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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变电站基本知识(大全)

110kv变电站基本知识第一篇:110kv变电站基本知识110kV变电站知识提问手册李楼110kV变电站岗位操作知识及现场提问知识问答1、画出本站的一次接线图。2、变电工必须经过哪两个培训,取得哪两个证才能上岗?答:变配电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和。

110kv变电站基本知识

第一篇:110kv变电站基本知识

110kV变电站知识提问手册

李楼110kV变电站岗位操作知识

及现场提问知识问答

1、画出本站的一次接线图。

2、变电工必须经过哪两个培训,取得哪两个证才能上岗?

答:变配电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作操作证》和《电工进网作业证》,才能上岗。

3、值班员应熟知哪两个规程和三熟三能?

答:值班人员应熟知两个规程,达到”三熟三能”。“三熟”熟悉设备系统的基本工作原理;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规章制度;“三能”正确操作和分析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4、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值班员应根据传达,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5、倒闸操作由几人执行?

答:倒闸操作由两人执行,副值操作,正值监护。

6、对设备巡视时有什么规定?

答:每两个小时应对设备进行巡视一次,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超过遮拦,注意听、看、闻。雷电时,应穿高压绝缘靴,站在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内,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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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在倒闸操作中若发生疑问时,应该怎么做?

答: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 ,待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15、变压器在什么情况时,不允许调整变压器分接开关?

答:过负荷。

16、110kV变电站主变本体保护包括那些?

答:瓦斯保护、压力释放、风冷消失。

17、110kV变电站变压器有哪些保护?

答:差动保护、瓦斯保护(本体和有载)、后备保护。

18、电力系统运行于操作过程中应怎么报数?

答:么、两、

三、

四、

五、

六、拐、

八、

九、洞。

19、在什么情况下110千伏备自投应停用?

答:①工作电源开关改非自动时;

②工作电源开关与备用电源开关均转运行时;

③备自投装置所取电压的110千伏母线压变停役时;

④备用电源线路检修时;

⑤备用电源开关转冷备用时。

20、开关运行中,由于某种原因造成SF6开关气体压力异常、液压(气动)操作机构压力异常导致开关跳合闸闭锁时应如何处理?

答:应迅速消除故障,严禁对开关进行操作。

21、值班运行人员与调度员进行倒闸操作联系时,要首先互报什么?

答:单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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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如果是变压器外部故障,马上向车间主管领导汇报,同时通知提升动力部调度说明故障原因;

④故障处理完后,向地调申请恢复其正常运行方式。

26、接地变应怎么样进行倒闸操作?

答:①合上备用接地变二次装置电源;

②合上备用接地变消弧线圈一次闸刀;

③向备用接地变送电;

④合上备用接地变低压侧闸刀和开关;

⑤停用主用接地变低压侧开关和闸刀;

⑥停用主用接地变高压开关;

⑦拉开主用接地变一次侧闸刀;

⑧停用主用接地变二次装置。

27、110kV变电站SF6断路器压力报警值是多少MPa,锁压力是多少MPa?

答:0.56MPa

0.54MPa。

28、变电所为什么要加装消弧补偿装置?

答:规程中规定矿井供电系统接地电流不得大于20A,否则需加装消弧补偿装置。消弧线圈为一可调电感线圈,接于系统中性点与大地之间,用来补偿故障点电容电流,减小接地电流,形成故障点电弧自行熄灭的条件。

29、什么是内桥接线方式?

答:母联在两台变压器开关的内侧,靠近变压器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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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 合上备用接地点的隔离开关; ㈡ 拉开工作接地点的隔离开关;

㈢ 将零序保护切换到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上去。

37、设备的“热备用状态”和“冷备用状态”分别是指什么状态?

“热备用状态”的设备:是指设备靠开关断开,而闸刀仍合上的位置。

“冷备用状态”的设备:是指设备开关及闸刀(如结线方式中有的话)都在断开位置。

38、电力变压器运行时注意事项? 答:电力变压器运行时注意:

a、注意响声是否正常,有无放电现象; b、上层油温不得超过85摄氏度; c、三相输出电压是否对称; d、电流是否超出变压器的规定值;

e、定期检查接地线是否完善,接零系统中,接零线是否完好,零线上的电流不得超过低压线圈额定电流的25﹪。

39、电线接地时,人体距离接地点越近,跨步电压越高,距离越远,跨步电压越低,一般情况下距离接地体多远?跨步电压可看成零?

答:20m以外。

40、所谓倒闸操作票的三级审查包括?

答:填写人自审,监护人复审,值班负责人审查批准。

41、为什么110kV及以上变压器在停电及送电前必须将中性点接地? 答:我国的110kV电网一般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在运行中,为了满足继电保护装置灵敏度配合的要求,有些变压器的中性点不接地运行。

但因为断路器的非同期操作引起的过电压会危及这些变压器的绝缘,所以要求在切、合110kV及以下空载变压器时,将变压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

42、 隔离开关的作用?

答;1.明显的断开点 2.切断小电流 3.改变运行方式

43、我国安全电压定值等级是多少?

答:42v、36v、24v、12v、6v。

44、 如何巡检变压器?

答:1)听(声音是否正常)。 2)看(油色、油位、油温【不得高于95度】。外观是否清洁。套管有无放电痕迹。连接处有无发热。) 3)闻(有无异味。)

45、 变压器发现那种情况应立即汇报?

答:1)声音异常。 2)温度异常。 3)油位异常或漏油。 4)引出端接点发红、冒烟。 5)变压器上落有杂物,危及运行。

46、 巡视高压设备时,应注意什么?

答:不得移开或跨越遮拦,并应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10KV为0.7米。35KV为1.0米。110KV为1.5米。)

47、 防止误操作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答:1)必须有调度指令,方能操作。2)按指令写操作票。3)做好监护。4)管理好操作票。

48、如何检验灭火器?

1看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绿区为正常范围。红区为压力不足。黄区为压力过大。) 2保险是否完好。 3是否在有效期内(上面的日期为检验日期,有效期为一年。)

49、高压开关柜,速断跳闸后,值班人员应如何操作?

答:现场确认是否在跳位后,按顺序先拉开下隔离刀、再拉上隔离刀、合接地刀。检查断开位置,挂警示牌,恢复信号,最后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填写记录。

50、变电站(所)常用直流电源有哪些? 答: 蓄电池、硅流和电容储能。

第二篇:110kV 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

110kV 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110kV 及以上送变电基本

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通知

(83) 水电基字第 4 号

各电管(电力)局、华东、西北电力建设局、电力规划设计院、各直属电力设计院、超高 压输变电公司。

《35kV 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自1962 年颁发以来,对提高送变电 工程质量和执行投产标准起了积极作用。最近,我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原规程进行了修 订,将其适用范围改为110kV 及以上的送变电工程,现予正式颁发,请遵照执行。 1983 年1 月

第一条凡 110kV 及以上的送变电工程,包括已运行线路的升压,不管资金来源如何, 在投入生产运行之前,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进行启动验收。110kV 以下送变电工程的启动验

收可参照执行,或由电管(电力)局拟订补充办法。

第二条 启动验收的目的和要求

启动验收的目的是以设计文件、规程规范、制造厂技术资料为依据,对竣工的基本建设 工程和生产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运行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并通 过启动验收,总结经验,改进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验收过程中发现设计、施工及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分别加以解决,或由验收委员会责 成有关单位限期完成。

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后,建设单位应主动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整 理资料,为验收委员会的工作做好准备。

