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马村镇中心小学
2016-2017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县教体局要求,我校认真对本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黄义海;副组长:常春灿,邓焕珍;组员:丁瑞青、索焕云、楚秀平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一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我校的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教体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总之,我校在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没有代签现象,
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五、加强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第二篇:资助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学前教育校内资助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校内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幼儿园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清理,与上级文件精神对照,我校同安幼儿园资助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现将清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因幼儿园属于同安小学附属园,故幼儿园没有单独的账目,与学校账目放在一起。没有做到单独提取资助资金,分账核算 。
二、对学生困难幼儿减免的10500元,是开学时家长提供家庭困难证明,学校同意减免,账目上没有表现出来。
三、根据自查,我们觉得我校幼儿园资助工作做得还不够,我们准备在本学期,努力做到:幼儿园资助账目单独核算,提取足够的资助资金,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幼儿学生进行足额资助,专款专用。
2017年4月10日
第三篇:中职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自贡市锦江职校
关于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贡井区教育局资助工作检查组各位领导:
学校接到《自贡市中职资助工作检查详细步骤和内容》的通知后,学校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学校校长根据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对照检查内容,对学校开展资助工作以来的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现将学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为了加强学校对贫困生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和四川省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于2012年3月重新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彭有才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尹财民、办公室主任陈庆元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学校资助办。为强化督查、督办工作。
学校成立了贫困生资助办公室,资助办由陈庆元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陈乐天、熊海燕同志任干事。资助办所须经费由学校直接拨给。
为确保国家资助金的落实,学校按照国发[2007]13号和财教[2007]8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锦江职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国家资助金的标准、资助对象、申请与审核程序及发放程序等,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管理,坚决杜绝违反政策的情况发生
1、严格学籍管理
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严格规范对每个报读我校的中职学生的学籍申报,及时将流失学生的学籍注销,保证了资助经费准确无误地发放到学校全日制学生卡上。由于学校对学籍管理严格,杜绝了“双重学籍”现象出现,(由于在此之前有学校将我学校的在校生注册到他学校,给我学校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经当面清点核对证实所谓“双重学籍”的学生是我校的在校学生)。
2、严格发放程序
学校严格按照省资助中心的要求进行,在申报过程中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在发放过程中,做到不重不漏。
3、严格资金管理
每次上级资助金到位后15日内学校资助办都能及时、准确、足额地将助学金发到受助学生的卡上。学校严格按财务制度对资金进行管理,做到了不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不弄虚作假,不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现在的助学金是国家财政直接打卡给学生,我校没有直接或间接接触到学生的助学金。
三、严格申请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1、资助工作方面
学校坚持,受助学生本人申请,班级上报,资助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资助金政策界定资助对象。认真负责审查学生资料,对不符合助学金政策的学生及家长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能进行发放。多年来,由于严格执行政策,从未受到过学生及家长的投诉,让党的助学政策落实到实处。
2、减免学费方面
(1)根据《四川省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自贡市锦江职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严格免学费比例,在按班级人数将免学费学生名额下拨到班级。
(2)统一申报程序。首先本人申请,各班级按名额推荐,推荐按公平、公正、公开推荐评选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交年级评定小组评定后,上报资助办初审,后交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资助办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资助办上报省资助中心。由于工作程序严格有序,公平、公开、公正,从而让助学金发挥了良好的促学作用,充分体现了党的温暖。
四、说明与建议
说明:
1、关于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问题。 事业收入中提出的5%的经费,主要用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及学生学生奖学金等。因我校学生多数来自农村,家庭经济普遍困难,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学校就用这笔经费针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在开学初报名时给学生减免300-500不等的学费。超过国家规定达到16.9%左右(见5%的事业经费情况表)。
2、督查、督办机制。
由学校校委会负责,资助工作的举报电话为校委会办公室电话(0813-3319239)。
3、关于转学、休学、退学学生的助学金,我们均是从转学、休学、退学的次日停发助学金(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对于这次国家免学费的资金,我校在接到上级拨付的资金后积极的联系学生家长,原计划想办法将所有的资金都让家长来领取,导致领取的时间较长,工作效率不高,在区教育局领导的直接关心下,我们改变了工作方向,在一周之内将所有的发放到位,在发放的过程中严格审查,对于不能领取的坚决不发放,截止最后没有发放的资金如数全部退回,没有占有冒领、挪用助学金等违法行为。
