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一览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地方需要使用制度,这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我不知道该问谁?下面是小编的《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一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一览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各类收费税率一览表
营改增后各行各业的税率大概情况网上说了很多,但不够细致,我们最关心的物业行业的更是还没有。所以,我们对物业行业的税率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以一般纳税人举例,最后简单说一下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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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门禁卡销售/安全管理费,属于物业安全服务从属业务,应为混合销售,适用主营业务的6%税率。装修垃圾清运费亦属于装修管理从属业务,属于混合销售,适用6%税率。
2、灭火器租赁,业主可租可不租,非从属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物业公司需调整价格。
3、入户维修/商铺、写字楼消防/强弱电改造收费,属于提供修理修配修配劳务,适用17%税率。物业公司需调整价格。
4、关于水电代收,我们认为不应交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可以满足上述条件:
(1)物业公司接受水电公司委托收取水电费,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加价,不属于转售,属于代收。
(2)物业不向小业主开发票,小业主如需发票,可以请委托方(即水电公司)开具发票(当然,委托方肯定不会开)。这条满足上述“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只是委托方不愿意开发票而已。
(3)所收的款项都是给了水电公司,物业公司不截留一分钱,符合上面所说的“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但是记得:想不交税的前提是不加价不开发票以及处处体现是委托代收。
5、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与代收水电费同理。
6、上述“11%或5%”,如果小区在2016年5月1日前交付,则由物业公司自行选择11%还是5%。如果小区在5月1日后交付,则全部按照11%。但对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因为没有产权,在税务局申请简易征收较困难甚至无法申请到,还需要等待政策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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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位提供业务,建议将合同修订为“广告代理服务”,这样可以适用现代服务中的广告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则很简单,上述不为0%的需要交税的内容,除了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即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位出租、小区场地摆展和业主、开发商产权车位出租临停)外,全部适用3%的征收率。对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律按照5%征收率,无论什么时候取得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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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物业收费税率一览表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各类收费税率一览表
(原文转自微信订阅号物业财务沙龙:wycfo2016)营改增后各行各业的税率大概情况网上说了很多,但不够细致,我们最关心的物业行业的更是还没有。所以,我们对物业行业的税率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下面我们以一般纳税人举例,最后简单说一下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供大家参考。
类别收入名称税率/征收率
物业管理收入住宅/商业物业服务费 6%
车位物业服务费 6% 装修服务费 6%
门禁卡销售/管理费 6%
装修垃圾清运费 6%
灭火器租赁 17%
入户维修 17%
商铺、写字楼消防/强弱电改造收费 17%
多种经营收入产品销售 17%
提供平台,收取居间费 6%
房屋租售中介 6%
小业主委托经营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代理 6%
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位出租、小区场地摆展 11%或5%
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出租或临停 11%或5%
开发委托经营开发商产权车位出租或临停 11%或5%
物业项目前期启动费 6%
营销案场管理 6%
代收代垫款项代收水费 0%
代收电费/电梯能耗费/公区电费 0%
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0%
押金、保证金装修押金、物管费押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 0%
特别说明:
1、门禁卡销售/安全管理费,属于物业安全服务从属业务,应为混合销售,适用主营业务的6%税率。装修垃圾清运费亦属于装修管理从属业务,属于混合销售,适用6%税率。
2、灭火器租赁,业主可租可不租,非从属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物业公司需调整价格。
3、入户维修/商铺、写字楼消防/强弱电改造收费,属于提供修理修配修配劳务,适用17%税率。物业公司需调整价格。
4、关于水电代收,我们认为不应交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可以满足上述条件:
(1)物业公司接受水电公司委托收取水电费,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加价,不属于转售,属于代收。
(2)物业不向小业主开发票,小业主如需发票,可以请委托方(即水电公司)开具发票(当然,委托方肯定不会开)。这条满足上述“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只是委托方不愿意开发
票而已。
(2)所收的款项都是给了水电公司,物业公司不截留一分钱,符合上面所说的“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但是记得:想不交税的前提是不加价不开发票以及处处体现是委托代收。
5、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与代收水电费同理。
6、上述“11%或5%”,如果小区在2016年5月1日前交付,则由物业公司自行选择11%还是5%。如果小区在5月1日后交付,则全部按照11%。但对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因为没有产权,在税务局申请简易征收较困难甚至无法申请到,还需要等待政策明朗。
