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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各项工作制度职责(大全)

综治各项工作制度职责在当今社会,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或行动准则,也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规章制度或一定规格。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综治各项工作制度职责》的文章,希。

综治各项工作制度职责

在当今社会,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或行动准则,也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规章制度或一定规格。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综治各项工作制度职责》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综治各项工作制度职责

综治各项工作制度职责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政策,制订本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召开综治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医院内部社会管理问题,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二、建立健全具有医院特点的调解组织。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定期排查,及时掌握医院内部不安定因素,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特别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等治安防控队伍,完善重点部位的物防技防设施,建立和落实值班、门卫、财物管理等安全保卫制度,增强医院防范能力。

四、开展经常性法律法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禁毒防毒、消防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意识。

五、加强对医院员工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归正、吸毒等人员的帮教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六、建立和完善预防处置公共安全事故的配套制度和工作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七、接受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做好综治台账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工作,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怀远县妇幼卫生保健所

怀远县妇女儿童医院

平安创建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能科室的具体职责任务。将创建活动列入考核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利、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带动医院各项工作上水平。

二、明确目标,落实职责。具体目标是通过本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的活动,经过积极努力,确保正常的诊疗秩序,确保医院稳定,各科室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职责。一旦出现问题,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医院普法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使其制度化。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形成一个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大好局面。把医院的日常管理制度化,切实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大家有话说到明处,有意见提到明处,使日常管理民主化。

四、加强医院安全工作,切实保护职工和患者安全。加强对院内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检查,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防范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五、认真化解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医院的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各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各分管科室的创建工作,与医院成立的矛盾调解委员会相互配合,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把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拦截于院内,把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怀远县妇幼卫生保健所 怀远县妇女儿童医院

综治例会制度

一、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科室的负责人参加。

二、例会汇报各科综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对上月的工作加以总结,研究部署下月工作。

四、例会做到有记录,重要情况及时向院长及相关领导汇报。

怀远县妇幼卫生保健所 怀远县妇女儿童医院

普 法 规 划

为了落实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广大职工遵纪守法,创造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规划:

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

普法工作涉及全院每位职工,全体职工应坚持守法用法。院普法工作小组应在每年初确定目标,按计划实施,积极推进依法治村工作进程。

二、建章立制,着重落实。

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做到明确责任,分工到人。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普法形式应灵活多样,应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做到寓教于乐,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四、及时进行解读总结,推行好的工作做法,推广经验。

每年都应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与不足,及时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促进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怀远县妇幼卫生保健所 怀远县妇女儿童医院

矛盾调解委员会职责

为及时调解纠纷,增进职工团结,改善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安定,确保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调解委员会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解委员会应在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为调解职工及医患纠纷,不得超越权限(构成严重犯罪的不属调解范围)。

三、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记录、制作调解协议书,并有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要签字盖章,建立调解档案。

四、各类民事纠纷调解率应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8%以上,一般要求院内调解。因各类民事纠纷调解不力而酿成伤害或不正常死亡的案件,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政纪或法律责任。调解成绩显著者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禁止收费。不吃请、不受礼、不徇私舞弊、不打击报复,违者要受到严肃处理。

怀远县妇幼卫生保健所 怀远县妇女儿童医院

帮教小组职责

一、帮教小组在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加强对本院违纪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对重点人员实行一对一帮教,促使其充分认识自己所犯错误,改过自新,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严格禁止职工传抄、传看淫秽的图片、书刊、录像或其它淫秽物品。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怀远县妇幼卫生保健所 怀远县妇女儿童医院

第二篇:综治各项制度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原则、任务、范围、目标、要求:

1、方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

2、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和以地方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

3、基本任务: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工作范围: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

5、工作要求:

①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机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抓系统、系统抓,形成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格局。

③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泛开展综治宣传,公民法制观念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④实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领导责任查究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

⑤极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基层基础工作水平逐年提高。

6、主要目标:社会稳定,内部管理规范,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有力,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下降,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犯罪率逐年下降,“平安小区”、“平安家庭”创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是指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并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的考核奖惩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是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综合治理工作的副职是第二责任人,党委专管和政府(行政)分管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是第三责任人,第

一、

二、三责任人为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及上级要求,拿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2、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综合治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统筹安排,落实措施,做到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底总结评比,奖惩兑现。把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工作计划和个人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3、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力量,保障工作条件,完善工作制度,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配齐乡镇、街道专抓综合治理工作的党委副职。加强政法队伍、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及时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善于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加强检查督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基层组织是协助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治安形势,指导和协调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综治委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作出部署安排。

