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施工队伍分包合同
第一篇:劳务施工队伍分包合同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栗志明(砼工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根据三亚市实验中学9#教师住宅楼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三亚市实验中学9#教师住宅楼工程工程地点:三亚市实验中学校园内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小型手工工具由乙方自负)。
三、承包范围:(含整栋楼全部的砼工作量)
1:本工程所有的砼分项工程:⑴含各层窗台、雨板、飘板、飘窗、空调板、线条板、花架、水箱、室外散水的砼浇筑.⑵及时清理场地及各层楼地面、砼部分的材料、砼块、垃圾、落地灰。)⑶场内(60m以内)的水平垂直运输。(4)小构件砼浇筑时操作跳板、架子的搭设与拆除。(5)不再发生与本合同无关的各项增加费用。
四、工程质量标准
砼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有麻面,蜂窝,狗洞, 露筋等现象,达到合格标准。
五、工期要求:乙方从2008年月日开始动工,至2009年月日
完工。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机械、施工材料,并指定施工场地。
1.2负责编制工期进度计划,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技术指导。
1.3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承包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4负责按乙方进场人员提供安全帽和高空作业必须的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1.5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堂、宿舍、仓库、厕所、生活用水用电,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使用和保护。
1.6负责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机具等(如搅拌机、高速提升机)
1.7负责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生活费及承包工程进度款。
1.8有权利要求乙方撤换、辞退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法违纪且拒不纠正、不听劝阻的人员。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⑴提前向甲方计划予准备材料,以免误工待料。
⑵负责按甲方工期要求,在指定时间,合理组织足够工程施工所需的有一定技术素质的工人进场。进场人员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指挥和管理。
⑶严格按照设计图子、标准、规范、技术交底书,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
⑷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实施的指令,并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工费,按市场双倍价赔偿甲方的材料费用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⑸强化对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正确使用和爱护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丢失或损坏再次购置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稳妥的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对其人员的行为、违规和疏忽完全负责,承担自身人员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⑹坚持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杜绝材料浪费,一经发现应按市场价赔偿甲方损失。及时清理现场及各层楼地面、混凝土部分的材料、垃圾、落地灰),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垃圾。遵守三亚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⑺遵守当地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场人员应向甲方提身份证、上岗证、劳务证复印件,暂住证由甲方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不得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承担自身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制度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罚款。严格遵守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乙方要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打架斗殴和违法犯罪发生;如违返规定,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罚款1000元,事情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承包价格:商品砼浇筑按本工程施工图中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八元计算,支付人工费。搅拌机砼浇筑按所捣砼数量,60元/M3支付人工费.
(二):付款方式:按所完成的工程量,(并质量验收合格后),每层支付工程进度款70%(含工人生活费),剩下3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
八、其他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和质量责任,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工期延误按每天500元罚款,质量问题每处按1000元罚款,从予付工资中扣除。)
2、如乙方质量检查不符合要求,经甲方勒令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或强行采取其他措施。
3、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自行失效。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代表:
乙方:砼班组代表:
2009年月日
第二篇: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装修)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总包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核桃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诚实信用的原则 , 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 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核桃园住宅楼精装修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 : 宣武区核桃园西街36号
分包范围 : 室内精装修
分包内容 :
分包性质 : 包工(详见后附项目清单定价表说明)
2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2008 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 : 2008 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 、质量安全标准
3.1工程质量 : 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 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安全按国家现行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2质量保修: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时间壹年。
4 、分包合同
4.1 总包合同同样适用于劳务分包。
4.2 分包应全面了解总包的各项规定 ( 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 。
5 、图纸
5.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 , 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一套 ,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一套。
6 、项目经理
6.1 分包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日经理为职务 :。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由监理或总包主持的例会,未按时参加会议的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
7 、总包义务
7.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日管理班子 , 全面履行总 ( 分 ) 包合同 , 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
7.2
(l)向分包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
(2)向分包提供各层水、电。
(3)向分包责任人进行技术交底。
7.3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分包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
