维修,电瓶发生故障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严禁对其进行带电作业。

13、空车与重车在道岔相遇时,空车让重车先行。其它车辆与人车相遇时,其它车辆让人车先行。料车与矸重车道岔相遇时,料车让矸车先行,车场内严禁一切车辆交锋。当信号停电时,一切车辆必须停在各车场的红绿灯之外,由各岗位信号工用口哨指挥一切车辆通行,严禁用喊话的方式指挥车辆。

14、蓄电池电机车行驶路线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必须在施工地点前后50米外设红色警戒灯,并派人警戒。机车通过施工地段时,必须减速、鸣笛、慢行,做到随时停车的准备,司机要听从现场警戒员的指挥,确保机车运行周围无任何障碍后,再慢慢通过。

15、机车车辆发生落道事故时,为防止事故扩大,司机(或跟车信号工)必须到列车车尾部50米外截尾,并向调度及当班队干和班长汇报,并按矿关于《处理机车、车辆落道事故有关规定及措施》组织相关人员上道。

16、运输大 、重型货载应该严格执行《井下电机车运输大 、重型货载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专项措施的规定。

17、我矿电车路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司机、信号工等需在大巷行走,严格执行《井下运输管理》规定。

三、其他未提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二)、辅助采掘巷道运输系统各项规定

辅助运输系统是采掘巷道物料运输系统,这个运输系统的设备和运输线路不同,对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如下:

1、辅助运输系统各采掘工作面使用的材料从地面经副立井及轨道大巷运输,而且要按照上面第

(一)款的

3、

4、6条规定要求执行;另外,各采掘巷道或其它地点所安装的11.4绞车,必须有专职绞车司机开绞车,非专职绞车司机不得开绞车,绞车司机必须经过矿部管理人员和当班安全员现场考核其熟练掌握小绞车操作技能并经同意许可后把名单报到矿调度室备案方能上岗,经矿部考核合格并已备案的小绞车司机应作为专职小绞车工,其上班工作期间专们负责11.4绞车提放操作,严禁睡觉和开绞时不得打瞌睡及进行与开绞车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岗、脱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

2、严禁使用皮带运输机和刮板运输机运送材料,特别是严禁使用皮带和刮板运输机输送回采工作面使用的材料及单体液压支柱和金属铰接顶梁、机板、电动机等材料。

7 矿井运送大件材料的有关规定

1、井下运送大件材料必须经过副斜井下放,大件材料包括井下变压器、水泵、绞车和长度超过2米以上的铁轨、管道等物件,下放这些材料必须按后面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要求进行运输。

2、运送大件材料的运输系统必须达到上面第

(一)款的

3、

4、6条规定要求,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提升运输。

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及其它规定

1、绞车司机接班后,要认真检查绞车的各部位并试运转,如发出异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

2、工作时滚筒的开动或停止,速度应逐渐增加或减少,不允许急剧开车或停车。

3、开车前应先检查信号系统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或信号不清楚,不允许作业。

4、电动机开动时,两刹车带不允许同时刹死,其刹车带温度不超过70度。

5、钢丝绳缠绕应均匀,若发出缠乱时,要停止电机的运转后处理,严禁在运行中处理。

6、在下放重物时,一定要开动电动机,用电控滚筒,严禁放飞车或不带电放车。

7、绞车司机,工作时要目视前方和把钩工密切配合,不准超拉矿车。

8、绞车司机开车时,停、拉要及时、平稳。

9、绞车司机,信号要联系好,严格按照信号指挥操作。

10、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绞车地脚螺栓及压柱使用情况;○2检查钢丝绳连接及固定情○况;○3检查两制动器工作及刹车带接触情况;○4检查有无甩油缺油现象;5检查轨道完好、道路及水沟畅通情况;○6检查巷道内材料堆码、设备○摆放、两侧安全距离、等情况;7检查巷道内车辆停放及行人、作业情况;○8检查绞车开关、电机、按钮、电缆等电气部分是否完好,电铃信号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开车。

11、由当班绞车司机和作业人员共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汇报,严禁不检查或设备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必须爱护设备设施,严禁拆

