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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总结和计划(通用)

实验室工作总结和计划时针滴滴答答,流逝的是光阴,在季节轮回的过程中,我们的工作留下了成绩证明。每周、每月、每个季度的我们,在工作方面都有着独特表现,获得成绩的同时,也有着众多的难忘时刻。面对成长过程中的我们,是该写一份工作报告,记录我们的工。

实验室工作总结和计划

时针滴滴答答,流逝的是光阴,在季节轮回的过程中,我们的工作留下了成绩证明。每周、每月、每个季度的我们,在工作方面都有着独特表现,获得成绩的同时,也有着众多的难忘时刻。面对成长过程中的我们,是该写一份工作报告,记录我们的工作之路。为便于大家更好的编写工作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实验室工作总结和计划》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实验室工作总结和计划

第一阶段实验计划和总结

《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小学数学 “助学课堂”研究》第一阶段实验计划

充分的准备是顺利实现研究的重要保证和必要前提。为了奠定坚实的研究基础,我们制定的研究计划如下:

一、实验的起止时间

2017.9—2017.12

二、实验目标及主要任务:

1、成立课题组,对研究课题进行论证,设计完善具体实验方案。人员选取上除了在明珠中心小学选了数学学科专业功底扎实、执教经验丰富、有科研能力的青年骨干教师为课题组主要研究成员,还联系了东门大街小学有着丰富教学经验的区教学能手赵红英老师、市优质课执教者盛芳艳老师,作为协助研究成员全面参与实验研究。

2、召开实验教师会,对实验教师进行监督和指导,制订课题实施计划。各实验教师根据实验方案明确实验目的、任务、方法,并扎实开展研究工作。

3、加强课题组成员相关理论的学习,以仲广群的《助学课堂:给教学以生长的力量》和《助学课堂: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落地生根》为抓手,提高理论研究素养,做好学生的问卷调查,收集课题学习资料准备进行研究。

4、通过一系列培训活动和研究活动,扎实提高实验教师的业务能力;通过助学课堂模式的研究深入,切实提高学生的数学核心素养。

三、实验措施及分工:

(一)实验措施: 1.树立科研兴教、科研立身的思想,积极投入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活动,制定课题阶段计划。

2.课题组成员围绕“助学课堂‘三助’模式”,积极学习与课题相关的理论认识,提高理论修养,从理论层面促进有效教学的改进提高学生学生学数学的兴趣和数学素养。

3.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名师课堂观摩活动和 “常态课堂”等研究活动,捕捉课题研究的信息,收集教学资源,加强信息交流写出有质量的研究论文。通过对理论学习和课堂实践,提高课题组成员的科研能力和教学素养。通过开展培养学生助学课堂教学研究,初步形成学生自主能力的教学策略。

4.及时搜集和整理研究资料,做好小结,发现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改进,促使研究工作更好地开展。

(二)实验分工:

徐婧彦、张彬:收集大量的助学课堂资料及相关文献,为课题研究做好基础性工作。

魏伟、盛芳艳:教师在课堂中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来检测学生对数学课的喜爱程度。

周长斌、谢宇:课堂教学中通过有效地教学手段,培养和激发对数学的学习兴趣。

《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小学数学 “助学课堂”研究》第一阶段实验总结

充分的准备是顺利实现研究的重要保证和必要前提。为了奠定坚实的研究基础,我们制定的研究计划如下:

一、实验的起止时间

2017.9—2017.12

二、实验目标及主要任务:

1、成立课题组,对研究课题进行论证,设计完善具体实验方案。人员选取上除了在明珠中心小学选了数学学科专业功底扎实、执教经验丰富、有科研能力的青年骨干教师为课题组主要研究成员,还联系了东门大街小学有着丰富教学经验的区教学能手赵红英老师、市优质课执教者盛芳艳老师,作为协助研究成员全面参与实验研究。

2、召开实验教师会,对实验教师进行监督和指导,制订课题实施计划。各实验教师根据实验方案明确实验目的、任务、方法,并扎实开展研究工作。

3、加强课题组成员相关理论的学习,以仲广群的《助学课堂:给教学以生长的力量》和《助学课堂: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落地生根》为抓手,提高理论研究素养,做好学生的问卷调查,收集课题学习资料准备进行研究。

4、通过一系列培训活动和研究活动,扎实提高实验教师的业务能力;通过助学课堂模式的研究深入,切实提高学生的数学核心素养。

三、实验阶段进展情况

1.树立科研兴教、科研立身的思想,积极投入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活动,制定了较为详实可行的课题阶段计划。

