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水镇新农村建设调查
第一篇:范水镇新农村建设调查
范水镇新农村建设情况调查
为了掌握目前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近日我镇组织专人进村入户,分别对五里、新民2个村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采取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并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基本概况
我镇辖21个行政村,7个居委会,25037户,行政人口90028人,其中农业人口63990人,劳动力36877人,耕地面积95443亩,国内生产总值77729万元,其中:一产21851万元,财政总收入4833万元。我镇是典型的农业大镇,从人口构成来看,全镇农业人口占71%以上;从经济构成来看,全镇GDp的28%来自第一产业。
五里村辖8个村民小组,534户,人口1915人,劳动力938人,区域面积6000亩,其中耕地面积3600亩,村级集体年可支配收入12万元;新民村辖12个村民小组,1033户,人口3298人,劳动力1961人,区域面积5500亩,其中耕地面积4393亩,村级集体年可支配收入20.2万元。
二、取得成绩
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我镇用全新的理念,积极创新,不断探索农民增收的新途径、新措施,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党在农村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我镇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一是发挥能人效应,带动农民增收;二是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三是提升生产能力,推动农民增收;四是推进项目建设,拉动农民增收;五是搞好两权改革(林权和泵站经营权改革),促动农民增收。
从对五里、新民2个村的调查来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惠农政策执行良好。通过各种媒体、干部宣传,农户对党的惠农政策达到了家喻户晓,并且执行情况良好,如:涉农补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免交学杂费等,让农民得到了实惠。
2、村容整治初见成效。对境内12条县镇主河道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与保洁人员签定协议30份。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添置2台垃圾运输车,新建垃圾房15个、垃圾池253个,改造垃圾池338个,整治河塘125条,长度138.7公里,疏浚土方58万方。卫生厕所比重有所上升,五里、新民村分别达84%、87%。
3、基础设施得到完善。五里、新民村有线电视入户率分别达72%、87%,程控电话普及率分别达85%、90%,新民村自来水入户率达93%。实施通达工程后,镇村硬质化道路进一步延伸,达到了村村通。中心村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其中新民村中心村建设成效显著,该村以开展“三村联创”为载体,继续完善中心村的服务、辐射功能。以村部为中心,按中心村庄建设规划,冻结建设用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中心村庄的服务功能。目前,中心村庄入户达510户,自来水受益人口达1800多人,有线电视、程控电话入户率分别达95%和96%。加快道路升级改造,实现道路硬质化。共铺设道路13公里,其中:水泥路面8公里。村内建有水厂、幼儿园、老年活动室、卫生室等公益性设施,电力设施配套齐全。
4、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坚持依法治村,切实加强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工作,实行民主选举,搞好民主理财,强化民主监督,进行民主决策。实施“四个一工程”,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不断增强村务公开的透明度,从而改善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上级的肯定,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
5、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结合“四五”普法等工作,着重宣传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深入浅出,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广大干群的法制意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多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无集访事件、无刑事案件、无安全事故,多次受到上级组织的肯定和表扬,为打造平安范水、和谐范水贡献了力量。
6、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衣食住行大为改善,人均住房面积增加,楼房户比例上升较快,五里、新民村分别达14%、68%,基本消灭了危房户。食品支出在农户消费支出中的比例呈下降趋势,菜篮子进一步丰富,“恩格儿”系数逐年下降。
7、农民增收稳中有升。据测算,我镇上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692元,较去年同期2375元增加317元,增长13.3%。一是小麦增收。实现收入4514万元,较上年3815万元增加699万元,增长18.3%;二是
二、三产业增收。上半年实现净收入12730万元,较上年9400万元增加3330万元,上升26.2%。其中:劳务收入达4350万元,较上年同期3750万元增加600万元,上升16%;三是减负增收。由于农业税的免征、小麦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农民直接收益达430万元,人平减负增收68元;四是劳务增收。农民工资性收入,特别是劳务收入比重大幅度上升,且势头强劲。
