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迎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为搞好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公司领导安排,我部从以下四个方面制定迎检方案如下:
一、检查资料的准备
1、文字汇报材料
由办公室统筹、整理汇总、定稿、出版: 工程部负责工程进度、标准化建设方面素材; 监理部负责“监理专项治理活动”方面素材; 中心试验室负责“试验室专项治理活动”方面素材; 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素材; 协调部负责施工环境方面素材;
合约部和财务部负责投资、财务方面素材; 纪检负责廉政建设方面素材。
各部门在12月5日前将相关素材提交办公室,各部门的素材要紧扣检查内容和厅“工程质量年”相关活动的要求。汇报材料初稿在12月10号完成;
2、内业资料
各部门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全、编制好目录、并按目录整理好,提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装订。
二、考核分工情况
1、内业资料准备的分工及要求具体见附表一;
2、外业检查分工根据厅具体下发的考核分组和要求另行制定。
三、对口联系上级部门分工情况 具体见附表二。
四、现场检查及接待工作安排
1、考核组现场检查标段、路线
由工程部负责统筹安排;
2、会议室、就餐、资料、发放、住宿
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3、工地现场形象
由工作站负责督促到位;
4、现场检查车辆
由工程部会同办公室安排;
5、现场检查时安全维稳
沿线村组的不稳定因素由协调部负责排查解决;施工单位民工的不稳定因素由纪委会同工作站排查解决。
2011年11月16日
第二篇:科协机关2011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关于印发<**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组通[2009]6号)、《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省科协机关实际,现制定《省科协机关2011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在册的省科协机关工作人员。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标准 1.公务员考核标准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公务员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不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公务员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2.工勤人员考核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责任,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勉强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工作有一定失误。
不合格: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工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年度考核的方法
2011年度考核工作采取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各部室推荐、考核小组审议、党组审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考核的原则和程序
(一)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特别是注重考核年度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以部室为单位进行个人总结和部室工作总结,各部室正、副部长(正、副主任)还要在本部室进行廉政责任制方面的民主测评。
3.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各部室推荐出省科协机关优秀等次人员和提出所属工作人员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三个等次的建议意见,并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上交组织人事部(2012年2月28日上交《年度考核登记表》)。
4.考核小组根据各部室推荐的优秀等次人员和本部室工作人员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结果,报省科协党组审定。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省科协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最后上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五、优秀等次的名额分配
2011年度考核实行处级干部(含处级非领导干部)、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分类考核,根据优秀等次名额互不占用的原则,将优秀等次名额分配到各类人员中去,由各部室按各类人员的名额推荐。优秀等次人数占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省科协机关共5个优秀等次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处级干部(含处级非领导干部)2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3名。
六、有关奖励
年度考核结果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后,省科协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对获得优秀等次人员发放奖励金。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年度考核是组织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升降、奖惩、培训、交流、辞退和工资福利等的重要依据,希望各部室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领导,做到按时完成,保证质量。
(二)全体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对待这项工作,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他人。
(三)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考核工作人员的实绩,实事求是地对工作人员作出恰当的评价。
附件:1.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2.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第三篇:2013年度少先队工作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2013年度黄陂区少先队组织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标
了解全区2012—2013年度少先队工作开展情况,掌握18个街道各自组织阵地建设、品牌特色活动以及理论科研等方面情况;
二、考核原则
根据区少工委年初下发的《2013年黄陂区少先队工作要点》(【2013】陂少发1号文)和《2013年度黄陂区少先队工作目标实施细则》(【2013】陂少发2号文)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各街道之间互评的方式,按照文件要求逐一落实考核。
三、考核对象
18个街乡镇场各自少先队工作;各街道少先队特色工作优秀学校代表。
四、考核时间 12月底—元月初
五、考核地点
区龙潭青少年空间(待定)
六、考核办法 1.上交书面材料
各校少先队工作总结材料和特色工作专题汇报材料,与12月10日之前上传至局团委邮箱hpjyjtw@126.com。
