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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供电系统安全措施(通用)

矿井供电系统安全措施第一篇:矿井供电系统安全措施矿井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250绞车道)一:绞车相关参数绞车型号:JTKB-1.2*1 电机功率:55KW 最大拉力:30KN 平均绳速:1.84m/min 容绳;60。

矿井供电系统安全措施

第一篇:矿井供电系统安全措施

矿井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250绞车道)

一:绞车相关参数

绞车型号:JTKB-1.2*1 电机功率:55KW 最大拉力:30KN 平均绳速:1.84m/min 容绳;600m 绳径 21.5mm 允许提升重车数:1m3矿车最多允许提升3个 二:绞车道相关参数

绞车道长度:235m 绞车道坡度:21场

三:运行相关规定和措

1、绞车下山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1350绞车道上下车场和中间甩车场斜坡口及平台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

2、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18mm以上,绞车司机及维修工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在每班工作前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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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有一中间甩车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并且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3、把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并且坚持正常使用;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4、绞车提升时,提升绞车道要做到“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严禁人员行走绞车道,井筒内所有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5、把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插销是否挂齐、挂纽、插销是否插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当车斗在绞车道上运行时,轨道下山巷、轨道下山车场等人员立即躲进防身筒,提放期间严禁在这些巷道内做任何工作,并且同上平台挂钩工一起在绞车道两端警戒,负责制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6、需要经1350绞车道运送铁轨、管道等超长材料时,只能用人工搬运输送,严禁用矿车或材料架经绞车提升运送。人工运送铁轨、管道时要按如下规定执行:

1井筒内严禁行人或有人做其它工作,所有人员要躲到防身 ○硐内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允许人工搬运。

2经人工在斜井输送铁轨或管道时,抬起或停放铁轨或管子 ○要统一用力,慢慢抬起或放下,抬铁轨或管道中要缓慢行走,上方或下方抬铁轨或管子人员不得半途突然放下铁轨或管子一端或用力甩掉铁轨或管子,防止铁轨或管子飞溜伤人,严禁有人直接抬铁轨或管子端头,防止铁轨或管子摆动有贯性使端头伤人,人员抬管子要离端头1.5米以上地方杠着管子,搬运铁轨或管子前首先在变坡处用粗大麻绳捆绑铁轨或管子的上头,以便在搬运途中临时停放铁轨或管子要固定绳子的另一头来控制铁轨或管子防止往斜井下山飞溜。

3严禁将铁轨或管道沿绞车道底板和轨道上向下自动滑溜运 ○送,防止铁轨或管子往下山飚溜伤人。

(二)、副斜井、轨道下山巷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副井绞车、轨道下山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青山煤矿安全专篇》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副斜井井口、副斜井井筒、轨道下山巷上平台、底部车场斜坡口和中间甩车场斜坡口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轨道下山与水泵房管子道交岔处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并长期处于关闭正常工作状态,除非水泵房需要提升运输才能暂时打开,不提升时要及时关闭。副斜井下山中部(与中部集中水仓巷交岔处)11.4绞车上15米处及中部车场变坡点附近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在副斜井与轨道下山平台交差处安装的11.4绞车往上15米处,应安装防跑车装置,防止副斜井提升运输发生飞车冲到轨道下山平台,同理,在16号溜煤眼往下5米处应安装阻车器和放跑闸,防止副斜井提升运输发生飞车冲到16煤老系统;

2、 11.4绞车安装要牢固,绞车安装时要加工有长×宽=1.5×1.2米的2条槽钢底座,绞车安装位置的基础要求:○1当底板是坚硬的厚度1.5米以上的砂岩时,可以安设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长度不得小于1.5米的绞车底座锚杆,每根锚杆使用两卷CK2840锚固剂进行锚固,锚固力≮80KN;○2当底板是坭岩或层状页岩、坭质砂岩等松软或遇水容化及容易风化的岩层时,必须捣实:长×宽×高=1.8米×1.5米×1.2米的水坭、碎石、砂子混凝土绞车机座,机座里埋住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深度不得小于1米的绞车底座螺杆;11.4绞车安装时,先把槽钢底座安装在底座锚杆(或螺杆)上用螺帽拧紧固牢,再将11.4绞车安装在槽钢底座上用螺杆连接底座拧紧固牢,最后再在绞车底座4角用单体液压支柱或木支柱支撑到顶板做压柱,4条压柱要打稳牢固。