2.课题组成员围绕“助学课堂‘三助’模式”,认真学习了与课题相关的理论认识,提高理论修养,从理论层面促进有效教学的改进提高学生学生学数学的兴趣和数学素养。

3. 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通过对相关理论学习、研讨,提高课题组成员的科研能力和教学素养。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名师课堂观摩活动和 “常态课堂”等研究活动,捕捉课题研究的信息,收集教学资源,加强信息交流写出有质量的研究论文。通过对理论学习和课堂实践,提高课题组成员的科研能力和教学素养。通过开展培养学生助学课堂教学研究,初步形成学生自主能力的教学策略。

4. 举办了专题讲座。针对小学数学助学课堂的理念、方法、途径等,我们每学期至少对教师举行一次小学数学助学课堂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全体实验教师和参与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5. 教研活动与课题研究相结合。课题实验研究以来,我们开展了课题实验“四个一”活动,凡参与课题实验的教师,每人每学期必须撰写一篇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执教一节课题研究汇报课,整理撰写一篇反思或案例,参与一次课题实验阶段性计划制定和总结讨论。

及时搜集和整理研究资料,做好小结,发现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改进,促使研究工作更好地开展。

四、实验成效

1、课堂充满了生命活力。在整个实验过程中,我们自始至终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主体参与下的自助、互助、师助探究学习,助学课堂的操作样式已基本构建。在此氛围下,学生的个性得到了张扬,课堂生命活力得到了焕发,课堂教学逐渐呈现出一种生动、活泼、开放、高效的理想摸样。

2、学生潜能得到释放。从根本上改变了学生“被动学习”的状况,让学生得以在更广阔的空间、以更自由的方式,自信的展示与交流,精彩的提问与补充,激烈的争辩与质疑,灵活的方法与思维,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真正落实,学生的无限潜能得到挖掘与释放。

3、教师行为得到转变。教师创设了“学助合一”的教学思想,构建了一系列“助学课堂”教学范式,发展学生成为教师触手可及的教育追求;教师理论水平与科研能力不断增强,专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学者型”与“专家型”的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取得了丰厚的研究成果。

4、本课题组教师的业务能力得到提高,课题组张婷老师被评为区级教育先进工作者,张彬老师、盛芳艳获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徐婧彦老师在区级基本功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魏伟老师有多篇论文在市级以上论文发表。张婷和徐婧彦老师共同撰写的《助学是“动车” 教育有未来》一文发表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中国校外教育》上。

五、存在的问题

经过课题组成员的深入学习、精心准备,我们完成了准备阶段的课题研究任务,制定了课题实验方案、课题实验计划、召开了课题开题会,全体实验教师按照方案要求,加强了理论学习,并写出了大量学习笔记,为后面的研究实施奠定了很好的理论基础。

1、课题研究缺乏指导。由于课题研究还处在实验探索阶段,课题实施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严密甚至不够细致的问题;

2、参与研究人员自身理论功底还比较浅,因此教师中的一些经验不能很好地总结出来,一些做法和经验缺乏先进理论的引领。

3、小学生性格波动大,加之以前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使得学生不能够一下子转变到新的助学模式中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反复性非常大。

课题研究工作才刚刚起步,我们还要进一步求真务实,奋力开拓,力争使我们课题组的工作更上一层楼,为下一步课题研究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二篇: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以下称计划)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的和任务

计划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通过实施该计划,带动广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改变目前高等教育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动手能力不强的现状,改变灌输式的教学方法,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实施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研究和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课题)、自主完成实验(课题)、自主管理实验(课题)。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研究和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计划内容

1.计划的组成。学校计划包括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和对其项目的管理。其中,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等工作。

2.计划的运行方式。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提出项目申请,并接受学校的管理。学校负责组织评审和管理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学校的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及项目,监督学校实施计划,资助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3.经费资助。理工类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文科类项目每个项目资助0.8万元。

四、计划管理

1.采取学校申报、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确定参与学校和入选项目,项目数量分确定到校。

2.学校在评审出本的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后,要将本的本校创新性实验工作计划和评审出来的学生项目报我厅备案。

3.学生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学生毕业前应完成项目计划工作,学校需每年向我厅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我厅将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抽查。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我厅。学校验收过程中,必需提交的材料为各学生项目的结题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五、学校工作

