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学生会总章程
第一篇:软件学院学生会总章程
电信学院团委学生会总章程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章
一、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在院党总支的直接领导和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依靠全院学生配合学院党总支及团委开展工作。
二、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院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院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院学生工作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三、追求:团结 务实 严谨 创新
四、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五、任务: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沟通院党总支、团委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师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院各级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
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6、加强同兄弟院系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六、机构:
设立主席团:由团委书记、团委第一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委第二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组成。
下设十二个部门:办公室、编辑部、组织部、纪检部、外联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宣传部、素质拓展部、心理部、社团管理委员会。
其余各部门根据需要由各部门自行设置。
第二章 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职责:
主席团成员负责分别主要管理下设部门总体工作,负责全面工作,抓好团委学生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指导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和各院系团委学生会关系,督促
和检查其开展各项工作;负责我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的考核;负责召集各部部长会议。经常向党团组织汇报工作,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组织起草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规划、决议、会议纪要。负责向学校相关部门上交各项报告。
2、建立学生会各部门干部档案,做好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为学生会培养后备力量;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调整;负责组织干部与成员进行培训。
3、负责相关会议的准备工作,和做好书面记录。不时地和学习宣传部一起开展一些学院内征文活动。
4、负责文书档案、新闻宣传、综合统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指导本学院的文书档案、新闻宣传及统计工作;提高公文质量, 实现公文的规范化管理。
5、负责整理、保管学生会各部门的有关资料、文件,如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对学生会全体成员档案进行整理、保管。收集各院系、各专业学生工作及相关资料,情况汇报并及时存档;保管各类报刊、杂志及有关文件、通知的原始资料及各专业上报的材料;
6、及时了解各部门相关职责工作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出席、召开相关学生会例会;协助纪检部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纪律进行监察;
7、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8、运用办公技能制作相关活动的演说稿,宣讲词,视频等。
三、编辑部工作职责:
1、负责我院报刊《信园》的征稿、编辑、出版、发行,报道我院内动态,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思想活动情况;在团委指导下,及时准确地传达学院的方针、政策以及新时期的工作重点等;
2、下设“网络工作室”,及时对我院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和更新,并与宣传部共同管理我院网页与学生论坛,组织书写各类文章及新闻、通讯、报道发表。
3、负责相关活动、重要会议以及各部门工作材料制作工作简报和新闻稿,并及时上交到校团委宣传部发表到校团委网站。
4、与党支部宣传部加强联系,及时报道院内的好人好事,以最真实的语言,最快的速度报道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5、协助其他部门作好文字编辑和整理工作,收集相关信息并编辑和出版,负责参与暑假社会实践快报、军训简报等刊物的文字编辑工作。
6、以最快的方式广泛收集新闻线索,负责采访的具体工作,认真整理采访记录并将素材编辑成文和备案。
7、负责组织学生会新干事进行电脑基本技能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办公软件的应用以及《信园》报的编辑。
9、积极引导全院学生参与院报以及网站投稿,负责对每期投稿情况作详实记录、整理、保存,并作好稿件评优工作。
四、组织部工作职责:
1、拟订学院团建方面的规章制度、规划,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了解分析学生团干部的思想和工作状况。
2、负责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团组织生活和团员的学习、教育、管理、统计工作以及团费收缴工作,总体负责学院团干部和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3、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管理团员队伍。负责管理团员花名册,搞好统计工作和团员证注册工作,办理团员组织关系及其有关工作报表。
4、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并管理全院团费。颁发、管理团员证;协助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5、对学院团委的组织活动,提出设想和决定,完善全院各专业的组织建设、检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6、起草有关组织工作的文件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有关组织工作的建议、设想及其规化。
7、负责召开各支部例会,了解团支部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及组织生活作出安排计划和建议。
8、与纪检部一起检查大一新生晚自习到勤情况,并及时向学生科和辅导员汇报。
五、纪检部工作职责:
1、做好学生干部量化管理考核的考评工作,同时做好上报各类评优评奖名单的工作;负责学生会内外活动、会议的考勤工作,期末时对学生会成员做出综合考评。
2、对全院班级、晚自习到勤等情况进行检查;
3、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同学日常行为进行管理,帮助同学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我院反映学生违规违纪现象,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宿管部维护寝室秩序,按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违纪事件及时给予指出、查处和教育,发现重大事件或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值班老师或宿舍管理中心;
6、负责通知我院学生会干部参加各种会议。
7、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外联部工作职责:
1、加强对外联系和交流,为在校贫困生提供爱心捐款和勤工助学的机会;
2、负责大型活动对外争取社会的支持资助;
3、做好学生会对外相关的业务工作;联系和接待兄弟院系及各界人士来访;
4、负责同学们的社会实践等一系列对外活动;
5、加强与兄弟院系学生会的联系和合作,互相学习,与其它学院做好联谊工作;
6、及时总结实践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向校团委及上级机关汇报
7、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生活部工作职责:
1、为学院各类活动提供场地、用水、药品等方面的后勤保障;
2、及时了解、解决同学生活方面的困难,积极开展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3、听取学生、老师对院学生会服务以及学生对生活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我院团委;
4、主动关心同学的身心健康,为同学提供一些社区服务工作;
5、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6、与对我院各寝室进行检查和抽查。
7、负责检查和监督抓好宿舍纪律(如:往楼起哄、赌博、观看不健康影碟及健康问题、留宿异性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
