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的功能。制定这个制度有很多预防措施,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卫计委、财政厅制定的《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
医院成立医保物价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医保物价、医教、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
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 。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第二篇: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物价管理制度
一、物价管理小组负责中心物价管理工作,管理小组成员为所在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内部约束机制,物价管理人员各尽其职,层层把关,保障中心物价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物价管理规定,并接受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对我院物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本中心药品价格、医用耗材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以下文件规定,各科室必须认真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不得多、漏收费。
四、我中心收费工作由财务科负责,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客户收取现金。
五、加强对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的维护,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价格。
六、建立投诉接待制,公布物价员姓名、咨询与投诉电话,设置物价投诉箱,对患者投诉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并保存好投诉记录。
第三篇:医院物价管理制度2
物价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卫生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
医院成立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成员:,财务科具体负责物价日常管理工作,兼任物价管理员,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
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认真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 。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并初审,院物价领导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后方可收费。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的规定
手术科可收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需的特殊缝线、特殊止血材料除外内容;凡未列入除外内容或在相关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手术科均不得在项目之外另行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可按照医
院实际购进价格加一定的加价率计收。
八、明确医疗收费管理职能。
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科、审计室、药剂科、设备科、信息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自查工作,药品零售价和医用耗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作价原则、作价方法核定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明确管理职能:医用耗材价格由设备科按规定加价率负责定价,报物价管理员审核,经物价管理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在授权的医用耗材价格库中进行调整,并签字确认;药品调价由药剂科按国家规定专人负责调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各科室录入员及各科室物价管理员把关。在医疗收费管理中,因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或相关科室未及时调整价格的,造成违反收费标准,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住院病人的住院时间确定
⑴ “住院时间计算: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不论当天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出院时,不论当天何时离开,不计收当天住院床位费;”
⑵在院内需转科的病人,当天只能收取一次的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上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入科室收取,下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出科室收取),转科病人不可以多收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和护理级别;
⑶病人在办理出院当天,护理费、住院诊查费可按物价费文件规
定:如病人出院当日接受医院提供的上述各项医疗服务,医院可收取相关费用;如医院当日未向出院病人提供上述各项医疗服务,不得收费。
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⑴、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
⑵、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⑶、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⑷、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⑸、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十一、各科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50-500元的处罚: ⑴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
⑵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违反收费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和
个人私自收费的。
⑶没有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有提供医疗服务而未收取费用的或漏收费的。
⑷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
⑸科室和个人私自进药、卖药,及药品购买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⑹其他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
第四篇:医院物价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合法收费,制止乱收费,以维护医院和病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上级其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财务科下设立医疗收费物价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物价管理和收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医疗收费管理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和专职物价人员,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的护士长、技师长为固定的兼职物价员。逐步形成完备的物价收费管理体系。
二、工作职责
1、医疗收费管理办公室负责宣传上级主管部门的物价管理政策,对医院在新技术、新治疗手段应用方面所涉及到的新收费项目进行归纳、整理和报批。积极争取医疗收费政策,不断完善我院医疗收费管理办法。
2、医疗收费管理办公室主任要全面掌握医院的医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熟悉物价管理政策,具体负责医院的医疗收费和物价管理工作。专职物价员协助办公室主任进行临床和医技科室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3、兼职物价员要求了解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熟练掌握本科室的医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确保医院的合法收费,制止乱收费行为,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对科室采用的新技术、新治疗手段确实需要增加收费项目的,立即用书面形式报院医疗收费管理办公室备案,由医疗收费管理办公室报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医院挂牌公示各科室的医疗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设置病人费用触摸查询系统,打印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并公布物价收费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监察。
2.住院收费处设立病人查帐咨询点,接待住院病人费用查询和物价咨询。
3.物价管理人员要主动地配合收费科室向病人做好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避免收费纠纷的发生。
4.医疗收费管理办公室人员要经常到病区了解医疗收费情况,加强同兼职物价员的工作交流和联系,及时向他们通报有关医疗收费情况,传达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征求病人对医院医疗收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院医疗收费管理水平的提高。
5.对于收费差错,各科室要及时纠正,对于因分解项目、虚列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发生的医疗收费纠纷,经查实而退费的,有关科室要负完全责任。
对于医疗收费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如:重大漏收、恶意少收和乱收费问题,经院监察审计科核实后要进行处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建立医疗收费管理考核和评价制度,将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和科室绩效挂钩,对于在医疗收费管理工作中表现较好的科室,并正确履行物价管理职责的科室,院医疗收费办公室将在年终提请院领导给予奖励;对成绩显著的兼职物价管理人员,医院也将在年终给予奖励;对严重违反医疗收费政策,经教育不改者,将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本办法由院医疗收费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五篇:医院物价工作年终总结
导语:充分认识此次院内开展“廉医廉政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在思想上确实重视起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医院物价工作年终总结,欢迎借鉴!
