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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精选)

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篇: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临潭县国土。

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一、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当地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必须24小时值班,认真接听灾情电话、电传,做好记录,及时传达到位。填写值班日志和地质灾害值班记录。注意收听天气预报。

三、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办理交接班事宜,交班人员必须待接班人员办理有关手续签字后方可离岗。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会客访友,不做与防汛无关的任何事情。

五、值班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事先应按有关规定向主要领导请假,待同意后方可离开。

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处理班内事务,由于特殊原因未处理完的事务应向下一班交代清楚,不得出现因人为原因贻误时机而造成损失。

七、值班人员中要经常检查通信设备是否畅通,如果检查有故障

时,应及时和电信部门联系,督促维修,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防灾信息畅通。

八、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一旦发现有险情出现,应立即向主要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做到上通下达。

九、值班人员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并处于待命状态。

十、办公室安排好值班车辆,保障汛期地灾应急用车。

十一、凡在值班期间脱岗、离职、疏忽大意而造成严重损失者,视其情节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县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灾情上报管理工作,为各级领导准确、及时地了解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并及时有效地组织做好抢险救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由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负责。

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规模以及灾害发生的原因、涉及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群众房屋财产损失等情况、发展趋势、当地政府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三、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统一按重大灾情和一般灾情两种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地质灾害发生后,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群众房屋财产有重大损失;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但已严重威胁到村庄、厂矿、机关、学校等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即将面临重大损失的,作为重大灾情处理。地质灾害发生后,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房屋财产损失,但已潜在威胁到村庄、厂矿、机关、学校和群众人身、房屋财产安全的,作为一般灾情处理。

四、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并做好局面纪录,认真填

写《地质灾害灾情处理单》,并在3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在岗时,必须采取当面直接报告,同时,还必须将书面纪录和填写的《地质灾害处理单》一并交领导阅示;领导不在岗时,可选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向领导报告。在向领导报告中,值班人员应继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并将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反馈给相关部门。

五、在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接到一般灾情报告时,应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纪录,认真填写《地质灾害灾情处理单》,并在6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在岗时,必须采取当面直接报告,同时,还必须将书面纪录和填写的《地质灾害处理单》一并交领导阅示;领导不在岗时,可先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向领导报告,值班人员应将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反馈给相关部门。

六、汛期值班人员应根据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按时填报地质灾害报表,并经领导审查后,将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

七、汛期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患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第二篇: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

(一)实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4小时值班制度。每年汛期,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科室及队组单位和各有关单位要保障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的收集上报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防范和灾情险情、抢险救援等情况。

(二)建立值班室,非常时期安排好人员24小时值班。各责任单位每年应编排汛期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安排专职人员接听电话,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救援及时。

(三)各责任科室及队组单位值班电话应向社会公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接听电话。严禁脱岗、漏岗、擅离职守,保证汛期值班24小时无空岗。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四)值班期间应对上报的灾情、险情和上级下达的指示等内容要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向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和建议及时传达到位。发生险情灾情,要按照规定向带班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带班领导应赶赴现场了解险情灾情,通知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抢险救援。

(五)值班期间遇到严重的灾情、险情或遇到职权范围内不能处理的事,必须逐级向上级及相关职能部门请示汇报。

(六)值班人员应该学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熟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一)每年汛期前、汛期中、汛期后,有行政村和各责任科室相关部门应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专项巡查。

(二)主汛期间,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加强动态巡查。

(三)专项巡查时,应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警示牌设立、汛期值班、监测记录、临时安置点、应急抢险准备等进行检查,确保防灾工作责任和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并执行到位。同时要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发展情况,对巡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纳入监测范围,明确巡查、监测、防范责任人,并向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备案。

(四)各责任科室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有关部门,深入有关各镇及隐患点进行督导抽查,期间应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下发督察整改意见书,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五)地质灾害易发矿区的村庄(社区)应确定一名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的日常巡查,重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废弃矿山和切坡建房点等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在做好监测巡查工作的同时,建立工作台帐。

(一)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由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

(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的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各责任单位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三)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统一按重大灾情和一般灾情两种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地质灾害发生后,已造成人员伤亡、群众房屋财产有重大损失;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已严重威胁村庄、厂矿、机关、学校等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和房屋财产即将面临重大损失的,作为重大灾情处理。地质灾害发生后,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房屋财产损失,但已潜在威胁到村庄、厂矿、机关、学校和群众人身、房屋财产安全的,作为一般灾情处理。)各责任科室

(四)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3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反馈给有关责任单位。