八、文艺部工作职责:
1、统计管理学院各专业文艺类特长生,负责学院各类文艺节目的筹组与排演;
2、协助团委组织筹办全院性文艺活动;
3、组织举办一年一届的学院迎新文艺晚会;
4、对全院各班级及个人在重大文艺活动中有突出成绩和有文艺特长的同学进行记录;建立各专业文艺骨干档案;
5、适当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展示学生的风采;
6、组织培养学生干部多样的文艺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干部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7、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体育部工作职责:
1、管理全院体育类特长生,分类别进行归档,并组织开展学院各类体育赛事与活动;
2、采取适合学生特点的各种形式,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储备体育人才。
3、结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全院学生体育竞赛工作,促进学生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
4、负责我院各班级球队的管理,负责我院篮球队、排球队、足球队的管理与训练;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运动会,协助我院做好校运动会的各项准备、管理工作等。
6、协助我院做好学校运动会工作;
7、做好我院各年级学生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培养。
十、宣传部工作职责:
1、组织与学习有关的知识竞赛及征文比赛;
2、帮助引导学生进行自学等形式的学习活动;收集学生学习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我院反映同学意见;
3、负责做好学生会各部以及每次活动的工作宣传和通讯报道等工作;
4、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宣传学生会的形象;配合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5、与办公室及组织部共同定期管理我院网页与学生论坛;
6、紧紧围绕我院的中心工作,配合我院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阵地(网页、学生论坛、海报、微博)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关注舆论的导向作用。
7、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
一、素质拓展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我校关于素质拓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素质拓展平台实行全面管理。
2、引导和教育学生自觉地、规范地遵守我校有关素质拓展的各项规定。培养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加强素质修养。
3、负责素质拓展平台活动申报,及时收集学院相关活动信息。
4、定期组织开展素质拓展活动,宣传素质拓展相关规章制度。 十
二、心理部工作职责:
1、统计和吸收各班级心理委员,统一负责院系学生心理方面的活动开展。
2、开张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游戏等,促进学生心理健康。
3、力求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真自助能力,增强学生心理保健和求助意识,培养健康人格。
4、宣传“自助助人”理念,使学生在完善自己的同时关爱他人,共同建设团结、友爱、和谐的学院大家庭。
十三、社团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传达校领导对社团建设方面的指示。
2、负责做好院社团管理委员会内部人员及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培训工作。
3、应学生社团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学生社团活动宣传工作。
4、负责宣传社管委各项活动的报道工作,及时作好采访及写好报道。
第三章 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学生会会议包括:
1定期会议:干部例会,每单周星期四中午一点举行。 ○2不定期会议:临时准备会议、干部培训会议、全体成员大会。 ○注:会议通知:主席团
会议考勤:纪检部
会议记录:办公室
会议图片整理:编辑部
2、会议制度:
○1各部门会议通知由本部门负责派发,其它由纪检部负责派发。
2各部门会议地点应于两天前报于纪检部,以便做好协调安排。 ○3各类会议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向纪检部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 ,会后补请假者须备有关证明。 4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各部门自行保存,一份由纪检○部保存,做好如实记录,凡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5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推迟。
6所有副部长级以上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存档,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存档,不定期由办公室或相应主管副主席组织检查并签名。 7在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8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干扰会议进程;○会后由办公室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理会议室。 9本制度由纪检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
3、会议请假制度:
1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于正、副主席,签○字有效。)
2病假(须医院证明) ○3各项假条约均须交纪检部 ○④迟到(15分钟以内,视为事假一次;15分钟以上,视为无故缺勤。)
二、组织管理制度
1、干事管理制度:
1每位干事必须经过试用期阶段,参考各部的具体情况作考查。 2学生中任职期满半年以上的干事,享受班长、团支书级学生干部待遇。
3注:各部干事的人数配置如下:
办公室:8, 编辑部:7, 组织部:7, 纪检部:7, 体育部:8, 生活部:11, 文艺部:9, 外联部:7, 宣传部:10, 素质拓展部:11, 社管委:7
2、组织制度:
学生会设立团委副书记2名,主席1名,副主席1—2名。下设部门部长、副部长1-3名、干事若干名,各部的设置依学生会工作职责需要而定。 任职条件:
1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生会干部必须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成绩合格;
○3学生会干部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职责心,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工作宗旨;
○4在班担任班干部,有一定专长(书法、写作、体育、文娱等)或有突出事迹可优先推荐;
○5有开拓创新意识及较高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3、任免制度:
1学生会干部产生办法: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采用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推荐,通过竞聘方式择优录用;
2学生会干部实行试用制、免职制和辞职制。试用期限为三个月,如在试用期内工作渎职者,又团委批准后免去或调换其职。正、副部长由学生会正副主席提出,部门干事由正、副部长提出报团委批准后
免去或调换其职。学生会干部个人也可提出辞职。
3干部在聘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可提出辞职。每学期期末将对干部评估,不合格者解聘或不续聘。
4学生会各职责部门部长、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主管副主席推荐竞聘或者选举产生,团委审批任免;
5各部门干事由部长、副部长视本部门情况提名,学生会主席签署意见,院团委审批任免;
6聘用干部聘期为1年。各部干事由部长聘用,并报送主席团。
7每年十月中旬举行学生会各部成员招聘。部内若职务空缺,由部长作书面推荐,并经主席团申批通过方可聘用。
4、选举制度:
制定目的:为了激励先进,惩治落后,进一步调动全体学生会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以形成学生会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制订原则:
(—)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纪检部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纪检部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
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和各团支部。
三、奖励制度
对学生干部的考核应包括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表现等各个方面。
奖励方式:
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在推荐校、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时,优先考虑。 惩罚制度:
1 若有任何个人或集体,有虚报账目或贪污公款的行为,立即开除。
2 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各种会议。无故迟到者视情况轻重,进行劝导,心理疏通,情况及其恶劣者给予开除。
3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纪检部酌情处理。
4每次重大活动完成后,进行总结并交办公室存档。
5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经主席团评定,工作有重大失误者,按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6 受两次警告处分者,记过一次。记过一次者,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除出学生会。
在学期期末由主席团负责填写学生干部考核鉴定表,包括一个学期以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综合情况,计入本人档案。
附 则
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席团请示院领导后决定。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第二篇:《滨州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章程》
滨州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为滨州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滨州职业学院团委直属的校级学生组织,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全面组织、实施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二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积极推动我校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并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第四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改善社会风气,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改善校风,为建设和谐发展的滨州职业学院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
第六条:培养在校学生的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健康成长。
第七条:为学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服务的范围包括扶贫济困、帮孤助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等。 第八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九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我校师生员工以及校外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十条:规划、组织全校性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团委的授权和监督下,协调、指导各二级院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联合相关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开展和加强与兄弟学校和全国各志愿者组织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面向全校在校学生公开招募志愿者,培养青年志愿者及协会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协会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十三条:培训青年志愿者。 第三章 会员
第十四条:承认本协会章程,经协会纳新,向本协会递交入会申请,经本协会理事会审查通过,填写《青年志愿者登记表》登记注册,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五条:会员的权利:
(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有依法参加一切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权利。
(三) 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 有向本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五) 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六) 参加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七) 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第十六条: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 参加、影响他人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三) 向本协会报告活动情况。
(四) 维护本协会声誉及合法权益。
(五)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退会需向本协会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会员用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须经理事会批准。 第十九条:会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会章程的行为,或有三次或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者,由理事会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条:本协会将对成绩突出的会员及集体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第四章 组织
第二十一条:协会组织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1-3名、各部部长1名,副部长1-2名。权利行使机构是协会理事会,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理事会制度。
协会下设:主席团、文秘部、外联部、策划部、宣传部、组织部、心理部、文艺部。
理事会各部门简介: 主席团:总理整个社团的发展工作以及活动的审批工作,统筹决定整个社团的发展方向,对协会负责,主要的职责是全面负责本协会工作,做好计划安排,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本协会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协会全体干部、会员会议,研究本协会的发展方向。下设主席1名,副主席1-3名。 文秘部:负责主席团及各部的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做好各项会议的通知、记录,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社团活动质量的监督,会员加入的资格审查。管理协会各种文件,通讯录及成员的档案。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外联部:主要负责协会的对外联系及赞助商的联系等,负责与商家协商为协会项目筹集经费,同时加强与外界的联系。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策划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定位与策划方案,负责活动所需场地、经费的申请。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宣传部:负责协会组织的活动的宣传工作以及协助协会内其他各部门开展活动。常用的宣传方式是绘制画板和海报,辅助以横幅传单等。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组织部:负责协助策划,对每次活动进行人力资源调配,参加本协会所有活动。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心理部:以沟通、交流、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学生普及推广心理健康知识,使有需要的帮助的同学及时能够得到帮助、危机得到化解。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文艺部:为协会的社会公益活动和校内大型晚会做演出工作。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社会捐赠;
(二) 政府部门或学校资助; 第二十三条: 财政管理
(一)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 建立健全财务账册,配备好财会人员;
(三) 一般开支由主席团审批,大项目开支上报协会理事会审批;