3、副井绞车、轨道下山平台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副井绞车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22mm以上,轨道下山绞车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22mm以上,11.4调度绞车使用直径Φ15mm以上的钢丝绳;绞车司机(副斜井口、轨道下山平台绞车、调度绞车、11.4绞车等)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每班安全员、11.4绞车工要认真检查在副斜井为轨道下山平台服务的11.4绞车和其它11.4绞车的压柱、底座是否稳定固牢,提升时绞车是否松动、移位,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应立即停止提升采取措施处理,并汇报矿调度;同时详细检查刹车是否稳固,如果11.4绞车提升时出现绞车滚筒打滑,重车往后退现象,说明刹车不稳固,必须停止提升,处理刹车系统,及时检修或更换刹车带,调整刹车带螺杆达到稳固刹车的作用,确保绞车安全运行可靠方能允许提升;每班工作前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和各工作面班组长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每班要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4、脱挂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5、,副斜井或轨道下山绞车提升时,提升绞车道要做到“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严禁人员行走绞车道,严禁在巷道内做任何工作,井筒内所有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6、脱挂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扎销是否挂齐、挂纽,扎销是否扎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提放车斗期间,脱挂钩工要在斜井绞车道两端进行警戒,禁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7、严禁将空、重车停留在上、下山斜井或斜坡巷道上,以免造成飞车事故;当车斗在斜坡或下山巷道上跳轨时,要立即停止提升,不得强行提放车斗;在斜坡巷上处理跳轨车斗同时,跳道地点往下巷道内严禁有人工作和行人,处理跳轨车斗时,不准脱掉挂好的钢丝绳或串车间的连环扎销来处理车斗,如果是重车难撬上轨道,应把重车卸载,将空斗撬上轨道后再重新装车;绞车司机在处理跳轨车斗过程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注意检查绞车刹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把绞车滚筒锁住刹好车,确保处理跳轨车斗时钢丝绳不松动,防止车斗往下滑动伤及到撬车人员,如果有提放车信号时必须辨听清楚后方能进行操作,保持绞车起步缓慢匀速运行,严禁突然加速提放车斗。

8、副斜井及轨道下山提放大件设备和材料时,必须有带班矿领导和安全员现场指挥,必须使用专用材料车斗装载提放,大件设备如变压器、水泵、变速箱(减速器)、刮板机头等和铁轨、各种管道等大件材料要捆绑固牢在车架上,防止在斜井提放过程中脱掉或甩开在巷道上飞溜伤人。

9、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运送材料时必须按照上述第

(二)款的第1至8条的规定执行以外,还要做到运送材料的每一运输环节如主、副斜井、轨道下山、皮带下山等主要运输巷道每级绞车提升,必须有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挂钩、打铃工,做到每一平台绞车提升时有人摘、挂钩并警戒,禁止人员行走绞车道,做到绞车道“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的安全要求,然后才发出提升信号,允许提放材料,严禁非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无人员摘挂钩就提放材料。

10、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副斜井、轨道下山及底部车场等斜坡巷道上施工作业时,这些巷道必须停止提升运输作业;使用材料、清理煤矸需要提升运输时,在绞车道和底部车场上进行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撤退人员到躲避硐或上平台等安全的地方后,确定绞车道内无人行走和施工作业才允许提升运输。在安装有皮带、刮板运输机的巷道进行喷浆作业时,只有皮带、刮板机停止运转时才能进行喷浆施工作业,皮带、刮板机运转时停止喷浆施工作业,严禁站在(或靠近)正运行的皮带、刮板机上面进行喷浆施工作业。

11、采掘工作面的皮带、刮板机要加强安全管理,开皮带、刮板机人员上班工作中严禁打磕睡和睡觉,要经常检查皮带、刮板机各部件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皮带、刮板机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要更换皮带架托滚和刮板机部件或刮板机跳链及有大块煤、矸石卡住皮带架子和压边等情况要处理或其它故障要处理时,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并停止皮带、刮板机运行后才进行处理。严禁对正皮带、刮板机机头、机尾开机或做其它工作,刮板机机头、机尾要打压柱,压柱要打稳固牢,放止机尾翘起伤人。 以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在本矿井下任何地点进行各种施工作业,凡涉及到运输方面的安全要求均按本《安全措施》规定执行,本措施没有提到的均按施工地点《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青山煤矿《工种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煤炭行业规范标准规定执行。

第二篇:保障矿井通风系统 安全可靠的措施

编 制:

审 核:

安全管理科:

总 工 程师:

编 制 日期:

生产技术科 20110201

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的措施

矿井通风管理是我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矿井通风管理又是矿井瓦斯防治、矿井防灭火和煤尘防治的基础,选择矿井合理的通风系统是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的保证,因此为了保障本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选择矿井合理的通风系统,并完善矿井通风系统。

1、矿井通风方式和通风方法。根据本矿井的矿井开拓方式,本矿井选择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2、采用机械通风,严禁自然通风作业。根据矿井所需风量设计,选择矿井主要通风机,并配备同等功率的备用主要通风机,测定其供风量和矿井有效风量,做到以风定产。

3、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矿井的一个水平,一翼和每个煤层工作面都必须要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严禁出现水平串联通风和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矿井通风系统力求简单,杜绝出现角联通风巷道。

4、加强矿井通风巷道的维修,采掘巷道布置时尽量考虑满足矿井采掘工作面通风的需要,减少矿井通风阻力,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完整,风流稳定。

5、加强巷道贯通管理,制定贯通安全措施,做好贯通后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的准备,并履行好审批手续。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合理,离回风拐弯处10米以外,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保证不发与循环风。

2、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离地面高度大于0.3米。

3、局部通风机要有专人看管,不准随意停开。如遇停电或检修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及时将独巷内的人员撤到全风压进风巷处,恢复供电前应检查瓦斯,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开启局部通风机。

4、局部通风机应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保证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6、风筒接头严密,风筒无破口、无反接头,软质风筒要使用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做到逢环必挂。

7、风筒拐弯处设弯头,不得拐死弯处,异经风筒接头要使用过渡节,并先大后小,不得花接。

三、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

矿井通风系统中还必须在井上下适宜地点需设置必要的通风构筑物,用来引导、隔断和控制风流,达到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满足要求。

