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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安装的施工方法(集锦)

配电箱安装的施工方法第一篇:配电箱安装的施工方法500KV配电装置安装施工总结辽宁清河电厂“以大代小”技术改造工程500KV配电装置安装工程包括隔离开关间隔2组,断路器间隔1组,电流互感器间隔1组,电容式电压互感器间。

配电箱安装的施工方法

第一篇:配电箱安装的施工方法

500KV配电装置安装施工总结

辽宁清河电厂“以大代小”技术改造工程500KV配电装置安装工程包括隔离开关间隔2组,断路器间隔1组,电流互感器间隔1组,电容式电压互感器间隔1组,避雷器间隔1组。

安装前按装箱单清点数量,确认无损伤及漏装件后方可领用,套管等易损设备要带包装运输,运至现场后进行开箱检查,检查时必须在生产厂家、业主、监理部相关单位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SF6断路器安装时按制造厂的编号和规定的程序下进行装配工作,不得混装。要保持密封槽面的清洁,已用过的密封垫不得使用,涂密封脂时不得使其流入密封垫内侧与六氟化硫气体接触。连接插件的触头中心应对准插口,插入深度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重要部位的螺栓紧固时均要用力矩扳手,其力矩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电流互感器安装:设备与底座的连接螺栓牢固。一次导电杆的串、并联连接法按一次端子板上的一次接线示意图,在连接一次出线端子前,应确保一次端子板表面洁净无污物。二次接线按二次接线盒内的接线示意图。互感器中任何一组二次绕阻均不允许开路。若有开路则在二次回路内产生高电压,危及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如果某个二次绕组不用时则应将其首末出线端子短接。互感器应通过底座上的接地板可靠接地。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安装时设备与底座的连接螺栓牢固。设备安装后垂直度偏差应符合<=1.5/100H的要求。互感器的变比分接头的位置和极性应符合规定,三相一直,吊装时谨防擦伤或碰撞磁件。设备安装后,相色标志清晰,位置正确。须根据制造厂提供的编号顺序进行组装,不得任意互换。设备安装后,互感器的二次侧不得短路。 氧化锌避雷器安装前检查瓷件应无裂纹,破损,磁套与铁法兰间的粘合应牢固。避雷器安装时其各节位置应符合产品出厂标志的编号。并列安装的避雷器三相中心线应在同一直线上,铭牌应位易于观察的同一侧。避雷器安装后的垂直度应符合要求,如有歪斜,可在法兰间加金属片校正,但应保证其导电良好,并将其缝隙用腻子抹平后涂以油漆。放电记录仪安装时应参看产品说明书,安装的位置应一致,且便于观察。

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安装可分相在地面用吊车配合进行组装。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的各支柱绝缘子间应连接牢固,安装时可用金属片找正,并将其缝隙用腻子抹平后涂以油漆。要用经纬仪检查支柱绝缘子的垂直度。同一直线上的支柱绝缘子应在同一水平线上所有转动部分应涂以适合气候条件的润滑脂。操作部分安装要牢固,同一轴线上的操作机构安装位置应一致。电动操作前要进行多次手动分合闸,机构动作应正常。机构动作应平稳,无卡阻冲击等异常现象。

安装前检查软导线时否有扭结,松股,断股等其它的明显损伤或严重腐蚀等缺陷。计算两设备接线板之间的档距,测量绳要拉直绷紧,根据公式L=l-2λ+2.7Kf2/l【L:档距内导线长度;l:实测档距;λ:绝缘子串长度;K:校正系数(一般取1.2—2.0)f:a安装温度下该档设计弛度(一般取1.8—4.6米)】进行计算软导线长度。按计算的母线长度放线,下料(下料长度=L–2×线夹长度+2×母线插入深度)时要用无齿锯或角向砂轮,在锯口两侧用绑线绑牢。母线下料后要用挫刀将毛刺挫掉,再用钢丝刷将母线表面氧化膜除掉,涂以电力复合脂。将母线插入线夹内压接,压接后如出现毛边,毛刺应用挫刀挫掉,保持表面光滑,压接后六角形对边尺寸应为0.866D,不应超过0.866D+0.2mm。挂线时不要使设备接线板受到过大的外力,螺栓要拧紧。 500kV配电装置电气设备的安装大部分属于高空作业,因而一定要防止高处坠落及落物伤人。在构架上施工时,沿架构要设置挂安全带用的安全绳。在高空作业时,严禁抛掷工具等物件。高空作业时用的工器具要有防坠落措施。设备吊起时下方不得站人。

第二篇:某矿井井下配电所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

施 施工单位:编制日期:工 组 织 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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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二章 工程主要工程量………………………………… 第三章 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第四章 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一、安全保证体系 ………………………………………

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

三、施工准备 ……………………………………………

四、施工方法 …………………………………………… 第五章

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

一、质量保证体系…………………………………………

二、质量管理制度…………………………………………

三、控制质量遵循的原则…………………………………

四、质量保证措施………………………………………… 第六章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一、工期控制方法…………………………………………

二、工期保证体系…………………………………………

三、工期保证措施………………………………………… 第七章

确保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 第八章

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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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概况

***************矿井位于***********镇,回风立井施工场地平坦,交通便利。***煤矿回风立井井筒设计直径5.5米,井深256.5米(含井口和井底连接处)。地理坐标:X=3810674.000,Y=38466340.805,Z=+130.500m,风硐方位角á=27度。风井井下配电所设备安装工程是根据井下工程需要而设计,由*******有限公司安装。

根据风井井下工程设计要求,*************井下配电所设备安装内容:配电所配备KBSG-R-315/10隔爆干式变压器,使用5台KB-350、1台KBZ-630、2台KBD-350、2台DW80-350真空馈电开关, 使用ZBZ-4型信号照明综合保护。矿用隔爆照明信号综合装置ZBZ—4;扁钢—25×4;配电所主接地系统及变电所内的照明及其辅助设施。