2、协助党委、政府与下级党政组织和辖区内部门单位、社会团体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制定考评办法,实施目标管理考评,确保领导责任制的落实。

3、组织指导各部门、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指导条块、部门之间的合作。

4、总结推广综合治理实践经验,表彰先进,组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探索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路子。

5、办理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委(办)交办的有关事项。

综治委行驶下列职权: ① 指导协调权;②监督检查权; ② 表彰批评权;④党纪处分建议权;

① 一票否决建议权(县级以下综治委)和一票否决决定权(县级综治委)。

综治办职责

1、综治办是综治委常设的专门办事机构,在综治委的领导下,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工作安排部署建议,参与决策;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各地区、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综治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3、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具体组织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4、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综合治理规章制度和措施;

5、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向有关部门提出奖惩建议,做好鼓励先进、推动后进,促进平衡发展的工作;

6、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提出社会治安一票否决权建议,并根据综治委(县级)的意见予以实施。

7、完成党委、政府及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

“一票否决”权制,是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对所属地区、部门、单位及个人因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治安状况不好或出现重大社会治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而对其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评先受奖、晋职晋级资格予以否决的制度。在综治工作中,凡未达到当地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目标,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否决:

1、因领导不重视,综治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造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淆的;

2、对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臵不力,以致发生非法游行、停工、停产、停课和宗族械斗、聚众闹事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治安的;

3、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工作不负责任,发生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因管理不严,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又不认真查处和改进工作的;

5、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综治委提出警告、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6、因教育管理工作薄弱,本部门、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发生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8、出现其他情况,县以上综治委认为需要否决的。 一票否决权按“属地管理”原则分级行驶。县综治委对本辖区内乡镇、县直单位和中央、省、市驻县单位行驶否决权;乡镇对本辖区内的村(居)委会以及科级以下单位行驶否决权,乡镇及县级以下单位的综治委行驶一票否决的建议权。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申报制度

申报条件:

1、在维护社会治安中,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奋不顾身制止犯罪行为的;

2、主动抓获、扭送现行犯罪分子或逃犯的;

3、积极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或为侦破犯罪提供线索,对破获案件作出重要贡献的; 申报程序:

4、对应表彰奖励者,所在单位或有关机关应及时向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或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申报。

5、对申报表彰的事迹材料,由决定表彰奖励的办事机构认真核实,报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审批。

6、对需要上一级表彰奖励的,由下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时申报。

治保调解委员会职责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群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2、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情况,排查矛盾,研究具体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3、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教育动员群众搞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检举揭发刑事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组织治安联防和重点部位的守护工作,维护公共秩序。

4、配合支持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工作。辖区内发案后保护案发现场,及时准确上报,并协助查破案件。严格监控各种邪教组织,配合公安、国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5、搞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帮教、转化工作,加强重点人口管理。

6、认真接待、调解各类纠纷,积极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重大易反复的纠纷要及时回访。

7、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准备上报各种数据、报表、材料。

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市、区)关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理工作的指示、决定和统一部署。

②研究制定依法治乡镇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③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的依法治理重大活动。 ④督促、指导开展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活动。 ⑤协调、解决依法治理中的重大问题。

⑥监督、检查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⑦处理和解决影响稳定的执法违法案件和社会冲突事件。

⑧总结推广依法治理先进典型额经验,表彰奖励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2、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①领导小组实行组长办公会议和全体会议、全体扩大会议制度。

②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不定期,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需要决定召集和主持召开。

③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或全体扩大会议,每年召开2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综治稳定工作例会制度

1、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综合稳定工作,经常进行研究,每月专题排查和研究解决不稳定因素不少于一次。

2、党政主要领导主持,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并进行决策。

3、每次例会必须严肃认真,务求实效,并做好会议记录。

4、每次例会研究的内容主题突出,对重大问题要确定具体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5、会后组织检查,督促有关责任和部门抓好落实。

综治稳定工作考核制度

1、综治稳定工作实行考核,考核结果由乡综治办备案,作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成绩,纳入评先评优,并与本人经济利益挂钩。

