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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保安案例分析(通用)

物业公司保安案例分析第一篇:物业公司保安案例分析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 一、业主被害物业管理应否担责?2002年4月,郑丽珊与深圳东海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东海花园福禄居11栋9E号房的合同,并与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东海。

物业公司保安案例分析

第一篇:物业公司保安案例分析

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

一、业主被害物业管理应否担责?

2002年4月,郑丽珊与深圳东海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东海花园福禄居11栋9E号房的合同,并与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东海花园物业物业管理处签订了《东海花园福禄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郑丽珊对住房进行了装修,凶手钟先辉作为装修工人,在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办理了《出入证》

2003年7月21日,钟先辉对东海花园的保安员谎称到5楼装修,并出示过期《出入证》,进入小区,骗开了郑丽珊家门后,将郑和其保姆杀害。2004年4月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钟先辉死刑。

03年7月,受害人郑丽珊的母亲钱女士将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一审经过审理,判决物业管理处赔偿17万多元。业主受害,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在全国属先例。

一审判决后,戴德梁行公司和东海花园物业物业管理处等不服判决,向深圳中院提出上诉。物业管理公司到底该不该为住户受到侵害的行为承担责任,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在法庭上,上诉方提出了相关证据,欲证明凶手钟先辉在案发前两个星期就曾在东海花园进行装修,也曾经到被害人家里。上诉方还指出,钟是保姆开门让其进入的,过错不在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对郑丽珊私人物业内的人身、财产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只对公共区域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上诉方还提出在物业管理行业里,能像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这样对出入者进行登记的小区并不多。难道制定了登记制度的物业管理公司要被追究责任,而没有制定这些制度的物业管理公司反而不用被追究?

钱女士的律师则提出:钟的装修《出入证》是过期的,如果说其在案发前两个星期就曾在东海花园进行装修,那更能证明物业管理存在问题。东海花园制定了相关登记、值班的管理规定,但保安却没有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导致凶手进入小区。

问题:

1、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在此次事件中错误在哪里?

2、如果你是当时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的安管员,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如何处理?

点评:

1、东海花园的保安员把关不严,未能尽到相应的岗位职责,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证件未能核实清楚就放行(哪怕是业主放行的),在此次事件中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2、立即打电话报警,同时保护现场。如果能联系到业主的直系亲属或者亲戚的

二、业主在小区道路上摔倒 状告物业公司

某小区内一号楼405室的李老太在雪后出门,在小区的步行街不慎跌倒,跌断右腿股骨头,安全员发现后立即将李老太送进医院。

经诊断为:右腿股骨头粉碎性骨折,立即实施手术置换股骨头,手术后李老太提出:她是在小区内跌倒的,因为自己每月都交物业管理费,其中包括了小区道路的公摊,那么,她在小区道路上跌伤的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用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几经交涉,物业公司未做承担,并称,李老太虽在小区内道路上跌倒,没有他人伤害,且小区步行街积雪已打扫过, "雪后路滑,请当心!"的警示牌在小区步行街醒目处悬挂,与物业公司没有直接责任关系。于是李老太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推上法庭。

问题:

物业公司没有义务承担李老太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

点评:

如果业主在小区公共区域受到伤害,物业未能及时报警,或者发现异常情况没有及时注意,导致损害后果产生的,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若因物业的管理未到位,如未及时清理杂物、对公共设备进行修复造成居民人身损害的,物业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为了规避因物业管理人员未尽到注意告知义务而引发的物业纠纷,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的发现物业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并予以消除和作出必要的警示标志。

案例涉及小区内发生个人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问题。李老太虽在小区内道路上跌倒,而物业公司的本职工作没有延误,李老太这种意外伤害的确是与自己不当心或一时路滑不适应造成,与物业公司没有直接责任关系。物业公司可以在多方面关心李老太,但没有权力和义务为其支付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

三、无法实现即时维修怎么办

初冬的一个星期一下午,世纪宝鼎物业管理分公司维修电话响起。值班人员轻柔地应答和问询还没有落音,A座G户型的一位业主就怒气冲冲地在电话里面说:"你们知道吗,现在天气这凉了,我这暖气还不热,你们管不管呀?"说完"啪"的一声就挂上了电话。

这时,维修人员都出去忙其它维修了,用对讲机联系得知,他们一时还脱不开身。约过了

五、六分钟的时间,本身是电工的维修班长巡视回来了,值班人员立即将刚才的报修情况向其汇报。班长说:"这个业主性子比较急,用电话解释恐怕不行,我替你一会,你先上楼看一下。"

值班人员来到业主家,一位中年男子一开门便大声问:"你能修理吗?""先生,我是负责接待报修的,我们的维修员现在正在别的业主家处理问题,做完之后马上来您家,你可以现在告诉我是怎样的情况吗?"值班人员和颜悦色的回答,使业主的态度有些缓和。

征得业主同意后,值班人员戴上鞋套,察看了不热的暖气位置,马上用对讲告知维修人员,让其做完后直接到该住户家维修。周到的服务令业主转怒为喜,业主说:"好吧,你先忙你的去吧,只要一会来给修修就可以了。"值班人员走后一个多小时,维修人员上门处理好了该问题。

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值班人员又给业主家打了个电话,询问暖气情况,他说:"已经热了,谢谢你们。"

问题:从此段案例中我们可以学到什么?如果你是13岗队员,遇到业主报修或者请求帮助暂时无法满足时,你应该如何向业主解释?

