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教育管理,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培养新型农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孟办发〔2011〕125号)要求,结合景信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整合资源,创新机制,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功能,提升培训能力,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开展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加速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以培育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文明诚信、知法守法的新型农民,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社会发展为总体目标,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体培训对象;以政策法规、道德规范、科技文化“三进村”为主要培训内容;以培训农民掌握政策法规、农业实用技术为重点,授课到组、指导到户、培训到人,着力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道德水平、文化素质、科技技能和发展创新水平。努力营造“争做新型农民、争当文明农户、争创和谐新村”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体培训任务是:在2011年内完成全乡所有村组干部和以青壮年为主的农民群众的轮训工作。其中,以村为单位,完成村组干部教育培训5期,培训人数240人次;以自然村为单位,完成农民教育培训56期,培训人数5000人次;完成劳动力就业培训250人次。
三、培训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培训。按照各村组农民的文化水平、经济发展程度、产业分布和存在突出问题等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培训对象,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
(二)注重实效,方便农民。尊重农民意愿,满足农民需求,设立流动课堂,采取村组就地培训,交叉巡回授课等贴近、方便农民的培训方式,将培训重心下移,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教育培训服务。
(三)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在县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乡党委的统一安排,以各类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发挥各涉农部门的技术优势,上下联动,以点带面,整村推进,促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四)长短结合,灵活高效。长训短培相搭配,灵活运用各种培训方式,注重寓教于乐,丰富培训内容,活跃培训形式,保证农民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四、培训内容
(一)强化法律法规培训。以社会治安、禁毒防艾、民族宗教、土地承包、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搞好法制宣传,增强农民群众通过法律手段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维护利益、化解矛盾的观念。引导农民增强民主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愿望和诉求,保障自身权利,激发农民有序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提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民。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训,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群众明辨善恶美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全力推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组织群众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移风易俗,营造积极向上的农村文化氛围。
第二篇:农民工培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6-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年农民工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公平对待、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面向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的发展方向,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市场手段,充分调动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受训者、社会服务机构和群众团体的积极性,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培训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促进农业增收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要加强市场调查与预测,坚持按需培训的原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坚持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要坚持引导性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扩大培训覆盖面,全面提高参训者的综合素质;坚持培训与配套服务、转移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增强培训的实效性;要坚持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现有优质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使参加培训的农民掌握转移就业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有效方式和转移就业、配套服务、监督管理等有效机制,为大规模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积累经验。
***市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分二个层面开展,一是动员、鼓励和支持各区县农业部门广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引导性培训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本地情况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市里重点抓好4个农村劳动力输出县的50个乡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示范性培训,每乡培训600人。共计3万人。
三、培训实施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各地区根据本地劳动力资源积极组织参加培训,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广大农民宣传鼓励农民参加转移培训学习。对参加培训的进行登记。
(二)培训机构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由具备培训条件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中专、农机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承担。
(三)培训形式此文来源于:wenmi114.com
1、引导性培训
引导性培训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开展的一种公益性培训。主要是对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政策法规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就业岗位选择、基本权益保护等方面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其守法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引导性培训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通过印发资料、咨询服务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使大部分外出务工的农民都能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外出务工的一些基本知识。另一种是通过集中办班系统地开展培训,一般是在乡镇或具备条件的村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1周。
2、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是在引导性的基础上,以适应岗位技能要求为目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是加工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主要是在各级政府引导和支持下,由企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行业部门开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一些具有特色的民办培训机构,开展有关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以订单、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培训时间为1至3个月有,具体培训时间长短可按照工种岗位的职业技能要求安排。
(四)培训教材
教材以农业部编写了《进城务工指南》等系列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教材,作为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主要教材。
(五)考试与考核
参加集中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员都要参加考试和考核,考试和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发结业证书。引导性培训以理论考试为主,职业技能培训以初中技能考核为主。
四、资金筹措和使用