第一篇:医院物价工作年终总结
昨天,上海市发改委网站公布最新出台的《上海市物价局办理价格举报工作规则(试行)》,市民可向市物价检查所举报13种价格违法行为,医院物价工作述职报告。
该规则是市物价局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行使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权利,规范市物价局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该规则规定,在上海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13种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检查所举报,检查所应按照本规则予以登记、受理和办理。
这13种价格违法行为包括: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采取抬高等级或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行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等。
商业零售、银行、电信等行业及私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价格收费问题举报件都属于价格举报,按照该规则办理。
市物价局规定,检查所在举报受理后,须及时开展调查。承办人不得少于2人,应主动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证件,说明调查目的和要求。承办人调查应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检查登记表》等法律文书,并提取相关证据。检查所应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60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主动向举报人告知办理情况四川省骨科医院乱收费情况举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此次由国家六部委开展的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太好了,是我们党和国家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大好事,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为解决医疗卫生这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解决老百姓“看病贵”和减轻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做出的又一重大举措,体现了我党的根本宗旨,大快人心。
由于利益趋动,目前国内一些医院乱收费现象非常严重,严重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国家花大力气来搞六部委开展的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其目的是希望获得一个真实的结果,为国家的医疗改革提供依据。四川省骨科医院是这次四川省第一家被查医院,长期以来乱收费和过度医疗现象极为严重。为了检查过关大肆造假,欺骗党和国家欺骗人民群众。作为一(本站推荐:WWW.HAOWoRd.cOM)个有正义感的普通医务工作者,我认为有必要向上级机关举报四川省骨科医院的行为,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
一. 在今年4月开始接受国家物价检查期间大肆造假。
辽宁省物价检查组进驻医院前后,该院院长虞亚明授意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和财务处工作人员天天加班加点修改运行及存档病历、医瞩记录、修改收费每日清单记录,将以前乱收费部分删除(有减号标记)。安排财务处长张继玲和物业办主任汪江、设备处副主任钟鉴(主持工作)通知供货商家重新填写送货单和发票(都填去年日期),比如将乱加价收费的一次性耗材如手术缝线(强生,泰可)、bd留置针(原乱加价收到19.60元,现改为17.60元),大肆篡改原始在数据,述职报告《医院物价工作述职报告》。 为进行感情拉拢减轻查处力度,处心积虑精心为检查组设计了吃喝玩送的“接待方案”和“美人计”,好在检查组成员党性原则强,不为所动,严词拒绝。
二. 长期以来胡乱管理,用在成都体院运动医学系所学的一点点医学知识(也就是运动队队医水平)对病人坑蒙拐骗,榨取钱财。
该院以前挂靠在国家体委,长期缺乏地方行业管理和监督,201X年前后才挂靠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所以长期以来我行我素、为所欲为。虞亚明大搞一言堂,搞封建家长制管理,耍权弄权、跑官买官。为达到所谓“职工满意”,大搞歪门邪道创收,装满他和良知泯灭的部分科主任腰包,大肆过度医疗,挂中医羊头卖西医狗肉,骗病人上手术台以牟取暴利。在每一个病人身上上四五种“自制药”,七八种相同功效的中医治疗方法,(很多科室如此,随机抽查去年每科室存档病历就可发现问题)。这是体现了中医的“辩证施治”的精髓吗?一群不懂中医的人打着中医旗号骗病人,很多骨折不用开刀也劝病人开刀吃钢板回扣;病人长好的骨头打断重新上钢板,再上所谓中医药手段,按虞说法中医西医的钱都要挣,导致病人和国家就要多掏腰包。如此虞的个人一年正规收入就高达100余万元。如此他就到处鼓吹自己的领导业绩,造成四川省骨科医院业务收入迅猛增长的假象,欺上瞒下,成了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所管理的全省中医院的所谓“领头羊”。
应该肯定的说在这种混乱的管理模式和心态下这次四川省被检的3家医院中四川省骨科医院乱收费、分解收费、过度医疗现象最为严重和突出,可称的上全国医院乱收费的典型。难怪连成都出租车司机都要说四川省骨科医院是收费最贵的骨科医院。
三.虞亚明的大学同班同学,现任康复科主任的刘波前几十年也就是个在实验室养老鼠的。5.12地震后就摇身变为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冒充康复专家,排斥打击异己,把所有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挤出康复科,带着一帮20出头的小女生大搞坑蒙拐骗活动,用所谓的中医康复手段大肆收敛钱财,每个病人都成为他们康复仪器和所谓中医药手段的试验田,费用高的惊人,疗效却极差!因为没有高职称人员的监管,所以他就能够肆无忌惮地推行他的所谓“规范”,其实就是过度医疗。虞在背后大力支持,鼓励其搞所谓“创收”,致刘个人收入也高达百万余元,购买了大量高档摄影器材、游山玩水。其实他一点都不理解现代康复知识和中医药知识。
四.手术乱收费、分解收费现象极为严重。
关节镜手术收费后还要收镜检费和内镜费,缝合跟腱用的是泰可缝线收强生缝线的钱(价更高)。用了一枚螺钉收十枚螺钉的钱。(查收费清单、医嘱、手术记录、查房记录、内固定耗材标签、送货单和发票就一目了然)。将一个手术分解为若干手术来进行收费,增加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五.过度收费、过度治疗严重(属强制服务、强制收费行为)。
几种治疗功效相同或近似的中医药方法用在同一病人身上,如中频、红外线、激光、电针、中药塌溃(面积不够)、蜡疗、奄包一起上,多收费。诊查费和中医辨证施治费一起收(骨折的证每天都在变吗?),一级护理收费到出院。做了手术还收外固定调整费。康复科等速肌力测评收多部位费用及没收费依据(属自立项目自定收费行为)。照片曝一次光收几次费。所有骨折甚至肌腱损伤病人都搭车检查无用的骨代谢指标、风湿免疫指标。所有病人都开同样院内“自制制剂”,打“郑氏骨科”旗号欺骗病人,动辄开几百元的“自制药”,这些药的利润高达300%以上!且入药原材料都用品次差、低价的劣质中药饮片。以上现象在各临床科室都存在,尤以康复科、手术室、儿童骨科、放射科为甚。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现象极为严重(查医嘱及病程记录)。
六.内固定高质耗材国家规定加价2%---5%,他们却叫商家实际供货价为发票价的7.5折以求牟取暴利!
七.院内制剂涨价批文在201X年12月准许,却在上半年就加价出售。(属自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有的甚至将制剂室早已停产的自制药(如硬膏药贴敷)加在医嘱上进行收费但实际没有给病人使用,以求牟取暴利。
八.收费公示与实际操作收费不符。
现在的网络力量是很强大的,必要的时候,我们会将证据发到网上。恳请检查组和相关部门认真查处省四川骨科医院违法行为,秉公为老百姓办事,建议各检查组内增加一些懂专业、医德高尚的医务专家参加此次物价检查。
第二篇:医院物价工作年终总结
201X年,仁和区物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物价局的指导下,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价格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不断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促进仁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201X年物价工作总结