通过启动验收和试运行,使运行人员熟悉操作,摸清设备特性,检查原订运行规程是否 符合实际情况,必要时进行修订。

试运工作完成以前,全部工程和整套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试运完成后即交由生产单位 负责。

第三条 启动验收工作的组织

110kV 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验收,一般由省、市、自治区电力局主持,不宜再行下放。 跨省(市、区)工程由大区电管局主持。跨大区工程由部指定一个大区电管局主持,特别重要 工程或引进项目由部或报请国家主持验收。

主持验收单位,邀请地方领导参加,组织验收委员会,委员会由生产建设单位和施工(包 括调试)单位的负责人和总工程师,设计单位、调度部门、建设银行等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必要时请制造厂代表参加。

验收委员会下设试运指挥组和验收工作组,一般前者由施工单位、后者由生产单位担任 组长。

验收委员会应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组成,并于带负荷试运完成移交生产,签订验收鉴定 书后结束工作。

第四条 变电站启动试运行的准备工作

验收委员会的试运指挥组应组织调度、运行、安装以及调试人员,参照规程规范的要求 以及同类型工程的经验提出启动试运方案,经验收委员会批准后,按照批准方案进行启动试 运行。

启动试运行前,验收委员会应听取施工、调试和生产单位负责人汇报,认真检查启动试

运准备工作情况。

第五条 变电站的启动试运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调试运行(包括远动和通讯)及检修人员均已配齐,进行了安全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试运指挥组已将启动试运方案向参加试运人员交底。

2.生产单位已将运行所需的规程制度、系统图表、记录表格、安全用具等准备好,投入 的设备和管道阀门等已有命名和标志编号。

3.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和生产区域的设施、变电站的内外道路、上下水、防洪工程等均 已按设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生产区域的场地应平整,道路需畅通,平台栏杆和沟道盖板齐 全,有碍试运的脚手架、障碍物、易燃物、建筑垃圾等已经清除。

4.变压器及开关参数应有实测数据,记录齐全(三相变压器零序阻抗在定货时已提出要 求并已由厂家测定,安装时可不再测量)。

5.设计规定的所有设备及其保护(包括通道)、远动与自动装置,以及相应的辅助设施均

已装齐、调试、整定合格且调试记录齐全,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已经消除,具备投入运行条件。

6.各种测量、计量仪表装置齐全,符合设计要求。

7.所用电源、照明、通讯、采暖、通风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安装试验完毕,能正常投入使 用。

8.消防设施齐全,符合设计要求,并经检验具备使用条件。

9.具备必须的备品及工具。

10.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的生活福利设施已经具备。

第六条 变电站的启动试运行

1.按照试运方案,主变压器按额定电压冲击合闸5 次,满负荷运行24h,如运行正常, 试运行即告完成。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带满负荷时,试运负荷由验收委员会确定。 调相机参照火电厂启动验收规程办理,试运时间为 72h。

2. 24h 试运完成后,应对各项设备作一次全面检查,处理发现的缺陷和异常情况。对暂 时不具备处理条件而又不影响安全运行的项目,由验收委员会规定负责处理的单位和完工时 间。

3.由于设备制造质量缺陷,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通知制造厂负 责消除设备缺陷,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处理,并作出记录。国外设备的缺陷在无制造厂代表 时,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局审批后指定单位进行处理。

4.试运行过程中,应对设备的各项运行数据作出详细记录。

5.国外引进设备的启动试运行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无明确规定时执行本规程。

第七条 线路加压试验和试运行的条件

在线路加压试验和试运行以前,验收委员会应审查批准试运指挥组编制的试运方案,全 面检查线路及其通讯设施是否符合安全启动试运行的要求,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试运及线路维护人员均已配齐,进行了安全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试运指挥组已将 试运方案向参加试运人员交底。

2.线路已有杆塔号,相位等标志,并经运行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验收,有碍安全运 行的问题已处理完毕。

3.线路上的障碍物与临时接地线(包括两端变电站)已全部拆除。

4.线路上已保证无人登杆作业,且在安全距离内的一切作业均已停止,并已做好试运前 的一切检查维护工作。

5.按照设计规定的线路保护(包括通道)和自动装置已具备投入条件。

6.线路维护人员必须的生活福利设施及交通工具已按设计要求或国家规定配备。

第八条 线路加压试验和试运行

经检查线路已具备加压试运行条件后,验收委员会在系统调度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知 试运指挥组进行加压试运行。试运行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1.按《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九章第二节的规定进行下列电气试验: 测定线路绝缘电阻;测定线路常数和高频特性;核定线路相位。

以上三项,条件具备时也可在加压试运行前进行。具备条件时,将电压由零值逐渐升高 至额定电压:

以线路额定电压冲击合闸3 次。如需增加试验项目和内容,由验收委员会根据具体条件 作出决定。

2.如线路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即以线路额定电压带负荷试运行,如在24h 内正常运行未 曾中断,试运行即告完成,线路即交由生产单位管理。

第九条工程竣工后由于客观原因不具备带电条件或需要降压运行时,仍应在竣工后一

个月内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委员会认为条件具备,即办理正式交接验收手续。如验收委员会 认为条件不具备时,可先将线路移交生产单位维护管理,待将来补做试运行后再办理交接手 续。

第十条 技术资料的移交

施工单位应在试运完成后一个月内将规定的技术资料移交生产单位。需在试运前移交的 资料,施工单位应根据生产的需要提前移交。技术资料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要有下列几项:

1.本工程的一全套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设计修改应在图纸上注明并附设计修改通知 单,设计修改较多的,应另行绘制竣工图。

2.交叉跨越部分之检查记录及签订的交叉跨越协议,有关铁路、机场、邮电等各项协议 文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线路、变电站及其他辅助建筑物的建筑执照;出线走廊、线路杆塔 和保线站的土地、房屋、迁坟伐树等的协议文件及办理赔偿的有关资料等。

此项工作中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办理的,其资料由生产建设单位整理、经验收委员会审 查后自行留用。

3.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出厂证明书等资料及备品配件。原材料及半成品等 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查试验记录。

4.工程质量检查及缺陷处理记录。

5.所有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量记录,线路高频、工频、互感参数,以及变压器测试报 告等。

6.调整试验记录。

7.整套试运行记录。

关于设备、材料清册,财务帐册,工程决算等,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关于验收鉴定书

全部启动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委员会应在半个月内编写出验收鉴定书,并附上未完工 程及需要处理的事项的清单(包括工程项目、范围、负责完成的单位及完工日期),分送生产、 施工、设计及有关上级单位:

第十二条220kV 重要线路、330kV 及以上的工程,在投产运行一年后,设计、施工单

位应进行回访、写出回访报告,并以生产单位为主、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参加,对运行情况 及存在问题编写总结,以改进工作。__

第三篇:110kv变电站安全距离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110kv变电站安全距离

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

不过,据环保部门介绍,我国目前对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有一定要求。比如一般10KV—35KV变电站,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2米以上,侧面8米以上;35KV以上变电站的建设,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5米以上,侧面12米以上;箱式变电站距居民住宅5米以上。

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变电所的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35~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新建变电所的设计。

第1.0.3条 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5~10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4条 变电所的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结合国情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 变电所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 变电所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

第2.0.1条 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一、靠近负荷中心;

二、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及经济效益高的土地;

三、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

四、交通运输方便;

五、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秽,如空气污秽时,所址宜设在受污源影响最小处;

六、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例如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风口和有危岩或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影响的矿藏地点,否则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七、所址标高宜在50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但仍应高于内涝水位;

八、应考虑职工生活上的方便及水源条件;

