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干部教师工作方案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治干部教师工作方案》,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整治干部教师工作方案
干部教师作风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干部教师作风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化全区教育系统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按照区委部署要求,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15〕X号)精神,区教育局党委决定从现在起到12月底,对全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作风进行集中整治。现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重点
以“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以“提能、提速、提效、提廉”为目标,通过“四治四提”,进一步整治工作作风,强化干部教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廉洁意识,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一)治庸提能力。着力解决干部教师中存在的不思进取、工作畏难、能力不足等问题,促使党员 领导干部及教职工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增强进取精神,提升工作能力。具体整治下列行为:
1、学习不主动,对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工作业务不熟悉,对上级部署不深入研究,满足于一知半解、理论脱离实际的;
2、对教育局和学校的决策部署不执行或消极对待,执行力不够,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3、遇到矛盾“怕”字当头,片面强调上级要求,僵化执行文件规定,遇事只说不能办,不说怎么办的;
4、遇到问题不敢担当,怕担责任,怕担风险;好人主义,求稳怕乱;不敢碰硬,不敢与邪恶势力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
(二)治懒提速度。着力解决干部教师中存在的精神不振、工作懈怠、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促使干部教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效率意识,保持奋发进取、雷厉风行的工作状态。具体整治下列行为:
1、办事拖拉,服务意识不强,态度冷硬,行为粗暴,推诿扯皮、故意刁难,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
2、在落实全区教育中心工作和学校重点工作任务中,工作不主动、问题处理不及时,对分管的工作监管不到位,影响工作推进和工作质量的;
3、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对社会、家长、学生等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治散提效能。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教师中存在的纪律涣散、阳奉阴违、工作松散等问题,促使党员干部教师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凝聚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具体整治下列行为: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上级决定的言论,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2、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上网购物、聊天、看电影、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的;
3、大局意识不强,部门利益至上,拉帮结派、闹不团结,不服从管理的。不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工作补位等效能制度的;
4、工作效率低,信息不公开,办事不规范问题。在岗不作为,出工不出力,脱岗离岗、电话无人接,有时出现群众来办事找不到人、等不到人的现象。
(四)治奢提廉洁。着力解决铺张浪费、谋私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促使党员干部教师勤俭办事,廉洁自律。具体整治下列行为:
1、违反规定购买、处置、使用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的;
2、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接待;超标准配备办公设施,豪华装修办公室的;
3、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
4、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收受学生家长、学生礼品或购物卡,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损害群众利益,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的;
5、乱征订教辅资料、在职教师违规举办辅导班或参与有偿补课、巧立名目收费、乱搞评比活动的;
6、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的问题。
二、整治范围
区教育局、区教研科研中心、区直各学校(幼儿园)。各街道(镇)教育办公室及辖属中小学(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三、整治时间 2015年8月—12月。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监督
1、畅通监督渠道。区教育局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纪检、信访、教育惠民中心等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能,抓好各类信访举报信息的收集、调查和处理工作。对收集到的信访、举报线索按照教育局相关科室职能分解落实,加大处置化解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单位、学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投诉意见箱”和“干部教师作风监督专栏”,安排专人定期开启“投诉意见箱”,对群众反映的干部教师作风问题要认真核实,严肃查处。进一步健全完善区教育惠民中心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发动群众充分利用教育惠民中心这一工作平台对干部教师作风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各学校要抓好对教育惠民中心的相关宣传,发放明白纸,并在学校宣传栏张贴,让每名学生和家长熟知区教育惠民服务中心设立的宗旨、职能、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2、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全面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在抓好全面整治的同时,组织开展好以下三项专项整治:一是进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治理工作力度,规范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推动全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二是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区教育局于今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三是开展中小学招生工作的专项治理。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相关规定,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工作意见,严控招生范围,严格控制招生班额,严禁收取择校费,保障每一名适龄且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严格检查
1、认真自查自纠。各单位、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准本单位“庸、懒、散、奢”方面最突出最具体的表现。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拉出清单,建立台账,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各单位每个月将自查自纠情况向教育督导室 报告一次。对走过场、搞形式,查摆和解决问题不深不实不给力的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
2、深化工作约谈。以督促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局 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各街道镇教办、区直学校“一把手”活动,并督促各街道镇教办对所辖学校、幼儿园开展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约谈。各级各单位要结合约谈指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狠抓问题整改。对措施不实、整改不力的,区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3、强化明察暗访。教育局将把明察暗访贯穿于集中整治行动全过程,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进行每月不低于三次的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突出三个“紧盯不放”,即对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的单位紧盯不放,对群众和学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对存在“庸懒散奢”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紧盯不放。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培优树先
