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篇:工作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保洁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保洁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院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物业公司及保洁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我院保洁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现制定我院保洁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对保洁员工作质量的检查,将考核结果和物业公司的月保洁费用挂钩,当月的考核对应当月的保洁费用。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原则
各病区保洁人员日常工作归所在科室管理、考核,总务科、院感科不定期抽查考核。
二、考核小组
由主管物业保洁工作的总务科、各病区护士长、院感管理科组成。
三、考核办法
1、各病区护士长每月根据表中各项清洁项目对所辖科室区域内保洁工作质量进行评分,占总分的70%。
2、总务科、院感科根据表中的清洁项目定期抽查各区域保洁工作质量,进行评分,占总分的30%。
3、每月各病区考核情况与总务科抽查考核情况按权重分值计算该保洁区域实际考核得分,优:90分(含)以上,良:80—90分(含),差:80分以下。
4、当月考核得分达“优”足额支付该保洁区域月保洁费,“良”扣罚5-10%该保洁区域月保洁费,“差”扣罚15%该保洁区域月保洁费。 附:
1、病房保洁工作质量考核表
2、保洁工作制度
3、保洁工作流程
医院保洁服务考核标准
科室 检查者
区域 内容要求 标准 措施 检查记录
病房
地面
一日三扫、早晨、上午、下午、各一次,一日两拖:早晨、下午各一次,重点部门每日用消毒剂拖洗1次 无垃圾堆积、无污迹、现本色 每项次未做到扣0.5分医院检查每发现一项扣1分 床头柜
一日一抹,半月清洗一次,院病人应进行彻底清洗并终末消毒。干净、无污迹杂物和蟑螂 每项次未做到扣0.5分医院检查每发现一项扣1分
病床、输液架、凳
一日抹擦一次,出院病人夏季凉席清洗、晒干 无灰尘、污迹 每项次未做到扣0.5分医院检查每发现一项扣1分
储柜、电视机、门窗玻璃
一日抹擦一次 无灰尘 每项次未做到扣0.5分医院检查每发现一项扣1分
卫生间
一日三冲洗 无尿垢、臭味 每项次未做到扣0.5分医院检查每发现一项扣1分
垃圾篓、痰盂
一日二倒一清洗早晨、下午各倒一次,痰盂每日更换含氯消毒制剂(浓度1000mg/L) 无堆积、无污迹 每项次未做到扣0.5分医院检查每发现一项扣1分
走廊、楼梯间
一日三扫、早晨、上午、下午各一次,一日二拖:早晨、下午各一次,每日用消毒剂拖洗2次 无垃圾堆积、无污迹、现本色 每项次未做到扣0.5分医院检查每发现一项扣1分 杂房
墙面瓷砖 一周抹洗一次 洁白、无污迹 缺一次扣0.5分
墙、天花板、扶手
一周清扫、抹擦一次 无灰尘蜘蛛网 缺一次扣0.5分
宣传牌、门窗、门牌号
一周抹洗一次 无灰尘蜘蛛网 缺一次扣0.5分
水池 一日清洗一次 洁白无污物阻塞 缺一次扣0.5分
地面、墙面杂物、卫生用具 每周清理一次 干净无灰尘蜘蛛网,摆放整齐 不清洁扣0.5分
卫生间 地面 一日三扫三冲洗,早晨、上午、下午各一次 干净、无痰迹、便纸 每项次未做到扣0.5分医院检查每发现一项扣1分 便池
一日三冲洗,早晨、上午、下午各一次 无尿垢无臭味 每项次未做到扣0.5分医院检查每发现一项扣1分
墙面
一日一擦二冲早晨、下午各一次,上午一擦 洁净、无污迹、灰尘、蜘蛛网每项次未做到扣0.5分医院检查每发现一扣1分
其它
卫生工具 一月检查一次妥善保管整理 不及时申报作丢失处罚
卫生员
按规定时间上班坚守工作岗位和职责 没按规定时间上班每次扣1分
着装上岗 没着装上岗每次扣1分
要求:
1、物业公司管理员每天对卫生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工作区和生活区,并有记录,
记录与科室记录不一致或缺失每项次扣10元。
2、做好医疗废物的转运工作,每天做好医疗废物登记本的登记工作,如缺一天罚款10元。
3、拖把、抹布分区使用,用后清洗、消毒并悬挂晾干,消毒液配制符合要求。未做到者罚款10元。
4、做好自我防护,上岗须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口罩、手套(必要时防水围裙及袖套),出入无菌区必须戴口罩,接触污染物要戴手套,处理污物后须摘手套或更换手套接触洁净物品。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不得收集药物性医疗废物(密封瓶)的铝盖、塑料盖,损伤性废物(如真空采血管帽子)、痰盂、便盆等买卖,违者罚款100元。
6、连续出现三次类似问题,每多一次扣10元。
7、每月考核领导小组对卫生工作进行大检查,并将结果全院通报。
8、护士长、各科室负责人每天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按要求做好记录
9、卫生管理属于医院环境管理重要部分,应纳入后勤管理的主要工作。
10、其他按合同执行。
保洁工作制度
1、保洁人员要服从所在科室、院方及物业领导,听从分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当班人员不准吸烟、喝酒、聚众聊天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已完成保洁工作到休息区休息或倒垃圾、打水、修拖布等应通知护士长或护士。
3、严格执行病事假请假制度,因私事迟到或离岗需得到所在病房护士长批准,并通知物业经理安排好替岗人员后方可离岗。
4、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要求着工作装,服装整洁,不得穿拖鞋。