按照国务院“为农民工提供的劳动技能性培训服务,应坚持自愿的原则,由农民工自行选择并承担费用,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的精神,市财政负责为每个参加培训的农民工提供教材费和讲课费,区县(市)、乡镇负责提供场地费和食宿费。全市****年计划培训农民工3万人,每个农民
工教材费10元,讲课费10元,共20元。总计60万元。
五、组织管理
为保证农民工培训工作顺利、扎实的开展起来,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市里专门成立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长***担任,组员由区县主管农业副区县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处。具体负责全市农民
工培训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确实把农民工培训工作做好。
第三篇:2020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农厅办函〔2020〕51号)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要求,为做好2020年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XX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坚持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原则,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助推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农民培训和学历教育两条途径培育高素质农民。按照经营管理型,培养一批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和产业扶贫带头人等现代农业带头人,全年县级培训农民100人,省、市级培训按省市文件下达任务另行选派。继续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
二、培训工作
结合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按照“一级带一级干,抓好本级带动下级”的思路,重点实施带头人培训。
1.重点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遴选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有一定产业规模,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骨干、家庭农场经营者和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及退伍军人开展培训,提高其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示范带动农民发展作用。
2.搭车开展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聚焦贫困村和贫困户,遴选产业扶贫带头人经营能力培训,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能够运用好所学技能脱贫致富奔小康。
三、实施步骤
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实施培训,加快培育一批农业农村发展所缺的高素质农民。
(一)择优确定机构。
参照《规范》要求,我县按照“县级申报、设区市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了3家培训机构(XX县农民教育培训中心、XX县XX职业培训学校和XX县农民大学生创业联盟协会),并录入机构库。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2020年农民教育培训任务由XX县XX职业培训学校承担并报省级备案。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师资和教材建设,培训教师原则上从师资库中遴选,及时将生产能手、管理精英、经营能人、专家学者等补充入师资库;及时将优质的区域教材录入教材库。县农民教育培训中心要充分发挥基础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培训工作调研、过程管理、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
结合本地主导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和扶贫就业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要求、资金使用、时间安排,完善保障措施、监督考核等运行机制,保障培训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
(三)选准参训人员。
采用“机构招收一批,县级推荐一批,个人自主申报一批”的方法遴选培训对象。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培训,两年内不可重复参加同一层级同一类型培训。培训对象条件见附件3。
(四)精准实施培训。
围绕产业规划发展分解任务,优先满足重要农产品生产以及农村发展需要,围绕XX蜜桔产业、龟鳖产业等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训。要优化培训资源,完善培训师资库,合理选择理论、技术、政策和实践等教师;灵活采用课堂、现场和线上等教学形式,统筹开展好培训,培训模块和课时分配要求见附件4。
(五)加强跟踪服务。
积极帮助指导培训学员争取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帮助搭建交流平台,引导成立创业协会、专业协会或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等活动,推动农民抱团发展。市、县跟踪服务责任主体由各地自主确定。省级培训机构需制定跟踪服务方案,明确服务人数、方式、内容,按时落实并做好总结,巩固培训效果。
四、资金安排及管理
X财农指〔2020〕6号文和X农规计字〔2020〕5号文下达我县培育资金30万元。
(一)补助标准。
农民培训补助标准具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扶贫带头人3000元/人。
(二)支出范围。
农民培训补助资金用于培训全过程支出,培训经费补助标准的90%用于教育培训,由承担培训的培育机构按规定列支;10%用于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由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统筹使用。主要包括:
1.教学支出:购买(编印、制做)文字和影像教材、教辅资料等;授课教师课时费、实训指导费、参观讲解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教学培训耗材和场地租用费等;组织学员考试考核;网上在线培训、在线信息技术支持等信息化教学支出。
2.学员支出:学员食宿、交通、学习用品以及培训期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3.其他支出:学员遴选、宣传、档案整理、资料印刷、跟踪服务、师资培训、学员管理等方面相关支出。
(三)强化监管。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农民教育培训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培训资金,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培训。培训教师授课费按财政部门规定发放,未进入师资库的人员一律不得领取授课费。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有合同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民培训是培育高素质农民的重要手段,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蜜桔产业局、农技推广中心、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合力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落实县农业农村局为培训班讲授第一课。
(二)强化督导考核。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等考核中的农民培训指标任务。加强对培育机构培训工作的指导和过程监督,建立按月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全面检查,重点监督培训开展情况及项目资金的使用。加强培训进度调度和督导,实行随机抽察制度。
(三)健全教育培训体系。
统筹各类农民教育培训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培训的积极性,加快构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充分依托农广校、农业科研院所、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职业院校等优势资源开展农民培训。鼓励培训机构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等合作共建实训基地。
(四)落实防疫要求。
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落实本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项防疫措施,参加培训人员应在14日内未到过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切实保护工作人员和学员的生命安全。
(五)加大总结宣传。
及时总结经验作法和培训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呈现工作效果,宣传好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一二三产融合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学员典型事例,积极营造农民成长、成才、成就的氛围。
第四篇:新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2015-2016年度
新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新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工作,切实提高2015-2016年度培训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职2009第35号)的文件和全省农民技能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徐州市委市政府和新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的号召,严格落实徐州市、新沂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新沂地方扶贫攻坚行动,以培育适应转型跨越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民为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强化保障,着力提升培训工程质量。