1、强化廉洁教育。各单位要通过学习文件、观看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交流学习 心得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
2、注重典型培树。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和培树作风建设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模范群体和突出个人,在各级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开展各类评先树优和师德楷模巡回 演讲等活动,大力弘扬教育系统先进典型和先进 事迹,在全区教育系统形成“学先进,做名师”的浓厚氛围。
3、深化品牌创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在全区教育系统创建为社会、为家长、为学生服务的品牌科室和品牌学校,倡树XX区教育品牌。区教育局各科室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为社会、为群众服务。各学校要以家长委员会办公室为主阵地,广泛组织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学生家长的服务活动,创设自己的特色品牌。
4、加大评教工作力度。组织力量对家长、学生通过问卷调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干部教师表现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组织教师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满意度较低的单位,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和分工负责同志,并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满意度较低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由教育局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对学校中层干部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约谈。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评议考核活动,对师德师风评议考核差的同志,由学校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学校和干部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严厉惩处
认真落实区“重拳出击不手软、彻查到底不姑息、追责到位不袒护”的工作要求和“一案双查”制度,对查实的干部教师作风问题,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组织处理措施,按照组织管理权限,对存在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该降级的降级,该降职的降职,该撤职的撤职,没有级别的短期内不得提拔重用。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对在民生网及其他市级以上咨询投诉平台的投诉情况每月一统计,每月一通报。
(五)健全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 总结集中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使干部教师作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强化制度执行,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为加强干部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于年底前向教育局报送集中整治行动工作 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区教育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邹斌同志为组长的干部教师作风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真正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好表率;其他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单位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工作方案要在8月底前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全面组织,要把活动要求和单位活动方案传达到每位干部教师,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在区教育局网站和学校网站开辟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活动中出现的亮点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考核奖惩。区教育局将把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作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治成效显著,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附件: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师作风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XX市XX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8月12日
第二篇:关于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的要求,切实抓好乡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关于印发„永州市领导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群组发“2014”26号)要求,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中办发“2009”35号)和†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坚持正面教育引导与查处典型案件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典型‚走读‛行为,切实解决在位不在岗、办事不见人、作风不深入、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使乡镇干部‚走有所畏、住有所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重点内容
1.工作日期间,未经许可、不按规定在工作地住勤,离岗返家的。 2.不遵守值班制度,工作日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不在岗位的。
3.无故脱离岗位,出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性问题时,不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及时解决问题的。
三、整治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完善落实制度。针对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晚上不住办事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
1 通知‡(回办法[2014]5号)文件的要求,健全完善日常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等制度。上下班打卡签到、请销假制度办事处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回办发[2014]5号)文件执行。值班住宿方面建立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晚间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带班制。每个月初制定值班安排表,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建立值班台账,于月末分别报区纪委和区党委组织部。办事处班子成员原则上每星期驻办事处不少于2晚。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带班值班,并公布值班电话,做好值班记录,特殊时期24小时值守。确保办事处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白天(含节假日)有人办事、晚上有人值班;办事处干部转变作风,在岗在位,安心用心,扎实工作,奋发有为。
负责人:
(二)提高干部待遇。坚持重视基层的鲜明用人导向,加大选拔使用作风优良、扎根基层的优秀办事处基层干部力度。办事处干部的津补贴要按时足额到位。落实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工资待遇政策的具体办法,重点向长期在办事处工作的干部倾斜。关心干部的心理和身体健康,落实带薪休年假制度,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按有关规定发放报酬;对于干部节假日和晚上值班,可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定期组织体检,对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给予适当补助,减少干部的后顾之忧。
责任人:
(三)改善‚住读‛条件。办事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文体、卫生设施,妥善解决干部的就餐和住宿问题,抓好‚五小‛(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室)建设,切实改善干部的工作、
2 生活条件,努力为干部‚住读‛创造条件,让干部安心基层工作。
责任人:
(四)开展公开承诺。2014年8月12日前,办事处配合组织党员干部,向单位党组织作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领导干部‘走读’行为‛承诺(附件1)。承诺结束后,将承诺情况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于3日内将承诺书、承诺情况统计表(附件2)上报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加强督导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办事处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走读‛行为、公职人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工作不在状态的现象进行明察暗访。对一批典型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干部,坚决予以严肃问责和组织处理。将办事处干部‚走读‛问题的督查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依据。
责任人:
(六)严格问责追责。加大对领导干部‚走读‛行为惩处问责力度,发现有‚走读‛行为1次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发现有‚走读‛行为2次的,进行诫勉谈话、点名通报并扣减预留津补贴的20%;发现有‚走读‛行为3次的,由区纪委、区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的组织、纪律责任。班子内有班子成员出现3次以上‚走读‛行为的,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
(七)建立长效机制。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干部‚走读‛问题建立健全定期检查、明察暗访、情况通报、问责处理等制度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领导干部‚走读‛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安排(2014年8月上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办事处干部‚走读‛问题作为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自查自纠(2014年8月中旬-8月底)。办事处在部署安排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彻底排查本单位‚走读‛方面的问题,形成2000字以内的自查报告,于8月20日前分别交区纪委和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办事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3787622248)。接受群众举报反映办事处领导干部不驻办事处的问题。
(三)整改落实(2014年9月上旬)。办事处根据自查自纠情况以及管理区检查反馈意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巩固成果(2014年9月中旬-9月底)。开展办事处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对搞形式、走过场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要进行批评曝光,限期整改。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反响良好的,要进行宣传和表彰。同时,要制定完善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加强办事处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乡镇干部‚走读‛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积极履职,努力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办事处党总支作为责任主体,要把干部‚走读‛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
4 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及时组织学习、细化措施,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走读‛问题的危害性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整治办事处干部‚走读‛问题由党总支负责,办事处党组织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为办事处干部作出表率。建好工作台账并做好及时汇总上报工作。各镇、办事处要结合群众路线开展干部走村组、进农户等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惠民生。
(三)加强宣传。办事处要加强整治‚走读‛问题的宣传工作,利用横幅、标语等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和监督此项工作。办事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举报。届时对查实的领导干部‚走读‛的不良行为进行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四)严肃纪律。对在专项整治督查中,发现违反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乡镇干部,将依规给予组织处理,并进行通报。办事处要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在承诺后依然出现‚走读‛行为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某某办事处党总支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
年8月12日
5
第三篇:教师队伍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管理,维护教师队伍稳定,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全市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全县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改革、发展、稳定为落脚点,紧密联系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全面清理整顿教职工队伍,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职责、纪律和行为,不断增强教职工的敬业意识和奉献精神,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合理、高效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摸清核实全县教职工队伍的基本情况,集中清理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结合核定编制落实定岗、定员及全员聘用制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数量稳定、流动有序、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三、清理整顿的对象及处理办法
(一)病休人员
1、患有精神疾病或存在心理疾患的人员。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要及时送专业医院治疗,在未完全治愈前,学校(单位)不得安排任何工作,并与其家庭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对言论和行为失范、存在心理疾患的教职工,要进行批评教育,不适合做教师工作的,必须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2、因病不能坚持上岗的人员。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上岗三个月以上者,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由医疗机构出具病历诊断报告和休假证明。
上述两类人员,均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相应工资及享受病假待遇。未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教职工因病、非因公男满50周岁及以上、女45周岁及以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病退手续。
年1月1日后因工致残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离岗进修人员
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离岗进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业后应按期返校,学校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业后未按期返校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对正在或将要参加离岗进修的人员,均须按规定程序向县教育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复核或审批:本人书面申请,与学校签订的离职进修协议,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的书面请示(农村小学必须由乡镇中心学校加注意见)。 所有离岗进修人员均需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或继续进行离岗进修学习至正常毕业。对不按规定程序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离岗进修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擅自离岗人员。
对未经学校(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擅自到民办学校任教的、超假不返回工作单位的、离岗进修结束后不返回工作单位的、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的,各学校(单位)要逐一发出通知,限3月31日前返校。擅自离岗人员返校并给予其相应纪律处分后,对愿意回本校工作的人员,学校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对不愿回本校工作的人员,要限期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对既不回学校工作,又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离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除名,其人事档案移交人事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对擅自允许教职工离岗的学校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撤销职务。对清理活动后仍擅自离岗的人员,按照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四)借用人员
