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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洁人员配备标准(全文)

物业保洁人员配备标准第一篇:物业保洁人员配备标准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标准秩序维护人员:[(小区人、车出入口数量*3+监控室数量*3+班长*1*3+主管*1*1+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人*3)]*4/3 保洁人员:总建筑面积/10。

物业保洁人员配备标准

第一篇:物业保洁人员配备标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标准

秩序维护人员:[(小区人、车出入口数量*3+监控室数量*3+班长*1*3+主管*1*1+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人*3)]*4/3 保洁人员: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人

23万平米的物业,就要有工程维修队了,所以相应的维修工具和小型维修设备都要齐全的。

保安的数量要看有几个出入口,根据出入口的数量、安排的班次来确定门卫的保安数量,还要加上巡逻保安;约20人左右。

保洁的数量人均8000——10000平米设1人,另外加上广场的、替班的;约28——30人。

维修人员至少要6——10人,否则不用说维修,就是每日的巡查你都安排不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售楼中心,保安、保洁、接待)

服务分部管理手册

第五节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处罚条例

固定资产责任人

第一条 直接责任者,是指直接使用者或负有保管固定资产责任的员工;

第二条 直接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班长或代班长;

第三条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或主管助理;

第四条 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固定资产的监管负重要领导责任的财务管理人员。

固定资产的损坏与丢失

第五条 自然损失:固定资产自然损坏的(非人为因素),部门主管应在三天内书面报告原因,经库房管理员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以旧换新; 第六条 人为损坏:

1.轻度,即不影响正常使用;

2.中度,即可修复后正常使用;

3.重度,即无法修复。

第七条 固定资产丢失:是指直接使用者或负有保管、管理固定资产责任的员工和管理人员,不能证明固定资产的去向,即为固定资产丢失。

固定资产的损坏与丢失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损坏

1.人为损坏:1)轻度,按原价10%赔偿;

2)中度,按原价30%赔偿;

3)重度,原价赔偿。

2.固定资产的丢失:按原价赔偿。

3.固定资产丢失的赔偿责任:

1) 价值5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全额赔偿;

2) 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50元以上(含50元),10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原价的80%,直接领导责任人赔偿20%;

3) 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100元以上(含100元),20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原价的60%,直接领导责任人赔偿25%,主要领导责任人赔偿15%; 4) 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200元以上(含200元),1000元以内,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原价的50%,直接领导责任人赔偿30%,主要领导责任人赔偿20%,重要领导责任人赔偿10%;

5) 固定资产的丢失,价值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章 行为规范及责权规定

第一节 行为规范

一.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在思想上、言行上与公司保持一致。时刻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声誉,不做有损公司利益、有损公司声誉的事。

第二条 顾全大局,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第三条 表里如

一、言行一致、身先士卒、以身作则。

第四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员工应一视同仁。

第五条 尊重员工、尊重他人。关心员工生活,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与解释工作。

第六条 要正确评价自己,摆正位置。要尊重客户、尊重同级。

第七条 讲正气、讲道德、讲文明、讲团结、讲合作,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第八条 加强自律,接受监督。有违纪违规行为,应主动检讨,并按规定接受处罚。

第九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第十条 爱岗敬业,不计个人得失。 二.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 服从管理,听从调遣,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声誉。

第三条 尊重领导、尊重客户、团结同志,互相关心、互相爱护。

第四条 上岗后,工服整洁合体,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注重公司整体形象

第五条 操作规范,程序合理,工具摆放有序,设备保养及时。 第六条 对本岗工作范围、内容、标准清楚。

第七条 在岗做到“四轻”即:开关门轻、走路轻、说话轻、操轻。 第八条 做到“十不准”:

(1) 不准顶撞领导、顶撞客户。

(2) 不准在岗收听、观看任何刊物和音像类等。 (3) 不准在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

(4) 不准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接、打客户电话。 (5) 不准私拿、收受客户财物。

(6) 不准擅自进入客户房间,与客户乱拉关系。 (7) 不准在岗乘客用电梯;不准在岗会客。

(8) 不准浓妆艳抹,披头散发、留指甲、染指甲、染发,戴耳环、耳坠、项链、手镯等饰物;男同志不准留长发、留胡须、染发。

(9) 不准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搞老乡观念、拨弄是非。 (10) 不准在公司工作期间与公司内部人员谈恋爱。 三. 员工服务规范

第一条

服务用语:文明礼让,态度和蔼,语言亲切,表达清楚。

您好!请进;请坐;请讲;对不起;请稍等;让您久等了;请慢走;有事多联系;谢谢;请留步;再见;请您消消气;有话慢慢说;欢迎您监督帮助;打搅了。 第二条

服务语言要求:做到“三个不讲”和“四个不能”

(1) “三个不讲”即:A不讲低级庸俗的口头语;B不讲不三不四的粗语、脏语、挖苦语;C不讲与工作管理无关的闲语。

(2) “四个不能”即:A不能冷淡人;B不能为难人;C不能取笑人;D不能训斥人。

(3) 与客户对话,必须使用普通话。 (4) 同事之间不可开过分的玩笑。

(5) 要注意称呼客户姓氏职务,不知姓氏的要称“先生、小姐”或“女士”。 第三条

服务礼仪:着装整齐干净,佩戴服务标志,态度热情诚恳,行为文明大方。

(1) 工作时仪表保持整洁,着制式工作服,佩戴服务胸卡,不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不戴与服务无关的装饰品。

(2) 客户有意见、态度不好时,耐心解释说明,以礼相待,不讲伤感情和不文明语言。

第四条

服务表情:面带笑容,保持微笑。

同客户进行交流时,应眼望对方,全神贯注,用心倾听微笑点头称是,不能东张西望,心不在焉,更不能虚情假义。

第五条

服务举止:面对客户时,不能有不礼貌动作。

(1) 面对客户时,不能双手叉腰、双手交于胸前或插口袋。 (2) 行走要迅速,但不能胡乱奔跑,多人同行不能有手挽手、搂腰等不雅举止。 (3) 与客户相遇应主动打招呼,并礼貌让路。 (4) 不准当众整理衣物或将物品挟与腋下。 (5) 不能用物品给客户指示方向。

第六条

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办事公道,高效服务。

(1) 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服务工作。

(2) 遵纪守法,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以优质服务得到客户的认可和信任。

(3) 不计个人得失,乐于奉献。

(4) 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 (5) 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二、主管岗位职责

第一条 全面负责服务分部的管理工作,掌握工作区域内各项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二条 负责对下属进行工作指导、检查与考评,严格执行走动式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问题。

第三条 负责与处理服务分部的突发事件(如投诉事宜)。

第四条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公司完成并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 对服务分部的管理质量负有责任,如: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卫生质量、劳动纪律、工作作风、考勤管理、公司财物的使用、保养、保管等。

第六条 负责对下属(新员工)的业务技能、服务意识、工作能力负有培训、提高的责任。

第七条 负责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对下属在工作中发生的严重违章违纪、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行为,负有重要的管理责任。

第八条 负责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减少员工的流失,增强凝聚力,帮助他们树立主人翁责任感。

第九条 有计划、合理地控制各类消耗物品的使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第十条 对宿舍管理及八小时以外管理负有责任。

第十一条 负责组织下属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

三、主管岗位职权

第一条 对主管助理、班长的任免有建议权。

第二条 对重点工作岗位的员工进行工作调整有建议权。 第三条 非重点工作岗位员工有调整权。

第四条 对班长、考勤员工作有监督、指导权。

第五条 对下属人员有奖惩权,包括辞退权(退回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 对调入本服务部的新、老员工有退回权。

第七条 对下属人员病假、事假1天以内(离京除外)有批准权。两天以上(含两天)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八条 有权向总经理投诉,情况属实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四、主管助理岗位职责

第一条 协助主管搞好本服务分部的各项工作,在主管离岗期间代替主管行使权力。

第二条 对违章违纪(包括工作质量不达标者),有权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条 负责对班长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

五、班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 协助主管工作,负责本班员工的管理,掌握本班工作区域内各项工作内容、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二条 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处处做表率。 第三条 负责组织本班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做好本班员工的思想工作,团结同志,增强本班员工的凝聚力,减少员工流失。 第五条 负责本班员工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卫生质量、劳动纪律、机械工具的保养、保管等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评。