(一)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共开展教育、医疗、建材、涉农、涉企、粮食、烟叶等价格、收费专项检查14次,出动检查人员84人次,检查学校8个、行政事业收费单位6个、卫生医疗机构10个、药店36个、建材生产企业23个、超市6个,查出违规收费行为3项。
2、认真落实201X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工作,向全区14个乡镇81个行政村发放《四川省201X乡镇主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96份,各乡镇、行政村均在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
3、针对我市爆发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仁和区物价局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价格问题,自201X年9月下旬开始,组织检查人员对五十
一、仁和片区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甲型h1n1流感相关药品、温度计、口罩、消毒液等价格进行监测,同时发放《关于保持药品价格基本稳定的提醒告诫函》100余份,对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4、深入开展“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及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5、积极推进价格诚信活动,认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和村组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巩固和完善价费公示制度,在春天花园、上海花园等住宅小区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协助价格监督工作。
6、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认真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去年“ 8.30”地震后,更进一步加强了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全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案件32件,全部予以答复和处理,清退价格违法金额335元。
(二)加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管理
1、认真开展好治乱减负工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系统和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物价窗口集中开展201X《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201X应参加审验的《收费许可证》(正、副本)197个,实际参加年审的有197个,年审率为100%,201X年全区收费总额为2694.09万元。其中:全区2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有71个《收费许可证》正本、94个副本,审验合格率为100%,201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969.09万元;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正本16本,副本16本,审验合格率为100%,201X经营服务性收费总额为1725万元。
2、认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做好辖区内调价备案工作。按照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对辖区内的钢村、砖、石、砂等主要建材产品实施最高出厂限价,实行限价管理,有效地控制了灾后重建期间建材市场价格的稳定。
(三)加强调控,确保市场物价基本保持稳定
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我区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一是加强对金江镇、大田镇两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价格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其及时采集和报送价格。二是按照省市物价局的要求,加强对粮食、蔬菜、肉、蛋等主副食品价格及农资价格监测,坚持一日一报制度,按时按规定采集和报送辖区内主副食品和农资价格,适时开展价格分析,全年报送物价综合分析报告12期,及时发布市场价格动态和重要商品价格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价格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较好完成了全年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三是对平地镇、中坝乡、总发乡的9户农调户、3户生猪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协助农调户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表填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任务。四是根据攀枝花市物价局、攀枝花市经济委员会、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方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攀价商[201X]165号)的要求,区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与区煤管局等密切配合,完成了仁和区地方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深入开展价格服务,提升物价新形象
1、认真开展价格认证服务工作。一是今年共为公安机关办理价格鉴定案件145件,标的金额503612元,为稳定社会治安、改善本区投资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值认定工作,全年共办理车损价值(含保险类)等鉴定24件,标的金额456815元,提高了物价、公安交警部门的社会形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机关判案、定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法律的公正、公平性。
2、积极开展价格信息、价格宣传服务活动,完成了201X价格信息组网任务。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8”价格法宣传日、公民道德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深入全区十四个乡(镇)开展价格维权下乡、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各种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
3、做好主副食品价格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推动仁和经济的发展。在做好常规价格监测的同时,继续与仁和区有线电视台合作开设价格信息专栏,坚持每周发布一期《仁和主副食品、蔬菜和特色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全年共发布价格信息48期,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好评。
(五)认真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成本监审人员学习《四川省成本监审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选派人员参加了全省成本监审工作培训班学习。根据安排,认真开展了成本监审工作,完成了攀枝花市国营林场总场岔河页岩砖厂标砖生产成本监审,为实施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制定主要建材产品最高出厂价格提供依据。