第二章 主要工程量

一、

安装

二、

安装

三、

安装

四、

运行

第三章 施工方案的选择及施工方法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分为三部分进行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技术准备工作;施工临时设施准备工作;施工材料、工具及构件加工准备工作。

3 1.施工技术准备工作

(1)首先组织施工技术人员与矿方、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会审,并由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图中的疑问及时向设计单位反映,确定解决方法,以利于施工;其次组织参加施工的人员学习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规范,贯彻《施工组织设计》,向施工人员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交底。 (2)与矿方及有关部门联系,并解决电源、水源、运输等工作。 2.施工临时设施准备工作 临时设施、设备的选择见附表

安装地点交于我方后,井下中央变电所设施布置应按如下顺序进行。高压防爆开关→变压器→低压防爆开关→电缆敷设→接地装置连接→照明设施。 3.施工材料、工具的准备及构件加工

根据设计及安装工艺,施工材料、工具必须准备充分,合理布置材料及其加工场地,构件加工时,应严格遵照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不合格者严禁安装,结合安装工艺进行合理,精确加工,保证构件加工质量。

二、施工布置

见附图

三、施工方案及方法

Ⅰ、施工方案

1.第一阶段:高压电气设备安装 2.第二阶段:低压电气设备安装 3.第三阶段:接地装置安装

4

4、第五阶段:通电试运行 Ⅱ、施工方法及施工注意事项

1、安装前应根据验收条件进行基础预验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建设单位矿建负责人对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主要项目有:

(1)电缆沟深度和浇制情况; (2)开关基础设施; (3)变压器基础设施;

2、高、低压防爆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置正确、放置稳固;

(2)操作部分灵活,分合闸指示正确;

(3)成列安装时,应排列整齐,盘面颜色应和谐;

(4)开关内腔装真空断路器,腔内清洁无杂物,防爆结合面粗糙度符合规定要求

(5)编号醒目,字迹工整;

(6)高、低压防爆开关电缆接线及接地敷设符合有关要求且整齐美观。

3、变压器安装:

(1)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2)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定; (3)并应有合格证,设备有铭牌;

5 (4)包装及密封性良好;

(5)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6)附备件齐全,产品的技术主体齐全;

(7)外观检查油漆应无脱落所有附件无锈蚀、无机械损伤,密封良好。

4、电缆敷设:

(1)电缆的型号、规格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2)电缆敷设每根电缆沟上必须固定首末两端,转弯接头两端固定; (3)电缆敷设应整齐,转弯和分支不紊乱,驰度一致,走向清楚; (4)控制电缆与电力电缆分开敷设,如单侧电缆吊沟应在电力电缆下面。

5、接地装置安装

(1)电气装置的接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接地体(线)的连接采用搭焊时,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规定。 (3)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接地体(线)的材质不得使用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5)接地装置的其他规定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四、临时设备的起吊设备强度校验 1.施工临时设备、设施(见附表) 2.起吊设备强度校验(见附表)

五、安装质量标准

6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气施工及验收标准》GBJ147-90;

2.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3.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4.根据《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六、施工劳动组织 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参加施工人员共计1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1人,班组长2人,技术员1人,安全员1人,电焊工 2人,电工4人,钳工2人,其它2人。

七、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设施布置图(见附图)

八、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见附)

第四章

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一、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

技术员

工员

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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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班组

班组

作业班组

施工工人

工人

施工工人 在该体系中各级人员的责任如下: 1.项目经理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实施。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活动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安全教育的重点,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2.施工员

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任,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

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组织生产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对施工现场的电气、机械设备等组织验收,合格后交付工人使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务安全。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认真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和改进措施。

3.生产班组长

8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班组进行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班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及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安全员

协助工地负责人和班组长对工人进行正常的安全教育。检查和督促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和作业。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或报告。

5. 生产工人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发现工作面险情和隐患,迅速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正确使用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对不符合安全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风井井下配电所设备的安装是一项重要的安装工程项目,所以要求所有的施工人员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每道工序要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充分发挥全面质量管理QC小组的作用,使工程达到优良标准。同时,因该施工条件差,工期紧,任务重,为保证施工人员、施工设备的安全,确保工期及工程质量,文明施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施工注意事项

1、开工项目部要向全体施工人员贯彻施工措施,交代设计的技术要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数,且熟悉施工过程,操作方法及质量标准。

2、认真填写施工记录和施工日志,施工日志由值班负责人填写,交接班记录由钳工班长填写。

3、每班都要开班前会,布置当班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坚持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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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有施工设施、设备、工具,在开工前由安检处、质量部门组织矿区班组共同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未经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设备、工具不得投入使用。

5、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精力集中,坚守岗位,持证上岗,遵守岗位操作规程,严禁串岗、脱岗、缺岗施工。

6、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防火防盗保安工作,备足量的消防设备,由消防负责人监督检查管理。

7、施工场地在施工期间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以免发生意外。

三、施工准备

1、试预验收中央变电所基建工程。

2、根据设计图纸和装箱单清点检查设备,检查运输过程中有无丢失或损伤,以便及时发现处理。

第五章

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风井井下配电所设备安装质量的好坏,不但关系到建设单位的投资利益和我公司的信誉,而且关系到整个矿井的安全。“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是我们的服务宗旨,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对工程质量承担永久质量责任。

一、

质量保证体系

(附图)

为达目标,明确责任,项目部在开工前建立该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在该体系中各级人员的责任如下:

1、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2、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技术措施的制订,负责工程的隐蔽验收和技术资料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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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员是质量工作的执行者,负责对质量问题的整改处理。

4、班组长是班组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组施工质量的自检和问题的处理。

5、操作者对其施工的质量负责。

6、材料员对其验收的材料的质量负责。

7、质检员负责分项工程自检及质量评定,对工程能否达到质量目标负全面责任。

二、质量管理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完善质量体系,自检体系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施工的技术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质量。开工前我公司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2、质量检查与验收