2、考核内容:①领导重视;②矛盾呢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及化解;③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④调解民间纠纷;⑤两劳回归人员的安臵帮教;⑥信访接待及处臵;⑦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村;⑧人民防线建设工作;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⑩资料收集与档案整理。

3、考核方法:每月实行一小结,半年一次讲评,年终综合考评,日常检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领导考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

维护稳定工作制度

节假日 特别防护期值班巡逻制度

①节假日、特别防护期必须加强值班、巡逻。 ②每天安排一名党政领导带班,一名以上干部值班,并部署应急小分队,配备机动车辆。

③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通信工具全天候畅通。

④值班室和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打牌、下棋、不准离岗、不准干私活。

⑤值班人员定时向各组、重点部位询问情况,下午5:00前向县(市、区)值班室报告当天情况,无情况报平安。

⑥发现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突发事件迅速上报,并赶到现场,进行果断处理。

综治稳定国安信息员制度

1、每个乡(镇、街道办)设一名国安工作联络员,每个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设1-2名综治维稳、国安工作信息员。

2、信息员义务和职责:及时上报以下情况:①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②可能或即将发生的群体性械斗;③可能或即将发生的非正常死亡;④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非法聚会活动情况;⑤地下“六合彩”扳砣子等赌博活动;⑥辖区内刑事犯罪活动及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⑦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事故;⑧其他认为需要报告的信息。

3、信息员每月最少向上级反映一次本辖区的综治稳定国安信息。

4、信息员实行义务可实行抵偿报酬加奖制度,报告重大信息有功的予以适当奖励,一年内出现两次漏报的,取消信息员资格。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①定期排查,乡(镇、街道办)和村(居委会)每月集中排查分析一次不稳定因素,研究对策,提出具体化解措施。

②特别排查:元旦、春节、“五〃一”、“六〃四”、“十〃一”等特别时段,要认真排查分析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化解。

③专项调查:及时发现苗头和倾向性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④建立台账:对不稳定因素逐一登记,处理情况和结果立卷备查。

⑤重点整改:对重点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办法,限期抓落实。

⑥总结讲评:每月对上月不稳定因素化解情况进行小结并讲评,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批评后进。

报告制度

①情报信息“4A”级分级管理制度

有关闹事苗头和隐患,问题主要应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行政)和有关责任部门负责解决方面的情报信息,列为A级。

正在酝酿、有可能引发事端,或正在发生的群体事件,需要及时派人做疏导教育劝阻工作方面的情报信息,列为2A级(AA)级。

已经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并初步得到解决,但有可能再生事端,需要密切注视,进一步做好控制工作方面的情报信息,列为3A(AAA)级。

正在发生的,乡镇党委、政府和责任部门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臵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方面的情报信息,列为4A(AAAA)级。

凡A级以上情报信息,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必须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县(市、区)稳定办报告;2A级以上等级的情况信息必须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市、区)区稳定办,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态起因、参与闹事人员、事态进展、现场领导、处臵措施等)县(市、区)委、县(市、区)委政法委。

②零报告制度

重大节假日和特别防护时期,乡(镇、街道办)应当在每天下午5时前向县(市、区)值班室报告当天情况(无情况报平安)。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①对矛盾纠纷要深入调查研究,查清矛盾纠纷的起因,了解当事人的要求及理由,核实有关情况。

②发生在本辖区的矛盾纠纷,乡(镇、街道办)指定专人负责调处,并邀请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参加,协调做好工作。

③跨地区、跨单位的矛盾纠纷,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做好调处工作。

④调解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意愿和矛盾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引导、帮助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达成解决矛盾纠纷的调解协议。

⑤对重大矛盾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应当密切关注双方当事人动向,督促履行协议,防止出现反复。如果发现协议内容不当,应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经再次调解,达成新的协议,再行督促履行。 ⑥经督促仍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就调解协议的履行、变更、撤销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并起诉到人民法院,综治办应该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公正裁判工作。

矛盾纠纷定期回访制度

①乡(镇、街道办)排查调处的矛盾纠纷问题,由乡(镇、街道办)维稳领导小组组织对当事人进行定期回访。

②定期回访由包化解问题的责任领导牵头,抽调有关人员参加。

③在回访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如发现反复性苗头,应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加以解决。

④回访工作情况要记人矛盾纠纷调处台帐。

维稳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领导班子的一把手为地区、本部门单位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的党政副职为第二责任人,其他领导成员为责任人。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第