1.学校要高度重视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牵头负责,由教务、科研、设备、财务、产业、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校级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

2.学校要将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教学管理部门要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同时要组织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

3.要重视计划的导师队伍建设。对参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如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等方式,鼓励校内教师担任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 4.要重视计划实施的条件建设。学校的示范性实验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5.学校要给予项目总经费不小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经费由学校代管,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6.学校要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搭建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支持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7. 学校要鼓励学生参加项目,对参与项目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对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等事项要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

8、学校应在校园网上设置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实验计划专题栏目,发布国家、省、校三级项目管理文件,交流创新训练成果。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项目结题报告应在校园网上公布,便于学校师生了解情况、监督管理。

六、学生要求 1.参与项目的学生为普通本专科学生,有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的浓厚兴趣。

2.学生是项目的主体。每个项目都要配备导师,但导师只是起辅导作用,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一定要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实验研究报告。

3.学生项目选题要适合。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确保在毕业前基本完成项目工作。

4.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合理使用项目经费,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5.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创新性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

第三篇: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稿)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实施“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为保证该计划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专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使其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与水平。

第二条 我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主要用于资助我校本、专科生创新团队或个人从事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等领域的基础性、应用性项目的研究。通过创新性试验计划,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专业实践的训练,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实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遵循的原则是:“兴趣驱动、注重过程、突出重点、鼓励创新、培养能力”;项目遵循的程序是:“自主选题、自由申报、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性、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学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的组织机构包括“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及各系部“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导小组”。

1.“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教科所、财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中心等职能部门及各相关专业所在系部主要负责人,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创新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指导全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的相关工作,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项目, 1

监督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

2.各系部成立“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指导小组”由各系部分管教学副主任任组长,分管学生的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学和学生管理人员、指导教师等。创新项目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部的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指导、项目运行管理、初评等,并对有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各系部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确保学生取得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有可靠的时间保证。每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项目一般为1项。创新项目指导小组负责指导教师的管理和考核。

第三章 资助范围及申请条件

第五条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是指本、专科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创新团队或个人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科研创新活动。

第六条 资助项目除来源于学生申请的实验课题外,还可从符合本计划要求的其他各类本、专科生科研创新优秀项目中遴选。

第七条 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鼓励低年级学生申请,原则上不受理毕业班学生申请。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申请者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

第八条 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能够在在校期间内完成。

第四章 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九条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统一申报与评审时间一般在4~5月份,具体时间以教务处通知时间为准。学生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原则上要求在学生毕业前完成。

第十条 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请者(项目组负责人)认真填写《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项目组负责人所在系部创新项目指导小组进行审核。

2.各系部创新项目指导小组对申请项目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填写项目汇总表后一同报送教务处。

3.创新项目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答辩项目,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答辩,确定学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单,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并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

4.创新项目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成绩择优推荐申报省或国家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第五章 经费来源与使用

第十一条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资助经费来源:教育厅专项拨款;学校专项资金;社会、个人等资助或捐赠的经费。资助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教务处负责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对于获得批准立项的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学校按1:1的配套经费给予支持。对于获得批准立项的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校将根据每个项目的情况给予1000至3000元的资助。

第十三条 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三次拨付。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30% ,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经费总额的40%,结题后拨付剩余的30%。

第十四条 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调研费、会议费等必要开支,不得用于支出劳务等经费。

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经费开支计划和使用,教务处负责审核。 第十六条 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

第十七条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公开发表时要标注“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资助,专利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第十八条 凡在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教务处有权停止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研究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

第六章 项目实施及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所在系部和学校教务处签订《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不按时签订合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书规定的时间和实验内容 3

启动计划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二十条 学校和各系部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活动。学校的实践教学中心和各类实验室应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系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开展。学校建立专门的网站,为学生搭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第二十一条 学生是项目的主体,指导教师只起辅导作用,参与项目的创新团队或学生个人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实验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

第二十二条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可向创新项目领导小组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可推迟结题,但延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三条 项目一旦立项,不得随意变更,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终止项目研究:

1.项目在执行期内因正当理由需进行变更,经审查后可适当延期或调整计划项目内容,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2.研究项目由于一些不可克服的原因而终止研究者,应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终止报告,经批准后执行。

3.凡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执行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学校将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使用课题的研究经费。

