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管理岗位职责
第一篇:安全风险管理岗位职责
安全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预案及演练计划,并检查落实。
3.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4.协助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6.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方法,不断提升本质安全化水平。
7.负责本单位安技装备、消防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制止“三违”行为。
9.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二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重庆钟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岗 位 职 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二、负责对新入厂职工、在职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五、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六、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如:气、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气瓶充装工、压力容器检验工等)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八、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各类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
九、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
十、负责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第三篇:安全部长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管理水平。
2、在分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防患、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3、负责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修行工作,不断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4、负责监督企业员工贯彻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5、负责监督企业员工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6、每天必须按时对库区,办公室、宿舍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坚决制止在检查中对各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7、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整改,并落实有效措施,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同时做好隐患的查处及整改记录。
8、发现事故应及时报告,并按“三不放过”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做好事故记录。
9、深入库房,监督并协助各保管员搞好本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加强对消防器材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始终使其保持临战状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
11、时刻掌握企业安全工作防控重点,制定防控措施。
12、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00分公司
2013年1月7日
第四篇: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园长:
1、负责安全岗位人员的部署。
2、责副园长拟定的审查工作。
3、负责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及考察工作。 后勤主管:
1、制定幼儿园的安全计划提交园务会通过。
2、组织实施对幼儿园的安全管理。
3、制定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
4、制定演戏计划并组织实施。
5、布置幼儿园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
总务、保健:
1、定期对幼儿园的安全进行检查并记录。
2、负责对幼儿园需修、需更换的物品进行维修、更换。 教科研:
1、制定幼儿园的总体安全教育计划,并部署实施。
2、布置组织幼儿园安全实践活动。
3、组织教师进行安全教育的研讨工作。
年级组长:
1、制定年级组学期幼儿安全教育计划。
2、组织年级组安全实践活动。
3、组织年级组教师进行安全教育研讨活动。
班主任及副班主任、保育员:
1、负责利用一日生活环节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2、照顾班级幼儿的日常生活,保证幼儿的安全。
3、利用网络、幼儿成长档案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常识。
第五篇:一般管理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一般管理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2.1 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2.1.1 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1.2 坚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在一切重大的经济、技术、计划工作的决策过程中,都要同时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重要的议事日程。 2.1.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经常督促和检查各副总经理,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2.1.4 组织、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情况。
2.1.5 积极听取员工有关安全生产的建议,在管理评审会议上报告本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严格执行管理评审的决议。 2.2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
2.2.1 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工作以及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有监督、检查和协助的责任。
2.2.2 充分发挥劳动保护监察委员会作用,积极参加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和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工作。
2.2.3 经常配合和协助环保安全委员会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素质。
2.2.4 配合和协助组织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和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活动,推广先进安全技术和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先进人物。
2.2.5督促行政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向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停止作业的建议。 2.2.6 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2.2.7 认真贯彻劳动保护法规,督促实施女职工保护条例。
2.2.8 监督和参与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审核工作。 2.3分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2.3.1 对所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2.3.3 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不违章指挥,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做到均衡生产。
2.3.4 负责对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规程、通报等提出批办意见,对重要文件亲自传达、布置和贯彻执行。
2.3.5 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指令有关部门保证如期实现。 2.3.6 审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定和安全工作计划。
2.3.7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原则。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责成各部门在汇报生产的同时要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2.3.8 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各部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会议,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保证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3.9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杜绝责任事故重复性。
2.3.10 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对在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2.3.11 督促安全部门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并做好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2.3.12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网。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抓好公司内专、兼职安技员的学习、培训和工作指导。 2.4 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2.4.1 对所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4.2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负技术方面的责任。