8、干部工作作风务实。以继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不断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如今,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农民比较满意。
三、存在问题
成就是昨天的句号,开拓是永恒的主题。在新农村建设中,全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依然突出,如:农民思想意识僵化、发展基础不平衡、村级债务较重、农民增收趋缓等。
从对五里、新民2个村的调查来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展不平衡性较大。从所调查的2个村及其所属农户情况分析,村与村、户与户差别很大,一是经济上不平衡,二是地理位置上不平衡,三是村庄内部不平衡,四是村容村貌不平衡,具有很大的差异性。
2、弱势群体比例较大。除低保户、贫特困户外,纯农户仍占一定比例,五里、新民村纯农户占总户数的比例分别为21%、20%。
3、新农村建设主体缺位。新农村建设是惠民、富民的系统工程,其建设主体应该是农民,但通过走访调查,却是一头热,一头冷。在实际工作中,村集体有越位之嫌,大包大揽,结果是吃力不讨好。农民虽有愿望,却有缺位之意,少数农民在一定程度上是“两眼向上,两手朝外”的等靠要思想。
4、村级债务包袱较重。五里村债务高达100万元,其中:民间借款36.1万元,金融借款23万元,应付款40.9万元;新民村债务达41.6万元,其中:民间借款4.5万元,金融借款24.7万元,应付款12.4万元。巨额债务严重制约了村级的健康、持续发展。
5、新农村建设有误区。一是新农村建设有急功近利的思想;二是新农村建设停留在河塘整治、新建垃圾池上,而且河塘整治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前清后乱,增加了集体负担。
6、农民增收途径不畅。从所调查的2个村及其所属农户情况分析,其种植都以稻、麦为主,且品种单一;劳动力服务功能单一,服务处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就地转移多,异地输出少。有的农民有致富愿望,但苦于无致富项目、少资金投入、缺少劳力、没有一技之长,只能“望富兴叹”。
7、土地流转面积不多。五里、新民2个村流转面积各有200多亩,流转效果不佳。一是农民有浓厚的恋土情节,观念守旧;二是在惠农政策的推动下农民不愿意流转土地;三是土地流转的外部环境尚不够健全。
8、村干“双带”能力不强。在调查的2个村中,拥有家庭非农经营项目的村干部仅有五里村1人,且带动能力较弱。
9、农田水利设施滞后。全镇农田水利设施发展极不平衡,部分村由于经济实力强、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实施设施农业项目等因素,农田水利设施配套齐全,但也有一部分村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发挥不了应有的功能,如:五里村20多年来,未进行农田改造,田块不平整,水系不配套,机械动力设施不健全,只在去冬今春投资6万元疏浚了河道。
10、不良消费现象严重。在市场经济的利益的驱动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现象滋生,人情风、攀比风、封建迷信愈演愈烈,特别是人情消费,正呈扩大、上升趋势。在调查的10户中,有1户一年人情支出高达5000元,既浪费了金钱,耗费了精力,又影响了扩大再生产,滋长了不良的村风、民风。
四、建议对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繁荣农村经济,事关全局,意义重大,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又是今后的长远目标;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又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突破瓶颈,统筹发展,着力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1、转变思想观念。基层干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不断增强服务“三农”的技能和“双带”的本领,拓宽服务领域,由生产的指挥者转变为生产的协调者,由生产的干预者转变为生产的服务者;从指令型干部向指导型干部转变,从行政型干部向服务型干部转变。
2、培育新型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基层组织要积极培育新型农民,把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维护好,让“主人”行动起来。目前,从农业从业人员结构分析,普遍存在着学历低、年龄大、体力差,大部分是“3860”部队;从劳务输出人员分析,普遍存在着体能型输出多、技能型输出少的现象。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要改变长期以来由“政府唱戏,农民看戏”的现象,实行“政府搞服务,农民唱主角”。着重抓好“两后生”培训,实施“三项工程”,即:实施就业创业工程,培养一批“创业型”农民;实施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培植一批“技能型”农民;实施农村科学普及工程,提升一批“素质型”农民。通过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农民增收。
3、提升合作层次。目前,从我镇“三大合作”的现状分析,存在着总量不够多、带动不够强、效益不够明显、运作不够规范、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的现象。因此,合作组织要在加快发展、注重规范上下功夫,彻底扭转一家一户的小生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局面,不断拓宽覆盖领域,不断提升合作层次,积极探索新的利益联结机制,以规范的合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
⑴.加快发展。围绕主导产业,以农户为基础,以产业为依托,以富民为目的,整合土地、技术、资金、信息等资源,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扶持龙头企业、“双带型”干部和农民“创业之星”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中宝德园为龙头,组建有机稻米合作社;以农机手为主体,组建农机服务合作社;以养殖大户为主导,组建生猪合作社。另外,要积极探索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和土地股份合作,搞好调研,积累经验。