坚持质量“三检”制度和企业内部的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重点把关创优。分部分项工程的优良率是创优的重点。在施工中认真执行班组间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加强质量跟踪和检查,每个分部分项必须由班组自检,交专职质检员和公司质量部门复核,达到质量要求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返工重做。

3、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检验

严把原材料的质量关。材料管理人员对现场的各种材料、半成品检查验收,必须有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杜绝“无质保书、无合格证、无检测标准”的三无材料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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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验设备及成品保护

加强检测设备及成品保护,教育全体施工人员树立质量观念,自觉爱护检验设备,珍惜已完成的成品。我公司具有先进的精密仪器及仪表,检测设备齐全,专门设有实验室,能够对各工序进行测量及探测。

5、质量奖罚制度

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实行奖优罚劣,激励操作者和管理人员的创优积极性。

6、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各工种做到持证上岗,熟悉本工种的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三、控制质量遵循的原则 控制工程质量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把人作为质量保证的动力。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质量标准,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

5、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原则。

四、质量保证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落实到行动上,健全岗位责任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工人学习操作规程,提高操作技能。施工中严禁偷工减料,严禁粗制滥造,严禁盲目指挥,严禁私招乱雇,层层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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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六把关、五不准”的规定,坚持“交底制”、“三检制”,使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质量。

“六把关”:把施工方案关,材料进场关,技术交底关,检测计量关,工序交接关,质量验收关。

“五不准”:无施工组织设计不得施工,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技术交底不清不准施工,检测数据有怀疑不准施工,上道工序不符合质量标准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每月召开2次,通报质量情况,及时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处理。

4、切实贯彻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工程验收标准及规范,按设计图纸施工。

5、开工前认真做好图纸自审、会审、技术交底工作。认真编制有针对性技术先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指导施工。

6、对各测量点的有关几何尺寸的测量,必须采用复测,监测的方法进行。

7、测量布设基准点或中心线必须符合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8、施工方法和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施工质量的保证依据是施工图纸和《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9、测量仪器及测量工具如摇表、万用表、水平仪、钢板尺、丁字尺、钢卷尺、水平尺使用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自制测量工具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严格核准后,方可使用。

10、采用先进的精密仪器及仪表,测量关键部位的几何尺寸或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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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施工中坚持“三级”管理体系,坚持“四检”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12、建立严格质量奖惩制度,开展质量评比活动,对出现的质量事故进行认真追查原因和严肃处理,奖优罚劣。

13、落实各级责任制,对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认真贯彻施工措施,并要求施工人员签名。在施工中认真检查执行情况,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后,要求自检、队检、处检,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评定,施工日志指定现场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记录。

14、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经理部及现场管理小组,下设技术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设备材料管理负责人、财务计划管理负责人。

15、优先保证本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及工具、材料,认真进行原材料及工具产品检查,尤其钢材材料,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及合格证,不合格工具,材料不得使用,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

16、施工中成立QC质量管理小组,随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质量难题。

17、坚持质量标准,搞好质量资料管理,建立质量回访制度,服务用户。

第六章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一、工期控制的方法

根据计划工期

天的要求,合理、科学、客观地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际施工中与实际进度比较,如出现偏差,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整,确保施工工期按网络计划

天完成。

施工过程中搞好与有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确保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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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期保证体系

在该体系中各级人员的责任如下:

1、项目经理是工程进度的第一责任人,对工期负主要责任。

2、施工员是工程进度的执行者,负责进度的全面协调。

3、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进度计划的制订。

4、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专业公司经理负责本工作面施工进度的协调。

三、工期保证措施

1、技术措施

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以施工设计图纸为依据,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精心进行施工。

2、合同措施

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订工期奖罚合同,按期或提前完成任务并达到优良标准的给予奖励,完不成任务的给予经济处罚。和原材料供应单位签订供货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供应材料,保证施工连续进行。确保工期

天完工,按照合同要求,坚决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工程量。

3、经济措施

把该工程列入我公司的重点工程,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如用方工程款暂不到位,我公司将想方设法搞好内部资金的协调和平衡,确保施工连续进行。

4、实行“人机固定”制度,加强对使用机械的维护与保养,确保机械处于最佳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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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现场保持大型材料的合理有序堆放,保证道路畅通,为确保工程质量创造良好的条件。

6、搞好工序的交接工作,坚持按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

7、各工种、各工序严格按规范和技术交底操作。

8、严格执行专业操作规程。本工程主要专业工种为电工、钳工和焊工,要求持证上岗。

第七章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项目部坚持文明施工,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成立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其他成员由行政、安全、技术及施工队长组成,项目领导小组每月对现场文明施工组织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按照施工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型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设备。

3、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

4、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堆放材料和机械设备,保持道路畅通,操作地点要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5、现场设专职保卫人员,并与矿方保卫部门取得联系,夜间施工现场设值班人员,看管料具,教育职工遵纪守法。

6、在环保方面,人人有责保护资源、爱护环境,不得抛掷废物,不得有碍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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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明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看管,负责施工防火工作;消防设备、材料配置,消防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做到消防管理规定要求。

8、夏季施工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做好防大风防雨防洪防漏电工作,提高抗自然灾害能力,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第八章

环境及职业健康保护

遵照执行国家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保护规定,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降噪,保证作业场所工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做如下要求。

一、加工制作工程

1、操作人员应按工种岗位要求穿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2、在井筒作业应适时洒水、防止扬尘。

3、施工人员除采取防治措施外,必须佩戴防尘或防毒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4、材料、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垃圾集中存放指定地点,并定期清理。

二、施工工程

1、登高作业2米以上必须穿戴好安全带,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它不适应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井筒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接水管洒水降尘,戴防护用品。

3、作业产出的灰碴、废料应提升至井口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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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火焊施工技术措施

