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商家入驻
第一篇:电子商务平台商家入驻
电子商务平台商家入驻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微信/QQ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微信/QQ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缔约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缔结。
本协议由协议正文、附件及依据本协议公示于甲方平台的各项规则所组成,协议附件及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规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无意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1 商城合作形式
本协议所称合作,指由甲方所有并运营的“xxxxxxxx诚信商城”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并代收货款、由乙方提供商品并在甲方平台展示,同时由乙方自行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双方联合经营的经营模式。
1.1.1 甲方平台:指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网站,由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或运营的移动端交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网APP、甲方PC平台等)。随着甲方服务范围或服务项目的变更,甲方可能在平台规则或公告中对甲方平台的范围或域名调整予以声明。
1.1.2 用户:指使用甲方平台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1.3 商品:指在甲方平台上销售或展示的商品和服务。 1.1.4 商家:指在甲方平台上出售或提供商品的用户(商标持有人资质等公司性质企业)。
1.1.5 消费者:指在甲方平台上购买商品的用户。 1.1.6 商家后台:商家在甲方平台经甲方审核及完成必要的入驻流程后,由甲方给予商家PC端的商家管理后台网址,包括独立的账号和平台设置的初始密码,商家在该后台完成产品编辑、上传、设置运费、处理订单、申请提现等相关事宜。 1.1.7 确认交易:指消费者在爱国者诚信商城向乙方购买商品,通过爱国者诚信商城提供之后台系统付款并确认收货的交易。 1.1.8 交易服务费:指甲方根据确认交易的商品价款向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此费用不包括网上支付涉及的银行交易手续费,也不涉及商品配送所产生的物流费用。
1.1.9 平台规则:指在各甲方平台上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xxxxxx商家入驻协议》及其他细则、规范、政策、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1.1.10平台技术服务:以下或称“平台服务”,指甲方依托甲方平台向乙方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店铺管理、商品发布、浏览、信息交流、商品交易、推广营销以及其他甲方各个平台上所提供的无偿或有偿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 商家资格要求以及证明文件
1、乙方申请及开展店铺经营活动,须持续的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乙方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取得其他经营许可,身份信息应为商家自身情况的客观表现;
(2)乙方所经营的商品来源合法,资质齐全;
(3)乙方提交的任何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所使用的图片、文字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4)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同意甲方平台规则内容;
(5)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经营需要可能设定的其他条件。
2、证明文件明细
(1)乙方应依据平台规则及相应的入驻流程要求完成甲方平台的入驻及店铺开设,在线签订甲方平台所公示的需要卖家签订的相应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各项为经营店铺所必须的资质、证照、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下统称“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行证明、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与原件核对一致且加盖乙方公章的纸质复印件(根据实际业务提供相应资质)。
(2)乙方保证上述证明文件发生任何变更或更新时立即通知甲方,并于变更或更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新后的文件并依据甲方平台实时公布的流程进行相应认证。
(3)乙方提交虚假、过期文件、或未如期通知并提交更新文件等情形的,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由此导致乙方的店铺信息不符合甲方平台所公示的店铺认证条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拒绝乙方申请、调整卖家权限、直至终止本协议。如乙方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足额赔偿。
第三条 费用以及付款
(1)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商品结算价格向乙方结算货款(包含乙方自行设置向买家收取的邮寄费用)。
(2)货款自动结算周期为
10 日(自乙方发货至消费者确认收货),结算日为结算周期届满的
1 日后。甲方与乙方帐目未对清,乙方有权暂不结算。 (3)乙方自账户提现至银行账户时,每笔手续费为3元,系统自动扣除。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现有技术实现基础上努力维护甲方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以不断提升平台性能和交易效率。如发现卖家有损系统安全、稳定操作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为乙方继续提供平台服务,并立即删除所有有害信息、数据等;乙方应对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机构、消费者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平台的发展规划自主选择是否对通过资质审核的乙方开设店铺,提供平台服务。而未承诺必然对所有申请认证的卖家承诺开通权限;同时有权依据独立判断,不受时间限制的审批卖家的认证申请。