2.4.3 组织制定和审批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各项技术规章制度时,要考虑安全技术内容。 2.4.4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安全措施项目的技术设计和解决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2.4.5 负责落实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实行“三同时”的审批制度,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5 主管销售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2.5.1对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5.2定期听取所属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
2.5.3掌握和了解各销售网点、成品仓库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情况、储运安全情况,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2.6 主管行政部长安全生产责任
2.6.1 对所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6.2 对员工的生活福利、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负责。 2.6.3 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对生活福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2.6.4 加强对食品采购、保管、加工、出售和炊具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工伤事故。
2.6.5 搞好劳动组织、合理安排劳动,控制加班加点,做到劳逸结合。按规定配备企业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6.6 对工伤和中毒职工要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
2.6.7 各项培训应纳入各级安全教育内容。对员工进行各种生产技术教育考核时,要同时考核安全技术。
2.6.8 对外来实习和培训人员100%的进行安全教育。
2.6.9 加强在校学生下厂实习前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2.6.10负责编制安全教育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
2.6.11 组织制定或修订劳保用品、防暑等用品的发放标准,做好管理和发放工作。教育督促员工正确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6.12督促有关部门搞好防尘、防毒(二防)和废气、废水、废渣(三废)的治理工作。预防职业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2.6.13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高温、高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6.14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2.6.15 组织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操作和指挥、督促隐患整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内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处罚令。
2.6.16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有权命令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对重大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上报。对及时排除险情的有功人员向公司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2.6.17 负责组织对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协助重大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各类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
2.6.18 负责组织对新员工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中层以上干部、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2.6.19 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或会签。
2.6.20 教育职工正确穿戴劳保用品,正确选用防护用具和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6.21 组织对新入厂员工(包括实习、代培、计划外用工)和复工,变换工种人员上岗前及时报并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再分配上岗负责。
2.6.22 职工转正、晋级、评薪、奖励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2.6.23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配备好安全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6.24 对经鉴定确认的职业危害患者及患有特种作业禁忌症人员,应会同有关部门给予调换工种,对职业病患者和重伤残疾人员要妥善安置。
2.6.25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后方可准予培训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安排上岗。无证人员严禁分配上岗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要做到相对稳定。 2.6.26 负责办理对安全生产失职人员和事故责任者的处分。
2.6.27雇用计划外用工,签定劳动合同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内容。 2.7 主管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
2.7.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数量的费用,做为安全、卫生措施经费,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专款专用。
2.7.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财经政策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监督和审查安措费用的合理使用。
2.7.3 对公司内外各种形式的工程承包,未经基建办参加进行“三同时”验收签字的承包项目,不予结算。
2.7.4 编制年、季、月财务计划时,负责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计划。
2.7.5 经审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费用应纳入年、季、月度财务计划,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7.6 按规定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费用,作为安全、卫生措施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7.7 根据工厂安全、卫生工作计划目标,合理统筹和及时提供劳动保护所需经费。对解决重大隐患的资金要优先安排。 2.8 生产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 2.8.1 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8.2 在组织调度生产和召开生产调度会议时,必须贯彻执行“五同时”规定。针对问题,提出安全要求。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决议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2.8.3 在考核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2.8.4 组织生产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做到劳逸结合,均衡生产。
2.8.5 生产调度时,遇有重大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采取措施,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2.8.6 在组织新产品试制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从事危险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及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8.7 控制物流,做好定置管理,创造良好的生产现场秩序,确保安全生产。 2.8.8 教育本部门人员做到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好安全,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9生产厂(设备部长)安全生产责任
2.9.1 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9.2 能源部分
2.9.3负责全公司动力站房、锅炉、压力容器、蒸汽管道等的建帐、避雷系统等检查;建档,并做好安全管理,办证和安全维修工作。
2.9.4 负责公司输变电系统、厂区照明的安全管理,建立建全公司动力管线,厂区通道,配电系统接地和工业民用建筑防雷接地布置图的整理完善工作。
2.9.5 负责公司内的供水、供气(汽)的安全管理,对供水、供气(汽)设备、管道的故障要及时维修和排除,防止跑、冒、滴、漏。
2.9.6 负责制订水、电、气、汽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维修规定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2.9.7 定期组织检查水、电、气、汽及其它动力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信号装置,保证齐全、灵敏、有效和可靠,并纳入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2.9.8 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动力管线和临时线的审批或会签制度。自行设计制造的动力设备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劳保法规标准。 2.10生产厂(设备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
2.10.1积极配合部长开展机电、设备管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10.2按照分工要求,在分工范围内完成或组织完成相应的工作。 2.10.3按照分工要求及时组织进行机电设备的管理检查,发现使用的设备、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时,要及时组织整改。
