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27、材料及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材料及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材料和化学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化学危险品在贮存、搬运和使用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施工现场贮存、搬运和使用的所有的施工材料和化学危险品。
2、职责
(1)安全部负责施工材料、化学危险品环保及安全性能要求的控制,协助制定施工材料、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措施。
(2)材料采购部责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和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时的应急处理。
(3)材料保管员负责施工材料、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发放,做到分产品、分品种、分性质安全贮存,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 (4)工程部负责要使用过程中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预防因操作不当发生造成安全隐患。
3、工作程序
(1)界定和分类
化学危险品根据采购产品的特性进行界定,施工项目常用的化学危险品按用途分为氧气、乙炔类、油漆类、涂料类、溶剂/清洗类和胶类五种:
油漆类:各类油漆等;
涂料类:乳胶漆、防水涂料等;
油类/溶剂/汽油、柴油、机油、盐酸、酒精、沥青等。
胶类;胶水、万能胶、白乳胶、大力胶、502胶、玻璃胶、结构胶等。
当施工项目需新增化学危险品种类时,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科以及时修改相应管理文件和制度,以确保其受控。
(2)采购和搬运
化学危险品由采购员按正常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但要注意以下事项:
按生产计划控制采购量,在一定的时间段内用多少买多少,尽量少贮存化学危险品;
采购时应要求供方提供安全技术资料,并提供符合运输和装卸安全的服务,按化学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使用;
入库验收时,一定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瓶供是否密封,如发现有泄漏时,应立即换装符合要求的包装,必要时可退货。
化学危险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翻倒和损坏包装、严禁重抛、撞击。 (3)贮存
化学危险品在仓库贮存时应设专区或专柜存放;在施工现场应有专房存放,其贮场地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应保持通风良好;
应分类放置和挂设警示标识;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场地,贮存场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贮存场地应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在显要位置(如大门上)张贴防火和危险品的警示标识。
4、使用
化学危险品在使用时,应有专人领用,管理和调配。调配应在指定的地方进行,使用前应清理场地,远离火源,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油漆及涂料应指定专人按使用调配,应尽量避免浪费和泄漏,无用的油漆和涂料渣应作为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单独存放,定期交政府指定的部门处理。
清洗时,应避免洒漏。废溶剂应装入密封瓶罐,沉淀后过滤回收利用,沉淀渣按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处理。
做好的涂层应让其自然干燥,严禁用高温灯具或电炉等烘烤。
5、应急和防护
项目部应组织化学品泄漏及火灾应急救护小组,项目经理是第一负责人,质安小组成员都应是组员。
物管科编制各类化学危险品的安全性能数据表,标明其特性、对人体的危害及防护要求等,并规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人体误接触的处理、灭火方法及泄漏的应急处理等。
6、监督和检查及跟踪
项目部每周例行检查时,公司安全管理科在工地巡查和安全检查时,都应将化学危险品管理作为一个检查项目,并记录在质安大检查综合评定表中。发现不符合应通知项目部及施工班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
四川得友建工广安时代天骄(二期)项目部
2017年8月
第二篇:《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华东理工大学文件
校通字〔2005〕158号
关于印发《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化学危险品管理
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各有关单位收文后,要认真研究贯彻的具体举措,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华东理工大学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 危险品 管理 补充 规定 通知
内 发:金山校区,各学院、系、所,各部、处、室、馆,后勤各部门、校产各单位
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5年5月18日 (共印80份)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二○○五年五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校园平安,为学校事业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学校重申: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储存、生产、经营、运输,及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上海市有关规定以及《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校通[2002]65号),并对危险气瓶的安全使用作如下补充规定:
1、使用、储存氯气等剧毒、高危危险气瓶岗位必须配备二套以上的隔离式面具。
2、剧毒、高危危险气瓶的操作人员必须每人配备一套过滤式面具,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3、使用储存氯气等剧毒、高危气瓶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可操作。
4、氯气等剧毒、高危气瓶使用负责人,应熟练掌握工艺过程和设备性能,并能正确指挥事故处理。
5、氯气等剧毒、高危气瓶储存现场都应配备检修器材、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
6、使用氯气等剧毒、高危钢瓶,必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
7、运输液氯等高危危险品必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8、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氯气易发生反应的物品放在钢瓶附近。
9、钢瓶在实验室使用必须固定。高危气瓶同室存放量不得超过二只。
10、不得将钢瓶设置在楼梯、人行道上和通风系统吸气口等场所。
11、应用专用钢瓶开启扳手,不得挪作它用。
12、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关闭时亦不能用力过猛或强力关闭。
13、氯气钢瓶出口端应设置针型阀调节氯流量,不允许使用瓶阀直接调节。
14、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即关闭瓶阀。