(四) 每学期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并接受其审查监督。 第二十四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章程的修改必须在协会理事会议上经2/3以上成员通过方可进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滨州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校内各二级院系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滨州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3年3月5日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为潍坊工商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wfgsxy YoungVolunteersAssociation简称WGDYVA)。本组织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参加全国青年志愿者的统一行动。
第二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积极推动我校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并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改善社会风气,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改善校风,为建设和谐发展的上饶工商学院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
第六条:培养在校青年的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青年健康成长。
第七条:为学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服务的范围包括扶贫济困、帮孤助残、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环境保护等。 第八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九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我校师生员工以及校外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十条:规划、组织全校性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团委的授权和监督下,协调、指导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联合相关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开展和加强与全国各志愿者组织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面向全校青年公开招募志愿者,培养青年志愿者及协会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协会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十三条:培训青年志愿者。 第三章会员
第十四条:承认本协会章程,向本协会递交入会申请者,经本协会理事会审查通过,填写《青年志愿者登记表》登记注册,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加入本协会后需缴纳五元个人信息管理费。 第十五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依法参加一切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权利。
(三)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有向本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五)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六) 参加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七)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参加、影响他人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三)向本协会报告活动情况。
(四)维护本协会声誉及合法权益。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退会需向本协会常务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会员用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须经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十九条:会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会章程的行为,或有三次或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者,由理事会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条:本协会将对成绩突出的会员及集体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第四章组织 第二十一条:协会组织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会长助理若干,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理事会制度。协会各团体会员的第一负责人均为本协会理事,协会第一负责人为本协会理事长。
各部门简介如下: 外联部:
作为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外联系的部门,积极发挥着其作为协会与社会各界、兄弟院校组织的联系作用。把协会的触角伸向社会,在宣传志愿服务的同时,打造着协会志愿服务的“品牌”;在宣传自己的同时,外联部也不断向外拓展,为其他部门创造机会,引导他们的发展。而且也同其他部门一起参与到活动的过程中,一起走在志愿服务的第一线。 组织策划部:
作为校青协职能性部门之一,项目策划部要不仅要丰富完善各种活动项目的策划,还需要每一个成员去开拓更多别具匠心的活动,同时收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筛选!在充分把握好整个活动的来龙去脉的前提下,仔细全面的起草一份合理完整的策划书供参考。 宣传部:
主要担负着协会整体形象设计、重大活动宣传、版块设计、媒体沟通联系、行动部门宣传指导等任务,以及采集青年志愿者活动素材并加以整理采写稿件上传至网站,并负责管理新闻稿件。详细工作如下:
1、平时负责设计、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横幅等对校青协进行宣传,同时在协会有活动时进行拍照、写新闻,负责对外宣传青年志愿者的形象。
2、定时整理各类新闻资料、。
3、协助各位会长及其他各部门的工作,保证协会的工作顺利开展。 办公室:
作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职能部门之一,要实现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管理校青协各类文件、资料
1、有义务制定协会制度(如例会制度、财务制度等);对协会的财务物资进行管理,对每一笔花费都要认真核查,并做好记录;负责值班安排及干部考核;
2、负责各类文书材料和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保障着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
3、办公室要管理协会日常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把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以采取措施做到认真无泄漏;
(二)负责督促、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会长,副会长、各部长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总会与分会之间的交流,在实现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协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监督青协的制度规范,使其不偏离组织,而更能体现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员的组织严密性、规范性;
2、管理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各部、各社和各院青协的名单,为以后开展大型活动调配人员做好基础;
3、协助各部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对各部工作计划、总结制度规范做统一管理,使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真正从“亲历亲为型”转向“服务管理型”;
4、为协会各部门评优评先,校五四评优推荐等审核工作提供帮助,要对部门中的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做到认真负责、公平公正; 网络宣传部:
是校青协对外宣传的重要部门,负责校青协网页的设计与管理,同时负责及时更新全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布全校各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公告、倡议书等等。第一时间向校内外及各青协组织通告有关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最新情况。 文体部:
负责组织全校青年志愿者制作别致、精彩的文娱节目,丰富全体青年志愿者的生活。记录统计会员的才艺和体育特长,便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社会捐赠;
(二)政府部门或学校资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财政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开支上报学生处审批;
