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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电缆线路施工设计(大全)

10kv电缆线路施工设计第一篇:10kv电缆线路施工设计10kv(线路和电缆)工程协调线路9.6、协调工作(参建方、外部)工程施工建设需要与相关方(参建方、外部)进行沟通、协调,为使协调工作到位并富有成效,需要与相关各方建立畅通、有效的信息。

10kv电缆线路施工设计

第一篇:10kv电缆线路施工设计

10kv(线路和电缆)工程协调

线路

9.6、协调工作(参建方、外部)

工程施工建设需要与相关方(参建方、外部)进行沟通、协调,为使协调工作到位并富有成效,需要与相关各方建立畅通、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本工程的协调工作由项目经理统一负责,项目部各部门做好相应协调工作。

9.6.1 与工程参建方的协调

⑴ 与建设管理单位协调

◇ 及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报送开、竣工报告。

◇ 参加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的工程施工协调会、图纸会审会。

◇ 按规定时间报送工程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报表,并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

◇ 向建设管理单位及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状况。

◇ 向建设管理单位报送物资需求计划,并及时报告到货产品质量、数量等情况。

◇ 施工中按建设管理单位下发的指示、文件执行,并对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汇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 接受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检查工作,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 及时与建设管理单位沟通永久征地、树木砍伐、房屋等构筑物拆迁的事宜。

⑵ 与监理单位协调

◇ 工程各阶段开工前,及时向监理部报送开工报审资料。

◇ 施工中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文件和监理下达的各项书面通知、要求执行。

◇ 及时向监理报送各项报表、报告、总结及其他资料。

◇ 积极接受和配合监理组织的日常性、阶段性工作检查,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监理复查。

⑶ 与设计单位协调

◇ 对施工图纸、技术文件中有疑问的内容与设计单位沟通,予以确认、澄清、补充、更改。

◇ 施工中发现与设计图纸不符之处或需设计现场确认的问题,及时向设计反映。

⑷ 与物资供货商协调

与物资供货商方面的协调工作,属建设管理单位供货产品,应通过建设管理单位或监理与供货商进行沟通、协调;属自购产品,根据采购合同由项目部直接与供货商联系。

9.6.2与其他施工单位协调

本包与相邻包部分施工塔位同属一个行政区域,因此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很重要。

与相关的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相关协调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就青苗补偿等方面的问题沟通、协调,使相关各方有关的补偿政策、补偿标准保持一致。

9.6.3 与工程外部有关各方的协调

与工程外部有关各方的协调亦即地方关系的协调,地方关系协调工作顺利与否将将直接影响到施工工期,为此,成立本包项目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协调部主任任副组长,项目协调部和施工队设专人负责地方协调工作。

⑴ 与地方政府的协调

◇ 开工前就本工程施工建设有关情况向地方政府报告,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 在当地政府部门主持下,组织召开线路经过地区各级代表参加的工程协调会,制订出青苗赔偿、施工临时占地等补偿标准。

◇ 及时交纳必要的相关费用。

◇ 如发生群众不合理阻挠施工事件,必要时请地方政府协助做好群众工作。

⑵ 与沿线群众的协调

◇ 开工前、施工中,大力宣传解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的有关线路通道清理政策、补偿标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 在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专职协调员就施工临时占地、青苗赔偿等,通过乡、村负责人与当事人员联系,以便施工计划顺利实施。

◇ 施工中及时计量青苗毁坏面积,及时按标准足额付款,取得群众的信任。积极协助建设管理单位计量占地、拆房面积。

◇ 尊重当地民风民俗,为当地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与地方群众搞好关系,以使工程顺利进行。

⑶ 与相关单位的协调

根据现场调查,需要与地方相关单位协调的事宜主要涉及本包架线阶段的跨越施工。为此,需做好以下工作:

◇ 在架线施工前对本工程跨越的电力线、铁路、公路、通讯线等,由项目总工带领现场技术人员到线路施工现场进行详尽的调查。

◇ 依据现场调查情况,按照相关规程编制详细、适宜的跨越施工技术方案。

◇ 与被跨越物的管理单位联系,报送跨越施工方案,并办理跨越许可协议。

◇ 跨越准备和跨越施工,邀请被跨越物的管理单位派人参加,进行监督和指导。

◇ 在放线工作结束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应清理施工场地,并向被跨越物的管理单位返馈施工完毕的信息。