建议:国家助学金可否按月下拨,这样一来有利于困难学生的生活;二来有利于资助办按月清理转学、休学、退学学生,否则给清退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学校资助管理工作在学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资助政策,规范助学金申请、评审、公示、发放、管理等工作程序,做到发放及时足额,无虚报、冒领、挪用助学金等违法行为。对照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检查内容,学校严格按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认为我校在资助管理工作方面,能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无违法违规行为。
自贡市锦江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三年五月 日
第四篇: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为加强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08]84号)和《大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成立了由刘建明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范文之整改报告: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同时,学校对照“检查细则”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整改,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学校基本情况我校现有教学班73个,2008年秋在校学生4951人。教科书退费情况根据大冶市教育局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2007年秋国家发行的学生教科书全部退款,接上级指示后,我校对2007年秋教科书退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为了把国家教科书免费政策落到实处,我校根据教育局退费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学校每一个教师和学生,宣传国家的免费政策,阐明退费工作的现实意义,并布置退费工作的具体事宜,要求成立专班,利用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班主任会等进行宣传,公示国家退费政策,做到学生或家长随到随退,并将退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整改报告《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按照要求做到了应退尽退,学校没有截留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2008年秋,我校将上级分配的享受对象指标按各年级在校寄宿生数的比例分配到年级。确定享受资助的学生是体现学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关键所在,因此,在选定享受对象时要求各年级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1、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
2、由学生所在行政村出具该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3、年级组审核,
4、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则定为享受对象,有异议的在进行调整,
5、各年级将落实的名单报学校评审组审查复核。
资金发放时一律先由班主任签字证明,再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签字后领取,坚决杜绝代签带领行为。学校对每批次发放的学生资助款组织专班检查落实情况。国家免费教科书征订、发行情况根据上级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我校做到了既不漏订、少订,也决不多订。循环教科书回收、保管、发放使用情况从2008年春季起,学校就开始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我校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有专人负责。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科任教师是该书发放、回收的直接责任人,保证课前发书,做到人手一册,课后如数收回,并督促学生爱护课本,检查登记课本损坏情况。学期末将课本交图书保管员存放,并办好移交手续。存在的问题尽管学校在学生资助和循环教科书使用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方法,但总有少数学生在教科书上乱涂乱画,导致教科书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人为损坏情况。以后打算以后,我们要始终把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完善资助体系,不让一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同时通过上级的政策解决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使学生安心学习。
第五篇:资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阳平一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总结 近几年来,国家和区政府为了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资助金真正落实到受助学生手上,为了不遗漏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我们总结了前一段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指示,作了认真的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根据资助工作的特点及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阳平一中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并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新学期的贫困生信息的筛查和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重大缺漏。
三、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重在表现,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资助范围。
四、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的流程。申报、公示、上报及班主任签名、本人签名发放的工作环节,资金一律经由学校财务室入账、平帐,确保资助款到学生手上。
五、认真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感恩教育工作。每项资助政策下来,我们都组织班主任开会,明确上级文件精神,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努力学习,改变命运,认真用好党和政府的关心与资助政策,确保
资金用在学习上,能知感恩与回报,能化感恩之心为动力,努力尽绵薄之力,关心身边其它人,将爱心传递给每个需要的人。
六、我们今后要进一步用好国家政策,确保经费来源,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贫困生的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做到有据可查,笔笔落实。
七、2014年上半年我校没有享受到资助学生。
贫困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我们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孩子的命运做出应有的贡献。
阳平一中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