点评:作为一个物业服务人员,不仅仅需要你拥有良好的处事能力和专业技能,还应当具体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细心自然必不可少。一个人的能力再强,办事不细心始终会带来麻烦,作为物业服务人员,不细心就不可能打造出优质的服务。有句名言,叫"一切看态度"。客户对物业公司工作的要求,大多也是这样。有些事情他们希望物业公司马上办,而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又马上办不了,此时你只要有个积极去办的态度,向他们交代清楚事故,最好是预约时间,这时候大部分业主都会理解的,切不可一边应承业主一边却无人跟进。

四、业主相互投诉怎么办

一天晚11:30分,现代城某楼2704房业主陈女士投诉2604房业主家中有钢琴声,影响到家人的正常休息,要求物业公司派人协调处理。

采取措施:

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后致电2604业主张女士,询问事情缘由。张女士承认家中的确有人在弹琴,她认为自己的行为虽然有些不妥,但2704业主通过敲打暖气管,用力踩踏木地板等报复楼下的业主,也是不对的。当时通过物业公司的协调,双方业主商定弹琴时间定于每晚10:00以前。

一周后的晚9:20分,物业公司又接到陈女士投诉,反映2604家中钢琴声大,影响了家中读小学孩子的正常睡眠,觉得原来商定的时间过晚,要求物业公司通知2604业主立即停止弹琴,如不合作,后果自负。物业公司本着负责的态度,电话询问张女士能否提前停止弹琴,以照顾楼上上学的孩子,但遭到张女士的拒绝。

服务中心人员直接到2604家中,同张女士协商此事,她认为2604业主的要求不合理。不得已只得到2704业主说明情况,但2704业主不满意。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又到2604家中协调,请她换位思考。通过不厌其烦的沟通与协调,终于感动了两家业主。最后,2604业主不单当即停止弹琴,而且与2704业主达成新的协议,时间由以前的10:00改为9:00,双方取得了谅解。

点评:

遇到业主互相投诉,不要觉得与己无关。引导换位思考,促成相互理解,是解决类似矛盾的基本方法。搞物业管理的不仅需要一张巧嘴,而且要主动两边跑、两边说。跑的次数多了,说的话总能听进去。

五、如何处理住户家里跑水的问题

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制定的维修维护计划,对区内所有的污水管网进行了检查和疏通,一切均正常。就在检查疏通完之后几天,由于楼上某业主家进行装修,施工人员违反物业装修管理规定,擅自将装修残余水泥、油漆等倒入地漏,经排水管道流至该楼主管弯头处,堵塞了本楼的管道。楼上住户排出的污水不能流出,便慢慢从楼下李先生家的地漏处冒出。

物业管理处发现跑水后,马上通知李先生,由于李先生当时不在家中,电话联系两小时后,李先生与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一同现场检查,发现部分木地板已被水淹。搞清故障点后,物业管理人员立即消除了堵塞现象。

李先生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遂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

1、此案例中,物业管理公司有无责任?

2、装修户的管理上,保安部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点评:

李先生受损的原因是下水管道被堵塞而引起冒水,而下水道被堵塞的原因是其他业主乱倒装修废弃物。在这两个环节当中,物业公司是否很好地履行了管理职责。(涉及到16岗及12岗装修巡查,问题:日常装修户巡查包括哪几方面?)

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的管理及房屋和公共配套设施的维护、养护。实际的工作中,每年每月都有计划地进行修缮这方面的工作。而就在事发的前几日还做过该楼污水管的例行清理。所以,物业管理公司完全尽到了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的职责。同时,该小区《物业管理公约》还规定,业主装修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领取装修许可证,并严格遵守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与该家装修业主及施工队伍签订了装修协议书,并要求其交纳了装修押金,告知其应遵守的规定,并派人员至装修现场巡视。

装修工人是在逃避物业管理公司监管的情况下,偷偷将废弃物倒入极为隐蔽的污水管道中而造成的。此种情况已经超出了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范围及力量以外,物业管理公司不可能察觉。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物业管理公司亦没有疏漏。因此物业管理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根据相关的法律以及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这次事件是由于装修人员违规操作而造成的,应负完全责任。

物业管理费只是一种服务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而不是保证或成保险费。如果随意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无端责任,物业管理企业的责、权、利就难以协调。业主受到损失时,应当合法、合理的去解决,不能一味要求物业公司负责。否则这种行为损害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实际上也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业主执意乱装空调怎么办

一天中午,护卫班班长匆忙来到枫丹舍物业管理分公司办公室,告诉主管人员:"1-2-301 的业主不想按指定位置安装空调要将北侧空调孔打在窗户上方。"主管正在处理一项事务,便安排护卫班班长马上返回,先让空调公司的工作人员停止打孔。

主管人员随后赶到,一进门还没开腔,业主就开始不停地说着自己的理由。他认为物业公司规定的位置太不合理,强烈要求将空调孔打在窗户上方,并且明确表示:"我今天就要在这里打孔,看你们会把我怎么样?"此时,空调公司的人员还不停地在一旁说着风凉话,更助长了业主的不满情绪。

说服方法:

尽管主管满肚子是火,但还是耐心解释。说明"物业公司要求在指定位置安装空调、管线不能外露,是为了保证小区的外观统一美观",强调"如果我们也像有些小区那样各行其是安空调,那咱们的小区的外立面就会杂乱不堪入目",提醒"这里毕竟是您的家园,您肯定也不希望举目就看到这样的景象。"听完主管这番入情入理的话,虽说业主还是没有决定按规定去做,但不再硬性坚持。

主管见时机基本成熟,便悄悄将空调公司的人叫到一边,告诫说:"你们应当知道中海物业的管理规定,如果执意违规行事,可要考虑今后如何在我们的辖区内做生意。"这一说,空调公司人员马上声明要按照物业公司规定打孔,并表示一定配合物业公司说服业主。最终,业主同意按规定位置打空调孔。

点评:

物业管理牵涉到方方面面,使许多微不足道的小事复杂化了,但正因为如此,又使我们能够借助方方面面的力量来促成复杂化问题的解决。这就给物业管理人员出了一个题目,即:如何巧妙地借人之力,成我之事。

七、如此撬门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张先生是某住宅小区四楼的住户,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出差在外。前几天,张先生家突然漏水,使楼下王小姐家里的天花板、家具、衣被受到损害。