电缆

(七) 协调工作(参建方、外部)

在施工中,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正确处理与各参建单位、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关系。

1 与参建方的协调工作

(1)做好与业主的协调与沟通

 积极参加业主召开的生产、协调等会议。按相关要求定期汇报施工情况,并向业主提出适合工程管理好的建议与意见,配合业主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2)做好与监理单位协调与沟通

 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在监理协调会上如实反映。

 施工的进度、图纸的提供情况、材料的到货情况、质量情况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汇报,以便进行妥善解决,避免影响施工进度。  施工中的合理化建议应与监理工程师进行沟通。

 按要求与监理工程师协调材料的检验、分部工程的中间转序验收、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

 为现场监理代表提供生活、交通及工作方面的一切方便。 (3)做好与设计单位协调与沟通

 及时与设计沟通,随时反映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包括设计差错、地质条件不符、材料代用等。

 施工中的有关疑难应及时与设计沟通,以便进行妥善解决。  对施工图设计中的合理化建议。

 为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生活、交通及工作方面的一切方便。 (4)做好与物资供应单位协调与沟通

 协调掌握材料的生产及供货情况,随时调整和安排施工进度。  协调材料的清点、检验和验收配合工作。

 要求材料的出厂证明、材质报告、检验报告随货提供。  材料缺件的催交、补供等工作。

 协调现场售后服务、督导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服务。

 为厂家现场售后服务代表提供生活、交通及工作方面的一切方便。 (5)做好与相邻施工单位协调与沟通

 在相邻辖区内,要与相邻施工单位共同沟通,做好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共同召开地方协调会议,共同制订相关需要承包方负责的补偿、拆迁等标准。  在处理地方关系上要与相邻施工单位保持一致。  协调做好相邻标段分界点的施工衔接等工作。  与其它施工单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2 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1)开工前就本工程施工建设有关情况向地方政府报告,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在当地政府部门主持下,组织召开线路经过地区各级代表参加的工程协调会,制订出塔基永久性征地、青苗赔偿、树木砍伐、房屋等障碍物拆迁补偿标准。

(3)根据施工进度及时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土地局、林业局和水利局)联系,办理线路通道内树木砍伐、土地征用等手续。

(4)在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专职协调员就施工占地、房屋拆迁、青苗赔偿等,通过乡、村负责人与当事人员联系,以便施工计划顺利实施。

(5)做好工程建设中施工沿线的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本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取得沿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尊重当地民风民俗,为当地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与地方群众搞好关系,以使工程顺利进行。

(6)与被跨越物的管理单位联系,报送跨越施工方案,并办理跨越许可协议。

(7)保持与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招标方重点做好与地方土地、林业、环保、公安、交通、电力、气象、卫生防疫等部门的各项协调工作,为施工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8)共同与地方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免遭流行病等疾病的侵害。

第二篇:10KV线路施工合同

甲方:新乡长明铅业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辽宁省电力XXXX供电公司将

承包给

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地点:

设计单位:

工 期:

质量标准: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语言:汉语

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 甲方工作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负责组织辽宁省电力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

施工任务。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质量评定部门:辽宁省电力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辽宁省电力X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 竣工决算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三 保修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决算款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营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决算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辽宁省XXXX供电公司

负责人:

经 办 人:

乙方: XXXX供电公司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第三篇:3、 10KV线路架设施工

(1)电杆基坑与电杆组立

a、在挖电杆前,应先检查全线路杆位标桩是否符合设计图的要求,谨防原按设计勘测已设立的标桩,因外力作用而发生变位或遗失,造成施工上的失误。基坑施工前的定位需符合以下规定: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5%,垂直线路方向位移不应50mm,需安装底盘的基坑,坑底表面要保持水平。电杆的基坑深度,除遇有土质松软、流沙、地下水位较高等情况应做特殊处理外。通常按杆长的1/6考虑,且不得少于1.5mm

b、电杆组立:立杆就是把已组装好的电杆,按照规定的位置和方向,将电杆立起并埋入杆坑。有些电杆还需按规定装设拉线。立杆主要有三个步骤,既立杆与杆身调整、填土夯实、横担安装。

c、立杆与杆身调整。电杆常用起立方法有汽车起重机立杆和抱杆立杆。钢筋混凝土电杆起立前顶端就以水泥砂浆封堵良好。电杆起立经调整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电杆的倾斜应控制在杆稍的位移在半个杆稍之内;