一、二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公开检讨;给予该地区或部门单位通报批评。A、未认真贯彻落实稳定工作各项制度;B、未严格排查不稳定因素,未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分解责任和措施;C、迟报、漏报、误报重大不稳定信息造成工作被动或失去处臵的有利条件;D对本地、本部门单位影响稳定的热点问题采取躲、推、拖,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E、发生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后第

一、二责任人无特殊理由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臵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F、未及时制止进厂闹事或拦车、断路、阻工,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第

一、二责任人,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给予该地域部门单位黄牌警告。A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前失察、事中失措、化解不力酿成群体性事件造成一定影响的;B、因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或工作作风诱发、激化矛盾造成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事件的;C、对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力或未经调解导致重大民转刑案件发生的;D、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或连续发生治安案件影响稳定的;E、发生进厂闹事或拦车、断路、阻工严重影响厂地协作的;F、本部门单位“法轮功”等邪教活动或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失控,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分别给予第

一、二责任人,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撤销党内职务给予、留党察看、开除,行政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给予该部门单位“一票否决”。A、发生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3次以上,或发生群体性事件2起以上的;B、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受到上级党委、政府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C、因干部作风造成死亡事件的;E、治安秩序混乱,重特大刑事案件连续发生,群众反映强烈;F、处臵不力甚至放纵群众进厂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厂地协作的。

④在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信访接待制度

①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听取、记录来访人员反映的事项,记录后交来访者过目或念给来访者听。

②认真依法解答来访及咨询事项;对于非职能范围内的来访,婉言转告来访者去有关单位,并尽可能与辖区单位联系。

③对于信访,要认真处理,作好答复,并记录立案。凡属于重要来访,必须在请示主管领导或上级领导机关后,方可作出正式答复。

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解答法律咨询准确而不含糊,态度明确而不模棱两可。

⑤对于须经调查、调解的纠纷应向来访者约定处理的时间、地点,同时作好法律教育和疏导工作。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制度

1、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纳入本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奖惩。

2、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公民国家安全意识。将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国家保密法》作为普法工作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3、教育干部群众注意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

4、严格对本辖区内出国(境)人员的审核把关和教育管理,防止出现叛逃、出走、滞外不归事件。

5、切实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目标的保卫、保密工作。

6、国家安全工作联络员、信息员注意搜集、及时上报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以及经济安全等方面的信息情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

①乡(镇、街道办)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

②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以上村组、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 责任制度

①乡(镇、街道办)与部门、村组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将安全生产列入社会稳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检查制度

①以政府名义每年至少开展二次全面或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②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进行排查备案,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③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资金进行整改,保障安全投入。

人口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人口出生、死亡、迁出、变更等七项登记。

2、协助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及民政办搞好门牌、栋牌的管理和人口统计工作。

3、暂住人员暂住一月以下的由治保会登记,督促暂住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办理暂住证。

4、对外出打工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并向他们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

5、督促需要租房的暂住人口到房屋租赁申报站办理有关手续,并组织经常性的检查督促,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为暂住人口排忧解难。

6、督促年满十六周岁的村民按时申领居民身份证。

7、督促辖区内持有机动车辆、各种船只、警棍、带金属弹丸枪支、易燃易爆物品的业主和人员,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并加强管理。

8、收养弃婴的,需经民政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要求,申报入户手续。

9、对辖区内的会道门、邪教、封建迷信组织人员,协助派出所进行考察,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10、对辖区内的聋、哑、痴、呆等残疾人员进行登记,并加强管理。

重点人口帮教工作制度

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法轮功”邪教、非法宗教、吸毒、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等重点人口的帮教监控。

1、高度视对重点人口的安臵、帮教工作,并纳入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范畴。

2、全面掌握情况,建立帮教名册,明确帮教对象和帮教责任人,做好帮教记录。

3、积极引导、扶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同时积极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4、积极动员青年团、妇联、个体劳动者协会以及各种社会群体组织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重点人口的帮教工作。

5、努力做好村(居委会、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6、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认真总结推广经验。

防范、处理“法轮功”等邪教及非法宗教工作制度

1、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干部、群众提高鉴别能力,自觉远离邪教及非法宗教,并与之进行坚决的斗争。

2、严格执行政策。对受蒙蔽、被胁迫参加邪教组织,并已退出和不再参加邪教组织的村(居)民,只要其本人真心悔过,拒绝与邪教人员往来。回归社会,其他村(居)民不得歧视,并在生产(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帮助他们。