⑵.注重规范。宝应县湖西水产养殖合作社要发挥市“四有”合作社的作用,扩大服务区域,拓展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争创省“四有”合作社;宝应县范水镇有机梨合作社要在产品包装、储藏、运输等环节有所突破、有所创新,着力提升产品档次,做强做响品牌,争创市“四有”合作社。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亲民、爱民、富民”为目标,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水平,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改善。选好配强乡镇、村领导班子,努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建设新农村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着力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
5、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切实加强镇村规划,改善村容村貌,但求一个目标,不求一个模式。按照“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总体发展规划,逐步形成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协调发展的镇村发展新格局。严格执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确保规划的权威性、统一性和导向性。对规模较小的村庄,通过土地整理置换、异地腾迁等办法,推动其逐步向集镇和交通便捷的地区集中,逐步减少自然村,扩大小城镇规模;对新一轮规划保留的村庄,积极开展以“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河道、清路障、改水、改厕、改圈)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解决垃圾围镇、围村现象,使村容村貌进一步改观。加强镇村生态环境建设,大力整治河流污染,切实改善供水设施和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6、实行城乡统筹发展。关注弱势群体,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输血”的同时,搞好扶贫开发,增加投入,逐步增强其“造血”功能。实施公共财政,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反哺农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7、落实目标强化管理。把新农村建设纳入镇村工作业绩考核的指标体系,作为检验基层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对班子考核和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工作进展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奖优罚劣、行之有效的考评验收机制,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层层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8、营造氛围形成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靠各方面的积极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参与创造,充分调动各种力量,努力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制订新农村建设激励机制,组织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范水镇农经服务中心 高 翔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第二篇:新农村建设调查
新农村建设调查——以小岗村特色农业旅
游为例
缘由和现实意义15652529313@163.com
活动缘由:2013年中央民族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即将展开,本团队响应学校和团总支的号召,积极参加,并努力追求完美,完成任务。
新农村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为民生之本,国民经济之本,农民占国家人口的大部分,居住较为分散,农村生产力较不发达,消费水平较低,文化教育水平普遍比城镇地区落后,但自然资源丰富,小农经济发达,地区地理差异不同可灵活开展各种特色经济,见效较快。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可以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显著贡献,而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缩小城乡差距是重中之重。
改革开放的大潮首先在安徽凤阳小岗村激起浪花。1978年,十八位农民以“托孤”的方式,冒着极大的风险,立下生死状,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红手印,创造了“小岗精神”,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2004年,时代先锋,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基层干部沈浩到小岗村担任第一书记,带领全体党员,民众进行新的创业,小岗村获得了新发展。
本次活动旨在对小岗村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情况尤其是特色农业旅游的发展的调查和研究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现实意义:
一 通过对小岗村特色农业旅游业的发展调查来反应小岗村人民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改善,于改革初期当地人民生活水平做对比,突出发展特色农业旅游业对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 通过小岗村特色农业旅游来看当代农村在时代发展大潮中的前进道路,还原再现政府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可行性,并给其他安徽农村的发展做出指导。
三 通过对小岗村的暑期社会调查丰富我们的社会实践经验,提升我们吃苦耐劳、敢打敢拼的意志,强化我们统筹事物发展、与人交流沟通的能力。
四 本次社会实践将会加强大学生与农村的联系,加强中央民族大学与小岗村的联系,为将来双方的合作打下基础,毕业大学生可以去小岗村创业,小岗村也会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双方达到共赢。
第三篇:新农村建设调查
二、发展现代农业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制约因素
1、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及农户“重生产、轻销售”的观念和做法制约着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也影响了水利设施的有效利用。
2、县、乡财政困难,村组没有集体收入,多数农民还不富裕,制约着水利、科技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也影响着一些公共服务的开展。
3、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较低、制约着现代农业科技的应用。通过这次对全县16个乡镇中的20多个行政村的抽样调查,发现40岁以上的男女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人数比例竟然达到40%以上。并且大部分青壮年多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生活支撑。在广大农村,留在家里的人均为“6789”部队(即:儿童、妇女和老弱病残)。这些因素都严重制约着现代农业的发展。
4、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薄弱,制约着农业科技的推广。在去年的乡镇机构改革中,农、林、蚕、牧、水等推广站合并为农业中心,合并以后,一是人员少、二是懂业务技术的更少,三是缺工作经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不能有效地开展。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农业生产化程度低。实际上是组织化程度低。缺乏规模较大的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农业生产和市场联系不密切,农民得不到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不知道该种什么、养什么,种出来的产品只能在农贸市场和地摊上销售,由于生产是盲目的,产品能不能卖出好价钱,甚至不能卖出去,都只能碰运气。
2、农业科技水平低,生产经营粗放。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装备难以推广,大部分耕作等生产作业靠人力,种子多乱杂,施肥不讲方法。
3、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过去建的一些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新的设施增加很少,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很少且呈减少趋势,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靠天气。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差。病虫害测报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环境监测等科技服务设施都十分薄弱,不能有效地开展服务。
4、农产品质量下降。由于农药、激素、化肥等化学物质的不合理使用,许多农产品质量下降、口味差、营养下降,甚至有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影响。
5、农业生产效益低。尽管近年来未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农业效益有所提高,农民得到了很实惠,但与工业、商业、服务业等产业相比,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仍然较低。
第四篇:新农村建设调查问卷
“新农村建设”问卷调查表
尊敬的村民朋友:
您好!我们是河北工院大一的学生,想和您一起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问题,请您在最合适的选项序号前打 对勾 ,占用您宝贵的时间,我们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1.您了解“新农村建设”这个概念吗?
A. 很清楚B. 一般C. 只是听说过D. 没听过
2.您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容是什么?
A改善居民住房
B 家家户户奔小康
C改善医疗设施
D道路基础设施改造
E提高农民的基础文化素质
F 让农民过上城里人生活
3. 您了解这一政策的主要途径是?
A.政府宣传B电视新闻C收音机D 口口相传
4.您认为现今建设社会主义更应该注重哪些方面?
A基本设施的建设B教育C医疗D民风的改善E其他
5.您认为新农村建设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A农村经济发展
B农民收入高
C乡风文明
D村容村貌改善
6农村的文化活动,农民的参与度和热情?
A 基本没有什么文化活动B 有但是没人去C 农民积极性很高D 不知道
7. 您最希望对农村进行哪方面改造?
A.进村和村内道路B.自来水C.卫生设施D.农田标准化改造E.校舍F.其他(请填写您的意见):
8.您对新农村建设的前景有何看法?
A政府流于形式,农村面貌难以有太大改变
B政府决心很大,设想也很好,新农村建设不会一帆风顺,但终究会取得胜利C不太清楚
9. 您认为现在农村环境如何?