8 卸或人为损坏。

12、运输信号统一规定为:一声停;二声牵引重车运行(提升);三声牵引轻车运行(放车)。

13、把钩工为兼职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信号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得用口喊、手势、晃灯等形式传递信号或安排他人代为操作,信号不清或未回信号,严禁开车。

14、车辆连接必须符合规定,严禁使用非标准销链,或将挂钩挂在矿车把手、车沿上。

15、绞车运行过程中,绞车司机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一有异常情况能够立即制动、停止绞车抽绳操作;严禁将脚或身体的任何部位倚靠在绞车上;钢丝绳排列不整齐时,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边运行边处理。

16、绞车运行时,两手把严禁同时刹住。为防止未运行绞车松绳过多而造成垮绳、咬绳事故,未运行绞车应将离合器手把刹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绞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

17、绞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范,严密监视绞车运行情况,发现绞车地脚螺栓或压柱松动、异响以及负荷过重等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处理后方可运行。

18、机电队必须按规定在各绞车处安装合格的综合电铃,同时作好各类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19、在绞车运行过程中,保持绞车匀速运行,严禁突然加速;严禁不挂副绳运输车辆,以免造成碾绳。

20、操作人员着装整齐,工作服袖口必须绑扎好,系好钮扣。

矿井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斜井、胶带运输大巷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主井绞车、轨道大巷各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新庄煤业安全专篇》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主斜井井口、主斜井井筒、甩车场上、下斜坡口和各平台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

2、主井绞车、轨道大巷平台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18mm以上,绞车司机及维修工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在每班工作前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并且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3、脱挂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并且坚持正常使用;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4、主斜井或轨道大巷的绞车运行时,提升绞车道要做到“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严禁人员行走绞车道,井筒内所有人员尤其是开皮带机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5、脱挂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扎销是否挂齐、挂纽、扎销是否扎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当车斗在绞车道上运行时,轨道下山、轨道下山车场等人员立即躲进防身筒,提放期间严禁在这些巷道内做任何工作,并且同上平台挂钩工一起在绞车道两端警戒,负责制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6、皮带运输机要加强检修维护,开皮带机人员上班工作中严禁打磕睡和睡觉,要经常检查皮带机各部件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皮带机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要更换皮带架托滚及有大块煤、矸石卡住皮带架子和压边等情况要处理或其它故障要处理时,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并停止皮带机运行后才进行处理。当主斜井轨道绞车提升时,开皮带机人员要躲到避难硐室或防身硐室,防止飞车装人。

7、需要经主斜井运送铁轨、管道等超长材料时,只能用人工搬运输送,严禁用矿车或材料架经绞车提升运送。人工运送铁轨、管道时要按如下规定执行:

10 1井筒内严禁行人或有人做其它工作,所有人员要躲到防身硐内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允许人工搬运。

2经人工在斜井输送铁轨或管道时,抬起或停放铁轨或管子要统一用○力,慢慢抬起或放下,抬铁轨或管道中要缓慢行走,上方或下方抬铁轨或管子人员不得半途突然放下铁轨或管子一端或用力甩掉铁轨或管子,防止铁轨或管子飞溜伤人,严禁有人直接抬铁轨或管子端头,防止铁轨或管子摆动有贯性使端头伤人,人员抬管子要离端头1.5米以上地方杠着管子,搬运铁轨或管子前首先在变坡处用粗大麻绳捆绑铁轨或管子的上头,以便在搬运途中临时停放铁轨或管子要固定绳子的另一头来控制铁轨或管子防止往斜井下山飞溜。

3严禁将铁轨或管道沿主斜井底板和轨道上向下自动滑溜运送,防止○铁轨或管子往下山飚溜伤人。

(二)、辅助运输大巷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辅助运输大巷各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新庄煤业安全专篇》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副立井井口、副立井底车场斜坡口和中间甩车场斜坡口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轨道下山与水泵房管子道交岔处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并长期处于关闭正常工作状态,除非水泵房需要提升运输才能暂时打开,不提升时要及时关闭。副立井下山中部(与中部集中水仓巷交岔处)11.4绞车上15米处及中部车场变坡点附近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在副立井与轨道大巷各平台交差处安装的11.4绞车往上15米处,应安装防跑车装置,防止发生飞车冲到轨道下山平台。