九、应考虑变电所与周围环境、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 第2.0.2条 变电所的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

第2.0.3条 变电所宜设置不低于2.2m高的实体围墙。城网变电所、工业企业变电所围墙的高度及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2.0.4条 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3.5m。主要设备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备回车条件。 第2.0.5条 变电所的场地设计坡度,应根据设备布置、土质条件、排水方式和道路纵坡确定,宜为0.5%~2%,最小不应小于0.3%,局部最大坡度不宜大于6%,平行于母线方向的坡度,应满足电气及结构布置的要求。当利用路边明沟排水时,道路及明沟的纵向坡度最小不宜小于0.5%,局部困难地段不应小于0.3%;最大不宜大于3%,局部困难地段不应大于6%。电缆沟及其他类似沟道的沟底纵坡,不宜小于0.5%。

第2.0.6条 变电所内的建筑物标高、基础埋深、路基和管线埋深,应相互配合;建筑物内地面标高,宜高出屋外地面0.3m;屋外电缆沟壁,宜高出地面0.1m。

第2.0.7条 各种地下管线之间和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之间的最小净距,应满足安全、检修安装及工艺的要求,并宜符合附录一和附录二的规定。 第2.0.8条 变电所所区场地宜进行绿化。绿化规划应与周围环境相适应并严防绿化物影响电气的安全运行。绿化宜分期、分批进行。

第2.0.9条 变电所排出的污水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电气部分 第一节 主变压器

第3.1.1条 主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应根据地区供电条件、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和运行方式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

第3.1.2条 在有

一、二级负荷的变电所中宜装设两台主变压器,当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装设两台以上主变压器。如变电所可由中、低压侧电力网取得足够容量的备用电源时,可装设一台主变压器。

第3.1.3条 装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当断开一台时,其余主变压器的容量不应小于60%的全部负荷,并应保证用户的

一、二级负荷。 第3.1.4条 具有三种电压的变电所,如通过主变压器各侧线圈的功率均达到该变压器容量的15%以上,主变压器宜采用三线圈变压器。

第3.1.5条 电力潮流变化大和电压偏移大的变电所,如经计算普通变压器不能满足电力系统和用户对电压质量的要求时,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第二节 电气主接线

第3.2.1条 变电所的主接线,应根据变电所在电力网中的地位、出线回路数、设备特点及负荷性质等条件确定。并应满足供电可靠、运行灵活、操作检修方便、节约投资和便于扩建等要求。

第3.2.2条 当能满足运行要求时,变电所高压侧宜采用断路器较少或不用断路器的接线。 第3.2.3条 35~110kV线路为两回及以下时,宜采用桥 形、线路变压器组或线路分支接线。超过两回时,宜采用扩大桥形、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接线。35~63kV线路为8回及以上时,亦可采用双母线接线。110kV线路为6回及以上时,宜采用双母线接线。

第3.2.4条 在采用单母线、分段单母线或双母线的35~110kV主接线中,当不允许停电检修断路器时,可设置旁路设施。当有旁路母线时,首先宜采用分段断路器或母联断路器兼作旁路断路器的接线。当110kV线路为6回及以上,35~63kV线路为8回及以上时,可装设专用的旁路断路器。主变压器35~110kV回路中的断路器,有条件时亦可接入旁路母线。采用SF6断路器的主接线不宜设旁路设施。

第3.2.5条 当变电所装有两台主变压器时,6~10kV侧宜采用分段单母线。线路为12回及以上时,亦可采用双母线。当不允许停电检修断路器时,可设置旁路设施。当6~35kV配电装置采用手车式高压开关柜时,不宜设置旁路设施。

第3.2.6条 当需限制变电所6~10kV线路的短路电流时,可采用下列措施之一:

一、变压器分列运行;

二、采用高阻抗变压器;

三、在变压器回路中装设电抗器。 第3.2.7条 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可合用一组隔离开关。对接在变压器引出线上的避雷器,不宜装设隔离开关。

第三节 所用电源和操作电源

第3.3.1条 在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中,宜装设两台容量相同可互为备用的所用变压器。如能从变电所外引入一个可靠的低压备用所用电源时,亦可装设一台所用变压器。当35kV变电所只有一回电源进线及一台主变压器时,可在电源进线断路器之前装设一台所用变压器。

第3.3.2条 变电所的直流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接线。采用分段单母线时,蓄电池应能切换至任一母线。

第3.3.3条 重要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宜采用一组110V或220V固定铅酸蓄电池组或镉镍蓄电池组。作为充电、浮充电用的硅整流装置宜合用一套。其他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宜采用成套的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或电容储能装置。. 第3.3.4条 蓄电池组的容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全所事故停电1h的放电容量:

二、事故放电末期最大冲击负荷容量。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中的镉镍电池容量,应满足分闸、信号和继电保护的要求。

第3.3.5条 变电所宜设置固定的检修电源。 第四节 控制室

第3.4.1条 控制室应位于运行方便、电缆较短、朝向良好和便于观察屋外主要设备的地方。 第3.4.2条 控制屏(台)的排列布置,宜与配电装置的间隔排列次序相对应。 第3.4.3条 控制室的建筑,应按变电所的规划容量在第一期工程中一次建成。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控制室,应适当简化,面积应适当减小。 第五节 二次接线

第3.5.1条 变电所内的下列元件,应在控制室内控制:

一、主变压器;

二、母线分段、旁路及母联断路器;

三、63~110kV屋内外配电装置的线路,35kV屋外配电装置的线路。6~35kV屋内配电装置馈电线路,宜采用就地控制。

第3.5.2条 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宜装设能重复动作、延时自动解除,或手动解除音响的中央事故信号和预告信号装置。驻所值班的变电所,可装设简单的事故信号和能重复动作的预告信号装置。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可装设当远动装置停用时转为变电所就地控制的简单的事故信号和预告信号。断路器的控制回路,应有监视信号。

第3.5.3条 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团锁装置。屋内的配电装置,尚应装设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设施。闭锁联锁回路的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信号回路的电源分开。 第六节 照明

第3.6.1条 变电所的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第3.6.2条 在控制室、屋内配电装置室、蓄电池室及屋内主要通道等处,应装设事故照明。 第3.6.3条 照明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便于维修。屋外配电装置的照明,可利用配电装置构架装设照明器,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3.6.4条 在控制室主要监屏位置和屏前工作位置观察屏面时,不应有明显的反射眩光和直接阳光。

第3.6.5条 铅酸蓄电池室内的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照明器,不应在蓄电池室内装设开关、熔断器和插座等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

第3.6.6条 电缆隧道内的照明电压不应高于36V,如高于36V应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七节 并联电容器装置

第3.7.1条 自然功率因数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变电所,应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其容量和分组宜根据就地补偿、便于调整电压及不发生谐振的原则进行配置。电容器装置宜装设在主变压器的低压侧或主要负荷侧。 第3.7.2条 电容器装置的接线,应使电容器组的额定电压与接入电网的运行电压相配合。电容器组的绝缘水平,应与电网的绝缘水平相配合。电容器装置宜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或双星形接线。

第3.7.3条 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1.35倍。

第3.7.4条 电容器装置应装设单独的控制、保护和放电等设备,并应设置单台电容器的熔断器保护。

第3.7.5条 当装设电容器装置处的高次谐波含量超过规定允许值或需要限制合闸涌流时,应在并联电容器组回路中设置串联电抗器。

第3.7.6条 电容器装置应根据环境条件、设备技术参数及当地的实践经验,采用屋外、半露天或屋内的布置。电容器组的布置,应考虑维护和检修方便。 第八节 电缆敷设

第3.8.1条 所区内的电缆,根据具体情况可敷设在地面槽沟、沟道、管道或隧道中,少数电缆亦可直埋。

第3.8.2条 电缆路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避免电缆受到各种损坏及腐蚀;