2.现场汇报
采取现场汇报和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以集中现场考核形式进行。一是考核街道总辅:各街道总辅要提前准备好年度书面工作总结、PPT、工作情况反馈表、台账资料,考核以上内容为准进行综合考评;二是考核街道优秀学校:被推荐优秀学校大队辅导员准备好少先队特色工作汇报材料、PPT、台帐资料,考核以上内容为准进行综合考评。
3.少先队活动课程案例上交
原则上在年底正式考核时,各校至少上交一篇少先队活动课案例,标准参照《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和《少先队活动课分年级活动建议》。格式为:①活动主题(3号宋体,注明年级)②单位、姓名、邮编、电话(5号楷体)③正文、活动背景、活动目标、重难点分析、活动准备、活动过程、活动反思等(二级标题4号黑体、正文5号楷体)。
七、考核要求
1.街道总辅工作汇报时间限制在6分钟以内,大队辅导员特色工作汇报时间限制在3分钟以内;
2.言简意赅,明确目的。汇报把握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要汇报主题思想;
3.概括主旨,抓住重点。根据汇报目的和要求,选择重点内容,并找准切入点;选择重点一是自己认为最出色的工作,二是汇报有自己特点的东西;
4.灵活把握,实事求是。选准重中之重,用最佳切入点、最
精炼的语言,把最重要的问题汇报好。
5.PPT要求制作精美,结构清晰,紧密围绕主题内容;图文并茂,字间距与行间距要合理,选用的字体不要超过3种,文字的字体、字号、颜色、位置的设置要合适。
6.台账资料整理要按照《2013年度黄陂区少先队工作目标实施细则》(【2013】陂少发2号文)的条目逐一整理。
黄陂区教育局团委 2013.12.10
第四篇:机关2011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机关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建设一支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工作队伍,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追赶跨越发展,决定对局机关干职工2011年度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教研室教研员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
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干职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量化计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晋职、奖惩挂钩。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自我考评、股室考评、民主测评与考核小组行政考评相结合。
(四)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或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股室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晋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教育局机关干职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其他局领导,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核、表彰等日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和各股室平时要注意原始考核资料的积累,重点工作和活动要有专人及时记录,要有小结或阶段性结论,便于年终考核检查。
三、考核程序和计分方法
(一)自我考评。由本人对德、能、勤、绩情况进行自测和评价。自我考评结果供行政考评参考。
(二)股室考评。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打分。股室考评分值占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的20%。
(三)民主测评。组织局机关全体干职工进行年度民主互相测评,根据测评对象一年的德、能、勤、绩情况逐项进行考核打分。民主测评分值占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的20%。
(四)行政考评。考核领导小组对干职工自我考评和民主测评情况进行审核,根据考核对象年度工作表现和业绩,对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结合相应的原始考核资料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行政考评分值占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的60%。
(五)计分方法。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股室考核得分×20%+民主考核得分×20%+行政考核得分×60%)×50%+奖励加分-惩处扣分。
四、考核内容和分值(考核总分200分)
(一)思想政治(1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不参与非法组织。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3分)
2.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自觉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根本宗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3分)
3.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不参与赌博、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无违反国家计生政策行为。(4分)
(二)学习提高(20分[课件 ])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能根据需要独立进行微机操作。(2分)
2.自觉参加局机关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和其他学习活动,迟到或早退
扣1分∕次,缺席扣3分∕次。(3分)
3.每位干职工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或培训不少于48学时(3分),自读好书10万字以上(2分),自觉阅读党报党刊、教育报刊(2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3分),写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3分),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3分)。(15分)
(三)作风纪律(40分)
1.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5分)
2.按时上下班,无旷工现象。病、事假或出差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报批,请病假工资待遇按上级文件规定发给,一年内连续请假15天或累计请事假达30天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优,该项为0分。讲求办公效益,上班时间不闲聊,不串门,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会议迟到或早退扣1分∕次,旷工(缺席)扣3分∕天(次),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扣2分∕次。(20分)
3.团结同志,礼貌待人。打接电话做到文明用语,态度和蔼。接待来人来访做到热情大方,严格按程序规定及时办好有关手续,因工作拖沓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他人损失的酌情扣1~3分,并承担相应责任。(5分)
4.树立全局观念,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不说有损集体荣誉的话,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维护机关良好形象,严格保守工作机密。(5分)