15、钢瓶禁止露天存放,也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
16、空瓶和充装后重瓶必须分开放置,禁止混放。
17、钢瓶存放不得超过安全期的规定期限。
18、钢瓶装卸、搬运时,必须戴好瓶帽、防震圈,严禁撞击。
19、高温季节应按有关气瓶规定作好安全防范工作。 20、严格执行氯气(危险气瓶)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泄漏和设备隐患,保证系统处于正确状态。
21、危险钢瓶泄漏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撤离无关人员,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防护面具。即使未酿成事故,也要向本单位、本部门安全责任人报告,同时报安全环保办等学校有关职能部门。
22、危险钢瓶实验前,必须有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不落实,使用人不知晓,未经教育培训,不准实验与动工。
23、任何气瓶在未装减压阀前不准启用,压力容器在未装压力表前,不得作承压实验。
24、剧毒易爆压力容器、气瓶的装置及有关附件,应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
25、安装、操作特种设备及剧毒、易爆危险压力容器、气瓶、高度危害的物质等实验装置、设备,安装操作人员须经专门人员或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26、钢瓶要有专人负责,新瓶无合格证、超过技术检验期限一律不准使用。
27、严禁使用蒸气、明火直接加热钢瓶。
28、使用钢瓶必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特殊需要,自行采购的各种气瓶,必须带所购单位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气瓶充装许可证、运输单位准运证等有关资料,到实验室与装备处安全环保办公室登记备案。
29、使用氯气钢瓶,应采用经过退火处理的紫铜管连接钢瓶,紫铜管应经耐压试验合格。
30、校门卫要加强管理,防止危险的物品未经检查进入校园
第三篇: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项目部120拌合楼液氨制冷系统的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桐子林水电站泄洪闸工程120拌合楼施工程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三、职责
1、质安科负责本制度在全项目部范围内的正确有效运行和必要的改进。
2、使用、运输、管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负责人制度在所在部门范围内正确有效运行。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 危险品的范围和分类
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物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受到损害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十类:爆炸物品、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
(二)危险品的装卸运输
1、危险品的装卸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2、运输化学危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市公安局、劳动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在指定的路线行驶。中途停车,必须有专人值班看管。
3、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悬挂《化学危险品》警示灯和警示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运输车必须配置灭火器,车上严禁吸烟。
4、装运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随车人员押运,严禁搭乘无关人员,押运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5、装卸化学危险品应小心轻放,做好防护隔垫工作,严禁摔扣、野蛮装卸。
6、禁止用电瓶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等危险物品。
7、运输放射性物品,爆炸性危险品和易燃易爆液体等危险品,必须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8、严禁性质相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混合装卸。
9、装过危险品的车辆,在卸完后必须彻底清扫,装过剧毒的车辆,必须进行洗涮。
(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1、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包括领用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2、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的范围,配备防滑用品和器具;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必须把工作交接清除。
3、放射性物品,不得和其他危险品同存一库,危险品和普通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4、遇火燃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注意防火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5、危险品仓库要符合要求,并与生产、生活区之间必须达到消防规定的安全间距,小于规定安全间距必须设置隔离。
6、化学危险品仓库和储藏室必须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备。
7、库房和储藏室内严禁住人。
(四)危险品的使用
1、危险品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防护器材,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严禁用手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场所饮食。
3、易燃、易爆液体气体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尽,要留有余压(不得低于0.05Mpa)。
4、严禁用易燃液体洗涮机器设备和衣服。
(五)报废处理
1、危险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不经彻底洗涮,不得改进它用。
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要安排相关单位统一回收。
3、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选提出
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危险物品的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四篇:浅析危险化学品船运输的安全管理
来源:长航局 作者:金志辉 责任编辑: 日期:2007-10-08