2、 11.4绞车安装要牢固,绞车安装时要加工有长×宽=1.5×1.2米的2条槽钢底座,绞车安装位置的基础要求:○1当底板是坚硬的厚度1.5米以上的砂岩时,可以安设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长度不得小于1.5米的绞车底座锚杆,每根锚杆使用两卷CK2840锚固剂进行锚固,锚固力≮80KN;2当底板是坭岩或层状页岩、坭质砂岩等松软或遇水容化及容易风化的岩○层时,必须捣实:长×宽×高=1.8米×1.5米×1.2米的水坭、碎石、砂子

11 混凝土绞车机座,机座里埋住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深度不得小于1米的绞车底座螺杆;11.4绞车安装时,先把槽钢底座安装在底座锚杆(或螺杆)上用螺帽拧紧固牢,再将11.4绞车安装在槽钢底座上用螺杆连接底座拧紧固牢,最后再在绞车底座4角用单体液压支柱或木支柱支撑到顶板做压柱,4条压柱要打稳牢固。

3、辅助运输大巷各平台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22kw绞车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22mm以上,11.4调度绞车使用直径Φ15mm以上的钢丝绳;绞车司机(各平台绞车、调度绞车、11.4绞车等)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每班安全员、11.4绞车工要认真检查在副立井为轨道大巷各平台服务的25绞车和其它11.4绞车的压柱、底座是否稳定固牢,提升时绞车是否松动、移位,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应立即停止提升采取措施处理,并汇报矿调度;同时详细检查刹车是否稳固,如果11.4绞车提升时出现绞车滚筒打滑,重车往后退现象,说明刹车不稳固,必须停止提升,处理刹车系统,及时检修或更换刹车带,调整刹车带螺杆达到稳固刹车的作用,确保绞车安全运行可靠方能允许提升;每班工作前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和各工作面班组长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每班要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4、脱挂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5、,副立井绞车运行时,要做到“提物不能提人,提人不能提物”,井筒内所有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6、脱挂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扎销是否挂齐、挂纽,扎销是否扎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提放车斗期间,脱挂钩工要在绞车道两端进行警戒,禁

12 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7、严禁将空、重车停留在上、下山斜井或斜坡巷道上,以免造成飞车事故;当车斗在斜坡或下山巷道上跳轨时,要立即停止提升,不得强行提放车斗;在斜坡巷上处理跳轨车斗同时,跳道地点往下巷道内严禁有人工作和行人,处理跳轨车斗时,不准脱掉挂好的钢丝绳或串车间的连环扎销来处理车斗,如果是重车难撬上轨道,应把重车卸载,将空斗撬上轨道后再重新装车;绞车司机在处理跳轨车斗过程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注意检查绞车刹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把绞车滚筒锁住刹好车,确保处理跳轨车斗时钢丝绳不松动,防止车斗往下滑动伤及到撬车人员,如果有提放车信号时必须辨听清楚后方能进行操作,保持绞车起步缓慢匀速运行,严禁突然加速提放车斗。

8、副立井及轨道下山提放大件设备和材料时,必须有带班矿领导和安全员现场指挥,必须使用专用材料车斗装载提放,大件设备如变压器、水泵、变速箱(减速器)、刮板机头等和铁轨、各种管道等大件材料要捆绑固牢在车架上,防止在斜巷提放过程中脱掉或甩开在巷道上飞溜伤人。

9、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运送材料时必须按照上述第

(二)款的第1至8条的规定执行以外,还要做到运送材料的每一运输环节如主斜井、皮带下山等主要运输巷道每级绞车提升,必须有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挂钩、信号工,做到每一平台绞车提升时有人摘、挂钩并警戒,禁止人员行走,做到 “行车不能行人,行人不能行车”的安全要求,然后才发出提升信号,允许提放材料,严禁非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无人员摘挂钩就提放材料。

10、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主斜井、轨道下山及底部车场等斜坡巷道上施工作业时,这些巷道必须停止提升运输作业;使用材料、清理煤矸需要提升运输时,在绞车道和底部车场上进行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撤退人员到躲避硐或上平台等安全的地方后,确定绞车道内无人行走和施工作业才允许提升运输。在安装有皮带、刮板运输机的巷道进行喷浆作业时,只有皮带、刮板机停止运转时才能进行喷浆施工作业,皮带、刮板机运转时停止喷浆施工作业,严禁站在(或

