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电所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人类社会人们行为的标准。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不知道该如何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110kv变电所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110kv变电所管理制度
110KV变电所管理制度
值班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和本企业颁发的堆积、制度、措施等。
二、值班负责人是当值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当值人员完成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对当值期间的电气操作、事故处理、检修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设置及人身、设备的安全等负责。
三、组织完成当值期间设备的维护、资料的收集工作;参与新、扩(改)建设备和工程的验收,并完成新设备投产送电工作。
四、接受站领导的领导,接受上级领导的领导、监督。
五、掌握本站在系统中的运行方式及设备的运行状态。接受、执行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组织电气操作和事故处理。
六、负责当值期间设备事故、异常或设备缺陷的上报。
七、负责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并按工作票要求安排做好各项安全措施,接收工作票,负责工作票终结手续。
八、根据设备巡视的有关规定,组织并监督设备巡视检查工作。在过负荷、天气变化、事故后等特殊情况下,必要时应前往现场检查巡视设备(有人值班和中心基地变电站)。
九、负责组织完成当值期间应完成的各种记录、报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十、完成领导分配的临时工作。 值班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对本值人员正确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
二、随时掌握设备运行工况,对设备缺陷的核实结果负责。
三、对本值重大及以上设备缺陷所制定的控制措施的正确性负责。
四、结合班前会内容,负责组织做好有针对性的危险点分析,对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的及时性和正确性负责。
五、对本值电气操作指令及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对电气操作人员安排的合理性负责。
六、对所接收工作票所列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安排工作许可人的合理性负责。
七、对交接班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八、对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安排的及时性、合理性负责。
九、对本值安全活动制定的整改措施的正确性负责,对完成整改措施的及时性和质量负责。
变电所值班制度
一、 运行人员必须准时上班,坚守岗位,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 值班期间一律不准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必须经站领导或变电管理所领导批准。
三、 运行人员应按照值班表依次轮流值班,不得私自调班、代班。因故需要调班、代班必须向站长申请并经变电管理所批准备案。
四、 值班期间严禁饮酒或酒后值班。
五、 值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佩带岗位标志。禁止穿裙子、高跟鞋、背心、拖鞋等。
六、 严禁占用调度电话进行非生产性联系。
七、 值班期间,相关人员必须服从值班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变电所电气操作工作制度
一、 电气操作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仿真培训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后方可参加电气操作。
二、 正值及以上运行人员有权接受调度指令,接受调度指令后,应立即向值班负责人汇报。电气操作必须由值班负责人统一安排和指挥。
三、 值班负责人负责发布一切电气设备操作的执行指令,同时有权发布管辖范围内非调度管辖设备和调度许可的电气设备操作的指令,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四、 接受、回复操作指令时,通话必须使用规范术语,执行复诵制,并使用专用录音电话。
五、 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受值班调度员统一指挥。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值班负责人向监护人下达操作指令、监护人再向操作人下达遥控操作指令、操作指令执行完毕后的回复,必须使用三重命名(变电站名+设备名称+设备编号)。
六、 运行人员认为调度指令有误,应予指出,若调度员仍坚持命令,应立即执行。如调度指令直接威胁人身、设备安全,应拒绝执行并申述理由,并将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的情况及原因及时报告变电管理所领导。
七、 有人值班变电站可以同时进行相互间没有逻辑关系(各种电气操作之间不会发生相互影响)的电气操作,但所有的电气操作必须由当值值班负责人统一接受调度指令,统一安排人员进行。
1、无论操作对象有无逻辑关系,严禁一组操作人员同时执行两个及以上的操作任务。
2、电气操作过程中,监护人只能持一份操作票。
八、 无人值守变电站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再次向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发令人确认操作任务,核对运行方式。操作内容经五防判断后,方可按操作指令执行操作。
九、 基建中未经启动的变电
一、二次设备操作,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操作管理:
1、若不涉及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行完成操作。
2、若涉及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由施工单位与变电运行班组共同管理,施工单位派人操作,运行人员监护,并做好记录。
3、若操作影响变电站主设备和电网的运行时,需获得调度的同意,方可操作。
十、 紧急情况下,为了迅速消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直接威胁,可不经调度许可执行操作,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汇报,说明操作的经过及原因,并帮好记录。
十一、电气操作必须按规定使用操作票,并逐级审核合格后方可执行.
十
二、特别重要和复杂的电气操作,必须由值班负责人或具备值班负责人资格的站领导(站长、副站长及技术员)担任操作监护人。 十
三、电气操作若遇防误装置闭锁,不得擅自解除闭锁。必须检查操作票是否正确,操作设备名称、编号是否与操作票相符,确认操作票及操作无误后,必须由站长向变电管理所生产主管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才能使用解锁钥匙解锁操作,并在解锁钥匙启用记录中作好记录。
十四、倒闸操作后,应全面检查操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变电所设备巡视工作规范
一、 设备巡视检查应遵循“正常运行按时查、高峰高温重点查、天所突变及时查、重点设备专项查、薄弱设备仔细查”的原则。
二、 设备巡视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和特殊巡视。
三、 日常巡查包含夜间巡视,交接班进行的现场检查不能替代设备巡视。
四、 日常巡视检查:
1、巡视规定:户外电气设备、保护室、高压室、和380V配电室每天按规定进行巡视,并在运行工作记录和设备巡视测温记录上作好记录,并签名。巡视人员由值班负责人统一安排。
2、集控中心、巡维中心应将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日常巡视钠入月工作计划中,每站日常巡视每月至少1-2次,夜间巡视每月至少1次。若设备状况不良,应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3、遇有操作或事故处理可作适当调整。
4、巡视检查内容和要求按本站《现场运行规程》进行。
五、 交接班现场检查按照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调度及变电运行交接班标准》进行。
六、 特殊巡视检查:
1、特殊巡视检查规定:
(1)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2) 恶劣气候或天气突变。 (3) 事故跳闸。 (4) 设备异常运行或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
(5)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 (6) 新安装设备投入运行。 (7) 其他。
2、特殊巡视检查要求:
(1) 气候暴热时,应检查各种设备温度、油位、油压、气压等的变化情况,检查油温、油位是否过高,冷却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油压和气压变化是否正常。
(2) 气候骤冷时,应重点检查充油充气设备的油位变化情况,油压和气压变化是否正常,加热设备运行情况。 (3) 刮大风时,检查临时设施牢固情况、导线舞动情况、有无杂物附到设备上的可能、室外设备门窗是否关闭。 (4) 降雨、雪天气时,应检查室外设备接点、触头等连接处及导线是否有发热和冒气现象。
(5) 大雾潮湿天气时, 应检查套管及绝缘部分是否有污闪和放电现象。
(6) 雷雨天气过后,检查设备有无放电痕迹。
(7)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明显增加时,检查设备接点、触头的温度变化情况。
(8) 新安装设备投入运行后,前四小时内应每小时巡视一次。 (9) 巡视设备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变电站安全保卫制度
一、进出站管理
1、非变电站运行人员(如清洁、生活及保卫人员等)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变电站。
2、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由变电站保卫人员核实相关手续,并向值班人员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填写“变电站进出人员(车辆)记录”。
3、工作人员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时凭工作票或工作证由变电站保卫人员进行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填写“变电站进出人员(车辆)记录。
4、进站人员或车辆必须听从变电站保卫人员或运行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进站人员或车辆在站内期间如有违规行为,变电站保卫人员或运行人员有权进行制止,情况严重时向供电局有关部门汇报。
5、变电站保卫人员或运行人员有权对进出变电站的人员进行询问。
二、防盗管理
1、变电站保卫人员正常情况下必须锁闭站门。
2、变电站运行人员正常情况下必须锁闭设备室及各功能室门窗。
3、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变电站,保卫人员应定期检查、试验报警装置的完好性,有故障的要即时处理。