1、永久密闭:随着矿井生产区域的逐步延深,因此对已经开采结束的巷道必须进行永久性密闭。

①永久性密闭应选择在支护良好的地点,并要求周边掏槽。 ②永久密闭一律用不燃性水泥砖建筑,要求密闭墙面平整,无裂隙、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墙体厚度不小于0.5米。

③密闭内有水流出的要设反水池,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置观察孔,孔口要封堵严密。

④密闭前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并在密闭前设栅栏、警标,挂上密闭观察牌。

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跟班人员应经常对矿井永久性密闭进行检查,发现有漏风时,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2、永久风门。

①永久性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水平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进、回风井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需要设置风门的必须同时设反向风门。

②永久风门要尽量设在支护完好的车场或联络巷内,墙垛周边要掏槽,要硬顶硬帮。

③风门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扭。

④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水泥砖建筑,厚度不小于0.5米,墙垛平整,无裂隙、重缝、空缝、严密不漏风。

⑤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管路孔要堵严实。

⑥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设置正反联锁装置,不能自动关闭的

要设专人看管,矿井总回风和采区回风系统的风门要装闭锁装置,风门不能同时敞开。

⑦风门前后5米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⑧加强永久性风门的检查,发现风门变形或损坏,有漏风时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四、完善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规程》要求,矿井应建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管理队伍,本矿井由总工程师和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抓“一通三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每月召开一次通风工作总结计划会,落实有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3、矿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负责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完善矿井通风管理的有关图纸、板牌、记录、台帐,做到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4、通风区队人员其中包括:瓦检员、测风员等工种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按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并要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5、凡是巷道贯通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做好风量调配工作。 五 其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

编审安 全总 编 安全技术措施 制:

核:

管 理 科:

工 程 师:

制 日 期:

生产技术科 20110203

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1防治瓦斯爆炸安全技术措施 1.1造成瓦斯事故的原因:

(1)通风系统不合理、供风距离过长、采掘布置过于集中、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过大而又没有采取抽放措施、通风路线不畅通等,都容易造成采煤工作面风量供给不足。

(2)正常生产期间,煤矿井下的通风设施被随意改变其状态。 (3)采掘工作面的串联通风,上工作面的污浊空气未经监测控制进入下工作面,导致与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叠加而超限。

(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可能使掘进工作面很快达到瓦斯爆炸的界限。

(5)对封闭的区域或停工一段时间的工作面恢复通风,未制定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

(6)气压发生变化或采空区发生大面积冒顶时。 (7)当采掘工作面推进到地质构造异常区域时。 (8)巷道冒落空洞由于通风不良容易形成瓦斯积聚。

1.2加强通风系统管理,降低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布置采区通风系统。

(1)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对地面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要加强日常检查,机电科、通风救护队要对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供电、电器、机械部分及主副闸板、风硐、扩散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矿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贯通巷道及时制定贯通措施、通风方案;新开工及收尾封闭的区域,

要提前形成通风系统,定期进行阻力测定和通风系统网络解算、优化通风系统。

(2)加强巷道维修,保证正常通风断面,防止出现局部巷道超风速问题。

(3)保护好井上、下各类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 道反向风门(安设无压风门不必设反向风门)。

(4)局部通风地点做好局扇及风筒管理,实现“

4、

3、

2、1”,推广使用风筒连接器和铁风筒切换器,使用钢丝绳或铅丝吊挂导风筒,保证风筒平、直、顺,局部通风地点工作面风量充足。

(5)重点通风工程和技术措施

①加快1110回风巷施工进度,尽快形成1110轨道巷与1110皮带巷进风1110回风巷回风的通风系统。组织进行矿井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阻力测定及瓦斯鉴定工作,进行通风系统优化。

②对回风巷和进风巷失修的地段及时安排工程进行维修、清理,保证巷道断面、减少通风阻力,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

③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及时维修风门、风桥和挡风墙等设施,对下井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随意敞撞风门和损坏通风设施,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④各采掘工作面按照“三条线”建设的总体要求,及时安装压风管路系统,主干管路要与地面压风机主管路连接。压风管路必须专门管理,不

得挪作它用和私自拆除。 1.2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如下通风工作 (1)矿井通风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2)所有没有封闭的巷道、采掘工作面和硐室必须保持足以稀释瓦斯到规定界限的风量和风速,使瓦斯不能达到积聚的条件。

(3)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进、回风路线,尽量避免形成串连通风。

(4)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风路畅通,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进、回风路线,尽量避免形成串连通风。

(5)掘进工作面供风最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特别是在更换、检修局部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运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加强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6)为防止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的危险,必须使用“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实行挂牌制度。严格禁止非专门人员操作局部通风机和随意开停通风机。

(7)矿井的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相匹配。

2)加强瓦斯管理,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有计划停电停风时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处理局部聚积的瓦斯方法

(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增风吹散法、风障引流法、液压局部通风机吹散法、脉动通风技术吹散法、风筒引射导

风法、局部通风机抽排法、瓦斯抽放移动泵站抽放法等。

(2)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加大工作面的进风量法、降低回采速度、瓦斯抽放和煤壁注水等。

(3)顶板瓦斯聚积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加大巷道内风流速度、加大顶板附近的风速、喷浆封闭法、瓦斯抽放法、隔离法、引风吹散法等。 (4)掘进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

