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施工月报填写规范
第一篇:10kv施工月报填写规范
移动基站10KV高压供电线路设施施工规范(范文模版)
基站10KV高压供电线路施工技术规范
一、目的:
规范移动基站10KV高压供电线路施工标准;本规范适用中国移动海南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新建、扩建、改造基站高、低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柱上变压器等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
二、施工范围:
1、 架空高压线路施工;
2、高压线路接入施工;
3、高压埋地电缆线路施工;
4、基站专用变压器端高压接入施工;
5、基站专用变压器施工。
三、引用标准:
以下内容根据以下国家规范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进行修定: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四、技术规范内容:
(一)、架空高压线路施工规范
1、高压线路敷设要求:高压线路两端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
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不小于5米,距地距离不小于7米;
2、高压线路的跨度要求:直线不小于50米一杆,其它按路由情况安装;
3、高压线路间距要求:线间距离不小于70cm;
4、高压线路转弯处安装要求:高压线路转弯处的电杆必须使用拉线固定;必须使用双横担固定导线;
5、高压线路高度要求:最小弧垂不小于5米;
6、高压电杆铁件要求:国标热镀L6*63*150横担
7、高压电杆安装要求:线路必须使用不小于15# 10米电杆;
8、高压电杆杆号命名:从高压引入点为1号杆向线路延伸命名。
(二)、高压线路接入点高压设施施工规范
21、与供电主线路接入点施工要求:电线规格:35mm钢芯铝绞线,也可根据线路方案情况确定;
连接要求:与电网主线要保证40mm-60mm长的同线并接;引下出线要成90°,线缆垂直、无凹凸不平现象;用铝并勾线夹固定,线夹要固定紧固。
2、电网接入点电杆选择:电杆高度:选不小于150# 10米电杆作为线路接入电杆;电杆施工要求:埋地部分深度不小于1.7米;接入点距地面不小于7米。
3、
接入点高压隔离开关安装要求
材料要求:选用新型硅橡胶高压隔离开关。采用有机高分子聚合绝缘材料。 质量要求:具有耐污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不易破损等优点
型号要求:HGW9-10/200A; 安装距地面距离:距地面不小于5米。
4、高压电杆安装铁件要求(国标钢制材料热镀) 高压隔离开关支架规格:L7*70*1500横担;高压跌落开关支架规格:L6*63*1200横担
避雷设施支架规格:L6*63*80横担;避雷设施扁铁规格:-6*60*840
所有高压铁件紧固点、焊接点以及不是热镀材料必须进行防锈处理。
(三)、高压埋地电缆线路施工
1、供电主线路接入点施工要求:同架空线路接入点高压设施施工规范一样。
2、高压隔离开关安装要求:
材料:新型硅橡胶高压隔离开关,采用有机高分子聚合绝缘材料。
型号:HGW9-10/200A;安装高度:距离地面不小于6.3米。
质量要求:具有耐污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不易破损等优点。
3、高压跌落开关安装要求:
材料:新型硅橡胶跌落式开关,采用有机高分子聚合绝缘材料。
型号:HRW10-10F/100A;安装高度:距离地面不小于5米。
质量要求:具有耐污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不易破损等优点。
4、高压避雷器安装要求:
材料选择:硅橡胶氧化锌避雷器。
型号:HY5WS-17/50;安装距离:距距离地面不小于4.5米。
质量要求:具有耐污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不易破损等优点。
接地导线规格:不小于16平方的铜线,接地钢筋或扁钢必须焊接在避雷器固定角钢上面。
固定接点要求:所有连接点必须使用铜耳连接。
5、 埋地高压电缆保护套管安装要求:材料规格:国标GR/T3091 80(3”)的热镀钢管;高度要求:高出地面4米以上;埋地深度:不小于1米
6、 高压电缆沟施工要求: 电缆沟深度:距离地面不小于1米,如因地质问题不能挖深,应做水泥包封。 敷设规范:铺上10cm左右的细沙土;将高压电缆放在电缆沟中(电缆要处在中间部位),并用红砖盖上,最后用沙土将电缆沟填平。
电缆在拐弯、接头、交叉,进出建筑物等地段应设明显的方位标桩。电缆直线段每隔50-100处应加设间距适当的路径标桩。标桩应牢固,标志应清晰,标桩露出地面以15cm为宜。,使用水泥标桩,标注<高压危险图标>及<高压电缆> 字样。
(四)、基站专用变压器接入高压设施施工规范
1、专用变压器接入铁件规格要求:
专用变压器高压侧隔离开关支架规格:L6*6*1200 变压器槽钢规格:国标
10、L=3000槽钢;其他铁件规格:L6*6*910
2、专用变压器端高压进线隔离开关安装要求:
材料选择:采用有机高分子聚合绝缘材料
型号:HGW9-10/200A;安装距离:距地面不低于6.3米。
质量要求:具有耐污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不易破损等优点
安装界定:高压线路距离超过500米的必须安装,少于500米可以不安装
3、专用变压器跌落开关安装要求:
材料选择:采用有机高分子聚合绝缘材料
型号:HRW10-10F/100A;安装距离:距地面不低于5米。
质量要求:具有耐污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不易破损等优点。
4、专用变压器高压侧避雷器安装要求:
材料选择:硅橡胶氧化锌避雷器;型号:HY5WS-17/50;安装距离:距地面不低于3米
质量要求:具有耐污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不易破损等优点。
5、各开关之间连线要求:变压器、隔离开关、跌落开关、避雷器间引线使用35钢芯绝缘铝导线、 400A铜铝线夹。
(五)、基站专用变压器安装规范
1、安装变压器电杆要求:
主电杆数量:1根;主电杆选择:不低于150# 10米的主电杆; 辅电杆数量:1根; 辅电杆选择:不小于150# 8米的辅电杆
2、 变压器安装位置要求:
距地必须不小于2.5米(变压器台架至地面距离);
室外变压器据周围建筑距离不小于6米。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等等。
3、专用变压器接地导线材料要求:
2 导线材料:16mm铜线(带绝缘皮)
接地导线材料:采用#10国标热镀圆钢;接地材料:采用L6*6*2500国标热镀角铁 接地点要求:接地钢筋或者扁钢必须焊接在变压器台架槽钢上面,所有连接点必须使用铜耳连接
4、专用变压器低压避雷器设施安装要求:
避雷器材料:低压氧化锌;避雷器型号:HY1.5W-0.28/1.3
5、 专用变压器低压熔断开关安装要求:
型号:HR-200A;安装距离:距地面不低于2.5米;使用保险丝要求:50A。
6、 专用变压器低压出线电缆保护套管安装要求:
材料要求:使用国标GR/T3091 80(3”)的热镀钢管;安装长度:高出地面2米以上.
7、所有高压铁件紧固点、焊接点以及不是热镀材料必须进行防锈处理。
8、专用变压器防盗施工要求:
变压器底座必须牢固焊接在变压器台架槽钢上面 变压器顶盖所有螺母必须焊接在螺杆上面;所有焊接点必须做防腐防锈处理
9、避雷器、变压器外壳都应可靠接地,并且接地应直接引到地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
(六)、本规范未涉及的技术规范应满足《电力技术规程》的要求。
附件三:中国移动海南公司合作单位考核办法
为提高通信工程进度、质量,控制造价,加强工程施工环节的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达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赢的目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被考评方的任何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考评方要向被考评方明确说明考评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使考评工作有透明度。
2、 差别、周期化、沟通的原则:对不同专业、不同合作方进行评选时,要结合各自的特点,进行分类评比;定期对合作方进行考评,使合作方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改进;评选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评方,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进行沟通。
二、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中的通信工程指本公司工程建设中心组织的交换、无线、传输、土建、铁塔、高压引入、网管、新技术新业务等专业领域内的工程。考核单元:交换、网管、数据专业工程以工程建设设计任务书中的单个项目(单项工程)为单位按进行考核,基站、传输专业按
按批次进行考核,土建、铁塔、高压引入专业按点进行考核。
三、 考核对象
本考核办法中的合作单位包括与中国移动海南公司工程建设中心合作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进行考核,对设计单位只进行初步评分不进行考核,并将评分结果上报设计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四、考核主要内容:考核的核心内容就是影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的各项因素。
五、日常考核的组织者为工程建设中心;评分由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实施,竣工验收总体项目考核由项目利益相关方共同负责实施,两者独立进行;日常考核结果需由工程建设中心确认。
六、组织者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决定利益相关方的个数和所占的权重。利益相关方主要包括项目需求单位、维护单位、职能管理部门、监理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分公司等。
七、考核评分贯穿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采取日常扣分制和项目竣工验收评分以不同权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八、考核满分为100分,为了强调过程管理,暂定日常考核权重占70%,竣工验收考核权重占30%,分配比例可以根据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九、日常扣分制是指工程建设中心在日常工作检查(巡检)中发现的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工程管理要求被扣分。
十、竣工验收考核评估是指项目各利益相关方在项目初步验收时根据验收规范对项目进行的总体评估考核。
十一、特殊加分:为了鼓励合作单位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的基础上,能针对建设单位的特殊要求、紧急需求,积极响应并有效配合工作,能够针对工程现状提出改进建议及措施以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重大创新、合理化建议、其它举措给项目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突出贡献情况,可以获得考核加分,所加分数需由项目经理提议、上级领导同意。
十二、特殊扣分:根据各专业、各项目的不同特点,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操作不断、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出现严重安全事故、影响网络安全、进度严重失控、工程造价严重超支、服务质量不佳引起重大投诉、受到公司领导层批评、给中国移动海南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问题,需进行特殊扣分,所扣分数需由项目经理提议、上级领导同意。 十
三、对于日常考核中每项考核内容设置扣分上限,扣完为止。
十四、验收考核评分根据专业不同采取一次考核评分和多次考核评分不同的方式。对于实施周期较短的项目按照单项工程在工程初步竣工验收时进行一次性验收考核评分汇总,如交换、数据、网管等项目。对于滚动实施周期较长的工程项目采取分批验收考核、年度汇总评估的方式进行,整个项目的年度最后验收评分结果为各批次评分结果的平均值。如无线(含基站土建铁塔)、传输及管线工程。
十五、同一个项目如果有多个施工单位的情况,验收时应该分别评分。 十
六、考核结果为日常考核、验收考核和特殊加扣分三项之和。