4、变电站保卫人员每日必须对变电站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立即向值班负责人汇报。
第二篇: 110kV变电站管理制度
目录
一:交接班制度 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三:岗位责任制度 四:巡回检查制度
五: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六:经济责任制 七: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八:变电站进出管理制度 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工作票制度 十一:操作票制度
一、 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交接工作是变电站安全运行运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肃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若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并立刻报告上级领导,做好安排。个别因特殊情况而迟到的接班人员同样应履行接班手续。未履行接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岗,接班人员不得上岗。
第二条: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一小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检查当班各项工作事项及运行情况是否均已载入记录簿内,检查各种应物件齐全,并放入指定地点,检查模拟图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第三条: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主控室,听取值班人员的运行情况介绍,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当面交清以下情况:
1、主要设备运行及缺陷情况。
2、运行方式及命令发布情况。
3、倒闸操作票或检修工作票数目、负责人姓名、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检修工作进行情况。
4、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定值更改情况。
5、设备变动情况。
6、上级指示及有关通知。
第四条:接班人员接班前应做好以下准备:查阅运行日志负荷记录,设备缺陷记录簿。
2、如有检修工作,在了解许可工作票,安全措施及检修情况,对上班未执行完的工作票和隔日执行的工作票,应填写交接记录,直到执行完为止。
3、从模拟图上了解运行方式,核对模拟图板是否与设备实际位置相符。是否与微机控制系统一致。4巡视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提出巡视中发现的不正常现象与问题,并要求答复。重点检查上一班操作过的设备与现场环境。
第五条:接班人员应认真仔细听取接班人员的情况交代,如有疑问,立即提出,不得含糊。如发现事故缺陷,属交班人员未处理完毕的,应由交班人员处理完毕,才能交班。交班清楚后,接班人员应签字履行交接手续。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进行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待事故处理结束或告一段落时再履行交接手续。
第六条: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两清,双方一致认为交接清楚无问题后在记录簿上签字。
二、 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切实实行“三不伤害”,遵守劳动纪律。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检查本岗位的设备。 4: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各项记录准确、真实、整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报告。
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类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7:正确使用,妥善保养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反对冒险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9:发生事故要果断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1:熟悉本岗位及所在车间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相应的防护知识和技能。
三、 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运行值班员接受电气调度发出的停、送电命令,检修工作命令不接受他人的任何命令,对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错误命令,应立即提出拒绝执行的理由,必须及时向发令人的上级申诉。
第二条;变电站全体人员应经常学习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在进行设备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倒闸操作票,进行工作票和工作监护制度。
第三条:运行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值班期间值班员不得离开变电站,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向其他值班员请假,离站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严禁值班员同时离开。
第五条:运行值班员必须熟悉以下技术要求:做到“五熟悉”“三会”。“五熟悉”是:
1、熟悉变电站一二次接线,变电站的运行方式,电力的接受和分配过程。
2、熟悉变电站的所有电气设备名称、规程、特征和用途。
3、熟悉控制屏上的开关、信号和所有表计。
4、熟悉安全规程,运行操作规程,上级指令及安全用具测量仪表的使用。
5、熟悉微机的保护、监视及操作规定。“三会”是:
1、会分析运行情况受令能执行正确操作。
2、会及时发现隐患和故障,能分析排除故障。
3、会一般维修。
第六条:值班员同时具备以下职责:
1、当值班员是设备安全运行本班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表计的监视,填写运行日志和各项记录簿,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执行当班电气调度的生产命令,填写操作票,正确操作。
3、执行检修工作领导人的检修工作命令,办理检修工作票,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4、发生事故时根据调度及有关领导的命令,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处理,以防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副值班员和值班员具有同样的职责。在正常情况下,副值班员不得单独行使职责,而是在值班员领导下工作。只有在经得领导同意顶替值班员工作或在安全供电处于危险的情况时,副值班员方可单独行使值班员的职责。
第七条;实习值班员(培训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本变电站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接受主、副值班员的业务指导,但不得进行任何操作。只有考试合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值班员的监护下进行二级操作。
3、协助主副值班员做好各项工具、材料、安全用具的保管工作,主动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四、 巡回检查制度
1、 为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严肃认真地做好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 当班人员每3——4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巡视检查线路为:主控室——10kV开关室——1#主变——110kVⅠ段母线及其所属设备——110kV内桥母线及其所属设备——110kVⅡ段母线及其所属设备——2#主变。
3、 高压电容器室每周巡视一次,必须有两人同时进行。
4、 巡视设备时应按规定的路线进行,防止漏巡。巡视时不得接触设备绝缘部分,禁止移动或越过遮拦,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
5、 安全用具、标示牌、消防设备等也要定期巡视。
6、 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关门,防止小动物进入。
五、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运行。
2、 坚守岗位,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认真填写故障缺陷记录,并做好挂牌工作。
3、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 认真执行密封管理制度,及时消除跑、冒、滴、漏,保持设备卫生。
5、 闲置封存的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要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防冻。
6、 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测工作。
7、 对于关键设备说明书或操作手册中明确要求的必须定期保养的工作,应尽可能执行,以确保设备的完好。
8、 认真做好设备及其管线的防腐与保温工作。
9、 认真执行其他各项设备管理工作。
七、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备运行中有下列情况能引起事故或威胁安全运行的被视为设备缺陷。
1、 设备运行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设升要求。
2、 设备本身受损。
3、 设备运行中温度不正常,绝缘油劣化。
4、 设备受外力或自然灾害损坏。 第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的原则。
1、 设备有可能立即发生事故,引起设备损坏的缺陷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
2、 设备缺陷威胁安全,但不致于立即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进行妥善处理。
3、 设备缺陷不影响安全运行的,可列入检查进行处理。 第三条;值班人员应加强对设备的巡视,发现可能发生事故及引起设备损坏缺陷的情况,应立即上报。
第四条:设备缺陷应由值班人员及时载入“设备缺陷记录”设备缺陷处理完毕,检修工作负责人也要把缺陷消除情况和日期载入“设备缺陷记录簿”。
八、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别人违章应予立即制止。
2、 新工人进公司和调换工作的人员,未经考试合格,不准上岗操作。电气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进入生产岗位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5、 严格遵守厂区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证,经审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按规定作业。