①对于瓦斯涌出量大的掘进工作面,应优先采用长距离大孔径预抽预排瓦斯的方法,尽量使用双巷掘进,每隔一定距离开掘联络巷,构成全负压通风,以保证工作面的供风量。

②盲巷部分要安设局部通风机供风,排除盲巷内瓦斯。

③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中很容易出现冒落空洞或裂隙发育带,对于这些地点积聚的瓦斯应使用下列有关方法予以及时处理。

a.吊挂风帐或安设迎风板、迎风帘; b.接风筒或接小风筒、胶皮管吹风; c.背木板填黄土隔绝。 (5)排放瓦斯的时应做到:

①计算排放瓦斯量,预计排放所需时间。

②明确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制定控制送入独头巷道风量的方法,严禁“一风吹”。

③确定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标明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的位置。 ④明确撤人范围,指定警戒人位置。

⑤明确停电范围、停电地点及断、复电的执行人。

⑥明确必须检查瓦斯的地点和复电时的瓦斯浓度。 ⑦明确排放瓦斯的负责人和参加入员及各自担负的责任。

⑧文图齐全、清楚,通风设施、机电设备及瓦斯监测传感器等应该上图的,都要准确,不能遗漏。 1.3矿井瓦斯检查的制度

(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两次;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2)采掘工作面CO2 浓度每班至少应检查两次,CO2 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CO2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CO2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4)在爆破过程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每次检测瓦斯的结果都要互相核对,以3 人中检测最大瓦斯浓度值作为检测结果和处理依据。

(5)其它作业地点瓦斯和CO2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决定,但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7)通风及安全管理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检查班报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4 矿井瓦斯检查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完善可靠的安全监测系统,用好各地点的瓦斯监测设备,确保可靠运行,安全监测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催化元件的设备,每隔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每隔7天必须对甲烷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1.5我矿2011年的掘进工作面已揭露的煤层,无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高瓦斯区域。

1.6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1)煤矿井下的明火、煤炭自燃、电弧、电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以及撞击和摩擦火花,都能点燃瓦斯。因此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井下严禁拆开矿灯,严禁用灯取暖。井下不得烧焊作业,必须烧焊作业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审批,点火作业现场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和管理制度。

(2)井下电器设备要及时检查,达到完好及防爆要求。 (3)局部通风地点要实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4)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5)加强放炮管理,井下严禁放明炮、糊炮,装药时按照规定要求填实炮泥和水炮泥,所有放炮作业全部使用符合煤矿安全等级的炸药和雷管。

(6)严防产生撞击和摩擦火花,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1.7防止瓦斯事故扩大措施

⑴采掘工程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等必须及时填绘、更改、核对。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合理、可靠,废巷必须及时封闭。实行分区通风,减少事故波及范围。

⑵建立健全矿井隔爆设施,各掘进工作面及主要进、回风巷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槽,其它地点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

⑶按期对自救器进行校验,发现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

⑷各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中,都要明确发生事故时的避灾路线,并贯彻到全体下井职工。

⑸井口防爆门和反风设施要加快安装速度,并保其完好有效。 ⑹瓦斯超限报警时处理程序

当采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1.5%或回风流瓦斯浓度大于1.0%时,应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处理。

①下达命令:当监测系统出现瓦斯超限报警时,矿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命令现场班长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②现场执行:现场班长接到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命令后,必须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切断工作区域内的电源。以上工作完成后,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

③现场确认: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现场班长执行完命令的汇报后,再命令现场班长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瓦斯超限现场进行探查确认,然后立

即将探查结果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进行汇报。

④指挥处理:矿值班领导接到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后,根据现场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指挥处理。

⑤调度记录: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将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入瓦斯日报,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原因、瓦斯浓度及处理情况等。 2 防治煤尘爆炸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2.1预防煤尘引燃爆炸的措施

⑴健全防尘供水系统,保证水量充足

①防尘用水管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井下各采区及工作面按要求铺设好供水管路并保证供水正常。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主要运输巷、回风巷每隔l0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巷与皮带机斜井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②在需要用水冲洗的巷道内,按照管路安装要求设置三通阀门,并及时安装长度不小于50m且与三通阀门接头相匹配的专用软水管。皮带机巷与皮带机斜井内应在距巷道三通阀门上应至少配备一条长度25m的冲洗巷道、消防两用软水管。

③供水管路要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⑵防止煤尘堆积及飞扬的措施

① 730轨道运输大巷、井底车场、730胶带运输大巷由机电科负责每年刷白一次。

② 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巷道按照巷道划分范围由负责单位及时冲洗,清理积尘。

③ 各采掘进工作面必须落实转载喷雾、净化水幕、放炮喷雾、掘进机内、外喷雾、防尘帘等各项防尘措施。皮带输送机的转载落差,均不得超出0.5m,当超过0.5m时,应安装合适的溜槽或导向板传输。

④ 采煤工作面煤层原有自然水分小于4%时,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

⑤ 综掘工作面必须按照要求,装备除尘风机并坚持使用,综采工作面安装液压支架自动喷雾系统。

⑥ 所有采掘工作面安装水压水量观测表。 ⑶防止煤尘引燃引爆的措施 ①杜绝明火,消除电器火源。

②加强所揭露煤层自然发火情况观测,准备好应急措施。 ③严格放炮管理,防止放炮引起的煤尘事故。 ④杜绝摩擦、撞击产生的火源。

⑤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爆炸引起的煤尘爆炸。 2.2 防止煤尘爆炸事故扩大的措施。