因为水流不止,王小姐便请求物业管理处前去维修,但物业管理处却将我的房门撬开,入内维修。张先生认为,物业管理处未经他同意便擅自将他的房门撬开,属于私闯民宅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张先生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损失。

点评:

物业管理处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情况。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本人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行为。

紧急避险行为因其保护的利益大于其所造成的损害,具有正义合理性,所以被我国法律所认可。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为抗辩的正当理由,可以以此主张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的侵权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家中漏水时,张先生出差在外,而水流不止,并且已经和正在进一步对楼下王小姐家中财产造成损害,所以当时的情况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肯定会对楼下住户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害。

物业管理处为了他人(王小姐及其他住户)的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损害,在无法及时与您业主联系的情况下将房门撬开进行维修,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物业管理处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可能会对张先生家的门窗或其它相关的设施造成一定的损害,财产损害赔偿问题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6条解释为:"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本案中,张先生长期不在家,而家中却突然漏水,说明漏水不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可能是水管等相关设备自然老化或其他自然因素引起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王小姐作为紧急避险的受益人,应当给予张先生适当的补偿。本案物业管理处作为第三人实施紧急避险行为,如果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不允许装防盗网 失窃后产生纠纷

小区多层住宅除一搂外均不允许安装防盗窗户,这是铁建住宅物业公司的规定。

很多住户安装了窗磁,门磁等防盗设施,但陈某安装后的一个夏夜,因乘凉通风后忘记关掉窗户,当夜小偷从窗户潜入后盗走价值两万多元的现金、物品等陈某认为这是因为物业公司不他安防盗窗户的原因,于是向物业公司索赔。

经管里处再三协调无果,陈某将物业登记公司推上法厅。经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的安全员无脱岗、出入完备,各安全员巡逻到位,管里处管理员值班到位,无失职责任。陈某属于自己疏忽未关窗户造成,属于意外损失,物业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不与赔偿。

点评:

1、陈某入住小区时,已与物业公司签订《业主公约》,其中包括有不准安防盗窗的规定,陈某已认可,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企业已告知当事人情况,双方已签协议,当事人发生其他意外情况,企业不负直接责任。

2、陈某属于自己疏忽大意,使其防盗系统失去作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物业公司在职守范围内无失职现象,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是物业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对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必须审查它与居民之间签订服务合同的内容。如果双方对物业公司的保安职责没有约定,那么物业公司只承担一般意义上的保安责任,即通过一定管理措施威慑违法犯罪,而不是消灭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只有当它在履行此项职责过程中有过错时,才可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对保安内容有特别约定而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业主人身和财产损害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未能履行”,包括根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两种情形。例如,某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在物业保安方面,物业公司派4名保安24小时巡逻。如果物业公司不派保安巡逻,则属于根本不履行合同约定;如果物业公司派两名保安24小时巡逻或者派4名保安18小时巡逻,则为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物业公司根本不履行合同义务和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均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完全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则即使业主人身、财产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受到损害,物业公司也不一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假如事件发生在本小区,且发生事件当天16岗巡查记录并不完整,又或者事后发现小偷是从大门岗或跟随业主进入小区的,那么物业管理企业需要承担责任吗?

九、装修工人弄脏公共场所地面不打扫怎么办

一天午夜,中海雅士阁某户业主运来不少装修材料。业主叫了该户装修工好几次,他们才下来搬运材料。业主一走,装修工头就给护卫员商量,要等第二天再搬。由于装修材料不允许放在大堂,护卫员拒绝了他们。

装修工人只好连夜搬运,材料运完之后,他们没有清扫垃圾就想离开。当班护卫员灵机一动,称要检查他们的装修出入证,拿到装修出入证后,护卫员提出先把垃圾打扫干净,才能把证件还给他们。装修工头恼羞成怒,抓住了护卫员的衣服就要动手打人,护卫员冷静的对他们说:你们要打我,想到后果了吗?我看你们还是先给业主打电话,问他我这样处理对不对。装修工头想了想,有道理,把手松开后,就走到一边打电话。

或许了解中海物业管理规则的业主说了好话,打完电话,装修工头老实了许多,不仅同意打扫地面,还向护卫员道了歉。护卫员看他们忙活一阵,干得差不多了,就把出入证给了他们,并说:天也不早了,你们明天还得干活,剩下的我就帮你们打扫吧!装修工头一听,立即拿出50元钱说:那谢谢您,说实在了,工人们今天也太累了,50元钱虽然不多,就当作给您的劳务费吧!当然,护卫员没有收他们的钱。

点评:

纠正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不能一味来软的,也不能一味动硬的。在对方迫不得已纠正时,尤其应当注意适可而止,见好就收,这样不至于结怨,便于以后的工作。

十、物业管理人员入室引起的误会

某日清晨,某大厦新来的保洁员阿霞在18楼的公共通道拖地时,发现1805号业主家的客厅亮着灯,但大门内侧的防火开着,外面的“通透式”防盗门也虚掩着,她便上前按业主家的门铃,但是按了好几次,室内也不没有反应,阿霞便怀着好奇的心理,侧身进入室内,到客厅、阳台、厨房等一一查看有没有人。正在这时,业主张先生从电梯出来径直走回家(他原来“早锻炼”去了,因粗心而忘了关好家门。)一见大门未关,张先生先是吃了一惊,进到家中,又看见一陌生女子在自己家里,更是又急又气,大声质问阿霞是干什么的,不由分说要把她送到派出所。

问题:

1、阿霞错在哪里?