6、 各岗位应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查。
7、 非本班组管理使用的电气开关设备不准动用和操作。
8、 高处作业应办理登高作业证,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9、 岗位人员应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服从安全管理。
10、 认真交接班,严禁“三违”,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应按照公司有关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九、 检修工作票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进行工作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并按检修规程执行,否则值班人员有权制止。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录在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工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条: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按规定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方式有下列三种:
1、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2、填写第二种工作票。
3、口头或电话命令。
第三条: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2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第四条: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
2、在控制盘或低压配电箱、配电盘、电源干线上工作。
3、在二次回路接线上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时。
第五条;检修工作领导人(签发人)的职责:发布检修工作命令,签发检修工作票,根据检修工作任务拟定安全措施,向检修工作负责人交待检修内容和要求,检查检修工作现场,验收后发布检修结束和送电命令,检修工作领导人(签发人)由电气设备主管和部门技术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职责:接受工作领导人的命令,负责组织和领导检修工作班成员完成检修工作,对检修工作安全和检修工作质量负责。
第七条:检修工作许可人的职责:接受检修工作领导的命令,执行倒闸操作,完成检修工作票拟定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在工作票上,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后,允许工作负责人带领检修人员进入现场。
第八条: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唯一书面依据。工作票应在工作前送交变电站,工作过程中由工作负责人存放在工作地点,每天收工后送交回值班员,再次复工时,不改变工作内容的可重复连续使用,但仍应履行工作手续。工作负责人在未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取得工作票前或交回工作票后,均不得擅自在电气设备上工作。
第九条: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共同检查工作现场,值班员撤除有关安全措施,双方签字后,由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向工作领导人汇报。
第十条:工作领导人应亲自检查工作和验收工作现场,确认无误后发出重新送电命令,并在工作票上填写清楚。
第十一条:检修工作进行期间,值班员应检修安全巡查,发现有不安全现象和预兆,应立即告知工作负责人处理,如发现严重威胁安全的现象,应劝阻直致停止检修班工作。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检修人员不得任意更改工作票上所注明安全措施和足以影响安全工作的有关设备运行方式。
十四、操作票制度
第一条:一切正常操作,均应填写操作票。
第二条:倒闸操作应一人进行,一人监护(事故处理除外)验电、放电、装拆接地线必须有两人方可进行,严禁一个人单独进行操作。 第三条:倒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步骤:
1、 发令和受令:正常生产所需的停、送电倒闸
操作命令由生产调度员发布,设备检修所需的倒闸操作命令由检修工作领导人发布,值班员接到命令后应复颂一遍将此命令记入操作任务和调度命令记录簿。
2、 填写倒闸操作票:受令人根据命令,弄清操
作目的和内容,查对模拟图,拟定倒闸操作程序,填写操作票。
3、 核定和审定操作票:受令人填写好后操作票
由另一名值班员核定,签名后交由受令人执
行。
4、 模拟操作再次核对:受令人在另一值班员的
监护下,按操作票顺序唱票,在模拟图板上模拟操作一次,再次核对操作票的准确性。
5、 做好安全措施,穿好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
6、 核对实物:面对实物,操作人在前,监护人
在后,走到操作设备前,监护人按操作票上的项目,核对操作人面对的设备名称、编号是否正确。
7、 高声唱票,逐项操作,逐项勾票:监护人高
声唱票,操作人复诵后操作,每完成一项操作,监护人勾去一项,然后再读下一项。
8、 检查操作结果:全部操作结束后,操作人监
护人检查操作结果。
9、 汇报记录:检查操作结果无误后,向法令人
汇报操作令执行完毕,然后在操作票上加盖“已执行”图章,存档备查,在运行日志上记录操作开始和结束时间。
10、 核对模拟图板,使之与运行情况完全符合。
第四条:倒闸操作时,二人中任何一人对操作设备有疑问,或发现仪表指示不正确,直流回路有异常,操作应立即停止,经重新核对后再执行。 第五条:下列各项操作,可不用操作票:
1、 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2、 事故处理。
3、 拉开或拆除全站唯一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接地线。
第六条:操作票应编号,并按照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加盖“作废”印章,已执行的加盖“已执行”印章,使用过的操作票必须保留一年,以备查。 第七条:操作票的内容:
1、 填写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接地刀闸等的操作步骤。
2、 检查在拉开或合上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等设备后的实际位置。
3、 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4、 检查负荷分配情况,已防止设备过负荷而引起过电流保护动作。
5、 验电:检查需要装饰临时接地线的设备是否确已无电。
6、 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及电压互感器的保险器。
7、 切换保护回路。
第八条:倒闸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倒闸操作规程执行。
第三篇:小庄矿110KV变电站制度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站
制 度 汇 编
小庄矿业公司机电部
一
值班制度
1、值班纪律
(1)值班期间佩带标志,着工装。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方式应按上级规定执行。临时改变由班长确定,并汇报上级批准。 (4)值班期间应认真监视设备运行状况,按时准确打印报表。 (5)值班期间不得远离主控室。认真监盘,严格遵守监盘制度。
2、监盘内容
(1)监视各种表计,其数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2)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 (3)有无各种信号。 (4)红、绿指示灯有无变化。
(5)微机有无异常,信号通道是否畅通。及时查看和询问微机打出的报文。按时巡视设备。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一切倒闸操作必须按命令执行。严禁私自乱动设备。禁止单人从事设备操作和维护工作。
4、在高压设备上进行工作必须执行两票三制;进行设备维护工作时,主控室内必须留一位正值值班。
5、值班期间严格执行《变压器运行规程》、《现场操作规程》、《电业安全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地调规程》及《变电站运行规程》。接到上级指示,除认真做好记录外,并及时汇报班长。
6、值班正值及值班员应熟悉本站各类电气设备。掌握主要设备铭牌规范、技术参数、设备定级、设备缺陷。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二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注意事项。
(1)交接班必需严肃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按时交班。 (2)变电站必须按照上级批准的值班方式倒班。
(3)接班人应提前十分钟进入主控室,双方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到齐后,交班人与接班人共同巡视设备。由交接双方值班负责人主持,交接班工分列两侧,交班负责人讲解设备运行方式、工作状况、当班所作操作、存在问题等内容。接班人认真阅读交班各种记录,不清楚的地方应向交班人询问。
(4)尽量避免交班时进行倒闸操作。如必须进行倒闸操作,应推迟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停止交班,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交接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接班人应听从交班负责人的指挥,协助处理。 (5)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① 处理事故或正在操作。
② 设备异常运行,原因未查清。
③ 未完成交班人应进行的操作、试验、清扫设备等维护工作。
④ 未完成清洁卫生工作。
⑤ 应交的图纸、资料、记录、工器具、仪表、钥匙不齐全。
2、交班人应做的工作
(1)提前对本值内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作好清洁工作,填写好交班记录。
(2)交班前应检查的项目。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① 检查一次系统是否正常,微机屏上一次系统图是否与现场相符,负荷情况等。
② 检查二次信号是否正常,该复归是否复归。
③ 检查工作票签发是否正确,安全措施是否满足操作要求。
④ 检查工作票执行情况是否正确,交给接班人未执行的操作票是否已审核。
⑤ 检查直流系统及所用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⑥ 检查各种记录是否齐全正确。
⑦ 检查安全用具、工具钥匙是否齐全完好。
⑧ 检查各种音响、报警灯光、微机、打印机、录音设备、模拟屏(工业电视)、通讯设备、通道是否良好。
⑨ 检查主控室、值班室是否整洁,是否定位管理摆放。
3、交接班内容 (1)设备运行方式。
(2)设备操作、检修、试验、事故处理情况。 (3)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远动通讯的变更情况。
(4)停复电申请,新收工作票,尚未结束的工作票及未拆除的安全措施。 (5)新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
