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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各科室制度牌(通用)

建筑工地各科室制度牌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建筑工地各科室制度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

建筑工地各科室制度牌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建筑工地各科室制度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建筑工地各科室制度牌

建筑工地制度牌

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一、组织班组人员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操作规

程,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二、制止职工违章作业,拒绝接爱违章指挥。

三、经常对班组人员的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安排工作时对职工进行安全交底。

四、领导班组人员使用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五、开好班前班后活动会,并做好活动记录。

六、做好职工上班下班的交接工作,没有交氏清楚班级长不能离岗。

七、发生工伤事故后,保护好现场,并及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和胸牌,并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

2、抓生产必须抓安全,项目经理是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人责任。

3、对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要进行所从事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须履行签字手续。

4、施工现场的各种专业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5、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员,随时监督、检查、跟踪到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要严肃制止。

收(发)员岗位责任制

1、执行项目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工作。

2、对材料员采购来的商品要认真检查其规格,数量后据签发收料单。

3、班组所需的材料必须有技术员的材料单方可领取。

4、做好班组、项目部的服务工作,保证物品供应,做到随叫随到。

5、对施工工具、小型机械要妥善保管,要分类码放整齐挂牌,做到帐物相符。

1、认真贯彻国家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具体负责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3、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制度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做好对新工人、调换岗位工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持证率达100%。

5、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挂牌,实行动态检查,消灭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按现场平面图布置,配合施工员加强现场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秩序。

7、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及时上报公司复查。

8、杜绝伤亡事故,控制轻伤频率在5‰内,若发现工伤事故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

9、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协助公司及时主管部门检查工作。

10、完成项目经理及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1、认块贯彻执行国家及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和公司内部质量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2、熟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企业技术标准。

3、负责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图纸会审,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4、编制分部(项)技术交底书,召开技术交底会。

5、配合质检员做好质量检查评定总结工作。

6、对原材料进场要进行全部检查,认真做好原材料试验工作,试验不合格不许使用。

7、进行量化管理,做好阶段性材料分析,及时办理班组结算。

8、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坚持办理班组结算。

9、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的动态管理检查。

10、完成项目经理及公司交给的其它任务。篇二:建筑工地制度牌

建筑工地制度牌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四、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验、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六、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七、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八、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全漏电保护器。

九、施工有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十、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一、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二、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三、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实行胸牌制度,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戴胸牌。

二、施工现场道路及施工地做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后的道路、扬地应平整、无积水。

三、施工区域内,各类物品按施工布置要求分区整齐堆放,并按iso 9002标准挂牌标识。

四、现场搅拌机四周、材料专地周围及运输道路面上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散砂和混凝土应及时清理使用,做到工完场清,并明确责任人。

五、机械维修保养符合机械管理规定,挂牌标识整齐划一。

六、施工过程必须坚决落实工完脚下清的责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专人清理,并运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纳场,保证现场整洁,文明。

七、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

八、现场大门内外及施工区、生活区划分有卫生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根据工程大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及维护,使整个现场保持整洁卫生。

九、运输车辆不准带泥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洒运输物。

十、生活区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一、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并建立卫生值日及管理制度。

十二、工地消防设施及相关标识牌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十

三、每周对文明施工情况检查一次,与经济奖罚挂钩. 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

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二、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三、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

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五、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六、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七、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八、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九、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十、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

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一、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十二、施丢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十三、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十四、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十五、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十六、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七、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八、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4.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一、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

二、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标志明显,器材设备符合规定。

严禁吸烟,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条例处罚。

三、易燃易爆物品单独存放,严格执行领退料手续。

四、特殊工程持证上岗,明火作业要有用火证,专人看火并配灭火器。

五、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布置图,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应制定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预案。

六、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执勤标志。实行凭证件出入的制度。

七、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九、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要制定保卫措施。篇三:建筑工地管理制度大全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大全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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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8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 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 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2000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条、 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二篇: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

一、综合科职责:

1.负责执行上级机关及中心的各项决定、指示,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负责印章管理、公文起草、文件收发、人事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及效能建设;

4.协助做好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计财科

职责:

1. 负责会计核算及内部财务的管理; 2.负责各类财务的统计和报表编制;

3.负责不动产登记、交易等有关费用的收取和管理;

4.协调税费代征中的有关问题;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设前台窗口2个,负责收费。

三、法制科职责:

1.规范指导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不动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

2.提供对不动产交易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释、协调工作,处理产权纠纷;

3.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答复工作;

4.负责办理公、检、法等司法机构查封注销登记和行政机构的限制(含解除限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登记一科 职责: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以及本科室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私有自建房(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2.私有自建房(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3.单位房屋首次登记;

4.单位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5.拆迁安置土地自建房首次登记;

6.私有房屋翻(续)建(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7.私有房屋翻(续)建(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8.商品房首次登记;

9.地役权首次登记;

10.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更正登记,含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11.注销登记,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注销登记;

12.撤销登记,含司法机关裁定或判决撤销、上级行政机关发文撤销;

13.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登记二科

职责:负责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本科室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转移登记,包括私有房地产买卖和发证(国有土地范围)、私有房地产买卖和发证(集体土地范围)、商品房交易过户和发证、单位房改房转移登记、单位集资房转移登记、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含超面积)、拍卖房地产转让和发证、判决房地产转让和发证、单位房地产转让和发证、私有房地产交换和发证、私有房地产赠与和发证、私有房屋析产、祖遗继承登记、私有房屋(夫妻)产权增名和减名转移登记、地役权转移登记;

2.变更登记,含不动产所有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变更、坐落变更、面积增加(以行政许可为前置的由登记一科受理)或者减少变更、同一所有权人分割或合并不动产变更登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3.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更正登记,含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4.注销登记,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注销登记;

5.撤销登记,含司法机关裁定或判决撤销、上级行政机关发文撤销;

6.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登记三科

职责:负责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本科室注销登记、更正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等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抵押登记,包括私有房地产抵押登记、商品房按揭抵押登记、单位房地产抵押登记、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首次登记、在建工程解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预购商品房转现房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

2.预告登记,含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3.异议登记,含异议登记和异议登记注销;

4.注销登记,含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地役权注销登记;

5.撤销登记,含司法机关裁定或判决撤销、上级行政机关发文撤销;

6.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更正登记,含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7.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登记四科

职责:

1.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林地、林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

2.五年过渡期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渔业养殖登记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3. 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信息科

职责:

1.负责中心信息化工作规划和技术支持;

2.负责所有硬件、软件、网络的应用管理与维护;

3.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汇总工作;

4.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对公单位查询;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档案管理科

职责:

1.负责整理、保管、利用不动产产权、产籍、交易、抵押等档案资料;

2.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对私查询业务,出具相关证明,办理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公告的核准手续;

3.配合各科室办理各类不动产产权注销登记;

4.负责数字化扫描档案管理;

5.负责遗失补证证明及公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质检缮证科

职责: 1.规范不动产登记业务;

2.负责登记业务各环节的质量检查;

3.负责质检问题件整改的督察督办工作;

4.负责权属证书的配图、核对、打印、审核;

5.负责发证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三篇:警务室制度牌

1黎川县幼儿园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遏制涉校案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安全,县公安局、教育局采取统一模式、统一标准,在全县中小学设立校园警务室。

一、搭建工作平台。成立专门工作组织,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和警务人员任副组长,学校具体分管干部为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成员主要由派出所民警和校安全处人员组成,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群策群力维护校园安全。

二、健全工作制度。为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在实处,警务室要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办公室主任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进行一次工作通报、一次情况分析和一次深化整改,进一步规范校园的日常防范工作,全面提升校园治安综合防范能力。工作留有痕迹,并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做到“四个必报”,即责任不落实必报、隐患不查清必报,措施不到位必报、隐患不整改必报。