第六条 定期召开班务会,讲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错误、改进工作。

第七条 做好客户意见的收集,并及时向主管汇报。

第八条 负责本班物料的领取、保管、发放。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第九条 带领本班员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班长岗位职权

第一条 对本班员工奖惩有提议权。

第二条 对本班员工辞退、停职有建议权。 第三条 对员工岗位调动有建议权。

七、考勤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用正确的考勤使用符号对本分部员工每日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加班、加时等情况进行准确详细的记录;

第二条

在每日上岗点名、下班讲评时,核实员工(含管理人员)上岗情况,做好考勤记录;

第四条

每日上午10时前电话报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三岗未出勤情况;每日下班讲评时,要核实当日员工出勤情况,并于次日10时前电话报告本分部的员工前日出勤情况;

第五条 每月底,对所属人员考勤做出详细汇总。并将考勤汇总情况当众公布,将考勤汇总表在显著位置上墙公布,且公布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在经员工核对无误后,交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于次月3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 如员工对本人或他人考勤情况有异议时,考勤员及时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三日之内反馈于员工。

八、考勤员岗位职权

第一条

对本部员工奖惩有建议权。

第二条

对本部员工脱岗现象有举报权。 第三项

检查

1. 实行走动式管理,上班后,主管(独立班长)检查员工的作风纪律是否严谨;礼节礼貌、服务态度是否好;工具、机械、清洁剂的使用是否正确,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检查员工工作质量是否达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接受客户的投诉,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

3. 定期征求客户对保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4. 处理员工违纪、违章问题,做好记录,以备周日汇总。 第四项

下班 1. 主管(独立班长)应按规定提前15分钟到达下班集合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应指定值班员负责)

2. 统一集合列队,清点人数。

3. 检查是否有人私自携带物品,若有发现应查明原因,否则,一律没收保管,做好记录;检查员工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要求。

4. 讲评在岗工作情况,表扬好人好事,讲明存在问题及好的做法,并提出新的要求。 第五项

下班后的工作

1. 主管(独立班长)对下班后的管理工作负责。 2. 负责督促、检查值班员下班后的管理工作。

3. 组织检查宿舍卫生,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 经常找员工谈心,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尽可能帮员工解决实际问题。 5. 做好突发性事情的预防工作。

6. 处理辞职、辞退人员问题,安排新到员工的住处。 第十项

评比、奖惩

1. 每月25日—30日期间,应组织当月各项工作的评比活动,做到每日讲评、每周例会、每月评比汇总。月底将评比结果、好人好事、违纪处理、奖惩发放、员工的培训情况、人员流动情况记入月工作总结。

2. 主管(独立班长)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处理问题实行民主化、公开化。月奖金申请必须具备详细情况,并附班长、主管的签字同意,一并上报公司。

第二节

分部主管(包括独立班班长)请示、汇报规定

管理人员遇到下列情况时,须按规定进行请示、汇报。汇报分:即报、日报、周报、月报。

第一条 即报工作内容:(电话通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或相关部门) (1) 客户投诉:客户提出意见、建议或其它相关内容;

(2) 员工严重违章违纪,包括八小时内外(如:打架、盗窃、离岗、旷工、夜不归宿等);

(3) 突发事件、重大事件;

(4) 客户、公司财物的损坏与丢失。 第二条

日报工作内容:(每日进行书面工作记录并在下班前将工作简要以手机短信形式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1) 当日工作计划;

(2) 当日的出勤情况,休假人员; (3) 上岗前对员工提出的要求;

(4) 当日进行的主要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5) 重要岗位人员岗位变动、工作与思想异常变化及员工申请探家、辞职等; (6) 员工中的好人好事或值得表扬的行为; (7) 公司临时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 (8) 员工财物的丢失;

(9) 新员工实习期间的工作情况、思想情况及留用建议; (10) 员工辞职后搬离宿舍的时间及相关情况。 (11) 对公司的建议或需公司解决的问题; (12) 次日工作计划。 (13) 工作记录要求: (a) 用笔记本认真书写;

(b) 统一笔迹,标题注明日期; (c) 记录完整,内容详尽; (d) 持记录完整的旧笔记本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以旧换新。

第一条 周讲评内容:(每周一前以书面形式将上周工作讲评递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1) 本周的工作重点;

(2) 本周计划工作的完成情况; (3) 本周好人好事; (4) 人员思想动态;

(5) 本周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6) 班长发言提纲,员工代表发言提纲; (7) 下周的工作计划。

第二条 月报工作内容:(每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上月总结递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1) 本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主要成绩; (2) 本月主要存在问题;

(3) 分析存在问题及未完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 人员思想动态,流动情况;

(5) 表现好的班组和班长的主要成绩; (6) 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

(7) 每月3日前收回上月客户服务意见书交至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8) 下月工作计划。

第三条 管理人员需请示内容: (1) 因事外出、脱离工作岗位; (2) 超定额加班、增时、增设岗位; (3) 客户提出的额外工作;

(4) 员工请假二天以上或员工离京; (5) 在公司员工驻地留宿外来人员;

(6) 公司规章制度需请示工作及未涉及的工作内容。 三. 考勤管理的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处罚

(1) 月虚报考勤一人次,处罚考勤员100元;月虚报考勤两人次以上,免去考勤员资格和班长职务,并处罚金200元;出现虚报考勤的部门,处罚直接领导人300元;

(2) 月漏报考勤一人次,处罚考勤员10元;两人次30元;三人次以上(含三次)免去考勤员资格和班长职务;月漏报考勤三人次,处罚直接领导人100元;

(3) 月错报考勤一人次,处罚考勤员5元;两人次10元,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免去考勤员资格;月错报考勤三人次,处罚直接领导人50元。

(4) 凡公司员工工资出现虚发、漏发、错发问题的每发生一人次,处罚重要领导责任人200元。 四. 考勤管理的奖励

第十二条 连续一个季度未出现虚报、漏报、错报考勤情况的,奖励该考勤员100元。 五. 请销假的程序和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 员工请假应当逐级履行,请假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各级签字人应根据工作和请假者的实际情况,填写意见,报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或领导决定。 第十四条 请假的审批权限是:

(1) 请假一天以内,员工由班长报主管批准;各级管理人员指主管、助理和经理,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当日报办公室备案。

(2) 请假两天以内,员工由班长报主管,并由主管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各级管理人员指主管、助理和经理,经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当日报办公室备案。 (3) 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经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当日报办公室备案。

(4) 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离京,一律经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当日报办公室备案。

(5) 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原则上不予请假;工作时间满三个月以上的,原则上每月请假(病假除外)不得超出2天(含2天)。 第十五条 销假:凡请假经人力资源部或总经理批准的人员,归队后次日逐级销假,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 六. 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迟到、早退

(1) 迟到30分钟内即为迟到,超过30分钟即为旷工;下班提前30分钟内即为早退,超过30分钟即为旷工;

(2) 迟到和早退当月累计3次扣1日工资,3次以上每一次扣1日工资; (3) 开会晚到者,迟到30分钟内一次扣半天工资,30分钟以上计旷工,且在一定时期内不享受奖金待遇。(日工资=固定工资÷应出勤天数 第十七条 旷工

凡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或未经主管(经理)批准而私自休假的,请假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其它构成旷工条件的,均属旷工行为,旷工1日,扣3日工资;

第十八条

病假

(1) 员工因病或因工负伤时,应有医院诊断证明,经所在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方可确定病假;

(2) 员工月请病假两天,有医院证明者,第一天工资照发,第二天工资减半,三天以上(含三天),停发工资; 第十九条 事假

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批准权限的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事假无工资。 第二十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规定 ◆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正常辞职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满,本人须提前30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属正常辞职。

第二条 非正常辞职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未终止,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属非正常辞职。 第三条 辞 退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员工在工作上多次失职,如: (2) 胜任本职工作,工作质量、工作标准和工作效率达不到公司要求,经下岗再培训,仍不见效者;

(3) 违章违纪,经教育不改正者,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辞退。 第四条 劝 退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因身体有病,不能在公司继续工作的,须持医院证明,经核实,由主管签署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劝退。

第五条 实习期

新员工在公司工作公司不满五天一方提出不能适应工作者,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予以按实习期办理。 第六条 自行离职

(1) 连续三天无故不上班者;

(2) 因超假3天以上未向公司续假者。 第七条

开 除

(1) 有违法行为者;

(2) 有严重违章违纪行为者;