(6)上级指示、文件和资料,调度已批准和未批准的停电申请。 (7)图纸、资料、记录、工器具应齐全。
4、接班人应做的工作
(1)接班人对交班内容无疑问之后,核对一次图与实际运行方式是否相符;巡视
一、二次设备、检查蓄电池、测试报警、通讯、通道、录音装置及工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业电视监测系统。
(2)待接班人巡视检查无异常且运行情况全部清楚以后,由交接班人员共同在交接班记录上逐一签名,并注明交班时间,交班方可完毕。 (3)交班结束后,接班人听取班长讲解当天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 (4)接班负责人根据当天的工作,进行分工,并作好事故预想。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三
巡视检查制度
1、值班期间,按照《设备巡视线路图》按时巡回检查设备。发现设备异常,要做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班长及矿调度汇报。
2、巡回检查按规定时间进行。包括: (1)交接班时。 (2)高峰负荷时。
(3)值班时间内,正值最少巡回检查设备一次。 (4)夜间熄灯巡回检查,每周一次。
(5)设备经过大修或改造,长期停止运行及新安装设备的试运行,每2小时巡回检查一次,72小时后按正常巡回检查进行。
(6)近期有发展而未消除的设备缺陷,除正常巡回检查外,每2小时巡回检查一次,直到缺陷消除为止。
(7)特殊性的巡回检查,大风、雷雨前后、高温、浓雾、冰冻、保护动作开关跳闸、按要求巡回检查。 (8)调度及上级指令的巡回检查。
(9)法定节假日及日常,班长、主管部长、专责工程师,每月至少巡回检查设备一次。
(10)巡视的目的: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变供电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供电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四
变电站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1、一般规定
(1)本制度适用于变电站内所有
一、二次设备,并包括通风、消防等附属设备。
(2)变电站内设备除应按有关规程由专业人员根据周期进行试验外,运行人员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定期的测试和试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对于处在备用状态的设备,定期投入备用设备,进行轮换运行,保证备用设备处在完好状态。
(4)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将有关内容列入变电站的工作年、月历中,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2、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1)每班对变电站内中央信号系统进行试验,试验内容包括预告、事故音响等。
(2)变电站事故照明系统每月检查试验一次。 (3)每年夏季前对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进行试验。
(4)变压器装的冷却风扇正常时为备用或辅助状态的应进行手动启动试验,确保装置正常,试验后倒回原方式。
(5)冷却风扇电源有两路以上的且平时作为备用的电源应进行启动试验,试验时严禁两电源并列,试验后倒回原方式。
(6)电气设备的取暖、驱潮电热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检查取暖电热应在入冬前进行。对装有温控器的电热应进行带电试验或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用测量回路的方法进行验证有无断线,当气温低于0℃时应复查电热装置是否正常。
(8)检查驱潮电热应在雨季来临之前进行,可用钳型电流表测量回路电流的方法进行验证。
(9)变电站内长期不调压或有一部分分接头位置长期不用的有载分接开关,有停电机会时,应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间操作几个循环,试验后将分头调整到原运行位置。
(10)对于变电站内的不经常运行的通风装置,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投入运行试验。
(11)变电站内的漏电开关每月应进行一次试验。
3、设备定期轮换制度
(1)备用变压器与运行变压器应半年轮换运行一次。
(2)因系统原因长期不投入运行的无功补偿装置,每季应在保证电压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一定时间,对设备状况进行试验。电容器应在负荷高峰时间段进行;电抗器应在负荷低谷时间段进行。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五
正值的岗位责任制
1、正值是当值生产运行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应认真带领本值人员贯彻落实各种规程制度,保证本值安全、可靠、经济的完成生产任务。
2、正值根据站领导的安排,负责本值政治学习和安全生产工作指令,根据人员思想和业务水平组织安排本值工作。
3、主持交接班工作,对交接内容全面负责。
4、接受调度命令,向调度汇报执行情况。审核操作票、执行监护工作、负责修试后的验收工作。
5、办理停、送电手续。接收、许可、终结工作票,做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
6、遇上级领导来站,主动汇报运行方式及设备状况。
7、对当值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不接受批评教育的,有权停止当日工作,并报告班长处理。
8、在事故情况下,领导本值人员和维修班人员处理事故。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六
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当班岗位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执行本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2、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交接班。
3、设备运行时要严格按章作业、严禁在班中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擅离职守。
4、要按要求规定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及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试验操作方法,设备保护失灵,严禁使用。
6、爱护设备,保证所有设备、仪表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管好运转维护做需要的工具、材料、备件及安全用具。
7、认真、按时填写各种记录,保证设备整洁,搞好机房内外卫生,作到文明生产。
8、严格、认真现场进行交接班。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七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目的:
设备缺陷管理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消除威胁安全运行的设备隐患,探索设备运行规律,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2、要求:
(1)运行、检修、试验等生产一线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本规定,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
(2)设备缺陷从发现到消除,应按程序形成闭环管理;各级生产领导和技术人员分别按其职责和分管范围对设备缺陷的发现和消除承担责任,应经常深入现场认真了解运行状况,安排好消缺计划,采取得力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运用中的电力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及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缺率应在85%以上。
4、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报表: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设备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包括已处理和遗留的缺陷)。
(2)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要经班长(主值)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立即通知当值调度(按调度范围)及机电部,由主管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
(4)主管部门接到各类缺陷月报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内,并在每月3号前,将其负责范围内的缺陷处理、遗留情况汇总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对危急、严重缺陷写出技术分析报告,严格做好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5、设备缺陷的处理:
(1)各班站针对缺陷要认真填写,一式三份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再次鉴定分类提出处理意见,传送到检修部门。
(2)检修单位接到缺陷检修通知后,对照记入缺陷记录簿中,危急、严重缺陷立即组织人员消除,一般缺陷与机电部协商编入月度检修计划。
6、缺陷处理后的验收与注销:
设备缺陷消除后,运行人员要认真验收并将消缺情况在缺陷记录簿做好记录;变电站应经当值主值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八
防误闭锁装置及万能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1、解锁钥匙管理
凡装有防误闭锁装置的变电站,只允许保留一把解锁钥匙。装有微机闭锁装置的变电站,电编码锁、机械锁解锁钥匙各保留一把。解锁钥匙要放入专用钥匙盒内,钥匙盒由本站防误专责人封存,钥匙盒放入备用钥匙箱内,备用钥匙箱门钥匙由站长封存保管。采用微机防误装置的变电站,微机防误装置的解锁钥匙放置在专用钥匙箱内封存保管。
2、解锁管理
(1)特殊情况需使用解锁钥匙操作时,必须依次按下列顺序请示,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解锁操作:公司主管领导、值班调度员、班长、防误装置专责人、运行值长。
(2)设备检修传动期间的解锁作业也应遵守
2、1条的规定。
(3)事故应急处理需解锁时(如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等紧急事故),值班负责人有权砸开钥匙箱取出解锁钥匙。但解锁操作时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监护,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和现场规程,危机解除后,必须上报相关领导。
(4)解锁钥匙使用后应及时放入钥匙箱,并在发生解锁作业时起二日内逐级重新封装。
(5)取用解锁钥匙,要在《钥匙使用记录》中做好记录,写清解锁原因和时间。若是砸箱取钥匙后,要在三日内将钥匙箱恢复完好。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使用万能钥匙: ①防误操作系统发生故障。 ②专用钥匙损坏。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③系统停电。 ④紧急事故处理。