5、保洁人员对医院、患者服务要认真负责、热情周到,不得与患者、家属及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6、保洁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医疗废品,如发现给予罚款,情节严重者辞退;如损坏、私拿卫生工具、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拾到财物,应及时归还失主或上交保卫部门。
8、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9、保洁员要严格片区保洁责任制,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在清洁过程中,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所在科室或物业经理报修。
10、保洁员负责管理好片区内的设施、器具卫生清洁,不留卫生死角,应随时巡视片区,发现污物杂物应及时处理,随时保证保洁区内的清洁卫生。
11、严格遵守感染管理规定,按要求使用消毒剂“一柜一巾”对病区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12、保洁区内的垃圾要按时清理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运送垃圾时遗落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13、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日程表、周程表执行,做到分管保洁区域内卫生整洁。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最低10元)、辞退的处罚。
保洁员职责
1、在科室护士长的指导下工作,服从医院领导的工作安排。
2、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工作,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3/4时,必须扎紧、严密封口收集。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分别储存在医疗垃圾站和生活垃圾站,分别由奉先德业和环卫处工人每日到垃圾中转站收集、转运、处理。
3、对本科室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每日将医疗废物转运至暂存地后,与暂存地负责人员签字交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废物;禁止在非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5、医疗废物日产日清,一次性注射器、针头、输液管毁型,由奉先德业公司专人收集、运送、焚毁。
6、医院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保洁员应加强自身防护意识,禁止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及防护用品,不戴手套等现象,若发生职业暴露,立即上报。
7、保洁员应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的清洁用具分开放置,不允许混合使用,须专区专用。
8、每天用清水擦拭床头柜一次,湿拖地二次,污染时用消毒剂擦拭、拖地,随时清洁。患者出院后,进行终末消毒。
9、各种消毒剂必须妥善保管,根据规定进行稀释,经常检查有效期,不同种类的消毒剂不得混合使用。
保洁工作流程
1、日程表
06:00 前准时换好工作装上岗。
06:00-07:00早上彻底清扫本病区管辖范围内地面,包括病房、走廊、医生办公室、换药室、治疗室等并用含1000mg/L的优氯净溶液拖地,湿拖后再干拖,保持地面无污渍、水迹及杂物等。
07:00-07:30清扫卫生间、洗漱间地面、墙面、隔断、便池、水槽、拖布池、门、柜、窗台、镜面等,无污渍、杂物、浮尘,镜面光洁,私人及清扫工作用品放置隐蔽、整洁。
07:30-08:30按消毒标准“一柜一巾”(毛巾、水桶、手套为病房专用)含1000mg/L的优氯净溶液湿擦病房病床、床头桌、暖瓶、窗台等。
08:30-09:00分擦拭分担区内的窗台、窗框、窗钩、电梯间墙面、楼梯扶手等各种标志物,保证无痰迹、无污渍。
09:00-11:00出院病人作终末消毒,用1000mg/L优氯净溶液拭擦床头柜、壁柜、病床、夏天凉席、冬天的棉被(放窗外晾晒,雨天除外),随时清扫地面垃圾如烟头、纸屑等,保持地面清洁,若病房、换药室、走道地面被呕吐物、血液等污染时,及时用500mg/L优氯净溶液拖把拖干净。巡视保洁,干推或半干推地面。 13:00 前准时换好工作装上岗。
13:00-13:30彻底清扫本病区管辖范围内地面,包括病房、走廊、医生办公室、换药室、治疗室等并用含1000mg/L的优氯净溶液拖地,湿拖后再干拖,保持地面无污渍、水迹及杂物等。
13:30-14:00清扫卫生间、洗漱间地面、墙面、隔断、便池、水槽、拖布池、门、柜、窗台、镜面等,无污渍、杂物、浮尘,镜面光洁。
14:00-14:20擦拭分担区内墙角线,保证无痰迹、无污渍。
14:20-16:00清洁球擦抹洗水池一次,打扫天花板蜘蛛网一次,为出院病人擦洗床头柜、病床、壁柜及房间地面。夏天用1000mg/L优氯净溶液为每位住床病人擦凉席一次,巡视保洁,干或半干推地面,随时清扫地面垃圾。 附:住院部、门急诊病区、医技部门、行政部门 周一:把地面的痰迹彻底擦拭一遍。
周二:把楼梯用火碱彻底擦拭一遍,扶手擦拭。
周三:把洗漱间的墙、窗框、玻璃、窗沟、彻底擦一遍。
周四:把卫生间的墙、窗框、玻璃、窗沟、大小便池、门、隔断彻底擦一遍。 周五:把走廊门玻璃及不锈钢门擦一遍,防火通道楼梯及扶手彻底擦一遍。 周
六、周日:把走廊楼梯的窗户玻璃擦一遍。
第二篇:供电所抄核收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1、为了搞好供电所的抄核收工作,提高抄、核、收工作质量,保证各项经营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抄表工作