2、如果碰到以上业主和家人都不在家而门又开着的情况,应该怎样处理?点评:

1、错在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进入业主的家

2、通知07打电话通知业主。征求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把门关上(最好是有见证人在场)

十一、鞭炮炸伤小孩,物业管理承担责任

2002年5月7日,4个未成年的孩子在深圳市罗湖区某花园一栋楼后玩耍,从该楼后一堆放杂物的临时搭建的小房子里,孩子们发现了房子里面有几个放天那水的小铁桶。此时,暂住在该花园的一个单元里的另一个孩子9岁的小豪,找到了他们一起玩,他们用木棒点燃信那水玩,结果,小豪将燃烧的木棒插入信那水小桶后发生爆炸,当中一个6岁的孩子被烧成重伤不治而死。孩子的父母把该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和另3个肇事孩子告上了法庭。近日,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死亡孩子的父母共获得近13万元的赔偿金,其中包括精神赔偿金8.5万元;物业公司因不作为被判赔近7万元。

问题:此案例中物业管理企业犯了什么样的错误?对此你的看法如何?

点评:

罗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对易燃易爆物品信那水置于儿童容易获得的地方,对爆炸事故负重要责任。其不作为的行为和4名儿童玩信那水烧火引起爆炸,这两个方面应各占一半的责任。具体划分责任比例是:原告对小孩的死亡负15%的责任,由其自负;被告物业公司承担45%的责任;另一孩子小豪由于直接引起爆炸承担25%责任;其他两个男孩各承担7.5%的责任。由于3个男孩均未成年,其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十二、访客无理打骂护卫员怎么办……

去年9月12日15时40分,一访客到租住在某花园A栋的朋友家取VCD机。在他携机欲出大堂时,大堂护卫员礼貌地请其办理有关放行手续。谁知他竟勃然大怒,破口大骂,随后赶来的他的楼上朋友还动手打了护卫员一拳,随手又撕破了护卫员的衣服。巡逻护卫员闻讯赶来制止,两人撒腿便跑,藏匿起来。物业管理处领导得知后, 首先冷静、客观、公正、全面地了解情况。通过听取当事人和知情者的情况介绍, 调看大堂出入口的现场录象, 查阅业主住户的档案资料,确认应由住户和访客负全部责任,而住户又为业主的雇员。然后物业管理处约定时间,请业主委员会主任、辖区民警和业主一起协商解决这一问题(类似问题请业主委员会主任参与处理是物业管理处明智之举,参与处理也是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所在)。物业管理处详细介绍了事情经过,并列举了人证、物证,各个方面一致认为物业管理处的管理工作认真严谨,大堂护卫员处理问题并无任何不妥,应当得到大家的理解、尊重和支持,住户和访客要对这件事的一切后果负责。事情很快就有了圆满的结局:肇事者当众向护卫员赔礼道歉,并且赔偿了扯破衣服的损失。

点评:对一些人无理取闹,不能不了了之。不了了之既会挫伤我们员工的积极性,又会助长不良现象。但我们自己独自处理,有相当难度。而善于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处理起来就相对容易得多。

三、物品存放

某业主投诉大门岗队员小陈,原因是小陈没有代其保管物品。对此几位队员有不同看法:小李认为管理员做得对,因为该大厦管理委托合同没有代客保管物品的规定;小张认为管理员做得不对,因为他违反了顾客至上的服务宗旨,没有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

问题:你有什么看法?

点评:小陈的做法是对的。因为一旦形成事实上的保管合同,万一物品有损坏或丢失,则小陈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小李要做好对业主的耐心解释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我们提倡业主至上的服务宗旨,但不能违反有关原则和规定。

本小区案例

1、2010年7月5日上午8时左右,公司领导对车库检查工作时发现车库C区公共部位有装修工人在做木工,严重违反了小区装修管理规定。经调查发现:

1、此情况昨天已经存在,

2、工程部个别人员滥用职权私自同意,

3、相关职能部门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从此案例中,你觉得保安部应该做好哪方面的工作?

2、2009年8月27日财务对收费岗位票据月结时发现发票丢失一本,经核实在该月8月9日交接班未交接清楚,使用票据未实际查验。从案例中发现什么问题?

3、2009年11月16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18岗队员巡查时发现C区沟井盖丢失8块,经查监控,丢失时间为上午11时30分左右,从案例中发现什么问题?

4、2010年6月12日上午11时,三名外来人员(二男一女)来访2栋602房魏先生,并在车库等待,后双方在停车场相遇,并有纠纷。魏先生称两名男性来访人员不认识,并要求他们离开,身为保安员你应该如何处理?

5、2009年12月某日,已经18:00了,车库岗队员小史发现3栋26楼的装修工仍然在往楼上搬运沙石,小史在电梯口将装修工截住,并且把门关起来不让装修工进入,两者语言不和遂大打出手,事后报警警察介入协调此事。对此你有什么看法?面对装修工违章装修或超时装修,应该如何处理?

6、2010年12月底,车库岗老徐发现某房业主的车粤B0S791车头左侧刮伤,当即给业主打对讲询问,但是当时业主不在家,老徐随后在巡查记录本上注明此事,但并无向下班特别交接,几天后,业主回家发现车辆被刮伤,遂闹上物业管理处,对此案例你有什么看法?发现业主车辆刮伤应该如何处理?

第二篇:物业保安情况案例分析(2)

1、 辆破损进入车场后推卸责任怎么办

去年7月15日23时40分,某花园B栋一业主将私家车驶进小区,停放在地面私家车位后上楼休息。随后赶到的巡逻护卫员发现车的后窗玻璃已经破碎,当即向护卫班班长汇报,并做了详细记录。考虑到车主可能已经就寝,且现场情况可以认定车窗是在车场以外损坏的,就没有打扰他予以核对确认。

早晨6时20分, 护卫员向车主通报其车辆后窗破碎。不料车主竟一口咬定是停进私家车位后被高空抛物所致,反倒要求管理处予以赔偿。护卫员拿出查车记录加以说明,并让其仔细查看一直保护着的现场情况。车主否认记录和现场具有真实性。一方据理评说,一方拒不认帐,一时难以扯清。

[提示]

遇到一些可能产生争议的问题时,聪明人从一开始就注意搜集和留存相关证据。有了证据,一旦出现纠纷,处理起来就可以省去许多麻烦。因为,事实胜于雄辩。若对方硬要拿不是当理说,有据为证的事实就是最有说服力的回答。