使用前(除紧急事故处理)必须征得当值值班负责人或站长的同意,使用时必须认真核对所操作的设备是否有误,同时还需要加强监护,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使用后应做好记录。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九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1、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除完成正常的设备巡视、倒闸操作的工作外,还应对设备及生产用具、场地环境等进行必要的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生产环境条件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2、变电设备的维护工作按规程中有关维护项目进行。
3、定期对户内外设备的端子箱、保护盘进行清扫、检查封堵孔洞。
4、定期检查交直流保险的配置,及时更换熔断的二次保险及损坏的低压开关、刀闸。
5、每季度对设备的
一、二次标志进行全面的检查,修改、更新不适的或损坏的标志,保持标志清晰、醒目。
6、每周对户内外照明回路进行全面检查,更换照明灯泡。
7、户外场地环境卫生每月至少彻底清扫一次。户内高压配电室卫生不定期进行清扫,主控室卫生每天交接班前进行清扫。
8、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仪表等应进行定期试验、更换、维修。
9、定期检查门窗及其锁具,对户外锁具进行维修、加油。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十学习培训制度
1、根据全站设备制定本年度培训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实施完成。
2、以岗位为主,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学什么,作到有计划、有重点,切合实际,进行常规培训考核。
3、积极参加矿业公司组织的学习班,技术讲座,学习先进技术和工作方法。
4、建立一事一训活动,通过事故分析会,竞赛评比,现场提问等机动灵活方式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
5、建立职工技术档案,支持职工参加各种学习,提高职工文化技术水平。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十一
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1、安全工具(绝缘靴、绝缘手套、操作杆、绝缘板、验电笔等)应有专人负责,专责人每月应对安全工具定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安全工具属于高压设备专用工具,禁止作为其他工具使用。安全工具应编号存放在安全工具柜或固定地点,不得乱拉乱放。
3、安全工具要定期试验,每年4月、10月各进行一次。安全工具应妥善保管,经常保持干燥清洁、完整无损,对已损坏的安全工具禁止使用,必须报废,撤离现场。其要求如下:
(1)绝缘手套只能用于操作,防止磨损、刺破。 (2)绝缘杆严禁横放在潮湿地面。
(3)腰绳严禁用来吊、拉重物且按期试验。
(4)绝缘靴严禁当雨鞋使用。
4、高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可用于低压等级设备上 ,低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严禁在高压等级的设备上使用。验电笔只能在同电压等级的设备上使用。
5、要爱护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检查。交接班时要注意安全工具是否齐全,存放是否整齐。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十二
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1、变电站应按照消防法规要求,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数量、种类由主管部门决定。
2、消防器具是消防专用工具,消防器材应存放在重点防火设备的附近,且不易损坏的地点或消防室,有消防员统一管理。消防棚、消防室不宜上锁。
3、事故通风机每月试验一次,确保完好。
4、所有消防专用设施、灭火器材每月清扫一次,每月翻动防火沙箱中的沙子,每半年应对干粉1
211、二氧化碳等充气灭火器(机)进行一次侧重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消防记录本内。
5、损坏、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更换或补充。对所有的灭火器、消防锨、水桶编号管理外,还应建立专用的检查记录。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十三
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
1、技术资料、图纸由资料管理员负责进行分类,建立技术资料、图纸清册,妥善保管。
2、变电站应保存下列技术资料和图纸: (1)主要设备出厂说明书、资料和技术档案
(2)变电站竣工图(土建、电气)基建安装、调试报告记录等。 ① 变电站历年检修、预试、油质分析等报告。 ② 变电站运行日志,变电站的各种记录。
③ 操作票、工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无缺页,字迹清楚。
④ 两票执行毕后,由当值人员盖“已执行”图章后,集中保管,以备查阅(保存期一年半)。
⑤ 上级有关生产和安全方面的文件。
3、变电站应备有一次、二次设备接线图,当设备变更,接线更改应及时改变,使其与实际相符。
4、变电站建设、试验报告由当值人员接收,并移交下值阅读后由资料管理员存档,各种记录每次签字后,当值人员应阅读签字,设备变更后图纸应及时更改,资料图纸应保存良好,存放整齐,不得丢失。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十四
变电站
一、二次设备清扫制度
1、二次设备清扫工作应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清扫前完成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并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2、对二次设备和GIS组合电气的外壳至少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扫,期间根据设备的脏污程度不定期的安排清扫。
3、二次设备清扫工作,由班长负责检查,确保清洁。
4、二次设备清扫工作至少应有两人进行,戴线手套、使用合格的清扫工器具,清扫毛刷金属部分应用绝缘胶布包扎。清扫工作中,严禁佩戴手表、戒指等金属饰物,防止误碰二次端子及其接线。
5、进行二次设备清扫工作时,若发生直流接地、保护装置异常、设备事故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清扫,查明原因。
6、户内一次设备清扫原则上每三年不少于一次,结合一次设备的停电和设备的脏污情况实行应扫必扫的原则进行。
7、进行一次设备的清扫工作时,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登高前应系好安全带,检查梯子的完好情况,清扫人员上下时应由专人扶好梯子,防止高空摔跌。
8、清扫工作结束后做好记录,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变电站分管领导。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十五
停(送)电制度
1、各单位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制度,任何单位需要停(送)电时必须提出申请。
2、值班员根据停(送)电申请范围通知各相关单位人员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值班员按照要求填写停(送)电操作票,操作前应进行模拟预演,无误后按照操作票内容逐项操作,对系统较为熟悉者进行监护,特重要和复杂的操作,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
4、停(送)电申请单位在停(送)电操作结束后,方可开始下一步工作。
5、检修和拆除电器设备时,待停(送)电联系人员来到后,用电压等级合适且合格验电仪器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严禁约时送电。
7、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人身触电伤亡等),可以不经允许直接进行操作,但事后必须立即汇报。
8、发生故障跳闸,值班人员首先弄清范围及故障类型第一时间向机电管理部主管人员汇报,等侯下一步操作。
21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十六
班长岗位责任制
1、班长是全站值班总负责人。对本站的安全、经济运行和设备管理负责。
2、组织本站政治学习,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关心职工生活,搞好站内团结,带领全站落实岗位责任制。
3、领导全站人员贯彻各种规程制度,加强安全思想教育,按时组织安全活动。对本站事故、障碍主持分析,并采取防范措施。
4、根据设备运行和全站人员情况与上级要求,编制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完成,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5、经常查阅各种记录,了解生产情况,抓好运行经济分析工作。
6、结合新设备、新技术的采用,组织全站人员业务学习,并进行不定期考试。
7、组织搞好全站设备维修、环境整洁、文明生产、站容站貌。
8、主持召开每月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全站人员团结,增强事业心、责任感。
22
小庄矿业公司110KV变电所制度
第四篇:110kv变电站继电保护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XX110kv变电站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继电保护管理工作、增强设备安全性,特制定电站继电保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110kv变电站(以下简称:电站)
第二章 继电保护监督人员职责
第三条 认真组织贯彻执行上级继电保护工作的指示和有关规程、制度。
第四条 负责继电保护的正常运行维护,按规程进行定期校验。 负责编制继电保护的运行、试验、定检规程及反措、技改的制定及修改,并监督执行。
第五条 负责做好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记录,特别是异常工作和事故现象动作情况,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
第六条 电站技术员每月末5日内和年末12月内及时向生产工程部报送“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动作统计分析报表及总结。
第七条 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各项规程、制度。。 第八条 技术管理和设备的维护、检修、调试、,建立健全设备台账、技术档案,积极消除设备缺陷,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保护正确动作率,为系统析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九条 进行“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有关的事故、障碍及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按规定编写、整理
事故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生产工程部。