本年度的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职教富民这个主题,抢抓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社区学院及各村村委会办学的优势,积极开展面向农村、农业、农民的职业教育,大力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创新农民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切实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以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培训组织
1.领导小组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展开,学校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从宏观上研究制定本校的培训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指导培训工作实施小组开展培训工作。 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构成:
组 长:柳松。 副组长:陈德昌。
成 员:张同军、徐艳秋、安高峰、张扬州。 2.工作小组
为保障培训的落实到位,学校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培训工作实施小组。培训工作实施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和培训教学计划,负责培训学员学籍的建立,发展课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素质对参训学员学习过程的考核与鉴定并对成绩合格的学员进行发证,负责聘请教师以及对培训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和监督,与各行政村教学点对接,做好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
工作实施小组同时还要做好培训工作的招生工作。
在招生工作中,实施小组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制定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要充分彰显职业教育的新理念,积极发挥职业学校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让农民了解和认识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教育。
在招生工作中,各行政村或社区服务中心为招生主体。各招生主体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及招生对象的需求提出专业设置方案,与新沂中专校协商共同确定培训课程。并做好培训场地的安排、培训学员的考勤与管理、安全管理等服务工作。
培训工作实施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陈德昌(兼)、安高峰(兼)、张扬州、陈思玲,以及若干名专兼职班主任、授课教师和教学点负责人员。其中授课教师的构成,根据需要由培训工作实施小组面向校内及校外择优聘用。
培训工作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安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系统安排。
三、培训对象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农民,重点是40 周岁以下的青壮年农民,尤以有一技之长的个体户优先。
四、培训专业
种植(含园林)、设施农业、养殖(含畜牧兽医、水产养殖)、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实用技术、农村经营管理、计算机及应用技术、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实务常识、语言交际艺术、电子商务实用技术等,并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实际随时调整。
五、目标任务
以培育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文明诚信、知法守法的新型农民,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社会发展为总体目标,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体培训对象;以政策法规、
道德规范、科技文化“三进村”为主要培训内容;以培训农民掌握政策法规、农业实用技术为重点,授课到村,指导到户,培训到人,着力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道德水平、文化素质、科技技能和发展创新水平。努力营造“争做新型农民、争当文明农户、争创和谐新村”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六、培训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培训。按照各行政村农民的文化水平、经济发展程度、产业分布和存在突出问题等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培训对象,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培训,把专业和课程落到实处。
(二)注重实效,方便农民。尊重农民意愿,满足农民需求,设立流动课堂,采取入村就地培训,交叉巡回授课等贴近、方便农民的培训方式,将培训重心下移,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上门培训服务。
(三)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以各行政村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发挥学校各涉农专业的技术优势,上下联动,以点带面,整村推进,促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
(四)长短结合,灵活高效。长训短培相搭配,灵活运用各种培训方式,注重寓教于乐,丰富培训内容,活跃培训形式,保证农民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七、培训内容
(一)强化法律法规培训。以社会治安、土地承包、交通安全、计
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搞好法制宣传,增强农民群众通过法律手段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维护利益、化解矛盾的观念。引导农民增强民主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愿望和诉求,保障自身权利,激发农民有序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提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进而促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地向前推进。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训,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群众明辨善恶美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全力推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组织群众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移风易俗,营造积极向上的农村文化氛围。
(三)开展农村政策培训。重点培训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及现行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群众掌握和运用政策的水平,激发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四)组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时重点抓好良种、良法推广、病虫草鼠害防治、农业设施应用与管理、家畜家禽的生产、繁育、疾病防治、产品加工、产品销售等连锁经营项目、电子商务、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引导广大群众学科技、用科技,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
增收。同时,面向农村初高中回乡毕业生和青壮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转移就业能力。
八、授课办法
1.授课地点。在各行政村村委会或有关企业设点办班培训。 2.学习形式。采取半工半读的学习形式,面授、自学辅导及远程网络培训相结合。每班每月集中授课4次,每次集中授课1天(六学时)。学员每门课程集中听课不得少于规定学时,并完成规定的作业,否则不得参加考核,课程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3.考核与发证。实行学分制,学制三年(实际授课二年,实践一年)。每专业开设8-10 门课,每门按10 学分计算),每人选修不得少于6 门课,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总学分达到规定学分可发给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如学员要求,学校可组织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发给相应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九、培训经费
学员实行免费培训。所需培训经费由新沂中专按标准向国家财政申请补助,所得补助主要用于培训过程中的各类支出,含教学点教学办公材料费、场地设施费、授课教师加班补助费和交通差旅费、学校教学组织管理费、参训学员中午误餐补助费等。所有费用的列支均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标准制定,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制度,层层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每一项费用都能做到公开、透明。
在上述逐项费用中,学员的误餐补助费发放最为紧要。2014-201
5年度,我校率先在徐州市内实施授课现场不定时随机发放的做法,有效地提高了学员的出勤率、到课率和听课效率。本年度,我们将在上一年度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学员误餐补助费用的发放环节再做进一步的细化,力求做到更加科学、规范。