1.抄表人员必须严格按抄表日程进行抄表,不得随意提前或延后,私自变更抄表日期或抄表后不及时交卡片,每次扣款20元。
2.抄收班长不按抄表日程发放卡片,每次扣款20元。
3.抄表人员必须到位准确抄表,不得漏抄、估抄、错抄、代抄。否则每次扣款:小户20元/户,大户50元/户。因抄表质量不高,引起客户投诉,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款20-100元,确因装表或客户的原因不能到位准确抄表,必须在抄表卡上注明,并及时报告,否则仍按估抄考核。
4.抄表时要认真核对客户名称和地址,电度表厂名和厂号、装表号、容量、倍率、用电性质,如有不符应及时报告班长,否则小户每人每次扣20元。
5.对客户卡片上,客户地址不详细、不准确的,抄表人员要及时给予纠正,否则每张卡罚款10元。
6.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抄表卡的户名、户号、装表号、容量等卡片内容,否则每次罚款50元,故意更改卡片内容而谋私利的按供电局的有关规定处理。
7.抄表时,应注意电度表及当月电量是否有异常情况,是否有窃电或违章用电,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否则,每次罚款20元。 8.抄表后,应将填写清楚的电费备款通知单交予客户,不填或错填通知单,或不将通知单交予客户,或不将银行代扣电费通知单交予客户,每户扣款10元。
9、当天配变台区抄表的终结电量必须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即传送到线损专责和经营专责的数据保持一致;差错率在正负10%以上的考核100元,差错率在正负5%-10%的考核60元,差错率在正负5%以下的考核30元。
10.抄表人员应爱护抄表卡,抄表卡必须保持整洁,填写规范,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正确完整,因故写错,应予更正的用红色双横线划销并加盖私章;每月抄表后,应规范加盖私章,不得跨行、不得提前或延后盖章。否则,每张卡扣款10元。
11.抄表后,应及时、正确做抄表报表和未用户报表,否则,每错一张扣款10元。 12.新领抄表卡必须在一个月内抄表,对找不到电表的新卡,必须及时向班长汇报,否则,每户每月扣款20元。
13.抄表人员应妥善保管抄表卡,不得遗失,遗失抄表卡,一个月内报告者每张扣款50元,一个月以上报告者每张扣款200元,两个月以上不汇报者视为故意遗失,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内部待岗或交供电局农电中心处理。
14.对大户抄表的人员每月应及时将帐务卡上的内容转录到抄表卡上,不及时转录者一户扣10元,转录错误一户扣20元。
二、核算工作
核算工作包括业务审核和制票工作、电费计算工作一律使用计算机完成,计算机系统中的电价等重要信息参数的录入、更改必须设置管理工作权限,由经营专责负责,每季度更换一次密码,其他与电费计算相关的客户档案资料的建立、修改、删除等操作要计算机系统及抄表卡及帐务卡中应有记录,需要时应有据可查,以上工作未按要求做到,一次扣50元。
(一)、大户审核及整理
1、大户审核
(1)经营专责要保证客户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初始资料以抄表员、用电检查人员现场核实的抄表卡为准,在接到用电营业班转来的客户变更用电的工作传单(装、拆、移、换、改、暂停、启用、增、减容量等)的,经营专责应认真审核,发现有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工作传单,应及时报告并纠正,未能发现,一次扣100元;发现后不报告,一次扣200元;同时经营专责应保证和督促计算机的录入与帐务卡及工作传单是否一致,出现一次差错扣50-200元。
(2)客户变更用电的工作传单处理后统一由经营专责交用电营业班和抄收班存档保管,不得遗失,否则,每遗失一份工作传单扣200元。(由用电营业班和抄收班共同承担责任) (3)经营专责应及时传递处理客户变更用电的工作传单,传递、处理不及时影响抄表核算,一次扣50元。
(4)当天台区的电费发票经营专责必经当天审完、审核无误后加盖私章,及时传给台区责任人,出现差错未能发现者一户扣20元,传递不及时一户扣10元。
(5)经营专责及台区责任人依据《供电营业规则》及现行电价政策的规定,要对计算机电费核算系统出的各用电类别客户的发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电量、价格异常波动和当月办理变更用电手续的客户电费发票,对电量、电费异常波动的客户作登记,交台区责任人查明原因,未能发现异常客户或发现异常客户不登记,不及时报告,一户扣奖金20元。
2、电费整理
(1)台区责任人对因表计误差、差错等原因引起的电量、电费退补,应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同时必须经供电所批准,不得擅自减免或少收,否则罚款50-200元/户,并根据情节轻重,交供电局农电中心处理。 (3)台区责任人应及时将抄表卡过卡(或输入到抄表器),交经营专责审核制票,超过三天后,否则每户扣10元。
(4)台区责任人应及时核对电费发票,有差错未能及时发现发票差错者,引起投诉一户扣20元。
(二)制 票
1、制票人员在接到台区责任人传送的抄表数据后,从每个台区的传递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制票工作,延时一户扣制票员10元。
2、改票必须经营专责同意,经供电所所长审核后,方可重新出票,擅作主张,而重新出票一张扣制票人员50元。
3、经营专责负责每个月电量、电费的报表和微机内的应收数进行核对,按时上报农电中心,未按时核对上报,扣经营专责50元,报表与微机数据不符,每次扣经营专责100元。
4、制票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客户档案,如需要更改档案必须经经营专责同意,否则每户扣50元。故意更改档案而谋取私利,按供电局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审 核