(六)进一步完善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
一是地震灾后重建期间,要求各乡镇确定一名价格监察员,对建材生产厂家的生产及销售情况进行适时、实地监督,避免生产厂家不遵守物价政策及特供规定,囤积居奇,擅自提高销售价格等情况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向区物价局、区灾后农房重建建材特供协调办公室汇报,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及时进行查处。二是加强与乡镇价格监督站的联系,强化管理与价格信息的勾通,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农村价格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明确和完善了社区价格信息和收费公示工作。
(七)加强法制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价
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严格执行价格和收费管理的规定,依法进行管理。在全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中,配合区城管局整治仁和第一农贸市场停车秩序,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按照相关物价政策的规定,为仁和第一农贸市场临时停车场核定了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办理的《临时停车收费许可证》,并在停车场进行了公示。通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规范了仁和第一农贸市场停车秩序,群众反映较好。
二、201X年物价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认真开展201X年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2、整治行政事业性收费,利用各方面的合力,共同开展好治乱减负工作。
3、结合医疗体制改革,重点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认真开展重大节日市场价格巡查工作,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5、继续执行主要建材产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保持建材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我区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完成。
6、认真开展价格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及时处理人民群众的价格投诉和价格举报,维护社会稳定。
(二)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对价格进行管理。
1、依法做好辖区内调定价工作,无越权定价和越权审批。
2、做好大田镇集镇饮水安全工程成本监审工作,确定合理的饮用水价格,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健康有序的发展。
3、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配合城管、城建、交通、公安等部门整顿和规范我区城乡集镇停车秩序和停车收费行为。
4、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巩固和完善价费公示制度,在居民小区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共同开展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
1、重点加强对国家和省、市安排的粮食、生猪、蔬菜、副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的监测。
2、加强对城乡居民关心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监测。
3、加强对建材产品价格的监测。
4、加强对预防和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及医疗用品价格的监测预警。
(四)加强农村物价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全面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进一步加大整治农村价格和收费秩序的力度;改进和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拓展成本调查的服务功能,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生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乡镇价格监督站的业务指导,培训乡镇村价格监督员和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完善价格管理的组织保障,为做好农村价格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管理机制。
(五)加强收费管理,做好价格服务工作
1、加强涉案物品价格鉴证、道路交通事故物损鉴证工作;接受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的委托,对其生产经营、抵押、拍卖物品以及经济纠纷、清产核资等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鉴证。
2、做好《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严肃查处收费中出现的价格违法行为。
3、做好价格政策咨询工作,继续利用“3.15”、“5.1”、“12.4”等活动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及物价政策宣传。
(六)全面完成市物价局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三篇:医院物价工作年终总结
201X年,仁和区物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物价局的指导下,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价格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不断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促进仁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201X年物价工作总结
(一)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4、深入开展“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及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5、积极推进价格诚信活动,认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和村组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巩固和完善价费公示制度,在春天花园、上海花园等住宅小区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协助价格监督工作。
6、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认真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去年“ 8.30”地震后,更进一步加强了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全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案件32件,全部予以答复和处理,清退价格违法金额335元。
(二)加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管理
2、认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做好辖区内调价备案工作。按照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对辖区内的钢村、砖、石、砂等主要建材产品实施最高出厂限价,实行限价管理,有效地控制了灾后重建期间建材市场价格的稳定。