13 靠近)正运行的皮带、刮板机上面进行喷浆施工作业。

11、采掘工作面的皮带、刮板机要加强安全管理,开皮带、刮板机人员上班工作中严禁打磕睡和睡觉,要经常检查皮带、刮板机各部件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皮带、刮板机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要更换皮带架托滚和刮板机部件或刮板机跳链及有大块煤、矸石卡住皮带架子和压边等情况要处理或其它故障要处理时,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并停止皮带、刮板机运行后才进行处理。严禁对正皮带、刮板机机头、机尾开机或做其它工作,刮板机机头、机尾要打压柱,压柱要打稳固牢,放止机尾翘起伤人。

以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在本矿井下任何地点进行各种施工作业,凡涉及到运输方面的安全要求均按本《安全措施》规定执行,本措施没有提到的均按施工地点《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新庄煤业《工种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煤炭行业规范标准规定执行。

第四篇:“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为进一步抓好运输管理,确保提升、运输安全,特编制“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望全体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一、施工地点

副井上下井口及轨道上下山

二、施工内容

“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提升运输 超长:平板车长度<物料长度<=4600mm 超宽:平板车宽度<物料宽度<=1600mm 超高:1500mm<物料高度(包括平板车高度)<=2500mm 超重:6000kg<物料质量(包括平板车质量)<=23000kg

三、装车要求

(一)装车的要求

1、装车的要求:必须根据所运物料的质量选择相应的专用平板车装运,否则不得给与运输。长材料必须采用专用材料车装运,锚杆、锚索、体积大的电缆、大捆皮带必须采用专用花栏平板车装运。

2、装车质量的要求:装车质量必须严格按照专用车辆标定质量装载,不得超载装车,超重设备用大平板车装运时,超重不得大于平板车标定质量的10%。根据我矿实际,质量3000kg以下的物料用小平板车装运,质量在3000kg(不包括平板车质量)以上的物料用大平板车装运。严禁超载装运。

3、装车结构尺寸的要求:装车结构尺寸不得超过专用车辆的

外形尺寸。需要副井罐笼提升的物料装车后外形尺寸必须符合下列尺寸:长≤4600mm,宽≤1600mm,高≤2500mm。当需要提升长度超过4600mm的钢管、钢轨等超长物件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4、装车重心要求:装载物料的重心必须与所使用车辆的中心一致,严禁偏重心和重心超高装载。

5、综采液压支架以及类似大型装备和物料装运应采用“四角用螺栓固定平板车”的装车方法,其他装运方法不得使用。

6、多部件需要装同一车时,各部件之间要尽量放平、垫实且各部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分别与车辆捆绑。

7、装车的其他要求:当支柱、管路、铁轨等设备材料使用平盘车时,装叠不得超过三层,且每层必须用木板等物体隔开,超长物料装车,必须在底层垫加抬高物,以便斜巷车场变坡点顺利通过,同时便于把钩工摘挂钩。

(二)封车的要求:

1、超重设备或材料可用Φ20圆环链、M20螺栓或直径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固定,且和平板车连为一体。用螺栓封车时,封车力矩不得小于50N.m。

2、封车方式应根据所装物料特征进行选择,设备物料长度不超过平板车长度的应采用正“八”字封车法,设备物料长度超过平板车长度的应采用倒“八”字封车法。平盘车装载整体设备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其装载物必须至少有一个附着点与平盘车底盘刚性连接,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发生前后滑行。散件物品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必须用木楔掩实,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前后穿行。

3、封车时,遇有尖、棱部位与链锁接触的地方,必须垫好适当强度的木板或皮带。

4、对于物料、设备怕砸、怕碰及突出部位、各种结合面要用相应的保护材料将其保护好。

四、安全注意事项 一般规定

1、施工前,物料使用单位要根据所运送的物料、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项运送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审批。施工措施必须送运搬工区一份。运搬工区必须及时传达贯彻,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要分工明确、准备充分。

