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护士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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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11年护士长工作计划
合肥: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通知
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安徽省卫生厅卫医秘〔2011〕64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准备材料,于2011年11月4日前上报我局。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直各医院: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护士执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省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护士执业注册 (一)申请执业注册 1.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健康标准(详见《办法》第六条)。 2.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注:办理护士集体注册时,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其他情形
(1)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二)申请变更注册 1.对象及条件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2.护士申请变更注册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3.其他情形
部队医疗机构聘用的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到地方医疗机构工作的,需提交上述材料。
(三)注销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为其注销执业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3.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重新申请注册
符合以下条件的护士,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之日起满2年的。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者重新申请注册时,应按照延续注册要求提交材料外,凡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我省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者重新申请注册时,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的规定提交材料。
(五)未换发执业证书 1.对象及条件
2008年没有换发护士执业证书且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2.未换发执业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5)原颁《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 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0
6、200
7、200
8、200
9、2010年五个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 (7)能够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二、护士执业注册办理程序
省卫生厅是本省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按照行政区划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卫生局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延续、变更、注销和重新申请注册管理工作,受理申请、资格审查、信息录入、有关资料上报及执业管理等。省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注册管理由省卫生厅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部2008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办理护士注册手续;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将护士信息录入该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统一送交执业机构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二)各市、县卫生局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卫生厅。省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将申请材料上报省卫生厅。
(三)省卫生厅负责护士执业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人员的终末审核,经终审合格人员,准予办理相关手续。
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集中审核、发证在省政务中心卫生厅窗口办理(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号厅[与太湖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51-2999784),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其它情况说明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其执业注册管理依照本通知。
(二)遗失补证工作按原有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未换发执业证书,每年集中注册时由省卫生厅负责办理。
(四)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已办理注册的,应撤销注册。
(五)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表格,网上(登录安徽省卫生厅网站)下载的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2011年护士注册相关注意事项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1年护士注册相关注意事项
(一)身份证由市卫生局审核后,其复印件背面须加盖印章后上报,原件退还本人。
(二)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
(三)须有正式聘书,聘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聘期不得短于今年12月31日。
(四)其他有关注册事宜,在此期间在省政务中心办理。
(五)各地卫生局、省直各医院需上报汇总表,填报日期统一在2011年10月31日。
(六)注册时间拟定于2011年12月20日前结束。
第二篇: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直各医院: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护士执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省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护士执业注册 (一)申请执业注册 1.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健康标准(详见《办法》第六条)。 2.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注:办理护士集体注册时,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其他情形
(1)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二)申请变更注册 1.对象及条件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2.护士申请变更注册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3.其他情形
部队医疗机构聘用的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到地方医疗机构工作的,需提交上述材料。
(三)注销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为其注销执业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3.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重新申请注册
符合以下条件的护士,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之日起满2年的。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者重新申请注册时,应按照延续注册要求提交材料外,凡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我省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者重新申请注册时,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的规定提交材料。
(五)未换发执业证书 1.对象及条件
2008年没有换发护士执业证书且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2.未换发执业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5)原颁《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 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0
6、200
7、200
8、200
9、2010年五个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
