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责任书餐饮部
第一篇:安全管理责任书餐饮部
餐饮部安全责任书
餐 饮 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二 0 一 一 年 三 月
二 十 八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加强运营中心餐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餐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故此,运营中心与餐饮部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相关事项如下:
一、餐饮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二、相关安全管理
餐饮服务安全管理
1、在餐饮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注意保管和照看客人的物品,防止丢失或被盗。在自助餐厅,由于客人不时起身离桌,服务员更要提高警惕。
2、如客人饮酒过量,工作人员应注意观察,在可能情况下婉言劝其少饮,以免发生醉酒闹事、伤人、斗殴等意外事故。对已醉酒的客人应立即通知安全保卫部,以防止意外。
3、下班以后,工作人员要检查有无留下火灾隐患。 厨房生产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我国《食品卫生法》及各项饮食卫生的法律规定,不允许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不卫生的菜肴及食品。厨房生产管理者坚持验收把关、餐具消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餐厅后台。在食品生产过程中防止生、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2、保持厨房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厨房应配备相应的消毒、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得设施设备。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也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型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厨师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在工作前必须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不得生产不卫生的食品和饮料。
5、厨房人员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戏打闹,不准擅自离开正在加热的油锅。保持排油烟器的清洁。
6、厨房人员在下班时,要严格坚持煤气、水电是否关闭,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在确保无异常情况后,锁好门、关好窗。各岗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电器、加热炉、饮食用具要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操作程序。厨房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灭火毯。
三、凡发生安全事件的相关人员,运营中心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加重处罚。对公司、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四、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考评。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部门内留存。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第二篇:餐饮部消防安全责任书
***酒店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酒店安全、保卫、消防等政策法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部门安全、消防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和违法违纪行为。餐饮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餐饮接待服务过程的始终,是一项复杂、持久、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没有安全,一切服务和生产就无从谈起,因此,为明确餐饮部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防火组织,做到部门有消防安全负责人,班组有消防安全员,并保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部门的经营管理同计划、同步骤、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工种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要张贴在明显部位,做到员工熟知本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三、坚持部门每月、主管每周、班组每日的消防自查制度,并有文字记录,做到有火险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四、重点防火部位明确,管理措施落实,做到“四有”,即有制度、有灭火器材、有义务消防员、有责任人。
五、对员工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对新员工(包括临时工)坚持安全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制度,对重点工种人员要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制度。
六、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完好和应有的使用效果,保证各疏散楼梯,通道和安全门畅通无阻。
七、加强预防投毒事件的管理,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八、有消防考核,奖惩制度,切实做到奖优罚劣,并有文字记录。
九、部门办公室下班时要切断室内无关电源,办公室及营业场所人员下班前,注意锁好保险柜,办公室门窗;各级工作人员不得将营业款、公款、票据,工作岗位钥匙,存入自己的更衣室,应按制度存放。
十、部门有工程维修时,要派人陪同并对本部门的财产安全负责。
十一、部门应教育员工遵守店纪店规,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经批准私拿酒店物品出店。
十二、保安部提出的治安、消防隐患、要按期整改,不得搪塞,敷衍或拖延不改;部门调入调出人员要事先通知保安部备案。
十三、对本部门因违法犯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公安部门、司法机关处理的,对因违法违纪作记过处分以上的员工要通知保安部。
十四、部门对发生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及重大事故后不报,本部门自行调查处理无结果后报保安部贻误战机的,追究部门经理责任。
十五、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个人现金及贵重物品。
十六、严格遵守包房检查制度。凡客人用餐完毕,当值服务员必须检查该包房。否则,若因没及时查房,事后发现房间设备、物品有损坏、遗失,食用食品和酒水没能登记,没能发现烟火隐患及其他异常情况所引起的后果,由当值服务员负责并赔偿。
十七、当遇到行凶、抢劫事件,团体斗殴事件,发现爆炸可疑物品或爆炸事件等,立刻通知保安和上级。若因通知不及时造成事态扩大,则负主要责任,并按规定处罚。
十八、责任区域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消防中心,并向上级汇报,控制现场,保证向外准确联络。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火情扩大,则对此次火灾负主要的责任。
第三篇:餐饮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充分调动全员的积极性,确保大酒店经营目标的实现 (以下简称酒店),授权作为部经营管理目标的第一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全面负责该部门的经营管理工作。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根据酒店授权经营和分级管理的相关规定,双方签订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下半目标经营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合同期限为半年。到期后根据情况续签。
一、经营目标与目标考核
目标责任人在目标经营期内必须完成酒店规定的相关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并接受酒店的考核和监督,其考核内容和方式按酒店相关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执行。
(一)相关经营指标
(1)经济指标
预算收入:万元/月;
预算利润总额:万元/月;
(2)费用指标(月)
工资占营业收入%;
食品成本占食品收入%;
非食品成本占营业收入%;
低值易耗占营业收入%;