(三)每学期收入情况向理事会报告,上交学生处,并接受其审查监督。 第二十四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章程的修改必须在协会理事会议上经2/3以上成员通过方可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潍坊工商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校内各级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3年
第三篇:中学生社团总章程
XX学校化学与兴趣研究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化学与兴趣研究社(The Club of Chemical Interests and Study ;CCIS)。 第二条 社团性质:学生自愿结成的学科类兴趣爱好社团。
第三条 社团宗旨:1.让社员广汲化学知识,提高化学成绩,培养团结协作意识,增强创新精神;2.配合学生会,校团委创建积极上进,和谐的社团氛围,为学校乃至中国化学事业而努力。
第四条
本社团是XX学校社团的成员,接受学校的领导,接受XX学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活动内容
1.社团组织社员进行交流讨论;
2.每月向社员分发与化学有关的资料,内容涉及课堂知识拓展深化,生活中的化学,疑难解答等;
3.组织一些趣味实验; 4.组织社员外出参观。
第三章
成员入社条件
第一条
申请加入社团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XX学校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对化学有浓厚兴趣,并有一定的责任和大局意识。
第二条
社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或填写社团报名登记。
(二)由社团执行机构批准并登记备案。
第三条
社员享有以下条件: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第五条 社长及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服从学生会,团委领导。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一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领导、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
5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给本社团社团委员会审议。
第二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社团委员会上通过后7日之内,报学生会核准后生效。
第五章
社团解散程序
第一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决议。
第二条 本社团终止决议须经社团委员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学生会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 本社团经校学生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即为终止。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委员会执行机构。 第二条 本章程自学校领导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本章程经社团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四条 社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社员证。
第五条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七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一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社团委员会。其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条 社团委员会,须有2/3以上的社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负责。 第三条 社团委员会每届一年。
第四条 社团委员会执行机构,在活动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社团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社团委员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社团委员会。
(三)向社团委员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社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二)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四篇: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总章程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
总则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是在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的一个学生
政治性实践类团体。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的常设机构为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常务委员会(简称“政研常委会”)。
章程
第一条性质: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是由唐山师范学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政治学术性组织。
第二条宗旨:深入学习、研究、实践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邓
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构筑我校大学生的精神支柱,引导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坚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第四条会 训: “ 严肃、活泼、奋进、成长 ” 第五条基本任务:
一、组大同学深入学习、研究、实践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推进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工作;
二、用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当代大学生的精神支柱,帮助广大青
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用实际行动建设积极、健康、高雅、活泼的校园文化,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响应学校号召,积极有力地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四、走出校门,深入社会,广泛地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时代主旋律。 第六条校政研分会以《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章程》为基本活动准则,其所属各部门及其会员有履行章程规定,保证章程实施的职责。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 凡是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愿意学习、研究、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承认并服从本会章程符合要求者均有资格加入政研会,成为政研会会员。
第二条 凡政研会会员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自愿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唐山师范学院学习、实践、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和榜样,自觉遵守本会章程。
第三条 政研会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政研会的有关活动,阅读本会的有关文件。借阅和使用政研会书刊资料,接受本会的培训;
(二)对政研会常委会及其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三)在政研会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会内常委会中的同学或其他会员,向本会揭发、检举本会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要求处分违法乱纪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常委会成员;
(四)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五)政研会讨论、决定对会员进行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并进行申辩,其他会员可以为他作证或辩护。