3、甲方有权单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平台运营情况,对公示于甲方平台规则进行变更,变更后的规则甲方将以公告形式告知乙方,任何变更一经公告即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申请信息、上传的相关数据信息、在甲方平台发布的其他信息、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平台规则或的信息及其相关内容,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有权不经通知直接删除,对发现的其他问题或疑问卖家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改正。
5、甲方有权将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文书确定的乙方违法违规事件,或乙方已确认的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事项,在甲方平台上予以公示;卖家违规或者有严重违约、违规情形的,甲方有权对其采取限制权限、依据平台规则进行违规处理、扣除保证金直至终止本协议等措施,上述措施不足以补偿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机构、消费者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足额赔偿。
6、如乙方的运营情况不能满足甲方平台公布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平台规则等),经限期整改调整后,仍无法满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7、乙方有义务对其在甲方平台销售的每款商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发布的各品类商品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且不仅限于商品法律法规符合性,商品安全性,商品功能材质与描述符合性,商品标识标示,商品外观,商品包装等),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提供售后三包服务。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反馈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不定期商品抽检(检测项目包括且不仅限于乙方销售商品的性能,质量,材料成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等各方面;抽检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匿名购买、对于卖家订单信息及页面信息进行检查等),或要求乙方对甲方指定商品提供进货凭证,出厂检验报告或者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相关商品及批次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如果乙方所销售商品抽检不合格或无法向甲方提供相关商品及批次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甲方平台所公示的平台规则,规范及标准,并且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乙方提出相应的限期整改要求、进行违规处理以及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乙方商品、售后服务等相关的信息,以便于消费者直接向甲方平台客服中心进行咨询时予以回复,对于甲方无法回答或属卖家掌握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或给出相应方案,如乙方未及时予以解决的客户咨询及投诉,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9、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及乙方申请的经营类目,核实及调整乙方在甲方平台经营的具体商品的种类、数量和类目范围。
10、如因乙方商品、发布的信息或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而引发客户对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机构的诉讼,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机构有权披露乙方为实际商品提供商,乙方应承担因诉讼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而给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机构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机构的全部损失。
11、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代收买家货款,同时同意并授权甲方以甲方名义指令第三方支付机构将买家支付货款转账至甲方指定支付账户中,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流程,自买家确认收货后,将货款结算至乙方账户。
12、经双方约定并确认,乙方违反本协议时,应立即向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同时,甲方有权暂缓支付未结算款项;乙方进一步知悉并同意,在乙方未按时承担法律责任时,甲方有权直接自暂缓支付
13、乙方有义务按照买家实际支付的金额为买家开具发票,相关税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商户自行承担。
第五条 保密义务
1、一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相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相对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关联公司除外)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政府、证券交易所和/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供、协议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
2、如相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相对方单独所有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等,在本协议终止后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4、任何一方均应告知并督促其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必须获知本协议内容及因合作而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雇员、代理人、顾问等遵守保密条款,并对其雇员、代理人、顾问等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的经营导致纠纷或政府部门查处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应自行或由甲方协助或授权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机构处理解决。由此导致的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机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补偿、行政机关处罚、差旅费等),乙方应足额赔偿。