目前,风井井下配电所矿建工程已基本结束,即将进行设备安装工作。在设备安装作业期间需要进行氧气切割及电火焊,为保证安全,高质量的完成此项工程,特制定如下措施,请有关领导批示。

一、施工项目:风井井下配电所设备安装

二、施工地点: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风井

三、施工时间:

四、安全措施:

1、 主井口内使用氧气及电火焊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

2、电焊机的电源线必须能单独停送电,不得与其它负荷共用一台开关。

3、电焊机搭火、甩火须由专业电工操作。施工地点与井口房有可靠的信号联系。

4、电源线、焊把线、氧气带和乙炔带等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保连接可靠、完好、不漏电、不漏气。

5、在井口处及施工地点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准备水桶、铁锨、灭火器等。

6、非电焊人员严禁将烟火及其他火种带入主井口,作业时电焊工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7、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要分别装运,要装牢垫平,运输过程中不允许碰撞,电焊机要加盖防雨布,严防进水。

8、改造用的焊把线严禁漏电,焊接后的电焊头不能乱扔,要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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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井口烧焊期间,井口必须配备灭火器,改造前必须将井口附近用水浇湿,以防止着火,切割后的熔渣应及时浇灭,设置专职人员对井口及其附近进行巡视,防止井口设施着火。

10、高空作业时,应密切注意氧气割掉的熔渣或点焊渣,及时清理施工地点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做好井口的安全防范工作。

11、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施工人员应绑扎牢固,烧焊工具应有防止坠落措施。烧焊时,作业地点上、下不能时作业。

12、每班烧焊施工完毕,应设专职人员监测1小时,确保没有引发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13、烧焊期间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应在每班检查施工地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早处理。

14、烧焊施工期间,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焊人员应遵守矿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15、本措施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许可后,向所有参加人员都贯彻学习,并履行签字手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要求进行作业,消灭一切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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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高低压变配电供货及安装施工工程合同范本2014-5-12

合同编号:

项目高低压变配电供货及安装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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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高低压变配电供货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高低压变配电供货及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范围

1.1本项目名称:***项目

1.2工程名称:***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1.3工程地点:

1.4承包范围:***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图纸、外线施工图(详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施工图》)和***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投标报价书(详见附件二;以下简称《报价书》)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承包范围。

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实际承包范围填写) (1)室内变压器、高压柜等高压变配电设备、高压电缆、高压桥架等采购及安装、送检、调试、验收;

(2)全部配电室内低压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送检、调试、验收;电力监控系统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

(3)供电部门提供的高压电源接驳点至配电房的全部高压外线电缆(甲供)保管及保护、敷设、连接;电缆沟开挖及恢复;涉及外线电缆敷设造成的市政道

路破坏与恢复、临时占用审批、绿化恢复等(此项范围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填写,如确有需要另行签订外线施工合同);

(4)高、低压室内绝缘地面、高压电工工具、防鼠板、接地、安全警告牌等及按供电局要求与高低压配电系统验收相关的其他必须完成的工作;

(5)由发电机低压联络柜至发电机主开关的母线槽;

(6)高压供电报装、申请、图纸审核通过、验收到送电完成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7)与政府供电部门沟通红线外高压电缆敷设所需路径、位臵的所有工作及所需费用,确保正式用电按时完成;

(8)负责其安装的设备线路等所需的且已经由总包施工完成的设备基础、预留孔洞、预埋件错漏的修正修补及满足设备管线安装要求的完善措施;

(9)负责按本合同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调试、试运行、提前使用的成品保护等,有关行业专管部门报装、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10)图纸二次控制部分深化设计(需经过甲方和设计确认,且深化设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行计费);

(11)设备与材料出厂前测试及检验;设备的安装、线缆敷设、端接;调试、测试和集成测试;正式验收移交甲方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

(12)技术培训和验收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编制竣工图及竣工资料;负责高低压配电设备的性能检测检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验收、办理安装运行等合格证,并向甲方移交相关手续和文件资料;

(1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所需的附件、工具、备品备件、资料的提供。 1.5与总包工程界面划分:

(1)以各变配电室低压柜出线端为分界点,所有低压柜出线电缆及低压桥架为总包施工范围,连接低压柜至发电机配电箱的电缆及桥架也为总包施工范围,所有高压电缆及高压桥架为高低压工程施工范围。

(2)各高压房、低压配电房内动力、照明工程为总包施工范围,配电房内除总

等电位接地点外的接地工程属高低压工程施工范围。

(3)室外红线范围内预埋高压电缆套管、管井属总包施工范围。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为准;若甲方无另行开工通知的,乙方应按照前述约定日期开工。

竣工日期:年月日;乙方须保证于此日期前通过当地供电局验收合格并送电。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具体开工日期如有变更的,竣工日期相应变更,但工期总天数不变。 上述工期包括进场准备、公休及假期、恶劣天气等,已充分考虑了施工期间可能遇到的停水及停电、法定节假日等因素,除不可抗力及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工程工期不作调整。

2.2高低压设备进场安装时间要求:

高低压设备需于年月日前需进场安装,以配合总包方低压电缆敷设。 2.3本工程工期除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误,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期延长或顺延签证外,工期不因其他任何因素而延长或顺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材料、设备不能按时备货与供应; (2)雨雪等气候干扰、施工场地及施工扰民等;

(3)施工中可能遇到的交叉作业、现场配合、停电、国家政策、政治性及其他社会活动、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引起工期延误。

2.3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工期需延长或导致乙方误工需顺延工期的,乙方应于延长或误工情形发生后五天内以工期签证的方式向甲方申报,经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后,作为工期补偿的依据,乙方逾期提出的,无论是否满足条件,工期均不予补偿。无论何种原因的工期补偿,甲方均不补偿乙方误工机械费、误工人工费等任何费用,即工期的延长,甲方无须向乙方额外支付费用。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再进行调整)

3.1甲方权利义务

3.1.1甲方委派驻现场代表姓名:职务:职权: ①参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管理; ②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