(3) 因个人原因给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4) 严重有损集体利益者。 ◆

退 款

(1) 非正常辞职、劝退:退各种费用,发放上班工资。

(2) 非正常辞职:退各种费用,发上班工资,扣除本人违约金500元。 (3) 辞退:退各种费用,发本月工资50%,扣除本人违约金500元。 (4) 实习期:退还各种费用,每天发实习餐补。

(5) 开除:不退还各种费用,扣除本月上班工资的50%作为罚款,扣除违约金500元。

(6) 自行离职:不退任何费用及工资。 第一节 对主管进行员工流失率考核的办法 第一条 人员流失统计:

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自行离职、被辞退三种形式离开公司,均计算在流失范围内;

以下离职形式不计算在内:

(1) 实习期员工,因不适应公司工作而主动提出辞职;该员工不胜任工作被主管辞退,不计算在流失范围内; (2) 员工岗位调动后,在新岗位五天试用期内自行离职,不计算在流失范围内; (3) 员工患病,不适应继续工作的,公司以劝退形式解聘员工的,不计算在流失范围内;

(4) 员工因严重违章违纪,给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批准开除的员工,不计算在流失范围内。 第二条 考核办法:

(1) 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每1人扣罚主管50元。 (2) 员工自行离职每1人扣罚主管100元。

(3) 每季度各服务分部的流失率超过定编人数的10%则超过部分加倍处罚。 (4) 人力资源部要确保各服务分部的定岗人数,每缺1人必须在两周内补上,否则每缺1人罚款50元。 第二节 奖励制度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步的动力、激励的措施。职员受到奖励应记入个人档案。 第一条 先进集体奖

包括管理、服务、纪律、完成工作任务,各岗位员工素质、精力、水平、公共关系。全面达优的集体,可获得此奖。 第二条 优秀管理者

对本部门员工和业务管理方面达标的管理者,可获优秀管理者奖。 第三条 优秀员工奖

全勤、全优完成任务,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成绩突出者,可获优秀员工奖。 第四条 安全奖

对于公司的驾驶员、库房管理员、电工等无事故、无违章、无丢失、无损害、无投诉者,可获得安全奖。 第五条 最佳协作奖

在保障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员工做好工作,有突出表现,且为公司创造了较大业绩者,可获得最佳协作奖。 第五条 特殊贡献将

职员个人因业绩突出或有较大贡献,受到奖励和表彰的,同时他所在的集体和领导也相应受到奖励或表彰。 第三节 惩罚制度

惩罚是出错的教育,改进的动力,成功的提示。职员受到处罚应记入个人考绩档案。

第一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口头警告。 (1) 上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或工服不整,未佩带胸卡。 (2)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 (3) 上班时串岗、聊天。 (4) 不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书面警告。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 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3) 和顾客讲话声高或指手划脚。

(4)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自离岗者。 (5) 破坏公共卫生者。

(6) 工作期间干私事或接打私人电话。 (7) 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8) 上班期间酗酒或有不轨行为者。 (9) 在明令禁止吸烟处吸烟。

第三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 (1) 不服从主管领导,影响工作质量。

(2) 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3) 对于非本职但有益于工作而故意不协助者。 (4) 一个月内2次受到书面警告者。

(5)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志之间团结。 (6)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违纪行为。

第四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除名。 (1) 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2)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影响正常营业和他人工作。 (3)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 (4)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5) 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 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赔偿公司损失。

(1) 员工无故损坏、丢失工服,应照价赔偿,并处购价20%的罚款。离职人员,应退回所有办公用品,否则按购价补偿。

(2)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故意损坏加倍罚款,无意损坏的,视情况予以赔偿。

(3) 员工丢失财物应按照市价以上赔偿。

以上所列各项过失,并非完备。如有违纪行为未列入以上条款,将由人力资源部依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第六条 为达到处罚一个教育大家的目的,实行跨两级处罚制度,即:普通员工受处罚,直接领导他的班长应受到相应的处罚;班长受处罚,直接领导他的中级领导应受相应的处罚;依次类推,直至总经理。 第七条 犯有以上违纪情况后,将收到过失单。如本人认为情况不符或处罚失当,可向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诉,以求公正处理。

第二篇:一级医院人员配备标准

(50床,其中20床为产科病床):

一级综合医院至少配备35名卫生技术人员,所设置的科室至少有一名执业注册满五年并且注册执业范围相一致的执业医师。具体科室配备人员最低标准如下:

一、妇产科

1、医师: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的医师至少6名,其中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应有2名,主治医师2人,医师2人。

2、助产技术人员:妇产科护士10人(助产专业不少于6人),其中主管护师至少2人。

二、内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并注册满5年的执业医师

三、外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 并为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

四、麻醉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麻醉专业”,并为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

五、耳鼻喉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眼耳鼻咽喉专业”,并注册满5年的执业医师

六、中医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中医专业”,并

注册满5年的执业医师

七、儿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并注册满5年的执业医师

八、医学影像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并注册满5年的执业医师

九、医学检验科:至少有1名检验师

十、药学人员:至少有2名药师(其中西药师1名,中药师1名)

十一、护理专业人员:妇产科护士除外,另需要10名护士(其中副主任护师1人,主管护师1人)

第三篇:标准化人员配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总 则

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整体素质和管 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树立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 有效方法。项目管理要“以人为本”,人员标准化配备是强化项目管 理,提升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实现企业确定奋斗 目标的有效途径。

人员素质决定了施工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现标准化管理的根 本。人员配备标准化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 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 足岗位要求,使项目经理部和各参建项目分部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 作团队。

为深入贯彻铁路建设新理念,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规范施工管理, 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实现铁路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 程”的目标,本篇根据投标承诺和工程项目实际,结合企业自身的管 理特点,从满足成贵铁路建设需要的角度对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人 员配备标准作基本规定。明确项目经理部的机构按三个管理层次设 置,对项目经理部的职责,人员配备标准、培训教育以及考评办法等 提出要求。

第二章 机构设置

一、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架项目部经理部组织结构框架图见下页。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框架

作业架子队岗位设置

第三章 岗位设置

(一)项目经理部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设置原则

(1)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按投标承诺书及时组建项目经理部。 (2)项目经理部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置在建设项目现场。

2.设置要求

(1)项目经理部设置“六部一室”,即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中心试验室,项目经理部下设项目分部和作业队。作业队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2)项目经理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部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架子队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

(二)项目分部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设置原则

(1)在公司明确施工任务后,按投标承诺书和上级要求及时组建项目分部。

(2)项目分部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置在施工现场。 2.设置要求

(1)项目分部原则上设置“六部一室一队”,即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合同成本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精密测量队和工地试验室,项目分部下设作业队。作业队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2)项目分部成立由项目分部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

(三) 作业队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按照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架子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建设工作,全面实现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

(2)架子队应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

(一)项目分部及架子队设置要求

(1)项目分部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劳务用工计划及构成等。主要组成人员及构成未经上级审查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应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安全统筹作业任务。班组劳务作业人员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和质检员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章 项目部和作业队的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成贵铁路公司关于成贵铁路建设指导思想,按照项目工期、安全、质量、环保、建设资金目标要求,组织全体参建员工兑现合同承诺。以实施标准化管理为基础,全面落实成贵铁路公司“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做到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负责对成贵铁路标段工程项目的指挥、组织、管理。落实成贵铁路公司、股份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根据成贵铁路公司、股份公司的部署,制定项目经理部各项年度工作指标;组织、领导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编制、制定项目经理部工作实施细则,对项目的安全、质量和工期承担公司授权责任。

主持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激励、约束机制,宏扬企业文化,为员工搭建施展才能的舞台。

主持决策施工生产中的重大事项,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严格遵守企业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按成贵铁路公司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管好企业财产,用好项目资金。

负责项目经理部的各种费用报销和所有开支的审批。

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全体员工的调配任免、劳动报酬、奖惩进行考核、评定。接受员工所提出的各种合理化意见、建议。形成符合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等特点的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

负责安排和检查项目经理部其他行政领导成员的工作,保证项目经理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负责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党委书记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党委的决定、指示以及项目业主对党组织建设要求指定出项目经理部党工委年度工作目标。负责项目经理部党委全面工作,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四好”班子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领导成员的团结协作。 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经理部党委会议,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主持党委中心组学习。

组织本单位开展“创岗建区”和“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按照党员“四条”、“八不准”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预防腐败工作条例》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惩防体系并按时组织教育、检查。