二、避开规划中建筑工程需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三、便于运行维修;

四、电缆较短。

第3.8.3条 在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通道宽度及电缆支架的层间距离,应能满足敷设和更换电缆的要求。

第3.8.4条 电缆外护层应根据敷设方式和环境条件选择。直埋电缆应采用铠装并有黄麻、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外护层的电缆。在电缆隧道、电缆沟内以及沿墙壁或楼板下敷设的电缆,不应有黄麻外护层。 第九节 远动和通信

第3.9.1条 远动装置应根据审定的调度自动化规划设计的要求设置或预留位置。

第3.9.2条 遥信、遥测、遥控装置的信息内容,应根据安全监控、经济调度和保证电能质量以及节约投资的要求确定。

第3.9.3条 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宜装设遥信、遥测装置。需要时可装设遥控装置。 第3.9.4条 工业企业的变电所,宜装设与该企业中央控制室联系的有关信号。 第3.9.5条 远动通道宜采用载波或有线音频通道。 第3.9.6条 变电所应装设调度通信;工业企业变电所尚应装设与该企业内部的通信;对重要变电所必要时可装设与当地电话局的通信。

第3.9.7条 远动和通信设备应有可靠的事故备用电源,其容量应满足电源中断1h的使用要求。

第十节 屋内外配电装置

第3.10.1条 变电所屋内外配电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节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第3.11.1条 变电所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十二节 电测量仪表装置

第3.12.1条 第3.12.1条 变电所电测量仪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十三节 过电压保护

第3.13.1条 变电所过电压保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节 接地

第3.14.1条 变电所接地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4.1.1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设施的设计应统一规划、造型协调、便于生产及生活,所选择的结构类型及材料品种应经过合理归并简化,以利备料、加工、施工及运行。变电所的建筑设计还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4.1.2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应考虑下列两种极限状态:

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要求在设计荷载作用下所产生的结构效应应小于或等于结构的抗力或设计强度。计算中所采用的结构重要性系数ro,荷载分项系数r,可变荷载组合系数ψc及其他有关系数均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结构的设计强度则应遵照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采用。

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极限值。要求在标准荷载作用下所产生的结构长期及短期效应,不宜超过附录三的规定值。计算中所采用的可变荷载组合系数ψc及准永久值系数ψq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 第4.1.3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等级,均应采用二级,相应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应为1.0。 第4.1.4条 屋外构筑物的基础,当验算上拔或倾覆稳定性时,设计荷载所引起的基础上拔力或倾覆弯矩应小于或等于基础抗拔力或抗倾覆弯矩除以表4.1.4的稳定系数。当基础处于稳定的地下水位以下时,应考虑浮力的影响,此时基础容重取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容重减10kN/,土容重宜取10~11kN/。 表4.1.4 基础上拨或倾覆稳定系数 计算方法 荷载类型

在长期荷载作用下 在短期荷载作用下

按考虑土抗力来验算倾覆或考虑锥形土体来验算上拔 1.8 1.5

仅考虑基础自重及阶梯以上的土重来验算倾覆或上拔 1.15 1.0

注:短期荷载系指风荷载、地震作用和短路电动力三种,其余均为长期荷载。 第二节 荷载

第4.2.1条 荷载分为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及偶然荷载三类。

一、永久荷载:结构自重(含导线及避雷线自重)、固定的设备重、土重、土压力、水压力等:

二、可变荷载:风荷载、冰荷载、雪荷载、活荷载、安装及检修荷载、地震作用、温度变化及车辆荷载等;

三、偶然荷载:短路电动力、验算(稀有)风荷载及验算(稀有)冰荷载。 第4.2.2条 荷载分项系数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永久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r宜采用1.2,当其效应对结构抗力有利时宜采用1.0;对导线及避雷线的张力宜采用1.25;

二、可变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rq宜采用1.4,对温度变化作用宜采用1.0,对地震作用宜采用1.3,对安装情况的导线和避雷线的紧线张力宜采用1.4;注:在大风、覆冰、低湿、检修、地震情况下的导线与避雷线张力均作为准永久性荷载处理,其荷载分项系数宜采用1.25,但安装情况的紧线张力宜作可变荷载处理,其荷载分项系数宜采用1.4。

三、偶然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rqi宜采用1.0。

第4.2.3条 可变荷载的荷载组合系数ψc,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房屋建筑的基本组合情况: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6;

二、构筑物的大风情况:对连续架构,温度变化作用组合系数ψcr取0.8;

三、构筑物最严重覆冰情况: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15(冰厚≦10mm)或0.25(冰厚>10mm);

四、构筑物的安装或检修情况: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15;

五、地震作用情况:建筑物的活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5,构筑物的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2,构筑物的冰荷载组合系数ψcj取0.5。

第4.2.4条 房屋建筑的活荷载应根据实际的工艺及设备情况确定。其标准值及有关系数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四所列的数值。

第4.2.5条 架构及其基础宜根据实际受力条件,包括远景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分别按终端或中间架构来设计,下列四种荷载情况应作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其中最低气温情况还宜作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条件对变形及裂缝进行校验。

一、运行情况:取30年一遇的最大风(无冰、相应气温)、最低气温(无冰、无风)及最严重覆冰(相应气温及风荷载)等三种情况及其相应的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

二、安装情况:指导线及避雷线的架设,此时应考虑梁上作用人和工具重2kN以及相应的风荷载、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

三、检修情况:根据实际检修方式的需要,可考虑三相同时上人停电检修及单相跨中上人带电检修两种情况的导线张力、相应的风荷载及自重等,对档距内无引下线的情况可不考虑跨中上人;

四、地震情况:考虑水平地震作用及相应的风荷载或相应的冰荷载、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地震情况下的结构抗力或设计强度均允许提高25%使用,即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采用0.8。

第4.2.6条 设备支架及其基础应以下列三种荷载情况作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其中最大风情况及操作情况的标准荷载,还宜作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条件对变形及裂缝进行校验。

一、最大风情况:取30年一遇的设计最大风荷载及相应的引线张力、自重等;

二、操作情况:取最大操作荷载及相应的风荷载、相应的引线张力、自重等;

三、地震情况:考虑水平地震作用及相应的风荷载、引线张力、自重等,地震情况下的结构抗力或设计强度均允许提高25%使用,即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采用0.8。 第4.2.7条 架构的导线安装荷载,应根据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及程序确定,并将荷载图及紧线时引线的对地夹角在施工图中表示清楚。导线紧线时引线的对地夹角宜取45°~60°。 第4.2.8条 高型及半高型配电装置的平台、走道及天桥的活荷载标准值宜采用1.5kN/㎡,装配式板应取1.5kN集中荷载验算。在计算梁、柱和基础时,活荷载乘折减系数;当荷重面积为10~20㎡时宜取0.7,超过20㎡时宜取0.6。. 第三节 建筑物

第4.3.1条 主控制楼(室)根据规模和需要可布置成平房、两层或三层建筑。主控制室顶棚到楼板面的净高:对控制屏与继电器屏分开成两室布置时宜采用3.4~4.0m;对合在一起布置时宜采用3.8~4.4m。当采用空调设施时,上述高度可适当降低。电缆隔层的板间净高宜采用2.3~2.6m,大梁底对楼板面的净高不应低于2m。底层辅助生产房屋楼板底到地面的净高宜采用3.0~3.4m。