2、乙方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涉嫌非法信用卡套现等违法活动,并有可能涉嫌违法甚至刑事犯罪的,甲方有权向相应机关(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监管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有权机关)提供乙方一切资料及信息,在甲方平台披露乙方涉嫌违法及犯罪行为及情况,并配合相应机关的调查取证及侦查工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平台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3、乙方违反乙方于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承诺、保证和义务,或违反甲方平台规则以及乙方所在线签订的甲方平台所公示的在线协议,均构成对于本协议的违约。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可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依据平台规则对于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违规处理。乙方发生违约情形时,甲方除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依据本协议其他约定限制卖家权限、扣除保证金(如有)、解除本协议等措施。
第七条 通知及送达
1、针对乙方的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变更、规则变更、保证金标准、通知等将以甲方平台公告形式告知卖家,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送达,卖家应实时关注公告内容。
2、甲方针对某特定卖家的通知等,将发送至卖家于“卖家在线认证页面”所填写的联系地址或者电子邮箱地址中;如以信函形式发送的,则以甲方发出之日起满三日视为已送达卖家;如以电子数据形式发送至卖家电子邮箱地址的,则甲方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协议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是缔约协议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中提及合作事项的完整的、唯一的协议,本协议取代了任何先前的关于该合作事项的协议和沟通(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4、本协议文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简体汉字版本为准;乙方与甲方在线签订的《甲方平台非个人卖家服务协议》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5、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仅对乙方基于本协议而设立的特定店铺开展的相关业务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对甲方与乙方开展的同等或类似业务具有法律约束力,如甲方与乙方同时开展同等或类似业务,应依据另行签订的协议执行。
甲方:
(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日期:
第二篇:商家入驻协议
为了更好地开拓市场,更好地为本地客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双赢策略,根据甲方平台入驻条件,乙方申请入驻甲方平台,并完全接受甲方的规范,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署以下入驻协议。
一、 入驻商家基本条件
1、 有良好的合作意愿,能提供优质的商品,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并保证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2、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⑴营业执照 (包括个体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⑵拥有注册商标或者品牌,或者拥有正规的品牌授权书。
3、 乙方承诺:
⑴所有商品一口价销售(参与打折、促销、秒杀活动除外);
⑵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换货(如产品无质量问题,且包装未破坏不影响二次销售,换货费用由买家承担,每张订单只提供一次换货服务;如属商品质量问题,换货费用由商家承担); ⑶乙方实体店地址变更应及时告知甲方; ⑷参加甲方全网积分购物活动;
⑸所有商品保障商品质量、承诺售后服务,必要时能提供销售发票。
二、 入驻商铺类型
1、 展示型商铺;
2、 销售型商铺。
三、入驻商铺等级
1、普通商铺;
2、扶持商铺;
3、拓展商铺;
4、旗舰商铺。
三、 商铺入驻开通流程
1、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
2、 乙方根据所选择商铺类型,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在甲方平台注册,获取管理员账号;
4、 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即可发布产品并展示经营活动。
四、 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1、 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范围内,乙方自行开拓市场与发展业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或甲方的利益与声誉;
2、 乙方妥善保管商铺管理员账号,如因乙方保管、设置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非法盗用乙方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等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
4、 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店技术咨询,并保证商城系统平台能正常稳定运行;
2、 如乙方是托管商铺,甲方应及时为乙方进行店铺更新并实时进行日常管理;
3、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各种商铺入驻条件进行调整。