三、落实工作措施。警务室工作人员要定期研究校园治安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学校内外存在各类安保隐患和突发问题,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寻求解决措施。

2黎川县幼儿园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着装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认真做好门卫相关工作,并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配合法制副校长和学校有关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纪律、安全、法制教育。

二、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等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有警必出,依法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切实保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在属地派出所的领导下,协助办理相关案件、受理报警求助,及时处置涉及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案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定期检查、检测技防、物防设施设备,促使校园人防、技防、物防工作发挥最大效能,努力做好校内相关值班处所的指导及检查工作。

四、主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帮助解决学校周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五、积极排查调处涉校矛盾纠纷,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黎川县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包括进出人员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门卫会客工作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门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

3一、进出学校人员查验制度

1、本学校师生员工进出校区大门应佩戴校徽或胸卡。

2、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一律不予放行进校,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4、节假日没有学校安排活动的,学生不准进校。

5、校内如举行考试、联谊、会议、学术交流等较大规模活动的,应当提前12小时向学校门卫说明进入单位、车辆等情况。门卫根据提供的具体情况予以放行。有重要贵宾来访或难以说明具体情况的,学校领导要到校门口接待。

6、新闻单位记者来校采访,经查验证件并征得校长室同意后方可进校采访。

7、禁止一切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等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4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有效登记,经学校领导批准进入后方可进入学校。离校时,学校门卫人员凭有关领导签字的会客回执单放行并将回执单存档备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门卫会客工作制度

1、门卫人员值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准看书看报,不准喝酒闲谈。

2、热情接待来客,做好出入验证和会客登记。

3、认真查验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对出入人员要注意盘查,对携带公共财产出校门者,没有手续一律不准放行。

5、门卫值班期间一律不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会客。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锁好校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本校教职员工私家车辆,须凭学校发放的车辆通行证进出校门,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外来车辆如无特殊需要,一律不得进入学校;禁止出租车、农用车、拖拉机、搬家公司车辆入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门卫凭学校领导审批的手续方可进入。离开时要严格检查核实车载物品,发现异常,必须扣留。

5、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不准带人,出入大门要自觉下车推行,文明通过。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员带入并登记。

2、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学校门卫人员须凭学校领导开具出门单,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出门单存档备查。

3、学校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凡从校园内运出或携带物品,必须持有学校领导的放行条或证明,才能放行,否则一律不准出校,并暂扣门卫值班室。

六、门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门卫人员应统一着装,严守岗位,履行职责,忠于职守,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让人代替值班及擅自离岗,若因此发生事故,将按玩忽职守处理。

2、门卫人员值班时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举止文雅,坐姿端正,精神饱满。

3、门卫人员在值班过程中严禁吸烟、接客会友、长时间打电话、看书报、聊天、喝酒及喝酒后上班、睡觉等;禁止坐时前俯后仰,站时东倒西歪,精神不振。

4、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照学校规定按时开关门,大门关闭后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各类人员随便出入,对准入人员、车辆按要求,做好登记手续等。

5、门卫人员值班期间,应搞好管辖范围内卫生、保洁,同时监督大门内外车辆,不允许大门外车辆摆放影响大门畅通,严禁在学校规定范围内摆摊设点。

安全处制度牌

1黎川县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财产(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

110、1

19、1

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7、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学校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2黎川县幼儿园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部门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校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各处(室)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员、学校门卫、学校电工等人员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学校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3黎川县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做到定时、定人、定位。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煤气、燃油、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食堂、消防措施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由相关处室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

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黎川县幼儿园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人、财、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

2、学校每周召开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每周升旗时进行安全教育。

3、学校每周教师例会时要布置有关安全工作,教师汇报安全情况。

4、学校各班级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各班主任组织各班学生学习贯彻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等。并结合本班学生特点加强安全工作方面的教育。

5、每月初第一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学校坚持在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进行安全工作会议,有人员、时间安排 。