船运危险化学品是一种最经济、运输量最大的运输方式。但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也给水域环境带来隐患。特别是在运输途中一旦发生碰撞事故或泄漏事故,不仅会造成船毁人亡,而且会引发燃烧、爆炸、毒害等严重的灾害事故,危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导致环境污染。因此,对危险化学品船运输的管理,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我国政府在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就是对船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最主要的法律依据。为了尽可能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水域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笔者对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容易引发事故的因素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加强危险化学品船运输安全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一、危险化学品船运输中容易引发事故的因素
1、人为因素。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中有部门人员对所装运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知之甚少,一旦货物发生泄漏或引起火灾等事故之后不知如何处置,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扩大。部门船员、申报员责任心和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对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的规定缺乏了解;有的甚至瞒报、谎报或不申报,给船舶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带来了安全隐患。
2、船舶因素。船舶适装条件的好坏,是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的基础。有些船舶没有运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设备和相应的设施。据了解,目前我国只有数量不多的危险化学品专用船,绝大多数都用化学品和石油兼用船甚至用油轮来运输化学品。有些更是老龄船,设备残旧。这样的船舶适装条件,会严重影响船舶安全,导致事故发生。
3、客观因素。如天气状况的好坏将影响到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大风浪、大雾、航道、灯浮的变迁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的因素,都可能造成船舶碰撞或搁浅而引发事故。
4、适运条件因素。船运危险化学品的适运条件,如包装、积载、隔离等因素对事故发生有直接影响。危险化学品包装是保护产品质量不发生变化、数量完整的基本要求,也是防止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着火、腐蚀等灾害性事故的重要措施,是安全运输的基本条件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包装容器或积载、隔离不当,都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或引发事故。
5、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对船运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要比运输一般货物要高。按IMO的规定是船员先持证后上岗,而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却是船员先上岗后培训、发证。这是当前船运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存在种种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
二、危险化学品船舶运输中应注意的问题
1、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适装检验认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由于存在潜在的危险,所以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船舶或者其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根据国家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管理规定,建立和实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机构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件,并保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加强船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熟悉所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事先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及安全预防措施,掌握安全载运的相关知识。发生事故时,应遵循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行动。有关船公司及船舶应针对具体情况组织船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了解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防护处置方法,掌握各种类型灭火器具的适用对象和正确使用方法,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害。
3、加强危险化学品适运条件的检查。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具有不同的危险特性,在运输时,要针对其特性,选择合格的包装容器和正确的积载、隔离方式。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当符合有关危险货物积载、隔离和运输的安全技术规范,并只能承运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适装证书中所载明的货种。国际航行船舶应当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定》,国内航行船舶应当按照《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对承载的危险货物进行正确分类和积载,保障危险货物在船上装载期间的安全。
装载危险货物时,还应注意包装和衬垫材料。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坚固而完好;具有良好的防止移动性能、减震性能和吸收液体性能,液体盛装容器应留有足够的膨胀空隙;压力容器应具合格证书并经正确充灌;能经受装卸和船运的一般危险。特别是装运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的外包装一定要符合要求。
4、注重船舶适航性的检查和安全航行。开航前应确保船舶适航;船员应熟悉船舶设备及器材的使用;应仔细检查船舶技术状况,特别要检查船舶的航行设备、主机、副机、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航行中,操船人员要思想集中,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严格按照《避碰规则》的要求航行。要加强气象收集,在夏天运输危险化学品要特别注意气温和防止遇水会发生反应的货物进水。如在运输金属钠或保险粉这样一类危险化学品时,更应注意避免雨淋,防止引起燃烧、爆炸事故发生。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船运输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危险化学品船运输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复杂的工程,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从长效机制入手,发挥行业力量和专业队伍在船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方面的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和措施,解决好船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问题。
