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垃圾清运协议
第一篇:建筑工地垃圾清运协议
建筑工地垃圾清运工作总结
根据建筑工地垃圾清运工作的统一要求,本着积极搞好创卫工作,多措并举,标本兼顾,集中整治的原则,经过多次整治,我公司建筑施工现场环境面貌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发动,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周会及项目部班会,广泛宣传创建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施工人员参与文明卫生行动,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
根据市创卫办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各建筑工地出入口硬化及整洁、设置冲洗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办法:
1、项目部人员分包制,将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宿舍、厕所、办公室等进行人员分包,落实到人,确保及时整改;
2、项目部经理确保项目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确保“门前三包”落实;
3、结合创建卫生城市,现场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确保长效机制;
(三)强化落实、注重实效
1、工作开展以来,创卫领导小组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了几次大检查,共检查建筑工地5个,检查也发现不少问题,对照发现的问题,随时责令项目部经理亲自落实整改,保障了项目部创卫的实效性。
2、确保各建筑工地达到的出入口硬化及整洁、冲洗设施设置符合要求、垃圾渣土清运及时、施工现场周边卫生状况良好、工地整治氛围浓厚的目标要求。
3、加大管理力度,始终把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检查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整治、管理、监督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连动的工作机制。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日
第二篇:关于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
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场主: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和《上饶市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和建筑渣土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近期开展了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情况摸底地调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强化建筑工地设施设备和制度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建设管理和运输单位特许经营。结合我市的市情提出整改意见如下:
一、 未经许可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于2010年12月13日之前到上饶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许可手续,获得许可后方可处置,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 获得建筑垃圾许可,但是,消纳未经核准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于2010年12月13日之前到上饶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核准手续,获得核准后方可排放渣土,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 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未实行密闭运输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委托符合要求的密闭运输单位运输,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四、 未经核准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者,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于2010年12月13日之前到上饶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核准手续,获得核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五、 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出入口未硬质化和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按规定硬质化和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后方可施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 2010年12月8日
第三篇: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马花苑管理处
乙方:
一、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花苑小区内所有的建筑垃圾清运承包商,并按政府相关妥善清运处理建筑垃圾。
二、委托期限:
自园区第一户住户起至住户装修结束
三、委托费用
垃圾清运费按别墅建筑面积元/m2由甲方向业主代收代付给乙方
四、委托方式
乙方承包全权负责园区全部住户(承诺自行清运住户除外)建筑垃圾清运,并定期收取由甲方代收的建筑垃圾清运费;不按车另计。若有住户再次装修产生建筑垃圾,视情况与住户协商另行计收。
五、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约定,以行业公认的最高水准,勤勉、尽职地从事本约定项下之工作并提供服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有及/或以后随时制定的各项与履行相关之规定及/或规章制度,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约定的工作。
3.乙方应根据约定项下确保建筑垃圾及时整洁地被清运。
4.乙方应服从甲方就项下物业之各项管理要求,建立并健全有效的物业管理体系,保持并持续改善工作质量,以达到约定的管理要求。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对其履行约定项下义务行为的监督、指导,并将依甲方要求随时纠正或改进其工作。
6.在履行本约定过程中,乙方应善意树立并维护甲方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及品牌。对任何有损甲方形象及/或品牌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制止。
7.乙方应自行承担因其履行本约定的过错行为所引致的法律责任及费用。
8.乙方应指定一名乙方代表并授予其足够的权力。该乙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甲方间的协调。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
六、甲方配合
1.甲方在其能力所及范围内尽可能为乙方从事本约定项下管理及服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指定一名甲方代表并授予足够的权利。该甲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甲方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乙方间协调。甲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七、乙方管理限制
1.乙方作为甲方委托之承包商,其应在本约定项下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行事。
2.除非本约定及/或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及/或以甲方代理人名义对外洽商、谈判或签约。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或误导任何第三方使其认为乙方拥有上述权利。
八、责任不免除
1. 乙方于本约定项下义务及其应承担的责任,并不能因为甲方依本约定所进行的审查、审核、确认、批准、同意或保险而获得免除。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同解决。
第四篇: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一、 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北辰大源项目(北辰·香麓)内所有的建筑垃圾清运承包商,并按政府相关妥善清运处理建筑垃圾。
二、委托期限:
清运期限为期一年,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委托费用:
按车计费,装满180元/车。
四、委托方式 :
乙方承包全权负责北辰大源项目(北辰·香麓)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按车计收,按月结算。其中车辆要求车载不少于1.5吨,车厢围板尺寸不少于:长3.1米、宽1.8米、高0.8米。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约定,以行业公认的最高水准,勤勉、尽职地从事本约定项下之工作并提供服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有规章制度,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约定的工作,不得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如有破坏按价赔偿。
3、乙方应确保建筑垃圾及时整洁地被清运,为确保建筑垃圾能够及时清运,甲方收取乙方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最为押金,以期对乙方的约束和管理。
4、乙方应指定一名乙方代表并授予其足够的权力。该乙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甲方间的协调。
5、结算时,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六、甲方配合
1、甲方指定一名甲方代表并授予足够的权利。该甲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甲方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乙方间协调。
2、乙方清运建筑垃圾车辆甲方予以免费放行。
五、工作流程
1、乙方代表在接到甲方代表的电话通知后,应及时安排车辆进行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2、乙方应凭借甲方物业部代表签发的《垃圾清运单》,装满出车时,应由保安部当值队员及班长签字放行后方有效。
3、《垃圾清运单》共两联,上联留给当值保安班长,下联乙方运输车辆保存,《垃圾清运单》作为双方清运垃圾车数的结算凭证,应妥善保管,如乙方遗失甲方不支付该车建筑垃圾清运费用。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同解决。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第五篇:楼层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议协运清圾垃筑建层楼立协议当事人双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金的建筑楼层垃圾进行清运。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区西期二岸海屿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装修建筑垃圾,交于乙方进行清运,清运出工地现场区域。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垃圾清运费用:按车计费,甲方支付给乙方每车370元(含所有机械人工、税票等费用);车载垃圾不少于10方。
三、从协议生效后,乙方入场进行清运工作;甲方派员现场进行监督、计数,乙方应服从管理。乙方清运当天应及时通知及提供清运车辆的牌号,双方计数有差议的按甲方为准;金区西岸海屿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告一段落后,甲方和乙方结清转运费。
四、乙方有违法清运行为并损坏甲方名誉,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乙方在协议期间与他方产生矛盾,甲方应帮助协调、解决。如属乙方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甲方有权合理更改垃圾清运时间并提前通知乙方,首次清运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协商。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能够及时、全面、低污染、低噪音的清运甲方区域内的建筑垃圾、每接到通知清运一次垃圾,乙方必须在24小时之内执行清运。
(2)乙方不得将其垃圾清运区域转租第三方或擅自改变清运操作内容。
(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垃圾清运时,清运垃圾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应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清运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垃圾掉落地面,如有发生,乙方应及时进行清理。
(4)因乙方操作不当或人为原因而使甲方的场地设施设备、花木、草坪损坏的,乙方负责在当日内按价赔偿或给以修复。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区西期二岸海屿金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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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