十七、日常考核(批次考核)结果要在考核后3天内公布,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考核结果要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公布,年度汇总考核结果在考核后第1周内公布。
十八、公布方式:日常考核公布可以选择以电子邮件、口头、OA文件等方式;竣工验收考核结果以公司工程验收会议纪要形式公布;年度考核汇总在批次考核基础上在年末予以公
布。
十九、工程建设中心在正式公布考核结果前以邮件方式通知相关被考核单位,如被考核单位存在异议,需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正式申诉,如未回复,视为同意考核结果。 二
十、工程建设中心每月月底对各合作单位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通报,通报方式为OA文件。 二十
一、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日常管理共5大部分。各部分具体考核内容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
二十二、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考核内容可以适当调整,由考核组织者与被考核者协商取得一致后加入调整内容。 二十
三、 考核等级
结果在100分以上,评定为A+,结果在90分至100分之间(含90分)评定为A, 结果在80~90分之间(含80分)评定为B,结果在70~80分(含70分)评定为C, 70分以下评定为D。
二十四、考核评分等级与工程结算直接挂钩。
二十五、工程结算总价款与工程项目考核直接挂钩,挂钩比例依专业而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假设得分为N,工程结算款为M,挂钩比例为x,则考核扣款和最终结算款为:
1、 等级为A+及等级为A:考核扣款为0,经考核后最终结算款=M×100%。
2、 等级为B及等级为C:考核扣款为:Mx*(90-N)/(90-70),经考核后最终结算款=M-Mx*(90-N)/20。
3、 等级为D:考核扣款为Mx,则工程款支付数=M-Mx 二十
六、交换、传输设备、基站设备、数据、网管等工程挂钩比例为10%(x=10%);传输管线、基站土建、高压引入工程挂钩比例为5%(x=5%)。
二十七、考核结果对未来合作的影响:各专业根据考核情况作为每年对施工单位进行评审的重要依据,全年考核在A以上以上的合作单位,可以考虑在来年中给予优先的合作权及优先安排工程量。对于全年考核结果等级为D的合作企业,建议取消下一年的招标入围资格。
二十八、 由于基站引电工程的特殊性,考核项目见附件4 二十
九、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移动海南公司工程建设中心。
移动基站10KV高压供电线路设施施工规范
一、目的:
规范移动基站10KV高压供电线路施工标准。
二、施工范围:
1、 架空高压线路施工
2、 高压线路接入施工
3、 高压埋地电缆线路施工
4、 基站专用变压器端高压接入施工;
5、 基站专用变压器施工。
三、内容:
以下内容根据以下国家规范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进行修定: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架空高压线路施工规范
1、高压线路敷设要求
高压线路两端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各
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不小于5米,距地距离不小于7米;
2、高压线路的跨度要求:直线不小于50米一杆,其它按路由情况安装;
3、高压线路间距要求:线间距离不小于70cm
4、高压线路转弯处安装要求:
高压线路转弯处的电杆必须使用拉线固定 必须使用双横担固定导线
5、高压线路拉线要求: 必须保证电杆和地面垂直;
6、高压线路高度要求:最小弧垂不小于5米;
7、高压电杆铁件要求:国标热镀L6*63*150横担
8、高压电杆安装要求:线路必须使用小于15# 10米电杆
9、高压电杆杆号命名:从高压引入点为1号杆向线路延伸命名
(二)、高压线路接入点高压设施施工规范
1、与供电主线路接入点施工要求
电线规格:35mm2铝线(钢芯铝绞线) 固定材料要求:铝并勾线夹 固定材料规格要求: 数量:2~3个 连接要求: 与电网主线要保证40mm-60mm长的同线并接;
引下出线要成90°,线缆垂直、无凹凸不平现象; 线夹要固定紧固。
2、电网接入点电杆选择
电杆高度:选不小于150# 10米电杆作为线路接入电杆; 电杆施工要求:
埋地部分深度不小于1.7米; 接入点距地面不小于7米。
图2
3、 接入点高压隔离开关安装要求
材料要求:选用新型硅橡胶高压隔离开关。采用有机高分子聚合绝缘材料。 质量要求:具有耐污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不易破损等优点
型号要求:HGW9-10/200A 数量:1组
安装距地面距离:距地面不小于5米。
图3
4、高压电杆安装铁件要求
材料要求:国标钢制材料(热镀)
高压隔离开关支架规格:L7*70*1500横担 高压跌落开关支架规格:L6*63*1200横担 避雷设施支架规格:L6*63*80横担 避雷设施扁铁规格:-6*60*840
5、高压电杆铁件安装规格的作用:
保证各高压设备的操作方便性
保证各设备有方便的单独操作空间
6、 高压线路其它项目施工要求:
所有高压铁件紧固点、焊接点以及不是热镀材料必须进行防锈处理。
高压线路底下不得种植高杆植物或高杆植物距离线路保持在2-3米左右高度
高杆植物不可避免影响的高压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
(二)、埋地高压电缆施工规范
1、与供电主线路接入点施工要求
电缆规格:35mm铝线(铝芯电缆) 固定材料要求:铝并勾线夹 固定材料规格要求: 数量:2~3个 连接要求:
与电网主线要保证40mm-60mm长的同线并接;
引下出线要成90°,线缆垂直、无凹凸不平现象;
线夹要固定紧固。
2、电网接入点电杆选择
电杆高度:选不小于150# 10米电杆作为线路接入电杆; 电杆施工要求:
埋地部分深度不小于1.7米
3、高压电杆安装铁件要求
材料要求:国标钢制材料(热镀)
高压隔离开关支架规格:L7*70*1500横担
高压跌落开关支架规格:L6*63*1200横担
避雷设施支架规格:L6*63*80横担
避雷设施扁铁规格:-6*60*840
4、高压隔离开关安装要求:
材料:新型硅橡胶高压隔离开关,采用有机高分子聚合绝缘材料。
型号:HGW9-10/200A
质量要求:具有耐污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不易破损等优点
数量:1套
安装高度:距离地面不小于6.3米
5、高压跌落开关安装要求:
材料:新型硅橡胶跌落式开关,采用有机高分子聚合绝缘材料
型号:HRW10-10F/100A
质量要求:具有耐污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不易破损等优点
数量:1套
安装高度:距离地面不小于5米
6、高压避雷器安装要求:
材料选择:硅橡胶氧化锌避雷器
型号:HY5WS-17/50 质量要求:
安装距离:距距离地面不小于4.5米
接地导线规格:不小于16平方的铜线,接地钢筋或者扁钢必须焊接在避雷器固定角钢上面 固定接点要求:所有连接点必须使用铜耳连接 数量:1套
7、 埋地高压电缆保护套管安装要求:
材料规格:国标GR/T3091 80(3”)的热镀钢管 高度要求:高出地面4米以上 埋地深度:不小于1米
8、 高压电缆沟施工要求:
缆沟深度:距离地面不小于1米
敷设规范:铺上20cm左右的细沙土;用红砖砌成沟槽,将高压电缆放在沟槽中并用沙土填平(电缆要处在中间部位),并用红砖盖上(红砖深度约20cm深),最后用沙土将沟槽填平(沙土深度为60cm),见附图所示。
高压埋地电缆敷设示意图
9、电缆在拐弯、接头、交叉,进出建筑物等地段应设明显的方位标桩。电缆直线段每隔50-100处应加设间距适当的路径标桩。标桩应牢固,标志应清晰,标桩露出地面以15cm为宜。,使用水泥标桩,标注<高压危险图标>、<高压电缆>及<中国移动>字样。
(四)、基站专用变压器接入高压设施施工规范
1、专用变压器接入铁件规格要求:
专用变压器高压侧隔离开关支架规格:L6*6*1200 变压器槽钢规格:国标
10、L=3000槽钢 其他铁件规格:L6*6*910
2、专用变压器端高压进线隔离开关安装要求:
材料选择:采用有机高分子聚合绝缘材料
型号:HGW9-10/200A 质量要求:具有耐污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不易破损等优点 安装距离:距地面不低于6.3米。 数量:1套
安装界定:高压线路距离超过500米的必须安装,少于500米可以不安装
3、专用变压器跌落开关安装要求:
材料选择:采用有机高分子聚合绝缘材料 型号:HRW10-10F/100A 质量要求:具有耐污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重量轻、不易破损等优点 安装距离:距地面不低于5米
数量:1套
4、 专用变压器高压侧避雷器安装要求:
材料选择: 型号:HY5WS-17/50 质量要求:
安装距离:距地面不低于3米 数量:1套
5、各开关之间连线要求:
变压器、隔离开关、跌落开关、避雷器间引线使用35钢芯绝缘铝导线、 400A铜铝线夹。
(五)、专用变压器安装规范
1、安装变压器电杆要求: ● 主电杆数量:1根
● 主电杆选择:不低于150# 10米的主电杆 ● 辅电杆数量:1根
● 辅电杆选择:不小于150# 8米的辅电杆
2、变压器安装位置要求:
● 距地必须不小于2.5米(变压器台架至地面距离);
● 室外变压器据周围建筑距离不小于6米。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等等。
3、专用变压器接地导线材料要求:
4、专用变压器低压避雷器设施安装要求: 避雷器材料:低压氧化锌
避雷器型号:HY1.5W-0.28/1.3 避雷器数量:1套 导线材料:16mm铜线(带绝缘皮) 接地导线材料:采用#10国标热镀圆钢 接地材料:采用L6*6*2500国标热镀角铁
接地点要求:接地钢筋或者扁钢必须焊接在变压器台架槽钢上面,所有连接点必须使用铜耳连接
25、 专用变压器低压熔断开关安装要求:
6、 专用变压器低压出线电缆保护套管安装要求: 材料要求:使用国标GR/T3091 80(3”)的热镀钢管 安装长度:高出地面2米以上. 开关材料: 型号:HR-200A 使用保险丝要求:50A 安装距离:距地面不低于2.5米
7、 高压线路其它项目施工要求: 所有高压铁件紧固点、焊接点以及不是热镀材料必须进行防锈处理。
8、 专用变压器防盗施工要求: 变压器底座必须牢固焊接在变压器台架槽钢上面 变压器顶盖所有螺母必须焊接在螺杆上面 所有焊接点必须做防腐防锈处理
第二篇:10kV~66kV干式电抗器运行规范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引用标准 1 第三章 设备的验收 2 第四章 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4 第五章 运行巡视检查项目及要求 5 第六章 缺陷管理及异常处理 7 第七章 事故处理预案 8 第八章 培训要求 9 第九章 设备的技术管理 10 第十章 备品备件管理 12 第十一章 更新改造 12 低压干式电抗器运行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干式电抗器设备管理机制,使其达到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制度及《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
第三条 本规范提出了对10kV~66kV干式电抗器在设备投产、验收、检修、运行巡视和维护、缺陷和事故处理、运行和检修评估分析、改造和更新、培训以及技术资料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规定。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范围内10kV~66kV干式电抗器的运行管理工作。
本规范适用于10kV~66kV的单相干式电抗器,以下简称干式电抗器。 第二章 引用标准
第五条 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T596-1996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5014-1992 《330-500kV变电所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GB 10229-88 电抗器
GB 6450-1986 干式电力变压器