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 终端杆应向拉线侧预偏。

e、横担安装。铁横担与瓷横担安装,可在立杆后进行,也可在立杆前进行。直线杆单横担装于受电侧;900转角杆及终端杆采用单横担时,应装于拉线侧。横担安装要平直牢靠,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超过20mm,横担端部左右扭斜不应超过20mm。上层横担距杆顶不小于200mm。

(2)、拉线安装,拉线的作用是平衡电杆各方向的拉力,防止电杆弯曲或倾倒。

a、拉线安装的一般要求:

拉线志电杆的夹角不宜小于450,即使受地形限制,也不得小300; 终端杆的拉线及耐张杆的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

B、镀锌铁线制作拉线。当铁线超过9股时应使用镀锌钢绞线,拉线底把使

(3)、放线

a、放线准备工作:清除放线道路上可能损伤导线的障碍物,或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如碎石地段垫以隔离物,以免擦伤导线;将线轴运至指定地点,一般集中放在各放线段的耐张杆处,并尽量将导线长度相同的线轴按照三个一组集中放在一处,以便于集中利用机械牵引放线及导线接续;线路跨越铁路、公路、电力线、通信线时,应搭设牢固可靠的跨越架。

b、放线:在放线过程中,应竭力防止发生导线生磨伤、断股、扭、弯等现象。导线磨损的截面,如为导电部分截面积低5%以内,可不作处理。铝绞线磨损的截面在导电部分截面积的6%以内,且损坏深度不大于单股线直径的1/3者,应用单股铝线缠绕在损坏部分,缠绕长度应超出损坏部分两端各30mm。当导线截面损坏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17%时,可敷线补修,敷线长度应超越缺陷部分,两端缠绕长度不小于100mm。

c、导线连接,在架空线路中,导线的连接质量,直接影响导线的机械强度和电气接触。导线的连接方法,根据导线材料和截面的不同而有多种方法。其中,钳压接法应用广泛,适用以铝绞线、钢芯铝绞线和铜绞线。钳压接法是借连接管将两根导线连接起来,即把两导线端穿入连接管内后在管外壁加压,凭借管壁与线股间的握着力,使两根导线牢固地连接起来。连接管应具有抗拉强度大和接触电阻小的性能。

d、紧线

紧线方法:紧线前在紧线段耐张杆受力方向的对侧装设临时拉线,一般可用钢丝绳或有足够强度的钢线,栓在横担的两端,以防竖线时横担偏扭(紧线完毕拆除临时拉线)。由专人检查导线,是否有未除的绑线及其他附着物,有无未处理好的缺陷,如有应立即处理。将导线系牢在紧线段耐张杆的悬式绝缘子或蝴蝶形绝缘子上。

在耐张段操作端,直接或通过滑轮组来牵引导线,把导线张紧,再用钳式紧线器夹住导线,紧线器固定在横担上,驰度观测人员与紧线人员密切配合,通过紧线器来松紧导线,使导线驰度达到要求为止。最后把导线固定在悬式绝缘子或蝴蝶形绝缘子上。

驰度观测:驰度观测的目的,是使架设的导线能达到最合理的驰度。观测驰度通常与紧线工作配合进行。导线的驰度自设计给出的驰度安装曲线表查得,即根据耐张段的规定档距长度和当时的环境温度,在安装曲线表中查得相应的驰度值。同档各相导线驰度力求一致。

第四篇:10KV架空线路施工总承包合同(2012)

10kV电力架空线路 #~ #杆工程

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签约地点:

间:

年 月 日

10kV电力架空线路 #~ #杆工程

施工总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作为10kV电力架空线路 #~ #杆工程发包方,根据工程需要,现委托乙方承担此项目10KV线路工程总承包施工,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10kV电力架空线路 #~ #杆工程 第三条 工程地点及迁改方案

地点:本合同工程位于 。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方案:迁改初步方案已经业主( )审定,详见附件。

第三条 工程内容、范围及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内容、范围及工程量以审定的施工图为准。主要工程量为:10kV电力线路 #~ #杆共 处、长 公里