A良好 B一般 C较差
10.您认为新农村建设应该“新”在那里?
A新的村容村貌B新的思想观念C新的生活习俗D完善的生产设施
再次感谢您的配合!
第五篇:新农村建设调查与思考
中共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十一五”规划的重要部署。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职责,是调处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全国上下轰轰烈烈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潮中,农村平安建设是一个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基层人民法院如何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现实问题。下面,笔者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分析新农村平安建设中涉农案件的特点、形势以及司法需求,提出基层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议,供大家商榷。
一、在新农村建设中,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农案件的特点和形势
(一)土地问题成为农村矛盾的重点。
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土地补偿纠纷等案件大量增加,纠纷呈现出涉及面广,数量居高不下,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化的特点。在农业税费免征之前,大量农民外出,将承包地弃耕,或由他人代耕,对土地没有什么利益之争。农业税费免征之后,国家出台了很多惠农政策,耕地也有了补贴,农民纷纷争田要地,因此产生多种土地纠纷。加之,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招商引资、征用土地、拆迁房屋时没有及时处理好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特别是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低于经营性项目征地,使群众不满,使大量矛盾纠纷集中到基层人民法院,产生较多不稳定因素。
(二)农村债务纠纷增加。村级债务问题不仅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成为引发农村矛盾纠纷,危及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许多农民借钱给集体使用,村集体长年无钱还债,使农民不得不走到法院,寻求公平和正义,然而基层法院判决后,因村集体无收入,造成无法执行,增加了许多不稳定因素。
(三)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增加。
随着经济发展,农民夫妻双方或一方常年在外务工,已是常事,夫妻双方逐渐缺少沟通,加之外界富裕生活的诱惑,双方不能同甘共苦,而是追求个人物质享受,导致大量离婚案件涌向法院,而且婚姻家庭案件更多的涉及财产分配。因双方矛盾尖锐,常有损坏财产,人身伤害等恶性事件的发生。相邻关系纠纷多是积怨较深,双方敌意较大,有些甚至发展成多人乃至家族之间的矛盾和斗殴。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多数农民都购买了农用车、耕田机等,一方面给他们生活带来许多方便,但由于缺乏专业培训,交通规则意识淡薄,产生大量交通事故案件。
(四)农村刑事案件增多,农民违法犯罪案件上升。从类型上看,多涉及盗窃、赌博、抢劫、故意伤害、放火、及破坏生产经营等。从行为主体上看,因父母在外务工,青少年缺乏教育,认知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犯罪现象增加,另外是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比例居高不下。以致农村社会治安环境令人堪忧。
二、新农村建设司法需求分析
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过去的新农村相比,有着显著的不同。其建设目标就是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真正把农村逐步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近年司法实践和调研分析,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司法的需求是全方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特别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密切相关。
需求之一: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是和谐的农村。
要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多做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矛盾。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需求之二: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是社会安定的农村。
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建设平安乡村,为创建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环境作出积极努力。通过运用审判职能打击农村社会治安犯罪、丑恶现象;通过积极处理好农村的涉诉来信来访有效解决矛盾;通过就地公开开庭、送法进村等活动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普及农村生产生活常用的法律知识;通过指导乡村民调组织提高其解决民间纠纷的能力水平。
需求之三: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是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有序发展的农村。
生活水平提高、经济发展,需要井然有条的经济秩序为基础和保障。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就要高度重视涉农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通过公正审判,并以实际办案效果,为确保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方面要对破坏农业生产、破坏经济发展犯罪进行重点打击。另一方面还要对迅速增多的与农村经济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权属、涉农经济往来合同等纠纷案件重点研究与审理、执行。
需求之四: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是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有力司法保护的农村。
要求人民法院,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同时,还应牢固树立便民利民理念,在工作细节上千方百计为当事人着想。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尽力简化诉讼程序,做到坐堂立案与电话立案、巡回立案等形式相结合,书面起诉与口头起诉相结合,坐堂问案与巡回办案、办案进病房、办案到田间地头等形式相结合,进一步方便农民,减少诉累,降低诉讼成本。
需要之五: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是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的农村。
法院应把审判活动作为倡导优良道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通过正确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积极倡导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优良传统。通过对农村公序良俗的采纳支持农村良好风尚。通过公正审理各种违约案件,树立诚信意识。通过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提倡农村团结互助的邻里关系。通过追究各种犯罪的刑事责任,弘扬正气,营造守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氛围。在就地开庭、案件调解、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解答当事人疑问、送法进村、法制宣传等活动中,以法律和道德为基点广泛宣讲,使社会主义道德深入人心。
