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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经营体系建设(全文)

建筑企业经营体系建设第一篇:建筑企业经营体系建设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 (称甲方):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XXX, 系公司董事长。承包方(称乙方):为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扩大企业的工程招投标。

建筑企业经营体系建设

第一篇:建筑企业经营体系建设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 (称甲方):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址

法定代表人: XXX, 系公司董事长。

承包方(称乙方):

为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扩大企业的工程招投标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决定对

分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乙方结合分公司实际状况,本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经营。甲方可以授权乙方对外签订因工程业务所需的材料购销合同,但要报甲方备案.

第二条

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其他约定的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乙方按照甲方的经营理念,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日常财务。对于工程款项一律汇入甲方公司指定帐户后,再由甲方转付给分公司的帐户。

第四条

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和统筹资金。

第五条 乙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主招用、辞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人员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享受财务监督权、审核权、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权。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尊重甲方派驻职工的权利,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七条

三年的总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作为甲方公司的收益。第一年的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第二年的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第三年的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承包费于每年的

日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 三 年。自

日起至

日止。

第九条

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以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每年根据乙方工程实际业务需求量来拨付工程周转资金,该款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自甲方实际拨付工程周转资金之日起按月利率

%支付利息。利息按季支付,利息税由乙方承担。该工程周转资金于承包期届满之日前或合同前解除之日还清。

第十一条

合同期内,公公司所在地区的招标投标工程由乙方承接,管理费归乙方所有。乙方自行负责所有的管理事务,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等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负责收取其在合同期间承接分公司所在地区以外工程的管理费。甲、乙双方按四六分成该管理费,乙方应当及时款项支付给甲方,并承担办理外经证的有关税费。

第十三条 合同期间,甲方在分公司所在地区内议标工程项目的所有管理事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甲、乙双方按五五分成管理费,乙方应当及时款项支付给甲方,并承担办理外经证的有关税费。

第十四条 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承接工程的业务总额在三亿元人民币以上,即每年平均的承接工程的业务总额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乙方保证承接工程质量达市标化二个以上。创杯奖励按甲方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分公司的办公财产清点登记造册后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财务规定按月向甲方上交财产折旧费。如果有损坏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乙方为了承接工程所需的所有工程招投标证件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收到承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之日七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银行保函。保函数额限于建设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七条 甲方派驻乙方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五大员的培训费用及所有办理工程承接所需要的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为了扩大业务的需要借款,并要求甲方协助的,经甲方董事会同意和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甲方予以提供贷款帐户,具体借贷事宜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该借款仅限于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上,不能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承包经营期满后,甲方该配合乙方完成承包期间所承接的全部工程施工及决算完成,并收回全部工程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30日前派员对乙方承包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结算。合同期届满之日,双方就财务、财产等事项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章

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二十二条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工程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

万元整人民币,该款于承包经营期届满后三日内偿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违约事由持续三个月的,双方都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交纳承包款或管理费和及时偿还工程周转金本息等,应当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或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或履约保证金来扣减。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完成经济指标和各项工程质量指标,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甲方有权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或履约保证金来扣。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按违约各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对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继续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应向合同签订地所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为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代表:

签订代表:

签订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二篇: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韩长赋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出了系统部署,这是中央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三农”工作的重大课题。

实践证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客观要求;是减少农产品市场波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撑;是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应对“谁来种地”问题的迫切需要。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一、积极稳妥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搞现代农业要有适度规模,要适度规模必须有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前提是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国内外的实践充分证明,家庭经营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是当前各国农业经营的普遍形式。我国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要不断完善。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首先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但是,现在一些地方仍然随意调整承包地,甚至违背农民意愿,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引起农民上访。为此,要研究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仅不排斥土地流转,而且有利于土地流转。引导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今后的发展方向,这一点应当明确。2012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例已达21.2%,优化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但也有一些地方片面追求流转规模,定指标、下任务,甚至变相强迫命令,存在着求大、求快的倾向。土地流转要与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业人口市民化的步伐相适应;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干部,机制是市场导向而不是行政干预,目的是发展现代农业而不是搞非农产业;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意愿,政府主要搞好指导服务,绝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这是土地流转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为此,要研究完善促进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

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方向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目前我国乡村户数2.68亿户,户均耕地不到7亩,这样的规模显然难有较高的效率。但土地规模经营还是要与人地关系相匹配。从我国资源禀赋和当前工农就业收益看,一年两熟地区户均耕种50—60亩,一年一熟地区户均耕种100—120亩,就有规模效益。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小规模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将共同构成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