(三)加强调控,确保市场物价基本保持稳定
(四)深入开展价格服务,提升物价新形象
3、做好主副食品价格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推动仁和经济的发展。在做好常规价格监测的同时,继续与仁和区有线电视台合作开设价格信息专栏,坚持每周发布一期《仁和主副食品、蔬菜和特色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全年共发布价格信息48期,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好评。
(五)认真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成本监审人员学习《四川省成本监审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选派人员参加了全省成本监审工作培训班学习。根据安排,认真开展了成本监审工作,完成了攀枝花市国营林场总场岔河页岩砖厂标砖生产成本监审,为实施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制定主要建材产品最高出厂价格提供依据。
(六)进一步完善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
一是地震灾后重建期间,要求各乡镇确定一名价格监察员,对建材生产厂家的生产及销售情况进行适时、实地监督,避免生产厂家不遵守物价政策及特供规定,囤积居奇,擅自提高销售价格等情况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向区物价局、区灾后农房重建建材特供协调办公室汇报,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及时进行查处。二是加强与乡镇价格监督站的联系,强化管理与价格信息的勾通,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农村价格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明确和完善了社区价格信息和收费公示工作。
(七)加强法制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价
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严格执行价格和收费管理的规定,依法进行管理。在全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中,配合区城管局整治仁和第一农贸市场停车秩序,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按照相关物价政策的规定,为仁和第一农贸市场临时停车场核定了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办理的《临时停车收费许可证》,并在停车场进行了公示。通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规范了仁和第一农贸市场停车秩序,群众反映较好。
二、201X年物价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认真开展201X年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2、整治行政事业性收费,利用各方面的合力,共同开展好治乱减负工作。
3、结合医疗体制改革,重点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认真开展重大节日市场价格巡查工作,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5、继续执行主要建材产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保持建材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我区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完成。
6、认真开展价格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及时处理人民群众的价格投诉和价格举报,维护社会稳定。
(二)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对价格进行管理。
1、依法做好辖区内调定价工作,无越权定价和越权审批。
2、做好大田镇集镇饮水安全工程成本监审工作,确定合理的饮用水价格,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健康有序的发展。
3、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配合城管、城建、交通、公安等部门整顿和规范我区城乡集镇停车秩序和停车收费行为。
4、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巩固和完善价费公示制度,在居民小区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共同开展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
1、重点加强对国家和省、市安排的粮食、生猪、蔬菜、副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的监测。
2、加强对城乡居民关心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监测。
3、加强对建材产品价格的监测。
4、加强对预防和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及医疗用品价格的监测预警。
(四)加强农村物价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全面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进一步加大整治农村价格和收费秩序的力度;改进和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拓展成本调查的服务功能,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生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乡镇价格监督站的业务指导,培训乡镇村价格监督员和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完善价格管理的组织保障,为做好农村价格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管理机制。
(五)加强收费管理,做好价格服务工作
1、加强涉案物品价格鉴证、道路交通事故物损鉴证工作;接受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的委托,对其生产经营、抵押、拍卖物品以及经济纠纷、清产核资等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鉴证。
2、做好《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严肃查处收费中出现的价格违法行为。
(六)全面完成市物价局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四篇:医院物价工作年终总结
201X年,**县物价局根据省、市价格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县县委、县政府“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龙城水乡新**县”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价格改革,强化价格调控监管,深化价格公共服务,稳定企业减负价费政策,健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价格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
一、坚决贯彻调控措施,积极应对市场波动
今年以来,受全国物价上涨过快的大环境影响,我县市场主要商品价格,尤其是农副产品价格,显现出上扬的走势,我们紧紧抓住“米袋子”、“菜蓝子”等群众关心和十分敏感的物价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出对策及建议,为稳定市场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