GBJ147-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国电电网公司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 《变电站管理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 《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 《10kV~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 《10kV~66kV干式电抗器检修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 《10kV~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预防10kV~66kV干式电抗器事故措施》 第三章 设备的验收
第六条 运行单位应全过程的参与干式电抗器的设计图纸审核、土建安装、设备安装试验、试运行。
第七条 设备运到现场后,应按其用途放在室内或室外平整、无积水的场地保管;混凝土电抗器保管时应有防雨措施。运输或吊装过程中,支柱或线圈不应遭受损伤和变形。
第八条 会同安装、监理、厂家在设备现场共同开箱验收检查:
(一) 支柱及线圈绝缘等应无损伤和裂纹。
(二) 外观应无变形、无损伤。
(三) 支柱绝缘子及其附件应齐全。
(四) 户外并联电抗器应有防雨罩,内外包封等附件齐全。
(五) 相应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 第九条 土建过程中隐蔽部分的验收检查:
(一) 干式电抗器的金属围网、围栏、支架、基础内钢筋、接地导体应开环连接且一点与主接地网连接。
(二) 干式电抗器围栏与主接地网必须可靠连接。
(三) 干式电抗器的开环式接地网与干式电抗器的垂直水平距离应大于干式电抗器的2倍直径,或满足规程所要求的防电磁感应的空间距离的要求。 第十条 安装过程中验收检查:
(一) 设备安装符合有关设备安装规范和厂家的说明书中所提出的要求。
(二) 电抗器应按其编号进行安装,并应符合厂家技术要求。
(三) 电抗器重量应均匀地分配于所有支柱绝缘子上,应固定牢靠。
(四) 设备接线端子与母线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其额定电流为1500A及以上时,应采用非磁性金属材料制成的螺栓。
(五) 电抗器间隔内,所有组件的零部件,必须选用不锈钢螺栓。
(六) 电抗器线圈的支柱绝缘子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上下重叠安装时,底层的所有支柱绝缘子均应接地,其余支柱绝缘子不接地。 2. 每相单独安装时,每相支柱绝缘子均应接地。 3. 支柱绝缘子的接地线不得构成闭合环路。 第十一条 投运前验收内容:
(一) 干式电抗器包封完好,无起皮、脱落。
(二) 支持瓷瓶完整无裂纹、无破损,表面清洁无积尘。
(三) 电抗器风道无杂物,场地平整清洁。
(四) 引线、接头、接线端子等连接牢固完整。
(五) 户外电抗器的防雨罩安装牢固。
(六) 包封表面和支柱瓷瓶按照“逢停必扫”原则进行清扫。
(七) 安全围栏安装牢固,接地良好,围栏门应可靠闭锁。
(八) 干式电抗器的出厂和现场电气试验项目及数据合格(按第十二条要求)。
(九) 干式电抗器保护经传动试验合格。测量、计量等二次回路及装置合格。
(十) 交接资料和技术文件齐全(按第十三条要求)。 第十二条 交接的试验检查项目:
(一) 直流电阻测量。
(二) 绝缘电阻测量。
(三) 直流泄漏试验。
(四) 交流耐压试验。
(五) 瓷瓶探伤。
(六) RTV涂料憎水性能检查。
(七) 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八) 厂家提供合格的温升试验报告。 第十三条 新投产时交接资料和文件齐全。
(一) 收集完整的竣工图纸。变更设计证明文件。
(二) 设备厂家说明书、试验报告、合格证、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三) 现场调试记录、安装记录等。
(四) 备品备件清单。 第四章 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 干式电抗器的一般运行要求
(一) 干式电抗器噪声、振动无异常。
(二) 干式电抗器温度无异常变化。
(三) 使用断路器投切并联电抗器组。
(四) 各组并联电抗器及断路器轮换投退,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 干式电抗器的运行管理
(一) 每组并联电抗器为一个设备单元。串联电抗器则划归并联电容器组设备单元管理。
(二) 建立完善运行报表,每月统计干式电抗器的可用率和运行率。
(三) 干式电抗器的缺陷应形成闭环管理,危急和严重缺陷应及时处理。
(四) 建立相应技术资料和台帐工作。
(五) 制订干式电抗器现场运行规程。 第十六条 干式电抗器的维护管理
(一) 对于干式电抗器及其电气连接部分每季度应进行带电红外线测温和不定期重点测温。红外测温发现有异常过热,应申请停运处理。
(二) 户外干式电抗器表面应定期清洗,5~6年重新喷涂憎水绝缘材料。
(三) 发现包封表面有放电痕迹或油漆脱落,以及流(滴)胶、裂纹现象,应及时处理。
(四) 定期检查防雨罩是否安装牢固、有无无破损,观察包封表面憎水性能是否劣化。
第十七条 干式电抗器投切后注意事项:
(一) 干式电抗器的投切按调度部门下达的电压曲线或调度命令进行。
(二) 有人值班变电站:运行人员投切干式电抗器后,应检查表计(如电流表、无功功率表)指示正常,还应到现场检查干式电抗器和断路器等设备情况。对于并联有避雷器的干式电抗器,每项次投切操作之后,35kV及以上干式电抗器还应检查避雷器是否动作,并做好记录。
(三) 无人值班变电站:监控人员投切干式电抗器后,应检查监控系统中干式电抗器的潮流指示正常,相关设备潮流及系统电压是否正常。有电视监控系统的,通过工业电视检查干式电抗器有无冒烟、起火现象。 第五章 运行巡视检查项目及要求 第十八条 例行巡视和检查项目和要求
(一) 对各种值班方式下的巡视时间、次数、内容,各单位应做出明确规定。
(二) 例行检查巡视分为正常巡视、全面巡视、闭灯巡视。
(三) 日常巡视。 1.有人值班变电所的干式电抗器,每天至少一次;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巡视。 2.无人值班变电站内的干式电抗器每周进行二次巡视检查。
(四) 全面巡视,内容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外部检查,对缺陷有无发展作出判断,检查设备防火、防小动物、检查接地网及引线是否完好。
(五) 每周应进行闭灯巡视一次,内容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第十九条 正常巡视的项目和要求。
(一)一般要求
1. 设备外观完整无损,防雨帽完好,无异物。
2. 引线接触良好,接头无过热,各连接引线无发热、变色。
3. 外包封表面清洁、无裂纹,无爬电痕迹,无油漆脱落现象,憎水性良好。 4. 撑条无错位。
5. 无动物巢穴等异物堵塞通风道。
6. 支柱绝缘子金属部位无锈蚀,支架牢固,无倾斜变形,无明显污染情况。 7. 无异常振动和声响。
8. 接地可靠,周边金属物无异常发热现象。 9. 场地清洁无杂物,无杂草。
10. 二次端子箱应关好门,封堵良好,无受潮。 第二十条 特殊巡视
(一)巡视周期
1. 在高温、低温天气运行前。
2. 大风、雾天、冰雪、冰雹及雷雨后。 3. 设备变动后。 4. 设备投入运行后。
5.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运行。
6. 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设备发热、系统电压波动、本体有异常振动和声响。
7.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法定节假日、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 8. 电抗器接地体改造之后。
9. 站长应每月组织进行一次综合性巡视。
(二)巡视的项目和要求
1. 同正常巡视外项目外,还应注意的其他异常情况:
2. 投运期间用红外测温设备检查电抗器包封内部、引线接头发热情况。 3. 大风扬尘、雾天、雨天外绝缘有无闪络,表面有无放电痕迹。 4. 冰雪、冰雹外绝缘有无损伤,本体无倾斜变形,无异物。
5.电抗器接地体及围网、围栏有无异常发热,可对比其他设备检查,积雪融化较快、水汽较明显等进行判断。
6.电抗器存在一般缺陷且近期有发展时变化情况。
7.故障跳闸后,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再次投入运行,应检查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干式电抗器线圈匝间及支持部分有无变形、烧坏等现象。 第六章 缺陷管理及异常处理 第二十一条 缺陷管理
(一) 缺陷及异常的管理和处理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
(二) 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实行对缺陷的闭环管理。
(三) 缺陷常指干式电抗器任何部件的损坏、绝缘不良或不正常的运行状态,分为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四) 发现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运行人员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密切监视发展情况,必要时可迅速按调度命令将有缺陷的设备退出运行。
(五) 发现一般缺陷,运行人员将缺陷内容记入相关记录,由负责人汇总按月度汇报。一般缺陷可在一个检修周期内结合设备检修、预试等停电机会进行消除。
(六) 投入运行一年内的新设备发生缺陷,应协助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七) 设备缺陷按年度统计,年底未处理的缺陷,转移到下年度缺陷记录内。 第二十二条 设备缺陷分类:
(一) 危急缺陷:设备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或火灾等事故,例如下列情况等。 1. 干式电抗器出现突发性声音异常或振动。 2. 接头及包封表面异常过热、冒烟。 3. 干式电抗器出现沿面放电。 4. 绝缘子有明显裂纹。
5. 并联电抗器包封表面有严重开裂现象。 6. 设备的试验主要指标超过规定不能继续运行。
(二) 严重缺陷:缺陷有发展的趋势,但可以采取措施坚持运行,列入月计划处理,不致造成事故者,例如下列情况等。
1. 设备有过热点,接地体发热,围网、围栏等异常发热。 2. 包封表面存在爬电痕迹以及裂纹现象。 3. 支持瓷瓶有倾斜变形(或位移),暂不影响继续运行。 4. 有撑条松动或脱落情况。
(三) 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例如下列情况等。 1. 设备上缺少不重要的部件。 2. 次要试验项目漏试或结果不合格。 3. 包封表面不明显变色或轻微振动。
4. 绝缘支柱瓷瓶或包封不清洁,金属部分有锈蚀现象。 5. 干式电抗器内有鸟窝或有异物,影响通风散热。 6. 引线散股。
7. 其它不属于危急、严重的设备缺陷。
第二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对缺陷或异常进行运行分析或事故预想。 第七章 事故处理预案
第二十四条 干式电抗器本体出现冒烟、起火、沿面放电等情况:
(一) 立即断开电抗器。
(二) 拉开干式电抗器隔离开关(串联电抗器必须合上电容器侧接地刀闸)。
(三) 灭火。
第二十五条 干式电抗器因保护跳闸停运,在没有查明跳闸原因之前,不得强送电。
第二十六条 干式电抗器因故障跳闸,其处理原则步骤是:
(一) 检查干式电抗器断路器的位置信号、表计指示,以及检查系统电压有无变化等连锁反应,若有,应立即汇报调度。
(二) 详细检查干式电抗器本体、相间情况,找出故障点。
(三) 检查干式电抗器保护动作情况。
(四) 检查断路器实际位置及本体、机构的情况,并联避雷器有无动作等。
(五) 将检查情况详细汇报调度,申请将干式电抗器转为冷备用或检修状态,以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因总断路器跳闸使母线失压后,应手动拉开各组并联电抗器。正常操作中不得用总断路器对并联电抗器进行投切。 第八章 培训要求
第二十八条 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要求
(一) 熟悉国家及行业有关干式电抗器的技术标准。
(二) 熟悉干式电抗器检修、运行的有关规程。
(三) 能够组织干式电抗器的验收。
(四) 能够编制各种干式电抗器的技术条件及检修、运行规程。
(五) 能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制订干式电抗器预防事故措施要求。
(六) 掌握干式电抗器的结构、技术参数、试验项目、制造工艺等有关内容。
(七) 掌握干式电抗器设备电气、绝缘等专业知识。
(八) 各类干式电抗器重要缺陷及故障具备一定的分析能力。
(九) 了解干式电抗器技术发展的动态。 第二十九条 变电站运行人员培训要求
(一) 掌握干式电抗器的构造、原理、性能。
(二) 熟悉干式电抗器的运行监视。
(三) 熟悉干式电抗器的正常和特殊巡视检查项目及检查标准。
(四) 熟悉干式电抗器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 熟悉干式电抗器的倒闸操作。
(六) 掌握干式电抗器的检修、试验方法,检修质量及验收标准。
(七) 掌握干式电抗器运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八) 熟悉干式电抗器的保护配置、原理和回路,掌握干式电抗器表计、监控等原理和回路。