(7)能够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二、护士执业注册办理程序
省卫生厅是本省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按照行政区划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卫生局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延续、变更、注销和重新申请注册管理工作,受理申请、资格审查、信息录入、有关资料上报及执业管理等。省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注册管理由省卫生厅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部2008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办理护士注册手续;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将护士信息录入该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统一送交执业机构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二)各市、县卫生局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卫生厅。省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将申请材料上报省卫生厅。
(三)省卫生厅负责护士执业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人员的终末审核,经终审合格人员,准予办理相关手续。
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集中审核、发证在省政务中心卫生厅窗口办理(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号厅[与太湖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51-2999851),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其它情况说明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其执业注册管理依照本通知。
(二)遗失补证工作按原有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未换发执业证书,每年集中注册时由省卫生厅负责办理。
(四)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已办理注册的,应撤销注册。
(五)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表格,网上(登录安徽省卫生厅网站)下载的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2011年护士注册材料集中审核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1年护士注册材料集中审核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今年护士注册工作已经开始,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继续在省政务中心办理集中审核及发证等事宜,现将各地办理时间的顺序安排如下,请遵守:
一、时间安排
(一)10月18日—29日:省直各医院;
(二)11月上旬:马鞍山市卫生局、铜陵市卫生局、淮北市卫生局、淮南市卫生局;
(三)11月中旬:亳州市卫生局、蚌埠市卫生局、合肥市卫生局、池州市卫生局、黄山市卫生局、宿州市卫生局;
(四)11月下旬:芜湖市卫生局、六安市卫生局、阜阳市卫生局;
(五)12月上旬:安庆市卫生局、滁州市卫生局、宣城市卫生局。
二、上报材料中有关注意事项
(一)身份证由市卫生局审核后,其复印件背面须加盖印章后上报,原件退还本人。
(二)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
(三)须有正式聘书,聘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聘期不得短于今年12月31日。
(四)其他有关注册事宜,在此期间在省政务中心办理。
(五)各地卫生局、省直各医院需上报汇总表,填报日期统一在2011年10月31日。
(六)注册时间拟定于2011年12月20日前结束。
第三篇:
2011年妇科护士实习工作总结
妇科护士实习总结供大家参考:
在妇科的实习即将结束,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对待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尽力提高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不断培养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在本科室实习期间,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认真,勤学好问,能将自己在书本中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基本掌握了妇科一些常见病的护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是我从一个实习生逐步向护士过度,从而让我认识到临床工作的特殊性与必要性。以前在学校所学都是理论上的,现在接触临床才发现实际工作所见并非想象那么简单,并非如书上说写那么典型,好多时候都是要靠自己平时在工作中的经验积累,所以只有扎实投入实习,好好体会才能慢慢积累经验。
第四篇:2011年手术室新护士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具备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注册护士。
二、培训目标
(一)掌握手术室护理工作的范围、特点及发展趋势;
(二)掌握手术室管理的基本内容及规章制度;
(三)掌握手术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
(四)掌握手术室患者围手术期护理要点;
(五)掌握手术室患者安全管理;
(六)掌握手术配合技术和护理操作技术;
(七)掌握手术室的职业安全与防护措施;
(八)掌握手术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理论学习
主要内容包括:医院手术室护理概论,手术室管理及规章制度,手术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洁净手术室的管理,手术患者围手术期护理,患者安全管理,手术配合技术和护理操作技术,手术室新技术和新业务,手术室的职业安全与防护,手术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等。
四、培训内容及时间
第一季度
手术室护理工作范围及特点;
手术室护士的岗位职责及专业素质要求。
第二季度
手术室的环境管理,包括建筑布局、区域划分、设施和流程等; 手术室的物品管理,包括各类仪器设备、器械及无菌物品等;
第三季度
手术室组织及人员管理;
手术室的护理文件书写;
第四季度
手术室的护理质量管理;
手术室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五篇:2011年急诊科护士长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1年急诊科护理管理目标
为了保障护理安全,提升护理服务质量,制定护理管理目标。
一、目标任务指标要求 1.护理指标
(1)、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90%(合格标准90分)。 (2)、急救药品、物品及器械完好率达100%。 (3)、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4)、病人对护理工作满意度≥90% (5)、护理人员“三基理论”考试合格率100%, (6)、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100%(合格标准90分)。 (7)、继续教育学分达标率为100%。
(8)、护士素质、仪表行为规范要求达到100%。 (9)、年护理事故发生率0。 (10)、年计划目标完成率≥85%。 (11)、患者健康宣教覆盖率90%。
2、护理工作任务
(1)、制定本科室护理工作计划,做到月有重点、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并制定本病房护理管理目标及达标措施。 (2)、护士长及中职称护理人员需写论文1篇∕年。 (3)、每月进行1次满意度调查,覆盖率达30%~50%。
(4)、各种器械、药品管理符合要求。定期检查各类抢救药品、器材和物品,做到专人管理、定位放置、定期消毒、定量基数、定期保养
1 与维修。
(5)、定期召开护理人员会议,并进行安全教育。
(6)全面熟悉科室动态情况,及时了解科内信息,并与护理部沟通。 (7)、专人负责实习生教育,并严格执行一对一带教;实习生以带教和培养为主,严格执行各项规范。
(8)、分诊及时准确,根据患者情况及时分送相应的诊区就诊,做好登记。
(9)、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特别是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抢救工作制度,有防范护理差错事故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10)、严格执行护理不良事件登记和报告制度、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
11、召开科室护理质量管理小组会,对护理部检查的护理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有整改措施,每月质控活动一次,护士长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应有记录。 (12)、每月开展护理业务学习一次。
(13)、每月开展1次教学查房或1次个案查房,查房内容能理论联系实际、能启发学习
(14)、每月开展危重、疑难或死亡病例讨论1次。 (15)、完成护理部安排的三基考试。
(16)、科内每月组织理论、技术操作培训及考核各一次。 (17)、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预防院内感染发生。
2 (18)、完成实习生的学习计划,对护生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有计划的示范操作和小讲课,严格考试考核,并定期进行教学分析总结。 (19)、各科室要认真完成医院及护理部下达的指令性工作任务,服从护理部统一安排、调配。
(20)、加强科内物品的管理,贵重物品随时上锁。
(21)、有急诊科应急预案,并经常组织演习。定期护士进行抢救技能演练,提高护理人员的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