第十条 编制继电保护定检和改造项目计划、材料和备品配件计划,安排月度计划和计划工作,组织全体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继电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测试仪器的计量标准,按时送检,保证测量仪器量值的准确可靠性。
第十二条 做好技术记录和图纸修改工作,采用先进技术,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大、小修标准化检修规定,对各类定检记录、调试报告要履行审核签字制度,做到事事有人负责。
第三章 保护图纸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所有保护图纸除档案室存档,电站必须有一份完整的图纸资料,以利于继电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五条 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有改动,应及时修改图纸。 第十六条 定期检查、补充残缺、丢失图纸。 第十七条 图纸、资料使用完后应及时归位。
第四章 继电保护事故及事故报告和报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当继电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行为,电站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不正确动作原因。
第十九条 不正确动作原因查清后,电站有关人员制定防范措施,提出解决办法。并做好事故缺陷分析记录。
第二十条 经反复检查确无法查出原因,应汇报,请求上级部门
协助解决。
第二十一条 在事故检查中,电站应做好记录,从事故检查完之日算起一周内整理好事故调查报告,交由生产工程部专责、公司领导审核。
第五章 继电保护定检验收制度
第二十二条 站属所有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在定检结束后,应通知生产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组保护运行行为规范验收。
第二十三条 电站要做好验收记录,并在检修质量验收卡填写清楚验收内容,由生产工程部专责审核签批后,方为有效定检。
第二十四条 验收单一式二份,电站、生产工程部专责各留一份存档。
第六章 继电保护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电站人员应遵守以下继电保护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继电保护装置因某种原因而导致装置存在不能正常运行的缺陷,电站人员向有关领导汇报,还要向生产工程部电气专责反映有关部门了解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制定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七条 缺陷处理过程中电站应做好记录既“不安全现象分析本”,记录的内容是:处理前存在的现象,处理过程中检查的项目,问题存在的部位、采取的措施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第二十八条 缺陷记录整理好后,一式二份,电站、生产工程部专责各留一份存档。
第二十九条 电站技术员和生产部电气专责根据缺陷记录有权质
疑,对可疑点有权下令复查。
第七章 继电保护定检报告及定值单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定检报告要用标准表格纸填写整理。
第三十一条 定检报告要有电站、生产工程部专责审核手续。 第三十二条 定检报告的封面要标准化。
第三十三条 每3个月进行一次保护定值的“三核对”工作。保护装置定值表、保护试验纪录、保护定值单三单相互一一对应,每次“三核对”打印的定值表保留6个月。
第三十四条 新定值单下发后,原定值单加盖作费章封库。新定值通知单加盖“现执行定值”章,放入指定的定值夹。
第三十五条 每半年全面清理检查一次定值夹,每册定值夹要有目录说明。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标准与重要文件引用: 《110kv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110kv变电站负责解释。
第五篇:110kv变电站安全距离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110kv变电站安全距离
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
不过,据环保部门介绍,我国目前对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有一定要求。比如一般10KV—35KV变电站,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2米以上,侧面8米以上;35KV以上变电站的建设,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5米以上,侧面12米以上;箱式变电站距居民住宅5米以上。
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变电所的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35~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新建变电所的设计。
第1.0.3条 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5~10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4条 变电所的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结合国情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 变电所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 变电所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
第2.0.1条 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一、靠近负荷中心;
二、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及经济效益高的土地;
三、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
四、交通运输方便;
五、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秽,如空气污秽时,所址宜设在受污源影响最小处;
六、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例如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风口和有危岩或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影响的矿藏地点,否则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七、所址标高宜在50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但仍应高于内涝水位;
八、应考虑职工生活上的方便及水源条件;
九、应考虑变电所与周围环境、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 第2.0.2条 变电所的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
第2.0.3条 变电所宜设置不低于2.2m高的实体围墙。城网变电所、工业企业变电所围墙的高度及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2.0.4条 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3.5m。主要设备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备回车条件。 第2.0.5条 变电所的场地设计坡度,应根据设备布置、土质条件、排水方式和道路纵坡确定,宜为0.5%~2%,最小不应小于0.3%,局部最大坡度不宜大于6%,平行于母线方向的坡度,应满足电气及结构布置的要求。当利用路边明沟排水时,道路及明沟的纵向坡度最小不宜小于0.5%,局部困难地段不应小于0.3%;最大不宜大于3%,局部困难地段不应大于6%。电缆沟及其他类似沟道的沟底纵坡,不宜小于0.5%。
第2.0.6条 变电所内的建筑物标高、基础埋深、路基和管线埋深,应相互配合;建筑物内地面标高,宜高出屋外地面0.3m;屋外电缆沟壁,宜高出地面0.1m。
第2.0.7条 各种地下管线之间和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之间的最小净距,应满足安全、检修安装及工艺的要求,并宜符合附录一和附录二的规定。 第2.0.8条 变电所所区场地宜进行绿化。绿化规划应与周围环境相适应并严防绿化物影响电气的安全运行。绿化宜分期、分批进行。
第2.0.9条 变电所排出的污水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电气部分 第一节 主变压器
第3.1.1条 主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应根据地区供电条件、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和运行方式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
第3.1.2条 在有
一、二级负荷的变电所中宜装设两台主变压器,当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装设两台以上主变压器。如变电所可由中、低压侧电力网取得足够容量的备用电源时,可装设一台主变压器。
第3.1.3条 装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当断开一台时,其余主变压器的容量不应小于60%的全部负荷,并应保证用户的
一、二级负荷。 第3.1.4条 具有三种电压的变电所,如通过主变压器各侧线圈的功率均达到该变压器容量的15%以上,主变压器宜采用三线圈变压器。
第3.1.5条 电力潮流变化大和电压偏移大的变电所,如经计算普通变压器不能满足电力系统和用户对电压质量的要求时,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第二节 电气主接线
第3.2.1条 变电所的主接线,应根据变电所在电力网中的地位、出线回路数、设备特点及负荷性质等条件确定。并应满足供电可靠、运行灵活、操作检修方便、节约投资和便于扩建等要求。
第3.2.2条 当能满足运行要求时,变电所高压侧宜采用断路器较少或不用断路器的接线。 第3.2.3条 35~110kV线路为两回及以下时,宜采用桥 形、线路变压器组或线路分支接线。超过两回时,宜采用扩大桥形、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接线。35~63kV线路为8回及以上时,亦可采用双母线接线。110kV线路为6回及以上时,宜采用双母线接线。
第3.2.4条 在采用单母线、分段单母线或双母线的35~110kV主接线中,当不允许停电检修断路器时,可设置旁路设施。当有旁路母线时,首先宜采用分段断路器或母联断路器兼作旁路断路器的接线。当110kV线路为6回及以上,35~63kV线路为8回及以上时,可装设专用的旁路断路器。主变压器35~110kV回路中的断路器,有条件时亦可接入旁路母线。采用SF6断路器的主接线不宜设旁路设施。
第3.2.5条 当变电所装有两台主变压器时,6~10kV侧宜采用分段单母线。线路为12回及以上时,亦可采用双母线。当不允许停电检修断路器时,可设置旁路设施。当6~35kV配电装置采用手车式高压开关柜时,不宜设置旁路设施。
第3.2.6条 当需限制变电所6~10kV线路的短路电流时,可采用下列措施之一:
一、变压器分列运行;
二、采用高阻抗变压器;
三、在变压器回路中装设电抗器。 第3.2.7条 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可合用一组隔离开关。对接在变压器引出线上的避雷器,不宜装设隔离开关。