3、加强重点防控。对少数顽固的“法轮功”等邪教分子和非法宗教骨干分子,落实监控措施,严防他们串联、聚集滋事、上访闹事、破坏捣乱,危害社会治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和派出所报告。

4、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对“法轮功”等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成员,实行“二帮一”,加强法制教育,帮助他们转变思想,彻底改邪归正。

5、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村(居)民发现邪教组织策划、实施危害社会治安,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外地的邪教组织成员到本辖区进行串联、秘密集会、散发传单等行为,积极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的,或提前报告相关信息的,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

打击、禁止“黄、赌、毒”工作制度

1、广泛开展扫黄打非、禁毒、禁赌宣传,教育干部群众自觉远离黄、赌、毒,净化社会环境。

2、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扫黄打非、禁赌、禁毒工作。

3、开展集中整治,组织摸底排查,澄清底数,根据情况,适时进行专项整治。

4、村(居)民发现涉毒、进行黄色色情活动、聚众赌博者,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5、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对涉毒、涉黄、涉赌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从严惩处。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制度

1、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家庭生活等方面同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虐待、残骸妇女。

2、党委、政府应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帮助妇女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村(居)民都有义务帮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申诉、控告、检举。乡(镇、街道办)必要时对其给予法律上的支持。

4、学校应根据女学生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学生的身心健康。

5、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歧视、打骂已实行绝育手术的妇女。

6、保障每位实行计划生育的妇女享有政策规定的待遇。

7、认真落实“关爱女孩”行动,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帮扶措施。

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工作制度

1、学校、家庭、社会各界都要关心青少年,对青少年进行理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教育他们学法、守法、懂法,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2、对违法青少年实行帮教,耐心细致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3、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综治办具体负责安排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人员,各村(居委会)和村(居)民组负责人为帮教负责人,同监护人一起负责具体帮教工作。

4、帮教人员对被帮教的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时,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法,说服教育,正确引导。同时严格管理,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5、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要创造一定条件,尽量让违法青少年有生活和工作出路,对他们进行必须的技术培训,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组织力道。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做到同部署、同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研究一次辖区内道路安全情况,排查上报“三无”车辆。

2、搞好平安创建。深入开展争创交通安全村、学校、企业以及创建平安大道活动。

3、广泛宣传教育。利用黑板报、墙报、标语牌、讲座群众会等形式,对村(居)民、在校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4、协助交警工作。配合做好对司乘人员和客货、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摩托车的管理工作,排查辖区内道路事故多发地点(段)和事故隐患,预防村(居)民、学生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5、支持交警执法。配合交警疏导交通,制止哄抢、偷盗运输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群众集体越级上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搞好村(居)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明白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4、组织防火巡查和对重点目标、地区的检查,做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防火工作制度

1、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为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安全大检查,消除消防火灾隐患。

2、加强要害部门防火设施的完善,库房、财务室、档案室、打字室等要害部门要配备灭火器,设禁烟标志,消防灭火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并会使用灭火器具。

3、要害部位周围二十米之内严禁动用明火,库房等要害部位室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及易燃物品,严禁吸烟。

4、办公室对机关的电源、电器、电线进行严格检查和管理,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5、抽烟人员要养成远离重要场所的习惯,抽完烟后,应将烟蒂扔到烟灰缸里并用水浇灭,严禁将烟蒂扔到纸篓及其他不安全地方,以免发生火灾。

6、消防器材要有专人保管,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养护,检查是否失效,是否过期,并做到有专人记录。

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

1、乡(镇、街道办)、村两级治安巡逻队由综治办领导,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次巡逻时必须有派出所民警带队。

2、巡逻队主要是在重大节假日和特别防护期巡逻。其职责是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协助政法机关打击地下“六合彩”、扳砣子等赌博活动。

4、巡逻队巡逻时应戴好袖章,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履行职责,巡逻队不得以任何名义行使执法权。

5、在巡逻中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领导和派出所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节,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进行调解。

2、调解工作可以在设臵的专门场所进行,也可以便利当事人的其他场所进行。

3、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4、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5、文明礼貌接待双方当事人,做到认真听取情况,仔细查明事实,耐心教育疏导,公平公正调处。

6、认真做好回访工作,防止反复致使矛盾激化,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7、调解民间纠纷不得收费,不得接受吃请受礼、