负责制订本单位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加强组织建设,把好党的“入口”关。分管项目经理部对外协调和征地拆迁工作,为项目施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领导和支持项目经理部的工会、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为他们独立开展工作创造好的条件。

定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当地党政领导汇报、请示工作,体现对项目施工生产的保障、监督、服务职能。

负责联系单位新运项目分部制运架梁、铺轨作业进行帮助指导。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临时交办的任务。

3、常务副经理职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成贵铁路公司关于成贵铁路建设指导思 想,协助项目经理按照项目工期、安全、质量、环保、建设资金目标要求,组织全体参建员工兑现合同承诺。审核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计划,协助项目经理按照成贵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要求制定、实施项目年度工作目标。

负责项目的成本管理,主持和审核招投标、合同管理文件,在项目委外用工、验工计价、成本考核等方面负主要责任。

经项目经理授权,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检查各子公司项目分部资金流向并根据其工期、安全、质量考核评定决定资金拨付额度。

对项目经理部员工业绩评定、劳动报酬、奖金考核行使重要决定权。 对项目分部阶段或工期内进度、安全、质量、劳动竞赛考核、评定行使重要决定权。

协调各项目分部之间的关系,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分管计财部,负责对联系单位的施工生产管理及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进行帮助指导。

在项目经理出差或外出时,代表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行政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副经理职责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成贵铁路公司、公司项目经理部关于成贵铁路建设的指导思想,履行岗位分工职责。

负责施工生产所需机械设备的招标采购、组织调拨、进场检验、维护和使用管理。

负责施工生产所需物资的招标采购、组织供应、进场检验、贮存和使用管理。

负责科技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成果评审、经费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项目经理部及标段内各生产层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日常维护和规范应用。

负责隧道和其它地下工程的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负责施工生产所需电力系统的供应方案和相关协调工作。

分管物资设备部,协管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对重点联系单位的生产管理及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进行帮助指导。

负责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其它重大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生产副经理职责负责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的组织管理,按业主“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

对工程项目的生产、组织负领导责任。负责项目施工过程风险管理,做到措施到岗,责任到人,有效降低工程安全、工期、环保风险。

审核、批准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安全施工的技术文件,并监督其实施。

按照业主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求,督促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环水保包保体系和日常报送、检查、评比制度,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条例、法规的行为行使否决权。

负责定期组织项目安全质量检查,制止和纠正一切不重视安全质量的行为。 按照业主、股份公司、项目经理部各个时期的计划,安排和布置项目施工生产工作,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在项目施工实施的进度考核、劳动竞赛评比中行驶重要决定权。负责对联系单位的施工生产管理及重点工程斗篷山隧道进行帮助指导。

负责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其他重大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总工程师职责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照项目业主质量目标要求,负责抓好项目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成贵铁路公司、股份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监督各项目分部制定出管段质量保证措施,做好质量监督,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协助项目经理建立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体系、环水保保障体系等。

主持审核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研究和审定重要的技术处理方案,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主持制定项目质量计划和创优规划,督促各项目分部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引导参战员工树立工程质量精品意识、品牌意识。

检查各种施工技术规范、规则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

主持设计文件复核和技术交底。审查开、竣工报告,审核验工工程量清单及变更设计。定期检查所辖部门的内业资料。

主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并组织编写科技成果和技术总结。

负责组织对各类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岗位培训与考核,参与其业绩评定。

负责对联系单位一项目分部的施工生产管理以及重点工程施工进行帮助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综合管理部职责综合部是负责项目经理部行政事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项目经理部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

负责项目经理部公文的收发和处理,及时上传下达,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督办,保证项目经理部各项决策的顺利实施。

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项目各个时期信息资料的采集、加工,组织好重点工程、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工作。

负责项目经理部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以及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固定资产等的采购、管理,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卡片。

负责牵头协调对外接待工作,做到热情服务,内外有别。负责项目经理部事务费用的管理、使用及报销审核,负责食堂管理,做好生活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项目各个时期的信息采集,对收集的信息资料如图集、规范、通知、指示、项目大事等进行报送、编辑、存储和使用管理。

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安排、协调项目经理部指挥车辆使用, 做好日常维修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线征地拆迁工作,贯彻好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指示,健全管理台帐和内业资料,组织地亩竣工文件编制。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工程管理部职责在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贯彻落实成贵铁路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大力推广“四新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技术。负责组织策划和编制下达本标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组织筹备生产调度会。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的现场核对和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本单位技术管理人员接受现场交桩和技术交底,联系设计单位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做好一切技术准备工作。

检查、督促、协调各项目分部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所要求的工程统计报表,向各项目分部发布进度公报。

协助相关部门制订现场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参与对各项目分部进行考评并提出奖惩意见。

负责组织初步审查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索赔、分包及业主违约等事项;工程受险时,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 负责策划和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组织编制重要的施工技术方案、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施工工艺,对难点技术和关键技术组织攻关或进行前期试验。负责组织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和QC活动的开展。

配合物资设备部进行工程材料的调查,为选定工程材料及引进重要施工设备选型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本部门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技术性文件的记录和管理工作;一切内业资料严格按贯标要求管理。完成项目经理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9、安全质量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情况,参加制订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按照成贵公司成贵铁路建设“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有关要求进行安全、质量、环水保、安标工地建设管理。

依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规划,负责质量综合管理,行使质量监察职能。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本项目全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

依据安全目标制定本标段的安全管理规划,负责安全综合管理,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等具体的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牵头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抽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监督整改。负责安全检查督促,对危险源提出预防措施,制定抢险预案。定期组织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负责本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依据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本工程环境特点,制定具体详细的环保、水保规划与措施,并督促下属单位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施工不对当地环境造成任何损害。

认真审查各项目项目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质量环保措施,并督促执行。

参加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针对问题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或改进的具体措施。 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用简报、通报等形式,上报下达,并督促限期改进。

参加安全质量生产会议,定期向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汇报安全质量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

负责有关安全、质量统计报表工作。完成项目经理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10、物资设备部职责

在项目经理部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公司有关物资和设备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制定本项目物资管理制度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履行本项目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主管部门职能,对物资供应及设备配置进行有效管理。

负责按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成贵铁路公司对物资供应和设备配置的相关要求,牵头组织甲控物资以及项目分部要求统一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机具的招(议)标工作。

审核本项目物资申请计划和设备配置计划并监督落实。协调本部与其它部门关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相关的统计报表工作,随时掌握设备

配置和物资供应计划执行情况。

对各项目分部的物资和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负责成贵公司信息化管理中有关设备、物资管理的数据录入、维护工作。

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11、计财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成贵公司、股份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成本管理、验工计价管理、架子队及劳务用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督促项目项目分部贯彻执行并检查、指导其业务;负责合同管理、概预算管理、验工计价、成本管理、工程索赔及竣工结算等工作,协助完成项目经理部各类合同谈判、签订工作;认真学习、理解(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及时组织合同交底工作;及时向业主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组织验工计价收入,做好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和结算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台帐;参与项目管理策划,编制项目主要工序工费承包限价和项目项目分部验工指标;督促各项目项目分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参与项目项目分部绩效考核与评价。

对各项目项目分部责任成本管理进行督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参与项目项目分部成本分析,掌握项目项目分部责任成本管理动态,配合工程项目审计和财政投资评审。

贯彻铁道部“架子队”管理制度,对项目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负责成贵公司信息化管理中有关合同管理、验工计价管理的数据录入、维护工作。

在责任范围内,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进行有关财务会计、成本管理问题的研究,探索项目管理新模式。着重制定、完善财务、成本控制方面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考评细则,督促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并检查、指导其业务工作。

组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严格控制财务支出,加强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降低财务、合同和人为风险,确保项目成本有效控制。

认真学习、理解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做好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铁道部“三项治理活动”中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虚假合同。

督促所属各单位每月对材料供应、设备租赁、工费承包单位进行结算,并按合约支付。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劳务工(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的相关规定,督促所属各单位每月按时支付劳务工的工资,并把该项工作作为财务工作考评的主要内容。

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项目经理部经费预算,严格经费开支报告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执行申请、批示、经办、验据审核、签字报销程序,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检查、分析、报告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切实将费用支出控制在公司核定的年度指标内。

负责建立项目经理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汇报有关财经检查、“三项治理”、财务资金收支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负责项目经理部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保证及时、准确编制财务决算。