(九) 掌握干式电抗器的异常和事故处理。
(十) 了解电网电压稳定的一般运行知识。
(十一) 掌握进行干式电抗器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章 设备的技术管理
第三十条 干式电抗器应建立和逐步完善设备档案,干式电抗器的设备档案应包括:
(一) 厂家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明等设备资料。
(二) 出厂试验报告。
(三) 安装试验记录和交接试验报告。
(四) 施工改造图纸和竣工图纸。
(五) 运行和管理的有关技术文件、反措要求等。
(六) 干式电抗器的现场运行规程。
(七) 干式电抗器的运行资料。
(八) 干式电抗器的检修试验资料。 第三十一条 干式电抗器的运行资料应包括:
(一) 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情况。
(二) 运行负荷日志。
(三) 可用率、运行率等运行报表和运行分析。
(四) 故障资料和专题分析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 干式电抗器的检修试验资料应包括:
(一) 检修记录和试验报告。
(二) 检修与试验中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情况。
(三) 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安全性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记录。
(四) 检修前的评估:对检修周期内发生的缺陷、异常和故障等情况进行的综合分析评估。
(五) 检修后的评估:检修中发现和处理的问题,遗留缺陷等,对本次检修工作进行的全面评估。 第三十三条 运行管理评估
干式电抗器运行状态分析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缺陷,及时消除缺陷,确保检修工作做到工效高(检修工期短,耗用工时少)、用料省(器材消耗少,修旧利废好)、安全好(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提高干式电抗器的健康水平,使干式电抗器经常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三十四条 检修评估
(一)检修前评估的内容应包括:
1. 根据设备的结构特点、运行评估分析情况,包括绝缘老化情况、历次电气试验情况、设备缺陷发展情况和同类设备的障碍或事故情况等,做好检修内容分析和预想工作,避免盲目性检修。经综合分析,确定是否需要检修以及检修的项目。 2. 根据确定的检修的项目和内容,编制检修技术方案,制定安全措施。
(二)检修后评估的内容应包括:
1. 检修项目和检修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2. 已消除的设备缺陷。
3. 检修全过程技术记录正确齐全。
4. 检修总结和技术文件资料应齐全、填写正确。 5. 干式电抗器质量检验已完成验收。 第三十五条 设备评估
(一) 干式电抗器设备评估,是指对干式电抗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试验、检修、技术和监督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的设备质量状态水平。
(二)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按照干式 电抗器设备的总体情况、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等来定期进行干式电抗器设备评估。
(三) 各级生产管理部门是干式电抗器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在干式电抗器设备评估中对发现带有全局性和基层单位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及时研究并向上一级单位的生产管理部门汇报。 第十章 备品备件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为了能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缩短停运时间,提高设备可用率,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各级单位需做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的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储备、分散保管”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 备品备件应按需配置,合理定额。及时补齐。
第三十九条 干式电抗器备品备件主要包括以下整件或部件:撑条、接线板、螺栓、瓷柱和生产厂家提供的必需的备件。 第十一章 更新改造
第四十条 当干式电抗器存在以下情况应进行更新改造:
(一) 电气试验不合格,存在严重缺陷的设备。
(二) 防污等级不能满足运行环境的设备。
(三) 绝缘严重老化,故障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时。
(四) 超过运行寿命(30年经上),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继续运行不再合理时。 低压干式电抗器运行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第一章 总则
本章主要说明制订该《规范》的目的、依据、规范的内容和适用的主要范围。 第二章 应用标准
本章列出该《规范》所引用的一些主要国内电力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第三章 验收内容
要求运行有关生产技术人员从设备到货开箱、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到试运行全过程参与,分部验收,避免投运前验收存在问题难以解决,返工难度加大。比较详尽说明验收检查内容,按照技术要求安装建设。
第九条
(三)干式电抗器的开环式接地网与干式电抗器的垂直水平距离应大于干式电抗器的2倍直径,或满足规程所要求的防电磁感应的空间距离的要求。依据来源于2004年青岛《预防干式电抗器事故措施》。 第四章 运行维护管理
分有人和无人值班变电站两种模式操作,有人值班操作注意事项重点在现场检查,无人值班操作注意事项重点通过远动数据和工业电视监视。 第五章 运行巡视检查项目及要求
根据国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要求对干式电抗器的正常巡视和特殊巡视和维护做了要求。 第六章 缺陷管理
本章列举常见的缺陷、异常或影响设备运行的因素给出简单处理方法,主要供运行人员参考。
第二十三条 运行人员对设备缺陷、异常的专题分析是针对设备缺陷和薄弱环节,及时找出缺陷异常的原因和规律,采取措施以避免缺陷、异常的扩大。 第七章 事故处理预案
主要是低抗本体出现冒烟、起火、沿面放电等情况而断路器无法跳闸的处理预案和故障跳闸后的处理方法。 第八章培训要求
运行人员的技术素质是确保电抗器安全运行的根本保证,本章主要对技术管理人员、检修人员、运行人员的培训要求,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第九章技术管理
干式电抗器应建立和逐步完善设备资料、运行资料和检修试验资料档案 第三十一条
(三)
(四)
设备评估主要要求技术管理人员对设备的本身状况作出评价,确定设备的质量状态水平,是否进行检修或更新。
注:干式串联电抗器没有做特别说明的均可参考本规范。 附件11: 10~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
1. 总则 目的
为适应电网的发展要求,加强干式电抗器技术管理,保证干式电抗器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依据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行业和国际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报告,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现场运行经验制定. 内容
本标准对10kV~66kV干式电抗器的设计选型(运行选用),订货,监造,出厂验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和现场验收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1.4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10kV~66kV干式电抗器,包括并联电抗器和串联电抗器(含并联补偿电抗器,调谐电抗器或滤波电抗器,阻尼电抗器,限流电抗器,分裂电抗器). 干式电抗器安全可靠性要求
10kV~66kV干式电抗器应优先采用设计制造经验成熟,结构简单,经受过运行考验的干式电抗器. 电抗器的型式
1.6.1 按电抗器有无铁芯分为三类:1.6.1.1空心电抗器:由包封绕组构成,不带任何铁芯的电抗器. 1.6.1.2铁芯电抗器:由绕组和自成闭环的铁芯(含小气隙)构成的电抗器. 1.6.1.3半芯电抗器:在空心电抗器的空心处放入导磁体芯柱的电抗器. 1.6.2 按电抗器接入电网方式分为两大类: 1.6.2.1并联电抗器:主要用于补偿电网中的电容性电流等. 1.6.2.2串联电抗器:主要用于限制系统的短路电流,涌流及抑制谐波等,包括限流电抗器,阻尼电抗器,调谐电抗器或滤波电抗器等. 1.6.3 按相数分类:分为单相电抗器和三相电抗器. 选型原则
电抗器选型时,应根据安装地点的条件,污秽等级等情况确定选用的型式.户内型电抗器不能用于户外.在安装地点场地较小时,可考虑一般情况下铁芯电抗器的尺寸小于半芯电抗器的,半芯电抗器的小于空心电抗器的.在需要防磁场干扰的场所,可考虑铁芯电抗器的漏磁较小.在需要防噪音的场所,可考虑一般情况下空心电抗器,半芯电抗器的噪音小于铁芯电抗器的. 1.8 关于干式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的说明
本标准提出干式电抗器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具体参见条款2,它们是本标准的一部分,规定了干式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的基本内容.在提出具体设备技术参数和要求时可根据本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增补相应的内容. 1.9 引用标准
以下为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 GB10229-88 电抗器
GB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1094.1-1996 电力变压器 第1部分 总则 GB1094.2-1996 电力变压器 第2部分 温升
GB1094.3-2003 电力变压器 第3部分 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 GB1094.5-2003 电力变压器 第5部分 承受短路的能力 GB/T1094.10-2003电力变压器 第10部分 声级测定 GB6450-1986干式电力变压器
GB 10228-1997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T 2900.15-1997 电工术语 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和电抗器 GB7449-1987 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的雷电冲击和操作冲击试验导则 DL462-1992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 GB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生产输电[2003]95号)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意见(生产输电[2003]29号)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头和螺帽均应遵照ISO及SI公制标准. 1.10 使用条件