国家行政机关及各类部门、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教育系统人员的,借用部门或单位须向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借用手续,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借用。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在职人员
自愿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相关手续。
(六)停薪留职人员
所有停薪留职人员一律在规定期限内返校到岗,愈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今后,教育系统不得再办理停薪留职人员的审批工作。
(七)调动人员 对已经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了任职或调动手续的教职工,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26号)限期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八)受处理人员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的人员,要限期处理到位并扣缴多发的工资。
(九)违规聘用人员
未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公办学校(单位)擅自聘用或其他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安排到教育系统的各类人员一律清退。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年 月)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清理小组,对本学校(单位)所有在职教职工分类摸底排查,逐人清点登记造册,教职工本人及学校负责人签字,并通知所有离岗人员于年3月31日前返校。要将返岗通知书逐一送达本人,并履行签字手续。排查结束后,各学校(单位)要按上述类别认真填写《在编不在岗人员简明登记表》,并在本学校(单位)将所有在岗和不在岗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公示结束后,将登记表及自查汇报材料,于年3月31日前报县教育主管部门。
(二)复查核实阶段(年 月)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核查工作组,深入所有乡镇和学校,逐校召开教职工大会,按照工资花名册和教师管理系统逐人核对,并作好详细记录。具体核查内容:
1、检查学校是否将自查情况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2、利用教师队伍管理系统对所有在岗人员进行身份证核对和指纹验证。核查近两年教职工的考勤签到簿、会议签到簿、课程安排表、教师业务档案及教案等,并深入班级核实教师上岗是否正常。
3、对离岗人员逐人查明离岗时间、原因及现所在单位、从事职业等,核对离岗手续和依据;了解对离岗人员的告知情况。
4、对调动人员逐人核对行政关系介绍信及工资转移手续,核实调入单位及在岗工作情况。 复查结束后,对最终确认的未在规定期限返校上岗的人员,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除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县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整理调查摸底及处理情况,填写调查摸底表册,由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于年4月30日前报市教育主管部门。
(三)审查验收阶段(年 月)
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审查验收组,对各学校审查验收。同时,市教育局还将会同其他部门组成审查验收组,根据我县核查情况,采取抽查的形式深入到学校进行审查验收。
(四)建立教师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1、规范请(销)假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请(销)假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办理请假手续。对于特殊患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人员,各学校(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对超越权限违规批准教师离岗或提供虚假材料、从中谋取私利的中小学校长,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2、规范教师离岗进修学习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鼓励教师采取多种形式进修学习,进一步完善教师离岗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严格教师离岗进修学习审批程序。
3、规范教师借用、聘用制度。国家行政机关及各类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借用教育系统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必须履行规定程序。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调动,必须执行编制标准,超编学校不得调入教师,教师调动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学校(单位)无权自行聘用教师或“代课人员”。
4、规范民办学校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制度。对民办学校已经聘任的在职公办教师要重新登记造册,履行备案手续。凡民办学校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必须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核准聘用计划,从超编学校协调解决。
5、建立违规聘用教师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凡有违规聘用教师的,将对聘用学校(单位)、中心学校、县教育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实行三级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这次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部门形象,关系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要从讲党性、讲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各乡镇、各学校要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争取教师的理解和配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清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上下连动,齐抓共管,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政府对教师队伍整顿工作履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办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处理到位,确保治理整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教育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好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对在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中不负责任,管理不力或故意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各级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对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群众公布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清理出的问题,要按照实事求是和“自查自纠从宽,组织核查从严”的原则,依法依纪逐一进行处理。对瞒报、漏报、谎报及为离岗人员支付工资等违纪行为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打击报复检举、举报人员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第四篇:安全生产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作风整治办〔2020〕5号)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委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着力解决全委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安监局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构建全县安监系统干部队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为:
1.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还不强。“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时变通应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2.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细致。加强摸清本行业、本辖区企业底数,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有待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漏洞、有盲区,没有做到全覆盖;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没有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3.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检查督查方式不能常态坚持。检查督查总要发通知、听汇报,热衷于看下级或企业提前安排好的“门面”和“盆景”,不能真查问题,查真问题;有时对上级暗查暗访行动通风报信,怕上级查出问题、怕被问责。