会同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提供分析报告,并对存在的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

负责指导项目管段税收筹划工作,及时缴纳各项税金,检查、督促所属各单位依法纳税。

在职责范围内,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参加公司管理体系的内审、外审等工作。

负责财务部与项目经理部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业主、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公共关系,建立良好的公共环境。

准确、及时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项目分部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贯彻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对“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和有效运行进行全面监督和评审,持续改进。

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抓好项目分部设置、人员选调、职责分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工作与生活设施。

对所属各作业队各项工作负有直接的指挥、协调、服务和监督责任。 科学组织施工,及时正确地组织做出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重大技术措施、资源调配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与设计变更等重要决策。

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强化管理,推动科技进步,严格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成本控制,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负责与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好内外关系,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执行上级的指令,接受建设单位和上级机关的监督、指导,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上级汇报工作。

组织制定架子队管理方针、目标,负责建立架子队管理体系。建立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项目分部内各级领导、各部室架子队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审定项目分部有关的架子队管理办法。

定期组织架子队管理检查,组织架子队管理专题会议,布置架子队管理工作。

2、总工程师职责按照“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负责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进行策划、组织实施计绩效评估。负责质量管理,组织管理计划的编制,领导、检查督促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技术、标准等日常工作的实施。

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组织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政策、规范、规程和标准,开展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组织QC小组活动,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益。

协助项目经理合理调配生产资源、科学组织施工;开展责任成本核算,提高效益;加强合同管理,实现合同目标。协助项目经理协调、处理施工与建设、设计、监理及地方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施工中的变更设计工作。

组织施工设计文件的会审工作,组织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过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并按有关程序进行优化和完善,负责组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的审批,负责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生产。

组织制定各项质量、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技术制度、创优规划、管理办法和保证措施,组织处理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技术问题。负责组织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工技术总结和科技成果的编写工作。参加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专项综合检查,参与或组织召开生产、安全、质量分析会,主持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合同履约。负责指导、协调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的配备、供应和管理,保证设备、物资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3、工程管理部职责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技术管理工作,开展日常安全质量工作检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程指导施工,确保单位工程质量创优。贯彻落实“六位一体”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负责有关施工规范、规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的有效实施。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质量问题技术处理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负责监督实施。积极推行工程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指导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针对各专业的关键技术进行科技攻关,为工程施工提供技术支持。参与施工调查、审核和优化设计施工图,适时提出变更设计及资料呈报工作。

负责工程测量、技术交底的指导工作,制定和实施技术管理责任制及技术工作奖惩办法,制定各种技术工种的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并监督执行。

负责本部门、试验室、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负责施工过程标识、记录的检查指导。负责工程调度管理,组织召开工程例会,掌握工程动态,及时向领导提供工程状况分析报告。

负责工程开工报告、竣工验收、交接等各项技术工作,组织编写竣工文件、施工技术总结、施工工法、科技论文。

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掌握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认真编制计划统计报表,并按规定上报、下达。

定期向上级业务部门上报工程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协助征地拆迁和外部协调工作。

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专家论证。

4、安全质量部职责及时收集整理并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建设单位和公司内部有关安全、质量、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并对落实情况实施检查。协助项目分部领导贯彻落实“六位一体”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配合内部、外部审核。

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质量、环保水保管理办法和创优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指导。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实施安全、质量、环保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施工程序、规程、规范行为,及时下发安全、质量、环保问题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整改情况。

负责组织实施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参与制定管理方案,参与不合格品的界定,保证质量,降低污染,消除安全风险。

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协调与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使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指导QC小组活动,推荐QC小组参加上级成果鉴定与发布,负责优质工程的申报和质量情况反馈。

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环保评比,推广先进经验,参与安全、质量、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对危险源提出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专项费用的审核和上报。

5、物资设备部职责负责项目设备物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物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经济技术定额、操作规程、技术规范保准。组织项目甲控、自购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对物资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对项目分部施工设备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

掌握物资的计划、供应、统计及所有设备的资产数量、质量等情况,合理安全甲供、甲控、自购物资设备的供应、采购计划,督促作业队施工设备的供应、调遣、保养工作。

负责制定工程项目设备物资管理办法,制定物资采购、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负责物资设备的检验、验证、标识及记录,对项目分部的材料消耗和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制定的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严格按照“六位一体”管理要求进行物资设备的采购、产品标识和质量控制。把好物资设备验收、发放、使用、核算、统计分析关,避免浪费,防止污染。

建立健全项目物资设备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完善档案、台帐,负责物资设备统计报表工作。

6、计财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成贵公司、股份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成本管理、验工计价管理、架子队及劳务用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督促项目项目分部贯彻执行并并有效实施。

负责合同管理、概预算管理、验工计价、成本管理、工程索赔及 竣工结算等工作,协助完成项目分部各类合同谈判、签订工作。认真学习、理解(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及时组织合同交底工作。

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组织验工计价收入,做好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和结算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台帐并对所辖作业队计价批复。

参与项目管理策划,编制项目主要工序工费承包限价,参与项目项目分部绩效考核与评价。

对项目项目分部责任成本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参与项目项目分部成本分析,掌握项目项目分部责任成本管理动态,配合工程项目审计和财政投资评审。

负责编写架子队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项目分部管理体系,落实各项架子队管理制度。组织架子队大检查,检查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制度和保证体制的运转执行情况。

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按考核标准严格组织考核,确保架子队工作的有效实施。 建立架子队管理信息档案,负责架子队档案管理。负责成贵公司信息化管理中有关合同管理、验工计价管理的数据录入、维护工作。

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筹措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强化项目分部的财务管理工作,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使用方案,有效使用资金。督促所辖作业队开展责任成本管理,在确保安全、质量、工期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负责项目分部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等经费的发放及会计核算工作,搞好债权债务管理;

负责项目分部食堂账目管理,确保帐目管理清楚。

7、综合管理部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法规、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部门与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参与项目分部管理与生产方面的调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掌握项目分部工作情况,做好上请下达,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负责项目分部党工委和工会、共青团组织的日常业务工作。负责项目分部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及其它综合性会议的通知、组织筹备工作,并对议定事项及时催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性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负责项目分部管理性文件的核稿、登记和存档,承办上级和地方来文的登记、传阅及有关资料的归档。负责项目分部和项目经理印章的掌管、使用,严格把关。

参与项目分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策划,并认真贯彻落实;根据项目分部领导决定,负责各部门职责权限文件化并予以公布沟通;承办项目分部人事管理与培训的相关业务工作。

负责项目分部工作、生活场所和办公、生活设施、用品管理;负责项目分部考勤、车辆调度以及司机、厨师、服务员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健康、和谐的工作与生活秩序。

负责来宾、来访人员的接待和招待用品管理。负责食堂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工地试验室的职责负责工程项目检验、试验、交验及不合格品的检验控制,按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负责现场各种原材料试件和砼试件的样品采集和测试、检验及质量记录。根据现场试验资料,提出各种砼的施工配合比,土方施工最佳含水量等试验数据,并在施工过程中提出修正意见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

负责工程项目的计量测试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检验、试验设备的核定、校准及使用管理工作。

9、精密测量队的职责负责控制测量、放线定位测量和对工程进行复核、检查及其它抽查性测量工作,负责测量桩橛的交接,根据建设单位和设计部门给定的控制点,布置施工阶段的测量控制网,负责实施竣工测量,并按规定做好相关的测量记录,参与验工计价。

(三)作业队职责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

领工员、工班长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各作业队和专业工班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服从项目分部领导和项目分部各部室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作业队之间相互配合,确保各工序连续、均衡作业。严格执行“三检制”,配合项目分部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现场施工记录。

对作业队施工或管理不力的,项目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章 项目部的人员配备

一、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的原则

项目经理部参考《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配置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1.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根据铁道部关于项目机构设置的要求,在基本配备基础上,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进展阶段,实行专业调配。

2.根据人员管理培训要求,积极建立考核、培训、培养机制,促进在岗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素养提高的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引导、加强反腐廉政建设、加强团队意识建设,努力创造一种“公正、和谐、团结、奋斗”的氛围,带动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并最终实现“建一项工程、树一个样板、铸一个精品、带一支队伍”的目标。

3.中标通知书下达后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项目经理部其他人员在具备施工条件时必须全部到位。