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调解工作效率。

2、及时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3、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4、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

第三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项制度

连江县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 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一个时期的维稳及综治工作作出总体规则,部署并监督实施;

3. 统筹中心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综治信访维稳有关问题; 4.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5. 完成乡(镇)及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连江县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 在主任领导下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2. 组织协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合力作用;

3. 负责制订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 掌握中心工作人员思想动态,负责抓好中心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5. 负责中心内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和总结评论;

6. 完成乡(镇)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包案制度

1.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经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讨论需要由乡(镇)当政策领导包案处理的,严格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包案责任制程序逐一落实任务责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报送党政一把手审批,并送达包案领导;

2. 包案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包案领导责任,对所包案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调处工作;

3. 包案领导在调处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积极联系,真实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采取的调处行动。

4. 包案领导原则上应在规定的调处期限内完成调出工作,确实因为难度大或出现不可预测的变化,需要延长期限的,经街道党政一把手同意后,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5. 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材料移交中心归档,由上级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结案后应将调处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并及时做好销案和归档工作。

6. 中心应当及时将领导包案调处情况报告乡(镇),由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

信息报告制度

1. 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应当及时以信息的形式向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市综治办作出书面报告; 2.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1) 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2) 本地区维稳及综治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 群体性时间苗头及有关处置情况;

(4) “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的滋事破坏活动;

(5) 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其他重大事件;

(6) 重大节日前夕和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整治方案及整治成效;

(7) 一定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及对策。 3. 情况上报务必及时、准确、简明、扼要;

4. 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注明秘密等级,通过机要途径传达,由中心保密员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通报制度

1. 通报的内容: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和重大事件案件;

2. 通报的方式: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会议通报、文件通报和政务公开栏通报的方式进行;

3. 通报的时间: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按季度通报,重大事件案件随时通报; 4. 通报的范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在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村(居)书记、主任范围内通报,重大事件在本乡(镇)全体干部职工和村(居)范围内通报; 5. 通报的要求:通报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

值班备勤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天至少一个人在中心值班室备勤;

2. 值班人员由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按值班表轮流进行; 3. 坚守岗位,恪守职责,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要向主任请假,做好人员调剂; 4. 值班人员要各负其责,认真高效做好各项工作; 5.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1. 工作计划

(1) 根据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精神,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拟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于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呈报乡(镇)街道,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3) 制订工作计划要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掌握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切实可行; (4) 计划制定后,应保证其严肃性,不得随意变动。 2. 工作总结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半年和年终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呈报乡(镇),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2)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完成的每项重要工作或某些有典型意义的工作,都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送乡(镇)主要领导; (3) 工作总结要做到实事求是,既要总结工作成绩,也要总结存在问题,全面反映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真实情况。

首问责任制度

1. 服务对象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事及联系工作,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

2. 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责任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必要时应为对象联系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

3. 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5. 对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6. 发现未能履行首问责任的,尤其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等。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言行准则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的言行要做到五个字:勤、快、公、活、廉。

勤:一要腿勤,积极主动下访,每月必走访村(居)干部、治保调解人员、信息员以及人大、政协代表等,此外,只要村(居)民有所求,无论节假日还是公休日,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要随叫随到;二要手勤,对了解掌握的各种情况随时做好记录,事后分门别类登记归档;三要嘴勤,耐心细致地说服。

快:矛盾纠纷一旦发生,要快速赶到现场及时调查取证,及时依法调处。 公:公正、公开、公平,以理服人,以法服人。 活:调解的策略要灵活,注重实效。

廉: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矛盾调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 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 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 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 不受压制压迫,自主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 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 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1) 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2) 遵守调解规则;

(3) 不得激化矛盾或有过激行为; (4) 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资料台帐制度

1. 要求做到档案、台帐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2. 有关文件应登记,有专用的文件夹;

3. 业务台帐分门别类,便于使用。主要包括:

(1) 中心基本台帐簿册:包括《值班登记簿》、《会议记录簿》、《受理事项总登记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办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销案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记录簿》、《培训工作记录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治安巡逻登记簿》等;

(2) “六联机制”档案材料:包括联调工作情况,联防工作情况,联勤工作情况,联治工作情况,联创工作情况,联管工作情况。

4. 对矛盾纠纷调处实行一案一档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受理事项总登记簿》复印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3)案件调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表、票据等复印件; (4)有矛盾纠纷调处笔录的,需要附带笔录复印件; (5)案件调处过程说明; (6)案件调处协议书;