2.10.4有关人员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的工作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2.10.5部长未在岗位时,自觉履行副部长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 2.10.6按照分工要求,及时制定规程、措施,保证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10.7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2.11 设备部分
2.11.1 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建档、建帐工作,使各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做到可知、可控。 2.11.2 企业自行设计制造和采购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2.11.3 审批设备维修计划时,应审批其安全措施,制定设备大、中修计划时,应制定其相应的安全措施。对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和设施应纳入维修计划。
2.11.4 设备在维修和改装时,必须负责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并保证齐全、有效和可靠。 2.11.5 在签订外包工程项目合同时,必须有安全条款。
2.11.6 负责对自制、新装和大修设备的审查验收工作,制订安全操作规程,交付使用前请相关部门审查验收。
2.11.7 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和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11.8 危险及大型设备的选型必须经技术部门审核和签署意见。
2.11.9 起重机械、机动车辆、电气设备等特种作业设备应有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2.12 质量部长安全生产责任
2.12.1 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12.2 负责对安全所需的仪表、仪器、器材的检查、校验、铅封和修复工作,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2.12.3 负责把产品在全过程的质量检验中暴露出各类不安全因素,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安全可靠性,确保产品的社会安全。
2.12.4 确保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各类仪表和仪器的性能安全可靠。负责对新装、大修的特种作业设备上的安全仪器、仪表的检查、鉴定,并提取整改意见。 2.12.5 在原材料和产品检验时,必须合理放置,不阻塞通道。
2.12.6 产品出厂和运输过程应符合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的要求。 2.13技术开发部长安全生产责任
2.13.1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2.13.2 负责设计,试制新产品时,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对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事故负责。
2.13.3 教育员工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设计规范和安全管理标准。 2.14工艺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
2.14.1 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2.14.2 在审查与决定产品工艺方案时要考虑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因工艺编制不合理造成的事故负责。
2.14.3 在制定工艺规程,编制工艺文件时要考虑安全因素,明确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在审批有关文件时,要严格监督、检查和把关。
2.14.4 在进行工装、夹具和非标设计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的要求。
2.14.5 在运用与推广“四新”项目或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要贯彻“三同时”原则。 2.15 采购部长安全生产责任
2.15.1 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2.15.2 负责计划所需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各类生产材料、物资的采购必须保证质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15.3负责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 2.16 物管部长安全生产责任
2.16.1 严格做好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确保运输、装卸、存储、保管和发放的安全。
2.16.2 合理、安全堆放物料,确保道路畅通,严防火灾、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2.16.3 对易燃易爆、有毒保管发放人员应进行有关知识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17 销售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2.17.1 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2.17.2 负责做好客户到生产现场考察和仓库提货时的安全工作。
2.17.3 加强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遵守所到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 2.17.4 负责本部门和外聘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公司内所有安全管理规定。 2.17.5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 2.18车队、保安队长安全生产责任
2.18.1 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2.18.2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和各种交通管理规定。
2.18.3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 2.18.4 督促检查各类物品的装卸和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野蛮装卸。
2.18.5 杜绝疲劳开车,酒后开车,开飞车现象,杜绝车况不良行车,严禁违章指挥和无证作业。
2.18.6 对本部门职工评优和表彰,必须考核安全内容,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 2.18.7 车辆、装卸设备、工具等要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并符合安全要求。
2.18.8负责制定公司防火工作规划和防火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公司各部门的防火工作,对公司实施安全防火管理。
2.18.9 组织各种防火安全大检查,监督整改火险隐患。
2.18.10 制定要害部门出入管理和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管理审批制度,严格监督、检查、执行。 2.18.11负责火灾事故和危及员工安全的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2.18.12 参加重大伤亡、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派人员维护现场。
2.18.13 建立健全群众性消防组织,指导公司消防队伍的训练和安全教育工作。 2.18.14 负责对职工的安全防火教育,普及防火、灭火知识。
2.18.15定期向上级消防机关,公司领导和环保安全委员会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2.19 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2.19.1 是本车间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2.19.2 领导、组织、督促、检查本车间员工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本公司的有关安全法规、法令、制度和规定。
2.19.3 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建立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群众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2.19.4 根据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制定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值班、检查、奖惩制度和规定,并认真贯彻落实。
2.19.5 抓好本车间的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督促实施女职工保护条例。 2.19.6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车间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生产会议要有安全内容和记录。
2.19.7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做到劳逸结合,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加班,特别是危险作业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2.19.8 定期召开班组长以上干部安全工作会议,专门研究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上的安全问题。
2.19.9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时制止本车间其他人员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和防护设施。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反劳动保护法规或安全技术规程指令,并及时上报。
2.19.10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领证和患有特种作业禁忌症人员不得安排从事特种作业。
2.19.11 新进公司员工(包括计划外用工,代培,实习等人员),变换工种和复工人员未按规定经过各级安全教育,不得安排上岗。
2.19.12组织安全检查,查隐患、查违章、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需要配合解决的及时报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2.19.13 经常检查和保养本车间的安全防护装置,职业健康卫生防护设备及环保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运行正常。
2.19.14 控制物流,实行工位器具、物料的定置、定位管理,做到道路畅通,文明整洁。 2.19.15 发生人身、设备、火灾和重大未遂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如实反映情况,严格遵守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事故重复发生。 2.20 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2.20.1 对安全员失职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2. 20.2 指导、督促和协助班组开展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20.3 起草编制的安措计划,并督促检查按期实现。