③代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各种手续。

现场代表应由具备相关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若甲方更换现场代表,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3.1.2提供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乙方进行施工图纸交底、会审;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施工配合的工作,避免直接或间接影响乙方施工。

3.1.3协助乙方组织高低压变配电安装工程的总验收、审查及签收验收合格资料。

3.1.4 协助报批手续的办理,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

3.1.5组织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检查,有权根据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对乙方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和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等提出整改和处罚。

3.1.6有权检查乙方按合同约定进场施工的设备和人员的落实情况。 3.1.7有权对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乙方现场代表提出要求更换,乙方须在3天内进行更换。

3.1.8有权监督乙方办理生产工人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1.9保证乙方设备、材料在施工现场的运输通道畅通,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材料不能按时顺利进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1.10有权监控乙方现场劳务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对出现的劳资纠纷甲方有权出面进行处理,并有权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扣留相应的工资优先发放给被拖欠工资的人员,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乙方权利义务

3.2.1乙方委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乙方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更换。 3.2.2编制本合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并于开工日期前3天送交甲方审批。乙方未按时提交前述资料并通过甲方审批的,

视为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开工。

3.2.3乙方作为有经验的专业施工单位,在领到图纸及施工过程中有义务对施工蓝图进行深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出图纸设计不合理的地方,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图纸设计不合理而导致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如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后,由于甲方、监理及设计单位没有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2.4 严格按设计图纸、工程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2.5作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及交通要道、人行道的保护。

3.2.6提出用电、用水申请,经批准后在甲方提供的地点装电费计量表,按计量数交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2.7遵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并负责相关费用。

3.2.8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标准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作好安装、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3.2.9负责施工时的办公和生活等临时设施,现场需要的水电等由乙方负责解决。

3.2.10乙方办理施工外线工程途径绿化、道路等市政设施所需的手续。 3.2.11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保险及工作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人身、财产的保险,并承担相应保险费用。

3.2.12乙方的临时设施(现场办公及工人生活等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3.2.13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工程竣工并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现场,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由此导致竣工逾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2.14甲方提供现场已有垂直运输工具(如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等),但地面的水平运输由乙方自行解决。

3.2.15工程竣工或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解除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终 6

止后3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并清理完现场。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合同总价

4.1.1本工程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元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4.1.1.1本合同价格内已包含如下风险,结算时不会因以下原因而调整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

(1)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机械设备购臵或租赁价格与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内价格不一致;

(2)税率的变化;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

(4)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计价标准的调整等。 4.1.1.2本合同价格内已包含如下费用

(1)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辅材费、设备配件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送电验收费、试验费、供电报装费、甲供材料设备装卸保管费、设计费、GPS测定费、入网检测费、调负荷费、到相关部门办理批件手续的费用、破坏市政路面及恢复等报批、补偿、施工费用、保险费(含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保修费、测试及检测费、采保费、施工管理费、安全防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其他一切项目措施费、规费、人员培训教育等费用、税金等所有税费。

(2)本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及外运,临建搭拆及施工所需的设备、线材、辅材、人工等费用,总分包配合管理费(按合同总价扣减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设备费后的总价乘以1%计取)。

(3)如附件工程量清单中少列施工图纸中所示的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任何漏项、少算或低算的,或施工图纸内没有明确显示而现场必须完成的施工内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1.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到工地现场踏勘,已充分了解工地位臵、情况、 7

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导致的索赔(增补)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1.3乙方作为有经验的施工方,应提前与项目所在地的供电部门进行沟通,如后期施工时由于供电部门的审图导致施工内容修改的,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则风险包干,不予调整合同价,费用减少的则按实结算。

4.2合同价款支付(本条款属示范条款,可根据具体项目进行调整) 4.2.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甲方认可担保银行签署的金额为高低压设备总价款20%的履约保函,保证期间为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履行的每项义务期间届满后一年。甲方收到该保函后5天内,向乙方支付高低压设备总价款的20%货款作为预付款。

4.2.2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设备运到施工现场且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初步验收合格且外线接驳点由供电部门正式书面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设备总价的60%。

4.2.3变配电房所有设备(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设备、桥架、电缆、母线槽、电力监控等)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书面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费总额的80%。

4.2.4外线电缆全部敷设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书面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此部分合同造价的80%。

4.2.5在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本工程经甲方及供电局验收通过并正式送电,乙方向甲方正式移交本工程,双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在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在双方对本工程的结算达成一致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工程结算价的97%。

4.2.6本工程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本工程保修期起算日起满两年后30日内,如无任何遗留质量问题的,甲方将保修金余款(扣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无息支付给乙方。

4.3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均应先向甲方提供相应等额的工程款发票及付款申请书,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时间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履行合同义务。

4.4乙方确认其收取本合同款项的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乙方如需变更该收款账户的,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5乙方同意: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工程款、工程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保险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然后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如有)。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4.6乙方应按如下第 种方式提供履约担保: A. 提供履约/预付款保函

履约/预付款保函须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及甲方支付预付款前提交给甲方,保函保证金额为高低压设备总价款20%,乙方提供的保函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的保函应当由在中国境内营业的商业银行或有资质且项目所在地建委认可的担保公司开具,保函应满足无条件且不可撤消的、见索即付的担保形式,保函内容并需经甲方认可,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出具保函的单位支付相应的款项。

B. 不提供履约保函

第五条 工程设备材料供应与采购 5.1 乙供材料设备

5.1.1乙方实际选用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一致,设备的技术参数应与设计图纸和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审查意见书一致。其中乙方按本合同附件的要求采购的材料设备,除非甲方更改要求,否则乙方不得替换。

5.1.2本合同及附件中未说明品牌的其它材料设备均为乙方自主采购,在本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报送材料、设备清单,并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须按经甲方审核同意的材料、设备品牌、规格清单中的要求执行。乙方采购材料或