1.尽量不打扰业主,并不是就不能打扰。发现这么大一件事,还是打扰一下为好。当时打扰一下,可能就少了后面的麻烦。

2.遇有治安问题纠缠不清,及时请权威机关来处理,是最好的办法。

[案例分析]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管理处马上电请所属派出所进行调查和调解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认真查阅记录和勘察现场,

询问有关人员和周边住户,然后签署意见,断定车窗是在车场之外破碎的,由车主自行负责,并且对车主驾祸于人的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车主哑口无言,只得认帐。

2、乱停车的访客蛮不讲理怎么办

一个双休日,一辆外来的挂着武警牌照的白色宝马车停在某大厦地下车库进出通道的挡车器前,要求存车去见楼上的一位业主。车库保安员礼貌地上前告知,这里都是私家车位,不能停放外来车辆。车主转而又要求打开车挡,说到车库调头后就走。谁知他进了车库,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保安员再次前去,委婉地劝其另寻就近的停车场,车主竟勃然变色,破口大骂。

管理处安全主管从办公室的监视器中发现了这一情况,急忙赶到现场。那么,他应该怎样处理这件事呢?

[提示]

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保安员文明执法,绝非是为了一味地迁就业主和用户,而是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更好地与业主和用户沟通,做好管理和服务,保证辖区的良好。对那些不服从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无理取闹者,就要坚持原则,铁面无私,按照体现多数业主意志的业主公约和反映在各类法规之中的政府授权,大胆地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能。以维护大多数业主和用户的利益。

[案例分析]

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管理处安全主管语气和缓但态度坚定地对

车主说:“如果我们保安员违反了物业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我们一定严肃处理,现在看来是您无理取闹且出口伤人,您应当向受到伤害的我们保安员致歉。”要求其致歉并非为了分出个高低,它的意义在于既是对无理取闹者进行教育,使之下次不再胡作非为,也是对坚持原则保安员进行安抚,使之下次仍旧恪尽职守。车主见势不妙,用手机叫来楼上的业主。

安全主管扼要地向业主介绍了情况,平素对管理处保安员礼貌周到的服务就有切身感受的业主,见车主还在骂骂咧咧,一切都明白了。她一边开导车主,一边说:“你们别与他一般见识,我这里给你们赔礼了”。可见平时文明服务在关键时候的重要性。车主自知理亏,怏怏把车开走了。随后,她又和管理处安全主管一起,安抚吃了委屈但始终彬彬有理的保安员。

3、案例002 业主损坏公共设施,怎么处理? 一天晚上七时许,都市经典小区业主罗先生4岁女儿发高烧,夫妇二人心急如焚,忙开车去医院治疗。当车行至车库出口道闸时,值班保安员示意停车、收回停车卡,但对方毫不理睬,而是加大油门撞开道闸栏杆飞驰而去,道闸栏杆被撞弯曲变形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值班保安员马上向班长报告,请协助解决。保安班长和安全主管一同到达现场。根据保安员的情况汇报和现场分析,并调取业主和车辆登记资料核对,排除了偷盗车辆的可能性,从而判断业主肯定是有急事,决定等业主回来后再心平气和找业主了解情况,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理解业主;(2)以理服人;(3)按价赔偿(分析问题入情入理,处理准则以人性为

本,不只一味地从物管角度对待事故)。 两小时后,业主一家三口回到小区,已在道口等待的保安人员首先对小孩病情表示关注和慰问(事先守候,如同家人,对业主同情关怀意于言表)。看到孩子并无大碍、家长焦急的心情已平静下来后,便就撞坏道闸栏杆一事征询业主的处理意见。谁知未等把话说完,罗先生就打断:“车场保安员动作太慢,我急着去医院送孩子看病,撞坏栏杆不是我的责任”。保安人员耐心解释:小孩有了急病,焦急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但事先您要是来个电话说明原因,让我们提前做好准备就可以争取更快放行时间了。当时您的车开的飞快,把我们吓了一跳,不认识您的还以为是盗窃车辆呢(占理,得理,给对方的一个合理的提醒,句句入耳)。按《业主公约》规定,损坏公物要赔偿,您看是您自己处理,还是管理处帮您处理由您付款”? 罗先生一声不吭地走了,保安主管没有追上去硬让业主当场表态,也没有立即跟着罗先生上楼,而是采取了三个措施:(1)谁当班谁负责。当值班长和保安主管第二天上午去业主家登门拜访,把事情责任耐心解释给业主听;(2)跟踪处理,不拖延时间。看到保安主管亲自上门,业主尤其是女业主心里很过意不去,再三表示歉意,但对赔偿一事只字未提。待到第三次上门,业主终于不好意思地说:“这样吧,我们对这一行不熟悉,你们帮忙修理好,多少钱由我们支付。”(3)维修方案与业主见面。业主表态后保安主管立即通知维修班拿出道闸栏杆的维修方案,并将方案交与业主审核,说明只收成本费,免收人工费。业主看后表示同意,并对管理处对小区财产认真负责的精神感到敬佩。 【点评】:从这件事的圆

满处理,作为物业管理者可以得到三个启示:

1、不要急于求成。业主心里有火,静不下来时,不要急着追业主表态,最好是通过细致的解释工作,让业主意识到自己的不对之处,最好让业主自己提出处理意见。

2、不要与业主对抗。无论处理任何事情,要心平气和摆事实,讲道理,有理有节。不能因为错误在业主,就粗暴对待业主。而应以服务者的身份和态度与业主沟通,事情就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3、不要陷于纠缠。事情发生后,跟业主讲清楚就行,不要现场纠缠不清,没完没了,引起业主反感。处理问题要把握好分寸,不能因小失大。只要业主认识到位,愿意赔偿,事情就是圆满解决。从始至终都要遵循服务第一的宗旨。案例003 严管细抓——住户执意在公共走道摆放鞋架怎么办?某大厦有8位住户经常把鞋架摆放在单位门外的公共走道上,管得紧了收回去,稍一放松就又搬出来,成为管理中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最近,管理处加大管理力度,决心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他们首先与业主委员会统一意见,明确规定今后凡擅自摆放在公共部位的私家物品均按遗弃物处理(都知道公共部位是不允许摆放私家物品的,既然知道还要摆放自然应当是弃物,这一规定顺理成章)。然后拟订了四个工作步骤:值班保安员通过可视对讲规劝违规住户;保安班班长到置之不理的住户家宣传新的规定精神;主管领导上门“钉子户”的思想工作;管理处给仍然无动于衷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照这一部署,各个保安班在主管领导的统一组织下,分户包干,分工负责,分头落实。他们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动员工作,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仅用了一周时间,