以下列出了设备的正常使用条件,如需要满足规定的正常使用条件之外的特殊使用条件,应在订货时说明. 1.10.1 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1.10.2 最大风速:35m/s(离地面10m高10分钟平均风速) 1.10.3 最高月平均相对湿度:90%(25℃) 1.10.4 环境温度: 最高环境温度:+40℃ 最低环境温度:-25℃ 最大日温差:25K 1.10.5 日照强度:0.1W/cm2(风速0.5m/s) 1.10.6 降雨量:年最大降雨量2400 mm;日最大降雨量200mm 1.10.7 覆冰厚度:20mm 1.10.8 耐地震能力: 地震烈度9度地区: 地面水平加速度0.4g 地面垂直加速度0.2g 地震烈度8度地区: 地面水平加速度0.25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25g 地震烈度7度地区: 地面水平加速度0.2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g 试验的地震波为正弦波,持续时间三个周波,安全系数1.67. 1.10.9 污秽等级:按安装地点的污秽等级并留有一定的裕度,一般选用高一等级. 1.10.10 安装位置:户内或户外
1.10.11 安装场所无严重影响绝缘的气体,蒸汽,灰尘及其他爆炸性,导电性和腐蚀性介质;户内安装的应有足够的通风,一般每kW损耗应有不小于的空气通风. 1.10.12 特殊使用条件
a. 运行环境温度超过+40℃时,则线圈的允许温升应按下述情况分别降低:当在+40℃至+45℃(含+45℃)时,应降低5K;当在+45℃至+50℃(含+50℃)时,应降低10K;当高于+50℃时,应由制造厂与用户协商确定. 运行地点海拔超过1000m时,超出的部分以每500m为一级,温升按2.5%减少,额定工频耐受电压一级增加6.25%. 2. 干式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2.1 基本要求
干式电抗器应通过本标准提出的全部型式试验项目,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和结构的三台(组),三年以上的良好运行经验.对于同类设备在近期出现过绝缘击穿,放电和冒烟起火等严重故障情况,采取的技术整改措施有效. 2.2. 引用标准 见总则1.9. 2.3. 使用条件 见总则1.10. 2.4. 技术要求
2.4.1 系统标称电压和最高运行电压: 系统标称电压和最高运行电压见表4. 2.4.2 系统额定频率:50Hz 2.4.3 并联电抗器 2.4.3.1 相数:单相或三相
2.4.3.2 额定电压:不低于系统额定电压 2.4.3.3 最高运行电压:不低于系统最高运行电压 2.4.3.4 额定频率:50 Hz 2.4.3.5 额定容量:由安装点的需要确定 2.4.3.6 额定电抗:由额定电压和额定容量确定 2.4.3.7 电抗允许偏差
对于有分接抽头的并联电抗器,若无其他规定,允许偏差值只适用于主分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电抗的允许偏差为+5%. 对于三相并联电抗器或单相并联电抗器组成的三相组,若连接到具有对称电压的系统上,当三个电抗偏差都在+5%允许范围内时,每相电抗与三个相电抗平均值间偏差不应超过+2%.对具有非线性磁化特性的电抗器,在额定电压下测得的电抗+5%偏差值,应能适用于订货方规定的极限电压. 2.4.3.8 额定电流:由额定电压和额定容量确定
2.4.3.9 损耗:用损耗(kW)与额定容量(kvar)的百分比来要求,不应超出表1中的数值(略)
2.4.3.10 声级 :A计权声压级不应超出表2中的数值(略) 2.4.3.11 振动
要求实际运行时电流引起的振动频率不在电抗器的固有振动频率附近.对于铁芯电抗器,振动最大值不超过100μm. 2.4.3.12 绝缘耐热等级及温升限值 绝缘耐热等级 绕组 155℃(F级) 最高运行电压平均温升限值65K,最高运行电压最热点温升限值75K。 180℃(H级) 最高运行电压平均温升限值90K,最高运行电压最热点温升限值100K。 铁芯及其它金属部件 100K 注:导线股间,匝间和包封的绝缘耐热等级不低于F级. 2.4.3.13 绝缘水平(略) 2.4.3.14 防污等级 满足1.10.9要求. 2.4.3.15 过激磁能力
铁芯并联电抗器的过激磁能力见表5 表5 并联电抗器过激磁能力表(略) 2.4.4 串联电抗器 2.4.4.1 相数:单相或三相. 2.4.4.2 额定持续电流(限流电抗器,阻尼电抗器):由系统负荷需要确定. 额定浪涌电流(阻尼电抗器):通过阻尼电抗器的最大涌流峰值. 额定工频电流(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持续流过电抗器的工频电流的方均根值. 额定调谐频率电流(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由系统谐波负荷需要确定. 2.4.4.3 额定短时电流(限流电抗器,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串接在系统电源与电容器之间的阻尼电抗器):不小于电抗器负荷侧的最大短路电流. 额定短时电流持续时间:2s. 2.4.4.4 额定动稳定电流(峰值):不小于额定短时电流峰值的1.8倍. 2.4.4.5 额定频率(限流电抗器和阻尼电抗器):50Hz 额定调谐频率(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滤波回路的谐振频率. 2.4.4.6 额定阻抗(限流电抗器):由系统参数和额定短时电流确定. 额定电感(阻尼电抗器,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阻尼电抗器由电容器组和系统需要确定;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由负荷及谐波频率确定. 阻尼电抗器的额定电抗率优先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0.1%,0.3%,0.5%,1%,4.5%,5%,6%,12%,13% 品质因数(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阻尼电抗器):在规定的频率和温度下,电抗器的电抗对电阻的比值.该值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除非另有规定,此值为保证的最小值. 阻抗允许偏差:额定频率下阻抗的允许偏差(限流电抗器,阻尼电抗器):额定阻抗允许偏差为0~+10%. 如果调谐电抗器的电感为不可调的,应对额定电感的容许偏差做出规定,并给予保证.对于三相电抗器或单相电抗器组成的三相组(限流电抗器),若连接到具有对称电压的系统上,每相的阻抗值与三相阻抗的平均值偏差不得大于+5%. 2.4.4.7 额定端电压(限流电抗器和阻尼电抗器):由额定持续电流和额定阻抗确定. 额定工频电压(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持续作用于电抗器两端的工频电压的方均根值. 额定调谐频率电压(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由额定调谐频率电流和额定电感确定. 2.4.4.8 额定容量(限流电抗器和阻尼电抗器):由额定持续电流和额定端电压确定. 2.4.4.9 损耗:用损耗(kW)与额定容量(kvar)的百分比来要求,不低于表6中所列出的数值: 表 6 串联电抗器损耗百分比表(略)
2.4.4.10 声级:在额定持续电流下A计权声压级不应超出表7中的数值: 表 7 串联电抗器声级表(略) 2.4.4.11 振动
要求实际运行时电流引起的振动频率不在电抗器的固有振动频率附近.对于铁芯电抗器,振动最大值不超过100μm. 2.4.4.12 温升
绕组,铁芯及其它金属部件的温升限值见表8(对于限流电抗器可适当放宽). 表8 串联电抗器绝缘耐热等级及温升限值表(略) 2.4.4.14 防污等级 满足1.10.9要求. 2.4.4.15 过电流能力
对于阻尼电抗器,合成电流(方均根值)在不超过1.35倍额定电流时可连续运行.对于明确各次谐波电流的滤波电抗器,在不超过1.2倍额定合成电流(方均根值)时可连续运行.在上述连续过电流下,温升不应超过表3规定的限值. 2.4.5 其它要求: 2.4.5.1 布置方式
三相电抗器安装方式应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三相水平"一"形安装; 三相水平"Δ"形安装; 三相垂直叠装. 2.4.5.2 接线方式:星形或三角形 2.4.5.3 出线端子板允许负载 水平纵向:不小于2500N 水平横向:不小于1500N 垂直:不小于1000N 静态安全系数:不小于2.5 2.4.5.4 周围磁场要求: 磁净空距离要求(对于空心和半芯电抗器): 在距离电抗器中心为2倍直径的周边及垂直位置内,不得有金属闭环存在. 电抗器中心与周围金属围栏及其它导电体最小距离不小于电抗器外径的1.1倍. 三相水平安装的电抗器间的最小中心距离应不小于电抗器外径的1.7倍. 2.4.5.5 部件材料,结构要求: (1)电磁线应尽量采用连续线,减少焊接点;并联电抗器铝心导线的电流密度不得大于1.2A/mm2; (2)对于空芯和半芯电抗器,结构件应采用非导磁材料或低导磁材料; (3)受阳光直照的包封面应具有较强的抗紫外线能力; (4)采取防雨,防晒措施,一般应采用防护帽,假包封; (5)采取防水,防潮措施,采用憎水性,憎水迁移性好的材料. 2.4.5.6 工艺要求: (1)减少涡流损耗,包括引出线及接线螺栓; 改善散热条件; (2)线圈导线的电流分配均匀 ; (3)提高线匝间耐压能力; (4)严格控制配方,防止包封开裂 ; (5)有减少振动,噪音的措施. 2.4.5.7 断路器开断特性要求(并联电抗器): 应对每一组电抗器都装设一组断路器,严禁只使用一组总断路器.断路器开断特性要求不重燃,截流值小. 2.4.5.8 过电压,过电流保护要求(并联电抗器): (1) 采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或过电压吸收器进行保护; (2) 采用速断保护,防止损害扩大. 2.4.5.9 使用寿命
电抗器在本文规定的工作条件和负载条件下运行,并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维护后,电抗器的预期寿命应至少为30年. 2.4.6 铭牌
每台电抗器应提供用不受气候影响的材料制成的铭牌,并安装在明显可见的位置.铭牌上应标出下述各项,所示项目应该用耐久的方法刻出(如用蚀刻,雕刻和打印法). 2.4.6.1 电抗器名称,型号,产品代号. 2.4.6.2 标准代号. 2.4.6.3 制造厂名(包括国名). 2.4.6.4 出厂序号. 2.4.6.5 制造年月. 2.4.6.6 相数. 2.4.6.7 额定容量. 2.4.6.8 额定频率(并联电抗器,限流电抗器和阻尼电抗器);额定调谐频率(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 2.4.6.9 电压: 额定电压(并联电抗器);额定端电压(限流电抗器和阻尼电抗器);额定工频电压(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额定调谐频率电压(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 2.4.6.10 电流:额定电流(并联电抗器);额定持续电流(限流电抗器,阻尼电抗器);额定浪涌电流(阻尼电抗器);额定工频电流(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额定调谐频率电流(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额定短时电流和时间(限流电抗器,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阻尼电抗器). 2.4.6.11 最高运行电压; 2.4.6.12 额定电压时的电感,电抗或阻抗(实测值); 2.4.6.13 冷却方式. 2.4.6.15 使用条件. 2.4.6.16 绝缘的耐热等级. 2.4.6.17 绝缘水平. 2.4.6.18 损耗 (实测值). 2.4.6.19 绕组联结; 2.4.6.20 总重量; 2.4.6.21 在某些情况下需列出的补充项目: a. 温升(当不是标准值时); b. 运输重量(总重量超过5t的电抗器); c. 器身重量(总重量超过5t的电抗器); d. 分接的详细说明(若有分接时); e. 互电抗(并联电抗器). 2.5. 工厂监造和检验
2.5.1 运行单位根据需要派遣技术人员到电抗器制造厂对设备的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见证设备的例行试验,特殊试验和型式试验(对该设备需要进行型式试验时). 2.5.2 监造内容包括:原材料及外协件,外构件,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产品试验,包装和运输. 2.5.3 监造者应了解设备的生产信息以及同类设备在近期出现过的绝缘击穿,放电和冒烟起火等严重故障情况及其相应的整改措施,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2.6 试验
2.6.1 试验分类及一般要求
试验分为工厂试验和现场交接试验,工厂试验又分为例行试验,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 试验中能够影响电抗器性能的任何外部零件和附件,应安装于所在位置. 除绝缘试验以外的所有特性试验,均以额定条件为基础. 2.6.2 例行试验项目 2.6.2.1 并联电抗器: (1)外观检查 (2)绕组电阻测定 (3)绕组电抗的测量 (4)损耗测量
(5)绝缘电阻测量:对地和径向
(6)绕组匝间绝缘试验:采用感应耐压试验或脉冲电压法匝间耐压试验(7)外施耐压试验
(8)瓷瓶探伤试验
(9)电压比和短路阻抗测量(带有负载绕组时) (10)表面憎水性检验
(11)温升试验(适用于500KV变电站内用的电抗器) 2.6.2.2 串联电抗器: (1)外观检查 (2)绕组电阻测定