1、应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船舶予以适当的限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船舶的安全管理,关键之一是限制低标准船舶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建议从政策上禁止低标准的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鼓励、扶持具备一定规模、一定技术条件、建立了安全管理运转新机制、内部安全管理规范的公司来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船舶和单位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
2、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船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把“企业责任”放在首位,建立起以法定代表人安全责任制和各级安全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运作机制,以专职安全监督为主渠道,以逐级负责为基础的自我调整机制和以安全教育奖惩为内容的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一手抓硬件建设,不断完善船舶设备,加强船舶维修保养;一手抓软件建设,保持船员相对稳定,激励船员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完善危险化学品船安全管理法规。首先,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码头设计规范,使码头安全设施的配备有章可循;其次,要制定全国性的《危险化学品船安全管理规则》。目前,对危险化学品船的管理主要还是参照国内有关油轮安全管理的规章和国际上某些建议性的规则、安全操作指南来实施。从严肃法规及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加快立法进程刻不容缓。
4、开展船员培训,狠抓船员素质教育。鉴于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不少船员未培训、先上岗的情况,必须抓紧对其进行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有关知识的培训。
5、把好船舶安全检查关。各海事机构对危险化学品船实施安全检查时,应着重从船舶适航和货物适载两个方面进行,必要时对船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也要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缺陷时,应立即要求在本港或就近港口限期整改,缺陷严重的,坚决不予放行。
6、加强危险化学品船的源头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船的检验发证行为。从危险化学品船建造(新建、改建)到检验发证、投入营运每一环节都必须严格把关,要坚决杜绝具有明显缺陷的低标准危险化学品船营运,危险化学品船舶必须要向中国船级社申请检验,取得入级证书后方可营运。
7、危险化学品船应参加保险。由于危险化学品船运输的货物绝大多数是有毒有害的化学品,一旦发生事故,这些货物的泄漏将对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水域环境及大气造成重大的危害,为减少事故给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妥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赔偿问题,保障受害方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保护水域环境,危险化学品船迫切需要参加保险。
做好船载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防止事故发生,保护水域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只有加强危险化学品船运输的安全管理,才能更好地保障水上安全和水域清洁,才能真正安全、迅速、经济地发展船运危险化学品业务,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作者单位:长江重庆海事局)
第五篇: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按毒性、燃烧爆炸特性以及灭火方法的不同,分别设置专库分间、分类,专柜贮存,各种物品要标有名称、燃爆特性和灭火方法。
二、库房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火措施,与民用建筑间距不低于30m,库房之间有防火墙,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随时启用。
三、库房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四、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开关和照明采用防爆型,线路穿管铺设,不准架设临时线。
五、库房门窗要坚固,并向外开,要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
六、库房设专人管理,并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化工专业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七、库房必须建立健全来人登记、危险品验收及保管使用、库内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
八、危险品的露天存放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存放。
九、严格执行化工、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守则及化工保管工、剧毒品保管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对库房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要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措施和器材。
十一、不准在库房内或在危险品的附近进行实验、分装、打包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任何不安全操作和休息。
十二、库房内严禁吸烟,库房内和库房周围严禁明火作业,如须明火作业,必须经计划与物资管理处和保卫处批准,且距库房30m以外,并派人值班监护,准备灭火器材,严格在库房周围引燃败草、枯叶。
十三、使用部门领取化学危险品应根据需要领取最少量,领取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章,并由主管实验室的院(系)领导批准,到计划与物资管理处领取。随用随领,剩余量及时退库。 十
四、实验台、器具、仪器、地面溅有化学危险品时应立即清除干净。 十
五、废弃的易燃、易爆物品应装入金属罐内,并加盖密封,妥善处理。
十六、化学危险品如有被盗、丢失,要立即报告院(系)领导和保卫部门。
十七、管理人员对化学品药库的安全检查,每天不少于二次,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的化学危险品,要有专人定期进行测温、化验并作好记录。
十八、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库房进行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和核对帐物,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向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