5.严格财经纪律,爱护公共财物,节约各种办公、生活资源,无超规超标、损公肥私行为。禁止用单位电话办理声讯、充值等业务,每发现一次扣2分,并给予与所耗话费等额的罚款。(5分)
(四)岗位职能(130分)
1.工作态度踏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完成领导、股室负责人安排和交办的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拖拉、效率高。(20分)
2.努力钻研所从事的业务,对本职工作得心应手,能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做到失误少、成效好、群众满意率高。(20分)
3.及时认真阅处上级和相关部门转送来的各种公文,准时参加各种会议、活动,按时准确地报送有关材料和数据。因工作拖沓被相关部门督促通报每次扣5分,因办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工作失误的该项为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20分)
4.做好主管工作文件、材料的起草,及时准确地校对,不出现差错。(20分)
5.自觉主动地按程序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不擅作主张。能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力所能及地为领导当好参谋。(20分)
6.主动配合其他干职工做好相关工作,不配合、找借口、工作未做好的每例扣2分。(15分)
7.按照“融入教师、走进课堂、贴近学生”主题活动要求深入学校指导、督促、检查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了挂片挂点的干职工每年参加学校领导、教师座谈会,研究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4次,参加学生座谈会并检查学生就寝、就餐等不少于4次,并且每次都要写出有关情况书面材料,及时反馈给学校和报送秘书股备案。未安排挂片挂点的干职工,每年随同分管领导到有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调研不少于2次,并每次撰写调研报告1篇,报送秘书股备案。(15分)
(五)加分项目
1.个人获得国家、省(部)、市(厅)、县级表彰的分别加
10、
5、
3、2分。以最高分加分,不重复加分。
2.在国家、省(部)、市(厅)公开发行的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上发表教育方面文章、信息每录用一篇(条)分别加
4、
3、2分(
2、
1、0.5分),在县级“两办”信息及新闻媒体发表教育方面文章、信息,每录用一篇(条)加2(0.2)分。
3.学校管理、教学质量、安全稳定等工作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并被评为县以上先进的学校,给挂片、挂点领导干部加1分。
4.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三送”活动等中心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县以上表彰的,给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加2分。
(六)扣分项目
1.干职工出现违纪现象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从总分中扣5分;受到处分的,一例从总分中扣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受到刑事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予以一票否决,年终考评定为不合格,取消本年度所有评优、福利待遇。
2.因主观原因出现工作失误,造成单位受通报批评的,一例从总分中扣5分。
3.挂片、挂点学校出现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一次从挂片、挂点干部的总分中各扣5分;有严重过失或负有直接责任的予以一票否决,年终考评定为不合格,取消本年度所有评优、福利待遇。
五、结果使用
(一)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津补贴发放挂钩。按“年度津补贴发放总额×干职工个人年终考核得分÷100=所得的津补贴”的公式计算发放每个干职工的津补贴。
(二)实行争先创优奖励。对争先创优的干职工除在考评中按上述办法给予加分外,并实行如下奖励:
1.对为完成特殊工作、紧急任务经申报批准加班的人员按50元/天·人标准发给加班补助。
2.对全年出满勤的干职工发给奖金300元。
3.当年被评为“先进股室”和“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分别发给奖金1000元、600元;教育教学工作或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的,对相关股室或工作人员分别发给奖金3000、2000、1000、800元。
4.对有突出贡献的实行特别奖励。
(三)严肃考核结果。对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落后或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经年终考核确认后(构成违法违纪需追究责任者另行处理),给予分流下岗、降低待遇、调整岗位、调出机关、责令辞职等处理。
第五篇:2017年度皖西学院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为干部选任和奖惩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处级干部(到龄转非达到半年的处级干部不参加民主测评)。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干部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其中,德包括政治品质(具体指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党性原则等方面的表现)、道德品行(具体指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情况)、担当精神;能包括工作思路、执行能力、组织能力;勤包括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绩指完成年度任务情况;廉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廉洁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情况。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
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核时在处级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基础上,采取“校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分+二级单位综合考核得分分摊+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公开述职
处级干部依据考核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采取写实手法,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做到全面客观、简明扼要,一般2000字左右。党委组织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会召开前,对处级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进行汇总,并在校园网上公示,进行网上公开述职。
(二)校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分
校党政领导班子根据各成员的分管单位、联系单位工作情况,结合平时考核、纪检、巡视、审计等情况,对处级干部进行考核评分。
(三)二级单位综合考核得分分摊
坚持领导干部个人考核测评与干部所在单位考核测评相关联原则,对二级单位的综合考核由人事处另行发文,其考核得分按一定比例纳入本单位处级干部的考核得分中。
(四)处级干部民主测评
