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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目标(集锦)

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目标第一篇: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目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情况汇报县人社局(2012.3.31)县委、县政府:根据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精神,由人社局牵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有关规定进行选址,分别在向阳、虞姬、尹。

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目标

第一篇: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目标

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情况汇报

县人社局

(2012.3.31)

县委、县政府:

根据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精神,由人社局牵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有关规定进行选址,分别在向阳、虞姬、尹集、灵城四个乡镇规范建设四个新园区,标准厂房总面积12000平方米。现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基本情况

自2011年10月启动四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工作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四个乡镇的积极配合下,按照整合新型乡村工业园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的指导思想,本着“一区两园”、良性互动的原则,与县工业委多次到四个乡镇现场选址,最终分别确定了新园区的地址。

地址选定后,我局立即与四个乡镇主要负责人联系沟通,就工程建设的招投问题进行研究,最终确定由县人社局统一委托县招投标采购中心分两个标段(灵城和尹集、向阳和虞姬)公开招标。2011年10月31日分别由宿州市五星轻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监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招标结束后,两家施工单位分别于四个乡镇签订了施工合同,同时委托安徽淮海监理公司、县质监站与财政局、人社局、乡镇分管负责人同时对创业园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程把关、验收。

为了规范建设创业园,我局及时制订了《关于规范建设和创建省级农民工创业园的通知》(灵农转就字[2012]4号)文件,指导乡镇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和管理农民工创业园。各乡镇都成立了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创业园的建设和后续管理工作,为下一步争创省级农民工示范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创业园按期投入运行,由赵县长牵头,人社局、工业委参加,先后三次深入乡镇指导工作,要求抓工程进度和谋划企业入驻同时进行、交叉施工。县人社局两次召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乡镇负责人调度会,强力推进工程建设工作。

截止目前,四个创业园的整体建设工程已接近尾声,定于4月6日全部交付使用。四个乡镇都有三家以上企业签订了入驻协议,确保5月10日按时投产运行。

二、存在问题

1、标牌、标识不健全。四个乡镇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在园区入口处设立创业园标牌、创业园简介、园区总规划图、扶持政策、入园企业概况等。

2、配套设施不齐全。园内厂区道路、宿舍、食堂等附属设施还没建设起来。

3、产业不集聚。从四个乡镇入驻意向企业来看,没有和新型乡村工业园同步规划产业,形成不了产业集聚。

4、个别乡镇对农民返乡创业园认识存在误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是农民小老板的孵化器,三年租期即转入新型乡村工业园,个别乡镇对此产生了误区,长期租赁给企业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创业园企业入园的遴选工作。积极协调工业委,加强对乡镇乡村工业园和农民工创业园的产业整体规划进行指导,立足本地产业特色认真遴选入驻企业,形成一园一品,真正实现乡村工业园与创业园的无缝对接与整合。

二是完善园区的管理服务工作。四个乡镇已确定人社所专门具体负责创业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从一开始就要加强农民工创业园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找准功能定位、落实扶持政策、规范基础管理、营造创业扶持氛围,着力提升园区软实力。要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周到的服务,在企业的招工、产品的推销上下功夫,努力把园区的企业做特做优,把工作做实,把亮点做亮,年内力争成功申报两个省级农民工示范园,争取省厅更大的资金支持。

三是强化对园区的监督考核工作。为确保完成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和管理目标任务,从今年开始,我局把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就业工作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平时督查和年终考核情况,评先评优,以奖代补,落实责任。

四是加大对创业园的附属设施的投入。一方面通过整合乡村工业园建设资金;另一方面四个乡镇可协调入驻企业提前根据其自身生产情况,加大对创业园附属设施(职工食堂、宿舍、厂区道路、灯饰、绿化等)的投入,以解决乡镇园区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附表:

1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

3、2012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

8.5万元。

4、乙方垫付2012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 乙方%。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元额度(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建设返乡农民创业园项目

为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创业梦想,拟在段园工业集中区建设返乡农民创业园,选址在祁村路东、三龙之河北、符夹铁路南侧,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建设标准厂房28万平方米,修建道路1350米,架设供电线路1600米,同时完善其他配套设施。预算投入11428万元,其中厂房建设11200万元(28万ⅹ400=11200),道路建设108万元(1350ⅹ16ⅹ50),输电线路120万元。资金缺口1428万元,特申请创业专项资金500万元。