1、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我们在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体稳定上,一方面,加强价格监测,准确提供信息。根据我县民用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涨幅和实际供需状况,实施了价格监测月报、旬报和日报制度,监测品种多达200余种。今年以来,我局共完成报表439份,数据近1201X笔,价格动态分析24期;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机制,及时预警预报。我们组织专人加强了对市场供应、商品库存等情况的调查,健全了市场巡视、预警报告、应急值班、跟踪监测等制度,形成了发现问题早、报告情况快、趋势判断准的预测预警机制,为防止价格突发性上涨提供有力保障。
2、开展民生价格公示。我局创新价格监测工作思路,启动了“晒价”工程。从价格工作和市场消费实际出发,合理选择18个价格监测网点,选择与消费者密切程度高的粮油、肉禽蛋、水产、蔬菜、水果等五大类50个品种作为监测商品。我们将价格数据进行对比核实、汇总分析后,每周通过**县报、**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时公布,让消费者了解当前市场商品的价格状况,引导他们合理消费。
3、加快平价商店建设。我局把平价商店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来抓,现阶段已建立6家平价商店。平价商店的建成,不但让广大市民每天都能购买到低于市场平均价15%以上、质量上乘的农副产品,而且有效地激活了市场,稳定了物价。我局将合理布局,加快建设步伐,力争通过2至3年努力,基本形成覆盖全县城区的平价商店网络。
二、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积极履行服务职能
今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工作,积极履行价格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帮助企事业和居民化解价格矛盾。一是调整热力价格。组织人员对我县供热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并组织热力上下游企业代表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了热力价格调整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将热力价格由原来的180元/吨调整至210元/吨,缓解了煤炭价格增长对热电企业的压力。二是化解出租车客运价格矛盾。随着国家成品油价格的逐步上调,出租车客运成本大幅增加,在召开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仔细测算,报县政府同意,起租价由原来的2元/2公里调整为3元/2公里;车公里租价2公里外由现行的1元车公里调整为1.3元车公里;每车次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有效缓解了出租车营运成本压力,驾驶员收益有了一定的提高。
2、切实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我们制定了《**县新建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销售价格备案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新建普通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实行价格备案,今年以来,已审核备案了德信九龙城、金地御园、正阳水岸城邦二期、香江花园、汤沐二期等5家房地产销售价格,备案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执行“一价清”和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合同成交价格之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在普通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时追加普通商品住房价格。
3、加强收费行为管理。从审验收费许可证入手,整顿规范收费项目,对全县300余家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严格审验,年审面达100%。在审验中,我们坚持做到审验与检查相结合、审验与处罚相结合、审验与规范相结合,通过审验纠正规范8个收费单位。在管理上,做到登记注册、定期记载、认真调研,使我县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4、开展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在农产品成本调查中,从选点入手,合理确定调查户,将调查任务分解到户,在全县设立了9个调查点36个调查户,制定了《农调户成本原始资料登记考核办法》,上报200条农产品价格信息,对农业和农村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5、切实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今年,我局积极拓展价格认证新领域,与县地税局联手,制定《**县涉税财产价格认定管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税二手房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案件2230件,标的总金额6.3亿元。其中涉税价格认定848件,标的额1.8亿元;刑事案件191件,标的额371.53万元;民事案件8件,标的额2516.35万元;道路交通事故车损案件36件,标的额44.85万元;价格认证49件,标的额2.6亿元;附属物评估1050户。
三、强化价格监督检查,营造有利价格环境
我局不断创新价格监管方式,优化经济建设软环境,进一步维护了市场价格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1-10月份我县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0余件,实行经济制裁139.48万元。
1、加强应急价格监管。自201X年3月17日,我局发现盐价大幅上涨后,立即召开全局职工大会,抽调各科室工作人员89人,组织11个检查组,由分管局长带队,对辖区内各大超市、集贸市场及销售食盐的个体工商户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共检查城区及各镇大型超市、农贸市场45个,个体工商户850余户,对城区万家乐超市和安国世纪华联超市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5倍的罚款,共计13600元。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让广大市民了解情况,消除恐慌心理,确保全县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围绕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开展价格监管,先后共出动1100余人次,对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场的主副食品价格进行跟踪监测、检查,处理了10多起明码标价不规范及标价与促销广告带有价格欺诈成份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的基本稳定。
4、开展各项价格专项检查。为巩固“清费、减负、治乱”工作成果,检查分局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涉企收费、银行收费等8项价格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0件,实行经济制裁123.5万元,进一步规范价费行为,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秩序。
5、认真受理“12358”价格举报工作。为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处理效能,举报中心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建立了应急值守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更做到在第一时间对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极大提高了价格举报案件处理的时效性。今年以来,接到举报咨询230件,查处违法案件15件,清退消费者1875元,罚款1000元。极大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力。