第4.3.2条 当控制屏与继电器屏采用分室布置时,两部分的建筑装修、照明、采暖通风等设计均宜采用不同的标准。

第4.3.3条 对主控制楼及屋内配电装置楼等设有重要电气设备的建筑,其屋面防水标准宜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屋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0,并采用有组织排水。

第4.3.4条 主控制室及通信室等对防尘有较高要求的房间,地坪应采用不起尘的材料。 第4.3.5条 蓄电池室与调酸室的墙面、顶棚、门窗、排风机的外露部分及其他金属结构或零件,均应涂耐酸漆或耐酸涂料。地面、墙裙及支墩宜选用耐酸且易于清洗的面层材料,面层与基层之间应设防酸隔离层。当采用全封闭防酸隔爆式蓄电池并有可靠措施时,地面、墙裙及支墩的防酸材料可适当降低标准。地面应有排水坡度,将酸水集中后作妥善处理。 第4.3.6条 变电所内的主要建筑物及多层砖承重的建筑物,在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的地区宜隔层设置圈梁,7度及以上地区宜每层设置圈梁。圈梁应沿外墙、纵墙及横墙设置,沿横墙设置的圈梁的间距不宜大于7m,否则应利用横梁与圈梁拉通。对于现浇的或有配筋现浇层的装配整体式楼面或屋面,允许不设置圈梁,但板与墙体必需有可靠的连结。 第4.3.7条 在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的变电所,其主要建筑物及多层砖承重建筑,在下列部位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一、外墙四角;

二、房屋错层部位的纵横墙交接处;

三、楼梯间纵横墙交接处;

四、层高等于或大于3.6m或墙长大于或等于7m的纵横墙交接处;

五、8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物的所有纵横墙交接处,

六、7度地区的建筑物,纵横墙交接处一隔一设置。

第4.3.8条 变电所内的主要砖承重建筑及多层砖承重建筑,其抗震横墙除应满足抗震强度要求外,其间距不应超过附录五的规定。

第4.3.9条 多层砖承重建筑的局部尺寸宜符合附录六的规定,但对设有钢筋混凝构造柱的部位,不受该表限制。 第四节 构筑物

第4.4.1条 结构的计算刚度,对电焊或法兰连结的钢构件可取弹性刚度,对螺栓连结的钢构件可近似采用0.80倍弹性刚度,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可近似采用0.60~0.80倍弹性刚度,对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可近似采用0.65~0.85倍弹性刚度。长期荷载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刚度的影响应另外考虑。 第4.4.2条 钢结构构件最大长细比应符合表4.4.2的规定。各种架构受压柱的整体长细比,不宜超过150,当杆件受力有较大裕度时,上述长细比允许放宽10%~15%。 第4.4.3条 人字柱的受压杆计算长度,可按本规范附录七采用。

第4.4.4条 打拉线(条)架构的受压杆件计算长度,可按本规范附录八采用。 表4.4.2 钢结构构件最大长细比 构件名称

受压弦杆支座处受压腹杆 一般受压腹杆 辅助杆 受拉杆

预应力受拉杆

容许最大长细比 150 220 250 400 不限

第4.4.5条 格构式钢梁或钢柱,其弦杆及腹杆的受压计算长度,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弦杆:正面与侧面腹杆不叉开布置时,计算长度取1.0倍节间长度;正面与侧面腹杆叉开布置且弦杆使用角钢时,计算长度取1.2倍节间长度,相应的角钢回转半径取平行轴的值,如弦杆采用钢管则计算长度仍取1.0倍节间长度。

二、腹杆:对单系腹杆计算长度取中心线长度;对交叉布置腹杆,当两腹杆均不开断且交会点用螺栓或电焊连结时,计算长度取交叉分段中较长一段的中心线长度。

第4.4.6条 人字柱及打拉线(条)柱,其根开与柱高(基础而到柱的交点)之比分别不宜小于1/7及1/5。

第4.4.7条 格构式钢梁梁高与跨度之比,不宜小于1/25,钢筋混凝土梁此比值,不宜小于1/20。

第4.4.8条 架构及设备支架柱插入基础杯口的深度不应小于表4.4.8的规定值。根据吊装稳定需要,柱插入杯口深度还应不小于0.05倍柱长,但当施工采取设临时拉线等措施时,可不受限制。

表4.4.8 柱插入杯口深度 柱的类型

钢筋混凝土矩型、工字型断面 水泥杆 钢管

插入杯口最小深度 架构 1.25B 1.5D 2.0D 支架 1.0B 1.0D 1.0D

注:B及D分别为柱的长边尺寸及柱的直径。 第五节 采暖通风

第4.5.1条 变电所的采暖通风及空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在严寒地区,凡所内有人值班、办公及生活的房间以及工艺、设备需要采暖的房间均应设置采暖设施。在寒冷地区,凡工艺或设备需要,不采暖难以满足生产要求的房间均可设置采暖设施。不属于严寒或寒冷的地区,在主控制室等经常有人值班的房间可根据实际气温情况,采用局部采暖设施。采暖的方式可根据变电所的规模,结合当地经验作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但必需符合工艺及防火要求。

第4.5.2条 主控制室及通信室的夏季室温不宜超过35℃;继电器室、电力电容器室、蓄电池室及屋内配电装置室的夏季室温不宜超过40℃:油浸变压器室的夏季室温不宜超过45℃;电抗器室的夏季室温不宜超过55℃。

第4.5.3条 屋内配电装置室及采用全封闭防酸隔爆式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和调酸室,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均不应低于6次。蓄电池室的风机,应采用防爆式。 第六节 防火

第4.6.1条 变电所内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九的要求。

第4.6.2条 变电所与所外的建筑物、堆场、储罐之间的防火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变电所内部的设备之间、建筑物之间及设备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十的规定。

第4.6.3条 变电所应根据容量大小及其重要性,对主变压器等各种带油电气设备及建筑物,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提式及推车式化学灭火器。对主控制室等设有精密仪器、仪表设备的房间,应在房间内或附近走廊内配置灭火后不会引起污损的灭火器。 第4.6.4条 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当防火净距小于本规范附录十的规定值时,应设置防火隔墙,墙应高出油枕顶,墙长应大于贮油坑两侧各0.5m。屋外油浸变压器与油量在600kg以上的本回路充油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净距不应小于5m。

第4.6.5条 主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当单个油箱的油量在1000kg及以上时,应同时设置贮油坑及总事故油池,其容量分别不小于单台设备油量的20%及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60%。贮油坑的长宽尺寸宜较设备外廓尺寸每边大1m,总事故油池应有油水分离的功能,其出口应引至安全处所。

第4.6.6条 主变压器的油释放装置或防爆管,其出口宜引至贮油坑的排油口处。

第4.6.7条 充油电气设备间的总油量在100kg及以上且门外为公共走道或其他建筑物的房间时,应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的实体门。

第4.6.8条 电缆从室外进入室内的入口处、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及主控制室与电缆层之间,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及分隔措施。 第4.6.9条 设在城市市区的无人值班变电所,宜设置火灾检测装置并遥信有关单位。对位于特别重要场所的无人值班变电所,可以装设自动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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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生活安全网(http://anquanweb.com)

第四篇:110kV变电站设计

一、110kV变电站电气一次部分设计的主要内容:

1、所址选择 、负荷分级

2、选择变电所主变台数、容量和类型;

3、补偿装置的选择及其容量的选择;

4、设计电气主接线,选出数个主接线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一个较佳方案;