第二十四条 项目启动6个月后,项目组须向创新项目领导小组提交《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度报告》,期限在2年以上的项目每年12月需向创新项目领导小组提交报告,汇报项目开展情况。对不按时递交中期进度报告(报告)者或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应要求其限期整改直至停止项目运行。

第七章 项目结题与验收

第二十五条 项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结题,结题时应提交《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原始材料(调查问卷、实验记录及数据等)。形成实验成果的,应将完成的论文、设计、专利、成果实物等一并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

第二十六条 创新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第二十七条 教务处、系部应建立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档案,包括项目申请、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研究论文等成果以及原始资料。

第二十八条 教务处将定期编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成果集,并通过校园网、论文报告会等组织成果展示与交流,营造校园创新文化氛围。

第八章 项目激励与表彰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验收合格的创新性实验项目组成员及组长,可获得4至6个创新学分。对于项目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参加科技竞赛获奖的,按照相应级别奖励创新学分。中途退出研究创新性实验者,不能获得该项目创新学分。

第三十条 对取得阶段性成果创新性实验项目,经学生(限项目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经系部学术委员会审查,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继续进行;对于研究成果已经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经审核鉴定后可替代毕业设计(论文)。

第三十一条 学校将核定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国家级立项项目,结题后奖励指导教师80至100个课时;省级立项项目,结题后奖励指导教师60至80个课时;校级立项项目,结题后奖励指导教师30至40个课时。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立“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奖和“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优秀组织奖,对优秀指导教师和单位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08年3月26日

第四篇:关于申报2013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3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

计划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本科实践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意识,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3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3〕3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启动2013年校级“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同时2013年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将全部从此次立项的校级项目中产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1.申报对象:凡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且学有余力的20

11、2012级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已承担过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

不得再次申报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5人以下)。申请人只能申报参加一

个项目。

3.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项目完成时间不得晚于项目申请人毕业时间(毕业当

年的3月底前完成)。

4. 每个项目须配备1-2名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

5.学生是项目的主体,导师只是起辅导作用。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一定要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实验研究报告。

6.学生项目选题要适合与专业学习联系紧密。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

不断调整优化。

7.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合理使用项目经费,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1.2013年3月25日前,学生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后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一式2

份)。

2.2013年3月29日前,各院系将“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以及“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按要

求填写好,纸质文档送教务处教研科。

三、项目结题相关事项

我校2011年立项的“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部分已经到了结题期限,现学校将对已到期项目进行学校验收,对2012年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

检查。(请参看附件3)

(一)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

(2)“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报

告书请用胶水粘合,不要使用钉书针装订)

(3)“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项目运行总结。总结的材料需包括: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组人员通过参与该项目所获得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有所提高的个人报告;活动计划及活动结果报告表(附件

6、7);项目的成果,以论文、设计、专利、调查报告、获奖文件或证书形式体现,实物提交照

片;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4)以项目主持人为文件夹名的包含

2、3项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

2、项目中期检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

5)(报告书请用胶水粘合,不要使用钉书针装订)

(2)项目运行的阶段性总结及相关材料附件。附件材料应有项目日志、个人心得、

活动计划及活动结果报告表(附件

6、7)(此项只提交电子文档)

(3)以项目主持人为文件夹名的包含

1、2项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

(二)时间和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对以往各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附件10: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简述),并填写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附件9)并附2012年取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学院将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项目汇总表、结题相关材料、中期检查相关材料、结题登记表(附件8)、学院各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材料、成果统计表(附2012年取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并于2013年3月29日

前送交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第五篇:实验室管理和规范实验教学工作

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和规范实验教学工作

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是实施新课程标准的物质基础,是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的重要场所;实验教学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贯彻新课程理念,落实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随着山东省农村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更新工程的实施,我县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的仪器配备都基本达到部颁标准,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重点将转到管理和使用上来。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与实验教师队伍建设

(一)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教导主任,相关学科教研组长和实验室负责人组成的实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本单位的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工作。

实验教学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教育局实验教学工作意见,制定相应的计划和规章制度,组织、管理、指导实验室工作,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2.审定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教学计划,经常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协调实验室与各部门关系,保证实验室正常、高效运行。

3.审定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落实实验室所需经费。 4.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促进教学改革,每学期要写2篇专题小结。分管领导要深入课堂了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每学期听实验课不得少于4节。

5.在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要切实关心实验教师。对从事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的教师,要在工作量核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与其他教师一视同仁。同时,要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享受规定的有关劳保待遇。

