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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追责问责工作报告(通用)

环保追责问责工作报告根据工作的内容与性质,报告划分为不同的写作格式,加上报告的内容较多,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写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环保追责问责工作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第一篇:环保追责问责工作报告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制度安全生。

环保追责问责工作报告

根据工作的内容与性质,报告划分为不同的写作格式,加上报告的内容较多,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写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环保追责问责工作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环保追责问责工作报告

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制度

安全生产问责追究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岗位规范,严肃责任追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以及畜牧局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员工。

一、中心成立安全生产问责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问责的领导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中心主任 ,副组长: ,成员: 。

二、问责范围及对象

凡在单位工作中由于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认真,导致实验室、储藏库、冷库、办公区出现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的,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问责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问责坚持有错必究、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件(隐患)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3、坚持事后追究为事前追究,事后问责为事前问责的原则。

四、需要问责事项的确认

1、一般安全隐患,由包括办公室及各科室管理人员在内的各级安全检查人员讨论,依照有关一般安全生产隐患检查认定标准确认;

2、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由州畜牧兽医局、巴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排查,依照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认定标准确认;

3、人身安全事故中的轻伤、重伤、伤亡事故,按照专业机构判定的伤害程度确认。

五、安全生产问责的信息来源

1、中心安全生产检查和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结果;

2、分管安全工作班子成员的监督意见;

3、职工举报经查属实的信息;

4、其它渠道获取的需要问责经查属实的信息。

六、问责及处理方式

1、一般安全隐患责任的问责,由中心给予责令改正(整改)、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罚。

2、上级部门提出的一般安全隐患,按照上级部门提出的处罚决定进行处罚。上级部门未提及处罚事项的,按照中心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3、重大安全隐患由上级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所涉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4、发生轻伤、重伤人身安全事故,中心办公室必须在24小时内向问责领导组提交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中必须明确事故责任,确定问责对象及方式,提出问责处罚(处分)建议,经领导组批复后执行。

5、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由上级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6、根据事件(隐患)性质及影响范围,问责方式一般为责令改正(整改)、谈话、批评教育、重新培训、经济处罚、停(降)职、调离岗位、开除。

7、由上级部门介入问责处理的,执行上级部门规定。

七、问责结果应及时公布,其执行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八、本制度未提及之处,或与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冲突的,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 2017年 月 日

第二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发言稿:敢于较真碰硬 敢于追责问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发言稿:敢于较真碰硬 敢于追责问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发言稿:敢于较真碰硬敢于追责问责

总书记曾多次强调,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比如,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后处理了477名涉案人,严肃问责了市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党中央这种较真碰硬,决不因失责者人数多、职务高,就缓缓手、放一马,而是一个不落地进行追究,正是体现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态度”。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化和有力实践,也是消除制度“破窗效应”、形成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良好氛围,更是党中央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的强有力举措。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处处体现一个‘严’字。”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要管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条例》不仅突出问题导向,剑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五类失职失责情形,而且还设置了兜底条款,可以使所有“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都被涵盖到问责情形之内。

“特别是‘终身问责’的规定,更为‘严’的原则再添砝码。”规定终身问责也是对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强化问责,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必须抓住关键。《条例》在明确问责对象时强调了各级党委、党的工作部门、纪委的领导成员是问责对象,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对于“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是问责的重中之重。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只有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才能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不仅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而且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领导干部也要严肃问责。”《条例》对领导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了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最关键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条例》把问责的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和纪委,还分解到各级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要细化责任、层层传导的鲜明态度。

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要把自己摆进去,坚决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要紧紧围绕贯彻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的部署,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要按照《条例》规定,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直面责任、铁面问责,真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从而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第三篇:失责问责制度

灵山县子材学校岗位失责处罚条例

执行的关键,一是落实,二是抓落实,三是狠抓落实。落实是决策的灵魂,没有落实的决策,无论多么正确,多么有价值,也无任何实际意义。执行力是学校一切成功的保障。布置+跟进+检查+评价=执行力。学校的成功=10%决策力+90%执行力。开会+不落实=0,布置工作+不检查=0,抓住不落实的事+惩罚不落实的人=落实。抓落实就要敢于动真格,谁不落实事,按规章制度就要

“落实”谁。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实施精细化管理,激发老师工作的积极性,打造高效执行力,特制定此条例。

一、管理人员失职处罚:

1、学校管理岗位人员必须明确管理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所分管的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比如认真制定学期工作计划,认真执行领导会议上决策安排的各项工作,并监督其他老师认真落实。按时按质完成定期的教研活动,值周领导要做好日常课堂巡视,并填写好课堂巡视记录表。没按时开展常规工作管理的每次扣管理岗位津贴50元,对工作滞后、影响后期工作安排的每次扣款100元。

二、班主任失职处罚:

1、班主任要认真开展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对班级学生违纪行为要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及时处理,营造一个良好的班级风貌,不能置之不顾。如出现因班主任放任不管或者敷衍处理,使班级风气出现严重问题。视情况扣除该班主任当月岗位补贴20-100元。

2、班主任在管理学生零花钱工作上要做到价格公正,使用透明,购买物品和发放物品时要告知学生价格,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如实记录,不弄虚作假,零花钱使用安排合理。如因班主任原因使零花钱管理出现问题,导致家长或者学生投诉,经查实问题严重者扣该班主任当月岗位补贴20-100元,并取消该班主任零花钱保管资格。

3、班主任对班级受伤学生要关心、关爱,首次处理后要持续跟进。如因班主任不问不顾,使受伤伤口感染恶化,被家长投诉。经查确实是因班主任工作疏忽导致的,视情况扣该班主任当月岗位补贴20-50元。

三、科任老师失职处罚:

任课老师有以下行为者视情况严重扣除岗位补贴

20---100

1、全体老师要严格按照学校上课时间上下课,不能迟到、不能提前下课。课堂上遇到学生违纪行为要先自行处理,如无法处理,要马上寻求其他老师的协助,不能视而不见,放任不管。

2、没按照学校作业要求布置学生作业,并认真批改。每次教务检查未达到相应要求者。

3、任课教师未经允许私自调课,旷课,或者不到教室只安排学生待看者。

4、上课玩手机,包括上微信。(紧要情况接打电话除外)

5、未按要求播放与教学无关的视频或者电影。

6、经常让学生自习,不按进度进行授课。

7、不按要求坐班,跑回宿舍长时间不坐班。或者坐班期间不经批准外出者。

8、未按要求按时按质上交各种材料文件。

9、其他有违教师管理要求的行为。

四、周末值班失职处罚:

有以下行为者视情况严重扣除岗位补贴

20---100

1、周末值班迟到或者早退。

2、未按照周末值班制度要求认真巡查学生宿舍,清洁区、教室,出现环境卫生脏乱差被家长来校发现投诉。

3、未按要求巡视课堂致使出现较大安全事故,或者出现学生受伤不及时处理。

五、其他未尽失职事项,经校长室审核后视情况扣除相应的岗位补贴。

六、对部门管理工作在学年末工作总结考核时成绩优异的管理人员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七、学年结束后,学校对所有管理岗位人员进行考核汇总,对管理成绩突出的给予提拔重用,对管理成绩差的或失误多的或执行不力的给予降级或免职处理。

八、上一级领导都是下级领导的检查评估人,家长的意见、老师的意见也是对各管理者评价的重要依据,检查评价结果在校务微信群中公示。

本条例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

第四篇:农商行安全保卫追责办法

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保卫及案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职工生命和资金、财产的安全,促进本行各项业务健康稳健发展,根据省联社印发的《XX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及案件责任追究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保卫责任,是指本行各级领导、管理部门及各工作岗位的所有人员,履行岗位职责,防范各类案件发生所担负的岗位责任。

第三条 案件责任是指由于责任人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导致案件发生所应承担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第四条 案件责任追究范围,为本行营业场所管理、金库管理、押运管理中发生的责任性盗窃、抢劫、诈骗、涉枪等案件,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合同工、短期合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单位内部发生的经济案件,比照本办法追究案件责任。

第二章 责任划分

第五条 本行董事长、行长、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支行、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主要责任:

(一)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部署、安排、

检查、总结安全保卫工作;

(二)结合辖内工作特点,抓好职工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教育,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三)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掌握本单位及所辖支行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苗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四)组织制定相应具体的防范案件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严格枪支管理,经常检查枪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防止涉枪案件、事故的发生;

(六)对本单位及辖内支行、营业网点发生的各类案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组织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侦查处理工作;

(七)根据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规划,落实安全防范经费,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八)做好与辖内支行主要负责人、本单位员工签订安全防范及消防责任书的工作。

第六条 支行行长、副行长、分理处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主要责任:

(一)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教育,组织防暴预案学习,提高员工防范及应对处置能力;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与当地公安机关和相邻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

(三)经常检查本单位营业网点职工在营业、守库值班期间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定期查库;

(四)掌握本单位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并及时向总行有关部门汇报;

(五)及时整改和落实安全隐患,按规定标准抓好落实整改;

(六)按要求与员工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书及消防责任书。 第七条 本行保卫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行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责任:

(一)编制辖内所有营业机构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长期规划和计划,并按照上级制定的标准,规范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上级保卫部门、总行和当地公安部门布置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辖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意见、有整改结果;

(四)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和处理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五)管理、指导、协调专职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押运工作;

(六)负责对枪支、弹药的监督管理、检查工作,要求押运公司按季组织守押人员进行防暴、防抢预案演练;

(七)负责对各类案件的预防、管理、报告和通报预警工作;

(八)协助人事部门定期开展对要害岗位人员的行为考核工作;

(九)协助科技部门做好全辖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

(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暴预案演练;