7、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

8、学校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学校抓住时机,结合实例,及时召开大会,对学生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9、每学年举行全校性安全法制教育大会,邀请校法制副校长来校协同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10、根据学校阶段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校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11、每学期召开各年段家长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12、每学期结束,学校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秀工作人员。

13、以上各项会议都要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4黎川县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2、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5黎川县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处室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教导处要加大对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安全处要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教导处。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8、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9、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黎川县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3、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5、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6、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7、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8、学校应当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9、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0、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1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按上级要求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学校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13、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县教育局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学校接受教育局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14、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6黎川县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每天值勤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7、学校禁止未经允许的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及时清理校门200米以内的小商小贩。

第四篇:各科室感染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手术室感染管理制度

1、手术室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

2、手术室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室有醒目标志,并靠近手术室入口处。

3、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高压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

4、使用后手术用器具及物品应先除污染,彻底清洁干净,再消毒灭菌,其中感染病人用 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洁干净,再消毒灭菌。

5、麻醉用品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用一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6、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洗手开关采用感应式。采用消毒液体皂,擦手毛巾一用一灭菌。

7、手术人员入室必须更换衣裤、鞋帽,去除首饰、项链,头发不得外露,有严重呼吸道感 染不宜上手术台,工作人员外出必须更换衣服、鞋。

8、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9、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清洁,每周五下午为固定卫生日。

10、严格参观制度,严格限制手术室内人员数量,手术期间避免频繁开门。

11、手术废弃物品应装入黄色塑料袋内,锐利刀片、缝针等物品装入锐器盒内,封闭运送, 无害化处理。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设器械清洗消毒室、诊疗室、操作室。

3、保持诊室空气流通、环境整洁,每天工作结束后进行空气消毒。

4、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操作时戴口帽子,原则上戴手套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5、器械消毒灭菌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原则。

6、诊室地面、物表、无影灯拉手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遇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7、口腔检查用口镜、弯盘、镊子、探针、注射器等采用一次性。用后先用500mg/L含氯消 毒剂浸泡30min后作无害化处理。

8、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材料应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 分钟。

9、进入口腔内的器械一人一套一用一消毒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

10、灭菌器每月生物监测一次,空气、物表、手、消毒用品每月培养一次。

11、每日对化学灭菌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12、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开存放,严禁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

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感染管理制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4、室内设有流动水洗设施。

5、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 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6、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7、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或消毒手。

8、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严格隔离,处理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污物桶定时清洁消毒。

9、坚持每日清洁地面,湿式清扫,桌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日紫外照射二次。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室内每天开窗通风换气数次。

3、工作前后、检验同类标本后、再检验别一类标本前用肥皂流水洗手。肝炎、结核等 传染病检验戴手套,检验后立即用1000mg/L有效氯浸泡手,再用清水冲洗。

4 桌、椅、凳等表面和地面的清洁区湿式清洁每日1次,污染区每日工作前500mg/L的含氯制剂擦拭各1次。

5、工作衣帽每周换洗二次,拖鞋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1次。

6、抹布、拖把等清洁消毒器材分室使用。

7、检验报告单电脑纸打印发出。

8、空气用紫外线每日消毒一次。

9器材严格执行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原则上各类金属、玻璃、塑料、橡胶用后用1000mg/L含氯制剂浸泡4h,再清洗烤干,必要时用前高压灭菌。

10、贵重仪器污染时用2%碱性戊二醛擦拭消毒,作用30-60min,平时保持清洁。

11、废弃固体标本及一次性器材焚烧,体液标本用2000mg/L含氯制剂浸泡2-4小时倒入厕所,每日处理1-2次,抽血针筒用后一对一调换,并装入危险品专用箱内焚烧。 12、棉球罐、棉签每日一换,扎脉带一用一消毒。

13、室内空气、物表、手、医疗用品每月监测一次。

1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

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或 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 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门诊、急诊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肠道门诊执行《肠道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3、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用后由回收站统一回收。