7.4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所供材料、设备,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5 、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支付工程款;
7.6 、负责与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 、分包义务
8.1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分包向总包负责,织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未经总包允许不得擅自与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分包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总包上报本标段进度计划,每月 23日 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总包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 经总包批准后严格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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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细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总包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总包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 按总包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总包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 ,搞好施工区域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保证属下人工工资的发放,不因拖欠人工工资给总包造成矛盾;因拖欠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总包视情而定对分包人进行5000—20000元的处罚,直至解除其分包资格,无补偿清退;
8.7每月 23日 前按时向总包提交当月完成量报表,配合总包完成本标段内的技术资料,配合总包办理交工验收;
8.8做好施工场地内己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责任发生损坏,分包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提供的租赁设备及其他设施;
8.10分包自行提供使用的机具、设备 , 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 , 安装调试完毕 , 运行良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 ,保证工期需要。
8.11分包有义务配合在分包施工区域内施工的其他专业施工。
8.12分包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 每延误一日 , 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5‰元的违约金 。
8.13分包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 由分包自行承担。
9 、材料、设备供应
9.1 分包应在接到图纸后 7 天内 , 向总包提交阶段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见附表1物资需用计划表);经确认后 , 总包按供应计划要求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分包负责由材料堆放场地至施工作业面的装卸、搬运 , 分包必须及时进行 , 费用包含在合同造价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 , 分包应在验收时提出,总包负责处理。
9.2 分包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 分包应赔偿 , 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3
(1)总包委托分包采购的低值易耗性材料 ( 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需提前20天上报总包,经总包确认后方可采购。同时提供材料检验证明、合格证等一切证明
(2)未经总包确认,分包擅自采购的材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由总包管理人员发现,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10 、分包价格
10.1 本工程的分包价格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1) 固定分包单价 (含管理费 )+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如遇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确认的必须经所管标段工程师和现场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项目专用章。
11 、分包工程款的支付
11.l
(1)合同生效即开始按15天为一个阶段支付生活费,每人每15天按300元执行;
(2)进度款支付:每月23日前上报完成量,经总包审核确认计算价值双方认可后,15日内按确认工程量支付上月申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85%,当工程款累计付至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总包同分包进行结算,结算金额确定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款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壹年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给分包。
12 、施工变更
12.l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 , 总包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签发)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发出变更通知(或工作联系单), 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及时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
12.2三日内提交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相应需增加的工期;因变更减少工程量 , 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 ,工期相应
调整。
12.3 分包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总包的直接损失 , 由分包承担 ,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 因分包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 ,分包无权要求迫加劳务报酬。
13 、施工验收
13.1 分包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 , 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施工完毕 , 应向总包提交完工报告 。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应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 因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承担。总包与分包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施工质量不合格时 , 分包应负责无偿修复 , 不延长工期 , 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3.2 全部工程竣工经总包验收合格 ,及进入质量保修期,分包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分包承担。
14 、争议
14.l总包和分包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 , 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 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 ,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
(l)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 , 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 向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 发生争议后 , 除非出现下列情况 , 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 保持工作连续 , 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
(l)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 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
(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且为双方接受 ;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5 、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5.l 分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 , 分包将依法承担责任。
16 、不可抗力