以上迁改数量均为施工图评审确定的数量,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相关设计图纸。乙方需按批准施工图完成各杆线线路及设施安装、征地及青苗补偿、验收资料等工作。

第四条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征地及青赔,包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在工程实施中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与本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

第五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由(广西正远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公司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进行“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双方均予以认可或执行。

第六条 合同金额

本项目实行总价承包,合同金额为整人民币(¥ ),此费用已包含乙方完成

本合同工程的全部费用,并已包含各种难度及风险,由乙方包干使用,自负盈亏,除新增项目外,本合同工程的费用不能调整。

第七条 费用支付及相关要求

1、首期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在乙方人员机械全部进场、项目已正式开工的情况下,甲方将按本合同金额的20%(其中预留合同金额的10%作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汇入乙方银行帐户内。

2、乙方于本项目的杆、塔、导线、电缆等主要材料订货后,应将订货合同交甲方备案并提前按订购合同约定付款时间及数额向甲方申请主要材料款,甲方核实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材料采购款,甲方支付乙方主要材料款限额控制在本合同主要材料款总额范围内。

3、工程量完成达65%,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核实后在7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金额的12%(其中暂扣合同金额的2%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4、工程量完成达85%,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核实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含已付款);

5、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确认手续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结算余款给乙方(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乙方收到每一相关款项后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第八条 施工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个月,从本合同签订当天算起共 天。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质量等级以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为依据,要求交工验收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工程项目符合投产的要求。

第九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电网一类障碍;不发生有责任的一般电网、设备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不发生违章、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不发生因施工引起的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x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产权方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监理、产权方和政府相关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等的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根据电网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进

行识别,制定出控制危险源和保护环境的措施,并对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以及控制危险源和保护环境所制定的措施负责。对高危风险工序的施工作业,乙方须制定专项安全组织技术保障措施报项目监理及产权方审批后方能开工,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网建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按要求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文明施工,督促施工现场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完善和规范安全防护设施。

4、乙方必须按安全目标要求,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保证现场施工安全,要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搞好文明施工,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一定的消防器材,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保证现场的文明施工,贯彻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电网基建项目安健环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

6、乙方应按上述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损失。

第十条 民工工资

1、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民工工资管理相关规定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款的2%作为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2、乙方要规范民工工资管理,建立民工花名册,签订民工劳动合同,编制工资表,按月或按合同约定用货币形式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将工资发放花名册送甲方项目部备案。

3、乙方在工程开工后每月须向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农民工以一定形式公布存储农民工资支付保证金情况,接受农民工的监督。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拖欠或无故克扣民工工资的,甲方应责令乙方限期支付民工工资;逾期仍未支付的,甲方可在乙方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扣发给民工本人。

5、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被拖欠的民工工资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在乙方应付工程款中支付,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6、每次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动用后,乙方应于15日内补交至合同总额的2%,或由甲方在乙方应付工程款中扣补。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完成后15日个工作日内,未启动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此保证金有剩余的,甲方将剩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代表甲方按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向产权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乙方对自身承包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范围:乙方承建的全部工程内容。

3、保修期:保修期为 1年;保修期从工程正式验收移交报告单上全部签字盖章完成之日算起。

4、本工程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清单执行,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责任方承担。

5、质保金额:按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竣工结算中扣留。保修期满一年后扣除工程质量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在14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质保金返还乙方。

第十三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项目部负责在开工前10天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强制性条文培训、高风险工序辨识及防控措施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2、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拆迁工程款。

3、甲方项目部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推进及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施工受阻等施工问题。

4、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四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向甲方项目部提供总工期网络计划及(季度、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并按甲方要求按月提交相应进度统计报表、财务结算报告等其他报表。

2、合同签订后3天内按项目施工图设计并报产权方审批同意后再提交开工报告。

4、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事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2004年12月28日),xx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xx电网安生〔2005〕18号) 、产权方和行业要求,向相关部门提供工程事故报告。

5、对施工场地交通和噪音、环保等管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从工程开工之日起,直至颁发整个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移交责任书之日止:(1)

乙方应对工程设备材料等负有接收、保管和照护的完全责任;(2)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修复费用,乙方不得借故拖延修复工作。