一次性用品占营业收入%。
洗涤费万元;
通讯费元;(固定电话元,手机元)
办公费元;
物料消耗万元;
维修费万元;
燃料费万元;
清洁用品元;
其它元。
根据财务数字进行考核。考核办法:月考核月兑现。
(3)压单管理
原则上只允许餐厅经理以上人员在特殊情况下担保消费,金额不允许超过万元/月,每月日担保人必须将自己担保消费确认后签字过账,不允许在吧台积压单据。担保形成的死账由本人承担。
(4)其他指标
①员工流失率:%/月;每超一个点罚元。
②餐损赔偿率%。
③设施设备完好率:%(正常使用),否则造成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④安全事故为。(因本部门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事故,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承担相应责任、严重者给予岗位调整)
A、本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如亡人、被盗、火灾、机电、工伤,严重的打架等事故。
B、造成酒店声誉损失或产生恶劣影响的违纪行为如曝光、通报批评等。
C、造成酒店严重经济损失(如重大责任事故,大客户流失等)。
D、在酒店检查中连续两次受到批评。
E、在酒店组织的各项比赛中连续两次未获得名次的。
F、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如:本部门员工被查出三次以上偷盗酒店客人物品或贪污受贿;本部门员工与客人发生冲突;泄露酒店机密;流失客户资料隐瞒不报等)
G、违反财务、人事管理规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和负面影响者。
H、不能够贯彻酒店管理模式、制度者。
I、与酒店政令不一致,或拒不执行酒店政令者。
J、安全事故(人身、交通、设备、财物等事故)为零。
K、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
(二)目标调整
因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经营条件的改变(人为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对目标部门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标责任人可提请酒店修改目标,双方达成一致后,按照调整后的目标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酒店的责任和权利
1、酒店有权随时对目标责任人的经营管理活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跟踪、服务和指导,并提出修改意见。
2、酒店有权在目标责任人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失控或重大失误而目标责任人又无有效解决办法时,修订责任书有关条款、决定终止责任书的执行或对责任人进行调整。
3、固定资产按照酒店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后方可购买。
4、酒店有权对目标责任人的经营业绩进行定期考核;
(二)目标责任人的责任和权利
1、目标责任人必须保障经营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得使经营资产遭受损失;并在酒店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和制定各项辅助的管理制度,进行正常的经营。
2、目标责任人应在目标经营期间内完成酒店下达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对本部的经营管理业绩负直接责任。
3、目标责任人对部门管理班子成员(餐厅经理、营销经理、厨师长)的任用和辞退有建议权,对主管以下(含主管)员工的任用和辞退和决定权。
4、目标责任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按酒店要求报送(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文件和资料,包括:
(1)月度、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月度、季度、等各项工作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3)考核当月(季)未完成业绩指标,目标责任人必须向酒店说明未完成业绩的原因,并拿出改进措施;
(4)酒店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目标责任人对本部门的经营必须服从人、财、物三统一管理要求。
6、目标责任人每月有元的签字招待权,作为开发客户、菜品研发等。
(三)目标考核
目标考核的操作:遵循月度考核,月度兑现的原则,即按月考核,月度汇总考核成绩兑现绩效工资。
考核依据:根据目标任务指标与预算等相关指标。
三、考核与奖励
1、考核对象:责任人、餐厅经理、厨师长、营销经理,工资的20%做为绩效工资。
2、具体考核办法:①与本部门当月营业收入挂钩,完成任务80%-85%,领取绩效工资的60%;完成任务85—90%,领取绩效工资的80%;完成任务90—95%,领取绩效工资的90%;完成任务95—100%,领取全额绩效工资。②与成本、各项费用挂钩,节余部分以50%奖励,超出按10%处罚。
3、连续三个月累计未完成任务在85%(含)以下者,给责任人以黄牌警告,连续两季度未完成任务者,出示红牌调离本岗位。
四、其他
1、本责任书相关内容由圣源大酒店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2、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酒店、目标责任人双方各执一份。
酒店(签字):目标责任人(签字): 二○一○年月日二○一○年月 日
第四篇:消防安全责任书餐饮
消防安全责任书 (餐饮商户)
甲方:唐山万达广场商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赵晓丹
(唐山路南万达广场1068号【商铺】)
为创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商铺及广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
唐山 市消防条例》和《 唐山 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规定精神,甲方与乙方订立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指唐山万达广场各商铺业主或租赁(使用)单位和个人。 1.0甲方责任
1.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规,掌握广场的消防安全情况。负责广场公共区域消防监控系统,消防公共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管理,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广场公共消防安全负总责。
1.2督导乙方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责任和制度,并对乙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3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实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1.4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管理专职消防安全组织,义务消防队。
1.5组织员工餐厅的防火巡查和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问题。
1.6对乙方进场装修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办理《装修管理许可证》和《动火作业许可证》和现场监控。
1.7制订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和紧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1.8负责与业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界定安全管理界面和责任,检查监督自有产权或租赁区域内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情况。 1.9负责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1.10 在紧急情况下,如乙方不在,甲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进入乙方区域处置情况,事后再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无需赔偿。
2.0乙方责任
2.1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服从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并承担本商铺或租赁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