(五)在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接到一般灾情报告时,应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6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六)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报告后,要认真分析、核定各类信息的来源,及时、准确地按程序上报灾情险情。

(七)汛期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第三篇:屯昌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有效的进行,特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汛期期间,特别在台风、大暴雨、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降雨期间及其以后三天内或者上级通知要求值班期间,每日24小时不间断。

二、值班人员安排及要求:

1、值班人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自行安排内部人员值班,每班2人以上。

2、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应设立值班室和联系电话,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

3、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应将地质灾害值班电话,在管辖范围内公布并上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值班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地接收并认真记录好上级机关、部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示、命令、通知等,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2、接到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3、保持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把已发生的情况、正在进行中的工作和可能发生的情况交接清楚,使每个值班人员情况明、反映灵、上报准、处理稳。

四、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因事或休假,需经批准,并由领导统一安排人员顶班后方可离岗。

2、因失职、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耽误或失误的要严肃批评,认真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第四篇:防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玩忽职守。

二、汛期实行昼夜值班,领导带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从五月一日开始,至接上级通知结束止(一般到十月二十日)。每日8:00时,进行值班交接工作。上一班值班人员应将认真填写的值班记录交给下一班人员,双方按要求签名。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上级发来的重要天气预报和上级的重要来电、指示及文件等,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防汛办主任,并通知到各村和有关单位。同时要密切注视当地汛情变化,随时电话查询重点村组、单位的防范准备情况,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四、及时、准确了解天气预报、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五、凡需上报的有关情况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对出现的险情、灾情等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县有关部门。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空岗、缺岗和擅自离岗的现象。接班人员未到达时,原值班人员不得离岗。紧急情况时,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值班人员。

七、发生暴雨和山洪时,及时向各村组和单位通报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并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

八、值班人员对各村和有关单位的汛情情况及请示要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

九、严格遵守防汛值班“五条禁令”

1、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

2、禁止安排(请)非工作人员带班和值班;

3、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饮酒;

4、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关闭通讯工具;

5、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打牌、赌博、玩游戏。

第五篇:汛期地质灾害自查工作汇报

为了加强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坚持不懈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各项防灾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防灾减灾会议精神,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国土所认真开展本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编制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201X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

根据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的影响因素,预测我镇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10月。5—10月为汛期,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诱发堆积层滑坡、黄土滑坡和公路、农村道路边坡的掌子面、废弃矿点及施工现场的崩塌等地质灾害;7—9月为主汛期,强降雨过程较多,由此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我镇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位于川龙公路所经地段,水电站建设工程所在地段,因路基开挖,削坡等有可能诱发滑坡、崩塌等

1 地质灾害。村等村社部分砖厂取土、砂石厂取砂范围形成的陡崖,汛期易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威胁附近耕地、水渠等农业生产安全。村等部分村庄位于较高处的土崖之上或者之下,在强降雨的作用下,有诱发黄土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的全镇201X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继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合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全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的保证措施包括: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构,强化管理;整合资源,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投入机制;加强汛前险情巡查,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和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二、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确保应急系统信息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巡查、速报和应急处理等制度,做好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快捷,防灾、避灾、救灾、治灾措施及时有效。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各村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建筑物、交通线路、水利设施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

2 查,对各点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防范意见和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能立即组织应急处置,确认险情灾情,启动预案,及时消除。

三、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建立和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工作制度,层层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强化相关措施。各村和有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灵敏”的应急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镇上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国土所长任副组长,人武部、派出所、水管所、安监站、财政所、民政所、卫生院、电信所、供电所、办公室、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健全“统一管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认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

3 各村和有关单位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建筑物、交通线路、废弃及采砂、取土区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对隐患部位提出具体防范意见和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行政村;对规模大、危害严重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实施群专结合的重点监测,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在基层的地质灾害防治实际工作中,我们目前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缺乏科技支撑。基层国土所缺乏科学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技能,只能仅凭常识判断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程度如何,没有科技支撑,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建议上级部门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群测群防人员的素质。

2、缺乏经费支撑。基层国土所缺乏人员、车辆、经费的保障,外出巡查没有交通保障,到达实地缺乏科技仪器,不能正确系统对地质灾害隐患予以定性和排查。建议上级部门加大经费投入以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推进。

3、缺乏宣传材料。基层国土所缺少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资料,没有好的教材和文本,对农村中小学和村民的宣讲缺乏生动性、趣味性,宣传效果不好。建议上级部门编制录音带、视频光盘、彩色折页等资料,便于开展宣传。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值班、灾情速报等制度,各村及各有关部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研究,行动上狠抓落实,力争使我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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