(7)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5. 归档材料齐全,目录、页号、封面和备考表填写清楚。

会议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2. 参会人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全部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村(居)委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主任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3. 会议内容

(1) 传达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措施;

(2) 通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分析本地区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治信访维稳工作;

(3) 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4) 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政治工作。

督办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有关部门承办的案件,有权对其调处工作进行督办,对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部门较多的重大矛盾纠纷个案,中心可以召集有关部门直接进行调处,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中心工作;

2. 中心对督办的事项要向承办单位发出书面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要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完成调处工作;

3. 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当事人申诉不满的,中心有权重新提出办理意见;有权调阅承办部门的有关调处材料;有权要求承办部门的主管领导或经办人汇报有关的办理情况,有权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4. 未能按照调处时限完成调处工作的,中心应当再次发出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告超时办理的原因及进展情况;

5. 中心受理解决的事项,按情况分为急件和一般件,由中心领导进行工作情况督察督办,对上级部门的督办事项则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6. 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领导交办的事项后,即成为信息反馈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事项,并向中心领导汇报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办结或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中心领导请示报告。事项承办人在中心领导批准结案或需要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的,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7. 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事项,中心应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跟踪指导调处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办结后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结果反馈; 8. 督办通知书要统一编号,列表建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 实行“领导包片制”、“中心工作人员包村(居)制”。乡(镇)领导对辖区居委进行分区域挂点联系,包片负责;中心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人至少挂点联系一个村(居); 2. 村(居)综治信访维稳信息员不定期在所在的村(居)和每家每户了解掌握情况;

3. 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每周汇总信息员了解的情况,进行一次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的摸查,“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及其人员,应及时对摸查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进行分类:一是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迹象;二是已经发生但还没有激化的矛盾纠纷;三是已经发生并可能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四是已经发生矛盾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和“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将信息汇总后报告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心根据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

4. 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开一次例会,对这些摸查汇总上来的矛盾纠纷原因、可能产生的后果等进行分析,研判是否可能引发事端,激化矛盾,并商讨应对的办法,研究出应对策略,实行分类调处,落实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同时,听取各成员单位近期工作汇报,分析形势,总结工作,制定相应工作对策,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5. 一般的矛盾纠纷,首先由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调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居),调解不了再上交到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

6. 对于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就启动另一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向法院起诉,重点做好四个环节的引导,四环指导即是:诉前普遍指导、诉时跟踪指导、诉中个别指导、诉后案例指导。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服务工作承诺

1. 工作纪律: (1) 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2) 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3) 不得泄漏当事人的隐私; (4) 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2. 工作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2) 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做到有问必答,使用文明用语; (3) 开展经常化纠纷排查工作,遇到重大纠纷及时赶赴现场,防止矛盾激化; (4) 自觉接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乡(镇)的指导、监督。

来访人员须知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有序来访;不得纠缠、侮辱、威胁接待人员;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接待场所;

2. 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诬陷他人; 3. 群众性来访,应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 请求调解、法律帮助或其他请求事项,听取工作人员的解答和法律指导;

5. 对上访事项、纠纷调解处理如有异议,应当通过正当途径提出,接待完毕不得滞留,无理纠缠;

6. 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和财物,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接待场所不准高声喧哗。

第四篇: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狠抓综治各项措施落实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狠抓综治

各项措施落实

—荣影同志在综治、平安法治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村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会议,主要是学习他们在综治和平安法治工作会议上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从点到面,夯实村级综治办的基层基础工作根基,把全镇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向深层基础工作的根基,把全镇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向深层次拓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下面我讲三方面的工作:

一、工作回顾

(一)提升目标定位,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镇党委政府对政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镇公众安全感要继续保持全县领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县争先进位,提出将平安黄集建设作为提升区域形象的品牌优势,实现在全县领先的竞争优势,把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不断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制,镇党委政府把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列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综治占全镇综治考核总分15%,上半年镇党委政府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对平安法治户户行、警铃入户、校园安全、四项排查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综治

和平安建设列入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化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制度建设等,结合实际对本单位建设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各村“创平安、保稳定、促和谐”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齐抓共管合力进一步加大,制定本村工作计划,明确了村主要领导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年初,镇主要领导与各村签定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纳入年终考核。