4、门诊体温计由服务中心统一消毒发放,回收。

5、压舌板采用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统一由供应室回收。

6、建立日常清洁制度。

7、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

8、门诊各治疗室均应有紫外线灯管,每天照射一次。

9、各科室桌、椅、床、地面、窗台用清水擦拭每日一次,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

10、抢救室环境整洁,尽量控制陪客,减少室内污染,定时通风。

11、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消毒剂用500mg/L含氯制剂。

12、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13、病人离开抢救室后,应及时进行终末消毒,以便应急。

14、门急诊治疗室、换药室参照相应制度,观察室参照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室感染管理制度

一、严格区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采用强行通过方式,路线不逆行。

二、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窗收发,分室存放,设单独窗口发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内。

三、严格掌握各种医疗器材的洗涤、包装、消毒技术规程。

四、包布容器保持清洁、干燥、完整、一用一洗。

五、各种消毒包应有明显灭菌标志,如名称、消毒日期、有效期、责任人、消毒者。 标志不清,记录不全均不得发放。

六、严格掌握高压灭菌操作技能,每包放化学指标剂,每日做B-D试验,每锅有物理监测 记录,每月一次生物检测。

七、进入无菌室必须更衣、换鞋、洗手,无菌物品每月一次细菌培养,每月一次空气、 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消毒液培养。

八、每天一次紫外线照射,灯管二周一次95%酒精擦拭。

九、一次性用品及医疗废物管理

1、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等由供应室统一领取并进行质量验收,未拆除外包装放 入专室内,已拆除外包装可放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2、使用后由供应室一对一以旧换新,统一毁型,浸泡消毒(1000mg/L康威达浸泡1小时)实行登记签名。

3、医疗废物由专人负责分类、装箱,每1—2天由废物处置中心专用车回收,做好登记签名工作。

4、回收点保持环境卫生,堆放整齐,门窗加固防盗。

放射科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工作人员衣帽整齐,工作场所整洁。

3、室内每日通风,紫外线消毒一次。

4、调钡用具使用一次性口杯,做到一人一杯或一用一灭菌。

5、钡剂灌肠器必须高压灭菌,肛管按消毒——清洗——灭菌程序进行,做到一人一根。

6、公用鞋每周清洁消毒二次。

7、传染病人检查后按常规进行消毒。

8、血管造影室管理要求同手术室。

针灸科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1、一次性针灸针在有效期使用;

2、一次性针灸针用后,医院统一回收焚收处理。重复使用的双灭菌。

3、无菌持物钳干式保存,每4小时更换1次,并注明起用日期和时间。

4、医务人员每次针灸治疗后认真洗手,接触特殊传染病患者用75%酒精

消毒双手。

5、消毒液每天现配现用,保持有效浓度。

6、坚持每日清洁地面,湿式清扫,桌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

日紫外照射二次。

第五篇:煤矿各科室制度

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矿长直接领导下,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指示、《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组织制定并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贯彻、执行情况。

3、督促各矿井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及时总结安全工作情况,经常向矿长汇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的改进意见。

4、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基层,采掘现场,发现不安全因素,责令停产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书》,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组织检查验收。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装备、仪器、仪表进行校验,确保各种安全设施、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5、负责本单位“三同时”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按“三同时”原则施工的改、扩建项目不准投产。

6、配合矿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及时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7、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各部门对计划的实施情况。指导各矿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全员素质。

8、做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发挥好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控制事故发生。

9、参与组织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和修改,并监督检查实施。组织事故抢救及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有关事故责任人。

10、按照上级规定做好本科内部业务工作,及时上报各种资料。

11、承办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

安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检员对所负责的作业地点的安全负现场监督责任。

2、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规程、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政治及本职业务,并对所负责的生产现场的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危险情况时,要采取紧急措施(如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停止设备运行等),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坚持“三不生产”原则,当班发现的问题要当班解决,如当班解决不了的要向领导汇报,同时要向下一班安检员交待清楚。