第三篇:谷里镇同心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情况汇报(8.3)[定稿]

谷里镇同心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情况汇报

谷里镇同心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坐落于我镇香山村,占地30余亩,总投资2000万元,建筑面积6000余平方米,可容纳10余户企业入驻,可解决200余人就业问题。2012年12月启动建设,于2013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

一、做法及成效

(一)政府主导。成立同心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园区建设和事务管理,建立健全服务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园区建设和为企业服务工作,及时解决企业在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创造企业入驻良好环境,努力形成园区“有人管、有人办、有章循”的政府主导格局。

(二)筑巢引凤。在园区建设上,按照标准化生产厂房建设要求进行修建,大力提高土地容积率与集约化程度。企业入园前,降低或免收厂房月租,为中小企业克服资金瓶颈,降低投资成本。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以“情系谷里•外出返乡人士”暨招商引资座谈会为契机,搭建“政府招商平台”和“亲情招商平台”,营造全民招商氛围。

(三)亲情服务。打造信息平台,把政策、科技、法律、项目、人才引进等信息提供给入园企业,使企业及时了解和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同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手续办理等问题,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与效益,努力实现一站式、亲情式服务。

(四)取得的成效。截至目前,我镇同心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引进入驻企业2家:一是成功引进贵州黔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黔谷粮油加工厂,总投资7805万元,分三期建设。现已完成

一、二期建设。一期园区内粮油储存、包装等设施建设及“黔谷香”、“谷里香”、“杜鹃花海”商标注册,已完成投资200万元。目前建有储量200立方油罐3个,粮食标准仓库6000平方米,日生产油脂25吨,年油脂储存总量达2000吨以上,年产值3200万元。二期工程投资300余万元建设了小榨油生产厂房一座,占地2500平方米,日产小榨油5000公斤,年产值2000万元。目前能解决当地就业100余人,促进农民增收1000元以上。项目正式投产运行后,预计4年可收回全部成本。同时,我镇八月瓜生产加工车间也设置在园区厂房,主要对八月瓜进行加工销售。二是成功引进黔西县谷里镇和谐酿造厂投资500万元建设酱醋加工厂,现已正式投产运营,已注册“谷里酱醋”商标,有系列产品谷里酱油、谷里醋,主要在当地零售及批发;该酿造厂年产酱醋1000吨,每吨平均单价3000元,年产值300万元;可解决当地就业30余人,带动老百姓增收700元左右,项目预计5年收回全部成本。

二、经验及启示

做好同心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对推动工业化进程,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同步小康的目标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搞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对实施“凤还巢”计划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2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返乡农民工创业营造良好氛围。抓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具体体现,要将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列入重要日程,制定返乡创业规划,专项推进返乡创业工作。牢固树立“输出劳动力,带回生产力;输出打工者,引回创业者”的新理念,定期表彰返乡创业典型,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服务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基础平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良好环境。一是结合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特色产业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加速完善小城镇、返乡创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使之成为返乡农民工兴办各类企业的聚集地。二是认真解决好返乡创业用地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问题,强化政府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像对待外商一样对待返乡创业者,切实解决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

(三)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与效益。一要改进服务方式与手段,对有资金积累、有市场信息、有管理经验、有创业需求的返乡农民工实行特别的联系与服务,为他们创业提供方便。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带动作用,广泛宣传返乡农民工创业典型代表的发展历程、奋斗事迹、经营战略、重要贡献,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借鉴,增强信心。同时,以“同心工程”为载体,聘任返乡创业人士为名誉村主任,为当地发展出谋划策,传授成功经验,带动经济快速发展。

第四篇:广西确定14个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县

2016年04月29日 17:38 来源:广西新闻网手机阅读

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29日讯(通讯员 吴仁鹏)4月27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上林县等14个县(市、区)被确定为2016年自治区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县。

据悉,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积极探索精准脱贫攻坚的新路子,2016年初,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区54个贫困县中择优选择14个县,作为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全区54个贫困县(市、区)农民工基本情况以及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形势,结合各贫困县(市、区)的各类工业园、产业园区、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如道路交通、供电供水、消防治安、环境保护等,经审核推荐、实地检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联合发文确定上林县等14个贫困县为自治区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县。