4.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不大。实施行政处罚时顶不住说情风干扰;担心影响XX发展环境,对招商引资的工业园企业轻处罚甚至不处罚;有的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存在利益关联,与企业负责人不能建立健康的“亲”、“清”政商关系。
5.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且专业性强,突显安监队伍能力不足,工作不安心。安监工作压力大、风险大、难度大,安监干部有畏难情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追责,安监干部在位不安心,在岗想换位;安监工作专业性较强,许多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有待提高。
6.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迟缓,联手联动不够。对“打非治违”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打非治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工作仅仅停留在文件和一般性的布置要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单位多,地方与部门、部门与部门、条条与块块之间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3月中旬)
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搞好宣传造势四大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县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充分做好全委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全体干部的合力。重点培训干部作风整治的重点内容把握、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控制等内容,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中旬-4月)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展自查、深刻剖析原因等方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及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按照“问题-原因-整改措施”的要求,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5月-9月)
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明查暗访、开展家访、整改落实、建立签字背书制度。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我查摆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通过单位网站和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11月)
1.通过开展回头看、开展“学先进、争先进、树典型”活动等活动,对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认真总结,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对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曝光,并视情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对各股室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
(五)建章立制阶段(12月-2021年1月)
要着眼于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局机关日常管理规定,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确保作风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具体抓落实。同时成立全委安全生产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强化监督检查。要采取“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讲评”的方式,对本系统、本单位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严谨细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3.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责任压实、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第五篇:全县深化“四整治一评议”推进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全县深化“四整治一评议”推进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干部作风、营商环境、舆论环境专项整改的工作方案》( 字〔2018〕 号)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深化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四整治一评议‛推进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组通字〔2018〕 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干部作风、营商环境、舆论环境专项整改的工作方案》(xx字〔2018〕 号)要求,现就深入推进‚四整治一评议‛活动、集中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虚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作风顽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认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用群众的评价来评判大排查大整改的成效,以群众的满意率和幸福指数来验证作风建设的实效,切实以干部作风大转变助推追赶超越、脱贫攻坚、加快推进‚静美xx、古道明珠‛建设。
二、目标任务
聚焦中央办公厅督查组提出的我省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贯彻从政治纪律查起的要求,聚焦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生态环境、营商环境,落实‚状、书、图‛各项要求,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委作风办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深化‚四整治‛、开展‚一评议‛,即开展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为民服务不畅‚四项专项整治‛,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党员群众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对整改效果进行评议。通过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运用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三项机制‛运用、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我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服务发展理念不足、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等问题,推动全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排查整改内容
重点排查本镇办、本部门、本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三大攻坚战‛、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新官不理旧账‛,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抓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民生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下大力推进,导致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投资项目建设拖延、住房社保医疗教育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或被挤占挪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执法监管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四)‚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以‚一桌餐‛、‚ 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深化‚四整治一评议‛活动、集中开展作风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分为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8月27日以前) 1. 制定自查方案。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提出时限要求,明确工作标准,确保排查整改任务明确,措施管用有效。