五、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双方可适合作情况续约。
六、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约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某方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3、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4、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 如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七、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均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条款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
八、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给保定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接受其仲裁规则,并服从该仲裁裁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算机行业惯例。
第三篇:商家入驻协议
为了更好地开拓市场,更好地为本地客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双赢策略,根据乙方网城入驻条件,甲方申请入驻乙方网城,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署以下入驻协议。
一、 入驻商家基本条件
1、 有良好的合作意愿,能提供优质的商品,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并保证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2、 甲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⑴授权商,获得国际或者国内知名品牌厂商的授权; ⑵拥有自己注册商标的生产型厂商; ⑶专业品牌经销商,代理商,o2o网站; ⑷专业品牌专卖店。
3、 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供(经乙方认可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 ⑴营业执照 (包括个体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⑵拥有注册商标或者品牌,或者拥有正规的品牌授权书。
4、 甲方承诺:
⑴所有商品一口价销售(参与打折、促销、秒杀活动除外);
⑵七天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换货(如商品无质量问题,且包装未破坏不影响二次销售,换货费用由买家承担,每张订单只提供一次换货服务;如属商品质量问题,换货费用由商家承担); ⑶实体店地址变更应及时告知乙方; ⑷参加乙方全网积分购物活动;
⑸所有商品保证原厂正品,保障商品质量、承诺售后服务,必要时能提供销售发票。
二、 入驻商铺类型
1、 展示型商铺;
2、 销售型商铺。
三、入驻商铺等级
1、普通商铺;
2、扶持商铺;
3、标准商铺;
4、拓展商铺;
5、旗舰商铺。
三、 商铺入驻开通流程
1、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
2、 甲方根据所选择商铺类型,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在乙方易年网城平台注册,获取管理员账号;
4、 乙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即可发布商品并展示经营活动。
四、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 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范围内,甲方自行开拓市场与发展业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或乙方的利益与声誉;
2、 甲方妥善保管商铺管理员账号,如因甲方保管、设置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非法盗用乙方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等情况,应立即通知乙方;
4、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对甲方提供必要的开店技术咨询,并保证商城系统平台能正常稳定运行;
2、 如甲方是托管商铺,乙方应及时为甲方进行店铺更新并实时进行日常管理;
3、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各种商铺入驻条件进行调整。
五、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双方可视合作情况续约。
六、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约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某方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3、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4、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 如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七、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均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条款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
八、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给赣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接受其仲裁规则,并服从该仲裁裁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算机行业惯例。
第四篇:京东商家入驻合同
协议编号:BJPOP-201
“京东JD.COM”开放平台服务协议
甲方: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京东JD.COM”开放平台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缔约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北京市朝阳区缔结。 本协议由协议正文、附件及依据本协议公示于“京东JD.COM”开放平台(以下简称“京东平台”)的各项规则所组成,协议附件及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规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无意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第一条相关定义及解释