第三节 所用电源和操作电源
第3.3.1条 在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中,宜装设两台容量相同可互为备用的所用变压器。如能从变电所外引入一个可靠的低压备用所用电源时,亦可装设一台所用变压器。当35kV变电所只有一回电源进线及一台主变压器时,可在电源进线断路器之前装设一台所用变压器。
第3.3.2条 变电所的直流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接线。采用分段单母线时,蓄电池应能切换至任一母线。
第3.3.3条 重要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宜采用一组110V或220V固定铅酸蓄电池组或镉镍蓄电池组。作为充电、浮充电用的硅整流装置宜合用一套。其他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宜采用成套的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或电容储能装置。. 第3.3.4条 蓄电池组的容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全所事故停电1h的放电容量:
二、事故放电末期最大冲击负荷容量。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中的镉镍电池容量,应满足分闸、信号和继电保护的要求。
第3.3.5条 变电所宜设置固定的检修电源。 第四节 控制室
第3.4.1条 控制室应位于运行方便、电缆较短、朝向良好和便于观察屋外主要设备的地方。 第3.4.2条 控制屏(台)的排列布置,宜与配电装置的间隔排列次序相对应。 第3.4.3条 控制室的建筑,应按变电所的规划容量在第一期工程中一次建成。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控制室,应适当简化,面积应适当减小。 第五节 二次接线
第3.5.1条 变电所内的下列元件,应在控制室内控制:
一、主变压器;
二、母线分段、旁路及母联断路器;
三、63~110kV屋内外配电装置的线路,35kV屋外配电装置的线路。6~35kV屋内配电装置馈电线路,宜采用就地控制。
第3.5.2条 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宜装设能重复动作、延时自动解除,或手动解除音响的中央事故信号和预告信号装置。驻所值班的变电所,可装设简单的事故信号和能重复动作的预告信号装置。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可装设当远动装置停用时转为变电所就地控制的简单的事故信号和预告信号。断路器的控制回路,应有监视信号。
第3.5.3条 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团锁装置。屋内的配电装置,尚应装设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设施。闭锁联锁回路的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信号回路的电源分开。 第六节 照明
第3.6.1条 变电所的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第3.6.2条 在控制室、屋内配电装置室、蓄电池室及屋内主要通道等处,应装设事故照明。 第3.6.3条 照明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便于维修。屋外配电装置的照明,可利用配电装置构架装设照明器,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3.6.4条 在控制室主要监屏位置和屏前工作位置观察屏面时,不应有明显的反射眩光和直接阳光。
第3.6.5条 铅酸蓄电池室内的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照明器,不应在蓄电池室内装设开关、熔断器和插座等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
第3.6.6条 电缆隧道内的照明电压不应高于36V,如高于36V应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七节 并联电容器装置
第3.7.1条 自然功率因数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变电所,应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其容量和分组宜根据就地补偿、便于调整电压及不发生谐振的原则进行配置。电容器装置宜装设在主变压器的低压侧或主要负荷侧。 第3.7.2条 电容器装置的接线,应使电容器组的额定电压与接入电网的运行电压相配合。电容器组的绝缘水平,应与电网的绝缘水平相配合。电容器装置宜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或双星形接线。
第3.7.3条 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1.35倍。
第3.7.4条 电容器装置应装设单独的控制、保护和放电等设备,并应设置单台电容器的熔断器保护。
第3.7.5条 当装设电容器装置处的高次谐波含量超过规定允许值或需要限制合闸涌流时,应在并联电容器组回路中设置串联电抗器。
第3.7.6条 电容器装置应根据环境条件、设备技术参数及当地的实践经验,采用屋外、半露天或屋内的布置。电容器组的布置,应考虑维护和检修方便。 第八节 电缆敷设
第3.8.1条 所区内的电缆,根据具体情况可敷设在地面槽沟、沟道、管道或隧道中,少数电缆亦可直埋。
第3.8.2条 电缆路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避免电缆受到各种损坏及腐蚀;
二、避开规划中建筑工程需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三、便于运行维修;
四、电缆较短。
第3.8.3条 在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通道宽度及电缆支架的层间距离,应能满足敷设和更换电缆的要求。
第3.8.4条 电缆外护层应根据敷设方式和环境条件选择。直埋电缆应采用铠装并有黄麻、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外护层的电缆。在电缆隧道、电缆沟内以及沿墙壁或楼板下敷设的电缆,不应有黄麻外护层。 第九节 远动和通信
第3.9.1条 远动装置应根据审定的调度自动化规划设计的要求设置或预留位置。
第3.9.2条 遥信、遥测、遥控装置的信息内容,应根据安全监控、经济调度和保证电能质量以及节约投资的要求确定。
第3.9.3条 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宜装设遥信、遥测装置。需要时可装设遥控装置。 第3.9.4条 工业企业的变电所,宜装设与该企业中央控制室联系的有关信号。 第3.9.5条 远动通道宜采用载波或有线音频通道。 第3.9.6条 变电所应装设调度通信;工业企业变电所尚应装设与该企业内部的通信;对重要变电所必要时可装设与当地电话局的通信。
第3.9.7条 远动和通信设备应有可靠的事故备用电源,其容量应满足电源中断1h的使用要求。
第十节 屋内外配电装置
第3.10.1条 变电所屋内外配电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节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第3.11.1条 变电所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十二节 电测量仪表装置
第3.12.1条 第3.12.1条 变电所电测量仪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十三节 过电压保护
第3.13.1条 变电所过电压保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节 接地
第3.14.1条 变电所接地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4.1.1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设施的设计应统一规划、造型协调、便于生产及生活,所选择的结构类型及材料品种应经过合理归并简化,以利备料、加工、施工及运行。变电所的建筑设计还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4.1.2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应考虑下列两种极限状态:
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要求在设计荷载作用下所产生的结构效应应小于或等于结构的抗力或设计强度。计算中所采用的结构重要性系数ro,荷载分项系数r,可变荷载组合系数ψc及其他有关系数均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结构的设计强度则应遵照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采用。
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极限值。要求在标准荷载作用下所产生的结构长期及短期效应,不宜超过附录三的规定值。计算中所采用的可变荷载组合系数ψc及准永久值系数ψq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 第4.1.3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等级,均应采用二级,相应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应为1.0。 第4.1.4条 屋外构筑物的基础,当验算上拔或倾覆稳定性时,设计荷载所引起的基础上拔力或倾覆弯矩应小于或等于基础抗拔力或抗倾覆弯矩除以表4.1.4的稳定系数。当基础处于稳定的地下水位以下时,应考虑浮力的影响,此时基础容重取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容重减10kN/,土容重宜取10~11kN/。 表4.1.4 基础上拨或倾覆稳定系数 计算方法 荷载类型
在长期荷载作用下 在短期荷载作用下
按考虑土抗力来验算倾覆或考虑锥形土体来验算上拔 1.8 1.5
仅考虑基础自重及阶梯以上的土重来验算倾覆或上拔 1.15 1.0
注:短期荷载系指风荷载、地震作用和短路电动力三种,其余均为长期荷载。 第二节 荷载
第4.2.1条 荷载分为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及偶然荷载三类。
一、永久荷载:结构自重(含导线及避雷线自重)、固定的设备重、土重、土压力、水压力等:
二、可变荷载:风荷载、冰荷载、雪荷载、活荷载、安装及检修荷载、地震作用、温度变化及车辆荷载等;
三、偶然荷载:短路电动力、验算(稀有)风荷载及验算(稀有)冰荷载。 第4.2.2条 荷载分项系数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永久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r宜采用1.2,当其效应对结构抗力有利时宜采用1.0;对导线及避雷线的张力宜采用1.25;
二、可变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rq宜采用1.4,对温度变化作用宜采用1.0,对地震作用宜采用1.3,对安装情况的导线和避雷线的紧线张力宜采用1.4;注:在大风、覆冰、低湿、检修、地震情况下的导线与避雷线张力均作为准永久性荷载处理,其荷载分项系数宜采用1.25,但安装情况的紧线张力宜作可变荷载处理,其荷载分项系数宜采用1.4。
三、偶然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rqi宜采用1.0。
第4.2.3条 可变荷载的荷载组合系数ψc,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房屋建筑的基本组合情况: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6;
二、构筑物的大风情况:对连续架构,温度变化作用组合系数ψcr取0.8;