(二)实验教师队伍建设

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好坏和实验教学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素质。各学校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对口、年富力强、爱岗敬业的专(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确保管理人员工作的相对稳定。其中,24个班以上的中学应配备专职实验管理员3人以上;48个班以上中学应配备专职实验管理员5人以上;规模较小的中学应配备1名专职实验管理员;镇(街、区)驻地小学(职级制小学)应配备专职实验管理员1人,其它小学实验管理员可由科学任课教师兼任。 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工作计划,遵守、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活动,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3.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统计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修工作;熟悉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原理、用途;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和维护方法,能进行简单维修,积极改进和自制教具; 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习惯。

4.做好实验器材的准备工作,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切实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5.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按规定处理好“三废”(废气、废液、废渣)。

6.要做到“四懂”(对所管仪器要懂性能、懂用途、懂操作、懂维修保养),三“熟悉”(熟悉实验教学进度、熟悉实验方法、熟悉教学仪器管理使用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一)实验室建设

1.学校在新(改)建实验室及配套设施时,要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8】15号)的要求设计好建设方案,由教育局仪器站审阅批准后实施。建设过程中,应主动请有关专业人员现场指导,以保证建设规范。

2.各学校要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8】15号)的要求,设置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和实验管理员办公室。其中,小学要做好生物园和简易气象站的建设;中学要做好生物园和地理园的建设。

3.根据教育部[1988教备字005号]文件规定,学校要从教育经费中拿出不低于2%的经费作为实验经费或实验维持费,以及时添置补充仪器、耗材和药品,必须专款专用,确保实验教学的需要。每年9月份,实验管理员应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和经费情况,在广泛征求实验教学领导小组和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出教学仪器配备计划,并经学校领导审查签字后,报教育局仪器站进行统一招标采购。

(二)实验室管理

1.实验用房及内部设施管理

(1)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无死角,地面、内外墙皮完整美观,无乱写乱画痕迹、无脏迹、无乱搭乱挂、无蛛网等。

(2)实验室内必须张挂《实验室规则》、《实验室安全守则》、《实验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实验室开放安排表》、科学家画像以及实验操作规范挂图等;实验管理员办公室内必须张挂《实验管理员职责》、《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教学仪器保养维修制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教学仪器报损制度》、《危险药品管理制度》、《实验室开放安排表》、《实验进度表》和《实验课程表》;仪器室内必须张挂《仪器室规则》。各室的张挂要整齐美观,布局合理,高度适中,科学文化氛围浓厚。

(3)各功能室内部设施的摆放要整齐有序,美观实用。其中,仪器室的仪器橱一般应南北向摆放,规格型号相同或相近的摆在一起,并按学科统一编号;通道宽度要保证仪器车通行顺畅,开启柜门和抽屉方便。建好各功能室内部设施明细账。

2.教学仪器管理

(1)所有教学仪器及设施都要记入学校固定资产账,实验管理员办公室要分学科设仪器明细账,同时要按要求进行微机化管理。对新进的教学仪器,实验室管理员要及时逐一验收,要及时写出验收报告或反馈意见,在五日内报教育局仪器站,以便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在教学仪器到校一个月之内,完成编号、上橱、上账工作。

(2)除经常洗刷的玻璃仪器和贴不开标签的仪器外,其它仪器都要贴好标签,分类科学存放,凡能入橱上架的教学仪器,必须入橱上架,橱外仪器要有防尘罩。入橱上架的仪器一般不留包装物。橱底禁止存放教学仪器,橱顶尽量不放教学仪器,若摆放大件教学仪器,尽量摆放整齐、美观、取用方便。实验室和仪器室内要有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霉、防冻、防火、防爆、防毒等“十防”措施,不存放与实验教学无关的物品。同室仪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要分类搜集、装订成册、专橱存放。

3.档案材料管理

(1)实验室档案材料分类 实验室档案可划分为六个类型:

① 文件类。包括上级业务部门、学校印发的有关文件、评估材料、通报、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②实验队伍建设类。包括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历任实验室管理员的基本情况,实验教师获奖和成果情况(可为复印件)及实验室工作移交书等。

③实验室建设类。包括实验室及内部设施建设设计图、各类建设统计表和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材料等(可为复印件)。

④ 仪器配备类。包括教学仪器账本(含往年已用完更换下的账本)、仪器说明书、订购计划、教学仪器流水账、教学仪器分配明细表、教学仪器总账、验收仪器报告、固定资产增减凭单、仪器损坏丢失报告单、教学仪器报废申请单、教学仪器维修保养登记表、赔偿收据等。 ⑤实验教学类。包括学校实验教学计划、总结、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学记录(教师、学生)、教学仪器借还登记簿、实验室开放和课外活动记录等。