1.1京东: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或相关关联公司统称为“京东”,本协议中提及的应由甲方或“京东”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由“京东”内部负责相应区域及业务范围的公司分别履行。本协议由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代表“京东”与乙方签署。
1.2“京东JD.COM”网站:指由“京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域名为jd.com的网站。 1.3京东平台:指运行于“京东JD.COM”网站的“京东JD.COM”开放平台,是“京东JD.COM”网站上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流,第三方经营者开设店铺经营,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
1.4“京东JD.COM”网站用户:指所有在“京东JD.COM”网站上注册成为“京东JD.COM”注册会员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本协议中统称为“用户”,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用户”均指此含义。
1.5商家注册及入驻:商家注册指欲成为“京东平台”第三方经营者的商家(本文或称“卖家”),依据“京东平台”入驻流程和要求完成在线信息提交,经“京东”审核同意后,商家可以使用其自行设定的京东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京东平台”,以开立店铺开展经营;商家入驻,亦称“店铺入驻”指第三方经营者完成商家注册,通过资质审核且满足本协议第四条店铺服务开通条件后成为“京东平台”第三方经营者的过程;本协议中的商家指本协议缔约方中的“乙方”。 1.6京东平台用户名:亦称“店铺用户名”,是指商家完成商家注册后获取的与自设密码共同使用以登陆“京东平台”商家管理系统,使用“京东平台”店铺服务的登陆账户,每一个京东平台用户名对应一个店铺。商家应妥善保管店铺用户名及密码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 1.7 店铺:商家在完成商家注册及商家入驻流程后,为进行合法经营,依据协议约定和京东平台规则由乙方申请,“京东”审核通过的具有独立且唯一性ID(英文IDentity的缩写,意为“身
份标识号码”)、特定名称(可依据相关平台规则进行调整)的网络化虚拟商铺,乙方可依据经营需要,开设一个或多个店铺。乙方通过京东平台用户名可以实现对该店铺的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信息上传、修改、删除处理,交易跟踪、取消等。
1.8京东平台规则:指标示在“京东平台”之上的,与商家经营有关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卖家手册、卖家后台公告、卖家后台帮助中心等。 1.9保证金:商家向“京东”缴纳的用以保证本协议履行及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担保的金额,“京东”可以依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对其进行处置。
1.10平台使用费:商家使用“京东平台”各项服务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缴纳的固定技术服务费用。具体缴纳标准见本协议附件。 1.11技术服务费:商家根据经营类目在达成每一单交易时按比例向“京东”缴纳的技术服务费用,具体缴纳标准及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二条服务内容及乙方店铺经营方式
2.1甲方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为乙方开通店铺服务后,乙方可使用“京东平台”发布商品信息,与愿意购买乙方商品的甲方其他用户进行在线交流,订立买卖合同,并向通过“京东平台”购买其商品的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同时可参与“京东平台”相关活动及使用“京东平台”同意提供的其他有偿服务。
2.2除上述服务内容外,乙方可使用本协议附件列明的其他甲方提供的有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本协议附件约定或双方另行签署(含乙方同意相关有偿服务的电子协议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署)的文件约定为准。
2.3乙方店铺经营方式:乙方店铺内商品,均以乙方自身名义进行商品信息上传、展示、咨询答复、商品销售、发票开具、物流配送服务及售后服务提供等;乙方销售及服务出现争议、纠纷、国家机关机构调查时,由乙方以销售者身份处理。“京东”不参与乙方店铺的经营中,除依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外,也不直接介入乙方与其他人间的争议和纠纷。 第三条入驻条件及证明文件提交
3.1入驻条件乙方申请成为“京东平台”入驻商家,在“京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须满足以下条件:
1)乙方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许可; 2)2)乙方申请经营的商品来源合法,资质齐全; 3)3)乙方同意本协议及京东平台相关规则。 3.2证明文件提交
3.2.1乙方须根据京东平台相关规则及要求向甲方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报关单、检验检疫证书、产品来源地证明等。 3.2.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并保证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发生任何变更或更新时,及时通知甲方,若上述文件变更或更新导致乙方不符合本协议所规定入驻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全部或部分限制乙方经营,直至终止本协议。
3.2.3乙方对其提交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应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乙方提交虚假、过期文件或未及时更新或通知证明文件导致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京东(包括“京东”合作方、代理人或职员)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四条店铺服务开通及停止
4.1对于乙方拟开展经营的特定店铺,甲方在乙方提出开店申请并满足以下条件后7 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开通服务,甲方将在服务正式开通前一个工作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乙方。