走了两个步骤(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多考虑几步没有坏处),尚未用领导直接出面,就将公共走道摆放鞋架这一痼疾治理完毕。 【点评】:小区管理中的许多痼疾看似很难解决,其实未必然。只要把它琢磨透了,见人之所未见,发人之所未发,独辟蹊径,拿出一个好的处理办法,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案例004 因势利导——业主强占他人车位怎么办 十月上旬夜里10点左右,华景绿苑小区地下车库值班保安员报告6号楼的一位业主,只购买了一个车位,却在车库停了两辆车。保安员劝其将未购车位的车开走,但业主对保安员不理不睬,将车子锁好后扬长而去。无奈,保安员只好求助巡逻岗保安员使用对讲系统同其联系,要求其将车子开出车库。业主对保安员的行动先是采取了不接对讲的方式,后来对着对讲机对保安员进行谩骂,甚至扬言谁再打他家的对讲,就用开水倒下来烫谁。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管理处办公室值班管理员当即同业主联系,得到他的同意后,登门拜访。首先对保安员反复打对讲影响业主生活道歉(有理也要先说自己的不是,给足对方面子和台阶,为双方的进一步交流创造了条件),然后向他说明车库内的大多数车位已售出,一个车位只允许停放一辆车,如果占用别人车位,别的业主就会有意见。接着,又特别指出这样事情多了,大家互相效仿,总有一天他自己的车位也会被别人占用的。看到他不断点头,管理员趁热打铁,建议他再租个车位来从根本上解决泊车问题(不仅着眼一时一事,而且争取一劳永逸,这样去做工作就更有效率)。业主听了这番话,觉得入情入理,便提出要求,让管理员替他找一个空位租下来。管理员自是满口答应。 第二天一

早,管理人员就同业主联系,告诉他车位已找好,请他抓紧时间到办公室来办理租用手续。果然,业主没有食言,当天下午便来到管理处,顺利地办理了租位手续。 【点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古人总结出来的一种处事哲学。纠正某些违章行为,亦不妨用用这一办法。当然我们这里讲的“治”,没有鼓励以错制错的意思。而是说用语言创造一种客户本身受违章困扰的情境,使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第三篇:物业公司保安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保安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章简介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三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五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六章

第一条

第二条

入职流程 培训 实习期 工作时间 辞(退)职保安员的权限 保安员的工作守则 保安员的权限 保安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请销假制度 病假 事假员工福利 保安员薪酬 保安员食宿 年假 保险 优秀保安员 表彰及奖励服装及仪表 保安员的工作证、工牌号 保安员制服 1

第一章简介

XX物业公司是经工商等部门批准、设立,为社会提供有偿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安全防范等服务的服务型企业。公司曾荣获:“XXX物业公司”等等称号。

公司业务电话:XXXXX。

公司地址:XXXXXX。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一条入职流程

1、 应聘求职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计生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登记表,如实填写本人资料,再到人力资源部进行面试。

2、 面试合格后应聘者到指定医院办理健康证明,被录用者持健康证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培训手续,并将培训费缴纳财务部。

3、 被录用者经培训合格后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制服及工号牌。

4、 由人力资源部安排服务单位并办理工作证,并将身份证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入职3日后交还。

第二条培训

新入职或在职保安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培训部门的培训考核。保安人员培训后,经过考核合格,由培训部门填写培训内容及考核成绩单交人力资源部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级及个人在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依据,以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

新入职的保安员必须进行为期3天上岗前的业务培训,培训期间公司免费提供食宿,但是不计发工资。

第三条试用期

保安员入职后必须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保安员。

第四条辞(退)职

1、 保安人员提出辞职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申请书,公司在30日内给予办理。

2、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约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申请书,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办理离职手续。

3、离职人员必须到保安部办理手续,交还公司已发给的装备、工作证、工号牌及劳动合同书。

第三章

第一条 保安员的工作守则保安员的权限

1、 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2、 尊重领导、服从命令;

3、 举止端庄、文明服务;

4、 服装整洁、精神振作。

第二条 保安员的权限

1、 执行任务时,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

2、 发生在护卫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3、 按照客户单位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护卫区内。

4、 对出入护卫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客户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5、 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客户制定有关的规

章、制度,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6、 执行保安服务工作中,可采取正当防卫。

7、 宣传法制,协助客户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协助客户及时整改。

8、 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9、 对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处罚的权力。

10、 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11、 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分子,可以检举、报告,但无侦察、扣押、搜查等权力。

第三条保安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

1、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2、 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3、 罚款或没收财物。

4、 扣押他人证件或者财物。

5、 辱骂、欧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6、 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7、 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

8、 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第四章

第一条病假 请销假制度

保安人员因病需申请病假,须持有指定医院的病历卡和诊断证明书,经保安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病休。

第二条事假

1、 保安员在非工作时间外出4小时以内,须向保安队长申请请

假。

2、 在非工作时间外出4小时以上,或在工作时间请假的必须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公司保安部批准后方可休事假。

第三条销假

保安人员归队后,必须向审批人销假。

第四条迟到、早退

保安人员须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旷工

保安人员未经请假不上班视为旷工,旷工15天(含15天)按照自动离职处理,自旷工之日起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自离保安人员在外发生任何事故,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章