1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7 、合同解除
17.1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 , 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
17.2 合同解除后 , 分包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 按总包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总包应为分包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
18 、合同终止
18.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 ,分包工程款支付完毕 ,分包向总包交付劳务作业成果 , 并经总包验收合格后 , 本合同即告终止。
19 、合同份数
19.1 本合同正本两份 , 副本2份, 具有同等效力 , 由总包和分包各执正副本一份。
2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当日后生效。
总包:(公章)分包:(公章)
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 总包和分包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篇:钢筋施工班组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工 种:
承 包 人:
年 月 日 1
钢筋班组劳务分包合同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以总包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工程合同为准。
二、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
甲方将 工程以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电渣压力焊(材料及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所需一切辅助材料及机械(除垂直运输机械外的闪光对焊机、电焊机、弯钢机、断钢机、调直机、电渣压力焊设备等)均由乙方自备,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实行限额领料,所有材料用量按计划单用量控制。
2、工程量验收:
依据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物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验收以工程监理、项目质检员、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验收意见为准。
3、工作内容:
施工前的准备,钢筋翻样,计划编制,含材料场内的水平、垂直运输、原材卸车,对焊工作,制作下料解捆冷轧,配料划线放线弯曲捆扎、标识半成品分类堆放及钢筋场地清理保持整洁,钢筋绑扎为配合木工施工人员 2 放线,搭自用架子,清理模板内杂物、断铁丝、场内取支半成品钢筋,按设计要求绑扎放入模内,放好保护层垫块(含材料),浇砼时看护,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并收集拟定地点堆放整齐。含配合下料取样,钢筋垫块制作、安装,以及部分预制二次构件的钢筋制作与绑扎(混凝土泵剩余料)。
三、合同价款与调整方法:
钢筋按实际面积计算: 元/㎡或公斤: /kg(地下室不算面积)大写 元。《含电渣压力焊、扎丝、垫块、闪光对焊机、电焊机、弯钢机、断钢机、调直机、机械连接设备 等机械》。
此单价为综合不含税包干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后所需的劳保(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疗费,人工费、辅材费(垫块、扎丝、粉笔、焊条等),机械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且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计时工如发生时按市场单价计算,由项目开出工日数为准。
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单价中含安全风险金,风险范围指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设计变更增减量时,单价不再调整。以上单价均为合格工程单价。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工程款支付条件
1、每天上午及下午上班前各班组长或代班长上报所有施工人员人数。做为考勤依据,项目部核实后备案。
2、每名工人须与甲方或班组签订劳动用工协议,由项目负责人监督执行。
3、每次工程付款由分包方依据考勤依据和劳务用工协议编制工人工资
3 表,工资表上由项目经理签字、分包方班组长签字、工人本人签字并按上指印方可对照身份证予以领取工资。
以上三条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缺一不可。只有当完成工人工资发放,且无任何争议下,才能结算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款(扣除已发放的工人工资与甲方代乙方交纳的所有主管部应征收的或罚款等剩余部分支付给承包人)。
4、合同项目的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在基础工程及其地下室未全部完成顶板混凝土浇筑之前,不支付±0.000以上的分段进度款。主体工程至验收合格期间,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该单位工程价款的 %。五方主体参建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该单位工程价款的 %,工程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付 5 %,余款 半年内一次 付清。
五、安全责任
1、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亡的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费用。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40﹪的费用,乙方承担60﹪的费用;
2、偶发性事件的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费用。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60﹪的费用,乙方承担40﹪的费用;
3、乙方作业人员若在施工区域内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罚款200-500元/次,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人员必须清理出场。
4、乙方作业人员及各班组长,若发现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内的违者罚款
4 200-500元/次。
5、乙方严禁招聘使用16岁以下、55岁以上的工人及病、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上岗操作,若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工地,并罚款200-1000元/人。
6、各班组在施工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事故或打架斗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双方班组长自行负责协调、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各班组处200-2000元/次的罚款。
7、在施工区域内,上岗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和临边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50-200元/人,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8、在施工现场作业区内,所有各工种的机械设备必须由各工种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若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出现的意外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资质证书、技术人员证书,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进场人员必须为年满十八至五十五周岁的青壮年。
4、乙方施工人员使用的弯钢机、断钢机、调直机、电焊机、闪光对焊机等机械,焊条、扎丝、垫块等辅助材料,卷尺、手拉葫芦、从三级配电
5 箱接出用电线及碘钨灯等工具由乙方自备以满足施工需要,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机具。
5、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6、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如违反以上规定或造成事故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和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自身的施工安全,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且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应协助甲方共同创文明施工样板现场。
8、乙方进场人员自带生活费(起码满一周生活费)。乙方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在施工现场住宿。
9、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岗位培训,特种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进场前必须递交特种工种上岗证。
七、工期、质量、成品保护、文明施工、材料领用等:
1、工期:乙方保证按甲方现场安排、编制的工期计划组织施工,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各种损失外,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按5000元/天罚款(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多者累加。