⑥ 其它类。包括刊物、图书等。 (2)实验室档案归档要求

实验教学计划、总结、实验通知单、实验记录要分学期、分科简易装订后入档;教学仪器借还登记簿、教学仪器维修保养登记簿、实验室开放和课外活动记录每本用完后入档保存;上述档案材料为短期档案,保存期限为三年。除此档案外,其它为长期档案需长期保存使用。其中,刊物要按年装订成册;仪器说明书要分科装订成册;书籍、账簿要整齐存放。档案按以上六类每年装订一本,有封面、目录。档案材料要及时收集,及时记入档案登记簿。按规格分类整齐存放,专人管理。

4.实验室安全管理

实验管理员要学习和掌握实验伤害救护常识,配齐安全用品,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1)要确保用电安全。严格规范学生实验用电,小学除特殊实验需求外,必须使用不高于36伏的安全电压。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布设及保险丝的选用,要符合安全供电标准,供电用线要定期检修和更换,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或电器盒盖破损要及时修复,离开实验室时要将总电源开关断开。 (2)要按规定管好用好化学危险品。对化学危险品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要定期检查实验室消防设施。实验室的消防设施,如沙箱、灭火器、消防栓、水桶等都要定点布设,做到使用方便。开学时要全面检查所有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泡沫灭火器的药液要定期(一般一年一次)更换,以免失效。

(4)要做好防盗工作。实验教学用室要加固门窗,管好钥匙,安装防盗设施,做好防盗工作。

三、实验教学管理

1.学科教研组和各科教师要在学期初制订出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包括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交教导处审批后存实验室管理员办公室,教导处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及时编制学期实验课程表,实验室管理员及时制订学期实验安排表。

2.任课教师与实验室管理员要密切配合,对新课标规定的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和学生探究实验必须开全、开足,使学生有充分的观察思考和动手操作机会,因客观条件所限确实不能开出的,必须向学校分管领导报批。

3.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要提前三天,学生分组实验要提前一周交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要根据课程安排和实验通知单的要求,提前调试器材,试做实验,对可能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实验做好防范安排,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4.任课教师要熟悉实验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实验时做到安全、迅速,操作规范,效果明显。实验过程中,要引导学生观察、思考,达到预期效果。 5.学生到实验室上课时,要有序入室,保持安静,对号入座。特别是新生第一次进实验室,任课教师要带领学生先学习《实验室规则》和《实验安全守则》,然后才能上课。 6.学生在上分组实验课时,要做好课前的预习准备,实验时要积极思考,细心操作,认真观察,如实记录。实验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每个学生都能亲自操作,以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同时要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实验完毕,实验小组按“三净”(即桌面净、仪器净、地面净)要求,整理好仪器,打扫好室内环境卫生,经实验室管理员验收后方可离去。实验室管理员要及时对实验仪器进行保养维护,并收回原处保存,要认真填写好实验记录,离开实验室时要关好水电开关和门窗。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努力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务必使学生理解实验理论和掌握实验技能。

7.实验室管理员要编排实验室值日表,负责实验室卫生、门窗的开关等工作。

8.学校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考核成绩纳入班级管理和教师量化考核,促进学生良好实验习惯的养成,促进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9.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让学生在任课教师或实验管理员的指导下自主实验,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基本要求是:(1)必须是有自主实验能力的高年级学生;(2)实验内容必须无危险性;(3)学校在周一公布本周实验室开放的时间、科目、班级和实验内容;(4)实验管理员要加强管理和指导,以提高实验室开放效果。

10.小学要成立气象小组,结合给大自然记日记等活动,开展好气象观测活动,以培养学生学科学、爱科学的科学价值观。

11.学校要按照要求,开全、上好音、体、美课程,充分利用音、体、美功能室和器材,开展好课外活动。

四、实验教学工作考核

1.教育局将把实验教学工作纳入对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内容,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中考中体现实验教学效果。同时教育局还将定期对学校实验教学工作进行考评。

2.各学校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实验教学活动,制定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考核办法,把实验教学作为加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实验教学管理纳入学校工作量化考核中,并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检查与指导。每学期进行一次实验室自查评估,并于学期末将自查情况上报教育局仪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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