7、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位提供业务,建议将合同修订为“广告代理服务”,这样可以适用现代服务中的广告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则很简单,上述不为0%的需要交税的内容,除了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即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位出租、小区场地摆展和业主、开发商产权车位出租临停)外,全部适用3%的征收率。对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律按照5%征收率,无论什么时候取得不动产。
第三篇: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前 言
为加强公司正规化管理,强化对员工的管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内部规章制度》,各部门员工应根据本部门工作分工,加强对本制度的学习和领会,认真执行本规章制度中公共制度和相应制度,并严格加以实施。
本规章制度连同《公司管理规定》、《员工手册》、公司文件及相关管理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各职能部门、管理处应按照本制度对所属员工加以管理和考核,违反本规章制度将在公司考核中予以相应处罚。
不尽之处,公司将适时予以补充。 本规章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
年 月 日
第四篇: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日 常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对工作不服从分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
三、 做到按时上下班。
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须坚持每日签到考勤。月底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 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
五、 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六、 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
严禁弄虚作假。
八、对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性服务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的要立即去办。
九、业主(或使用人)对收费(含代收费项目)标准提出异议时,要首先向其耐心宣传解释上级的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直到业主理解和满意为止。
奖 惩 制 度
奖 励:
一、 对完成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
行统一表彰。
二、 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处 罚:
一、 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二、 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四、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五、 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
考 勤 制 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
三、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四、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
五、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五、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水、电 工 管 理 制 度
一、由专人负责对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二、建立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要齐全。
三、操作人员即水、电管理员要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四、水、电管理员要定期查抄水、电表,编制每月水、电的收费、损耗情况。
五、严格控制小区内水、电、暖的损耗情况,随时查处偷水、电等现象,维护
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如业主发生水、电、暖损坏时,水电工应在短时间内给予修复,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七、水、电、暖管理员设备房应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八、保证路灯、楼道灯完整无损。出现损坏及时修复,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保 安 队 的 职 责
一、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维护物业小区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确保小区内休闲椅、路灯、草坪灯、围墙护栏、围墙灯、消防栓、电子监控等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完整无损,确保小区的安全。
三、对小区内的居民做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管理好小区内交通秩序。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和特殊性任务。
环 卫 保 洁 工 管 理 制 度
一、保洁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守岗位,行为规范。
三、环卫保洁工作要求:
1、 生活垃圾每天清运2次,保持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洁。
2、 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每日清扫,绿地内不得有人为性垃圾,路灯每月清洁1次。
第五篇: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一、 行政人员管理制度 1. 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 文件必须有发文字号、代码、日期,文件一律加盖印章和是否是紧急文件注明;
(2) 文件清点后,应交给行政文员分类管理;
(3) 文件传阅或承办完毕后可直接归档,若有未尽事宜,可送行政管理人员负责人处理;
(4)文件由文员建立台账、分类,并由文员进行整理存档;
2、办公用品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用品由行政管理员统一采购;
采购物质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对所有入库物品都要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变质、丢失,对清洁用品定期检查保质期或有效期,防止过期失效;
对常用的物品要测定每月正常消耗量保证正常储备量,及时提出补充计划;
库存物品要定期盘点,每月25日对在用物品做一次清点; 对库存物品每月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盘点,要求做到账务相符,账账一致;
(2)行政管理采购人员需在月末统计报表和计划表由总经理审批; (3)个人使用类文具,需以文具领用单领取;
(4)严禁员工将公司文具用品及其他办公用品领回家中使用,发
现者以罚款5-20元处理;
(5)办公设备均由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及日常维护,如需办理报废,由总经理审核;