7、乙方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8、乙方负责对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承担修复费用,不得借故拖延修复。

9、乙方负责施工场地清洁,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电力设施改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交工前现场应达到的要求是:满足竣工验收要求。

10、乙方负责组织并解决施工推进及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施工受阻等施工问题。

11、由于乙方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应承担的责任是:赔偿甲方损失。

12、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是: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处理;合同未明确的,双方协商确定。

13、乙方须把安全措施补助费做到专款专用,如经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未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直至乙方做到专款专用为止。

14、乙方须在单项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的竣工资料,并工程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结算资料。

第十五条 现场代表

1、甲方任命 同志作为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工程实施管理协调。

2、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 项目经理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双方无论哪方换人均需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行文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能按经甲方项目部批准的施工计划推进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每月未,施工进度滞后于工程各关键施工节点进度计划15天内的项目,每天按工程合同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滞后于工程各关键施工节点进度计划超过15天及以上的,每天按工程合同价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总工期每延期一天,按其单项工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乙方施工进度滞后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选择施工队伍。

3、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否则将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工程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按工程合同价的千分之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按实际损失计算;

工程质量问题经合同双方确认并约定整改期限后,乙方必须限期完成整改。乙方未能按要求按期完成整改的,按工程合同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复验收,乙方按工程合同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重复验收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4、乙方对高危风险工序的施工作业未制定专项安全组织技术保障措施并报项目监理及产权方审批就自行组织施工的不安全施工作业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竣工资料或完成结算,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6、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双方完成竣工结算之日止,乙方每发生一次拖欠民工工资事件(包括民工因工资问题到甲方办公地上访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7、乙方相关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8、甲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每延期支付一天,甲方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9、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0、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附件:

附件

1、设计施工图 附件

2、预算文件(另册);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甲 方:(盖章) 法定地址: 单位负责人: 合同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 方:(盖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 】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力生产工作能按计划高效、安全、优质的进行,经甲方(

)与乙方( )双方平等协商,就工程乙方在本合同范围内进行的 电力线路施工工程 的电力生产作业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第一条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人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DL409--91)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29号)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30号)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32号) 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004〕27号) 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2004年12月28日) 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安生〔2005〕18号)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与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

产权方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与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 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现场规程。

第二条 甲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甲方要按照相关要求,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

3、交底前,甲方委托设计向乙方介绍生产现场的情况,并按安全技术总交底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4、完成施工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后,在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的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安监人员在现场按安全技术总交底单内容逐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

5、当乙方按工程进度需变更施工工作区域时,甲方应监督乙方在变更前对变更的区域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6、在划定的施工工作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视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甲方监督乙方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带电作业、现场带电距离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起吊作业、爆破作业、SF6设备解体检修作业、地下有隐蔽管线、组塔(架)作业等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交通伤害的情况。在界定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时,除前列安全技术交底单内容外,乙方按相关要求做好专门的安全措施。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乙方严格执行。

8、甲方监督乙方做好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安全措施。

9、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安全考试,有权拒绝考试不合格者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和甲方划定的施工工作区内工作。

10、甲方管理人员和监理有权对乙方施工中出现的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危及安全生产、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作业、安全质量问题当场纠正和制止、发整改通知、按规定提出扣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做出停工整顿直至中止合同执行等处罚。

11、当乙方需要分包时(如爆破作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分承包商承担工程的相应资质进行审查,要求乙方做好签订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等相关手续,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备查。

12、甲方有权组织或参加由乙方责任引起的电网事故、设备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处理工作,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及配合工作,监督乙方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事故。并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应赔偿或处罚要求。

第三条 乙方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xx电网公司、xx电网公司、产权方以及甲方的相关的

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现场规程。负责承担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监督工作,履行对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和保卫工作。

2、乙方必须维护做好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安全措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得随意移动、改变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措施,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甲方、产权方同意,在监理的监督下进行。

3、乙方的所有工作均必须按xx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和线路部分)和产权方的要求,填写工作票,详细列出工作的安全措施,并由双方履行工作票的“双签发”手续。

4、乙方按产权方的要求做好工作票(安全技术交底单)所列出的安全措施。

5、乙方的施工人员未经产权方允许不得进入产权方的运行中设备区域。确因施工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并在产权方现场监督下,方能进入作业。

