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心得
第一篇: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心得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个人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在全体教师中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引导教师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和深刻内涵,提高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未发现一例从事有偿家教事件,现将我校自查情况进行汇报:
一、 成立有偿补课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我校成立由陈宝平校长任组长,王爱军书记任副组长,各处室成员组成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时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 提高认识。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提倡做崇高师德的塑造者。增强全校教师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 具体落实。学校建立健全有关规定制度,严格加强管理。学校于10月8日组织教师做出不从事有偿家教、不违规办班补课、不为家长代管学生、补课等行为的书面承若。
具体做到:
1 严禁我校教职员任何形式的学生补习班、提高班、辅导班或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坚决刹住不良歪风。
2 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各种规章制度后,提高了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3 我校将不定期组织行评监督员深入班级和周围群众,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开座谈会,教师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本校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教师在校外开办有偿补课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发动教师进行自查、互查,发现问题要整改要到位并及时通报,对严重违法违法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
四、家校联动。
通过家校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通过党员教师帮扶服务活动,配合上级假期活动内容,指导学生利用暑假开展读书、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走进社会,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通过家校联手,营造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抵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良好氛围。完善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和维护学校及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出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聘请师德建设行风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
朱兰兰
第二篇:禁止教师假期有偿补课责任书
为了提高我校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规范教师行为,树立良好师表形象,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及家长的经济负担,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与全校教职工签订严禁教师假期办班、补课责任书。
一、严禁教师自己或与他人联合私自办班行为。
二、严禁教师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行为。
三、严禁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其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小学生文化课补习班的补课行为。
四、严禁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以“艺校”为名开展的“奥数、特色英语、作文辅导”等有偿补课行为。
五、严禁教师为他人办班提供场所行为;
六、严禁教师为他人办班介绍生源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没收办班或授课所得,并取消其一年内评选先进、晋级资格。如果情节严重,将按照省、市、县有关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希望全体教师认真履行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实际行动坚决抵制有偿家教“清风两袖诲学子,洁身自好树风范”做一个学生爱戴、家长尊敬、社会满意的人民教师。
甲方(校长):
乙方(教师 ) :
东平县彭集第一中心小学
2013-07-04
第三篇:教师禁止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
根据大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太山镇第二中学校
承诺人:
2012年12月
第四篇:教师禁止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
根据柘城县教育局2018年7月5日上午“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会议”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得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不得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不得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得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得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
(1)、本考核为全校倒数第一,不得参与任何评优评先。 (2)、扣除本绩效工资。 (3)、并接受上级所有其他处罚。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教育局处理。
校长(签字)
承诺人:
起台镇中心小学
2017年7月6日
第五篇:教师禁止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根据红古区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做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廉洁从教;
二、不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补课或参加补习班;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六、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辅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花庄中心小学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试行),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学校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狠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歪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办好“人民满意学校”,我校就禁止本校教师有偿补课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学校不为有偿补课及其它以学生为盈利对象的各项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便利条件。
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恪尽职守,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对全体教职员工的包保责任。
三、学校将加大对本校教师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教育、引导教师严格遵守教育部门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各项规定,开展经常性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如本校教师出现有偿补课行为,相关包保责任人及学校负责人愿意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做出的处分、处理。
学 校(盖章):
校 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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