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第一篇:面试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民政工作主要职责
民政工作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民政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监督检查;
2、农村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掌握灾情,发放并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组织开展生产自救;
3、城乡救济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患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主管五保工作和敬老院建设,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
4、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群众自治建设;
5、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含士官)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受安置和“双拥”工作;
6、乡镇机构的设立、撤消、更名、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和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等行政区划事务;
7、承担全县边界界限的勘定,边界争议的调处和地名管理工作;
8、全县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管理和年检,协调各业务主要部门在社团管理工作中的关系;
9、进行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10、婚姻管理、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管理,发行销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12研究制订城乡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事业的管理,做好老龄管理工作;
13、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14、全县民政统计工作,指导乡镇民政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民政工作主要职责,管理制度《民政工作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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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纪委主要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的监督条例(试行)》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以及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处大案要案和纠风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学院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检查督促该体系各项任务的完成,从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党员的纪律处分;受理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控告案件。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教职工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纪检工作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七)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承办学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拟定全院监察工作及反腐倡廉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院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三)负责学院的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学院重大投资项目。
(四)受理学院党委任命的非党员处级干部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学院党委任命的非党员处级干部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六)受理学院教职工因不服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处受理的申诉。
(七)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检查、监督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查处严重的不正之风行为。
(八)宣传中央、省委有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及上级监察机关的工作成果与经验,教育监察对象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保持廉洁。
(九)负责协助上级监察机关开展涉及我院的监察业务。
(十)承办上级监察机关授权或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篇:妇联工作主要职责
一、 主要职责
图们市妇女联合会是全市各族各界妇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根据妇联组织的性质和基本职能,市妇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市以下各级妇联组织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市妇女代表的决议,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联系,贯彻落实上级妇联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调查研究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措施。
(三)、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我市的改革开放事业,参与经济建设,促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指导和推动我市城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街道社区服务活动和农村妇女“三个竞赛”活动。
(四)、促进和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造活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家庭成员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培养树立文明家庭典型,积极推进家庭美德建设。
(五)宣传、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护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参与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大案、要案的处理,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六)、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向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农村领域、学校领域建立妇女组织,拓宽妇女工作渠道,指导团体会员的妇女工作,培养妇联干部,提高整体素质,不断加大妇联组织建设力度。
(七)、对妇女群众进行政治思想文化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科学,抵制邪教,培养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各层次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培养、宣传社会各类妇女典型,树立妇女形象。
(八)、为妇女儿童服务。开展“关爱贫困母亲”、包扶农村贫困妇女、城市下岗女工活动,落实“春蕾计划”,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营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氛围。
(九)、向国际、国内妇女组织拓宽联谊范围,开展妇女统战工作。加强与国际妇女组织,特别是周边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妇女组织的交往,进行友好往来,促进妇女事业的合作与发展。
二、 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市妇联设置如下部门:
(一)、组宣部:调查研究和指导妇联系统纵向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各(镇、街)妇联干部的培训工作;研究和指导各界妇女横向联谊组织建设;负责女领导干部、女企业家协会、女知识分子的横向联谊;了解各条战线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情况,发现、考察 、推荐、选拔各条战线的优秀女干部;对妇女进行“四有”、“四自”教育,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教育,坚持法律教育、扫盲教育、职业教育等等;负责“
三、八”红旗手、以及各方面的妇女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组织开
展文明家庭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共同宣传妇女工作和妇女典型事迹。
(二)、城市部:负责城市妇女情况的调查研究;指导城市基层妇联组织活动;组织指导在城市妇女中开展以“巾帼建功”活动为载体的各种竞赛活动;负责企业家妇女的横向联系,努力为下岗女职工提供就业服务,力所能及地安置下岗女工再就业。