1)乙方已按照本协议附件《乙方信息确认表》或者其他补充协议(若有)中确定的金额足额缴纳保证金;
2)乙方已按照本协议及京东平台相关规则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并已通过甲方审核;3)乙方已注册成为京东平台用户且本协议已签署生效;
4)乙方已按照附件《店铺信息表》或相关补充协议(若有)足额缴纳特定店铺相应服务期的平台使用费。
4.2甲方为乙方开通服务后,乙方可利用京东平台用户名及自设密码登陆商家后台,根据京东平台相关规则及流程向乙方特定店铺上传、发布商品信息,与用户交流达成交易,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有偿服务等。 4.3乙方店铺服务的停止: 4.3.1乙方需要停止店铺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停止该店铺的服务功能;为弥补甲方已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乙方同意甲方不退还该店铺未到期部分对应的平台使用费; 4.3.2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乙方相关店铺的服务; 4.3.2.1乙方不满足入驻条件的; 4.3.2.2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的; 4.3.2.3乙方未完成承诺销售额的;
4.3.2.4乙方产品价格、规格等信息标示错误,导致行政处罚、争议和纠纷的; 4.3.2.5乙方产品质量、标识不合格的,或者产品涉嫌走私、假冒伪劣、旧货、返修品的; 4.3.2.6未经甲方事先审核产品品牌,而上传某品牌商品的; 4.3.2.7乙方连续30(三十)日或累计45(四十五)日未正常经营店铺的; 4.3.2.8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京东平台规则的,或者其他甲方认为侵犯京东或消费者权益的。
4.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止店铺经营,或者乙方因为出现
4.3.2情形被甲方停止店铺服务的,乙方已缴纳的相关店铺的平台使用费未到期部分,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该金额不足以冲抵乙方应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时,乙方应另行支付差额。 第五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5.1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尽力维护“京东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平台性能和交易效率。
5.2甲方对乙方在使用“京东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予以回复,可依乙方需求对其使用“京东平台”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培训。 5.3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及乙方申请经营的经营类目,核实及调整乙方在“京东平台”经营的具体商品的种类、数量和类目范围。 5.4乙方同意并自愿遵守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平台运营情况,对公示于“京东平台”的规则、流程、收费标准等进行更新、调整。
5.5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及各类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甲方审核为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并不代表甲方对审核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的确认,乙方仍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注册信息、上传的相关数据信息、在“京东平台”发布的其他信息及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其相关内容,乙方同意甲方不经通知立即
第五篇:淘宝商城商家入驻指南
商家入驻须知
1. 淘宝商城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2. 淘宝商城有权根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客户申请;同时淘宝商城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客户提供其他资质;淘宝商城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3. 请务必确保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的真实性(若您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如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您的公司将被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淘宝商城将不再与您进行合作。
4. 淘宝商城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也不接受非中国大陆企业的入驻申请。
5. 淘宝商城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开店申请(部分类目的进口商品除外),也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
商家入驻步骤
轻松入驻商城,只需4步就能搞定! 1. 申请企业支付宝认证
如有问题请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0571-88156688 2. 在线申请并签约
在线考试、填写企业信息、并签订服务协议 3. 提交资料并等待审核
邮寄资料,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保证金及技术服务年费 4. 发布商品,开店成功
发布满规定数量的商品; 店铺开张!
收费标准:
一、保证金:
(一)品牌旗舰店、专卖店:带有TM商标的10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5万元;
(二)专营店:带有TM商标的15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10万元;
(三)特殊类目说明:
1、卖场型旗舰店,保证金为15万元;
2、 经营未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商标的特殊商品(如水果、进口商品等)的专营店,保证金为15万元;
3、 淘宝商城经营大类“图书音像”、“服务大类”及“电子票务凭证”,保证金收取方式:旗舰店、专卖店 5万元,专营店 10万元;
4、 “网游及QQ”、“话费通信“及“旅游”经营大类的保证金为1万元; 淘宝商城经营大类包含的一级类目详细请参考《淘宝商城经营大类一览表》