(6)公司内设备打印机,电脑,电话均由专人管理。 3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1)对公司文件、资料进行保密制作;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
(2)办公时间不得擅离职守、随意串岗;各类会议应提前通知; (3)严禁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吸烟、吃东西、闲聊、赌博和从事其他违规活动;
(4) 使用电话时应注意文明用语,严格限制打私人电话; (5)养成清洁、整齐的良好习惯,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地面及桌面清洁,文件资料摆放整齐;
(6)认真维护公司的电脑系统,按要求操作电脑,不得越权使用他人电脑,不得用电脑玩游戏。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工作牌,不带工作牌者一次罚款10元;
4、财务管理制度
(1)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银行支票等;
(2)及时追收公司各种应收款项,保护公司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3)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单、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
(4)及时办理各种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账单核对相符,并做账;
(5)严格报销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要内容真实、手续齐全;
(6)管理好财务用章及有关资料,确保现金安全,防止丢失和损坏;
5、会议管理制度
(1)会议每周一次或由总经理临时需要择定议题主持召开; (2)公司全体性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会议议题及时间由总经理决定;
(3)每周的例会召开,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召开,由相关管理人负责召开或者通知另行召开;
(4)会议参加人员必须按时道道会议地点,不准无故请假; (5)会议期间各参会人员不允许随意离开;
6、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司公章实行专人管理,各负其责;
(2)公司公章按规定分开使用及保管,不得办理与公章工作无关的业务;
(3)所有需要加盖公章的文件须经公章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
7、员工制服管理制度
(1)工服分冬、夏装每两年配置一次; (2)员工入职时须交工服费押金;
(3)员工离职时须将工服清洗干净退回公司,如有遗失及损坏的照价赔偿;
(4)员工办好离职手续后,公司将其所交工服押金退还员工本人;
二、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1、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连续三次给予口头警告,第四次及以后处罚5元/次。
(1)乱抓乱拿搁置在公共区域内的已分配保洁用具的;
(2)在工作地点大声喧哗、言语粗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等行为为不文明;
(3)服务时,不遵守保洁用具使用规定,按清洁区域、工作流程将工具分类,并正确使用;
(4)归还工具时,必须按用途分类清楚搁放,且保证工具干净整洁。
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连续三次给予口头警告,第四次及以后处罚5元/次。
(1)上岗不佩戴工作牌,穿戴工作衣帽或敞开衣扣、坦胸露背、赤裸上身,穿着短裤,裙子、拖鞋者;
(2)不服从管理人员(包括临时指定的管理人员)的工作调度及安排,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管理人员要求,不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和劝阻的;
(3)不服从管理人员巡查,对管理人员巡查中指出的问题置之不理,甚至对管理人员恶语相加者;
(4)顶撞上级或在背后议论他人是非;
(5)无故迟到、早退;
(6)事先未说明,又无特殊原因,不服从加班安排,不执行管理人员的临时任务安排的;
(7)上班时间有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不在规定区域内等脱岗、串岗行为的;
(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扎堆聊天的; (9)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已影响工作质量者; (10)违反保洁用剂使用规定,没有采用规定保护措施。
3、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给予口头警告,直接处罚10元/次。 (1)因保洁质量差,遭到投诉者;
(2)恶意损坏分配到自己手中的保洁用具,恶意不合理使用保洁用品,导致铺张浪费者。
4、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1)矿工三天者;
(2)有盗窃财产、侵犯人身安全等违法行为的; (3)当月违反本制度累积达6次及以上者; (4)已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三、家政人员管理制度
1、按时到达业主家,不迟到、早退;
2、合理分配工作范围,佩带完善的清洁工具;
3、积极带领员工完成业主清洁打扫工作,合理安排人力、物力,降低成本、减少费用;
4、经常检查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卫生工作;
5、提交业主前,由管理员负责检查,如遇业主投诉清洁不彻底、对业主家设施设备造成损坏者,必严惩。
6、上班期间,必须佩带公司工作牌,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四、环卫人员管理制度
有以下情况者罚款10元/次,严重者处罚20-30元/次。
1、街道有白色垃圾;绿化带有垃圾,杂物,纸屑;数坑内有垃圾,烟头;
2、员工上班期间打堆、聊天、坐门市现象;
3、落叶期间,街道树叶过多而员工没有使用打扫把普扫;
4、果皮箱周围垃圾太多,未入桶内和垃圾桶未归位;
5、上班期间出现清洁工具乱扔,员工晒垃圾、卖废品、捡废品等现象;
6、临时替班人员低于18岁或超过60岁者,替班人员每月超过三天;
7、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串岗、打堆、闲聊,逛门市、上市场、带小孩、干私活者;
8、不着统一配发的环卫制服,标识帽,工作牌;
9、早上七点钟之前未完成普扫的; 10每日普扫后没有用小扫把巡回保洁的;
11、没有取得管理人员的批准擅自找人替岗的;
12、顶撞或谩骂管理人员者。
五、公厕人员管理制度
1、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佩带工作牌,做到服装整齐、干净;
2、每日清运公厕垃圾到中转站;
3、每日巡视各责任范围的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爱护并正确使用公物。工具、设备、节约用水及原料,发现设备损坏、丢失断水、断电等不正常工作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不得延误;
5、清扫地板并保持地板、玻璃、墙壁、天花板、过道、灯具、指示牌、电源开关、出进风口、换气口及各种装饰物等的清洁,保证周围环境整齐;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清理垃圾,补充清洁剂,清点工具;下班时将清洁工具、用品放回制定处,交接工作柜钥匙;
7、及时清理蚊蝇滋生地及卫生死角;
8、定期喷洒杀虫药物,正确使用各种灭虫药物,防止事故发生。
六、收费人员管理制度
1、收费员应有较高的道德品质,提倡不贪污,公正收费;
2、收费员在岗后应努力提高收费成绩和收费率,对收费成绩和收费率高的收费员,公司每月会根据排名情况进行奖励;