5、进行短路电流计算;

6、选择和校验所需的电气设备;设计和校验母线系统;

7、变电所防雷保护设计;

8、进行继电保护规划设计;

9、绘制变电所电气主接线图,变电所电气总平面布置图,110kV高压配电装置断面图(进线或出线)。

二、110kV变电站设计二次部分

一、系统继电保护

1、110kV线路保护

每回110kV线路的电源侧变电站一般宜配置一套线路保护装置,负荷侧变电站可以不配。保护应包括完整的三段相间和接地距离及四段零序方向过流保护。

每回110kV环网线及电厂并网线、长度低于10km短线路、宜配置一套纵联保护。

三相一次重合闸随线路保护装置配置。 组屏:宜两回线路保护装置组一面屏(柜)。如110kV采用测控、保护共同组屏(柜)方式, 1个电气单元组一面屏(柜)。

2、110kV母线保护

双母线接线应配置一套母差保护;单母线分段接线可配置一套母差保护。

组屏: 独立组一面屏。

3、110kV母联(分段)断路器保护

母联(分段)按断路器配置一套完整、独立的,具备自投自退功能的母联(分段)充电保护装置和一个三相操作箱。

要求充电保护装置采用微机型,应具有两段相过流和一段零序过流。

4、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配置原则

根据主接线方式要求,母联(分段、桥)断路器、线路断路器可配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组屏: 110kV断路器保护、备用电源自动投切均为独立装置,两套装置组一面屏。

5、故障录波器配置原则

对于重要的110kV变电站,其线路、母联(分段)及主变压器可配置一套故障录波器。

组屏: 组一面屏。

6、保护及故障录波信息管理子站系统

110kV变电站配置一套保护及故障录波信息管理子站系统,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与监控系统宜根据需要分别采集继电保护装置的信息。

二、调度自动化

7、远动系统设备配置

应配置相应的远动通信设备及测控单元等设备,其中远动通信设备按单套配置,并优先采用专用装置、无硬盘型,采用专用操作系统,远动与计算机监控系统合用测控单元。 组屏: 与监控系统统一组屏。

8、电能量计量系统

变电站内设置一套电能量计量系统子站设备,包括电能计量装置、电能量远方终端(或终端服务器)等。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点配置主/副电能表,考核用电能计量点可按单电能表配置;电能表应为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 组屏: 按照每面柜布置9只计量表组屏,电能量计量终端或终端服务器布置在其中一面屏中或单独组屏。

9、调度数据网接入原则

根据电网情况,可配置1套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变电站宜一点就近接入相关的电力调度数据网。

三、系统及站内通信

10、光纤通信

光纤通信电路的设计,应结合各地市公司通信网规划建设方案进行。 系统通信在只有一路光纤通道的情况下,宜配置一路电力线载波通道备用;在没有光纤通道的情况下,可配置两路电力线载波通道。 新建110kV变电站可根据需求及通道条件配置1套数据通信网接入设备,

11、站内通信

220kV变电站不开设通信用电力载波通道;当保护只有一路独立光纤通道时,宜可配置一路保护专用高频通道。 一般不设置调度程控交换机。

可根据需求配置一套综合数据网设备。

信系统不设独立的视频监控和环境监控。

12、通信电源系统

一般变电站的通信电源系统按2套高频开关电源、1组蓄电池组或1套高频开关电源、1组蓄电池组考虑,也可采用2套独立的DC/DC转换装置。重要的变电站按2套高频开关电源、2组蓄电池组考虑

四、计算机监控系统

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备配置和功能要求按无人值班设计。

13、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配置

监控系统应宜采用分层、分布、开放式网络结构,主要由站控层设备、间隔层设备和网络设备等构成。站控层设备按变电站远景规模配置,间隔层设备按工程实际建设规模配置。 包括站控层设备 、网络设备 、间隔层设备

14、测控装置组屏 除35(10)kV测控保护一体化装置就地布置在35(10)kV开关柜上外,其余测控装置应按照变电站实际规模配置。主变、

110、220kV测控及各电压等级母线电压采用集中组屏方式安装于二次设备室;每3~4个电气单元组一面屏。

15、其他功能特点

宜采用监控系统实现小电流选线功能。 AVQC功能宜由监控系统实现。

监控系统站控层工作站等设备采用站内UPS供电。间隔层I/O测

控设备采用直流供电。

16、系统网络结构

变电站宜采用单网结构,站控层网络与间隔层网络采用直接连接方式。

17、系统软件

主机兼操作员工作站应可采用安全的UNIX、LINUX或经过软件加固的WINDOWS等安全性较高的操作系统。

18、组屏

主机兼操作员站、打印机设备一般不组屏,相应配置计算机工作台;远动通信设备、智能型公用接口设备、网络交换机等设备组1面屏。除35(10)kV测控保护一体化装置就地布置在35(10)kV开关柜上外,其余测控装置应按照变电站实际规模配置。主变、110kV测控及各电压等级母线电压采用集中组屏方式安装于二次设备室;每3~4个电气单元组一面屏。

五、元件保护及自动装置

19、主变压器保护配置原则

主变压器微机保护应按主、后分开单套配置,主保护与后备保护宜引自不同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变压器应配置独立的非电量保护。 当高压侧为内桥接线时,要求各侧电流互感器分别引入差动保护装置。

组屏: 每台主变压器组一面屏。 20、自动装置

35kV(10kV)小电流接地选线一般由监控系统实现。

根据系统要求配置微机型低频减载装置,35kV(10kV)线路一般采用一体化装置中的自动低频减载功能,也可独立设置。 组屏:低频减载组一面屏。

六、直流及UPS电源系统

配置单套蓄电池装置,可组柜安装,一般不设直流分屏。

不停电电源系统:一般容量较小馈线较少,可以与其他设备组屏。

七、其他二次系统

21、全站时间同步系统配置原则

全站设置1套统一的时间同步GPS系统,双时钟冗余配置。另配置扩展装置实现站内所有对时设备的软、硬对时。时间同步系统宜输出IRIG-B(DC)时码、1PPS 、1PPM或时间报文。

110kV变电站配置一套交流不停电电源系统(UPS)。可采用主机冗余配置方式,也可采用模块化N+1冗余配置。

22、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应遵循电监会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及电监安全[2006]34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和《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的有关要求。

23、图像监视及安全警卫系统

在110kV变电站内设置一套图像监视及安全警卫系统。其功能按满足安全防范要求配置,不考虑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视。

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0kV变电站应设置一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5、二次设备的布置

110kV变电站二次设备的布置一般采用集中布置方式。站内不设通信机房,在主控楼内集中设置二次设备室。若变电站规模较大,采用户外敞开式布置或户内GIS方案,对应站内不同的设备布置情况,也可采用设就地继电器小室或按电压等级下放到GIS设备旁的分散布置方式。

应按工程最终规模规划并布置二次设备,备用屏(柜)位不少于总屏(柜)位的10~15%。

26、电压互感器二次参数选择

110kV及以下电压的双母线接线,宜在主母线三相上装设电压互感器。当需要监视和检测线路侧有无电压时,可在出线侧的一相上装设电压互感器。

宜设置专用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电压互感器一般设剩余有保护用剩余电压绕组,供接地故障产生剩余电压用。

计量采用独立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准确级的准确级,最低要求宜选0.2级;测量与保护I共用一个二次绕组,准确级宜选用电压互感器的准确级,最低要求选0.5(3P)级;;保护II采用独立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电压互感器的,准确级,为宜选3P和或6P;保护用电压互感器剩余电压绕组的准确级为6P。