(3)绕组阻抗(限流电抗器)或电感(阻尼电抗器,调谐或滤波电抗器)的测量 (4)损耗测量
(5)品质因数测量(调谐或滤波电抗器) (6)绝缘电阻测量 (7)外施耐压试验
(8)绕组匝间绝缘试验:采用感应耐压试验,脉冲电压法匝间耐压试验或雷电冲击试验
(9)瓷瓶探伤试验 2.6.3 型式试验项目 2.6.3.1 温升试验 2.6.3.2 雷电冲击试验 2.6.4 特殊试验项目 2.6.4.1 振动测量 2.6.4.2 声级测量
2.6.4.3 外表红外热像图谱检测 2.6.4.4 磁化特性测量(铁芯电抗器) 2.6.4.5 三相电抗器的互电抗测量(并联电抗器) 2.6.4.6 电流的谐波测量(并联电抗器) 2.6.4.7 风扇所需功率测量(并联电抗器带有风扇时) 2.6.4.8 短时电流试验和短时电流时的阻抗测量(限流电抗器) 2.6.4.9 承受涌流试验(阻尼电抗器) 2.6.4.10 品质因数测量(阻尼电抗器) 2.6.4.11 绕组线的焊头探伤(有试验条件时) 2.6.5 现场交接试验项目 2.6.5.1 直流电阻
2.6.5.2 绝缘电阻(对地;必要时测量径向绝缘电阻) 2.6.5.3 交流耐压 2.6.5.4 冲击合闸试验 2.6.5.5 红外测温 2.6.5.6 瓷瓶探伤试验 2.6.6 试验方法: 2.6.6.1 绕组电阻测量
测量时应使线圈温度与周围环境温度基本相同,测定时的温度应取放于线圈表面的几个温度计(至少3个) 读数的平均值,线圈的电阻和温度应同时记录. 2.6.6.2 阻抗的测量
不同型式的电抗器所要求得到的测量结果不同,对于并联电抗器要求测量绕组电抗,对于限流电抗器要求测量绕组阻抗,对于阻尼电抗器要求测量绕组电抗及电感,对于调谐或滤波电抗器要求测量绕组电感. (1)对于并联电抗器,限流电抗器,阻尼电抗器应在额定频率下测量,对于调谐或滤波电抗器应在额定调谐频率下进行. (2)对于空心,半芯电抗器,测量可在额定电压(并联电抗器),额定端电压(限流电抗器和阻尼电抗器)或额定调谐频率电压(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的10%~100%之间的任何电压下进行. (3)对于铁芯电抗器,测量应在额定电压(并联电抗器),额定端电压(限流电抗器和阻尼电抗器)或额定调谐频率电压(调谐电抗器,滤波电抗器)下进行. (4)三相电抗器应在对称三相电压施加在电抗器线端上时测量. 2.6.6.3 损耗测量
损耗测量应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符合安装条件下进行.电压应该采用平均值.厂家应对采用方法的精度提供资料. 2.6.6.4 电流谐波测量
该测量应用于具有饱和磁化特性的电抗器.所有三个相电抗器的电流的谐波均在额定电压下用谐波分析仪测量,各次相应谐波的幅值均以基波分量的百分数表示. 同时还应测量施加电压的谐波. 注:只有在施加电压畸变系数小于2%时,此试验才能适用. 2.6.6.5 三相电抗器间的互电抗测量
在其中一相线圈两端加电压V1,其它两相开路,测量该相的电流A1,其它两相的电压V2,V3,互电抗分别为V2/A1,V3/A1.三相分别加压进行测量.该测量在额定电压下进行. 2.6.6.6 绝缘耐压试验 (1)外施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应符合表4的规定. 试验电压应加在被试线圈与地之间,其余所有线圈,铁芯,夹件,外壳等均连在一起接地.频率为50Hz,试验电压施加时间为60秒. (2)感应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的频率小于或等于2倍额定频率时,全电压的施加时间应为60秒.试验电压的频率大于2倍额定频率时,试验持续时间应为:120×额定频率/试验频率(秒),但不少于15秒. 对于限流电抗器,试验电压为额定短时电流在绕组两端产生的电压的两倍. 对于阻尼电抗器,试验电压为额定涌流电流在绕组两端产生的电压的两倍. 对于调谐或滤波电抗器,试验电压取"额定短时电流在绕组两端产生的电压的两倍"和"额定工频电压与额定调谐频率电压之和的两倍"中较大者. 本试验可用脉冲电压法匝间耐压试验代替. (3) 雷电冲击试验
试验电压应符合表4的规定.试验波应是标准雷电冲击全波:1.2±30%/50±20%μs.试验电压一般采用负极性.线圈每个端子的试验顺序为:先在全电压的50%和75%之间进行一次校验性的冲击,然后进行3次全电压冲击. (4)脉冲电压法匝间耐压试验
由充电的电容器通过球隙对电抗器进行放电,在电抗器绕组上获得衰减的高频振荡过电压,连续重复该过程,通过试验电压下的电压波形与较低电压下的波形相比较来判断(振荡频率或衰减情况是否发生变化).要求振荡频率一般约为100kHz,试验电压下时间为1min.,振荡次数不少于6000次.振荡波的频率与试品电感和储能电容器的容量有关,电容器容量的选择应保证每次振荡持续5个周波以上,以便可以清晰地观察试品损坏前后振荡波末尾相位的变化. 表9振荡波试验电压表(略) 2.6.6.7 磁化特性的测量
当电抗器为非线性的或饱和的时,可以规定对磁化特性进行测量.测量在工频电压和电流下进行,并逐步增大直至最高运行电压,经同意可稍微超过此值.测量结果应该以电压平均值(其值与磁链峰值成正比例)和电流峰值的关系表示. 2.6.6.8 声级测量
对干式电抗器测量时,必须保证与绕组有足够的安全间距. 测量点应距绕组2m远,规定的测量水平面应在绕组高度的一半处.对于无磁屏蔽,无铁芯的空心电抗器,为防止磁场对麦克风的干扰,噪声测试点应布置在离开线圈表面3m处. 注:对于大容量电抗器,若不可能在工厂实现声级测定,经使用部门和制造厂协商,可在安装现场进行此项试验. 2.6.6.9 振动测量 应在每个侧面多测几个点(至少3个). 注:对于大容量电抗器,若不可能在制造厂实现振动测量,经制造厂与使用部门协商,可在安装现场进行此项试验. 2.6.6.10 温升试验
温升试验时的试验电压或试验电流规定:对于并联电抗器为最高运行电压,对于阻尼电抗器为1.35额定持续电流,对于限流电抗器为额定持续电流,对于调谐或滤波电抗器为1.2倍额定合成电流(合成电流是工频电流和谐波电流的方均根值). 2.6.6.11 过激磁能力试验(并联电抗器) 按表5规定的过电压倍数及允许时间进行,同时测量电流值. 2.6.6.12 短时电流试验
对于单相电抗器,应该通过一次2s的额定短时电流.对于三相电抗器,应该在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对每一相进行一次单相试验,再用近似相等的三相电流进行一次三相试验. 2.6.6.13 涌流试验(阻尼电抗器) 涌流试验在额定浪涌电流下进行,冲击合闸3次. 2.6.6.14 品质因数测量(阻尼电抗器,调谐或滤波电抗器) 阻尼电抗器的品质因数应在规定的涌流谐振频率下进行测量.调谐或滤波电抗器的品质因数应在调谐频率下进行,在参考温度下测得的或校正到参考温度的品质因数应不小于保证值. 2.6.6.15电磁线的焊头探伤 按焊头探伤仪器使用要求进行试验 2.6.6.16表面憎水性检验
可在电抗器表面喷水,目测包封表面憎水效果,不能出现浸润现象. 2.6.6.17外表红外热像图谱检测
在温升试验时利用红外热像仪进行,应记录所测得的最高温度,说明有无异常温度分布或过热现象,图谱归档. 2.6.6.18瓷瓶探伤试验
按瓷瓶探伤仪的使用要求对每个瓷瓶进行试验. 2.6.6.19 绝缘电阻测量
(1)线圈对地绝缘电阻测量使用2500V兆欧表,在被试线圈与地之间进行,其余所有线圈,铁芯,夹件,外壳等均连在一起接地. (2)径向绝缘电阻测量:使用500V兆欧表.测试如图1所示,兆欧表L端子接于星形架,E端子接于附加电极上,所测到的绝缘电阻反映出电抗器绝缘老化,开裂,受潮等状况. 图1 径向绝缘电阻测量示意图 2.7. 制造厂应提供的资料
2.7.1 干式电抗器技术数据,详见附录A. 2.7.2 符合技术要求的干式电抗器运行业绩和相关技术整改措施(如果有) 2.7.3 干式电抗器的图纸资料 2.7.3.1 总装图. 2.7.3.2 基础安装尺寸图. 2.7.3.3 电气原理图. 2.7.3.4 吊装图. 2.7.3.5 铭牌图.
2.7.3.6 运输运装示意图,包括运输尺寸等. 2.7.3.7 干式电抗器绝缘构造图. 2.7.3.8 结构装配图.
2.7.3.9 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有效期内),特殊试验报告和例行试验报告(每台). 2.7.3.10 抗短路能力,磁场计算报告. 2.7.4 干式电抗器包装,运输,安装和使用说明书 2.7.5 拆卸运输零件(根据需要)和备件(如果有)一览表. 2.8 备品备件
2.8.1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并能与已装设的相应部件互换,且具有相同规格材质和制造工艺. 2.8.2 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2.9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按安装及运行检修要求配备齐全,所配备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并附有详细使用说明书.应提供径向绝缘电阻测量电极. 2.10 包装,运输和保管要求
2.10.1 干式电抗器的包装应保证产品及组件零部件在运输和储存期间不得损坏和松动,并应有防震,防潮措施. 2.10.2 干式电抗器各个电气连接的接触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应有防蚀措施. 2.10.3 干式电抗器运输过程中应无严重振动,颠簸和冲撞现象. 2.10.4 产品在储存期间,应避免受潮,底座要高于地面50mm以上;长期储存应进行包装,储存处的环境温度应在-30℃~+40℃范围内. 2.11 技术服务
2.11.1 运行单位可根据情况,到制造厂进行设备监造和参与出厂试验,了解设备生产信息,制造厂应积极配合. 2.11.2 设备运至现场后,制造厂应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开箱和指导安装. 2.11.3 制造厂应提供干式电抗器专用工具. 2.11.4 设备在使用期内,制造厂应提供技术支持和所需的备品备件. 2.11.5 在质保期内干式电抗器因质量问题,如出现主要试验数据超标以及机械损坏等情况时,制造厂应保证退货. 2.12 干式电抗器性能评价指标
干式电抗器绕组的损耗,振动,噪音和绕组的平均温升等技术参数.作为干式电抗器重要性能评价指标, 若不满足标准要求,不得投入运行.附录A 制造厂应提供的技术数据
附表1 并联电抗器技术数据表(略)
10~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编制说明
1. 总 则 1.4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单位新建和技改项目中所订购的国内外制造厂生产的10kV~66kV干式电抗器. 技术标准主要规定了向供货厂商提出的一般技术要求和设备具体性能的基本内容,是新设备应满足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原则上也适用于运行中电抗器. 本标准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综合运行部门的使用经验和制造厂产品特点,在绝缘水平,温度限值,噪音等可以高于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供货厂商应按有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规定,提供优质产品. 1.6.2.1 并联电抗器包括并联连接用的调谐电抗器. 1.6.2.2 GB10229-88中定义的阻尼电抗器和DL462-92中定义的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在本标准中统称阻尼电抗器.1.9 本标准参考的国际标准有以下这些: IEC 289-1998 电抗器
IEC 62041(2003-8)电力变压器,电源柜,电抗器及类似产品—电磁兼容性要求 ANSI/IEEE C37.109-1988 并联电抗器保护导则
IEEE Std C57.16-1996 干式空心串联连接电抗器的标准要求,术语和试验规则 IEEE C57.21-1990 500KVA以上并联电抗器的标准要求,术语和试验规则 IEEE Std C37.015-1993 并联电抗器投切应用导则 2. 干式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2.4.3 并联连接在系统上的调谐电抗器除了应达到本条款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应达到在2.4.4 条中关于调谐电抗器的有关调谐方面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2.4.3.9 损耗要求值原来是用W/Var来表达的,且很多不同容量范围电抗器的损耗是同一标准,例如:根据DL462-92,阻尼电抗器501kvar的和999kvar的标准均为0.016W/Var,这显然不合理;而几乎同一容量的电抗器的损耗有不同标准,例如:阻尼电抗器500kvar的损耗标准为0.020W/Var,而501kvar的标准却为0.016W/Var,这显然更不合理.所以,此次规定后容量不同则标准不同,而几乎同一容量的电抗器的损耗标准则相同;将损耗标准的表达由W/Var改为容量与损耗的"百分比"来表示,以取得更加直观的效果. 考虑到铁芯并联电抗器的相对容量大,散热效果相对较差,且采用了绝缘耐热等级不低于F级的材料,规定将损耗换算到120℃.