二、加快培育以农民为主体多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根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紧迫任务。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农业分工分业不断深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这些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从事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能够优化集成利用各类先进生产要素,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目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处在起步阶段,自身实力还不强、面临的问题还不少,要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根据不同主体的特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当前重点是围绕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在农业补贴、资金奖补、项目建设、金融服务、农业保险及税务登记等方面加强扶持,不断提高其自身实力和发展活力。当然,切忌拔苗助长,人为“垒大户”。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以农民为主体,绝不能排斥、忽视农民,不能排斥、忽视千家万户的承包经营农户。农民处在“三农”的核心地位,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要解决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农民问题。如果只是实现了规模,解决了农业问题,而把众多农民排斥在外,将给维护公平、社会稳定带来严重隐患。我们鼓励工商企业进入农村、投资农业,但应着眼于服务、带动农民,与农民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而不是取代农民、兼并土地。工商企业应重点投资发展种苗、饲料,农产品收购、储藏、保鲜、加工、销售,以及种养业副产品和废弃物加工处理等农业产前产后业务,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带动农户特别是规模种养农户,实现合理分工,增值增效,共生共赢。对那些只“代替”、不“带动”农民,甚至违反土地流转“三不得”(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规定的工商企业经营行为,应加以引导和规范。要研究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

三、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起,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目前,全国公益性服务机构已达15.2万个,经营性专业服务组织超过100万个。实践证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上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路径。

公益性服务机构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基础。这两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机构基本建立,支撑保障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但与农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农民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下一步,要在全覆盖、有保障上多下功夫,重点在那些具有较强公益性、外部性、基础性的领域,经营性服务组织不愿干、干不了的领域积极发挥作用。

经营性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相关资料显示,目前美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农业GDP的比重已达到12.7%,而我国仅为2.3%,农业经营性服务业还大有潜力可挖。下一步,要研究制定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原则,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各类服务组织,在农产品保鲜、贮运、加工、销售环节,以及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充分发挥专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从事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其服务渠道和模式相对成熟,服务水平较高,经营有效益,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要加大对专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等服务。

总之,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重点应把握四个方面:一是必须巩固和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把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二是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真正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三是必须坚持从国情和农情特点出发,兼顾效率与公平。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解决农业问题与解决农民问题相统一,方向性和渐进性相统一。四是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稳定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粮食生产“九年增”、农民增收“九连快”,证明中央的农村政策是正确的、有效的。要坚持党在农村政策的基本取向不动摇,与时俱进推进政策体系的适当调整和完善创新。(韩长斌 作者为农业部部长)

第三篇:建筑企业经营状况报告

2013年企业形势分析报告

一、2013年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3年我公司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02亿元,同比增幅为25%(与2012年相比,下同);企业营业额2.02亿元,同比增幅为25%;施工面积16.39万㎡,同比减幅为51%;新开工面积6.37万㎡,同比减少48 %;竣工面积8万㎡,同比减幅为49 %。

二、2013年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项目因业主工程资金拖欠出现亏损。在当前建筑市场中,巨额垫资、融资、带资以及建筑市场普通采用低价中标,预算价下浮较高。增加了企业大量的财务费用,降低了企业的盈利水平。

2、工程材料成本比2012年有所下降,特别是主要材料(如钢材、木材、混凝土等)价格比2012年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因2013年上半年的工程项目大多是去年下半年承接,但2013年上半年的钢材价格比去年下半年有所上升,这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利润。

3、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劳务分包企业发展滞后,没有有效突破科技创新的瓶颈,拥有的还仅仅是常规技术。由于传统建筑业科技含量低,从而造成了企业处在成本高、消耗量大、产出率低、竞争力差的尴尬局面。

4、本市建筑业市场份额被挤占,没有市外市场份额。企业因资质等级不高,很难在大项目竞标中与市外建筑业企业相抗衡,缺乏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很难有实力与外来建筑业企业抢占市场。

三、企业经营规模的对策措施

1、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建筑业技术创新。建筑业要发展,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是关键。目前公司拥有的技术含量较低,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要提高企业竞争力,就必须加大科技进步和创新力度,重视建筑技术方面的引进、开发和应用,提高工程技术的科技含量。

2、积极开拓新兴建筑业市场。公司在巩固以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为主的同时,积极构建以水电、市政、道路等专业承包为依托的产业平台。

3、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资质升级。以增强企业活力与竞争力为目标,提高管理创新能力,加强诚信建设,创建精品工程,不断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在施工管理上,全面实施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加强企业内部核算,降低企业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从而不断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企业资质等级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对能否接到工程项目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要不断加强管理,促进建筑业资质升级。

4、激励用人机制,全面提高人才素质。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积极探索稳定高技术管理人才的任职制度和分配制度,主动吸纳各类建筑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几点建议

