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管理者岗位职责
第一篇:危险品管理者岗位职责
危险品管理岗位职责
1、危险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在仓库寄存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院《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二、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三、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四、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
五、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加煤油的加煤油,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七、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按部门分格。
八、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后勤服务部或医务部汇报。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标准和医院的相关规章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部门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4.按采购质量标准,采购危险化学品、设备、器材、器具。采购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数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
5.按采购质量标准,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质量负责。
6.对医用、试验消毒、科研所需新的危险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安全使用和储存、运输要求。
7.做好仓库防火、防爆、防盗、各类贮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8、所有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要求进库存放,严禁不同特性的危险化学品混放。
9、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吸烟和运用明火。仓库内必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潮、调温、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
10、存放危险化学品仓库,科室要设置危险品警示标志。
11、科室、仓库、建立库存使用、进出、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严肃多领或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事故发生。
3、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在仓库寄存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院《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 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並取得《化学危险品保管证》。
二. 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三. 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四. 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οC。
五. 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六. 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加煤油的加煤油,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七. 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按部门分格。
八.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后勤服务部或综治办汇报。
九. 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工作,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其中包括危险品存、出情况,安全情况和废液、废渣情况。(备案)
第二篇: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1.目的
建立易制毒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易制毒品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采购部、使用单位。 4.程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浙江省禁毒条例》的有关规定,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4.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联络员、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4.3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联络员携带东阳市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上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购用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买一次。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7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4.4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4.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6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4.7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
4.8易制毒化学品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9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联络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联络员陪同领用人将易制毒化学品送到使用部门(车间)。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
4.10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4.11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4.12制定易制毒化学品操作规程。 ---------------------------- 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在仓库寄存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院《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並取得《化学危险品保管证》。
二.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三.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四.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οC。 五.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加煤油的加煤油,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七.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按部门分格。 八.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资产管理处领导汇报。
九.每一周,书面汇报工作,包括危险品存、出情况,安全情况和废液、废渣情况,並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危险品仓库安全制度
作者:cug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点击: 更新时间:2006-7-5
(2004年6月修订)
一、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应按其不同的性质,分室分柜存放,并由专人管理。
二、严格入库验收、发货核对制度。危险物品的收存和发放必须由专人进行,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危险物品的储存不得超过设计容量。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四、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使用明火。非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五、库内要注意通风,通道应保持通畅。
六、剧毒物品和爆炸物品要存放在专柜内,标明品名、性能、注意事项,并经常进行检查。
七、变质或过期失效的危险物品,应及时清理,予以销毁。销毁前必须登记造册,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持每天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如遇险情,应组织补救,并及时报告保卫部门,保护现场,认真追查处理。
第三篇: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工作职责
上海振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危险品专管员与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工作职责
为严格加强危险品在库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危险品仓库管理经验。
二、严格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好各类危险品台帐管理;
三、每周全面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四、入库危险品应按类分仓,性质相异或防护、消防方法不同的货物严禁同库。
五、毒害品、腐蚀品、爆炸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六、存放易燃易爆品的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每天三次检查库内温度,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摄式度。
七、经常定期巡视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八、对库内危险品,应定期检查危险品安全状况,防止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等异常情况发生。
九、严格遵守上海市有关危险品管制的相关规定,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十、每周协助公司安全专员书面汇报工作:包括危险品进、出、存情况,安全情况,并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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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危险品专管员与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危险品专管员
一、 合理安排货物进库堆桩,加强对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督促堆桩按照《危险品堆桩规定》操作。
二、 按危险品管理要求,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危险品管理要求进行作业,落实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下班前作好巡查工作。
三、 严格对进场人员和车辆的控制管理,严禁闲人进入危险品仓库。
四、 及时、准确反馈集装箱就位点和货物转移情况,作好残损记录。
五、 自觉遵守并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
六、 高温期间落实对危险品仓库内危险品货物的降温喷淋。
七、 积极参加消防、危险品救助演练,在处理应急保障抢险时,及时向现场总指挥汇报储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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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文章标题: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1.目的
建立易制毒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易制毒品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采购部、使用单位。
4.程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浙江省禁毒条例》的有关规定
,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4.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联络员、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4.3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联络员携带东阳市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上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购用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买一次。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7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4.4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4.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6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4.7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
4.8易制毒化学品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9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联络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联络员陪同领用人将易制毒化学品送到使用部门(车间)。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
4.10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4.11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4.12制定易制毒化学品操作规程。
----------------------------
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在仓库寄存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院《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並取得《化学危险品保管证》。
二.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三.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四.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οC。
五.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加煤油的加煤油,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七.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按部门分格。
八.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
文章标题: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1.目的
建立易制毒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易制毒品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采购部、使用单位。
4.程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浙江省禁毒条例》的有关规定,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4.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联络员、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4.3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联络员携带东阳市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上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购用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买一次。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7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4.4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4.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6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4.7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
4.8易制毒化学品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9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联络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联络员陪同领用人将易制毒化学品送到使用部门(车间)。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
4.10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4.11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4.12制定易制毒化学品操作规程。
----------------------------
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在仓库寄存中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院《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並取得《化学危险品保管证》。
二.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三.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四.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οC。
五.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加煤油的加煤油,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七.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按部门分格。
八.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page_break]外情况,及时向资产管理处领导汇报。
九.每一周,书面汇报工作,包括危险品存、出情况,安全情况和废液、废渣情况,並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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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1职责
1.1安全员负责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本厂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并对制定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1.2生产部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1.3生产车间对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员工进行培训,告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1.4生产人员有对重大危险源的知情权,并有学习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的义务。
2程序
2.1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
2.2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MSDS要求配置应急器材。
2.3根据本厂《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4每年不得少于二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2.4厂部、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安全综合(专项)检查。
2.5车间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2.6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车间的班组安全教育
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2.7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2.8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安全员签发特殊作业许可证后,方可动火,在此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
2.9车间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2.10 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厂部将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