(十一)做好总行机关消防员和安全员的落实、指导和检查工作,督促、指导支行安全员开展工作;

(十二)完成本行领导、公安部门和上级保卫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八条 本行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的安全。

第三章 案件责任追究的内容及责任认定 第九条 案件追究内容

(一)发生案件的营业场所、金库、运钞车安全防护设施达标情况;

(二)发生案件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三)内部人员犯罪案件的,进人审核把关和安全教育、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四)涉枪案件的枪支管理、使用和保管情况。 第十条 案件责任认定

(一)单位员工防范案件意识薄弱,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没有履行岗位职责而发生案件的,违规人员负直接责任,单位领导、职能部门负次要责任;

(二)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安全检查、监督不力,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整改而发生案件的,保卫职能部门负主要责任,

单位领导负次要责任;

(三)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规程不合理,检查、辅导不力而发生案件的,相关职能部门负主要责任,单位领导负次要责任;

(四)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未及时处理或进人把关不严,管理、教育和考核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案件的,人事、纪检部门负主要责任,单位领导负次要责任;

(五)安全制度不健全,学习教育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达标,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案件的,单位领导负主要责任,保卫部门负次要责任;

(六)发生案件不报告或未按规定上报,谁不报告谁负责任,不及时报告而延误案件侦破的,加重责任;

(七)责任的轻重依次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负责任:

(一)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标准规定,规章制度健全,犯罪分子作案手段超过防范限度发生的案件;

(二)职能部门已就安全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在整改期间发生案件的,职能部门不负责任;若在整改期过后未整改或再次发出整改通知书,在整改期间发生案件的,案发单位领导负主要责任,职能部门负次要责任;

(三)无法现场检测的安防产品,因质量原因造成安全隐患而发生案件,或发生的案件与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无直接关系的。

单位领导是指总行、支行、分理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职

能部门是指各级有关职能部门中的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本行成立案件责任追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总行领导班子和人事、纪检、稽核、保卫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三条 对发生案件负有相应责任的单位领导、职能部门及直接责任人,分别由上级案件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本办法,分别给予行政的、经济的处理。

第十四条 行政和经济的处理方式:

(一)通报批评;

(二)罚款和赔偿;

(三)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四)其它处理。包括待岗、解聘、限期调出、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引咎辞职。

以上处理可以并处。

第十五条 案件追究的处理程序:

对发生责任性案件的单位由上级管理部门会同发案单位进行案件调查,在分析发案原因,分清案件责任的基础上,由上级管理部门派出案件责任认定调查组,提出行政认定和案件责任追究处理意见,出具《行政责任认定和案件责任追究处理审批表》(附件),报单位案件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审批,经案件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讨论确认,下发《案件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书》(处理决

定通报),送达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

第十六条 因被处理责任人对处理不服的,可在收到《案件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书》15日内,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上级管理部门在收到行政复议的30日内,必须做出复审决定,复审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七条 对因防范意识强,制度执行严密而成功堵截案件的,或因防范工作措施到位而减少案件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功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五篇:职责履职、失职追责实施方案

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知责履职、失职追责”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运城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知责履职、失职追责”活动的通知》(运煤安发﹝2017﹞45号)、平陆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知责履职、失职追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煤字﹝2017﹞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山西平陆大金禾煤业有限公司“知责履职、失职追责”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贴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贴的心肠问责,贴的办法治本,通过严抓责任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成立组织机构

煤矿成立“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小红 副组长:赵素红

员:牛富强 温立宗

陈宏 郭宏生 孙玉婷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科,由XX兼任主任,负责本矿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活动的资料收集、上报及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进一步理清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我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全矿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落实我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矿形成“人人知责、人人履责、人人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

四、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知责明责”活动

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科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项目工程实际,查找出只能缺失、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理清和细化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将部门职责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岗位。制定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我项目工程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生产安全要求,逐一落实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和基层单位、具体岗位、完善制度,严把制度落实。

(二)“履责尽责”活动

履责尽责,就是要按照“有职必有责、有责必尽责”的原则。认真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将责任做实、做细、做到位。

做到:

一是完善履责相关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规范履责行为;

二是建立目标责任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责任落实机制; 三是强化培训教育,通过相关知识学习,素质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履责能力。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岗位达标、爱岗敬业、班组建设、培训考试、手指口述、履责竞赛等形式,引深“知责履责”活动。通过活动,提高岗位从业人员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技能,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失职追责”活动

“失职追责”就是要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安监科组织根据我项目工程实际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惩挂钩的安全生产考评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片否决”。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于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扯皮推诿、推卸责任以及违法违规等行为,要严肃问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加大考核力度,集中严厉查处各种“三违”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全过程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检查,落实整改

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同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督促各部门抓好落实

(二)要把“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扎实推进。通过活动,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制度性成果;取得责任落实,管理水平提升,预防事故发生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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