2、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对“四超”车辆在提升运输中的施工方法、使用工具、操作设备认真检查核实,对巷道支护状况彻底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3、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要有充足的精力,良好的精神状态,按规定佩戴使用合格的劳保用品。

4、施工人员作业时要协调一致,听从施工负责人指挥,相互配合。

5、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6、运搬工区工作地点人员发现装封车不合格的“四超”车辆有权禁止车辆进入运输系统,进入运输系统的要就地停止运输,运搬工区接料人员有权拒拉、拒运,拒绝违章指挥、拒绝强行运输。

7、运搬工区接料人员、跟班班长认真仔细检查装车单位的装封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装车不合规定,封车不牢的车辆,

严禁提升运输。运搬工区要及时通知矿调度室,由装车单位立即整改。

8、发现不使用专用车辆装载的“四超’车辆,不得给予提升运输。

9、运送“四超”车辆严格执行随车挂牌制度,用料单位要标明装载尺寸、重量、验收人等内容,否则不得给予运输。

10、“四超”车辆运输过程中不得停滞,如确需停滞,必须在列车两端和两侧悬挂发光或反光红色标记,防止其他车辆与之发生撞车事故。

五、主要运输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斜巷运输

1、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检查装封车状况,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否则不得给予运输。

2、斜巷运输前,信号把钩工必须首先对斜巷安全设施、信号装置、绞车钩头、保险绳、轨道质量及连接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进行运输。

3、斜巷运输时装车高度要根据巷道高度而定,防止斜巷运输期间由于车辆超高碰及顶板而造成掉道事故。

4、运输前信号把钩工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运送期间,绞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m/秒。

5、斜巷提升“四超”车辆时必须一钩一车提升,严禁超挂提升运输。同时正确使用好保险绳。

6、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

7、当“四超”车辆提升至斜巷上车场后,应用小绞车对拉防

止惯性前冲。

8、信号工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硐室,注意运输车辆的动向,并随时准备发出停车信号。

9、把钩工要严格要求使用好挡车棍、阻车器等安全设施。

10、运输完毕后必须及时将安全设施恢复。

(二)掉道复轨的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发生车辆掉道时,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通知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区队值班人员,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分管领导和相关区队、安监处。

(2)现场作业人员不汇报擅自复轨和区队长接到汇报后未及时到现场的,按严重违章处理。

(3)班长到达掉道现场后,必须周密检查掉道现场有无再次发生事故的隐患,特别要检查掉道车辆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4)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处理事故前,必须布置好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退路,并做好安全防护。

(5)进行复轨前,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支护不牢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先行处理后方可进行复轨作业。

(6)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掉道时,必须逐个进行复轨,严禁同时复轨。

(7)车辆复轨时,必须首先采取可靠的防止车辆歪斜措施后方可复轨。

(8)矿井运输车辆掉道确需起吊复轨时,必须根据巷道支护方式,现场制定特殊复轨安全措施设专人观察顶板。使用手拉葫芦起吊时,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手拉葫芦的额定能力,人员必须站

在有安全退路的地方操作手拉葫芦。

(9)平巷运输车辆掉道后,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在掉道区域前后40m的地点设置警示标志和车挡,防止其他车辆闯入作业区域。

(12)在井口安全门以里范围复轨时,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生根于牢固处,所用工具必须用绳索系好防止坠入井筒。

(13)副井上下井口复轨时,上下井口必须设专人看管,关闭安全门。

(14)处理掉道车上道时,要在载车旁加防倒装置,操作时专人观察载车的状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运输“四超”车辆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和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联系,在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允许的前提下,方可运送。没有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允许,运搬工区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运输。

2、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装封车不符合标准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

3、把钩工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摘挂钩时,要等车辆停稳,正常使用挡车器等安全措施,掩好车,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距离轨道外侧200mm以外的地点进行摘挂钩操作。

(3)单道操作时,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的一侧进

行作业。

(4)摘挂钩操作完毕,不得从两车之间穿过。 (5)严禁蹬钩作业。

4、每次摘挂钩完毕后,必须对车辆的各部位、连接位置、绞车钩头、钢丝绳、连接牵引杠等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无问题后方可运行。

(四)其它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副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篇: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为进一步抓好运输管理,确保提升、运输安全,特编制“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望全体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一、施工地点