三、构筑物最严重覆冰情况: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15(冰厚≦10mm)或0.25(冰厚>10mm);
四、构筑物的安装或检修情况: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15;
五、地震作用情况:建筑物的活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5,构筑物的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0.2,构筑物的冰荷载组合系数ψcj取0.5。
第4.2.4条 房屋建筑的活荷载应根据实际的工艺及设备情况确定。其标准值及有关系数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四所列的数值。
第4.2.5条 架构及其基础宜根据实际受力条件,包括远景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分别按终端或中间架构来设计,下列四种荷载情况应作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其中最低气温情况还宜作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条件对变形及裂缝进行校验。
一、运行情况:取30年一遇的最大风(无冰、相应气温)、最低气温(无冰、无风)及最严重覆冰(相应气温及风荷载)等三种情况及其相应的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
二、安装情况:指导线及避雷线的架设,此时应考虑梁上作用人和工具重2kN以及相应的风荷载、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
三、检修情况:根据实际检修方式的需要,可考虑三相同时上人停电检修及单相跨中上人带电检修两种情况的导线张力、相应的风荷载及自重等,对档距内无引下线的情况可不考虑跨中上人;
四、地震情况:考虑水平地震作用及相应的风荷载或相应的冰荷载、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地震情况下的结构抗力或设计强度均允许提高25%使用,即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采用0.8。
第4.2.6条 设备支架及其基础应以下列三种荷载情况作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其中最大风情况及操作情况的标准荷载,还宜作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条件对变形及裂缝进行校验。
一、最大风情况:取30年一遇的设计最大风荷载及相应的引线张力、自重等;
二、操作情况:取最大操作荷载及相应的风荷载、相应的引线张力、自重等;
三、地震情况:考虑水平地震作用及相应的风荷载、引线张力、自重等,地震情况下的结构抗力或设计强度均允许提高25%使用,即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采用0.8。 第4.2.7条 架构的导线安装荷载,应根据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及程序确定,并将荷载图及紧线时引线的对地夹角在施工图中表示清楚。导线紧线时引线的对地夹角宜取45°~60°。 第4.2.8条 高型及半高型配电装置的平台、走道及天桥的活荷载标准值宜采用1.5kN/㎡,装配式板应取1.5kN集中荷载验算。在计算梁、柱和基础时,活荷载乘折减系数;当荷重面积为10~20㎡时宜取0.7,超过20㎡时宜取0.6。. 第三节 建筑物
第4.3.1条 主控制楼(室)根据规模和需要可布置成平房、两层或三层建筑。主控制室顶棚到楼板面的净高:对控制屏与继电器屏分开成两室布置时宜采用3.4~4.0m;对合在一起布置时宜采用3.8~4.4m。当采用空调设施时,上述高度可适当降低。电缆隔层的板间净高宜采用2.3~2.6m,大梁底对楼板面的净高不应低于2m。底层辅助生产房屋楼板底到地面的净高宜采用3.0~3.4m。
第4.3.2条 当控制屏与继电器屏采用分室布置时,两部分的建筑装修、照明、采暖通风等设计均宜采用不同的标准。
第4.3.3条 对主控制楼及屋内配电装置楼等设有重要电气设备的建筑,其屋面防水标准宜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屋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0,并采用有组织排水。
第4.3.4条 主控制室及通信室等对防尘有较高要求的房间,地坪应采用不起尘的材料。 第4.3.5条 蓄电池室与调酸室的墙面、顶棚、门窗、排风机的外露部分及其他金属结构或零件,均应涂耐酸漆或耐酸涂料。地面、墙裙及支墩宜选用耐酸且易于清洗的面层材料,面层与基层之间应设防酸隔离层。当采用全封闭防酸隔爆式蓄电池并有可靠措施时,地面、墙裙及支墩的防酸材料可适当降低标准。地面应有排水坡度,将酸水集中后作妥善处理。 第4.3.6条 变电所内的主要建筑物及多层砖承重的建筑物,在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的地区宜隔层设置圈梁,7度及以上地区宜每层设置圈梁。圈梁应沿外墙、纵墙及横墙设置,沿横墙设置的圈梁的间距不宜大于7m,否则应利用横梁与圈梁拉通。对于现浇的或有配筋现浇层的装配整体式楼面或屋面,允许不设置圈梁,但板与墙体必需有可靠的连结。 第4.3.7条 在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的变电所,其主要建筑物及多层砖承重建筑,在下列部位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一、外墙四角;
二、房屋错层部位的纵横墙交接处;
三、楼梯间纵横墙交接处;
四、层高等于或大于3.6m或墙长大于或等于7m的纵横墙交接处;
五、8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物的所有纵横墙交接处,
六、7度地区的建筑物,纵横墙交接处一隔一设置。
第4.3.8条 变电所内的主要砖承重建筑及多层砖承重建筑,其抗震横墙除应满足抗震强度要求外,其间距不应超过附录五的规定。
第4.3.9条 多层砖承重建筑的局部尺寸宜符合附录六的规定,但对设有钢筋混凝构造柱的部位,不受该表限制。 第四节 构筑物
第4.4.1条 结构的计算刚度,对电焊或法兰连结的钢构件可取弹性刚度,对螺栓连结的钢构件可近似采用0.80倍弹性刚度,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可近似采用0.60~0.80倍弹性刚度,对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可近似采用0.65~0.85倍弹性刚度。长期荷载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刚度的影响应另外考虑。 第4.4.2条 钢结构构件最大长细比应符合表4.4.2的规定。各种架构受压柱的整体长细比,不宜超过150,当杆件受力有较大裕度时,上述长细比允许放宽10%~15%。 第4.4.3条 人字柱的受压杆计算长度,可按本规范附录七采用。
第4.4.4条 打拉线(条)架构的受压杆件计算长度,可按本规范附录八采用。 表4.4.2 钢结构构件最大长细比 构件名称
受压弦杆支座处受压腹杆 一般受压腹杆 辅助杆 受拉杆
预应力受拉杆
容许最大长细比 150 220 250 400 不限
第4.4.5条 格构式钢梁或钢柱,其弦杆及腹杆的受压计算长度,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弦杆:正面与侧面腹杆不叉开布置时,计算长度取1.0倍节间长度;正面与侧面腹杆叉开布置且弦杆使用角钢时,计算长度取1.2倍节间长度,相应的角钢回转半径取平行轴的值,如弦杆采用钢管则计算长度仍取1.0倍节间长度。
二、腹杆:对单系腹杆计算长度取中心线长度;对交叉布置腹杆,当两腹杆均不开断且交会点用螺栓或电焊连结时,计算长度取交叉分段中较长一段的中心线长度。
第4.4.6条 人字柱及打拉线(条)柱,其根开与柱高(基础而到柱的交点)之比分别不宜小于1/7及1/5。
第4.4.7条 格构式钢梁梁高与跨度之比,不宜小于1/25,钢筋混凝土梁此比值,不宜小于1/20。
第4.4.8条 架构及设备支架柱插入基础杯口的深度不应小于表4.4.8的规定值。根据吊装稳定需要,柱插入杯口深度还应不小于0.05倍柱长,但当施工采取设临时拉线等措施时,可不受限制。
表4.4.8 柱插入杯口深度 柱的类型
钢筋混凝土矩型、工字型断面 水泥杆 钢管
插入杯口最小深度 架构 1.25B 1.5D 2.0D 支架 1.0B 1.0D 1.0D
注:B及D分别为柱的长边尺寸及柱的直径。 第五节 采暖通风
第4.5.1条 变电所的采暖通风及空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在严寒地区,凡所内有人值班、办公及生活的房间以及工艺、设备需要采暖的房间均应设置采暖设施。在寒冷地区,凡工艺或设备需要,不采暖难以满足生产要求的房间均可设置采暖设施。不属于严寒或寒冷的地区,在主控制室等经常有人值班的房间可根据实际气温情况,采用局部采暖设施。采暖的方式可根据变电所的规模,结合当地经验作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但必需符合工艺及防火要求。
第4.5.2条 主控制室及通信室的夏季室温不宜超过35℃;继电器室、电力电容器室、蓄电池室及屋内配电装置室的夏季室温不宜超过40℃:油浸变压器室的夏季室温不宜超过45℃;电抗器室的夏季室温不宜超过55℃。
第4.5.3条 屋内配电装置室及采用全封闭防酸隔爆式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和调酸室,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均不应低于6次。蓄电池室的风机,应采用防爆式。 第六节 防火
第4.6.1条 变电所内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九的要求。
第4.6.2条 变电所与所外的建筑物、堆场、储罐之间的防火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变电所内部的设备之间、建筑物之间及设备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十的规定。
第4.6.3条 变电所应根据容量大小及其重要性,对主变压器等各种带油电气设备及建筑物,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提式及推车式化学灭火器。对主控制室等设有精密仪器、仪表设备的房间,应在房间内或附近走廊内配置灭火后不会引起污损的灭火器。 第4.6.4条 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当防火净距小于本规范附录十的规定值时,应设置防火隔墙,墙应高出油枕顶,墙长应大于贮油坑两侧各0.5m。屋外油浸变压器与油量在600kg以上的本回路充油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净距不应小于5m。
第4.6.5条 主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当单个油箱的油量在1000kg及以上时,应同时设置贮油坑及总事故油池,其容量分别不小于单台设备油量的20%及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60%。贮油坑的长宽尺寸宜较设备外廓尺寸每边大1m,总事故油池应有油水分离的功能,其出口应引至安全处所。
第4.6.6条 主变压器的油释放装置或防爆管,其出口宜引至贮油坑的排油口处。
第4.6.7条 充油电气设备间的总油量在100kg及以上且门外为公共走道或其他建筑物的房间时,应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的实体门。
第4.6.8条 电缆从室外进入室内的入口处、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及主控制室与电缆层之间,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及分隔措施。 第4.6.9条 设在城市市区的无人值班变电所,宜设置火灾检测装置并遥信有关单位。对位于特别重要场所的无人值班变电所,可以装设自动灭火装置。
.
转自:生活安全网(http://anquanwe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