(四)保证金不足额时,商家需要在15日内补足余额,逾期未补足的淘宝商城将对商家店铺进行监管,直至补足。
二、技术服务费年费(下称“年费”):
商家在淘宝商城经营必须交纳年费。年费金额以一级类目为参照,分为3万元或6万元两档,各一级类目对应的年费标准详见《2012年淘宝商城各类目费率年费一览表》。续签商家2012年费须在2011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缴纳;新签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交纳2012的保证金。
(一)年费返还:
为鼓励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和壮大经营规模,淘宝商城将对技术服务费年费有条件地向商家返还。返还方式上参照消费者动态评分(“DSR”)和年销售额两项指标,返还的比例为50%和100%两档。具体标准为协议期间(包括期间内到期终止和未到期终止,实际经营期间未满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期间为准)内DSR平均不低于4.6分;且满足《2012年淘宝商城各类目费率年费一览表》中技术服务费年费金额及各档返还比例对应的年销售额。年费返还按照2012年内实际经营期间进行计算。
(二)年费结算:
1、 因违规行为或资质造假被清退的不返还年费;
2、根据协议通知对方终止协议、试运营清退、按照实际经营期间,将全年年费返还政策均摊至自然月,来测算具体应当返还的年费;
3、入驻头一个月的免当月年费,但是作为年底计算返固定年费的交易额基数则从开店第一天开始累计;
4、 技术服务费年费的返还结算在本协议终止后开始返还结算。
(三)跨类目入驻,就高原则,年费按最高金额的类目缴纳;但实际结算按入驻到结算日期,成交额占比最大类目对应的标准返还。
三、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简称“佣金”):
商家在淘宝商城经营需要按照其销售额的一定百分比(简称“费率”)交纳技术服务费。淘宝商城各类目技术服务费费率标准详见《2012年淘宝商城各类目费率年费一览表》。
旗舰店
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或由权利人排他性授权,入驻淘宝商城开设的店铺。 旗舰店可以有以下几种类型: 1. 经营一个自有品牌商品的旗舰店;
2. 经营多个自有品牌商品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 3. 卖场型品牌(服务类商标)所有者开设的旗舰店; 其中
2、3两种类型旗舰店仅限淘宝商城主动邀请入驻。
开店主体必须是品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权利人出具的开设淘宝商城旗舰店排他性授权文件的企业;
旗舰店店铺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完成有效年检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均可)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排他授权书,若商标权人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权利人授权开设旗舰店) 点此下载
6、服务类商标注册证(卖场型旗舰店)
7、品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证明材料(出售多品牌的旗舰店)
8、商户向支付宝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点此下载
9、商家基础信息采集表 点此下载 说明:
邀请入驻:是指商家可提交入驻申请,淘宝商城将根据消费者需求及商城定位综合评估后邀请符合需求的客户进驻。
授权链条级数说明:如D为开店公司,D出具的授权为A1-A2-A3-B-C-D,此授权级数为3级。其中A1-A3视为品牌商,品牌商与其旗下子公司品牌商、与其旗下子公司或分公司之间的多级授权可视为同一层级。
专卖店
商家持品牌授权文件在淘宝商城开设的店铺。 专卖店有以下几种类形:
1. 经营一个授权销售品牌商品的专卖店;
2. 经营多个授权销售品牌的商品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专卖店; 其中第2种类型专卖店仅限淘宝商城主动邀请入驻。
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不得有地域限制,且授权有效期不得早于2012年12月31日;
专卖店店铺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完成有效年检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均可)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品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证明材料(出售多品牌的专卖店)
6、商标权人出具的授权书(若商标权人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7、商户向支付宝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点此下载
8、商家基础信息采集表 点此下载 说明:
邀请入驻:是指商家可提交入驻申请,淘宝商城将根据消费者需求及商城定位综合评估后邀请符合需求的客户进驻。
授权链条级数说明:如D为开店公司,D出具的授权为A1-A2-A3-B-C-D,此授权级数为3级。其中A1-A3视为品牌商,品牌商与其旗下子公司品牌商、与其旗下子公司或分公司之间的多级授权可视为同一层级。
专营店
经营淘宝商城同一招商大类下两个及以上品牌商品的店铺。 1. 2. 3. 经营两个及以上他人品牌商品的专营店;
既经营他人品牌商品又经营自有品牌商品的专营店; 经营两个及以上自有品牌商品的专营店
一个招商大类下专营店只能申请一家。
专营店店铺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完成有效年检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均可)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有品牌: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代理品牌:
(1)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上一级的正规品牌授权文件或正规采购合同及进货发票,若上一级的授权方或供货商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部分类目以行业资质要求为准,如食品保健品、数码、家用电器、化妆品等,详见各类目所需行业资质)
5、品牌清单 点此下载
6、商户向支付宝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点此下载
7、商家基础信息采集表 点此下载 说明:
邀请入驻:是指商家可提交入驻申请,淘宝商城将根据消费者需求及商城定位综合评估后邀请符合需求的客户进驻。
授权链条级数说明:如D为开店公司,D出具的授权为A1-A2-A3-B-C-D,此授权级数为3级。其中A1-A3视为品牌商,品牌商与其旗下子公司品牌商、与其旗下子公司或分公司之间的多级授权可视为同一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