2.4.3.10 由于噪音水平与电抗器容量有关,不同容量的电抗器要求也不同. 2.4.3.12 表3为任何条件下绕组,铁芯及其它金属部件的温升限值.对电抗器的平均温升和最热点温升根据绝缘耐热等级的不同而提出不同要求. 2.4.3.13 为了与其它设备相配合,从电抗器的安全,经济考虑,户外电抗器工频耐受电压干试时的标准为DL/T 596-1996中对固体有机绝缘的要求,是较高要求.干式铁芯电抗器是空气与固体环氧树脂材料混合绝缘,多在户内运行,如在户外运行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因而对其工频耐受电压试验可不进行"湿试". 2.4.4.12 (1) 空心,半芯电抗器温升限制可按下述原则规定: 对于滤波电抗器,热点温升限值=绝缘耐热等级所允许的温度(例如B级的130度)减60度,平均温升限值=绝缘耐热等级所允许的温度(例如B级的130度) 减70度。
对于干式并联电抗器,干式串联电抗器,干式阻尼电抗器,热点温升限值=绝缘耐热等级所允许的温度(例如B级的130度) 减55度,平均温升限值=绝缘耐热等级所允许的温度(例如B级的130度) 减65度. 对于串联在线路或母线上的普通限流电抗器,热点温升限值=绝缘耐热等级所允许的工作温度(例如B级的130度) 减40度,平均温升限值=绝缘材料耐热等级对应的温度(例如B级的130度) 减55度, 以上之所以对温升的要求不同是考虑到:并联电抗器试验温升所用的电流通常是额定电流的1.1倍,串联电抗器,阻尼电抗器试验电流为额定工频持续电流的1.35倍.这样的过载倍数不大可能是长期连续的.滤波电抗器各次谐波电流产生的损耗大,发热厉害,而国内习惯上只是将试验电流定为额定持续合成电流的1.2倍,考虑到某些应用场合中高次谐波电流在合成电流中占的比重较大,估长期运行温升应适当降低,以保证寿命.限流电抗器大多数情况下负荷率非常小(很少超过50%),故相对而言温升可以适当放宽.比如B级绝缘(130度)平均温升为75K,热点温升90K. (2)为了提高电抗器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本标准的规定实际上比上述规定要严格得多. 2.4.5.4 对电抗器与周围环境的电磁兼容做了必要的规定. 2.4.5.5 要求进行材料的抗紫外线能力试验和憎水性能试验. 2.6.2.1(10) 该项目可按设备台数的1/3进行抽查. 2.6.6.6 由于目前已经有一些厂家采用了脉冲电压法匝间耐压试验,,因此对脉冲电压法匝间耐压试验作了有关规定. 由于空心电抗器中不容易或不太可能插入一个连续的,无气隙闭合的铁心;就算能插入铁心,也由于各并联支路匝数不同,将形成很大的环流,导致线圈烧毁.因此,建议不做感应耐压试验,但一定要做高频脉冲电压法匝间耐压试验,以检验线圈匝间耐压. 铁心电抗器产品成品难以完成感应耐压试验,因其激磁电抗太小,又无感应线圈.因此,应采用专用试验设备,进行半成品线圈感应耐压试验,来检验线圈的匝间耐压. 2.6.6.19 径向绝缘电阻测量方法可采用JXR-500型径向绝缘电阻测试仪进行试验或采用普通兆欧表进行试验. 附加电极可如图2样制做,活动电极采用金属片拆弯成图示状,用绝缘杆推入或拉出电抗器风道,由于金属片的弹性推入风道后,电极可有效地贴于两侧风道的绕包绝缘上. 图2 径向绝缘电阻测量附加电极示意图
最有效的测试时机为电抗器刚刚退出运行尚是热态时.2.7 制造厂所需提供的资料
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是履行合同的重要内容.卖方在图纸未经买方确认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卖方自行承担. 提供的试验报告,应有型试验报告(五年有效),所有试验项目应在同一台产品上进行,例行试验报告每台均要提供. 2.8 备品备件
要求所提供的备品备件为全新产品,并能与相应部件互换,具有同等质量和制造工艺. 2.9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安装及运行检修时所需的工具和仪表仪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合格产品. 2.10 包装,运输和保管要求
加强电抗器的包装和运输环节,对保证电抗器的安全可靠性有着直接影响. 2.11 技术服务
本标准规定,在质保期内电抗器如出现直阻超标或机械损坏,而现场不具备修复和处理工艺等条件时,应及时返厂或退货. 2.12 电抗器性能评价指标 电抗器性能指标,应满足技术标准的要求.损耗,温升限值,振动,噪音等参数作为性能的评价,当温升不合格者,应予退货.温升低者,可优先选用.
第三篇:10KV线路施工合同
教育城幼儿园
10KV线路施工合同
甲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教育城幼儿园 乙方: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甲方将教育城幼儿园10kV线路改造承包给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教育城幼儿园10kV线路改造工程
二、工程内容:按照施工图中所有内容。
三、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教育城幼儿园
四、设计单位:通园水电设计
五、工
期:15天
六、质量标准: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七、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1694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玖仟肆佰元整)人民币,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多吉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杨建军
三、工程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四、工程乙方代表:负责质量、安全及报验申请。
第四条 甲方工作
教育城幼儿园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三、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四、甲方负责协调当地群众工程。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教育城幼儿园10kV空架线路施工任务。
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七、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
教育城幼儿园
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签定完合同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其余工程款待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的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现金。
二、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余款。
第十条 竣工决算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2天内派人修理。
第十二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拉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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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决算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教育城幼儿园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乙方: 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第四篇:10kV高压开关柜验收规范
前言
为加强10kV高压开关柜的验收管理,规范开关柜的现场验收工作,确保投入运行的开关柜符合公司相关技术规范,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安装在户内并运行在频率为 50Hz、额定电压为 10kV固定式开关柜的验收管理。
2、验收要求
2.1 验收前,验收人员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制定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2.2 验收人员根据设计图纸、采购技术协议、技术规范和验收文档开展现场验收。
2.3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时整改,存在较多问题或重大问题的,整改完毕应重新组织验收。
2.4 验收完成后,必须完成相关图纸和文档的校核修订。 2.5 发电运行单位应将竣工图纸和验收文档存放在电站。 2.6 施工单位将备品、备件移交运行单位。
3、验收前应具备条件
3.1 开关柜本体、附件及其控制回路已施工及安装完毕。 3.2 开关柜调试及交接试验工作已全部完成。
3.3 施工单位应完成开关柜自检,并提供自检报告、安装调试报告、临时竣工图纸。
3.4 开关柜的验收文档已编制并经审核完毕。
4、验收内容
4.1 开关柜的资料验收
新建电站的10kV开关柜应具备以下相关资料 4.1.1 一次接线图(含运行编号); 4.1.2 设备技术协议; 4.1.3 施工设计图; 4.1.4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4.1.5 变更设计的实际施工图; 4.1.6 竣工图;
4.1.7 制造厂提供的主、附件产品说明书; 4.1.8 制造厂提供的主、附件产品出厂试验记录; 4.1.9 制造厂提供的主、附件合格证件;
4.1.10 制造厂提供的移开式开关柜内部燃弧试验报告; 4.1.11 制造厂提供的安装图纸; 4.1.12 工厂监造报告; 4.1.13 运输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4.1.14 缺陷处理文件; 4.1.15 中间验收报告;
4.1.16 监理报告和监理预验收报告; 4.1.17 现场安装及调试报告; 4.1.18 交接试验报告; 4.1.19 设备、备品备件清单。 4.2 开关柜的设备验收
检查开关柜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4.2.1 检查设备数量
4.2.1.1 对照设备清单,检查设备现场配置情况,应与设备清单内容相符。
4.2.1.2 对照备品清单,检查备品数量及外观,应与备品清单内容相符。
4.2.2 检查主要部件来源
4.2.2.1 对照设备采购技术协议,检查设备主要元件来源,应与协议规定的生产厂家一致。
4.2.2.2 对照设备采购技术协议,检查设备备品备件来源,应与协议规定的生产厂家一致。 4.2.3 外观检查
4.2.3.1 柜体表面应清洁,无裂纹、破损,油漆完整。 4.2.3.2 带电装置显示器上的相色标志正确。 4.2.3.3 铭牌位置正确,字迹清晰。 4.2.3.4 柜体无放电痕迹。
4.2.3.5 金属件表面无锈蚀,并做防锈处理。 4.2.3.6 功能小室的泄压通道,应满足防护等级要求。
4.2.3.7 顶部如有防护罩,应满足防护等级要求,且固定应牢靠。 4.2.3.8 柜内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牢固。 4.2.3.9 各转动部分应涂以润滑脂。
4.2.3.10 柜门应以裸铜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地连接。 4.2.3.11 柜体密封良好,符合防护等级的要求。 4.2.4
检查断路器外观
4.2.4.1 外观清洁、无放电痕迹、油漆完整。 4.2.4.2 支持绝缘子无破损。 4.2.4.4 相序标志清晰、正确。 4.2.4.5 分合闸指示清晰。 4.2.6 检查 CT/PT 外观
要求外观清洁、无裂纹、破损及放电痕迹;表面光滑,无气孔;二次端子清晰,连接引线连接可靠紧固。 4.2.7 检查母线外观
要求外观清洁;热缩材料平整无破损。 4.2.8 检查绝缘子外观
要求瓷质外观清洁、无裂纹、破损;合成绝缘子外观清洁、无裂纹,表面应无起泡现象。 4.2.9 检查操作机构外观
要求外观清洁;分合闸指示清晰;控制按钮颜色满足要求;计数器指示清晰;储能指示清晰。 4.2.10 检查机械锁外观
要求外观清洁、无破损;钥匙编号清晰、正确。 4.2.11 检查高压带电显示装置外观
要求外观清洁;构件无破损。 4.3 质量检查
4.3.1
检查开关柜本体质量
4.3.1.1 柜体安装牢固、垂直度、水平度满足要求。 4.3.1.2 柜体防护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4.3.1.3 柜间接缝满足要求。
4.3.1.4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分、合闸动作准确、无卡阻、指示正确。
4.3.1.5
手车柜断路器、手车、接地开关与门之间的联锁应满足联锁条件要求,五防功能可靠。
4.3.1.6
固定柜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与门之间的联锁应满足联锁条件要求,五防功能可靠。
4.3.1.7
柜内除湿装置接线符合工艺要求,手动功能检查正常、自动功能检查正常、工作状态指示正常。
4.3.1.8
柜体接地良好,每个部件的金属构架均应可靠接地,柜内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线应用裸铜线,接地线数量、接地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接地线截面应满足动、热稳定要求。 4.3.2 检查真空断路器质量
4.3.2.1 安装垂直、牢固;一次接线连接紧固。 4.3.2.1 断路器构架接地可靠、规范。
4.3.2.1 断路器与机构的联动正常,无卡阻现象。 4.3.2.1 分、合闸动作准确、指示正确。
4.3.2.1 断路器拉杆无变形,绝缘距离满足技术要求。 4.3.3 检查固定柜隔离开关质量
与机构的联动正常,无卡阻现象;触头接触良好,表面涂有薄层凡士林;转动部分灵活无卡阻现象,传动杆应无变形。 4.3.4 检查接地开关质量
与机构的联动正常,无卡阻现象;触头接触良好,表面涂有薄层凡士林;转动部分灵活无卡阻现象。 4.3.6 检查联锁装置质量
按停、送电程序进行联锁操作,程序正确,联锁可靠,满足五防功能要求。
4.3.8 检查 CT/PT 质量
安装应牢固,符合产品规范;检查柜内一次设备实际接线情况与柜前接线图及站内一次接线图应保持一致。 4.3.9 检查母线质量
4.3.9.1 安装牢固、安装工艺符合规范;母排选材符合技术协议要求。 4.3.9.1 相间距离、对地距离满足技术要求。 4.3.9.1 相序标志正确、清晰。
4.3.9.1 接导电部分打磨光洁并涂薄层导电脂。
4.3.9.1 紧固螺丝规格符合标准规范、紧固力矩符合工艺要求。 4.3.10 检查操作机构质量 4.3.10.1 机构安装固定牢靠。 4.3.10.2 机构的联动正常,无卡阻现象。
4.3.10.3 分合闸指示正确(与断路器状态相对应)。
4.3.10.4 储能弹簧储能指示正确;弹簧储能到位(储能时),储能弹簧位置微动开关动作可靠,储能时间符合厂家设计要求。 4.3.10.5 计数器动作可靠、正确。
4.3.10.6 检查手动储能是否可靠及满足技术条件要求。 4.3.10.7 分合闸线圈的固定方式应牢固、可靠。 4.3.11 检查机械锁质量
安装牢固,闭锁性能可靠。 4.3.12 检查高压带电显示装置质量
安装符合规范,接线及带电指示正确。 4.3.14 检查隔离活门质量
4.3.14.1 隔离活门挡板与触头座中心线一致并能完全遮挡。 4.3.14.2 隔离活门挡板应无变形、无破损,导杆无弯曲,起降机构各卡销完整无脱落。
4.3.14.3 操作时活门挡板起降应能启闭到位、平衡、可靠、无卡涩;不应与手车触头发生碰撞。 4.3.15 检查五防联锁质量
在验收文档中详细写明验收要求。
5、开关柜的交接试验验收
按照 GB50150-2006 进行交接试验验收,全部数据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6、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进行重新验收。 附:《10kV高压开关柜现场验收卡》
第五篇:最新10KV配电验收规范_图文(精)
附件: QB 福州电业局企业标准 Q/FJGA20137-2005 福州电业局 10kV 及以下配电工程 验收管理办法 2005-08-17发布 2005-08-22实施 福建省福州电业局 发布 Q/FJGA20137-2005 前 言