1、经营专责、用电营业班班长、抄收班班长在接到台区责任人传来的抄表卡应及时,认真进行审核,严把审核关,对起止度、实用电量、用电性质、及卡片的张数进行抽查审核,对起止度异常、电量异常波动、用电性质错误等要认真登记,同时询问台区责任人、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供电所所长。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少收电量、电费,一户扣10-50元;发现异常不登记、不汇报,一户扣10-100元。
2、经营专责、用电营业班班长、抄收班班长应负责每月对抄表卡是否整洁、填写是否规范进行抽检,发现不整洁、填写不规范的抄表卡登记上报,未能发现或发现后不登记、不上报、一张卡扣5元。
3、经营专责应及时审核出交银行收费的报表及发票,并在规定的收费时间前一天对未交上来的报表及发票进行催交,报表及发票必须在银行收费的前一天审核完,若因审票原因而造成客户不能缴费的,每卡扣50元。
三、收 费
1、收费人员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收费范围,并当面核实准每个台区的应收数及发票张数,以及发票上的印章是否齐全,如有不符,立即要求更正,确认无误后并书面签收方可开始收费。未核实、或核实不仔细造成差错,一次扣收费人员20元,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2、大户收费有抄收班班长亲自负责,每收一笔电费,都必须与经营专责点帐,点帐不及时、不准确一户扣抄收班班长20元。
3、收费员在收取现金时,要仔细清点,出现差错,自行赔偿,并一次罚款10元。
4、收费员在收取支票、汇票时,要认真检查印章是齐全、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正确,时间、收款人填写是否准确无误;收到无效支票、汇票一张扣收费员20元,若收费员填写时造成失误,每张扣20元。
5、无论客户交纳的是现金,还是支票、汇票、无论何时都应及时收取,不得拒收,否则一次扣100元。
6、因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引起客户投诉,一次扣收费员50元,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中,受到客户无理责怪、刁难,而能忍气继续优质服务,经查核后一次给予50元奖励。
7、因客户原因造成退票时,应及时通知客决算、更换,并通知台区责任人协助催收,未及时通知,一次扣台区责任人20元。
8、收费人员在每日收费下午5:00前,将当日收到电费进银行,并与抄收班班长作日清日结,否则,每次扣责任人50元。
10、收费人员不得挪用和窝藏贪污电费,否则,交供电局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篇:质量监督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
(100分)
一、监督检查工作(10分)
1、对涉及安全健康、低碳经济、生产许可证、区域性产品及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和热点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对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和执行强制性标准产品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5分)
2、根据工作需要,配合总局、省局做好监督抽查工作。(5分)
二、定期监督检验工作(40分)
1、定检工作的考核按照烟台市检验机构考核细则执行,分值按照35%折算。(35分)
2、按照双基建设要求录入定期监督检验有关信息。(5分)
三、生产许可证管理(20分)
1、建立辖区内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档案。(2分)
2、根据市局的要求,在生产许可证实地审核中按时派出观察员。(2分)
3、在生产许可证自查报告审核期间组织辖区内企业按时参加市局的审核。(5分)
4、在辖区内开展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5分)
5、按照双基建设要求录入生产许可证企业有关信息。(6分)
四、后处理工作(12分)
1、建立后处理档案(2分)
2、对于市局交办的国抽、省抽不合格产品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后处理。(7分)
3、在定期监督检验工作中发现的产品不合格,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后处理,后处理完成率达到95%以上。(3分)
五、其他工作(18分)
1、参加市局组织的青年岗位能手技术比武情况。(3分)
2、认真完成省市局安排的临时性重点工作。(5分)
3、按时完成市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种工作情况总结、报表,要求总结内容完整、有文字分析;报表准确、齐全、无差错。总结缺报一次扣2分,不完整一次扣1分;报表缺报、错报、迟报每次扣1分。(10分)
第四篇:XX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质量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XX银行的金融服务水平,公正、客观地评价各行及网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管理情况,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评的内容包括各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制度建设、义务履行、投诉处理、宣传教育和服务网点检查情况。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考评对象为各行及所辖网点。 第四条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考评指标及指标分值的设置