租赁设备的质量、规格品种及式样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5.1.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符合本合同和国家规范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且应具备项目所在地供电局的入网许可要求。乙方所供应的所有电缆须为国标产品,电缆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等必须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5.1.4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进场前需经甲方初步验收,质量合格,型号规格、品牌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后,方可安装。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不视为乙方的设备材料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要求,乙方应对其设备材料的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5.1.5 若合同约定的设备或材料供应厂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或经考察其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信誉不良的,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变更设备或材料供应厂商的要求,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乙方应提供不少于三家设备或材料供应厂商供甲方选择,乙方提供可供选择的设备或材料供应厂商的产品质量、档次、使用要求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要求。

5.1.6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立即停止使用;若已使用的,应立即更换为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甲方损失,同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1.7 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需检验的,均由乙方负责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甲方代表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乙方负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行计价。

5.2甲供材料设备

5.2.1甲供材料设备:高压电缆。

5.2.2甲供材料设备计划:乙方在收到甲方设计施工图后1个月内上报《甲供材料总计划表》,乙方需在计划表中明确材料设备进场时间段,包括数量、规格、分阶段到货时间,乙方需对上报甲供材料供应量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设计变更除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材料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数量、规格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现场领用甲供材料,需提前10天上报甲供材料《领料审批表》,并在领料审批表上详细注明材料的规格(必要时附加工图纸说明)和交货具体时间。

5.2.3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乙方应为“甲供材料、设备”提供:卸车、接收、保管、二次搬运、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服务,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

内。

5.2.4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根据乙方的计划要求时间向乙方提供甲供材料设备,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或损失,经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属实,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的补偿,但不给予任何经济上的补偿。

(2)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要求“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改为“乙方供应”的,则按新认价(乙供价)和合同预算书中的消耗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仅计算材料价及税金;“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改为“甲方供应”时,乙方按该材料、设备总价(甲供价)的1%计取保管费,保管费只按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计取税金,不参与其他取费,同时扣回合同内乙供材料设备价格及相应的取费。

5.2.5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

(1)材料设备预、结算数量由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图纸工程量及损耗率计算,当设计变更调整时,材料设备领用数量做相应增加或减少。属乙方超额订购或使用的材料设备用量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按甲方采购价格及有关税费计算的超额领用的材料设备款项。

(2)甲供材料实际供应量结算依据乙方、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理及采购供应商四方签字的数量结算。

(3)甲供材料结算用量依据甲方与乙方结算书确定耗用量(以项目所在地现行消耗量标准为基础或经甲方认可的特殊情况可现场实测确定)。

(4)甲供材料超领量=甲供材料实际供应量-甲供材料结算用量

(5)当甲供材料超领量为甲供材料结算用量的0~20%(含20%)时,结算时按照甲方采购甲供材料价款扣减;当甲供材料超领量为甲供材料结算用量20%以上时,结算时按照甲方采购的甲供材料价款再另追加15%罚款扣减。

(6)当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应该甲供的材料自行采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供应量少于结算甲供材料数量,则甲方将该部分仍视为全部甲供,差价不予补偿。

第六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6.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现行国家、项目所在地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且本工程必须通过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保证按时供电。

6.2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和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派出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指令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6.3 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存在重大质量瑕疵,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延长,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给予赔偿。

6.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隐蔽或中间验收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并提供有关合格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

6.5 乙方未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即自行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剥露或开孔后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损失和(或)工期延误均由乙方承担。

6.6甲方提出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进行检验时,乙方应当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因检验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7当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共同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并承担由此造成整改的费用以及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6.8乙方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向甲方提交与本工程相关的竣工资料原件两套、复印件两套、竣工图(蓝图)五套及竣工图电子文档(光盘)两套等相关资料,前述资料乙方须按本工程所在地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竣工档案资料要求执行。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合格的,甲方可暂不予支付结算款,同时乙方按逾期完工承担违约责任。

6.9工程经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后两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逾期移交的按逾期完工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工程移交前,应提前向甲方操作人员传授操作知识,做到会基本操作。系统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5天内在现场举办培训班,向甲方操作人员教授系统操作知识和简单的故障判断、排除方法,直至全部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6.10自本工程移交给甲方后3天内,乙方人员应从施工现场撤离并清理运出乙方剩余材料、设备、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保持整个现场清洁、美观,达到竣工使用状态。

第七条 工地现场管理

7.1 安全管理

7.1.1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制度,严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环境保护规定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并随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于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落实;乙方因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整改而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7.1.2乙方必须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底,并签字存查,同时认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伤亡事故。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从事机械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1.3现场警戒和安全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工作,搞好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卫生。

7.1.4严禁随意拆除安全设施,施工时遇障碍时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书面同意后方能拆除。

7.1.5乙方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乙方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

7.1.6施工期间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及时消纳、清理等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7.1.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7.2 施工现场管理

7.2.1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编制书面进场报告给甲方,进场报告中应包括:

施工组织与设计、组织安排、施工方案、项目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关的联络、投诉电话等。

7.2.2 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理)的监督、管理,接受合理的、先进的施工方法建议。

7.2.3 乙方在实施工程方案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汇报与沟通,确实需要更改原工程施工方案的,应书面报经监理单位确认并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不得擅作修改。

7.2.4 因甲方原因,工程需要中途停工,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并配合办理停工手续。

7.2.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各种工程施工记录,填写各种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工程资料。

7.2.6 本合同工程在某些地段施工时如需要破路下管,乙方在施工过路段的管线时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并开通临时通道,确保现场交通顺利,路面开挖后应及时下管并报验合格后及时进行路面恢复,恢复时间要求不超过一周。

7.2.7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监理单位的工程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地完成全部承建内容。合同约定由乙方完成的施工内容和配合工作(包括合同约定、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示范区或样板房的开放等),乙方应全面完成,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质按期完成或乙方明确表示不予完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向甲方另行支付前述费用20%的管理费,且乙方的工期不予延长。