为了规范 10kV 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的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职责,保证工程施 工质量, 确保配电网安全运行, 根据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规范化管理办法》 (闽电生 〔 2004〕 461文件精神,对原《福州电业局业扩项目市场化运作管理办法》 (榕电业项 [2003]012号的 附件七“ 10kV 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原标 准废止。
本标准明确了 10kV 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的相关部门的职责、工作范围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附录
一、附录二和附录三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福州电业局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书华。
本标准参加审核人:林向阳、陈家毅、岑 旭、周小燕、罗晓文、 陈长征、陈俊山、叶 忠、陈群力。 本标准批准人:王智敏。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Q/FJGA20137-2005 福州电业局 10kV 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范围
为了保证 10kV 及以下配电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配电网络安 全运行,规范配电工程等额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局 10kV 及以下配电新建、 改建工程〔包括配改、技业、业扩(客户投资移交电业部门维护管理的等工程〕的验收。 2.引用标准
DL/T 601-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GB 50061-1997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DL/T 602-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GB 50173-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94 电力电缆设计规范
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ECS 49:9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验收规程
GB 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榕电业配 [2003]228号 福州电业局 10kV 电缆运行规程 榕电业配 [2003]228号 福州电业局小区设备运行规程
榕电业配 [2003]419号福州电业局中低压配电架空线路设计安装标准 榕电业配〔 2003〕 227号福州电业局配电线路设备运行规程 3.管理办法
3.1配电架空线路、 电缆线路和小区设备工程应验收的项目及标准的最终依据为国家、 行业、 省 公司及我局相关验收规范。 为保证关键验收项目不漏项、 便于验收人员现场使用, 验收时应按附 录一的验收规范表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
3.2 验收的组织管理 3.2.1参加验收部门及人员
配改工程:由筹建单位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配电部门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运行维护人员、 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监理人员。
业扩(技业工程:由业扩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配电部门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运行 维护人员;项目中心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供电局用电检查人员;计 量所;用户;工程监理人员。
资金在 10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配改工程项目、 资金在 5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配改自控 (技业 工程项目,筹建单位应提前 2个工作日通知生技部、安监部、财务部、工程审核中心和设计单位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筹建单位和生技部认为有必要的工程项目,筹建单位应通知生技部、计划部、安监部、财务 部、工程审核中心和设计单位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2.2 各部门参加验收的人员应相对固定, 同一工程项目需要进行整改后复验的, 每次参加验收 人员原则上应保持相同。 对于具备阶段性验收条件的项目, 验收人员在验收时应一次性提出验收 意见。
3.2.3 为保证工程项目验收的技术把关,管辖设备的部门技术人员应参加验收。 3.2.4 配电工程验收应依据供电方案要求、 工程设计资料和验收规范表的项目及标准进行 (见附 录一 。
3.2.5 对于结合主体建筑工程由客户自行施工的项目或客户自建自购电气工程项目, 业扩项目部 应在客户申请时将验收规范表(见附录二和标准化配置(见附录三提前告知客户;对于客户
自建的土建工程项目, 业扩项目部应加强监控并组织中间验收, 在现场不影响电气设备安装却在 施工后不致造成影响工程整改的条件下方可进行电气工程施工。
3.2.6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 “三级验收制度” 的要求, 在工程竣工报验时组织对工程整体质量进 行竣工预验, 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 并将三级验收意见提交监理单位作为工程竣工报验申请材料; 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监理人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把工程质量缺陷控 制在联合竣工验收之前, 并按验收规范表所列的中间检查项目和标准进行严格把关并签署验收意 见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作为工程监理资料列入竣工报验材料。
3.2.7 配改工程项目验收填用表格(附表六和附表七 ,业扩(技业项目验收填用表格(附表 一~附表五 。配改、业扩(技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证书需要在验收全部通过
后,由项目筹建 部门、 运行部门和监理部门及其相关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确认, 并作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材料。 3.2.8在各部门之间存在不同意见,经协商而不一致时,最终的处理决策机制,分三个层次逐级 上报来裁决,一是应通过监理公司、配电部、业扩项目部,二是生技部、营销部,三是局领导三 个层次来裁决。
3.3验收程序
3.3.1 对于施工当天不须送电的工程: A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工程项目自行预检, 对不符合安装规定的部分应当场处理。 其 间, 工程监理人员应对该工程项目实行监理, 业主单位也应视其必要性进行中间验收。 对于有隐 蔽工程的工程项目或需停电施工的外线、 电缆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监 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进行全程监理, 业主单位也要进行必要的中间验收, 对不符合设计安装规定 的应当场进行整改,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证。
B 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审、自检、自评,确认合格后,当 天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及竣工资料申请竣工验收。 对于无监理的工程, 施工单位 应直接向项目的筹建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及竣工资料,然后流程进入 D 。
C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 电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设 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对检查出的问题, 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完毕后由项目监理组负责 人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 24小时内报送给筹建单位。
D 业主单位接到项目监理机构 (或筹建单位 报送的竣工验收报验单和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 资料后, 应马上对竣工报验单及竣工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对于提供的资料不合格的, 即一类的验 收项目不具备者,直接退回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
安排验收。资料合乎规范的,应在按 规定时间组织相关部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E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 应提供书面整改通知书, 项目监理组 (或筹建单位 应要求施工 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对某些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 在不影响交付的前 提下,经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协商,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的限定时间内完成。工程 质量符合要求的,参加验收的各方应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署意见(表格形式见附件 。
3.3.2 对于要求施工当天送电的工程: 施工单位应在安排停电施工前 2个工作日通知业主单位。 然后由业主单位组织各验收部门人 员在施工当天前往现场验收, 并对提出施工中存在问题现场整改。 该工程项目必须待参加竣工验 收人员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证通过后,方可终结工作票,并汇报送电。
3.3.3对于部分工程内容必需提前施工(不停电 ,最后停电施工当天要求送电的工程:该类工 程较典型的是开断电缆工程和拆旧并新上小区配电房工程, 此类应分两次进行验收, 不停电施工 部分的验收和停电施工部分的验收。 不停电施工部分必须在最后停电施工前 2天通过验收, 没通 过的, 取消后续的停电施工计划, 其验收流程按照 3.3.1条规定执行。 不停电部分通过验收后可 继续停电部分施工,其验收流程按照 3.3.2条规定执行。
3.4 竣工送电
3.4.1 所有工程必须验收合格交接后方可送电。 若工程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送电后可能威胁系 统安全运行的问题, 即验收规范表中的二类验收项目有不合格的, 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 告上签署验收意见,但该工程必须整改合格后方予以送电。
3.4.2 验收规范表中三类的验收项目不合格者, 验收人员可在整改完成合格后或在特殊情况下可 给予送电,限 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3.4.3 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单位应收齐所有资料,整理上报工程决算。 3.5 业扩工程竣工验收送电补充说明
3.5.1 业扩工程送电通知单作为业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的依据, 业扩项目经理在 填写送电通知单时应在 “接电杆号” 栏内注明经竣工验收合格后送电的电源点设备或客户专用变
电源点的双重名称和编号; 对于经验收后不具备送电条件或客户要求不送电的设备, 业扩项目经 理应根据验收意见或客户报告在送电通知单上作特别说明。
3.5.2 在工程竣工报验时,施工单位应按配电部提供的开关站、开闭所、配电站(室及其内部 所有高、低压开关和变压器设备的双重编号名称按规范填报“开关站、开闭所、配电站(室开 关及变压器设备竣工验收清单(详见附表二 。
3.5.3 业扩项目部在组织联合竣工验收时, 参与验收的相关部门人员应对清单中所有高、 低压开 关及变压器设备是否可以送电进行确认并签名。
3.5.4最终的现场验收送电按照清单中已确认的可以送电的高、低压开关及变压器设备进行操 作。对于具备送电条件但暂时还未送电的高、低压开关及变压器设备(如备用开关设备、空载变 压器等原则上应进行试送电,试送电操作后同送电的设备一并移交配电部运行维护管理。
附录一:配电架空线路验收规范表
- 10
- 13
备注:类别属于一类的验收项目不具备者,验收人员可拒绝参与验收。 二类的验收项目不合格者,验收人员可拒绝送电。
三类的验收项目不合格者,验收人员可在整改完成合格后或在特殊情况下可给予送电。
- 15- 1718
- 2021
备注:类别属于一类的验收项目不具备者,验收人员可拒绝参与验收。 二类的验收项目不合格者,验收人员可拒绝送电。
三类的验收项目不合格者,验收人员可在整改完成合格后或在特殊情况下可给予送电,限 5日内整改完毕。
- 23- 25
- 27
备注:类别属于一类的验收项目不具备者,验收人员可拒绝参与验收。 二类的验收项目不合格者,验收人员可拒绝送电,整改完成合格后送电。 三类的验收项目不合格者,验收人员可在整改完成合格后或在特殊情况下可给予送电,限 5日内整改完毕
- 29- 31
备注:类别属于一类的验收项目不具备者,电气安装单位可不进场施工。
二类的验收项目不合格者,电气安装单位可以进场施工 , 但必须在工程送电前整改合格 . 。
附录三: 配电小区电房标准化配置表
- 38附表四 :福州电业局业扩(技业项目竣工验收证书
附表五: 配改工程验收意见表 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工程编号 验收日期 施工班组 项目负责人 验收情况及存 在问题 整改情况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验收人员签章 运行部门 备注:
1、本单由设备运行部门验收人员填写;
2、施工单位根据本单所列的问题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项目经理应负责跟踪督促。
3、本表一式四份,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人监理人员和运行部门 验收人员各一份。附表六: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配改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工程编号 施工地点 合同编号 施工起 讫日期 年 年 月 月 日至 日 工 程 完 成 情 况 项目负责人 (签章) : 运 行 管 理 部 门 验 收 意 见 主管(签章) : 施工单位(盖章) : 年 日 月 筹 建 单 位 意 见 项 目 (签章) : 主 (签章) : 筹 建 (盖章) : 年 月 经 理 验 收 (签章) : 主 (签章) : 业 主 (盖章) : 年 月 人 员 管 单 位 管 单 位 监 理 部 门 意 见 监 理 (签章) : 主 (签章) : 监 理 (盖章) : 年 月 人 单 日 日 其他部门验收意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