上半年共接待来访人员57起123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8起186人,其中村级49起,派出所18起,镇调解19起,无一件反复,领导满意,群众赞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延伸,促进镇村综治办建设再上一个台阶。村综治办示范化建设,在去年的基础上,上半年重点打造多位一体化示范化村级综治办传楼村和左庄村,对传楼村综治办进行提档升级,左庄村综治办进行改建,在全镇起到了示范作用。村村建立“法治联系户”、“三老”工作室人员都能较好的发挥作用。尤其是杨庄村和三座楼村三老工作室在全镇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突出工作绩效,在重点关键上求实。一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打造10分钟平安圈防线,各村均开展警铃入户工程,截止上半年安装平安通电话4402户。完成

上半年人物较好的村:圣范村、黄东村、传楼村、杨庄村、高楼村等村完成35%以上,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工作目标如期实现。示范安装沿街商铺报警电话6户。二是倾力解决矛盾纠纷,加大调解对接力度,做到“三项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排查,对以排查出的人和事,逐一登记入网,全镇共排查出9人,其中黄色2人,蓝色7人,并落实责任领导、单位和具体管控人。今年以来全镇无越级集访事件和民转型案件的发生,确保上海世博会正常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以“平安使者进万家”为载体,开展平安法治户户行活动,以访平安、送平安、创平安、保平安为主要内容,实施“四进、两问一提高工程”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强化基层基础,在工作举措上夯实。一是加强村级综治办建设,按照三至五村一警务室已达到标准,一长三员配备齐全;二是加强中心警务室建设,今年又在左庄村新建一座规范化警务室。三是加强专职保安队伍建设,对保安队伍进行调整充实,建立勤务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

(三)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到位

今年四月初,镇综治委投入10余万元建起“平安黄集法治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使广大人民群众娱乐的同时受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同时也为平时的综治、法治活动提

供了一个平台。

半年来我们虽然取得较好的成效,但必须认识到与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与先进单位还存在一些的差距,一是极少数村办公设施达不到上级的要求;二是极少数综治干部事业心不强;三是少数村“三项排查”报表不能及时报送镇综治办,这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整改。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保持全县领先地位,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工作,创新创优、争先进位,以一流的工作标准、一流的工作举措、一流的工作实效,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平安黄集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全面实施源头工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

网络健全,人员落实,工作正常,对接到位,调处规范,民调纠纷调处率达98%,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无民转刑案件。对全镇调解员、三老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规范调解程序,提升调解水平。

(二)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工程,不断促进工作创新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人员教育管理、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公共安全监管等各有一项创新做法,工作位居全县前列。

(三)扎实推进强基工程,打牢综治工作基础

7月份召开一次综治、法治、平安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选树典型,现场推进。对全镇治保主任进行一次专题培训,打造一流的政法队伍。镇专职综治办人员达3人以上;村综

治办配备1名专职干部;镇政法综治中心全部集中办公;规范化多位一体村综治办(三老工作室)达100%,规范化中心警务室达100%;“警铃”入户率占总户数35%以上。

(四)统筹推进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四项排查规范有序、防范控制及时有力,宣传发动全面到位,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整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深入开展“四项排查”活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继续开展排查化解矛盾活动和突出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高危人群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促进综治工作创出新水平 切实摆上重要位置。继续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年终召开平安黄集建设总结表彰和深入推进大会。

切实落实第一责任。围绕“率先达小康,建设新黄集的目标,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综治实绩档案制度,促进更加自觉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强化考核奖惩,严格落实一票否决、责任查究、督办通报等制度。

强化齐抓共管。强化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述职制度、考核制度和联系点共建制度,加强综治委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落实经费保障。特别人均1元和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综治工作经费足额到位。

第五篇:各项安全制度及职责

1、 安全管理架构图

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应急预案演练照片存档

4、 事故管理制度

5、 安全建档制度

6、 安全培训制度

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安全管理制度

9、 安全检查制度

10、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1、 注册安全主任的安全职责

12、 生产部经理的安全职责

13、 车间主任的安全职责

14、 后勤部的安全职责

15、 保卫消防部门的安全职责

16、 机动设备部门的安全职责

17、 生产技术部门的安全职责

18、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9、 车间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职责

20、 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21、 车间安全员的职责

22、 工人的安全职责

23、 厂区作业安全规程

24、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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