3、收费员应有好的服务态度,主动迎前为车主提供优质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如因遭到车主投诉被查属实者,处以10元罚款;
4、收费高峰期脱岗、离岗者,罚款5-20元;
5、收费员不按时上岗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者,在岗期间与人闲聊,罚款5-20元不等;
6、收费员必须每天20辆车的任务,若未完成任务在底薪中以每差一
辆扣3元;
7、收费员必须穿戴公司配给的工作服、工作帽,否则每次罚款人民币5元/次;
8、收费员上岗必须携带公司发给的《收费许可证》复印件,没带的给予5元/次;
七、考勤管理制度
1、公司员工一律实习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2、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必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理私事处理;
4、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5、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6、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八、员工录用、解除和人才储备
1、用工部门依据公司定岗定编及部门实际需要提出用功计划送公司管理部,管理部提出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
2、公司综合管理部会同用工部门及其它制定人员根据所需人员岗位
要求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选聘所需人员,员工一经录用,公司即与之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3、录用标准;
(1)管理人员标准:思想品德好、热爱企业;具备全日制大专文化水平或具备相应的文化素质和工作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清洁工标准:思想品德好、讲文明,讲礼貌;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积极肯干,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证负责;
(3)三轮车司机标准: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独自驾驶垃圾清运三轮车;思想品德好、讲文明;对工作认真负责;
4、解除
(1)员工合同期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报公司管理部,经总经理批准,予以解除: ①试用期不合格;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含被收容、劳动教育、判刑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①员工因病及非因公受伤者,按《劳动法》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员工不能胜任现工作,又不能服从其他工作安排的; ③连续三个月都不符合管理者的考核的;
④因部门调整、合并、撤销、或者减员需要调整岗位,本人不服从其他工作安排的;
⑤《劳动法》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3)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需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合同期内员工辞职需提前半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否则扣除一个月工资; (4)凡连续三天或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5、人才储备:为适应公司的工作及发展需要,管理部必须进行人才储备。人才储备的三种主要方式:
(1)与各地劳动部门、大专院校建立人才信息交流库; (2)公司自建人才档案库; (3)适度地培养管理人才;
九、薪酬管理制度
1、公司按月根据出勤考核情况发放基本工资和责任工资;
2、公司每月15日定时给员工发放上月薪资;
3、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公司出纳会扣除当月相应责任工资金额;
4、当月犯严重过失的,试用期内未转正的无责任工资
十、奖惩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服务质量。
1、奖励
(1)为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以采纳,使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视情况奖励;
(2)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通报表扬并奖励;
(3)在工作中成绩显著,得到领导认可,表扬并奖励; (4)优质服务,多次受到领导及业主表扬并奖励;
2、处罚的过失
(1)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不按规定佩戴工作牌者; (2)上班迟到、早退;
(3)上班时间行为不检点(如大声喧哗,嬉皮笑脸,追逐打闹及言语不文明);
(4)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抽烟、闲谈、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等);
(5)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
(6)因工作失职,导致公司或业主物品丢失及损坏(按物品折旧价赔偿);
(7)泄露公司秘密,私拿公物;
(8)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致被客人有投诉较严重者;
3、员工有申诉的权力。
凡对奖励和处罚有异议者,可在公布奖励决定之日起3日内可向本部门或公司管理部申诉,由管理部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于申诉之日起7日内做出最后决议,
十一、请假制度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事件、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人事备案;(注:事假: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均报办公室人事部,正常情况下一月以内请假不得超过3天,违反次规定者,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工资; 病假、婚假、丧假:均按请假处理;
休假: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轮流休息; 销假: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到办公室销假,无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均视为无故旷工。 )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期满后回公司报道,通报值班领导人,并通知办公室人事部,再交接工作;
5、如遇特殊情况,需以电话请假者,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6、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矿工处理,并扣减相应工资;
7、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休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8、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需经总经理审批,备案于办公室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