第八条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8.1 变更设计

8.1.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立即组织该设计变更施工。

8.1.2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审批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8.1.3 如果设计变更所涉及的材料已经订货(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材料 14

订货合同)或进场,造成乙方材料积压或浪费,乙方需书面报监理、甲方现场确认处理,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确认的,甲方承担其相关处理的费用。

8.1.4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经甲方现场确认后,需要追加的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如果影响到关键工序,经甲方确认后,可以调整工期。

8.1.5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者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立即停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最迟不得超过发现之日起三日),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单位作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并及时将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8.1.6 经甲方审批确认的设计变更,按合同相关约定计入结算,经甲方工程管理中心签发的《设计变更实施情况确认单》作为设计变更结算的依据资料。因设计变更所涉及的材料已经订货、乙方返工、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其相关处理费用和调整工期,并且由乙方及时办理费用签证和工期签证,甲方审批确认后计入结算。

8.2 现场签证

8.2.1出现如应设计变更导致返工、根据经验不能想到的工作而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完成工作、因影响施工而必须实施的工作(如地下状况的不确定性因素等造成工程量或工作内容的增加)应办理现场签证。

8.2.2现场签证按照一事一签原则,签证内容只能对应本合同。乙方应在签证事实发生并完成的7天内向项目部提交《现场签证单》及相应的依据资料,需要附图或现场测量结果时在《现场签证单》上注明附件的性质及页数,逾期提交而又无法说明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接到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告后10日内完成工程量核算,经甲方审批确认的现场签证计入结算,超过上述约定的有效时间上报的签证要求,甲方可以拒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身承担。

8.2.3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乙方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等,否则不予办理。经审核后的签证由甲方统一编号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8.3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含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

8.3.1合同价款构成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项 15

目单价,按已有项目单价确认变更价款。

8.3.2合同价款构成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参照类似项目单价换算确定变更单价。

8.3.3合同价款构成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而有可参照子目的,可按照相关子目及相关文件计价后,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下浮率**%下浮;材料价格以该项子目施工期间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价平均价为指导计价。

8.3.4若上述三款计价办法均不适用,由乙方报价甲方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审核确定。

8.3.5 合同承包范围以内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再计算包干措施项目所包含的费用,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项目可按实计算。

8.3.6乙方在接到甲方《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立即组织按设计变更施工(不得以价格未审定而拒绝实施设计变更),并判断设计变更是否会出现合同价款构成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没有的新单价,如出现新单价与7天内与提出新单价确认的申请,并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单价确认手续,取得《预结算价格确认书》作为结算的单价依据。

8.4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或依其他法定情形向甲方提出索赔的,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14日内,向甲方书面提交索赔资料,应包括:索赔的合同依据、索赔意向与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提出索赔时间以甲方签收时间为准,并已本条约定办理相关签证;乙方逾期提出索赔的,视为乙方放弃索赔;乙方不得以索赔未达成协议为理由,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

8.5涉及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所有文件,均应经甲方、乙方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乙方公章,方为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保 16

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

9.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9.2.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9.3.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甲方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本工程严禁转包或分包,若乙方擅自分包、转包或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0.3乙方逾期完工的(含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对乙方已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80%结算,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0.4乙方逾期开工的,按本条第3款逾期完工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5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质量问题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对乙方已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80%结算,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0.6乙方违章施工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而造成总工程或单项工程的质量事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般质量安全事故违约金100000元/次,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违约金500000元/次。

10.7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验收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整改至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应按按本条第3款逾期完工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图纸施工的,应向甲方支付此部分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乙方未按图纸施工部分造价达到工程总造价20%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已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80%结算,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0.9乙方偷工减料、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材料设备品牌的,应向甲方支付该部分材料设备价款3倍的违约金;乙方发生前述违约情形超过2次(含2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已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80%结算,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0.10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施工图预算、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签证、工程承包范围等存在争议),争议、纠纷的解决不得影响工程的进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采取消极怠工、擅自停工等行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0元/天的违约金。

10.11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员工或其分包人员到甲方办公室、售楼处等处围攻、静坐等情形发生,情节轻微,未造成影响(售楼、甲方工作等未受到影响),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若情节较重(售楼、甲方工作受到影响等但乙方及时主动劝阻并将问题及时解决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0元的违约金;若情节严重(售楼、甲方工作受到影响等且乙方未及时主动劝阻或问题未及时得到解决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50000元的违约金。

10.12乙方不得高估冒算,如乙方结算的送审价高出甲方审定价8%,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乙方结算送审造价-(甲方结算审定价*108%)]×10%,在结算款项中以违约金形式扣除。

10.13甲方为乙方垫付工人工资或材料设备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垫付款项1倍的违约金。

10.14乙方未经甲方和监理单位书面同意擅自更换现场代表,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0元/次的违约金。

10.15乙方损坏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及其他相关专业的施工成品、半成品的,乙方须无条件修复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次的违约金。

10.16工程移交甲方或合同解除后,乙方的人员、材料及设施设备应在3个 18

自然天内撤离现场。超过3个自然天乙方仍未撤离现场的,按人民币1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甲方有权将乙方遗留在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折价处理,并优先受偿。

10.17若本工程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技术等级和甲方要求,经整改后仍无法满足或拒不整改,甲方降级接收本工程的,甲方有权扣除本工程结算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10.18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违约金、罚款等甲方均有权直接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各种违约金、罚款属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可同时适用。

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

11.1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并由甲方交付给业主(以甲方公告的交付日期为准)之日起计(此保修期起算日期不适用于非住宅项目,非住宅项目的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请业务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若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规定对本工程和/或个别工作或物料有更长的保修期规定,则保修期结束后并不会解除乙方按该等法律法规所须承担的保修责任。

11.2保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乙方承包的一切工程项目,包括乙方采购的材料、工程的具体施工等。保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免费更换由乙方采购的有质量瑕疵的材料。②免费修复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