考评采取在基准分(100分)的基础上,按考评内容设定分值进行积分管理,完成工作任务的按考评分值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扣减相应分值。
(一)制度建设(20分) 1.机构(5分)。
未确定本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承办部门的,扣3分,未明确部门职责的,扣2分。
2.人员(5分)
未确定专门负责人及联系人的,扣3分,未明确负责人及联系人工作职责的,扣2分。
3.设施(5分)
未设置专门接待的投诉部门的,扣3分,未设主管投诉处理联系人的,扣2分。
4.培训(5分)
未对网点柜员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业务培训的,扣5分。
(二)义务履行(20分) 1. 告知说明义务(5分)
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提供的金融产品、服务未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的,或信息披露、说明告知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义务(5分)
收集与业务无关的金融消费者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的,发现一次扣1分;对收集的金融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不完善扣1分,因此发生信息泄露情形的,扣3分;违法使用、传输、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的,扣2分;未与员工签订保密承诺或未就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开展培训的,扣1分。
3.公平交易义务(5分)
违背公平交易原则,歧视性对待客户,每发现一次扣1分。进行不适当销售,每发现一次扣1分。违反金融消费者意愿强制搭售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或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条件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己方责任,每发现一次扣1分。
4.安全保障义务(5分)
金融消费者在营业场所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每次扣1分;金融机具、互联网平台未及时修理、维护,致使消费者发生财产损失的,扣3分;因过错导致客户金融资产被冒领,被非法查询、冻结、扣划的,扣5分。
(三)投诉处理(15分)
1.不积极、认真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调查或调解工作的,扣3分;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由XX银行或相关监管部门转办的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扣3分。
2.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每次扣3分;未及时向人相关监管部门反馈转办情况的,扣3分。
3.根据XX银行的数据统计,投诉量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前三位的行,扣3分。
(四)教育宣传(15分) 1.基本架构(7分)
未建立本行具体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规划的,每次扣2分;未明确指定具体部门来协调实施本行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的,扣2分;不参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XX银行等开展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
2. 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开展情况(8分)
未定期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的,扣5分;未在活动结束后进行统计总结上报的,扣3分。
(五)服务网点检查(30分) 1.现场检查(10分)
各行每三个月应当对所辖营业网点现场全面检查一次,检查覆盖率达100%,全年共检查四次。如未检查,每次扣2.5分。
2.非现场检查(10分)
各行每三个月对网点非现场检查一次,检查覆盖率达100%。各行主管部门可通过调阅监控录像的方式,重点检查网点营业环境、员工仪容仪表、大堂经理是否在岗履职等,全年共检查四次。如未检查,每次扣2.5分。
3.上报整改措施(10分)
XX银行每次对网点的服务进行突击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各行要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对下一步工作目标及措施等按要求上报XX银行。如未上报整改措施的,每次扣2.5分。
第四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由XX银行XX部统一组织实施,各行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及所辖网点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五条 XX银行按季考核通报支行的工作情况,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好的支行给予表扬,对严重影响XX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社给予通报批评。年底进行总体考核,对每个季度各行得分进行综合平均,计算总体得分。