副井上下井口、-808m水平井底车场、-808m水平轨道石门、各轨道上下山

二、施工内容

“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提升运输 超长:平板车长度<物料长度<=4600mm 超宽:平板车宽度<物料宽度<=1600mm 超高:1500mm<物料高度(包括平板车高度)<=2500mm 超重:6000kg<物料质量(包括平板车质量)<=23000kg

三、装封车要求

(一)装车的要求

1、装车的要求:必须根据所运物料的质量选择相应的专用平板车装运,否则不得给与运输。长材料必须采用专用材料车装运,锚杆、锚索、体积大的电缆、大捆皮带必须采用专用花栏平板车装运。

2、装车质量的要求:装车质量必须严格按照专用车辆标定质量装载,不得超载装车,超重设备用大平板车装运时,超重不得大于平板车标定质量的10%。根据我矿实际,质量3000kg以下的物料用小平板车装运,质量在3000kg(不包括平板车质量)以上的物料用大平板车装运。严禁超载装运。

3、装车结构尺寸的要求:装车结构尺寸不得超过专用车辆的外形尺寸。需要副井罐笼提升的物料装车后外形尺寸必须符合下列尺寸:长≤4600mm,宽≤1600mm,高≤2500mm。当需要提升长度超过4600mm的钢管、钢轨等超 1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长物件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4、装车重心要求:装载物料的重心必须与所使用车辆的中心一致,严禁偏重心和重心超高装载。

5、综采液压支架以及类似大型装备和物料装运应采用“四角用螺栓固定平板车”的装车方法,其他装运方法不得使用。

6、多部件需要装同一车时,各部件之间要尽量放平、垫实且各部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分别与车辆捆绑。

7、装车的其他要求:当支柱、管路、铁轨等设备材料使用平盘车时,装叠不得超过三层,且每层必须用木板等物体隔开,超长物料装车,必须在底层垫加抬高物,以便斜巷车场变坡点顺利通过,同时便于把钩工摘挂钩。

(二)封车的要求:

1、超重设备或材料可用Φ20圆环链、M20螺栓或直径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固定,且和平板车连为一体。用螺栓封车时,封车力矩不得小于50N.m。

2、封车方式应根据所装物料特征进行选择,设备物料长度不超过平板车长度的应采用正“八”字封车法,设备物料长度超过平板车长度的应采用倒“八”字封车法。平盘车装载整体设备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其装载物必须至少有一个附着点与平盘车底盘刚性连接,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发生前后滑行。散件物品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必须用木楔掩实,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前后穿行。

3、封车时,遇有尖、棱部位与链锁接触的地方,必须垫好适当强度的木板或皮带。

4、对于物料、设备怕砸、怕碰及突出部位、各种结合面要用相应的保护材料将其保护好。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四、安全注意事项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前,物料使用单位要根据所运送的物料、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项运送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审批。施工措施必须送运搬工区一份。运搬工区必须及时传达贯彻,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要分工明确、准备充分。

2、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对“四超”车辆在提升运输中的施工方法、使用工具、操作设备认真检查核实,对巷道支护状况彻底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3、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要有充足的精力,良好的精神状态,按规定佩戴使用合格的劳保用品。

4、施工人员作业时要协调一致,听从施工负责人指挥,相互配合。

5、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6、运搬工区工作地点人员发现装封车不合格的“四超”车辆有权禁止车辆进入运输系统,进入运输系统的要就地停止运输,运搬工区接料人员有权拒拉、拒运,拒绝违章指挥、拒绝强行运输。

7、运搬工区接料人员、跟班班长认真仔细检查装车单位的装封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装车不合规定,封车不牢的车辆,严禁提升运输。运搬工区要及时通知矿调度室,由装车单位立即整改。

8、发现不使用专用车辆装载的“四超’车辆,不得给予提升运输。

9、运送“四超”车辆严格执行随车挂牌制度,用料单位要标明装载尺寸、重量、验收人等内容,否则不得给予运输。

10、“四超”车辆运输过程中不得停滞,如确需停滞,必须在列车两端和两侧悬挂发光或反光红色标记,防止其他车辆与之发生撞车事故。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五、主要运输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平巷运输