11.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发出的保修通知(包括传真、电话方式)之时起24小时内或根据具体通知,迅速派员免费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或漏电及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及工地现场施工的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

11.4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或到场后48小时内未能完成保修的,甲方可以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引起的所有维修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保修金中直接扣除该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

11.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保修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应于甲方支付结算价款前以书面形式提供保修服务队伍有效的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

11.7本工程使用期间,由于工程质量(包括工程材料)的问题而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受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形的发生(如战争、地震等),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需免责方须立即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情形详细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给对方,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12.2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得免除或减轻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3.2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邮寄(中国特快专递EMS)或专人派送的方式送达,自寄出之日起3天(无论签收与否)或签收之日即视为送达。如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13.3本合同中的“天”、“日”,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日历天及日历日。 13.4合同附件

附件一:系统说明、施工技术要求及图纸 附件二:高低压配电工程投标报价书 附件三:廉洁合作协议

附件四:承包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附件五: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5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达成的补充协议、本合同书及相关附件组成合同文件,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补充。当出现含糊或歧义时,则甲方有权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或校正,并就此向乙方发出有关通知。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乙方: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月 日 21

第四篇:电子巡更系统的安装施工组织方法及措施

1、施工准备

1.1、材料

1.1.1、机房设备:主要包括系统主机、充电器、计算机(内置管理软件)、打印机、不间断

电源等。

1.1.2、传输部分(在线式系统):包括分线箱、电线电缆等。 1.1.

3、终端设备:主要包括巡更点、巡更棒、数据采集器等设备。

1.1.4、上述设备材料应根据设计要求选型,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安装及使用 说明书等。并经国家3C 认证,具有3C 认证标识。如果是进口产品,则需提供进口 商品商检证明。设备安装前应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全部检查方可安装。

1.1.5、其它材料:塑料胀管、机螺丝、平垫、弹簧垫圈、接线端子、钻头。 1.

2、机具设备

1.2.1、手电钻、冲击钻、梯子、水平尺、拉线、线坠。

1.2.2、克丝钳子、剥线钳、电工刀、电烙铁、一字改锥、十字改锥、尖嘴钳、偏口钳。 1.

3、作业条件

1.3.1、机房内土建工程应内装修完毕,门、窗、门锁装配齐全完整。

1.3.2、机房内、弱电竖井、建筑内其他公共部分及外围的布线线缆沟、槽、管、箱、盒施

工完毕。各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位置,线管的管径、管路的敷设位置等均应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2、操作工艺

2.1、工艺流程 2.

2、操作方法

2.2.1、终端设备安装

2.2.1.1、安装前应按图纸核对巡更点的位置及数量,并读取巡更点的ID 码。 2.2.1.

2、巡更点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如无特殊说明一般安装高度为1.4m。对于离线式系统,巡更点应安装于巡更棒便于读取的位置。

2.2.1.3、对于离线式巡更点,安放时可以用钢钉、固定胶、或直接埋于水泥墙(感应型巡更点),埋入深度应小于5cm,巡更点的安装应与安装位置的表面平行。感应型巡更点的读取距离一般在10-25cm 之间,只要巡更棒能接近即可。

2.2.1.4、安装巡更点的同时,应记录每个巡更点所对应的安装地点,所有的安装点应与系统管理主机的巡更点设置相对应。

2.2.2、机房设备安装

2.2.2.1、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检验,设备外形尺寸、设备内主板及接线端口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规定,备品备件齐全。

2.2.2.2、按照图纸连接巡更系统主机、计算机、UPS、打印机、充电座等设备,如图3.2. 5-1安保中心设备连接示意图所示。

2.2.2.3、设备安装应牢固、紧密,紧固件应做防锈处理。

2.2.2.4、安装的设备应按图纸或产品说明书要求接地,其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2.2.2.5、安装系统软件的计算机硬件配置不应低于软件对计算机硬件的要求。 2.2.2.

6、安装系统软件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符合系统软件的要求。 2.2.2.7、按照软件安装说明书和帮助安装软件。 2.2.

3、系统调试

2.2.3.1、运行巡更系统管理软件,进行初始化设置。

2.2.3.2、按照图纸对巡更点进行读取操作,确认巡更棒读取数据正常有效。 2.2.3.

3、在巡更系统主机上测试对巡更棒读取的数据进行读入、数据查询、修改、打印、 删除等操作,对系统软件进行调试。

3、成品保护

3.1、设备进入现场后应码放整齐、稳固。并要注意防潮,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以免损坏

设备。

3.2、系统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妥善保管钥匙,以防设备丢失、损坏。 3.

3、对系统的巡更点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其损坏。

4、质量问题

4.1、质量问题:接线错误。

防治措施:计算机、系统主机、巡更点的接线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 4.2、质量问题:通讯不正常。

防治措施:严格检查系统接地阻值是否符合要求,接线是否压接牢固,消除或屏蔽备

及连线附近的干扰源。

第五篇:篮球架安装施工方法

方法/步骤

1

一、安装施工要点

1、安装时应小心谨慎,以免伤人。

2、箱体兰架安装顺序,箱体、立柱、探臂、后拉杆、篮板、篮筐、上拉杆、下拉杆、加配重。

3、钢化玻璃篮板安装时五个连接点一定要在一个平面上,五点受力要均匀;探臂、兰板、兰圈要成一线。探臂、兰圈严禁与玻璃兰板相接触。

4、复合玻璃钢篮板安装后要用玻璃胶将连接点封住,以免进雨水损坏兰板。

2

二、安装数据要点

1、臂长1.80m地埋独臂式篮球架,两个篮球架柱子之间的距离是29.20m。

2、篮球板垂直向下延长线离底线内沿1.20m。

3、底线内沿向外40cm处向外打坑;坑深75cm,长70cm*宽70cm。

4、篮球架柱子离底线内沿60cm。

5、篮圈上沿离地3.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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