第一条 薪酬 员工福利

保安人员薪金是以月薪计算,在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第二条 食宿

1、 公司免费为每个保安人员提供食宿。

2、 保安人员就餐及住宿必须遵守客户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年假

保安人员在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每年享受一次有薪探亲假,若有资格享受年假而由于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公司可按假期天数给予补贴。

第四条 保险

公司为入职的保安人员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第五条 先进保安员

公司每年年终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

予物质奖励及精神奖励。

第六条 表彰及奖励

对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由分队上报告公司保安部,公司给予表彰及奖励。

第六章服装及仪表

第一条工作证、工号牌

1、 保安人员新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工作证及领取工号牌。如有遗失,保安人员应立即申报人力资源部并申请补办,补办时需交纳工本费。

2、 保安人员当班时,须将工号牌佩戴在制服外衣左胸位置,工作证佩戴在制服外衣左位置。

3、 保安人员离职时须将工号牌及工作证交回,不能交回者扣除工本费。

第二条保安制服

1、 保安人员到公司办公室必须穿着保安制服。

2、 必须经常更换清洁的制服,树立良好的保安员形象。

3、 下班后,保安人员不得穿着制服外出,更不允许制服与便服混穿。

4、 离职时须将制服清洗干净后交回公司。

第四篇:物业公司保安礼仪培训

物业公司保安礼仪培训 保安员礼仪形象规范

一、 保安员礼仪形象规范的总体要求

着装整洁,站姿端正,仪态严谨,表情庄敬,步履稳重,目光有神,操作规范,军警风纪。

二、仪容仪表与着装

1、仪容仪表 ① 值班时间应扣好衣扣,着制式衬衣时,下摆扎于裤内不得外露。不得敞胸露怀,不得披衣、挽袖、卷裤腿。 ② 不得留长发、大鬓角、胡须,帽沿下发长不超过1.5cm,前蓄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染发,特殊情况只准染黑色发。 ③ 不准纹身,不得留长指甲或染指甲,不得围围巾,不得戴项链、领饰、戒指及其他饰物,不准戴有色眼镜(眼疾除外)。 ④ 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站姿良好,不得袖手或将手插入衣裤袋内,不准上岗时吃食物、嚼口香糖,不得搭肩挽臂。 ⑤ 集体活动应遵守秩序,不得吹口哨、起哄,上班期间不得无故脱帽,不得嘻戏打闹,大声喧哗,严禁上班期间吸烟。

2、着装 ① 保安员上班按规定着统一的保安服,保持警容严整。 ② 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帽徽、肩章、号牌、饰带,戴制式领带,上班必须戴帽,戴大绒帽时,护脑下缘距眉一指,帽徽与左眉平齐。 ③ 工牌统一挂于左前胸,冬夏服装不能混穿,换装由保安部按季节统一调整,上班不许着便装,制服应勤洗勤换,保持洁净,衣服破洞或开线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④ 要求上班着黑色皮鞋,皮鞋应保持光亮。 ⑤ 训练着迷彩服,戴迷彩帽,穿白色球鞋,下班休闲时间不着保安服。

三、基本礼仪要求

1、 保安员值勤应讲究、注意礼仪服务与文明用语,与人接触应具备敬礼意识。

2、 值岗时遇保安部主管以上领导或公司其他部门经理查岗或经过值班岗位时,应立正敬礼并问候。

3、 进保安部办公室或公司办公室应按规定着保安制服,不得穿拖鞋,吃食物,应先敲门喊“报告”,进门后应先敬礼。

4、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办公室资料或办公桌上文件资料。

5、 遇业主经过岗位时,应面带微笑,起身问好;如因事与业主、客户交流,应事先敬礼。

6、 因事需进业主房内,应事先敲门,征得业主、顾客同意后方可进入室内。

四、 门岗保安员(固定岗)礼仪形象规范

2、 出车程序和操作形象规范 ① 凡开出辖区的过岗车辆,应按照“示意停车、查货验单、收单放行”的程序进行。 ② 出车验单查货:凡载货出区车辆,应示意停车出单验货,接单验货可放行后,应先敬礼,再作放行手示。 ③ 对不出示货单的车辆,应先询问:“请问,车上是否有货?”,不论对方回答有无,则都应查验车载情况。如查见车载有货,应

向对方说明:“车载有货,请出示出货单”、“请补办出货单, 谢谢合作”。如查见车上无货,即作放行手势并敬礼,目视车辆开出; ④ 若遇对方没有出货单、物资放行条或发票,应礼貌要求对方返回开具:“真对不起,麻烦您再返回一趟,将物资放行条开来好吗?我们这样做,是为了保护业主的财物不受损失”、“如果我们不这样,就不称职,业主是不会原谅我们的,请多加谅解”;对方开来放行条后应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⑤ 客车出入,可不作验货操作。但也应注意车载情况,发现疑点,也应作礼貌的查询。 ⑥ 凡车辆出行,皆按送出礼节规范姿式操作。 ⑦ 当客户、业主、员工携带箱包出管辖区需检查时,应礼貌地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打开您的箱包接受检查。”检查完毕应说:“多谢合作,再见!”。 ⑧ 行人出入,应行注目礼或点头致意迎送礼节操作。如有携货,也应验收出货单。 ⑨ 若遇贵宾、领导人员出入,应敬礼致候。 ⑩ 顾客问路,应先敬礼,用礼貌的语气简捷向对方说明地点。