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将以培育特色产业为核心,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民工创业园园区,主要是修建标准化厂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以免费或低价租赁的方式为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场地,吸引广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解决精准识别贫困劳动力人口就业问题,进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创业园将建立农民工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创业农民工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融资支持、政策咨询、权益维护、就业咨询等服务。各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县(市、区)要落实中央、自治区扶持农民工创业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出台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吸纳贫困劳动力人口就业优惠政策,同时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为农民工创业所涉及的行政许可、审批和办证程序等提供绿色、畅通高效的“一条龙”服务。

经自治区认定的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自治区财政厅将给予每个创业园500万元的资金补助,专项用于农民工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另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给予每个创业园下达专项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民工创业园建设。

自治区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实行年度绩效考评和目标管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创业园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设期满后进行考核验收。将平时督查和考核验收情况与资金分配、用地指标挂钩,考核验收不达标的农民工创业园,将被取消自治区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资格,收回专项补助资金,并扣减所在县(市、区)下一年度相应的用地指标。

附: 2016年自治区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名单 1.上林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2.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3.三江侗族自治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4.灌阳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5.蒙山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6.桂平市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7.博白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8.平果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9.靖西市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10.昭平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1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12.都安瑶族自治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13.忻城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14.天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第五篇:关于提升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水平的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今年春节期间在福建、在漳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意见》,切实发挥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对台交流合作的独特平台载体作用,深化漳台经贸合作、文化交流、人员往来,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根据市委关于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的工作安排,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及市台工办、农办、外经贸局、科技局和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等单位部门组成课题组,就提升漳浦创业园建设水平开展调查研究。课题组在市领导陈易洲、王耀泉的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赴外地学习考察,完成课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园四年来的主要成效与问题

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是2006年国家农业部、国台办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两个创业园之一,也是全国台湾农民创业园的首创地,在海峡两岸具有较大影响,特别是今年春节前夕胡锦涛总书记亲临视察极大地提升了知名度。创立四年多来,按照“集聚发展、优化产业、典型示范”的要求,在探索中前进,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1.拓展了两岸农业交流合作领域。四年来,先后接待1万多人次的台湾农民到创业园参观考察,带动了两岸农民情感交流。新批办29家台资农业企业和7个台商个体工商户,总投资7000万美元。至目前,园区6个产业功能区累计有70家台资农业企业和7个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入园,总投资1.21亿美元,年产值20.1亿元。至2009年底,先后引进水产、果蔬等优良品种200多个,推广种植面积35万亩,引进台湾先进种养殖技术30多项。

2.推动了农业产业升级优化。初步形成了水产、水果、蔬菜、茶叶和花卉等产业的规模化生产,建成全省最大县级鱼虾贝苗育种集散中心、全国百家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全国规模最大的天福集团茶企业。品牌农业得到发展,建成芦笋、洋葱、日本大葱、豆类叶菜类4个万亩无公害蔬菜示范片。注册农产品商标72个,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个、省级名牌产品22个、著名商标9个、绿色食品认证18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26个。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农业产业化、专业化经营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3.促进了外向型农业发展。2009年漳浦全县农产品出口企业52家,实现出口货值

1.3亿美元,成为水产品、蜜饯食品、蔬菜、花卉等产品重要出口基地,其中,水产品

出口企业8家,年出口3881万美元。蜜饯食品出口企业12家,年出口2315万美元。花卉出口企业10家,年出口1000万美元,是全省最大的花卉苗木出口生产基地。蔬菜种植面积30万亩,年产51万吨,出口企业22家,年出口2099万美元,是我国冬季对日蔬菜出口重要基地。

4.带动了周边农民增收。园内台企吸纳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示范推广了台湾优良品种、先进农业科技、经营模式和管理经验,有效增加了当地农民收入,2009年漳浦全县农民人均收入7208元,比2006年创业园设立时增长近42%。花卉产业区周边的溪坂村,在台资花卉企业的带动下,从原来以粮食生产为主的欠发达村转为以花卉为主的活力村,目前从事花卉种植、营销的有800家,2009年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在天福集团的带动下,盘陀镇农民发展茶加工企业50家,全镇农民收入有400元来自茶叶种植加工。

经过深入台企座谈与实地调研,课题组认为当前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方面:

一是规划相对滞后。尚未编制核心区详细性规划,而总规缺乏超前性,与东岸的互动不多;核心区与六大产业区规划的联系不紧密;核心区项目不多、规模不大、人气不足,难于充分展示窗口形象。