(六)会员有权提出退会申请。 第四条 政研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政研会章程; (二)认真学习、研究和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原则、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三)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来对待本会工作,坚决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集体利益、长远利益,为本会发展壮大献计献策; (四)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 (五)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本会布置的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 (六) 唐山师范学院政研分会以《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章程》为基本活动准则,其所属各部门及其会员有履行章程规定,保证章程实施的职责。
第五条 申请加入政研会的同学采取院推荐或自荐的方式,入会时须认真填写《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经政研会常委会批准后方能成为正式会员。
第二章会 员 纪 律
第一条 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必须以身作则地参与校内外的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学习、研究和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自觉提高自身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二条 对会员的会内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建议离会和取消会员资格四种。 第三条 对于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和严重警告的会内处分。第四条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会员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内处分。
第五条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会员会内处分有:
(一)受到校内警告或严重警告的会员给予严重警告的会内处分; (二)受到校内记过、留校察看的会员给予建议离会的会内处分; (三)受到校内开除学籍的会员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内处分。会员所受处分形成书面材料反馈到会员所在系。 第六条 政研会基本制度有《政会常委会活动细则》、《政研会财经管理细则》、《政研会分会考核评比细则》、《政研会例会及值日值班制度》等。
第三章机 构 设 置
第一条 政研会受校党委领导,校团委具体指导。顾问主要由校党委有关领导、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指导教师由校团委教师组成。 第二条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常委会为常设机构,负责事务的总决策,下设秘书处、宣传部、组织部、理论实践部、理论学习部、编辑部、外联部、网络信息部具体办事机构。政研会会负责领导、管理、规划、协调全校政研会工作,对本会重大事务具有决定权;有针对性独立地开展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研究工作。
第三条 政研会总会设主席一名,主持政研会的全面工作;副主席二名,分别负责各项工作。会内实行主席负责制。 第四条 政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个研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和各分会主席组成,负责政研会重大问题的决策工作;政研会日常工作由秘书处主持。 第五条 常委会主席的产生,应通过自荐或他人推荐,经院团委根据推荐材料和相关表现进行提名,由当届常委会进行投票表决,得票数超过或等于常委会人数的一半才可当选,若不足半数,则应重新推荐人选;副主席、各部部长由主席提名,常委会表决通过后决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由该部负责人选拔,报常委会批准。所有会员均需在秘书处留档备案。 第六条 主席有向常委会会议提出辞职的权力,辞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由常委会会议通过并上报团委批准后方能生效。主席辞职后,由常委会选举推荐一名副主席暂代主席之职,直至再次选举出新任主席为止。
第七条 各部负责人有提出辞职的权力,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常委会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八条 常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兼顾学业和工作时,应主动提出辞职。
第四章活 动 方 式
第一条 政研会采取自学与听讲座、电化教学、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会员对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生动活泼的学习。会员应认真自学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地掌握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认真学习历次党代会的重要文件、中国共产党党史和中国青年运动史,深刻领会党的重要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热情积极地参加邓研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实践,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二条 政研会的基本活动方式有理论讲座、理论宣讲、理论沙龙;同时,根据需要推出其它特色活动,如话剧演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电化教育、剪报展、论文展、书画展等。
第三条 理论讲座旨在帮助全体会员全面系统地掌握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同时为会员进行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专题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每学期针对不同的社会热点、政治理论问题举行三至五次专题活动。
第四条 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为会员喜闻乐见、有特色的学术活动。
第五章财务制度
一、财务预算
1、各部门在用到有关会内相关开支前,需列明详细财务预算;
2、经费原则上由部门或个人先行垫支,凭发票、收据或其他凭证报账;
3、经费支出超过60元的,可直接向主席及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由主席开“借款登记单”方可在秘书处预支部分活动款,同时附上详细的财务预算;
二、财务报销
1、会内活动开支统一在秘书处报销,每个月的第二周例会结束时为报销时间;
2、票据应为正规发票,特殊情况下可出示盖章收据,否则不予以报销;
3、所有票据背面左上方需注明时间、事由、经手人签字,大额支出需由主席签字;
三、财务监督
1、政研会分管财务的秘书处应在每月末例会时将财务内部公开,并附上本期详细的现金流动表;
2、政研会各职能部门可以对会内财务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第六章考 核 与 奖 惩
考评范围:具有正式政研会会籍的全体会员
考评时间:每月末开展月度测评;每学期末开展学期测评
考评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第一条 政研会总会依照《政研会考核评比细则》按学年对各部门、各分会进行考核评比,实行积分制,评出优秀单位,予以嘉奖。邓研会按学年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会员、优秀干部进行表彰,将其先进事迹材料存档并反馈所在系。
第七章考勤制度
一、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会议制度
1、每单周二晚九点在总会办公室召开政研常委会,由校政研会主席负责召集、主持会议,参加人员为分会主席及总会各部部长。总会秘书部全体人员参加;
2、政研会常委会会议与常委会(扩大)会议双、单周进行,每周一次,轮流召开,具体时间为每周二晚九点。会议内容总结前一段工作,解决政研会现存问题,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3、其他会议,根据要求,随时组织召开;
4、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如因故无法到会者,需以电话或代请假等方式向主席请假并说明原因,秘书部给予记录。没请假者按缺会处理,开会中途不得离会;
5、例会考勤由秘书处做详细记录,于会议结束时交与主席审核。
二、政邓研会活动考核制度 为使本协会活动更具组织性、纪律性,特制定活动考核制度,如下: 第八章理事会成员考核制度细则
为规范我院政研会的发展,充分调动政研会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整个政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其向着高层次、高品位的方向发展,特制定唐山师范学院学院政研会理事考核制度。
考核方法:政研会理事考核与奖励以一学年为单位,每半个学期总结一次。每位考核对象的综合评分为(10分)
细则:(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交情况; 1、学期计划、总结上交及时的(+1分)
2、学期工作计划和小结内容详实、可行的(+1分) 3、学期工作计划和小结不交,上交不及时的,内容夸大,谎报的(-2分)