2.20.4 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变换工种和复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2.20.5 定期协助配合公司的安全大检查,进行安全日巡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或列入隐患整改计划,按期完成整改。
2.20.6 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 2.20.7 负责人身、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 2.20.8 建立健全各类安全档案,经常分析安全状态,搞好各项安全活动。 2.20.9 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积极提出安全工作问题和建议。 2.21部门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2.21.1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教育
2.21.2指导、督促和协助开展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21.3协助配合公司的安全大检查,进行安全日巡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或列入隐患整改计划,按期完成整改
2.21.4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 2.21.5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积极提出安全工作问题和建议。 2.22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2.22.1 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2.22.2 带领本班组职工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可越级向上汇报。 2.22.3 负责对本班组新工人(包括计划外用工、实习代培人员)变换工种和复工人员的岗位教育,并按规定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
2.22.4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承包、布置、执行生产任务同时贯彻落实。
2.22.5 教育职工不得擅自拆除各种安全装置,正确使用劳动保护、防护设备设施,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22.6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作业,及时向领导报告。
2.22.7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开展班组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自查、互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本班组无力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或车间,尽快处理。
2.22.8 发生人身、设备、火灾事故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迅速上报。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切实做到事故“四不放过”。 2.23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 2.23.1 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
2.23.2 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23.3 积极参加每天的班前、班后安全生产自查,互查活动,及时消除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故隐患,安全工作从自己做起。
2.23.4 自觉遵守生产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正确安全的摆放坯料、产品和工具等。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卫生,各种物品堆放整齐有序,通道安全畅通。 2.23.5 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备设施及个人的防护用品。
2.23.6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2.23.7 不得擅自拆除安全保护及信号装置,不随便开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气设施。 2.23.8 遇到危及本人或他人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责任停止或指令他人停止作业,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挥的指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2.23.9 发生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迅速向领导报告。积极参加事故的分析与调查,实事求是地向上级调查部门反映情况。 2.24特殊工种安全生产责任
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
2.24.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24.2认真学习和执行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2.24.3坚持上班自检制度
2.24.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2.24.5上班前不准饮酒,不准疲劳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代替作业; 2.24.6交接班时要记录认真,内容要明细;
2.24.7在工作时要时刻检查各部门运转传动情况,即钢丝绳的使用情况; 2.24.8机械的电器设备要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24.9起重臂下要严禁站人,在吊装过程中应严格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不违章作业; 2.25电工安全生产责任
2.25.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25.2认真学习和执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 2.25.3坚持每日上班巡回检查制度。坚持每日班前自检制度,对所有爬梯、电焊机、喷灯、脚手架、电气、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作业;‘ 2.25.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2.25.5电工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好,严禁他用,并经常检查自己的工具是否绝缘性能良好;
2.25.6在搬迁必须检查工地所有电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线路设备,各配电箱必须上锁;
2.25.7实行文明施工,高空作业应戴工具袋,工具不准上下抛掷; 2.25.8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25.9对各级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2.25.10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2.26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
2.26.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26.2认真学习和执行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2.26.3坚持经常对脚手架、安全网进行检查;
2.26.4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动; 2.26.5用电线路防护架体搭设社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搭设; 2.26.6 坚决制止私自拆装脚手架和各种防护设施行为;
2.26.7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向地面抛掷钢管及其他料具,对所使用的材料要按规定堆放整齐;
2.26.8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酒后作业; 2.26.9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26.10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2.26.11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2.27.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 2.27.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27.2认真学习和执行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2.27.3坚持上班自检制度;
2.27.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措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2.27.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27.6下班时要切断电源,收好电缆线,在室外作业要把焊机盖好。高空切割时要有防护措施,;
2.27.7对各级检查提出安全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2.27.8是新文明施工,不得不得从高处向地面抛掷物品,将流动电线及时收回,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后,要把闸箱切断电源并锁好;
2.27.9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2.28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
2.28.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28.2认真学习和执行机械操作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2.28.3坚持上班自检制度;
2.28.4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2.28.5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28.6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2.28.7发生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原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