二、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的要求

1.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投标承诺,参考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特点,配置人员满足现场施工需要,配备:

(1)项目经理部领导:项目经理1人,常务副经理和副经理按照工作需要配备,总工程师1人。

(2)工程管理部:部长1人,专业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3)安全质量部:部长1人,安质环保工程师按照规定和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设置。

(4)物资设备部:部长1人,物资设备工程师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5)计财部:部长1人,财会人员1人,预算合同1人,其余按照工作需要配备。

(6)综合管理部:部长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2.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等主要工作人员,以及质量、安全、技术、财务、验工、计价等专业岗位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部的正式职工。

3.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必须符合任职条件并按规定程序任免;人员调整20天内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审批。

4.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定员范围内调配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以确保专业配置和人员数量满足项目管理工作需要,新配备的人员必须达到任职条件

三、项目分部人员配备的原则

1.项目分部人员配备根据铁道部和上级关于项目机构设置的要求,在基本配备基础上,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进展阶段,实行专业调配。

2.根据人员管理培训要求,积极建立考核、培训、培养机制,促进在岗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素养提高的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引导、加强反腐廉政建设、加强团队的意识建设,努力创造一种“公正、和谐、团结、奋斗”的氛围,带动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3.任务明确后项目分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项目分部其他人员在具备施工条件时必须全部到位。

四、项目分部员配备的要求

1.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上级要求,结合自身的特点,配置人员满足现场施工需要,至少应配备:

(1)项目分部领导: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按照工作需要配备,总工程师1人。

(2)工程管理部:部长1人,专业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3)安全质量部:部长1人,安质环保工程师按照规定和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设置。

(4)物资设备部:部长1人,物资设备工程师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5)计财部:部长1人,造价工程师1人,财会人员1人,其余按照工作需要配备。 (6)综合管理部:部长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7)工地试验室:主任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8)精密测量队:队长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2.项目分部负责人、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等主要工作人员,以及质量、安全、技术、财务、验工、计价等专业岗位人员必须是项目分部的正式职工。

3.项目分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必须符合任职条件并按规定程序任免;人员调整20天内报上级单位核备。

4.项目分部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定员范围内调配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以确保专业配置和人员数量满足项目管理工作需要,新配备的人员必须达到任职条件。

五、作业队人员配备的原则

1.1.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要必须符合任职条件,人员调整情况报上级单位核备。

3.领工员、工班长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职责,落实责任。

2.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要必须符合任职条件,人员调整情况报上级单位核备。

3.领工员、工班长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

六、作业队人员配备的要求

1.管理人员配置

(1)按照“1152”基本要求配置,架子队设置一个专职队长、一个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五大关键人员以及领工员和工班长两个领班负责人等主要人员。

(2)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操作工人

(1)操作工人根据担负的施工任务情况、工程进展情况等灵活配置,以满足施工需要为准。通过本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或当地劳动力市场聘用。

(2)对于钢筋工、木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普通技术工种,受聘者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本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3)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本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外聘劳务使用原则

(1)使用外部招聘人员必须坚持“合理有序、总量控制”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与内部员工同教育、同要求、同检查、同奖罚,纳入所在架子队的全面管理。

(2)使用外聘劳动力仅限施工一线,非施工生产单位、岗位不得使用,停工、待工的项目分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使用。

(3)技术含量高、施工工艺复杂、难度大的铁路大、中桥,百米以上的隧道,50米(横延米)以上的板涵,特殊路基工程,必须以架子队组织施工。大型机械设备操作、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管、爆炸物品保管等重要岗位,不得使用外聘人员。

七、项目经理部人员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任职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由现职副总经理(副局级)担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15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经验,8年及以上项目经理管理工作经验,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执行力强;掌握相关专业技能和本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培训经历,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组织策划工程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和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常务副经理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15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8年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工作经验;从事过时速160km/h及以上铁路(含既有线提速改造)或类似项目工程的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副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工作经验;从事过时速160km/h及以上铁路或类似项目工程的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项目总工程师工作经验;从事过时速160km/h及以上铁路或类似项目工程的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工程技术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精通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熟练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独立解决施工中一般技术难题的能力。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具备主持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八、项目经理部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工程管理部部长 (1)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参与草拟或制订本项目管理机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六位一体’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技术。

2)团结带领本部门全体人员全面承担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抓好部门建设,建立部门内部文件处理流程制度、工作纪律制度及业务学习制度,对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

3)按照铁路建设程序,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组织下,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紧紧围绕本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本部门所负责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5)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工作,加强与设计配合组的沟通和协调。 6)组织编制本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工艺细则。 7)审查所属单位编制的单位、单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所属各单位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并进行审查。

8)组织编制项目年度形象进度计划,做到月分析、季总结,切实加强项目的动态管理,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9)组织编制和审查重大、专项技术方案,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对部门内部起草的合同、公文、技术文件等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做好相关部门文件的会签工作。

11)对专业工程师审核的施工设计文件把关。 12)对专业工程师审核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查。

13)指导并督促所属各单位做好安全、质量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参加相关工作例会。

14)参与质量检查和质量评比活动,做好质量的过程控制,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协助质量事故调查与分析。

15)参与检查各种检验批、工艺性试验、检测等内业资料。

16)组织竣工文件的编制、移交,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1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2)任职条件

1)工程系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执业资格或相关资质,从事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2、安全质量部部长 (1)岗位职责

1)负责安质环保部全面工作。

2)依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规划,负责质量综合管理,行使质量监察职能。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本项目全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全面质量管理,指导工程项目的QC小组活动。

3)按照成贵公司成贵铁路建设“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有关要求进行安全、质量、环水保、安标工地建设管理。

4)依据安全目标制定本标段的安全管理规划,负责安全综合管理,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等具体的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牵头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抽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监督整改。负责安全检查督促,对危险源提出预防措施,制定抢险预案。定期组织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5)负责本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依据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本工程环境特点,制定具体详细的环保、水保规划与措施,并督促下属单位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施工不对当地环境造成任何损害。

6)对现场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施工过程中涉及文物保护事宜履行职责。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2)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从事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从事铁路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熟悉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创优规划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4)从事过时速16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技术或管理工作。

3、物资设备部部长 (1)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物资设备部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制订并执行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管理办法,指导各项目分部设备、物资管理工作,掌握各项目分部设备配置计划和物资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作好设物部与其它部门的协调工作。

4)审核各项目分部甲供(控)物资申请计划以及项目经理部要求统一采购物资申请计划,并督促落实。

5)作好物资保供过程的监控。

6)审核各项目分部设备配置计划和施工临时用电计划,并督促落实。 7)组织实施甲控物资以及项目经理部要求统一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机具的招(议)标工作。

8)组织实施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起草、审核及签订工作。 9)协调解决物资供应和设备使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2)任职条件

1)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10年及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工程物资管理工作经验,从事铁路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具备较强的物资设备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专业指导能力

4)掌握物资核算、物资报表和内业资料的编制方法,并具备根据报表数据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的能力。

4、计财部部长(1)岗位职责牵头制定项目经理部合同、计价管理制度与流程,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订部门的年度、季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参与合同承办部门组织的合同评审工作,负责组织与成贵铁路合同交底工作;参与项目施工策划,牵头测算和审定工序工费承包限价和各项目项目分部验工指标;制定项目经理部架子队用工管理制度,贯彻铁道部、成贵公司“架子队”管理制度,对项目项目分部“架子队”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非法合同、虚假合同;及时向业主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组织验工计价收入,做好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和结算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台帐;对各项目项目分部责任成本管理进行督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项目项目分部成本分析,掌握项目项目分部责任成本管理动态,配合工程项目审计和财政投资评审;负责成贵公司信息化管理中有关合同管理、验工计价管理的数据录入、维护工作。负责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参与索赔谈判,并对各项目项目分部的索赔工程进行指导;在责任范围内,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合同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经理部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办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降低财务风险。协助领导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资金筹措工作,负责工程结算资金的收取,统筹安排资金,监控和预测项目经理部的现金流量,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管好用活资金,对工程结算资金全过程监督。

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项目经理部经费预算,制订和完善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检查、分析、报告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切实将费用支出控制在公司核定的年度指标内。主持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为项目经理部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对项目经理部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按时完成税务申报工作;负责建立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汇报有关财经检查、验工计价、财务收支、资金收支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计财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与业主、税务、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的社会公共关系,建立良好的公共环境;检查、指导项目分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及自查自纠工作,规范财务会计行为,并对其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本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2)10年及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计划合同、财会、成本管理工作经验,担任项目计财负责人5年以上。