2.2乙方应确定本单位的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教育培训,切实落实对每位员工“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懂灭火、懂疏散”的要求,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2.3乙方必须在自己的承租区域内自行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并管理好承租区域内的专用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乙方自行采购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自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2.4自行遵守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人员和车辆、货物不得占用和遮档消防设施设备和标志;负责教育和督促乙方管理人员、卸货、供货人员按消防规定操作,不得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标识。如有损坏,甲方负责追查肇事者或责任人,扣押其车辆、货物、登记相关证件、车辆牌照等,乙方承担修复、赔偿,支付全部费用的责任。
2.5甲方在乙方责任区内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由乙方负责监护,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损坏、遮挡、占用或随意移动位置或挪做他用。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在防火卷帘门下禁止放置任何物品,影响功能及使用。
2.6乙方商场内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商品时,应控制在两日的销售量以内,同时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经营其它危险物品时,应报甲方审批。
2.7乙方如需明火作业,必须报甲方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在营业期间严禁动用明火。
2.8经营区内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电器具,电器容量增容需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因此而引起的相关安全隐患及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9教育员工爱护商业广场的消防设施,不得搬动、损坏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不得破坏消防安全标志,商铺员工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者失效的,应当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因乙方原因造成公用消防系统损坏,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费用。
2.10每天开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2.11乙方装修施工应遵守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并报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有权监管。
2.12乙方举办促销、焰火集会、灯会、展会等其他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当事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经甲方及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或与乙方有关的商家在万达广场举办活动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2.13认真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按程序操作各项厨房设备。
2.14开灯前应打开风机,再点燃煤气灶,工作完后应立即关闭煤气、天然气阀门,经常检查清扫炉具周围的易燃物品,不准用油点炉灶,厨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15油炸食品时,不得离岗,锅内的食油不得过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有明火燃烧引起火灾,需长时间熬煮的食品或灶房有明火时,不准离岗。
2.16每天开门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对煤气管道要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泄漏现象应立即进行维修。
2.17对本区域内的火源、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并经常维修、保养,防止浸湿电源插头。 2.18参加甲方及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并履行相应义务。 2.19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乙方的其他相关责任。
2.20乙方必须指定负责人在闭店时对商铺内的电、水、燃气进行检查,确保电断闸、水阀关闭、燃气阀门关闭。
2.21乙方应遵照《
唐山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餐饮经营单位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乙方清洗油烟道时须向 唐山 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油烟道清洗协议、油烟道清洗公司的资质证明、清洗费用的发票复印件及清洗记录。 2.22 乙方签约进场前必须在厨房油烟管道、油烟罩内配套或加装自动灭火装置;该装置须由有国家及行业认证,有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施工;乙方须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和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协议。乙方必须做好员工使用此类设备方法的培训工作。
3.0其他事项
3.1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2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3.3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4本责任书由甲方负责解释。
甲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第五篇:学校餐饮食品管理责任书
七江镇中心学校餐饮食品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全镇学校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各级文件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原则,中心学校与各校负责人签订食堂商店管理责任书如下:
1、各单位必须按照隆回县教育局和镇中心学校的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所聘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效的证件上岗。
2、学校食品采购: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面粉、大米、酱油、醋、食用油到有市场准入证的单位定点采购。蔬菜保证新鲜,无杂质,不腐烂变质,并与供货客户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不采购熟食品,肉类采购要索证,严禁采购亚硝酸盐、甜味素、糖精、化工色素等非食品原料。严禁采购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及被有毒物质污染的食品,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3、学校食品加工:从业人员必须懂得食品卫生知识,加工前首先检查原料及辅料,不用腐败变质或其他感性状异常的原料。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冼净,蔬菜与肉类分池清洗,生熟分开,工具专用,定点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炒菜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隔夜、隔餐的熟制品必须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不加工凉拌菜。
4、学校食品贮存:所有储藏间内保持清洁通风,无鼠迹苍蝇等害虫,禁止存放有害有毒物品及杂物,食品分类、分架、台,隔墙、
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仓库加锁,专人保管,履行出入库手续。
5、食堂消毒留样:保证炊具、工具一用一消毒,每餐主副食品每种都要留样250克,保存48小时。
6、食堂商店及营养餐储藏间环境卫生:室内、用具干净,各种用具、商品摆放整齐,无鼠迹苍蝇,垃圾及废弃物及时处理。
7、食堂商店场所包括所有储藏间都要注意防尘、防盗、防投毒、防触电、每天安排人员值班,及时锁门关窗。
8、各单位必须自觉遵守上级对食堂的文件规定,按规定流程操作,确保零利润服务学生。因食品卫生问题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由责任学校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本责任书有效时间范围为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如遇人员调整则由调整后的相关管理人员相应负责。责任书一式两份,镇中心学校留存一份,各学校(幼儿园)备案一份。
七江镇中心学校各单位负责人:
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