6、在划定的施工作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视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带电作业、现场带电距离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起吊作业、爆破做业、SF6设备解体检修作业、地下有隐蔽管线、组塔(架)作业,危及生产区域的作业、以及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交通伤害等情况,乙方须编制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送监理和产权方审视同意,并负责组织实施。

在界定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时,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配合产权方做好专门的安全措施。

7、乙方应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和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工作。特殊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机械、施工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而且不超过检验周期。

9、乙方需要分包时,对分承包商承担工程的相应资质审查负责,做好签订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等相关手续,并送甲方备查。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和产权方的安全监督检查,自觉遵守甲方和产权方现场管理规定,对甲方监理和产权方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组织整改。

11、乙方应接受并配合事故调查,按要求报送有关事故材料。

12、乙方应对乙方施工人员(含分包工程的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负责:检查发现乙方的施工人员(含分包工程的施工人员)不规范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的,第一次发现,对乙方按200元/人·次扣除安全保证金;第二次发现,对该乙方按400元/人·次扣除安全保证金;第三次发现,对该乙方按600元/人·次扣除安全保证金,并禁止违章人员继续参加施工。

第四条 承包范围内的事故上报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双方均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同时甲、乙方双方均应接受和配合上级主管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第五条 处罚、赔偿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凡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和障碍,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按《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双方约定的追加处罚。

2、签订合同时预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以下简称“安全保证金”),用于支付由于乙方责任的事故和障碍造成的甲方的损失和甲方对乙方的处罚。对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一类障碍,发生一次,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对乙方责任造成的一般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30~50%;乙方责任的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70%;由于乙方责任而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甲方的损失时,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3、承包期内连续发生两起乙方责任的事故,甲方有权提出终止乙方的承包合同。 第六条 附则

本协议作为《10kV电力架空线路 #~ #杆工程》的补充,与合同同时签订生效,随合同的结束而失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12年 月 日

第五篇: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铜仁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市龙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公司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粮食直库10kV喻广线陆军地支线2号杆至10kV喻广线陆军地支线粮食仓库变压器段线路迁改工程 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与地点

该工程为《铜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10kV喻广线陆军地支线2号杆至10kV喻广线陆军地支线粮食仓库变压器段线路迁改工程,地点在铜仁市碧江区粮食仓库宿舍区。

二、承包方式与要求

该工程总承包的形式,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要求承包队伍具备劳务承包资质,主要工种要有上岗证书。

三、工程承包单价与内容

经双方协商,该工程《铜仁市碧江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10kV电力线路迁改 工程按总承包价(人民币)_叁拾壹万元整_承包给乙方进行进行施工,其承包单价包括以下内容: 1.拆除10kV喻广线陆军地支线2号杆至10kV喻广线粮油宿舍公变段。2.另外从10kV喻二线红色二八环网柜 4 号间隔搭火采用VJLV22 * 3*95电缆接入至原10kV喻广线陆军地支线红色二八电缆下火电杆上。

3.迁改原来施工用电10kV线路。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

根据业主要:

1、该工程质量要求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使工人增强安全意识,带队及班组负责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进行安全交底教育,强调安全操作,带好安全帽,装好安全网系好安全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文明施工与奖罚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文明施工手册,在自己承包的范围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同时,乙方负责人必须管好自己的队伍,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

六、付款方式:

该工程乙方施工队伍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10万元的的工程预付款,电缆材料到位后甲方再付10万元的材料款,余下款项等施工完成后、在供电局线路管理单位和甲方现场代表验收通电后十五日内付清所有工程款。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电力线路施工要求,认真组织,精心施工,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

七、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必须向线路管理单位为提交停电申请。所拆线路必须征得供电局同意。

2.甲方根据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实施工程承包内容,

3.甲方提供给乙方尽可能方便的施工条件,并按劳务合同约定付款给乙方劳务费。

4.甲方必须提前做好协调工作。因甲方协调问题造成一切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乙方不得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供甲方参考。

3.乙方不得使用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不得瞒报,私自使用。 4.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5.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工程足够的劳动力不得消极怠工。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保质保量进行施工。

八、违约责任与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必须追究违约方责任。

2.属于乙方自带工具用具等,乙方必须自己保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如有甲乙双方有协商解决不了的争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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