2. 扎实自查整改。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对照排查内容,按照‚自己找、组织点、集体议、互相评‛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1篇书面对照检查材料,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干部日常管理掌握情况,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召开1次座谈会、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开展1次走访群众活动、开展1次调查问卷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参会人员中管理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干部群众代表要占一定的比例;谈心谈话人数至少要达到本镇办、本部门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走访群众要有针对性和代表性;发放调查问卷要保证各个层面的覆盖。要采取多种渠道和多种有效方式,全面排查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排查工作做细、做实,坚持把问题找准、找透;综合研究分析,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扎扎实实地进行整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3.全面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本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向全社会公布,大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队伍作风取得实质好转。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 4. 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排查发现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镇办或部门单位,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指出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问题排查、整改落实不力的主要负责人,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进行严肃处理。
5.公开通报曝光。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机制,凡查实情节严重的庸懒散慢虚或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县纪委、县委作风办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充分发挥通报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6.开展群众评议。广泛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党员群众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对本镇办、本部门单位干部作风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四整治一评议‛活动、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牵头将采取电话测评等方式,征求服务管理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干部群众代表等对执纪执法、窗口服务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将测评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
(二)监督检查(8月28日—9月10日) 自查整改结束后,省、市、县将采取督导检查、交叉检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办、各部门单位排查整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1. 全面督查(8月28日至9月1日)。8月28日至8月30日,县委作风办各督导组将对各镇办、部门单位开展督查;8月29日至9月1日,市委作风办各督导组赴各县区开展全面督查; 9月2日至9月10日,省委交叉检查组赴各县区对排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 重点督查(9月1日至9月14日)。对群众反映强烈、‚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镇办和部门单位,县委组织部将会同县纪委、县委作风办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
3. 督查方式。(1)听取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成效情况汇报,充分了解掌握面上整体情况。(2)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①党委(党组)会议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中央以及省、市、县委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②党委(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此次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③党委(党组)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④组织本镇办、本部门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的重要精神教育培训情况;⑤自查整改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⑥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以及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等。(3)开展明察暗访。以不打招呼的形式,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行业服务窗口、行政执法一线等进行暗访,查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4)实地复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镇办、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5)走访群众。通过随机走访投资开发商、办事群众等服务对象,田间地头谈话等形式,听取群众对作风情况的真实反映和意见建议。(6)及时反馈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县委巡察情况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发现自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限期进行再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委作风办配合,成立干部作风组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博学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张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人才办主任肖峰为副组长,付景鑫、肖新云、熊良权为成员,县委作风办、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共同做好干部作风组日常工作。各镇办、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要求,各镇办党委书记、县直各部门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县级‚四整治‛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持续推进四个专项整治,要对照新现象、查摆新问题、制定新举措,确保‚四整治一评议‛、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科学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此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直接检验各级党委(党组)的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镇办和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作为、认真谋划、协调推进,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由所在机关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及监督检查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工作作风投入到排查整改工作中,确保整改扎实细致、积极有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全县各级党组织以及在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扎实完成好排查整改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案例说话。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工作期间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馈赠礼品和土特产,不搞超标准接待。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好的做法,结合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纠正 ‘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形成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切实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与持续加强‚四风‛整治紧密结合,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
中共xx县纪委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中共xx县委深化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