5、要经常对所负责义务范围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6、要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行使违章罚款权利或提出其他处理意见。

7、坚持汇报制度和手上交接班制度。

8、协助事故单位组织工人抢险,脱险,保护好事故现场。

9、参加事故追查和分析,同时要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0、坚守工作岗位,特殊情况要向处领导请假,不得离岗漏检。

瓦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悉所担负区域内的巡回检查路线、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监探装备、防尘设施的作用和位置,电气设备和供电及采掘生产的基本常识。

2、熟悉掌握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本工种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和通风、瓦斯、煤尘、局部通风、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行瓦斯检查工作,保证责任区域内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空班漏检和假检,无瓦斯积聚,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严字当头,敢于坚持原则,具有新时期主人翁的责任感。

4、班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积极处理当班的问题。

5、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的数据及时地填写入瓦斯手册、检查牌板,同时通知工作地点的班组长。

6、认真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坚持井下指定的地点交接班,坚决做到你不来,我不走;上不清,下不接,必须在交接点履行签字程序。

7、严格执行汇报制度,要做到数据要准确,情况要讲清,手册、牌板、记录要三对口。

8、爱护和保管好所使用的仪器,不得丢失和损坏,按期进行校正和换药,确保仪器完好和准确、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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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长“一通三防”责任制

1、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负矿井 “一通三防”安全监督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一通三防”方针、政策、规程、条例、指令、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负责监督公司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及计划的执行情况。

4、负责监督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监督、检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规程、规定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5、参加每月召开的“一通三防”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督促检查“一通三防”措施的编制、会审及落实情况,参加“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

6、负责监督 “一通三防”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7、参加 “一通三防”技术攻关,解决“一通三防”技术问题。

8、负责监督各个特殊工种、新工人“一通三防”知识培训和考核,推广“一通三防”工作先进经验。

9、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时,协助抢救。

10、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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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反对“三松”,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正常安全生产秩序,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领导,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部,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安全监督检查日常事务的协调、处理工作。

第二条 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积极参与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各级领导对职责氛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领导对分管专业和业务的安全检查工作负管理责任;要在参与监督检查的同时,对专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指导整改意见。

公司各部室专业检查分工:采煤、掘进、通风、地测防治水由生产部负责;机电、运输由机电部负责;生产调度由调度中心负责;监控、通讯、爆破、安全管理由安监部负责;劳动组织、职工培训、工伤保险、劳动保护由人力资源部、安培中心负责;宣传教育、群检工作由工会负责;火工品管理、矿区治安由保卫部负责;涉外事务处理由综合部、复垦中心负责;安全费用由企管部、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 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专业与群众检查相结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方式:公司由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部室和有关业务部门参加;各矿由矿长组织,安全生产科室和有关业务科室参加。

综合性安全检查周期:公司每月一次、矿每月不少于二次。

公司(矿)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监部门统一组织,提前落实参检人员、按专业进行分组检查,每组由一名公司(矿)领导带队任组长;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现场签字后交安监部门备案。

各专业对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政工部门进行的群众检查,根据需要随时组织;检查问题由组织检查的部门建档并负责跟踪督办。

第五条 公司、矿安监部门要发挥安全专职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公司安监部每周对所属单位督察一遍,对井上下作业场所的安全督察覆盖率不低于60%;矿安监科要对安检人员分区包线,每班坚持不断对井下作业场所进行安全巡检,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保障安全生产隐患的及时查处。

第六条 公司安监部、调度室、人力资源部、综合部每月对干部跟值班情况、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要进行不定时的督察,每月至少组织三次,对查出的违纪行为纳入单位、部门“双基”考核,维护正常的劳动秩序。

第七条 安全监督检查以现场为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上级指示、文件、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联保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机电设备和生产系统的各类保护、仪器仪表、监测装置及各类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

(五)工作现场文明生产及环境状况、职工个体劳动防护佩戴、使用状况;

(六)安全费用使用和计划进展情况,生产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七)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开展情况,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执行情况;

