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
第一篇: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
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
佛山本地参保员工按规定,参保累计满一年及分娩一年内,根据实际情况,是否已报销生育保险,提供以下个人资料到总部人事办理生育津贴,具体资料如下:
一、已报销生育保险人员:
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婴儿出生证复印件1份(难产/流产人员无需提供)
3、 生育保险计生服务证明(准生证)复印件1份(非佛山市开具计生证明需到现居委会计生部门开具计生服务证明并加盖章)
4、 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顺产人员免提供,剖腹产、难产及流产人员需提供)
5、 填写好两份附件表格(凭证和生育津贴申报表)详见模版(员工只需如实填写附件一表格内容,附件二由公司填写)
6、 公司代办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公司准备)
7、 用人单位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公司准备)
二、 未报销生育保险人员(提供原件):
1、 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 婴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生育保险计生服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佛山市开具计生证明需到现居委会计生部门开具计生服务证明并加盖章)
5、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顺产人员免提供,剖腹产、难产及流产人员需提供)
6、填写好两份附件表格(凭证和生育津贴申报表)详见模版(员工只需如实填写附件一表格内容,附件二由公司填写)
7、公司代办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公司准备)
8、用人单位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公司准备) 资料提供完需等待社保局审批并计算相关金额,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社保局最终计算为准。特别说明:
1、已在佛山市报销过生育保险无需再提供以上原件只需复印就好;
2、员工在分娩时参保(购买生育保险)累计不满一年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公司给员工发薪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所有递交资料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4、员工分娩超过一年的不符合办理生育津贴资格。
附件一:《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模板) 附件二:《单位垫付生育津贴凭证》
第二篇: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适用于在京外籍人员。
1. 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男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院办理)原件及复印件。
4. 诊断证明书(找主治医生开具)原件及复印件。
5.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8.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异地生育住院费报销所需资料:
1. 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院办理)原件及复印件。
3. 诊断证明书(找主治医生开具)原件及复印件。
4.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6. 外地生育原因(A4纸)加盖公章。
7. 生育医院是否是医保定点医院及等级证明。(当地社保中心及医院开具)
8. 发票。
9. 住院明细单。
10.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注:外地产检不予报销!!!!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第三篇:2015年北京市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男女双方单位扣章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产妇出院记录及复印件一份;——需要医院扣章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所需材料——去暂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居住证明,然后去办公中心办理,这可以生产前办理,好像可以在住院的时候直接用
1、本人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去镇上办理
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结婚证(已婚的) 1寸免冠近照2张
5、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暂住证);本人居住在外省市而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的,出具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6、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因申请人多次流动或变换单位,单位无法开具婚育证明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办理。
7、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其他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这个就是准生证
户籍地出具证明时要求现居住地配合的,现居住地应予以配合。现居住地不了解情况的,应向外省市发协查,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第 1 页 共 1 页 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产前检查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门诊费用收费票据;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9)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门诊费用收费票据;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证明(单位证明);
(8)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住院费用收费票据;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6、急诊入院证明;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9、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单位证明,仅计生手术费用提供);
10、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第 2 页 共 2 页
第四篇:生育险报销所需资料
(一) 女职工
1、 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
2、 诊断证明(原件)
3、 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5、 单位证明(原件)
6、 剖腹产的还需出具病历及费用明细清单
7、 如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8、 生育二胎的提供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二) 男职工
1、 配偶生育后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2、 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4、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 男职工所在单位证明(原件)夫妻双方均参加生育保险的随女方一起办理,只需另提供第
2、
4、5项资料。
(三) 计划生育
1、 医疗费收据
2、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 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 引产病历
5、 单位证明(原件)
以上凡涉及到报销人员需办理一张中国银行存折或卡,复印后把账号写到复印件上面,同以上资料一同递交生育科。
报销地点:奈伦国际B座三楼大厅生育险报销处
第五篇:武汉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所需资料
一、生育登记备案
在汉连续参保满6个月的怀孕女职工,及时为其办理登记备案:
本地(武汉)生育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六份);
2.武汉市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非武汉)生育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四份)
2.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申请表(表3)(四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武汉市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7.长驻外地证明(单位盖公章)
二、生育费用核算:
本地(武汉)生育的到自己选定的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政策内的费用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不用去社保局报销。
外地(非武汉)生育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表5)(两份)
2.发票原件
3.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申请表(表3)
7.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
三、生育津贴申领:
申报生育津贴(女)需提交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
5.外地生育的,需提供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申请表(表3)
申报护理假津贴(男)需提交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两份)
7.外地生育的,需提供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申请表(表3)
实施流引产手术生育津贴申领需提交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
2.门诊流产的提供病历原件,住院流产的提供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3.手术当天的手术记录单(原件复印件)
4.单位出具的休假条(需单位加盖公章)
5.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表1)
生育过程中引发的“并发症”、“合并症”,至武汉市医保中心审核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