二是投资环境不完善。入园台企普遍反映:现行的农业用电电价(种养殖业0.64元/度)偏高,企业利润空间大打折扣;进出口通关时间长、手续繁、费用高,现许多苗种要从广东口岸入关,费时费钱;贷款难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园区建设发展经费未列入市、县财政预算,道路、供水、供电、美化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向上争取资金难、争取到的资金到位迟。缺乏有效的投融资平台,土地流转、玻璃温室等建设负债运作,园区现有资产1500万元,负债近1100万元。

四是体制不顺。创业园管理机构编制申报市编办半年尚未研究批复,人员依托长桥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核心区规划范围土地属长桥农场所有,协调开发土地困难。土地流转、开发跟不上引进项目的需要,有的台湾农业企业带项目来,但拿不到土地。

二、外地创业园的做法与特色

3月份以来,课题组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下,到国台办听取郑立中、陈元丰副主任和经济局局长、交流局局长的指导意见。并先后考察了漳平永福、安徽和县、南京江

宁、无锡锡山四个创业园和昆山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这些园区尽管有的是去年才挂牌,但他们都在大胆实践、积极创新,有许多做法和亮点值得我们借鉴:

一是双方合作,体现对台特色。南京江宁是2008年12月批准设立的创业园,由南京农业大学牵头,聘请台湾大学、中兴大学、嘉义大学的专家一同参与规划,并主动入岛宣传,邀请宜兰县农会来考察探讨合作开发事宜,并在总规划面积68平方公里的园区内划出3990亩土地给宜兰农会,由他们负责招商,建设“新宜兰城”,规划建设蓝雨会所、台湾休闲水街、台商接待中心、滨水休闲广场等14个项目。

二是突出优势,打造知名品牌。无锡锡山提出要建设“长三角都市休闲农业的后花园”;南京江宁提出“打造国际化的农业总部经济园区”;漳平永福目标定位直指建设全国面积最大、质量最好的台湾高山乌龙茶、杜鹃花基地,全力打造“大陆阿里山”品牌,重点发展高山茶叶13万亩,花卉基地2.3万亩(主打造型杜鹃、名贵杜鹃)。

三是突破常规,创新服务体制。漳平永福创业园为解决台商融资难题,2009年2月,由漳平农行率先制订全国首个《台商林权证贷款管理细则》(试行)获得省农行批准;2009年3月,省农行专门出台了《茶树抵押管理办法》,2009年7月,农行龙岩分行与漳平创业园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园区内龙头茶企业获得农行首批900万元的贷款,台湾农民融资取得重大突破。

四是营造环境,增强吸引力。安徽和县对第一家入园创业且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台企给予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配套,拿出1000万元建设65亩温室大棚供该企业无偿使用5年。并用土地作为抵押取得国家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3亿元授信贷款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南京江宁创业园争取到将有关项目纳入进出口基地建设规划,得到国家进出口银行1亿元授信贷款用于项目建设。无锡锡山创业园筹集10亿元用于园区土地征用、道路供水供电和玻璃温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漳平永福投资3000万元建设台缘山庄,作为接待展示外联的平台,园内40余家台企均得到数量不等的资金补助扶持,少的20万元、多的80万元。

三、提升创业园建设水平的具体建议

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作为全国首批首创园,加快建设机遇良好、势在必行、责任重大。

1.积极开拓创新,大胆先行先试。台湾农民创业园是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独特载体,贵在“创”字,既要为台湾农民开创一条在大陆更好发展的创业新路,也要站在维护中华

民族根本利益、核心利益高度,深刻领会中央让漳浦作为台湾农民创业园首创地的深刻意义,激发开拓创新的勇气,大胆先行先试、敢行敢试、真行真试,努力闯出一条惠及两岸农民的新路子。提升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水平,不仅仅是漳浦县的事,也是一件关系全市扩大两岸交流合作的大事,仅靠漳浦一县的力量还不够,应该市、县联动,才能加快发展。建议市政府能将扶持重点开发区和市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的优惠政策赋予创业园,并着眼于对台先行先试,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扶持推动:

一要拓展融资平台。加快土地调整,建议将长桥农场改制,连同农场2.8万亩土地一并划归园区管委会,进行合理的土地规划布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以土地作抵押进行贷款融资。借助漳州发展的平台,由漳州发展参股运作海峡花卉集散中心等项目建设,研究探讨整合海峡花卉集散中心、东南花都有限公司和创业园等资源,成立创业园股份有限公司,争取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拓宽融资渠道,切实提升发展的可持续性。积极对接省政府扶持政策,争取将园区道路新建和改造项目列为省农村路网建设项目、有关项目列入省农副产品及加工产品出口基地,取得专项资金支持,将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列入使用国开行、国家进出口银行贷款资金的项目目录。支持市农行全面实施“服务闽台农业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为重点产业、台企量身订做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提供一揽子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产品、制度创新,探讨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租赁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贷款业务,建议市政府出台租赁土地海域可抵押、流转的政策文件,明确租赁权证颁发、抵押登记、评估机关,搭建流转平台。鼓励和支持创业园成立专业性担保公司,支持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模式

一、由台资农业企业自愿成立担保公司,按企业注册资本确定缴交保证金比例,并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贷款额度协议;模式

二、由政府、台资农业企业共同出资成立担保公司,运作一段时间后政府资金逐年退出;模式

三、以现有民间担保机构为依托,鼓励台资农业企业入股,并为其提供担保融资服务。引导保险部门优先选择园区内台资农业企业开展政策性、公益性、互助性农业保险试点,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二要提供用地优惠。按照产业和规划要求,对园区内农业项目的土地供应设置专门条件及土地利用优惠政策;在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格标准前提下,台资农业项目给予相应的地价优惠;对园区内实施种植、养殖及其配套生产性道路、水利设施的项目按照农用地用途实施管理,涉及办公楼、厂房、生活用房等农业用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法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依法申请办理集体土地征收

手续。

三要尽快落实优惠政策。黄小晶省长5月在台北举办的“两岸合作与发展—闽台合作先行先试”论坛上发布的十个方面惠台政策中提到:凡进入园区的台资农业企业投资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在项目投产后的3个纳税内,企业交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县财政按税收级次分给予企业实际入库税款等额的奖励;从第4年起至第8年,给予企业实际入库所得税款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对入园台资农业企业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园内台资农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和养殖生产的按农业生产用电标准下调30%收费。这些优惠政策应加强宣传,尽早落实到位。四要力争早日设立“进境植物检疫隔离处理区”。借鉴广东经验,协调属地政府、林业、台办、检验检疫等部门共同努力,并通过省政府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林业局,同意台湾带土苗木从厦门口岸和漳州口岸进境,在海峡花卉集散中心设立“进境植物检疫隔离处理区”,包括检验检疫综合办公区、进境花卉苗木检疫隔离圃和进境花卉苗木除害处理区等三个功能区。隔离处理区的建设,将使漳浦创业园成为继广东陈村之后全国最大花卉进口集散中心。

2.明确定位,科学规划。围绕打造全国第一流创业园的目标,努力把创业园建成台湾农民的创业乐园、建成承接台湾农业外移的前沿平台、建成两岸现代农业交流合作持续先行的示范基地。市政府应指导帮助漳浦县尽快抓紧研究编制创业园总规、控规和详规;市、县要把创业园发展规划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直各有关部门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园区发展需要,并与园区发展规划相衔接,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园区的用地规模和布局予以重点倾斜;要注重与龙海九湖花卉市场、水仙花基地规划相衔接。建议将规划做成沙盘模型,供参观交流,也可起到招商作用。编制规划要做到:

一要坚持高站位。着重构筑对台农业交流合作平台,突出发展技术密集型、精致高优型、绿色环保型农业,重点发展设施园艺业、集约化畜禽和水产养殖业、以食品加工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和观光休闲农业等主导产业。坚持以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台商为主体,吸引拥有关键农业技术的台湾农业协会、研究机构和高素质农民入园创业发展,为深化两岸经贸合作、文化交流、人员往来开辟新路,努力打造全国第一流、具有闽南特色的海西品牌。