(三)、农村部、办公室:负责农村妇女情况的调查研究;指导农村基层妇联组织活动;组织指导在农村妇女中开展以“双学双比”活动为载体的各种竞赛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妇女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和妇女持绿色证书工作以及农村妇女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工作是主管全会秘书、文书、会务、档案和图书资料;承办全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以及各种文件的起草;协调和进行妇女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综合各部工作情况;负责全会后勤(包括各种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四)、妇儿工委办公室、维权部:负责协调、推动委员会形成的各种决议、决定的实施和督察工作;负责为委员会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阶段性监测评估报告、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报告以及其它秘书工作;负责承办委员会议、主任办公室以及其它与其职能有关的会议;协助市统计局,搞好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管理委员会的档案,做好大事记载工作;加强妇女儿童发展和维权工作的理论研究,开展有关妇女进步和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为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改革的制定提供依据;负责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的来信来访接待和法律咨询工作。
副主席的日常工作: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负责主管妇儿工委办公室、城市部、维权部的工作;协助主席抓好全会的各项工作。
第四篇:分党校主要工作人员职责
各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化分党校工作,充分发挥分校职能,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分党校工作人员职责。
一、分党校校长、副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分党校的教育方针;
2、任免分党校工作人员,签署教师聘任书和学员结业证书;
3、担负分党校授课任务;
4、选用、审批分党校选用教材、讲义;
5、提出分党校聘任教师人选;
6、制定分党校年长期规划、年度培训计划;
7、研究、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8、决定分党校其他重大问题。
二、分党校教务秘书职责:
1、协助校长、副校长拟定分党校长期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
2、.协助校长、副校长审核教材、讲义内容;
3、担负分党校授课任务;
4、拟定各期具体教学计划;
5、负责学员的考勤和学业考核工作;
6、负责学员成绩登记、名册汇总、教学资料等档案整理工作;
7、负责宣传报导工作,及时报道分党校办班情况。
党总支
二O一四年十月十日
第五篇:卫健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安全生产、保密、消防、反恐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群团、妇女工作。
(二)人事股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计生人事分配制度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卫计系统人员招录、调配、安置和考核工作;组织全县卫计系统专业技术职称(业)考试和评聘认定、工人等级等上报工作及干部职工的工资等福利申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和搞好下属单位股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测评、任免和考核工作,并对其业务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实施宏观管理;负责搞好卫生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三)规划资金管理股
健全卫生计生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卫生计生事业财务预、决算;对卫生计生事业费及专款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的基本建设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及资料管理;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的组织实施;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国有资产、物价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调监督世行卫生贷款的使用;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及资产管理;协助办公室作好会务接待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四)医政医管股(县卫生应急指挥办公室)
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临床护理、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实施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实施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的处理;监督管理全县血液工作和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全县无偿献血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中医药资源普查、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标准;监督执行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指导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等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有关药事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负责管理政府和民间渠道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基层卫生管理股)
负责拟定全县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管理乡村两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指导实施并组织评估;负责乡村医生职业资格准入、业务培训、教育、考评等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及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合疗定点单位的督促检查。制定全县计划免疫工作规划;负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综合防治、监测、控制措施和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指导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妇幼社区和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股
贯彻《母婴保健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负责拟定全县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妇幼机构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婚前医学检查、卫生指导与咨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划、编报、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七)信息网络统计股
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系统网络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做好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卫生统计信息、计划生育统计信息、新农合信息、药品电子监管信息、卫生监督信息、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医院内部电子病历信息、疾控妇幼公共卫生等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卫生计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
(八)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股(统筹解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数据统计,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负责出生实名登记工作;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承办统筹解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
负责落实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的审核落实。
(十)法规与科教宣传股(行政审批股)
组织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依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计生鉴定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承办计生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生育状况的清查清理工作;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全县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环境、职业卫生监察(含矿山卫生监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卫生监督人员资格认证、证件发放和队伍管理;负责医疗市场的监管;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工作;
负责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公开公示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目录及其审批规程。根据法律法规和中、省、市规定及时承接、取消或者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审批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对下放的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及后续监督管理;负责部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
(十一)体制改革办公室(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承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