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制度
在当今社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发展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以下是小编收藏的《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大名一中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增强广大师生员工消防意识,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列入本单位消防工作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各处室要充分利用会议、网络、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法规、制度、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教职工懂得消防法律、法规和必要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坚持每年开展全校性的“11•9”消防日活动,各处室要按照学校的安排,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宣传,进行灭火演练等各项活动。
四、各处室每年要对新生、临时工等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使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防火安全,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制度。
五、重点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六、利用先进经验、典型火灾案例、抓住学校出现的事故苗头等内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责任意识和火灾防范意识。
七、抓好学校消防志愿者和处室义务消防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校义务消防队要制定消防学习、宣传、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活动。
八、通过消防知识的学习全体师生要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安全会议
管理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岗安全教育培训
1、新员工、临时工进入岗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2、入岗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行政后勤区域安全责任人召集组织进行,公司安全管理人(或委托人事专员)具体负责。
3、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2)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 (3) 本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生产、工作特点及工艺流程; (4)安全常识和守则及岗位操作规程; (5)事故案例分析和防范措施等。
4、入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将参加教育培训人员造册登记,由受教育培训本人签字存档。
5、对外来参观、学习的人员应告之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并派专人带领陪同。
二、特殊工种教育培训
1、凡从事生产的电工、焊接气割工、起重(提升)工、司炉工、电梯工、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员、使用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操作技术使用方法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从事作业。
2、特殊工种教育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
3、本公司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设施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需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必须积极组织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形式要多样化,内容要有针对性。
2、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等有关新文件、新规定和有关部门、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等;
(2)各类事故案例剖析与宣传教育;
(3)联系实际学习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4)学习安全技术和安全规程。
3、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各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要利用各种会议途径,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4、接受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存档备查。
四、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
1、设备设施大修和重点项目改造,公司及有关部门必须对参加检修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地进行。
2、对重大危险性作业,公司及有关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参加人员按特殊作业工种划分。
3、员工违章及造成事故责任者在重新上岗或换岗前,应组织针对性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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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做好统一部署。
2、学校每周召开的教师会议以及班主任的每个班会都要根据校内外环境和季节的变化对师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交通、消防、社会治安、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防触电、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校内外安全教育及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为内容的安全教育。
3、体育教师在教学某些课程,如铅球、双杠等,在课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工作,同时要有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实验教师在上实验课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化学药品如硫酸等危险物品或涉及电源等,也要在课前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工作,同时要有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4、学校每学年要对全体师生进行至少一次的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有效杜绝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5、学校在节假日和各种大型活动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工作,并有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第四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院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中层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并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各单位各部门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班级学生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通过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班会、讲座、演出等形式,按照“年有安全月,季有安全周,月有安全日”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
三、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总体工作计划、学院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或纪念日、环境、季节进行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防性侵害等安全宣传教育。
四、每年对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实习实训、外出见习或写生、放假前均要进行相关团体的安全教育。
五、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应按照签定的责任书,认真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防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七、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岗位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人员及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定期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第五篇: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确保每周上一节安全教育课,并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观看安全教育警示录、主题班会、讲座、演出等多种形势开展交通法规、预防伤害等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要在新生入学(幼儿入园)后、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环境、季节进行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滑冰、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三、充分利用每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发放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防火、防洪、防地震、防踩踏等紧急情况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对教师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安全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