四、狠抓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部门形象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我局在对以往各项制度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县物价局勤政廉政、政治业务学习、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车辆管理等25项内部管理制度。还制定了201X目标考核、政务信息考核等5项考核办法,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了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开展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培训。为进一步提高价格队伍的整体素质,形成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工作局面,我们利用201X年2月15-18日4天的时间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培训活动。我们采取“请进来,现场教”的方法,邀请检察院、纪检委、法制办、新闻中心的业务骨干前来讲课。主要对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依法行政以及如何提高新闻上稿率等课题进行讲解,使全局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与分管领导、股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增强了各股室和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为全局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内部简报、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价格政策、物价工作、调研成果。编发《**县价格简报》10期,在各类报刊发表价格新闻稿件56篇,《中国价格监督检查》1篇、《江苏经济报》6篇,《徐州日报》1篇,
各级价格部门内部简报27篇。扩大了物价部门社会影响,展示了物价部门良好形象。
201X年全县价格工作计划
201X年,**县物价局将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治、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着力助推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服务民生改善,为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龙城水乡新**县”营造有利价格环境。
(一)认真落实物价调控目标。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将调控目标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各项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增强价格调控能力。
(二)努力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在做好日常价格监测的基础上,密切关注粮食、农资等重要商品的价格走势变化,加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及时掌握分析市场价格动态,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立即启动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预案,确保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干预有效。
(三)积极稳妥制定价格调整方案。认真执行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方案、疏导价格矛盾时,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四)严格履行成本监审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建立成本监审集体审议制度,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
(五)加大平价商店建设力度。加大平价商店建设力度,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县城区的平价商店网络,规范引导,加强对平价商店的服务和价格监管,真正实现让利于民。
(六)继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收费行为,严格规范“一费制’’以外的各项服务性收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费等。监督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有关免费政策落实情况,完善职业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
(七)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要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能,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整顿规范农贸市场与超市收费,清理重要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深入开展对农村教育、计划生育、修建道路、水利设施维护、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收费的专项治理。
(八)强化民生价格和收费管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入学、就医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做好稳定住房价格的相关工作。
(九)加大价格检查的力度。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粮食价格检查,开展涉企收费、房地产价格、交通收费等检查,做好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认真开展价格诚信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二是深入开展价格诚信优秀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三是建立并逐步完善价格诚信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价格提醒、告诫、谴责等方式,预防经营者价格违法,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
(十一)进一步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不断拓宽价格认证的服务领域,及时做好二手房价值认证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价格信息数据库,为做好**县二手房交易应税价格认定和存量房统计提供有力的价格数据。继续服务好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认真做好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价值的认证工作,并且努力拓展新城区、开发区、镇区的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价值的价格认证。
(十二)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要围绕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舆论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政策,引导市场消费需求;宣传执行价格政策的先进典型,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树立物价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价格法制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运用价格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十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和省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和法制观念,增强党性修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