五、 流动岗(巡逻岗)保安员礼仪形象规范

1、 站姿与走姿:流动岗保安人员在流动值勤中,经常作站姿与走姿的交替形态。站要求站正、站直、站稳,走要求走军步、走直线、走稳重。

2、 查询礼仪 ① 凡发现有可疑的人与现象,应作有礼貌的查询。 ② 如见有陌生人从楼内进出,则可上前询问,问询方式可为:“先生(小姐),请问找谁?”、“先生(小姐),请留步,请问您从哪一个单位来?”。 ③ 如见有人携物从楼内走出,应先判明有无可疑之处,如有可疑,应上前查询,查询语言为:“先生(小姐),请问您从哪里来?能否查看一下您携带的箱包?”等等。 ④ 盘查往往会引起对方反感,盘查无疑点后,应表示歉意,语言表示为:“对不起,耽误您了,非常感谢您的配合,请走好!”被查对方如有不满表示,应解释说:“实在对不起,这是例行公事,请谅解”。 对于盘问后的人员,都应有道歉、敬礼、礼送等表示。敬礼要规范,礼送要作请行手式。 ⑤ 若遇客户车辆乱停乱放,应迅速走到车辆前侧向司机敬礼后,礼貌地说:“先生(小姐),这里不能停车,请你将车停在××地方,多多配合”。如对方不听劝阻,则应作进一步解释:“先生(小姐),这里的确不能停车,我们这样做是为了您好,如果其他车辆碰坏你的车(或被他人划坏了你的车辆)我们也有责任,请体谅我们的难处”。 ⑥ 若遇老人或他人提重物需帮助时,应主动上前:“先生(小姐),需要帮助吗?”别人感谢时应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六、 大堂前台保安员礼仪形象规范

1、 遇楼内业主进出大堂时,应作点头、微笑致礼,或致问候敬语,如“您好!”、“早上好!”、“您回来了!”等等。

2、 来访客人接待礼仪 ① 见有访客,应起身迎候,微笑问候,如:“欢迎光临,请问找哪个单元?” ② 问明客人走访对象,即请客人用对讲机与走访业主对话,指示对讲机方位时,应右擘伸出,掌心向上,五指并拢。 ③ 在客人使用对讲与单元业主联络时,应静候一旁,目视来客,等到业主答复邀请时,再作办理入访登记手续。 ④ 客人入访登记,应说明各项登记内容,并客气向客人说明“请出示××证件”。 ⑤ 客人办毕入访登记手续后,应告知客人走访对象所在楼层位置,指点电梯位置及行走路线。 ⑥ 接待来访客人要热情、礼貌,杜绝一切冷淡、粗鲁、无礼的言谈态度。

3、 接待公务人员礼仪:凡因公务需要入楼人员,应验看出入证,应操敬语:“请出示工作证(或介绍信)。”并指明公务办理方位,必要时应与管理处取得联系,由专人陪同前往。

4、 购房、看房客户接待礼仪:凡有购房、看房客户登门,应热情迎候:“欢迎光临!”并要主动询问:“请问,需要我帮忙吗?”。凡对方有不明了处,应尽可能礼貌解答清楚,并指明客户所找之楼房方位。

5、 送别礼节

1、 进车迎候礼仪 ① 站姿呈工作状态立、正式或跨立式,身体微侧于汽车通道一方,关注车辆进入情况。值岗时无业务需要不得走离站位; ② 汽车行至拦截坡前时,值岗人员应致礼表示迎接,并迅速填写车辆入区记时卡。 ③ 递卡时应目视司机,右手将记时卡递交司机,同时以左手平指示意。 ④ 让进礼节。递卡后,值岗人员双臂应按规定动作行让进礼,要体现公司对来车乘员的热情接待与礼遇。

2、 出车验卡收费礼仪 ① 值岗人员呈工作状态站姿,身体微侧向车辆来向。 ② 车停拦截坡前时,值岗人员应向司机立正敬礼,并准备接卡、记时、收费。 ③ 验卡时,值岗人员以右手接卡,熟练地验卡、计时收费,并应向司机报明收费数据,如:“您的车计费停车××分钟,请交停车费××元”。 ④ 放行车辆时,值岗人员应平伸左臂,注目出车。 ⑤ 不需记卡收费之进出车辆,可只按进出车迎让和送别礼节操作。

3、 答询礼仪 ① 凡遇询问,应先向问询者敬礼,然后回答问题。 ② 保安人员应熟知辖区内路段和单位,回答应明确快捷。 ③ 与询问者交谈时,应注意使用下列敬语:“先生(小姐),我能帮您什么?”“请问,找哪个部门(单位)?”等等。对询问者不可以盘查或其他不敬语对答。

第五篇:物业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一、保安准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治安有关规定,严禁出现违法乱纪行为,时刻维护公司形象。

2、端正思想及工作态度,积极协助各部门人员做好展厅日常工作。严禁工作中消极怠慢或有损团队团结及荣誉的行为。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严禁擅作主张,遇有突发事件不得临阵脱逃或行动迟缓。

4、团结同事,相互帮助。严禁背后打击报复或拉帮结派。

二、工作要求

1、精神抖擞、着装整洁、文明上岗、热诚服务。

2、自身要求严谨、语言得体、举止端庄。

3、爱护公司物品和值班当中配备的施设设备。

4、工作积极主动,行动快速,做事有始有终。

5、落实请示汇报和请销假制度。

三、一日工作

1、门前车辆的指挥停放及安全防范管理。

2、样板房、空调的开关及总经理门锁的管理事宜。

3、早晨及中午各一次整理大厅内的椅子。

4、门岗和二楼岗的礼仪礼节履行事项。(对公司主要领导敬礼的执行力度)

5、配电房、经理室、厨房后面等、重点部位的巡查。

6、阴雨、暴风天气,公司外围物品的固定及室内门窗的巡检工作。

7、公司物品外出的检查登记及晚班的安全防范工作。

8、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事宜。

四、工作中6个不得

1、立岗时除工作需要,不得跑来跑去。

2、当班时,服装不得混穿。必须严肃自身形象。

3、当班时不准动用他人(或其他部门)的物品及电脑。

4、夜间值班时,不准坐在茶吧或销售前台内。

5、值班中不准准躺卧、依靠或睡觉。

6、当班前一个小时内不准饮酒、值班期间不得在门口及其它公共场合抽烟。以上规定望大家自觉遵守、相互提醒、共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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