三、基层人民法院如何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全社会的支持,需要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基层人民法院只有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农村平安建设。除以上分析外,在当前,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意识
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之中,找准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结合点、着力点,使法院工作始终与大局工作合拍、同步。农村的社会稳定,农民能安居乐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和基础。人民法院必须充分认识所肩负的重大职责,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为新农村平安建设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努力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深入农村贴近群众,努力做到不因案件的审判影响、妨碍农业生产,及时发现并平息可能激化的矛盾因素,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积极为新农村平安建设服务。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村“严打”整治斗争
打击制裁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人民法院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
一是 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农村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惩侵害农民利益、损害农村集体财产的刑事犯罪;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积极参与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有效预防农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打”斗争中,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罚原则,依法正确地定罪量刑,确保罚当其罪;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对具有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积极挽回损失、受害人谅解等情节的犯罪人员,尽可能地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是积极参与“严打”集中整治行动。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根据辖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社会治安形势和违法犯罪态势,采取集中打击、专项斗争、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等多种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打击突出犯罪活动,增强打击效果。
(三)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措施,依法审理好各类民事案件,及时调处农村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平安建设
一是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方式。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制度。在立案、排期开庭、审理和执行的各个环节,都要充分考虑农民生产季节性强的特点,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地点,以保证生产不受影响。与时俱进地发挥和丰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便民精神,对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和当事人因特殊原因不便到庭的案件,承办法官要主动携卷下乡,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审理。
二是进一步落实好各项为民、利民、便民措施。对各类涉农纠纷案件,要依法及时立案,为相关争议的解决提供司法救济。要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让有理的农民打得赢官司,让无钱的农民打得起官司,彰显人民司法为人民的优良传统,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是在方便诉讼上下功夫。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缩短办案周期,及时化解纠纷,避免讼累。与此同时,还要针对部分农民文化水平比较低的实际情况,做好裁判文书的改进和规范工作,力克文书篇幅冗长、表述繁琐、说理深奥的弊病,提倡文书制作简洁,说理明了,让农民当事人一目了然。通过制定各种有针对性的举措,真正让广大农民享受到司法为民的实惠。
(四)强化调解意识,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平安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调解出和谐,提前一步化解矛盾,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在基层化解矛盾,成为农村平安建设的着力点。
积极探索建立以调解为核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调解集法、理、情于一体,能较好地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有效节省司法资源,是解决民商事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基层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遵循“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不断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既当定纷止争的裁判员,又当辨法析理的宣传员,引导群众采用正确的态度理解法律、对待纠纷、解决矛盾。及时妥善地处理人民群众申诉信访中反映的问题,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司法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调解程序上,把调解原则贯穿于庭前、答辩、开庭、宣判前的全过程;在调解时间上,建立双休日、夜间法庭,只要当事人愿意,随时随地进行调解,在调解方式上,不拘形式进行电话调解、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等。实现调解工作在调解理念、程序、时间和方法上的突破,做到案结诉息。
在调解过程中,一是坚持热心、耐心、细心的工作方法,感化当事人。二是充分争取一切可利用的条件,邀请当事人所信服的人、说请人参与调解,细心把握稍纵即逝的和解机会,及时促成和解。三是坚持巡回就地办案,引导当事人的邻居去疏通其思想,借助当事人周围邻居的舆论促成和解。
(五)改革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尊严
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努力破解“执行难”。不断加大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案件、事关经济发展的案件和金融纠纷案件的执行力度。改进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措施,探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积极开展执行和解的协调引导工作,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逐步规范执行财产评估、鉴定、拍卖、执行款物管理等执行行为;依法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案件的兑现率,最大限度地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落到实处。