3)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

4)了解所从事工程项目主要专业施工技术,熟练掌握财会、计划管理基本技能。

5)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6)熟悉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5、综合部部长(1)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办公、办事、办会、劳动人事、治安和人员管理工作。

2)主持并领导综合部全部日常工作,及时与有关领导及各部门协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负责项目经理部文件的起草、印发、归档的审核工作。 4)负责项目经理部综合性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组织工作。

5)负责综合部的报销审核,接待费、办公用品及客餐归口管理。 6)协助项目经理督促、检查项目经理部的决定、命令、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7)负责项目经理部车辆调动、食堂及司厨人员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8)安排协调项目经理部的征地拆迁有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任职条件

1)大专(含)以上学历,从事铁路工程综合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2)了解企业管理的一般知识,掌握文件有效性控制,文件的发放、接收,文件的管理及归档,作废文件的处理以及管理体系文件规定记录的收集、传递并处理等日常工作。

3)了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实施、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掌握文件控制程序、信息沟通与协商控制程序在施工单位内部和外部相关方之间的有效运行流程。

4)综合协调能力较强。

九、项目经理部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造价工程师 (1)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计价管理、概预算管理制度与流程 2)负责管理施工合同;

3)负责及时向业主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组织验工计价收入,做好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和结算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台帐;

4)负责成贵公司信息化管理中合同、计价资料的录入、更新与维护; 5)负责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参与索赔谈判,并对各项目项目分部的索赔工程进行指导;

6)参与合同承办部门组织的合同评审工作,负责组织与成贵公司合同的交底工作;

7)做好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保管工作;

8)负责公司各种合同管理报表等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2)从事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担任项目造价负责人5年及以上;从事过时速16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技术或管理工作。

2、质量工程师 (1)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掌握并实施国家、行业有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规范。

2)按照成贵公司成贵铁路建设“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有关要求进行质量管理。

3)编写、完善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制定质量工作目标,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实施。

4)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质量通病提出整改意见,追综纠正措施的实施,并制定预防措施,督促质量改进。

5)参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督促检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6)参加本部优质样板(引路)工程的现场复查,初评工作,负责国家和省部级优质工程的推荐、申报工作。

7)参加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质量鉴定和重大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审定。

8)负责质量报表的收集,汇总、填报和上报工作,负责质量管理和技术文件保管及质检人员办证工作。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 2)从事铁路中大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质量检验工作至少6年。 3)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对外交往能力。

4)熟悉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创优规划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3、试验检验工程师 (1)岗位职责

1)在中心试验室主任的领导下,完成本组或本专业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解决试验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2)编制试验工作计划,制定有关项目试验大纲及试验实施细则,指导试验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试验操作。

3)熟悉试验标准、试验方法和有关仪器性能,能独立完成各项试验工作。

4)负责对中心试验室的各项试验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复核,对试验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5)编制试验报表和其它专项报告。

6)参与对管段内试验室的日常检查,掌握所管辖段落试验检测工作状态。

7)定期对中心试验室的检测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向试验室主任报送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8)参与各类与试验检测有关的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有关施工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试验检测工作。 (2)任职条件

1)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试验员岗位证;

2)从事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至少6年。

4、安全工程师 (1)岗位职责

1)监督检查本项目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条例、规程、规则、规定、细则、制度、办法、措施。 2)按照成贵公司成贵铁路建设“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参加本部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5)参加重大及其以上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及时草拟事故调查报告。 6)了解安全生产好坏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出奖励和处分意见,报单位领导决策。

7)负责伤亡事故的报告及统计工作,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2)任职条件

1)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且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具有安全资格岗位证书;

2)从事铁路大中型项目或类似工程安监及相关工作至少6年。 3)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对外交往能力;

4)熟悉安全、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环水保工程师 (1)岗位职责

1)分析环境影响因素,并对其进行评价确定重大环境因素。 2)按照成贵公司成贵铁路建设“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有关要进行环保管理。

3)根据重大环境影响因素,制定环境管理目标实施的技术措施。 4)组织环境管理目标的技术措施的实施,并监督检查。

5)对施工现场及作业队生活区的环境影响因素的检查与控制。并及时对施工现场环境影响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2)从事铁路中大型项目或类似环水保及相关工作至少6年。 3)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对外交往能力。

4)熟悉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桥梁工程师 (1)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有关本项目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实施细则的制订。具体落实‘六位一体’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技术。

2)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现场情况,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 3)参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施工技术交底资料,审查桥涵单项工程施工方案。

4)审核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提报变更设计建议书,协助处理变更设计相关事宜。

5)检查开工准备情况,督促办理工程开工报告手续。

6)建立技术资料管理台帐,清楚工程施工采用设计图及通用图图号、施工规范(技术指南)及质量验收标准版本等。

7)参加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参与事故调查,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8)解决或协助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协助把好施工技术关口。 9)协调解决工序矛盾,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反馈施工进展、存在问题等信息,提出解决办法建议。 11)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参与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竣工验收。 12)在工程管理部部长领导下工作。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铁路中大型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至少6年;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本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隧道工程师 (1)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有关本项目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实施细则的制订。具体落实‘六位一体’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技术。

2)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现场情况,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 3)参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施工技术交底资料,审查隧道单项工程施工方案。

4)审核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提报变更设计建议书,协助处理变更设计相关事宜。

5)检查开工准备情况,督促办理工程开工报告手续。

6)建立技术资料管理台帐,清楚工程施工采用设计图及通用图图号、施工规范、技术指南、及质量验收标准版本等。

7)参加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参与事故调查,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8)解决或协助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协助把好施工技术关口。 9)协调解决工序矛盾,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反馈施工进展、存在问题等信息,提出解决办法建议。 11)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参与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竣工验收。 12)在工程管理部部长领导下工作。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铁路中大型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至少6年;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本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路基工程师 (1)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有关本项目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实施细则的制订。具体落实“六位一体”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技术。

2)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现场情况,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 3)参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施工技术交底资料,审查路基单项工程施工方案。

4)审核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提报变更设计建议书,协助处理变更设计相关事宜。

5)检查开工准备情况,督促办理工程开工报告手续。

6)建立技术资料管理台帐,清楚工程施工采用设计图及通用图图号、施工规范(技术指南)及质量验收标准版本等。

7)参加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参与事故调查,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8)解决或协助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协助把好施工技术关口。 9)协调解决工序矛盾,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反馈施工进展、存在问题等信息,提出解决办法建议。 11)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参与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竣工验收。 12)在工程管理部部长领导下工作。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铁路中大型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至少6年;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本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机械工程师 (1)岗位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配合部长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2)作好设备(物资)招(议)文件资料管理,搞好设备(物资)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掌握设备动态,建立和健全设备台帐。 4)熟悉设备性能,掌握设备技术状况。

5)负责按照成贵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作好本部门设备管理数据的录入、维护工作。

6)检查各项目分部设备的运转记录、修理记录等相关资料,做好统计报表汇总工作,按时上报。

7)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和指导项目分部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并做好检查记录,对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现象予以纠正。

8)协助各项目分部编制机械配置方案、电力供应方案与用电规划。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2)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铁路中大型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至少6年; 3)具备设备管理水平,具备一定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能力

10、财务管理人员 (1)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合同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参与制定项目经理部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办法;

3)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和有效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4)加强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的清理、核对工作,及时办理签认和建立台帐。

5)负责会计凭证、文件及其他财务资料的装订和归档。

6)收集、整理部属单位目标责任成本核算资料并建立相关台账。 7)协助准备定期和不定期的经济活动分析资料和季、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所需资料。

8)按照项目经理部内部管理办法,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本部门负责反馈和提示。

9)负责编制月、季、年度决算的各类财务报表,及时送交有关部门; 10)具体负责项目经理部税务申报工作,协助进行税务筹划工作; 11)负责部门内部的财务档案管理; 1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财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从事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3年以上。

1)大专(含)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参加过2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有项目分部财务管理的经历,且胜任岗位工作。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

4)熟悉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六章 人员教育及培训

人员的教育培训要紧贴施工、管理实际,遵循专业对口、按需施教、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全员培训、紧缺人才优先培训、重点人才重点培训,做到需求与储备、当前与长远、普遍提高与重点培养、培训质量与办学效益相结合。