⑴健全矿井主、辅隔爆设施,并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完好。 ⑵简化、优化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避免串联通风。

⑶做好自救器的检查、校验、管理、使用培训工作,使职工能熟练使用。

⑷制定并贯彻避灾路线。

3 其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红一矿矿井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编审安 全总 编

管 理工 程制 日 制:

核:

科:

师:

期:

生产技术科 20110210

红一矿矿井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在煤矿生产中被广泛应用,由于在使用中的失误,使能量意外释放,导致爆破事故的频繁发生。因此我矿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炸药爆炸时的危害主要是产生爆炸地震、空气冲击波、飞石和噪声等,一旦失控,就会造成事故。要避免这些危害必须按照规程操作,确保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爆破安全距离

主要包括爆破安全距离、爆破冲击波和飞石的距离确定。在这里仅就爆破飞石和安全距离的确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爆破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些岩块飞散很远,对人员、设备和构筑物造成危害。

二、爆破事故的预防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爆破员的资格;各种爆破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设计书或说明书应有具体的爆破方法、爆破顺序、装药量、起爆或连线方法、警戒安全措施等;爆破过程中,必须撤离人员。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2.装药、充填: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使用竹木棍装药,禁止用铁棍装药。在装药时,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照明。

3.设立警戒:爆破前必须同时发生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井下爆破应在相关的巷道上设置岗哨,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道都在监视之下,并撤走爆破危险区的全部人员。

4.连线、起爆:采用导火索起爆,应不少于二人进行,而且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

用电雷管起爆时,电雷管必须逐个导通,用于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爆破主线与爆破电源连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误差须小于土5%,否则,禁止联接。大型爆破必须用复式起爆线路。井下爆破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

5.爆后检查;爆破后,经过一段时间,再确认爆破地点安全,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才允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6.盲炮处理:拒爆产生的盲炮包括瞎炮和残炮。发现盲炮和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设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盲炮的处理主要有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和漏接、漏点火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进行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起爆。对于浅眼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不得小于0.3米,深孔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不得小于10倍炮孔直径。

(3)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火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三、其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第三篇:改变矿井通风系统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

305采区改变

通风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杨海涛

2014年4月

改变矿井通风系统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概述

龙马矿业隶属于吉林省杉松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座落于白山市靖宇县东兴乡马当村境内,行政划归靖宇县东兴乡管辖。

矿井地理座标为东经:126°59′24″~127°00′42″,北纬:42°26′46″~42°28′14″。

主要河流珠子河全长45km,在矿区下游2km汇入松花江。白山水库蓄水后,最高水位为416.5m。珠子河与松花江合成白山湖,珠子河流域面积95.5km2。靖宇水文站观测记录断面平均流速0.35m/s最大流速2m/s,最大流量244m3/s,最小流量0.1m3/s,珠子河流流经现生产矿区西及西北、北部,两岸形成陡峭的悬崖,每年的11月份开始水位下降至+406m左右。

地质构造简单,为瓦斯矿井,井田内批准开采煤层三层,即一号层、二号层、三号层,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为Ⅲ级,属不易自燃煤层。发火期大于12个月。煤层没有爆炸性。

我矿准备队305上、下顺同时施工。305上顺掘进距离为365米,305下顺350米、开切眼上山100米。通风设计为采用正压通风,安设局部通风机,风机为系列化,可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型号为FBD2X11,功率为2x11千瓦、风量410—230 m³/min。可满足掘进风量需要。矿井主通风机型号为FBCDZ№17.90×2,功率为2×90kw,矿井现在总入风量为2574m³/min,总回风量为2688 m³/min。我矿现采掘布置有206综采准备工作面、207综采面、305上顺掘进工作面、305下顺掘进工作面、306上顺掘进工作面、306下顺掘进工作面。

按采区设计方案,需要改变通风系统,为了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平稳过渡,经矿班子研究决定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改变矿井通风系统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领导小组:

长:

周家会(矿长)

副组长:

张立波(总工程师)

王志刚(通风副总)

员:

张文明(生产矿长)

尚士新(安全矿长)

于钦松(机电矿长)

翁晓春(技术副总)

杨海涛

郭立波

宋师良

赵福军

胡东坤

具体分工:

周家会对改变通风系统全面负责。

张立波对改变通风系统的现场指挥全面负责。

王志刚对改变通风系统现场具体施工全面负责。

张文明对现场调度工作全面负责。

于钦松对主通风机的安装供电系统,在线监测设备开安装。

尚士新对改变通风时通风机电系统的安全监察全面负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张文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队)干部、各职能科室人员组成。

二、改变系统原则:

1、保证全矿井所有工作面和峒室、变电所风量、风速、温度满足要求。

2、改变通风系统期间不出现通风死角,在计划外没有瓦斯超限

现象。

3、增加305上下顺掘进通风系统的隔离风门。

三、改变通风系统前的通风路线如下:

1、主井→305上顺局扇→+110m平巷→207入风上山→207下顺→207综采工作面→综采回风巷→回风上山→+247m回风平巷→回风斜井→地面。

4、附图1:改变通风系统前的通风路线

四、矿井改变通风系统前井下实际供风点风量分配情况如下:

1、生产布局:

206综采准备工作面、207综采工作面、305上顺工作面、305下顺工作面、306上顺工作面、306下顺工作面,主水泵房(中央变电所)。

2、实际风量

206综采准备工作面

风量562m³/min

207综采工作面

风量550m³/min

305上顺掘进工作面

风量256m³/min

306上顺掘进工作面

风量298m³/min

305下顺掘进工作面

风量288m³/min

306下顺掘进工作面

风量273m³/min

主水泵房(中央变电所)

风量120m³/min

矿井需风量为2347/m³/min,实际供风量为2560m³/min,有效风量为2489m³/min,矿井总回风风量为2655m³/min。

五、改变通风系统后的通风路线如下:

1、主井→305局扇→回风上山→付井→地面。

2、附图2:改变通风系统后的通风路线

六、矿井改变通风系统后的生产布局和井下风量情况:

1、生产布局:206综采准备工作面、207综采工作面、305上顺工作面、305上顺工作面、306上顺工作面、306下顺工作面、主水泵房(中央变电所)。

2、实际需风量:

206综采准备工作面

风量 568m³/min

207综采工作面

风量 566m³/min

305上顺掘进工作面

风量236m³/min 306上顺掘进工作面

风量 232m³/min 305下顺掘进工作面

风量 243m³/min 306下顺掘进工作面

风量248m³/min

主水泵房(中央变电所)

风量114m³/min

矿井需风量计为2207m³/min,风量不需要改变。

七、调整通风系统前的准备工作:

(1)、工作导向:

1、通整段必须严格按照措施施工,严把质量关。工程质量由通整段专人负责监督,不符合工程质量的必须重新施工。为了使工程进度有保障,避免施工地点的前后、急缓顺序不清,特对需要施工点进行编号。

2、需要做永久通风设施的地点有:

(1)305上顺联巷砌筑永久行人风门二道。

(2)305下顺联巷砌筑永久行人风门二道。

(3)305下顺副井上山砌筑永久风门二道。

3、需要拆除的永久风门有: 无

4、为了保障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合理、简单、可靠,具体需要施工的通风设施必须按规程标准施工。

八、安全措施:

1、在未改变通风系统前由安检科、通整段、调度室对井下的所有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发现有不合格的通风设施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同时并对井下所有的通信设施、瓦斯监控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通信设施、瓦斯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

2、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完工后必须由通风、安检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系统调整。

3、通整段加强系统调整前的瓦斯检查和管理工作,提前制定好措施。

4、在改变通风系统前必须指派专人(王福田 张洪顺)负责关闭305上顺联巷风门(徐爱国 王相波)负责关闭305下顺联巷风门,上下顺贯通后(徐爱国张洪顺)负责关闭305下顺副井上山风门,避免造成改变通风系统后井下风流短路。

5、改变通风系统后至少不少于2小时的试运行,试运行间机运段必须负责准确得记录主通风机的工作电压、电流、轴承温度等物理指标,当主通风机运转各项指标都符合规定指标后通知调度中心才能对井下送电。

6、系统调整期间,矿井下必须停止生产,通知调度室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并在地面变电站切断井下一切动力电源,通风系统调整

后,首先要先对局扇进行观察是否有循环风,如发现出现风量不足,有循环风现象时,立即停止局扇、设好警戒。查明原因后,由瓦检员对局扇和开关附近瓦斯进行检查,只有当该地点瓦斯不超限符合规程规定方可开启风局扇。如掘进工作面需要排放瓦斯时,应注意事项:

1、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执行排放瓦斯“三联锁”制度,明确停电负责人,撤人警戒负责人和排放瓦斯负责人,严格按照三级排放的原则进行瓦斯排放。

2、采区向各地点送电时,只能送局扇的电源,且必须经检查被送电区域瓦斯在0.5%以下时方可进行。

3、排瓦斯前,必须切断排出的瓦斯流经区域的所有电源,撤出此 区域所有人员,并在各通道口设专人警戒。

4、局扇电源送电后,详细检查局扇20米范围内瓦斯在0.5%以下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若发现风量不足时,必须采取措施,待风量充足后方可继续进行。

5、瓦斯排放时,必须采取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由外到里逐段排放,确保瓦斯在全风压混合后瓦斯浓度在1.5%以下,采区回风混合在1%以下时进行,严禁“一风吹”。只有在巷道瓦斯稳定在1%以下时,待30分钟后排放瓦斯工作方可结束。

6、同一采区严禁多头同时排放瓦斯,应按照由外向里先进风后回风的顺序进行,一个采区严禁两台以上局扇同时排放瓦斯。

7、排瓦斯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入井,严禁在井下进行与排瓦斯工作无关的工作。

8、系统调整时,必须有各级领导干部现场把关。

9、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后24小时内,各地点瓦斯检查工必须详细检查,注意通风瓦斯变化异常,有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0、在井下调整系统期间,矿长必须在风机房现场指挥,主扇司机必须随时注意风机运行的各种参数变化,有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1、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要加强个人自主保安,注意安全,安全高效的完成任务。

九:调整系统后的测试及计算

通风部门要进行全面测风和测定通风阻力、压力、矿井内、外部漏风率和等级孔的计算。必须保证矿井各项指标都符合 «规程»规定,有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以上方案措施涉及的有关人员贯彻学习、落实、会审、签字后方可施工。