根据工程情况,对220kV、110kV母线电压互感器,也可取消电压互感器剩余电压绕组。电压互感器配置四个主二次绕组。计量、测量、保护I、保护II分别采用各自独立的二次绕组,准确级分别为0.2/0.5/3P/3P(6P)。

25、电流互感器二次参数选择

220kV、110kV系统可按三相配置;35kV、10kV系统,依具体要求可按两相或三相配置;

每套保护(包括线路、主变及母线保护)宜使用专用的二次绕组。准确级:变压器主回路、220 kV及以上线路宜采用5P级,其他回路可采用10P级。

测量、计量一般应分别使用各自专用的二次绕组。准确级:一般为0.5、0.2级,供特殊用途的为0.5S、0.2S级,在满足准确级条件下,也可共用一个二次绕组。

故障录波装置可与保护共用一个二次绕组,也可单独使用一个二次绕组。准确级:5P级或10P级。

新建变电站,二次额定电流宜选1A,二次负荷一般为10~15VA(当二次额定电流为5A时,二次负荷一般为40~50VA)。

八、直流及UPS电源 总结:

1、变电站二次系统设计的技术原则,包括:系统继电保护、元件保护、计算机监控系统、电力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站内通信系统、变电站操作直流电源、交流不停电电源、图像监控系统等二次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设备配置要求。

2、二次设备组屏方案和各个屏柜的功能配置。按照统一的配置原则和技术要求,根据变电站接线形式、一次设备类型,制定二次设备的典型组屏方案和各屏柜的功能配置,统一变电站二次设备的组屏方案、屏柜尺寸、形式、名称、标识及颜色等。

3、二次系统设备的技术规范,根据变电站二次系统典型设计配置原则和技术要求、各种典型二次设备组屏方案和各屏柜的功能配置,编制了96项二次设备的技术条件书,统一了二次系统及各屏柜的技术规范。

4、规范系统继电保护及元件保护的配置原则、通道组织原则和设备组屏原则。

5、规范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配置原则和方案,包括整体网络结构,站控层软件、硬件配置,间隔层设备配置及组屏原则,站控层与间隔层通信所采用的技术和标准,监控系统与继电保护、保护故障信息管理子站以及站内其他智能装置的通信接口形式和技术要求等

6、规范变电站电气二次接线,包括防误闭锁实现方式,二次屏柜的供电方式,操作箱控制回路接线以及断路器、隔离开关机构箱控制回路接线等。

7、规范专业间配合的技术要求,包括系统继电保护对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比、绕组数量、容量及精度的配置要求;系统继电保护对断路器跳闸线圈、操作电源的配置要求;保护对通信通道的要求、保护光电转换接口对通信电源的要求等。

8、规范保护和故障录波信息管理子站系统的配置原则及实施方案,包括:子站系统的构成、功能定位、数据采集方式,与监控系统的接口方式、子站信息传输方式等。

9、规范二次系统各类接口要求,包括:继电保护装置与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接口及通信要求;继电保护装置、故障录波装置以及双端故障测距装置对时精度和接口要求。

10、规范站内通信设备的配置原则和方案,包括:通信蓄电池配置原则、通信机房布置、光缆引接方式、通信机柜尺寸等。

11、规范时间同步系统、图像监视系统的配置原则和方案。

12、规范二次设备的接地方式、继电器保护小室下放布置和电缆敷设方式

第五篇:110kV35kV1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

发电厂电气部分课程设计 [键入文字] 110kV/35kV/1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

目录

摘要 .................................................. 2 一主变压器的选择 ......................................... 2 1.1、主变压器的选择 ................................... 2 1.2 主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 2

2、变电所主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的确定 ................... 2 二主接线选择 ............................................. 3 1.1、主接线选择要求 ................................... 3 1.

2、对变电所电气主接线的具体要求 ..................... 4 1.3、根据给定的各电压等级选择电压主接线 ............... 5 1.4母线型号的选择。 .................................. 6 1.5母线截面的选择 .................................... 6 三.电气主接线图(110kV/35kV/10kV) ....................... 8 四.总结 .................................................. 9 参考文献 ................................................ 10

1 发电厂电气部分课程设计 [键入文字] 110kV/35kV/1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

摘要

电随着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电力供应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供电稳定性、可靠性和持续性,然而电网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持续性往往取决于变电所的合理设计和配置。一个典型的变电站要求变电设备运行可靠、操作灵活、经济合理、扩建方便能是由一次能源经加工转化成的能源,与其他形式能源相比,它就具有远距离输送、方便转换与控制、损耗小、效率高、无气体和噪声污染。而发电厂是将一次能源转化成电能而被利用。按一次能源的不同,可将发电厂分为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以及风力发电、等太能发电厂。这些电能通过变电站进行变电,降电能输送到负荷区。

一 主变压器的选择

1.1、主变压器的选择

概述:在合理选择变压器时,首先应选择低损耗,低噪音的S9,S10,S11系列的变压器,不能选用高能耗的电力变压器。应选是变压器的绕组耦合方式、相数、冷却方式,绕组数,绕组导线材质及调压方式。

在各种电压等级的变电站中,变压器是主要电气设备之一,其担负着变换网络电压,进行电力传输的重要任务。确定合理的变压器容量是变电所安全可靠供电和网络经济运行的保证。因此,在确保安全可靠供电的基础上,确定变压器的经济容量,提高网络的经济运行素质将具有明显的经济意义。 1.2 主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变电站主变压器容量一般按建站后5-10年的规划负荷考虑,并按其中一台停用时其余变压器能满足变电站最大负荷Smax的50%-70%(35-110kV变电站为60%),或全部重要负荷(当Ⅰ、Ⅱ类负荷超过上述比例时)选择。 即 n1SN0.60.7Smax

式中 n—变压器主变台数

2、变电所主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的确定

1. 主变压器容量的确定

2 发电厂电气部分课程设计 [键入文字] 110kV/35kV/1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

1.1主变器容量一般按变电所建成5-10年的规划负荷选择,并适当考虑到远期。10-20年的负荷发展

1.2根据变电所所带负荷的性质,和电网结构,来确定主变压器的容量。 1.3同等电压的单台降压变压器容量的级别不宜太多,应从全网出发,推行系列化,标准化。

2. 主变压器台数的确定

2.1对大城市郊区的一次变电所在中低压侧,构成环网的情况下,变电所应装设2台主变压器为宜。

2.2对地区性孤立的一次性变电所,或大型工业专用变电所,在设计时应考虑,装设3台主变压器的可能性。

2.3对于规划只装设2台主变压器的变电所,其变压器基础,应按大于变压器容量的1-2级设计,以便负荷发展时,更换变压器的容量。单台容量设计应按单台额定容量的70%—85%计算。

二 主接线选择

1.1、主接线选择要求:

1.可靠性: 所谓可靠性是指主接线能可靠的工作,以保证对用户不间断的供电,衡量可靠性的客观标准是运行实践。主接线的可靠性是由其组成元件(包括一次和二次设备)在运行中可靠性的综合。因此,主接线的设计,不仅要考虑一次设备对供电可靠性的影响,还要考虑继电保护二次设备的故障对供电可靠性的影响。同时,可靠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一种主接线对某些变电站是可靠的,而对另一些变电站则可能不是可靠的。评价主接线可靠性的标志如下:

(1)断路器检修时是否影响供电;

(2)设备、线路、断路器、母线故障和检修时,停运线路的回数和停运时间的长短,以及能否保证对重要用户的供电;