2、质量:该工程质量目标确保 “ 昆仑杯” 标准,争创“天山杯”
6 标准,乙方内部施工应严把质量关。要求分项验收达100%合格,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量其返工费用自负,且其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下浮10%计算。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成品保护措施,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甲方将视损坏程度作5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4、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到工完场清,或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甲方将视具体情节作相应罚款,按所浪费材料总价值的1.5倍赔偿给甲方。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200-2000元的罚款,当月完成工程量合同单价下浮10%。
5、材料领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材料实行甲乙方双控,乙方领用材料实行限额领料,根据乙方钢筋翻样人员翻样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审核的钢筋料表作为合理使用材料,绝不允许浪费或多用材料,实际用钢筋应在料表的基础上节约3%。钢筋废料不得超过总量的0.5%,如超出领料范围外的材料由乙方承担,在结算中甲方按钢筋供应合同中的单价予以扣除。加工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乙方承担。
6、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尽量减少一般工伤,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在乙方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乙方负次要责任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赔偿及其善后工作,且根据责任大小由甲方向乙方补偿。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与项目相关
7 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其他:
1、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地方及现场的综合管理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打架斗殴违法行为,甲方一律不予调解,并以经济处罚的方式追究乙方责任,第一次打架罚款5000元,第二次打架无条件退场,剩余工程量不予结算,视为罚款,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单位信誉的影响,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将给予处罚,如属合同内工作内容,项目主管开出计时工单,该工单作废,不予认可。
3、交叉收尾工程及竣工维修由乙方负责,甲方通知乙方三天后,乙方未见答复意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5、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卡,否则每人每次罚款10元。
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其价值的200倍进行处罚,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7、甲方管理人员安排乙方施工人员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安排。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者,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罚款1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经项目辞退的队伍已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施工过程期间,发现乙方不符合使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屡教不改,并且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还须承担全部损失;
5、严重违反施工图纸、变更洽商、国家、地方和行业规范、标准,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者质量安全隐患的,除解除劳务合同外,还须承担全部工料损失;
6、施工、技术力量不足,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20000.00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
1、乙方上岗前要接受施工质量、安全教育,熟悉所施工项目的安全注意事项。严格遵守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2、乙方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未按安全技术交底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
3、严厉打击偷盗行为、恶意损坏项目财物行为,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4、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禁止酒后上岗作业。
5、禁止打架斗殴或打群架现象,一经发现首先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然后追究分包队伍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和55周岁以上人员、高血压、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不符合建筑法要求的职工上岗作业。
7、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或带钉子、易滑的鞋上岗作业。
8、乙方要按期完成项目部安排的施工任务,如因施工进度造成的罚款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坚持对工人进行班前安全、质量教育,并做好记录。 十
二、 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根据。
乙 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
第四篇: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平县风和日丽家园
2、工程地点:西平县柏城镇网通公司西侧号楼
3、承包价格:每平方米360元。
4、承包形式:大清包、包工、包周转材料、一切机械设备(塔吊、升降机、钢筋成型机械、木工机械、险搅拌机、砂浆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等)
5、建筑面积: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基础屋面加一层,现暂按建筑面积大约平方米。按建筑实际面积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分为土建(甲方机械挖土、回填土,乙方人工配合)外墙涂料除外,内墙毛光、毛地(不含内容:楼梯栏杆扶手防水、消防、水电安装、门窗制作安装、洁具安装、油漆、涂料、内墙涂料、外墙保温)建筑部分,临建劳务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工期
1、该工程计划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日历天数。
如遇到下列情况,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不能及时供应施工材料(若停工五天以上者,甲方必须赔付乙方的租赁费材料费、误工费、机械费)。
(2)出现影响工期的设计变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24小时以上。
(4)因遇人力不可排拒的自然灾害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工程结算
1、主体工程每方360元计算,乙方垫资施工出地面以上8层结顶,支付乙方所完成总工程量的80%。
2、17层结顶,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
3、主体封顶结束,验收合格支付乙方总所完成工程量的80%。
4、二次结构加气块结束付工程量的80%,内外粉结束付总工程款的97%。
第四条材料及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及一级配电箱由甲方供应(如钢材、混凝土、大砂、石子、水泥、水电等,不含施工设备)。如不按期提供用料造成乙方停工,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乙方负责材料
(1)木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切断机、切割机、电焊机、调直机、弯曲机、振动棒、振动器、木工用的电锯、电刨、工人用的高低床等)一切由乙方负责。
(2)周转材料(如模板、方木、竹笆、外架用钢管、槽钢、工字钢、扣件、山形卡、螺丝、螺帽等)。
(3)施工工具(如架子车、手推车、铁锹、水平仪、水准仪、经纬仪、塔尺、钢卷尺等)。
3、乙方设专人收领甲方到场的各种建材,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监管,不得浪费。如材料使用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损耗率时超出部分费用有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的监督检查。
2、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3、乙方在施工中因质量不合格标准所造成的返工。
4、工程质量、按图纸、按规范施工,一切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标准。