(八)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九)各类事故分析处理及汇报情况;

(十)各生产矿井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情况。

第八条 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出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式三份,被检单位、检查部门、安监部门各一份),被检单位按“五定”原则(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责任)落实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检查部门和安监部门;因故不能按期整改的,必须写清原因,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公司、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各自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确认,并建档备查。

第九条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被检查单位不予配合甚至拒绝、阻挠的,或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经安监部门调查核实后按规定给予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追究被检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条 安监部门对安全检查工作实施监督,对不能按规定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未按“五定”原则进行落实以及不按规定日期反馈整改结果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纳入单位“双基”考核。

第十一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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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为了认真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依法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煤矿安全法制教育。主要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文件等,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赋予矿山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煤矿劳动职业道德、企业规章制度。

3、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主要是:矿井生产建设情况,井下安全基础知识和入井知识,灾害防治,通风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本工种有关的煤矿安全规程条文、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避灾路线,有关安全设备和矿灯的使用方法,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职业卫生安全知识等。

4、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5、下井参观、检查及其他临时入井人员,必须学习入井安全知识。

三、对经健康检查适合煤矿生产作业的入矿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一级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矿井进行安全法制、劳动纪律和比较全面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2、二级教育。由采掘队(井)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结合采掘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教育。

3、三级教育。由班组长、经验丰富的老工人负责对分到班组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实际操作教育。

4、培训时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入井作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入井证。

四、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对调换工种和采用新工艺作业的人员,必须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充分利用各种场所、机会和形式,如课堂、班前班后会、事故报告会、安全专业会、电视、广播等,进行日常性、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六、爆破工、机电工、安全检查工、通风工、瓦检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及安全责任意识,掌握矿井生产系统情况,懂得有关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及灾害预防知识,能发现和正确处理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能采取正确的措施,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八、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九、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档案,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抓好班组的安全、业务学习,掌握班组每个职工的工作和社会关系情况,做好职工安全思想工作。

2、负责班组安全目标和生产任务的完成,做到安全、优质、低消耗。

3、每月编制轮休表,掌握职工出勤,每班进行人员分工,填写作业工票,汇报当班作业计划。

4、执行“三大规程”,检查作业地点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带领工人处理,确保在安全条件下作业、施工。发生安全事故时带领工人及时处理并汇报,事后组织追查、讨论,分析原因,吸取教训。

5、检查本班组各工种工作质量,发现不符合规程规定,及时返工处理。

6、坚持原则,大公无私,进行班组经济核算,搞好班组记分计酬和奖金分配,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

7、实现文明生产,搞好环境卫生。

8、月初向本班组职工布置全月工作,组织讨论制定完成任务措施,月末进行工作总结,表扬安全先进,并做好下月准备工作。

9、听从指挥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完成各项任务。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所在矿的安全监察工作。

2、 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参与审查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监察执行。

3、 深入井下,盯住现场,检查采掘工作的安全情况,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向作业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4、 参加采掘工作的现场盯面安全把关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安排整改或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 监督检查采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及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人员及时纠正和进行处理,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防范措施的制订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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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邦问顶制度

一、每班开工前,当班班长、安全员、瓦检员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执行好敲邦问顶制度和瓦斯检查制度,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二、打眼工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必须检查顶板、煤(岩)帮、支柱是否安全,经确认无片邦冒顶危险等隐患,方可进行作业打眼,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处理,保证在安全状态下作业。

三、放炮员在装药前也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工作,经确认顶帮安全、通风良好、无人作业等状况下,方可进行装药工作。

四、放炮工作结束后,作业人员首先必须对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认真细仔地检查,敲帮问顶,撬落悬顶煤(岩),支好临时支架,及时支架好被炮冲倒(坏)的支柱(棚),经确认顶帮无危险隐患后,方可进行洒水防尘、出货工作。

五、在进行正常的施工作业过程中,还须经常进行敲帮 问顶,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处在安全状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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