(六)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窗口,它同老百姓距离最近,接触最多,不仅审理着基层法院一半以上的民商事案件,而且还承担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广大农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等繁重任务。因此,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不仅是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重中之重,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庭建设要抢抓机遇、狠抓落实,“软、硬”件建设一起上,基础建设和审判管理一齐抓。重点是按照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体现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人民法庭的设置,努力实现布局规范化的要求。要加强法庭规范化管理,针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特点和人民群众诉讼的实际需要,完善人民法庭的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巡回审判制度等,确保实现公正和效率。
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司法调解,完善解决农村争端的机制。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因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拖欠农民工工资、邻里纠纷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理顺农民群众情绪,努力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越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和 “民转刑”案件。
(七)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开展“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活动,既向人民群众宣传了诉讼法律知识,又锻炼了队伍,增强了人民法院工作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利用法院熟悉法律和政策的优势,积极开展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讲法等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让农民了解怎样打官司,增强其依法办事能力。同时,与各行政村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指导帮助他们开展调解工作,将大量民事案件和矛盾解决在村内。结合司法实践,认真研究农村平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农村基层组织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的司法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
(八)加强和改进信仿工作
一是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各种治安隐患。为来访者排忧解难。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来访中,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注重对信访人做疏导、说服工作,采取以案释法、循循善诱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二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依法纠错的原则,努力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建立健全“三化”管理:信访网络化,以信访接待室为主体,案件承办庭为依托,纪检组监察室为协助,院长预约接访为保证的信访网络;运作机制化,实行接访流程管理,信访接待室负责来访登记,初访处理,分流督办,案件承办庭限期处理,对涉及工作人员违纪的案件,由监察室调查处理,对上访老户和易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由信访接待室办理院长预约接访;责任明确化,从案件承办人、庭室负责人、信访接待室到院长,所承担的责任都进行了明确划分,形成了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对可能发生上访的重大案件,严格实行定案件、定人员、定措施,院领导包案的“三定一包”责任制,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三是依法处理好上访问题。把信访工作当成体现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认真对待群众上访,对信访中发现的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改变信访方式,将信访窗口前移,变上访为下访,结合巡回办案、法制宣传等进社区入农户,开展信访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化解矛盾。
(九)强化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深入开展“和谐农村”、“平安农村”建设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又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符合当前多元化、多途径解决民事纠纷的世界潮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类民事案件的不断上升,人民调解不但不应弱化,反而应该加强,充分发挥作用。
一是完善程序。针对全院调解工作状况,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组成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组,指导全县各级调解组织逐步规范调解程序,确保调解协议受到法律保护。
二是建章立制。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相继建立五项制度:一是纠纷管辖责任制度。基层发生纠纷,村调委会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主动工作,争取纠纷不出村、不上移。二是疑难纠纷转办报告制度。调解未果的案件,及时移交乡(镇)调委会做好调解工作。三是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村调委会建立健全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及时向上级上报各类报表及信息。四是集中排查调处制度。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定期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五是回访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已调处完毕的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疑难纠纷进行回访。
三是加强培训。充分利用乡(镇)召开的各种会议,见缝插针,向人民调解员讲授民法通则、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继承法、婚姻法等常用的法律知识,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纠纷的能力。聘请部分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轮流组织参加旁听庭审,使每一个调解员都有机会亲临法庭,潜移默化地传授调解经验。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和广大农民的社会和谐。基层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体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断开拓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