5、乙方接受现场指挥部、监理公司的管理。
第六条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及现场规范管理体制制度、安全生产的教育。保证工程所需的施工人员,并具备施工人员上岗技能及
生产技能。各工程班组长不能任意变动。
2、乙方进场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生活费用乙方部分承担,须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乙方绝对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按文明施工标准、规范进行。
3、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机具设备、周转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保证安全并满足工程的质量标准。
4、施工安全防护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
(1)及时提供所需建筑材料并及时到位。
(2)合同签订,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3)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代表、监理公司对工程进度、安全施工、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图纸变更期间不能影响乙方施工。
2、乙方:
(1)施工现场的平整。除施工界区以内的用电、用水、道路。
(2)乙方在工地施工期间应节约用电。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支付。
(4)乙方缴纳工程质保金120万元,先交40万元定金,剩余80万元工人进场后一次付清。保证金返还依甲方大合同走。
3、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2、其它合同未说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以盖章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第五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水电工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发包人(汉通置业有限公司)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现双方就水电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荆门市汉通· 楚天城
1.2工程地点:荆门市城市生态运动公园西侧
1.3分包范围:商住宅﹟楼
1.4 分包性质: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辅料及施工机具)
1.5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1)。
(2)。
(3)。
(4)。
(5)。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含风、雨、雪天及节假日)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省优级质量评定标准。
4、图纸
4.1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2套。
5、项目经理
5.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人为,职务:。
5.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人为,职务:。
6、甲方义务
6.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6.2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所提供的施工及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竹排、安全网;
6.3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4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乙方义务
7.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 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乙方的工程进度若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安排其他劳务分包人施工(甚至更换乙方)赶工所需费用从乙方报酬中扣除。
7.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现场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地清的标准,若有违反,按情况每次罚款100-500元,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
作;
7.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9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7.10 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自备手电钻、弯黄器,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包括室内外小型挖沟槽土方,预留好每个孔洞;材料应收放整齐,每天统一清收废角边料;还负责工地内施工用水用电的安装与维护。
8、安全施工与安全防护
8.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不得要求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
8.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供应,不佩戴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9、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对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10、保 险
10.1 乙方必须于施工开始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提交被保险人名单及保单复印件给甲方备案,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场地施工。否则,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2000元,
自发现之日起2日内乙方仍不予办理的,由甲方代为办理,并有权在结算报酬时予以扣除垫付的相应保险费。
10.2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1、材料、设备供应
11.1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1.2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 3乙方有义务为工程节约用水电材料等,严格做到工完场清,每天完工后要对所有的材料、设备进行清洗、保养。对进场的材料要堆放整齐,工程竣工后有义务将所有的剩余材料、设备清收整洁,堆放到承包人指定的地点。
12、劳务报酬
12.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按劳务分包范围内工程房屋的建筑面积计元∕㎡包干计算(本工程劳务报酬为固定劳务报酬,不可调整);
12.2 本工程单包价在合同签订后一定要按价施工完成,如果中途因工价上调因素完不成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13、工程量的确认
13.1由乙方按各结算阶段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 13.2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4、劳务报酬的支付
14.1 劳务报酬分段支付:
第一次为:工程施工至整体二层盖板后5日内结算;第二次为:主体盖板后5日内结算;第三次为:工程整体完工后5日内结算。
每次结算按所建工程量的75%计酬,工程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结算付清余款。
14.2 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双方另行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15、施工变更
15.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15.2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6、施工验收与配合
16.1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
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6.2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7、违约责任
17.1 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17.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
达到省优标准的另行奖励 2000元。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8、争 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荆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9、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不限于因工程质量不达标或工期延误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的违约金、。
20、合同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负 责 人:
订立时间:年 月乙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