1、平巷运输液压支架、钢管、钢轨等“四超”车辆时必须使用专用牵引杠配20吨卸扣,严禁使用其他绳索和铁链连接牵引。

2、电机车平巷牵引“四超”车辆时要均匀平缓运行,不得紧急加、减速度。

3、当牵引超宽车辆行至巷道安全间隙小的地点,必须安排有跟车工处于车辆3m以外的安全地点使用哨子进行指挥,牵引速度小于0.5米/秒。

4、电机车牵引超过6000kg~10000kg质量的车辆时,一次最多牵引两辆,10000kg~12000kg质量的车辆,一次只准牵引一辆。综采支架一次只准牵引一辆,严禁超载运输。

5、电机车严禁异线牵引车辆。严禁异道顶车。

6、当运输至井底车场时,必须有专人跟车,并时刻注意车辆运行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鸣哨通知电机车司机停车,防止车辆发生掉道等事故。

7、当运输钢轨、钢管等超长车辆时,必须直线运输,且速度不得大于1m/s,严禁在井底车场等地点过渡线道岔牵引,以防碰及巷道帮造成掉道事故。

8、当在车场确需顶车运输时,必须连车顶车,严禁前拉后顶。

9、超宽车辆存放,必须存放于不影响运输的地点,严禁将超宽车辆存放于主运输巷道车场内,防止影响其他运输。

10、运输中严禁任何人员从车辆两侧以及电机车与车辆之间通过。严禁损坏沿途的电缆、风水管路等设备设施。

11、平巷人力拥车,一人只准拥一辆车,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两辆车距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严禁放飞车。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2、人力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精力集中,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或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门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发出警报。

13、人力推车时施工人员只能站在车辆的后方,严禁站在车辆的两侧。车辆运行过程中,严禁人员从车辆两侧通过和停留。

(二)斜巷运输

1、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检查装封车状况,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否则不得给予运输。

2、斜巷运输前,信号把钩工必须首先对斜巷安全设施、信号装臵、绞车钩头、保险绳、轨道质量及连接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进行运输。

3、斜巷运输时装车高度要根据巷道高度而定,防止斜巷运输期间由于车辆超高碰及顶板而造成掉道事故。

4、运输前信号把钩工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运送期间,绞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m/秒。

5、斜巷提升“四超”车辆时必须一钩一车提升,严禁超挂提升运输。同时正确使用好保险绳。

6、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

7、当“四超”车辆提升至斜巷上车场后,应用小绞车对拉防止惯性前冲。

8、信号工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硐室,注意运输车辆的动向,并随时准备发出停车信号。

9、把钩工要严格要求使用好挡车棍、阻车器等安全设施。

10、运输完毕后必须及时将安全设施恢复。

(三)副井提升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副井提升超重物料时,必须用宽罐笼提升,且窄罐笼必须装载车配重。配重的具体规定:(1)最大装罐质量为23000kg(最大件质量与车辆质量之和)。(2)提升质量超过8000kg设备和物料时,必须在另一侧罐笼加装配重,在绞车静张力差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静张力差,严格掌握罐笼的装载情况。(3)装罐质量在8000kg~10000kg大罐上提或下放大型物料时,小罐配重2个载车(每个约重2800kg)。超过10000kg小罐配重4个载车。两罐偏载不得超过14000kg,防止出现大的偏载造成事故。(4)装罐质量小于8000kg罐笼每层只装一个车盘;超过8000kg的每罐只准装一辆车盘料。另一罐笼要进行配重。

2、提升大料罐笼运行速度为2.5m/s,超过10T的物料运行速度0.5m/s。

3、提升超高设备、物料前,必须将罐笼罐门拆除,防止由于设备车过高卡刮罐笼罐门。

4、“四超”设备、材料进出罐笼一律采用推车机推入推出,当所提升的设备或材料推入罐笼时,把罐工要详细检查到位情况,是否准确,是否有伸出罐外现象等,作认真详细检查后,要用木楔将平板车前后掩牢,使平板车在罐笼确认的位臵,前后不能移动,罐笼到位后,待罐笼停稳、打停点,把掩木拿出,然后按程序出罐。