(3)有没有使发电厂或变电所全部停止工作的可能性等。 (4)大机组、超高压电气主接线应满足可靠性的特殊要求。 2..灵活性: 主接线的灵活性有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3 发电厂电气部分课程设计 [键入文字] 110kV/35kV/1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

(1)调度灵活,操作方便。可灵活的投入和切除变压器、线路,调配电源和负荷;能够满足系统在正常、事故、检修及特殊运行方式下的调度要求。

(2)检修安全。可方便的停运断路器、母线及其继电器保护设备,进行安全检修,且不影响对用户的供电。

(3)扩建方便。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往往需要对已经投运的变电站进行扩建,从变压器直至馈线数均有扩建的可能。所以,在设计主接线时,应留有余地,应能容易地从初期过度到终期接线,使在扩建时,无论一次和二次设备改造量最小。

3.经济性: 可靠性和灵活性是主接线设计中在技术方面的要求,它与经济性之间往往发生矛盾,即欲使主接线可靠、灵活,将可能导致投资增加。所以,两者必须综合考虑,在满足技术要求前提下,做到经济合理。

(1)投资省。主接线应简单清晰,以节约断路器、隔离开关等一次设备投资;要使控制、保护方式不过于复杂,以利于运行并节约二次设备和电缆投资;要适当限制短路电流,以便选择价格合理的电器设备;在终端或分支变电站中,应推广采用直降式(110/6~10kV)变电站和以质量可靠的简易电器代替高压侧断路器。

(2)年运行费小。年运行费包括电能损耗费、折旧费以及大修费、日常小修维护费。其中电能损耗主要由变压器引起,因此,要合理地选择主变压器的型式、容量、台数以及避免两次变压而增加电能损失。

(3)占地面积小。电气主接线设计要为配电装置的布置创造条件,以便节约用地和节省架构、导线、绝缘子及安装费用。在运输条件许可的地方,都应采用三相变压器。

(4)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采取一次设计,分期投资、投产,尽快发挥经济效益。

1.2、对变电所电气主接线的具体要求:

1按变电所在电力系统的地位和作用选择。 2.考虑变电所近期和远期的发展规划。 3.按负荷性质和大小选择。

4.按变电所主变压器台数和容量选择。

5.当变电所中出现三级电压且低压侧负荷超过变压器额定容量15%时,通常采用三绕组变压器。

4 发电厂电气部分课程设计 [键入文字] 110kV/35kV/1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

6.电力系统中无功功率需要分层次分地区进行平衡,变电所中常需装设无功补偿装置。

7.当母线电压变化比较大而且不能用增加无功补偿容量来调整电压时,为了保证电压质量,则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8.如果不受运输条件的限制,变压器采用三相式,否则选用单相变压器。 9.各级电压的规划短路电流不能超过所采用断路器的额定开断容量。 10.各级电压的架空线包括同一级电压的架空出线应尽量避免交叉。

1.3、根据给定的各电压等级选择电压主接线

a:110kv侧:

110kv侧出线最终4回,本期2回。

所以根据出线回数电压等级初步可以选择双母不分段接线和双母带旁路母接线。

1.双母不分段接线:

优点:可靠性极高,故障率低的变压器的出口不装断路器,投资较省,整个线路具有相当高的灵活性,当双母线的两组母线同时工作时,通过母联断路器并联运行,电源与负荷平均分配在两组母线上,当母联断路器断开后,变电所负荷可同时接在母线或副母线上运行。

缺点:当母线故障或检修时,将隔离开关运行倒闸操作,容易发生误操作。 2.双母线带旁路接线:

优点:最大优化是提供了供电可靠性,当出线断路器需要停电检修时,可将专用旁路断路器投运,从而将检修断路器出线有旁路代替供电。 两组接线相比较:2方案更加可靠,所以选方案双母线带旁路接线。

b:35kv侧

35kv最终6回

所以根据电压等级及出线回数,初步确定,双母线不分段接线和单母线分段带旁路母线接线。 1. 双母线接线

优点:可靠性极高,故障率低的变压器的出口不装断路器,投资较省,整个线路具有相当高的灵活性,当双母线的两组母线同时工作时,通过母联断路器并联运

5 发电厂电气部分课程设计 [键入文字] 110kV/35kV/1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

行,电源与负荷平均分配在两组母线上,当母联断路器断开后,变电所负荷可同时接在母线或副母线上运行。

缺点:当母线故障或检修时,将隔离开关运行倒闸操作,容易发生误操作 2.单母线分段带旁母:

优点:供电可靠性高,运行灵活,但是主要用于出线回路数不多。但负荷叫重要的中小型发电厂及35—110kv的变电所

所以两个比较所以两个比较,双母线接线更加适用,所以选择双母线接线。 C:10.kv侧: 10kv最终8回

1.单母线不分段线路:

优点:简单清晰、设备少、投资少;

运行操作方便,有利于扩建。 2. 单母线分段线路:

优点:可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和灵活性;

对重要用户,可采取用双回路供电,即从不同段上分别引出馈电线,有两个电源供电,以保证供电可靠性。

任一段母线或母线隔离开关进行检修减少停电范围。 缺点:增加了开关设备的投资和占地面积; 某段母线或母线隔离开关检修时,有停电问题;

任一出线断路器检修时,该回路必须停电。 所以选择单母线不分段。

1.4母线型号的选择。

矩形铝母线:220kv以下的配电装置中,35kv及以下的配电装置一般都是选用矩形的铝母线,铝母线的允许载流量较铜母线小,但价格便宜,安装,检修简单,连接方便,因此在35kv及以下的配电装置中,首先应选用矩形铝母线。

1.5母线截面的选择

1. 一般要求

6 发电厂电气部分课程设计 [键入文字] 110kV/35kV/1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

裸导体应根据集体情况,按下列技术调节分别进行选择和校验

1. 工作电流 2. 经济电流密度 3. 电晕

4. 动稳定或机械强度 5. 热稳定

裸导体尚应按下列使用环境条件校验: 1. 环境温度 2. 日照 3. 风速 4. 海拔高度

2 按回路持续工作电流选择

IXUIg

Ig—导体回路持续工作电流,单位为A。

IXU— 相应于导体在某一运行温度、环境条件及安装方式下长期允许的载流量单位A。

7 温度25oC、导体表面涂漆、无日照、海拔高度1000m及以下条件。 发电厂电气部分课程设计 [键入文字] 110kV/35kV/1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

三.电气主接线图(110kV/35kV/10kV)

6回出线

35kV

10kv 110kV 2出线

厂用电1线

厂用电2线

2回出线

10kV

110kV

35kV 厂用电线

厂用电线路

8 发电厂电气部分课程设计 [键入文字] 110kV/35kV/1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

四.总结

课程设计已结束,通过对110kV/35kV/10.5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对发电厂电气部分的课程有了更深的了解、掌握,初步学会了用所学的知识解决一些问题,初步学会了把理论转化为实践。在此设计中需要画电气主接线图,电气主接线图大家深知是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分析所需要的蓝图。变电所作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整个电力系统的安全与经济运行,是联系发电厂和用户的中间环节,起着变换和分配电能的作用,对其进行设计势在必行,合理的变电所不仅能充分地满足当地的供电要求,还能有效地减少投资和资源浪费。

9 发电厂电气部分课程设计 [键入文字] 110kV/35kV/1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

参考文献

[1]熊信银. 发电厂电气部分. 北京: 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2] 马永翔. 发电厂电气部分. 北京: 北京电力出版社,2014. [3] 朱一纶. 电力系统分析.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4] 刘宝贵. 发电厂电气部分. 北京: 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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