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积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派人参加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开展专业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对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有计划地做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对有一定管理经历的人员进行新知识培训,对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一)教育培训的要求项目经理部:

1.负责项目经理部人员培训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制定;

2.审定各项目分部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3.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

4.负责对项目分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 项目分部

1.负责项目分部人员培训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制定;

2.审定各作业队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

4.负责对各作业队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作业队 1.负责按照项目分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本作业队实际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按照项目分部要求提报培训需求计划、落实送培人员、上报报表和材料等工作;

3.负责对外部劳务队伍及临时性用工人员培训的指导、检查; 4.负责本作业队人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培训经费管理等工作。

(二) 教育培训的类型主要有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岗位培训是人员教育培训的重点,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力培训,提高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养、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1)岗前培训包括:新进人员上岗前培训,领导干部任前培训,技工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持证,关键岗位管理、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持证。

(2)在岗培训: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定期规范化培训。重点包括日常安全教育、法纪条规教育、岗位技能提高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施和应用等培训。

(3)适应性培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随时开展的各种应急性、针对性培训。

2.继续教育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扩展和更新知识的培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32学时。

(三)主要培训组织形式主要采用短期培训的形式进行。

短期培训主要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形式。

1.新员工培训:以项目分部概况、简史、规章制度、企业方针、职业道德、安全质量意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

2.岗位培训: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队长、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物资员、设备员、统计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作为重点,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规范化培训与适应性短期培训相结合,转岗教育和晋升培训相一致。 3.职业技能培训: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科学设置课程,有效开展初、中、高级的职业技能培训。

(四)岗位培训的工作程序

按照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实施及培训效果评估等程序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人员必须按照项目分部的安排按时参加有关培训。

1.确定培训需求:根据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人员现有能力与岗位所需能力之间的差距,在此基础上确定培训目标需求。根据国家、行业和企业对持证上岗作业的要求,提出项目分部的持证岗位培训需求。

2.制定培训计划:编制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人员年度、季度和临时培训计划。对每个培训班次制定详细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教师、培训费用等。

3.组织实施培训:按照培训计划所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培训。 4.评估培训效果。培训主管部门在各类培训工作结束后均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培训评估结果反馈组织培训的相关部门,以便培训工作的持续改进。

(五)教育培训的实施基本要求

1.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预算员、统计员、计划员、劳资员、定额员、财会员等。

2.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未经过培训,没取得上岗证一律不得上岗。关键岗位人员可自行组织培训,有条件的也可委外培训。

(六)关键岗位的培训

1.施工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技术规范,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要求,施工工艺流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等。培训时间为每年1~2次。

2.质检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质量验评标准,检验批、分项、项目分部、单位工程的检验方法,规范标准中的各种参数等。培训时间为每年1~2次。

3.安全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工地安全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培训时间为每年2~3次。

4.材料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学习各种工程材料的特性分类,物资供应及计划管理知识,物资验收、保管、发放、运输、消耗管理等。培训时间为每年1~2次。

5.试验员培训 由中心试验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分部协助配合,培训主要内容:检验试验标准,检验试验参数,检验试验报告,检验试验仪器操作方法,检验试验仪器校正周期,高性能配合比的配制、路基填料的控制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6.测量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测量仪器使用及校正方法,高程测量、角度测量、距离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平面控制测量方法,测量误差平差、曲线测量要素的计算,测量精度的控制要求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7.机械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机械操作规程、机械维修保养知识、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机械安全装置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8.预算员、定额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铁路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方法,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基本计算,国家及地方铁路定额知识,各种费率的取值计算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9.统计员、计划员培训由项目分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计划统计的岗位职责,计划统计的基本要求,工程的现场情况,工期网络进度图的编制方法等。培训时间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七)特殊工种的培训

1.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没有取得操作证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上岗前需经项目分部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工程特点、环境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

(八)其他培训

1.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由项目分部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2.调换新工种必须经项目分部组织再培训,主要内容为: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知识等的教育培训。

(九)安全教育

1.严格执行国家、地区对员工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适时组织项目分部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2.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一级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安全质量部分级对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所有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5学时。

(2)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分部负责,对现场所有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5学时。

(3)三级安全教育由作业队负责,教育内容为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不少于20学时。

(4)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十)培训记录凡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由项目分部组织建立登记和培训记录。关键岗位的人员培训记录均以文字形式,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培训的主要内容,培训人员名单等,记录要求完整、真实。

(十一)教育培训的检查及考核

1.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必须认真履行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人员培训质量、培训结果的监督和检查职能。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培训需求提出的针对性,培训计划的合理性,培训实施过程的完整性、真实性,培训方式方法的实效性,持证上岗培训的时效性,培训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等。

2.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督导。

第七章 人员考评要求

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为客观评价各级各类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促进其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圆满完成各项目标,并为其聘(任)用和奖惩提供依据,应坚持对所有人员进行考评。

考评范围为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全体在编人员(不含临时工),覆盖率100%。

坚持全部考核德、能、勤、绩,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力求评价科学的考评原则。

一、考评内容

(一)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与运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情况。

(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岗位业务知识水平和技能、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学习和接收新知识等情况。

(三)工作态度主要包括:工作责任感、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二、工作实绩

1、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中级职称以上管理人员重点考核:

(1)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完成项目分部工作计划中有关项目分部、本部门工作任务情况。

(2)组织完成项目分部、本部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目标情况。 (3)年度个人主要工作目标指标。

(4)工作中改革创新情况和实际工作执行力与落实力。

2、其他工作人员,重点考核:

(1)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部室、项目分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目标情况。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情况。 (3)年度个人主要工作目标指标。 (4)工作中改革创新情况和实际工作执行力与落实力。

(五)其他有无失职、失误和违纪等问题。

(六)考评形式

考评形式有日常考评、半年考评(每年6~7月份)、年终考评(每年12月~次年1月份)。

第四篇: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煤矿特种作业种类。

根据安监总局第

30

号令的规定,以下

10

个工种为煤矿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钳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监测电工)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采工);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3号令)第六条的规定,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生产、技术、安全方面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除矿长(副矿长)外,还包括生产安全科室负责人(科长),采煤队、掘进队主要负责人(队长)。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要求。

各煤矿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规模、采掘布置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能力在9万吨

年的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

备最低人数作以下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技术负责人);

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不少于8名;

3、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每台绞车不少于4名;

(提升机司机是指滚筒直径在1.2米

以上提人和1.6米以上提料的大型绞车操作人员;)

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不少于8名(掘进4名,回采4名);

5、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每一个工作地点(指回采、掘进、维修等地点)

1名,每班轮休

1名,全矿井巡查

2名;

6、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每班

1名,每班轮休

1名;

7、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不少于4人(监控员要求按8小时一班安排,1名轮班);

8、煤矿探放水工不少于4人;

9、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按各矿实际情况按需配备。

第五篇: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主导专业,下同)、监理员。

第三条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

一、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二)。各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投标人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审内容,查验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本办法要求的,应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施工项目部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名单及证号。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和评标过程监管,及时将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未达到本办法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第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且应与投标文件相符。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对合同中未明确施工项目部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或关键岗位人员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的,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第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重点审查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查验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确保配备到位、人证相符。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注明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名单及证号。

第六条 除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本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由建筑施工企业任命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三,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四)。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安排专人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资料,并将持证人员录入“湖南省工程建设企业及执(从)业人员资信平台”。

第八条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符合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

第九条 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按设计要求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后(以下简称“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可以撤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后,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后,可以撤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及时将该合同段工程完工信息和关键岗位人员撤离信息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下列情形除外:

(1)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2)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误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3)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4)非本单位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或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5)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6)因人员调动不能在本单位执业的。

更换人员的资格等级不得低于更换前,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人员更换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总人数的50%。

第十条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更换由建筑施工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资料,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告工程项目相应的监管机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更换由监理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资料,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告工程项目相应的监管机构。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更换应报告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并抄告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更换应报告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及时将人员更换情况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第十一条 现场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的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应安排专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发现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应签发整改单责令其改正并报告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发现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十二条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一线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定期检查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本办法和合同要求足额配备到位、各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为本单位人员、是否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各类检查时,应将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以此作为评价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

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责令改正;对发现二次及二次以上违规行为的,应按规定认定上报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承揽本省工程监理业务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第十四条 拆除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5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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