4、目光敏锐视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的(+2分) (注: 学期工作不可抗拒原因而需变动的,当及时通报秘书长)
(二):例会出席情况:
1、 准时出席会议,并随带会议记录的(+2分)
2、 能积极对邓研会提出有意义的意见、建议的(+1分)
3、 提出的意见、建议被采纳的(+1分)
4、 无故缺席(或未派代表出席)、迟到、早退,不作会议记录的(-1分)
5、未提出过建议和意见的(-2分)(注:例会无故缺席者,口头警告。三次以上,将向院团委负责老师反映 ,考虑撤职。)
(三):开展活动情况:
1.部门主要负责人能独立或联合兄弟院系政研会牵头举办讲座、参观、讨论、承办活动的(+2分) 2.学期每次活动做到活动前有计划和预算报告,活动中气氛融洽活跃,活动后有小结或相关报道的(包括:计划、小结、通讯、感想等)(+1分)
3.策划的活动能够走出校外,积极与其他兄弟院校合作,收到较好反映与成果的(+2分) 5.活动形式突破常规,能有创新的,并且收到较好反响的(+2分) 6. 部门半个学期内未主要负责开展一次活动的(-1分) 7.学期活动计划徒有其名,活动没有按计划及时开展的(-1分) 8. 做出损害政研会形象的(-5分)
(四):内外宣传情况:
1.积极主动联系宣传媒体,在校、院等宣传媒体上做好理论或活动宣传工作,加强政研会形象的(+2分) 2.切实有效地把政研会思想精神贯彻传达给会员的(+1分)
(五):综合评定:
1. 学期末,综合评分总分为负者,劝其离职。 2.理事考核实行由邓研会管理,监督,综合评价。其平时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选优秀干部的标准之一。
3.学期末,有两门以上(包括两门)不及格者,劝其离职。
三、邓小平理论研究会本着精干、求实、高效的原则精心设计各项学习活动,切忌走形式,走过场。
1、本协会活动,均实行考勤制度,考勤工作有秘书部负责记载。
2、理事会成员应带头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须写请假条上交主席,经签字后交组织部备案。
3、理事会成员组织活动之前,要认真制定活动策划,预算开支。活动结束后负责人要认真作好工作总结,分析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做好批评及自我批评。以上均以书面形式上交组织部。
4、理事会成员一学期旷会达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5、学期末对积极上进,表现突出的理事会成员予以奖励。
6、为了加强会费开支透明度,组织部将不定期公布经费开支情况。
四、考勤奖惩会内考勤将直接影响学期末的评优及向团委推荐优秀人才的资格。
本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协会章程,如有违反,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为调动学生参加本协会活动的积极性,本协会将在本学期末评出活动积极分子若干名。评选者必须应备条件:本协会会员资格,参加活动次数达90%以上,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等。
唐山师范学院政研会
2012年2月23日
第五篇:**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学生会是在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依靠全校学生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我院党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同学,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建设校园精神文明,为使同学们成为具有时代感和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而努力。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三)沟通学院党政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四)加强同兄弟院系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第四条 学生会的工作实行负责制,即干事对副部或部长负责、副部对部长负责、部长对副主席或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主席对学院团委负责。
第五条 学生会的工作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批评与指正,广泛吸收同学的建议与意见。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组织,凡取得**大学学籍的**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有机会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七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四)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
(五)受到处分的本会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八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所交办的任务;
(三)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会荣誉;
(四)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五)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
(六)团结互助、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主动维护学校、学院荣誉,在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中树立先锋模范作用。
第九条 成员的基本素质: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努力学习,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在全班平均成绩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四)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乐于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五)按时参加有关会议,积极讨论并提出工作建议,接受所分配的工作。
(六)经常深入基层,狠抓工作落实,并向同学宣传学生会的工作。
(七)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
(八)学生请求帮助时,必须认真对待,热心服务。 第十条 成员的基本能力:
(一) 组织管理能力;
(二)宣传发动能力;
(三)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一条 成员的纪律: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学院领导及主席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完成学生会分配的工作,三次未能完成任务的主动退出学生会。
(三)参加会议或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由要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第一次点名批评,第二次通报,第三次自动退出学生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决策权、人事权等权利,其主要职责为:
(一) 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活动,对工作及各项事务进行决策与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成员执行;
(二) 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宏观把握以及统一协调;
(三) 对学生会的人事及财务状况进行宏观掌握,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最终决定。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至三名(一般情况下)。
第十四条 学生会现设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实践部、新闻网络部、文艺部、体育部、女生部共九个部处,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组建工作组。各部处设部长(或主任)一名,新闻网络部设副部三名,其它部处设副部(或副主任)两名。
第十五条 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新的职能部门进行设置,对原有部门进行撤出或合并。
第十六条 学生会各部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 秘书处:
(1)及时向各部传递主席团有关部署,及时向主席团传达各部处反映汇报上来的有关工作情况;
(2)起草学生会学期工件计划和总结,定期起草学生会各项工作汇报、总结、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制度;
(3)整理、管理各部成员及工作的档案,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提供考评资料。
(二)宣传部
(1)定期制作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学院橱窗、板报; (2)负责全院大型活动的各类宣传活动,并协助其他各部做好各项活动的海报、展板等宣传工作;
(3)组织我院学生参加学校、院级、社团相关方面的竞赛活动。
(三) 学习部
(1)营造良好的学风,活跃文化气氛; (2) 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经验交流会;