参加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为: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教职工代表(六安市“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市级副主委、学校教代会执委)。
四、量化计分
处级干部综合考核得分=校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分占20%+二级单位综合考核百分制得分占40%+处级干部民主测评得分占40%。
其中,校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分及处级干部民主测评时,学校对各评价等级赋予相应分值,加权平均后作为得分依据,其得分的计算公式为:(评价优秀票数×100+评价合格票数×80+评价基本合格票数×60+评价不合格票数×30)/总评价票数。
对有下列情况的,从处级干部综合考核得分中增减相应分值:(1)全校性会议及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每缺会一次(除组织外派以外)扣本人0.5分。(2)被考核对象受到上级表彰或通报批评的,对应加1分或扣1分/次;受到学校表彰或通报批评的,对应加0.5分或扣0.5分/次(申报加分项的由申报人在民主测评前提供表彰依据)。(3)对本单位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而隐瞒不报的,正职扣3分,副职扣1分。(4)干部因私事假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因私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扣本人1分。(5)上报材料无故不报与弄虚作假,该单位处级干部一律扣1分,迟报、漏报扣0.5分。
五、等级评定
处级干部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处级干部“优秀”比例分别占正、副处级干部总数的15%,根据综合考核最终得分排序选取(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正、副处级干部优秀人数
均不得少于3名)。对考核得分相同的人员,可综合校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分、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按权重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时“优秀”票减去“不合格”票,得票多的排名在前;得票结果相同的,得“优秀”多者列前。如果得“优秀”票仍相同,即以同样方式比较“合格”与“基本合格”得票情况。
对校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分和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按权重进行统计后,其“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得票之和率达到20%的,直接认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其“不合格”得票率达到30%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此外,综合考核最终得分低于70分、但达到60分的,直接认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在60分以下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处级干部年度工作中,受到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的,因违反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受到诫勉谈话的,均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处级干部年度工作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情况,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1)受到党内警告以上或行政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其中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或者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认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其以上处分,或者受到行政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及其以上处分(含处分期间),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认定为“不合格”等次。(2)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的。(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六、考核结果运用
处级干部综合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按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享受本年度岗位绩效和超工作量绩效奖励,其中考核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并一次性奖励1千元。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者,不增加薪级工资、按规定按比例扣除本年度绩效工资、取消超工作量绩效奖励,且一年内不得参加上一级领导职务岗位的选拔和竞聘。对考核结果分别为正、副处级干部末三位的,由校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联系)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七、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管理规范
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切实防止拉票等不正之风,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二)因年龄原因转任非领导职务未被列入被测评对象的,应在考核工作开始前将本人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送交党委组织部,由分管(联系)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确认其考核等次,并报校党委审批。
(三)2018年起,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在执行原相关规定外,对正、副处级系列综合考核最终得分前30%的人员,以及获得“优秀”等次的人员,超工作量津贴增加20%;对正、副处级系列综合考核最终得分后30%的人员,超工作量津贴减少20%。
(四)本方案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考核日程安排
附件
考核日程安排
一、公开述职
2017年12月28日前,处级干部将个人述职报告发送至zzb@wxc.edu.cn邮箱。2017年12月28日-2017年12月31日,党委组织部汇总个人述职报告上网公示。
二、考核实施
2018年1月3日,进行校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分、处级干部民主测评。
三、考核信息汇总
2018年1月3日—1月4日,考核组量化计分,统计、汇总考核结果。
四、党委研究及公示
2018年1月15日前,召开党委会,听取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报,确定考核结果,对“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处级干部进行公示。
五、信息反馈
2018年1月19日前,向处级干部个人反馈考核结果,完成奖励、表彰和提醒谈话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