( 附;改变通风系统前、后的通风示意图见附图1)。

通整段

2014年4月15日

第四篇:4全矿井停风停电及恢复通风供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天全县红星煤业有限公司红星煤矿 ------ 主要通风机停风及恢复通风供电的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第121条规定: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转。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主扇停止运转。由于主要通风机一旦停止运转,就会造成全矿井停风,继而造成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限;另一方面,主要通风机停风片瓦造成瓦斯积聚,如不采取正确的瓦斯排放措施,不按规定程序盲目供电,也会酿发瓦斯事故。因此,必须加强对主要通风机停风与恢复通风供电的安全管理。为此,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要通风机计划停风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1、主要通风机计划停风是指主要通风机检修、线路改造或其它原因而进行有计划的停风。

2、主要通风机需计划停风时,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风申请书”,报矿机电、通风、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3、“主要通风机停风申请书”必须载明停风时间、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受停风影响的停电区域、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及停风安全措施等内容。

4、经总工程师批准的“主要通风机停风申请书”应发至调度、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部门,各部门应提前做好停风前的撤人、停电和恢复通风后的瓦斯排放措施等准备工作。

5、机电部门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必须按审批时间进行停风作业,只有在确认受停风影响区域的人员已全部安全撤离、电源已全部切断的情况下方可下达停风命令。

6、停风后,主要通风机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风门,形成自然通风系统。

二、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时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1、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是指事前无计划,因突然停电、主扇故障或其它原因而造成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

2、因停电等原因造成主要通风机停风时,主扇应立即按程序启动备用风机。

3、备用风机同样不能启动时,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形成自然通风,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4、调度室接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切断停风区域的电源,并下达撤人命令。

5、井下瓦斯检查员、全体作业人员发现主要通风机停风(井下无风流流动)时,应立即要求现场停止作业,并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

6、对受主要通风机停风影响的局部通风机,应将掘进工作面人员全部撤出,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行,并在掘进工作面入口位置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三、停风后,恢复通风与供电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1、计划停风时,检修等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应进行试车运转,试车正常后再恢复主要通风机运转,司机立即关闭防爆门,恢复井下通风。

2、因停电等故障造成无计划停风时,在故障排除后,应立即按风机启动程序恢复主要通风机运转,关闭防爆门,恢复井下供风。

3、全矿井通风系统恢复后,瓦斯检查员应对停风区域内的风流情况、瓦斯浓度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在风流稳定正常,且瓦斯浓度符合以下规定时,方可通知恢复供电:

⑴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0.5%以下;

⑵采掘工作面电气设备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

4、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后,对瓦斯浓度超过1%的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应制定瓦斯排放措施,严格按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⑴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但未达到3%时,由通风部门制定排放措施,组织排放。

⑶停风区内瓦斯达到3%时,由通风部门制定排放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⑶瓦斯排放结束后,经检查停风区内瓦斯在1%以下,且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供电。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第五篇:矿井停产期间安全措施

号:

潘家窑煤矿停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温州建峰项目部 施工负责人 :

编 制 人: 编 制 时 间:20

11、 、

生产技术部意见:

通 风 队 意 见:

机 电 队 意 见:

安 监 站 意 见:

采 掘 副 总 意见:

总工程师 意 见:

审 批意 见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潘家窑煤矿停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山西中煤潘家窑煤业有限公司为原潘家窑联营煤矿和崔家岭煤矿整合而成,在矿井整合准备期间井下停产,在此期间每天井下采取三个班有人,对排水、防尘、瓦斯检查、井下停电、巷道检查安全巡视,为了矿井安全,特制定一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停产期间人员组织:

人: 杨

安全技术负责人: 刘帮金、王连君

瓦斯检查工: 张爱平

邸小平

程维权 排

工: 张志勤

狄学光

余志友

井下 电 工: 王

工: 陈学友

彭成玉 防

尘 : 杨

地面看场人员按照原岗位不变,夜里增加2人巡夜。

三、工作要求:

1、队领导停产前,必须全面检查井下所辖范围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彻底整改,不准留下隐患,确保停产期间的安全。

2、每天派专职人员分班下井巡视,具体安排如下:

1)排水工作:每天夜班排水一次,正常情况4#煤层水仓排水4小,9#煤层水仓排水6小时;如遇涌水量增大的特殊情况时延长排水

1 时间,同时向矿调度汇报。

2)防尘工作:对4#、9#煤层的回风大巷每周一早班进行一次洗尘;对副斜井、4#煤井底辅运巷、主运巷、9#煤皮带巷每三天进行一次洒水、喷雾除尘。

3)有害气体检查:每天三个班不准断人,每班巡回检查不少于两次,按规定做好记录和电话汇报矿调度。

4)井上下通讯:每天专职入井人员到井下工作岗位后,首先向矿调度汇报,这样做既检查了通讯线路和通话设备,又可以让矿里掌握专职人员动向。

3、电气设备处于停电闭锁状态;无证人员严禁开启;电器设备的停、送电由专职电工进行。

4、对井下巷道按矿防尘规定进行洒水洗尘,不用水时将相应阀门在巷口处进行关闭,地面静压水中班、夜班停止送水。

5、项目部安排好各班值班人员,确保队部领导在单位值班,处理应急情况。

6主副井口斜巷运输绞车停电闭锁,主井在上井口处设置栅栏防止人员入内,副井井口大门上锁,每班给一把钥匙,供专职人员入井用。专职人员进入大门后要把大门反锁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7、排水人员、洗尘人员、瓦解员、安全人员结伴而行、对辖区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调度。