1、规范各类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2、加强工程款支付和工资保证金管理。

3、加大诚信企业扶持,规范招投标奖励。实行优质优价,鼓励工程创优。对获得“山阳杯”、“中州杯”“鲁班奖”的项目按不同比例给予奖励。

4、帮助企业提高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的政策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和反映企业在资质申报、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5、着力解决建筑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6、增强企业竞争优势,加快企业“走出去”战略。一方面对外出施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职称评定、执业资格认定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外地项目所得税缴纳予以优惠。另一方面,加快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

第四篇:关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体系

不同企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其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模式以及管理组织就会存在较大区别。

一、两权分离管理模式

所有权与管理权明确分开的企业管理模式。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企业要获得成功,在完善的企业组织和企业制度框架内,主要取决于管理者能否象所有者那样关心企业的发展。这要求企业的经理人员不仅需要特殊的技能和训练,更重要的是要把管理工作视为他们的终生事业,追求在管理阶层中逐级提升。把管理工作视为终生事业使经理人员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能够保持基本一致,企业管理的好坏,直接涉及到经理的切身利益。共同的利益,使得企业的利益摩擦相对较少,也容易协调。再者,由于经理人员的职业化,他们对企业形成一种无形的依赖关系,不管他们服务于哪一家企业,其工作能力和业绩都会对他们个人的发展产生影响。而且,经理市场对经理人员形成的压力,也会增加经理努力工作的自觉性。反之,如果经理阶层不把管理工作视为其终生职业,并为今后的升迁而努力,那么其短期经济行为就不可避免,经理人员侵犯所有者利益的事件必将时常发生。为了避免和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资本主义国家在现代企业建立过程中,确立了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的制度,同时也相应地建立起对经理管理人员的监督控制机制,如果没有监督控制机制的保证,西方现代企业制度良好的运行就没有保证。

西方现代企业,具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实行规范化管理,顺利实现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为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建立体制基础。完善的企业组织,合理的内部分工,理顺了部门相互间的生产协作关系,使企业的管理有体制上的保证,企业管理的好坏靠的是组织而不是靠个别管理人员的个人的能力,突破企业发展过程对个人的依赖,创造了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传统中小企业的管理模式:两权合一

传统中小企业管理模式的最大特点是企业的所有者同时就是企业的经营者。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同一,使得所有者能够直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控制。

所有者同时就是经营管理者,社会对此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这种体制会束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是一种落后的管理模式。以大企业为标准,传统企业确实存在管理上的缺陷。但是,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不同,它是小规模生产,管理简单,所有者亲自管理有利于对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直接控制,降低产品成本。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所有者同时又是经营管理者能够产生竞争优势。我认为只要是中小企业,这种管理模式是最佳的,最能发挥企业的生产效率,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在世界范围内,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都采取这种相同的管理模式。

所有者直接参与中小企业管理是此类企业的普遍特征,企业的竞争力也出自所有者能够

对企业的经营环境作出及时而准确的反应。如果所有者对企业的经营缺乏了解,即使给了经营者权力和相应的报酬,经营者仍可能侵害所有者的利益。中小企业的所有者绝对不可以在对企业缺乏有效的控制情况下,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交由他人。

中小企业两权合一的管理模式,没有完善的企业组织,生产经营不够规范,所有者凭借经验和感觉进行管理,由于决策大都没有经过科学而严格的论证,因而,往往出现决策性的错误。

在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只要是中小企业,其两权合一的管理模式将是一种常态,只要企业规模没有扩大,所有者能够胜任管理,没有必要要求企业改变现有的管理模式。但是,模式不变,企业具体的管理方式却要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赋予新的内容。中小企业的管理创新重点不是放在建立新模式、完善企业组织机构上,而是要放在加强所有者对企业的直接控制和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上,使企业更能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要求。

三、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展趋势将是企业股权的重新组合,股权将集中到企业的管理人员手中,厂长、经理将逐渐成为企业的主要持股者,出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同一,并回到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中。因为这种管理模式最能体现中小企业的活力,是中小企业维持其竞争力的主要武器。

评价一种管理模式的好坏,不是以模式而是以效率为标准,取决于模式是否适应企业的具体情况,是否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只要某一模式对企业发展有利,它就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形式。管理模式的选择,要根据每一企业的具体情况,没有必要要求企业一律采取所谓先进的管理模式以及相应的组织结构。传统管理模式是否合适,要看它是否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是否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企业管理创新,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随着情况的变化,企业由一种管理模式转变成另一种管理模式,我国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及其相应的企业治理结构的建立就属于这种情况;另一是维持原有管理模式下,改变其具体管理方式。通常,一旦管理模式发生变化,企业具体管理方式也随之改变。但是,企业具体管理方式的变化却可以在原有管理模式下进行。在原有的管理模式下实现管理创新,是企业不断根据条件的变化对管理体制所进行的局部调整。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这种情况时常出现。而管理模式的变化,是企业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不进行管理模式的改变,就无法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