新沂中等专业学校社训处 新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工作实施小组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第五篇: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把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政府分级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按农民工工作协调办法统筹协调的原则,建立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二)整合资源,提高效益。根据企业和农民工的实际培训需要,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安排、各有侧重地开展农民工培训。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科学制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规范培训项目管理,严格监管培训资金使用。
(三)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加大政府培训投入,增强培训能力,加强规范引导。发挥市场机制在资金筹措、培训机构建设、生源组织、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行业、企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培训。
(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重点发挥企业和院校产学结合及科技人员的作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着力提升培训质量,使经过培训的农民工都能掌握一项以上实用技能,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二、主要目标
按照培养合格技能型劳动者的要求,逐步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培训项目和资金统筹管理体制,使培训总量、培训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适应;到2015年,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项以上适应就业需要的实用技能。
三、培训重点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重点在建筑业、机械制造业、手工业、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农村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行业对农民工开展70个热门工种的从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80万人次以上,80%以上的农民工经培训达到中级工以上技能水平。培训工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省农委、教育厅、扶贫办共同制定发布。
四、培训类别
农民工培训分为以下5类:外出就业技能培训,主要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农民工进行提高技能水平的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储备性专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主要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进行提升创业能力的培训;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主要面向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围绕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以及农村妇女手工编织业等传统手工艺开展培训。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外出创业培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民在本地创业的相关培训和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主要由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共青团、妇联、残联、扶贫等培训项目应按此分类,由相关负责部门配合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实施定点培训,规范农民工培训机构管理。各地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机构资质规范,明确培训机构在资金、师资、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必备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招投标方式,面向全社会选择农民工培训机构,确定其承担的培训项目和工种,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定期进行清理整顿。承担农民工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要发挥优势,起到农民工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其他农民工培训机构要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和办学水平。
(二)科学制定补贴标准。按照培训种类、农民工所学技能—4—的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通用型工种为主,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予以调整,以使农民工能够掌握一门实用技能。优先对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的农民工和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避免多部门重复培训。财政扶贫培训资金只能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培训补贴。
(三)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创新培训组织模式。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主要责任在基层。市、县、乡镇政府要把农民工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培训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培训机构”联动的培训机制,做好外出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就近转移培训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对本地区农民工培训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队伍,对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强化行业企业责任。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培训机构”的培训组织模式。企业是技能提升培训的主体,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并根据企业发展和用工情况,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企业要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企业应选送农民工参加脱产、半脱产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均可享受培训补贴。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提高培训质量。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的大型企业与院校联合举办产学结合的农民工培训基地,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岗农民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举办农民工业余学校。
(五)统筹规划使用培训资金,切实落实优惠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实行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的办法,对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组织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要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岗农民工教育和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报告。鼓励行业、企业建立农民工培训奖励基金,扶持农民工参加学习与培训。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培训,提高就业资金用于农民工培训的比例,财政扶贫资金要保证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参加培训投入,给予家庭成员一次补贴,并记入扶贫档案。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力度。
(六)规范培训管理,加强绩效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对培训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定农民工培训质量效益评估指标体系,统一培训考核指标、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规范培训工作管理流程,加强对培训工作全程的监管考评,做到培训信息公开、审核结果公示、培训过程透明、社会参与监管。
(七)严格培训结业考核和发证制度。对于培训机构承担的财政补贴培训项目,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结业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和证书发放的监督检查。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培训考核和技能鉴定工作。对经鉴定合格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要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专门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八)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培训补贴资金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评估机制,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资金的行为。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发改部门主要负责向国家争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