第六条 XX银行将把各行的的考评结果作为对各行整体工作评价和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排名前五位的各行将进行奖励。对考核结果在全行排名最后五位的各行,将调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起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XX银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与考核方案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纳入常规管理、首要管理。要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三、成立院科二级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长负责,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医技、药剂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各临床医技科室成立科室质量管理小组 ,科主任为科室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定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健全规章制度:
1、强调执行以“医疗核心制度”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以下核心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⑴首诊负责制度;⑵三级医师负责制度;⑶分级护理制度;⑷术前讨论制度;⑸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⑹死亡病例讨论制度;⑺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⑻手术分级管理制度;⑼查对制度;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质量控制;⑾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⑿临床用血管理制度;⒀会诊制度;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准入审批制度;⒂医患沟通制度。
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
1、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3、不定期举行全员质量管理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
4、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5、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卫生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医院有关规定。
6、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合格。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建立完整的医疗质量管理监测体系。
1、分级管理及考核: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医院感染管理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2)、职能部门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3)、业务副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4)、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5)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每月对医疗质量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上报。
2、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3、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1)、医疗质控小组每周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有医疗质控办上报业务工作月报表和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临床医技等科室下发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表,进行交叉评价,经职能部门汇总分析,在临床、医技等科室会议上通报。
(3)、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七、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和警示制度,奖优罚劣。医疗质量的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职称晋升、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结合,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医务科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