第五篇: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制度

经营部部长的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公司总经理和经营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坚持搞多种经营必须抓好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

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安全目标,组织制定本部门实现公司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及时组织编制本部门“两措”计划,经审批后实施。(两措: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四、负责组织制订管辖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定期召开部门安全生产分析会,经常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对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领导本部门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组织职工安全规程的学习、考试和二级安全教育。

六、负责本部门临时用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七、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科学、严谨,适应公司管理体系的发展要求,根据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经营部负责的业务范围,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经营部主要职责

1.1 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2 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工作审查工作。

1.3 负责编制工料分析与审查。

1.4 负责企业招投标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1.5 负责分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结算工作。

1.6 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1.7 负责公司月结算及年结算的核算工作。

1.8 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1.9 负责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

1.10 负责与企业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11 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

1.12 经常组织各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统一组织学习相关结算文件及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预算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1.13 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指标的审批工作。

2.预算员主要职责

2.1 必须掌握相关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

2.2 必须参加图纸会审

2.3 负责预结算书的编制与对外核算工作。

2.4 负责编制工料分析表。

2.5 负责审核外分包结算书。

2.6 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2.7 参与编制与建设单位往来的书面材料。

2.8 必须积极参加招投标工作。

2.9 协助技术人员编制现场签证并核实现场签证的落实情况。

2.10 预算员必须深入到施工现场。

2.11 负责项目部中体系运行相关记录。

3.工程合同管理

3.1 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3.2 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3 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3.4 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 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3.5 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3.6 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3.7 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3.8 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3.9 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10 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3.11 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4.工程预、结算管理

4.1 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4.2 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

4.3 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长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预结算工作。

4.4 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4.5 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4.6 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4.7 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的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

4.8 每年12月20日前做出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

4.9 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15天内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长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4.10 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4.11 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4.12 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5.工料分析管理

5.1 预算员要根据现场的进度安排,在每个月20日上报当月的实际工料分析表,经营部长审核后每月25日报送给总经理、生产经理、财务部、工程项目部及经营部。

6.工程招投标管理

6.1 招投标项目确定后,经营部主要协调各相关专业编写招投标文件,并负责标书的装订包装工作。

6.2 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递交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6.3 经营部要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出正确预算结果,为领导最终投标报价提供真实依据。

6.4 经营部必须对招投标资料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损害公司利益,如查出每次罚款1000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5 预算员必须认真细致做好投标文件工作,因预算人员编制投标文件,给公司造成影响损失,罚款500元。

7.分包核算管理

7.1 预算员负责外分包项目的核算,经营部长负责审核。

7.2 预算员在做外分包结算时,必须要求分包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合同或定价单、质量验收单、计算书等。

7.3 在计算外分包工程量时,必须严格按合同执行,不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查出罚款2000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4 每年1月20日前完成外分包核算工作。

8.经济指标的管理

8.1 预算员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并整理审核意见。

8.2 预算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并且要求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到第一现场掌掮有关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履行情况。

8.3 预算员必须及时(每次间隔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周)审核内业资料中的经济指标,对不符合工程结算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项目经理、经营部汇报。

8.4 预算员必须参与现场签证的编写,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现场签证内容符合工程结算要求。

8.5 预算员必须检查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将未按时办理手续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及时向项目经理及经营部汇报。

9.经营资料及信息管理

9.1 预算员必须负责对各类工程合同、预结算书、计算式及施工图纸等资料的最后归档工作。

9.2 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必须建立档案,资料要完备,归档要及时。

9.3 预算员要对接收和发出的资料做好收发文记录。

9.4 工程预结算及分包核算等资料必须在经营部留一份存档,并附相关结算依据和资料说明。

9.5 经营部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9.6 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场发布的信息、各种传媒刊登的项目信息、个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对好的工程项目信息应立即跟踪,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将工程情况、具体要求、资金情况、承包条件及竞争对手情况等,整理形成书面文件,及时上报给公司经理进行决策。

9.7 经营部应掌握同行业中常见结构形式工程的常规承包方式、造价指标。

9.8 经营部应定期对建筑材料的价格状况进行调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等,为工程结算和材料的对比使用提供依据。

9.9 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10.经济纠纷的处理

10.1 经营部参与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

10.2 在发生经济纠纷时,经营部应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0.3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合理合法的处理经济纠纷,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4 经营部负责处理对外费用索赔及反索赔工作。

11.对外沟通与落实

11.1 经营部应负责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建委招标办、建委合同处等部门及时沟通。

11.2 经营部应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等部门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结算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

11.3 经营部长应将新信息、新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向预算员传达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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