二要体现前瞻性。强化“三生”(生产、生态、生活)理念,立足于把创业园建成生

产、生态、生活和谐发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合理布局生产示范区、生态示范区和生活居住区。要强化统筹协调观念,近、中、远期相结合,切实为已入园的台企转型升级、增资扩产、做大做强和新引进的大项目、好项目预留空间,确保园区特别是核心区的建设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三要扩大开放度。要加强与东岸的互动,邀请台湾科研院校、经济团体或协会以及专家学者特别是农业方面的规划团体或专家参与创业园的规划,使创业园的规划融入更多的台湾元素,更加符合两岸现代农业交流合作的实际,更加适合台湾农民创业的需求。四要注重层次性。创业园的总体规划要按照核心区、示范区与辐射区三个发展层次进行布局,正确处理各个发展层次之间的关系。创业园的规划要立足核心区、着力核心区,重点抓好核心区的总规、控规和详规,通过核心区的规划建设,推动示范区的规划建设,继而带动辐射区的发展。核心区规划以324国道为轴心,从漳浦马口至三古,总面积3万亩,要建成具有交流合作、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培训教育、展示展销、休闲旅游等功能的示范点;各示范区以特色产业为基础,形成花卉、果蔬、茶叶、渔业、物流、农产品加工等六个产业区;通过示范区的发展,发挥产业聚集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形成辐射区。

3.依托项目,彰显特色。重点要抓好创业园核心区六个项目的建设。一是加快海峡花卉集散中心建设。抓紧启动市场管理中心和农药化肥种子与农机具服务中心和花卉苗木窗口等项目建设,配套园区展示、交易功能,完善生活设施;在该中心内辟出专区,邀请台湾云林县农会参与规划、建设、运营,承接云林特色农业产业转移,打造云林精致农业特色园区,展现独具云林魅力的民俗风情文化。二是加快科技服务中心建设。科技服务中心要体现综合服务、信息服务、教育培训、成果展示、引进试验等功能,为入园创业的拥有关键农业技术的台湾农业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素质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展示漳台农业合作交流的成果,充分展示漳州在海西建设中的先行形象。三是构筑创业孵化平台。将漳州农科所搬迁入园,并以农科所为依托,充分利用它的人才、技术优势运作孵化中心建设,构建园区科技研发平台和创业孵化平台,吸引台湾高校、研究所、同业公会入园设立分支机构、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开展技术协作攻关,有效解决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推动产业升级、持续发展。四是加快推进海峡南方丘陵山区农机演示中心建设。在取得授牌后要加快农机展示厅、博物馆、演示基地的建设;以省农业厅农机管理局在创业园设立全省农机监理鉴定中心为契机,延伸拓展海峡两岸农

业机械制造工业区,着力打造南方最大的丘陵农机具制造基地和交易中心。五是提升会展业水平。在现有农博会展馆的基础上,以提升会展业的档次和水平为目标,扩大农博会展中心规模,策划一批符合漳州实际、凸显漳州特色的展会,把农博会展中心建设成为闽南地区极具特色、富有聚集力的重要会展地。六是抓好海峡园博园的远期规划。利用核心区周边未开发的6000亩山地,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并整合天福茶博院、茶叶观光休闲石雕园、东南花都花博园等现有农业旅游资源,谋划建设海峡西岸园博园,引进台资农业企业参与规划建设,着力把创业园建设成为具有标志性的海峡旅游品牌。

4.健全机构、优化服务。要健全机构,建议市编办尽快研究批复同意设立正科级创业园管委会,再向上申报争取升格为副处级机构;赋予管委会一级政府职能,全面负责园区规划管理、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一要配备精兵强将。选派一批懂台情、懂专业、有热心、有责任心、高素质人员加强管委会领导,并从市、县选派年青干部到创业园砺练。二要精心指导各产业区协调发展。核心区和其他产业区是松散型联系,但也要形成有机整体,其他产业区要有标志、有挂牌、有产业道路,使创业园在空间布局上形成一个整体,创业园管委会要负起对其他产业区的指导协调责任,定期举行核心区与其他产业区的联席会议,交流情况信息,协调发展步伐。在创业园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其他产业区的控规、详规并组织实施。三要强化服务职能。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帮商、富商的发展软环境,持续扩大前移工商、公安、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服务窗口,构建服务园内台企的绿色通道。对入园台资农业企业和台湾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为入园项目的审批、年检等提供无偿代办服务并重点跟踪,对重大项目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优惠。整合园区所在地农场、乡镇的基层所站,建立“三农服务中心”,面向园内台企提供四项服务:政策咨询与调解服务、技术培训与对外招工服务,技术支持与市场信息服务和网络宣传与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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