5、出罐时,出车侧的线路必须畅通,岔子打严,轨道两侧不得有任何物料及任何闲杂人员。出罐时,只准有把钩工在把钩位臵把钩,严禁人员跟大料掩车,以防发生意外,为增加阻力降低运行速度可在出车侧的轨道上撒上适量的沙子。特殊物料(如液压支架等)从副井环形车场无法通过时,应使用慢速绞车从副井底西侧出罐。

6、出罐的设备及时运走,以免造成积压,导致撞击、下辙等情况,道路不畅通时,可先停止提升,先清理积压车辆,再提升。出车时,按车的出罐惯性经过几次掩车到终止处,其行程内不得有任何闲杂物料、车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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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等,以保证出罐安全。

7、副井两侧把罐工必须相互叫应好,只有罐笼到位停稳、信号打停点,方可拿掩木,详细检查无误后、发出推车信号,方准向外打车。

8、提升大料时,井口上下把罐工要认真负责,检查要仔细。为保证安全提升,物料提升期间上、下井口运搬工区每班必须派跟班区长盯在现场亲自指挥。

9、副井提升“四超”车辆前,上、下井口信号工必须相互联系,下井口信号工和绞车司机联系,交代清提升设备的名称、数量和重量。

10、副井上、下井口设备车进出罐笼,各要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现场经验丰富的指挥人员,信号工、把钩工、小绞车司机等人要听从其指挥。

11、进入罐笼上部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并生根牢固。

12、遇到卡罐或车辆在罐内掉道,把钩工要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可借助手拉葫芦和千斤顶等工具复位,严禁死拉硬拽。

13、副井上、下井口把钩工对“四超”车辆入罐提升运输前,必须认真检查其装封车情况,如装封车不符合规定,不得给予提升运输。

(四)掉道复轨的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发生车辆掉道时,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通知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区队值班人员,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分管领导和相关区队、安监处。

(2)现场作业人员不汇报擅自复轨和区队长接到汇报后未及时到现场的,按严重违章处理。

(3)班长到达掉道现场后,必须周密检查掉道现场有无再次发生事故的隐患,特别要检查掉道车辆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4)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处理事故前,必须布臵好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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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路,并做好安全防护。

(5)进行复轨前,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支护不牢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先行处理后方可进行复轨作业。

(6)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掉道时,必须逐个进行复轨,严禁同时复轨。 (7)车辆复轨时,必须首先采取可靠的防止车辆歪斜措施后方可复轨。 (8)矿井运输车辆掉道确需起吊复轨时,必须根据巷道支护方式,现场制定特殊复轨安全措施设专人观察顶板。使用手拉葫芦起吊时,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手拉葫芦的额定能力,人员必须站在有安全退路的地方操作手拉葫芦。

(9)平巷运输车辆掉道后,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在掉道区域前后40m的地点设臵警示标志和车挡,防止其他车辆闯入作业区域。

(10)副井罐笼内及上下井口车辆掉道,可以借助千斤顶和手拉葫芦复轨,严禁生拉硬拽和使用机械复轨。

(11)罐笼内复轨时,提升绞车司机必须谨慎操作,防止滑罐和人。信号把钩工要精力集中,并启用停罐闭锁装臵。

(12)在井口安全门以里范围复轨时,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生根于牢固处,所用工具必须用绳索系好防止坠入井筒。

(13)副井罐笼内及上下井口复轨时,上下井口必须设专人看管,抬起摇台,关闭安全门。

(14)处理掉道车上道时,要在载车旁加防倒装臵,操作时专人观察载车的状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运输“四超”车辆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和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联系,在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允许的前提下,方可运送。没有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允许,运搬工区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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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装封车不符合标准不挂、连接装臵不合格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

3、把钩工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臵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摘挂钩时,要等车辆停稳,正常使用挡车器等安全措施,掩好车,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距离轨道外侧200mm以外的地点进行摘挂钩操作。

(3)单道操作时,站在信号位臵同一侧或巷道较宽的一侧进行作业。 (4)摘挂钩操作完毕,不得从两车之间穿过。 (5)严禁蹬钩作业。

4、每次摘挂钩完毕后,必须对车辆的各部位、连接位臵、绞车钩头、钢丝绳、连接牵引杠等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无问题后方可运行。

(六)其它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副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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