(3) 邀请著名教授、学者举办学习学术讲座和报告; (4)组织院内辩论赛,负责院辩队的人员选拔和培训。
(四)生活部
(1)深入调查了解全院同学的生活状况,积极地并有针对性为全院同学提供生活方面的服务和帮助,处理一些力所能及的有关同学生活方面的问题;
(2)定期对全院学生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和评比;
(3)指导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全力配合院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五)实践部
(1)组织同学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募捐等公益活动; (2)负责落实、调查、总结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援助活动;
(3)热心于同学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同学参与社会的意识; (4)为广大同学,尤其是家庭困难的同学联系勤工俭学的机会。
(六)文艺部
(1)开展各项文艺活动,丰富广大同学业余生活,激发广大同学参与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热情;
(2)组织重大节日的文艺活动,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迎新、毕业晚会;
(3)领导院艺术团,不断挖掘院文艺人才扩充院文艺队伍。
(七)体育部
(1)积极开展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发掘全院体育人才,提高广大同学的身体素质;
(2)组建各类体育活动的院代表队,组织和训练代表队参加校内各类体育比赛;
(3)组织院系间、师生间各项体育交流活动,加深同学之间友谊团结。
(八)女生部
(1)在全院女生中大力宣传和倡导“自尊、自重、自爱、自强”的精神,为全院女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2)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女生特点的各项活动,关心女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帮助她们解决力所能及的实际问题。
(3)负责**学院礼仪队,协助生活部参与校、院卫生检查,后勤服务等。
(九) 新闻网络部
(1)负责我院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
(2)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我院的工作,公布院内最新动向。 (3)组织培训我院学生参加学校、院级网络方面的竞赛活动。 第十七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院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制定班级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全班同学贯彻落实。
(二)协助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养成良好的学风。及时向教育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效果、课程设置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好全班同学的各类评定工作,带领全班同学创文明班集体。
(四)关心同学的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并尽可能地为全班同学提供服务。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部长、副部长例会每周一次,作本周工作总结,并讨论下周活动计划;各部每周至少一次部门例会,会上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涉及到两个或以上部门开会要先向主席或副主席申请。每次会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发言人、记录人等。
第十九条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由专人负责记录。主席、部长、干事均不得无故迟到。
第二十条 每学年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年总体工作计划。年终主席对各部工作进行总评,进行成员考核。
第二十一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有书面申请计划,写明活动内容、目的、花费预算等,并至少提前一周上交分管副主席,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开展活动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如宣传、新网)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期达到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使活动更好的开展;在活动结束以后,召开一次总结会,并于一周内将工作总结交由秘书处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和结果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二十二条 大型活动前需召开一次部长级准备会,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值班制度,由秘书处制定值班表,轮值部处安排人员准时到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协助团委、学办及学生会的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思想状况,及时传达信息,加强学生与学院老师的沟通;不得在办公室喧哗、打闹,文明礼貌,保持办公室整洁与卫生,主席团定期检查实施。 第二十四条 每次活动之前,相关各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二十五条 活动结束后,各部由专人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报告,并提供正式发票。如无法提供正式发票,需提供收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 所有单据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笔在一旁注明改动原因并签字。
第二十七条 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 为规范学生会运作,加强学生会内部人事结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全体成员的责任意识以及工作热情,特订立奖惩制度。
第二十九条 奖惩制度细则:
(一) 以每一学年为评定范围,综合考察个人在这一阶段工作情况及为学生会所做贡献的大小。
(二) 评定采取各部成员自评,主席综合评决的方式。
(三) 学生会成员均可以在奖学金测评过程中得到一定的加分,加分以《**大学学生手册》中的有关条款为基本依据。
(四) 如成员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对学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或工作长期不积极,对工作玩忽职守者,将酌情扣除10%—50%的加分,情节严重者,将不予以加分。
第三十条 其他奖惩措施:学生会成员按规定、按要求出席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各项会议,负责任地完成各项任务,并注意态度,选择恰当的工作方法。对于无故缺席者或缺席理由不当者、对于累计迟到次数较多者、对于办事拖沓或办事不力而耽误工作者、对于对同学态度无理或不端正者、以及违反相关规定者,学生会军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工作得力者、对于有突出贡献者,学生会均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奖励包括表扬、部门内奖励、升职、学生会奖励、院团委奖励。学生会处罚包括批评、学生会内处罚、除名、学院通报批评。
第六章 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
第二十二条 **学院各班班委是学生会主要的合作力量和团结力量,负责本班内部事务,学生会尊重其独立性,不干涉其内部事务,但在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中,各班必须服从学生会的安排与协调。 第三十三条 各班班委有权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同学的心声、提出建议或意见。学生会有义务与各班班委进行经常性的交流,以改进、完善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与学生社团、安大青年报社、安青在线网站、其他院系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相互尊重各自的独立性及各自的权益,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相互交流与合作,谋求共同发展。
第三十五条 学生会在与其他学生组织产生矛盾和冲突时,以尊重对方权益和维护本学生会权益为前提。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院学生会,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和学院团委。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学院学生会,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和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