8、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汇报,发生灾害按各自所在地点的避灾线路撤退,发生区域性灾害按指定的避灾路线撤离。

9、停产期间,矿若安排其它应急工作,按矿要求进行安全施工。

10、每天三个班必须有瓦检人员下井,对所有的检测地点按照要求检测,并做好记录和汇报。

11、4#煤并联段巷道的掘进机移变高压停止,并闭锁开关,严禁送电。

12将井下停止运转的溜子电源开关打到零位并锁闭开关。

13、4#、9#煤排水管路每次排水后,必须将管路内的余水放出,防止气温急剧下降造成管路结冰上冻。

四、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制度:

1、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做到入井人员人人熟悉本措施。

2、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三大规程”,坚持“四不生产”、“三不放过”原则。

3、入井前必须佩带好矿灯、矿帽、自救器,并结伴而行,严禁独自一人在一个区巡视和作业。

4、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酒后入井。

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各工种要遵守操作规程,所有人员不得越岗作业。

6、入井人员严禁井下睡觉。

7、坚持隐患排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隐患要及时汇报。

3

8、自觉服从矿职能部门管理,对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9、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电气设备管理:

1、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井工矿电气失爆标准的有关规定,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2、电气设备具备完善的过流,接地与漏电保护,各类保护严禁甩掉不用。

3、井下所有的移动变压器低压侧,馈电磁力启动器的使用,应每天送电后做一次漏电试验,照明综掘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存档。发现移动变压器漏试有问题,要及时汇报机电队进行处理。按规定每月对各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4、检漏保护装置,维修工每半月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内容包括:

(1)各处导线是否良好,有无破损及受潮。 (2)闭锁装置及继电动作是否可靠。

(3)各部接头,触点是否良好,有无松动和烧毁现象。 (4)内部原件、插件板、熔断器及指示灯有无松动破损。 (5)检漏保护装置的隔爆性能是否符合规定。

5、其它严格按机电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有关文件,做好电气管

4 理的其它工作。

6、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

(1)各种电气设备橡胶电缆,应避免水淋、撞击、挤压等原因而造成损伤,电缆吊挂要平直。

(2)各电气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严禁失爆。

(3)机电设备要挂设备标志牌,包机到人。包机人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4)机电维修工严禁带电工作。

(5)配电点处,电气设备摆放要整齐、统一,每班搞好文明生产。

(6)停电作业时,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必须指派专人看管停电开关,并挂停电警示牌,要有专人负责停、送电、要由专职电工进行。

(7)本队所使用的磁力启动器、馈电磁力启动器全部实行二防锁管理。

(三)顶板管理措施:

1、每班下井人员要对工作范围的支护情况进行检查。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用长柄工具找顶、帮,找顶、帮时要有监护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出信号,找顶人员迅速外撤,监护人、找顶人必须站在有效的支护下进行作业,严禁进入空顶区,找顶找帮人员由上向下进行。找顶、帮后,确认以排除安全隐患,方可进行工作。

3、安全巡视人员观察监控顶板和巷帮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4、冒顶的预兆有响声、掉渣、片帮、裂缝、漏顶、脱层等。

(四)防滑:

天气变冷主井轨道,和暗斜井轨道有结冰的可能,检查人员和排水人员,升入井时不准采轨道,主井轨道要抓住右面的旧电缆上下,脚踩实防止滑倒。暗斜井人员上下时在带步车一侧行走,手扶钢丝绳行走。

(五)灾害预防:

井下主要灾害为火灾、水灾及瓦斯、煤尘爆炸为主,要经常检查电缆、用电设备。发现有发热异常要及时处理,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得使用。落实好防尘、瓦斯措施,加强防尘洒水、通风等。同时要做好放水工作。

1、每一入井人员都必须遵章作业,杜绝违章,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要及时汇报处理,避免发生事故。

3、发生灾害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救灾,并向调度室汇报。当灾害发展到不可能抢救或抢救威胁到人员安全时,所有人员应保持冷静,按避灾线路撤离工作面。

4、发生火灾时,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必须立即正确佩带好自救器,并按调度室通知的路线及时撤退。

5、灾害点以外的所有人员听从调度室的安排,按矿调度室安排

6 的指定路线撤离升井。

6、所有入井人员配备过滤式自救器一台。

7、避灾路线: 1)、4#煤避灾路线

(1)、火灾、瓦斯煤尘爆炸避灾路线:

①、工作地点→最近的联络巷→4#煤层主运巷→副斜井回风并联段→副斜井→地面;

②、工作地点→最近的联络巷→4#煤层主运巷→主井绕道→主斜井→地面。

(2)、水灾避灾路线:

①、工作地点→最近的联络巷→4#煤层主运巷→主井绕道→主斜井→地面;

②、工作地点→最近的联络巷→4#煤层主运巷→副斜井回风并联段→副斜井筒→井口→地面。

2)9#煤避灾路线

(1)9#煤发生水灾事故避灾路线:

工作地点→最近的联络巷→主斜井水仓→暗斜井→4#煤辅运巷→副斜井轨道→地面

(2)、9#煤发生火灾、瓦斯、煤层爆炸事故避灾路线:

主斜井水仓→暗斜井→4#煤辅运巷→副斜井轨道→地面

12、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安全规程、平朔公司、潘家窑煤矿相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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