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监测工作相关制度
制度是工作的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形成的保障。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的收集整理的《死因监测工作相关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死因监测工作相关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相关制度
死因监测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妥善保管和利用死因监测资料,加强死因监测档案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死因监测档案包括死亡报告卡片、登记册、报表等监测的原始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
三、死因监测资料设专人负责监测档案的管理,科室人员负责自身工作范围内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注意防火、防虫、防潮、防鼠,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对有损坏的资料及时进行修复、复制。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注意死亡个案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公布。绝密档案专柜保管。计算机录入需保密的资料要加密保存。
六、借阅、抄录、复印、备份监测资料必须出具有关单位证明,并由疾控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发生失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责任。
七、死因监测工作的原始记录要长期保存,录入计算机的数据使用有效的方式备份保存,应有两套备份。
死因监测工作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死因监测工作人员死因监测方面的业务素质,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采取逐级培训的形式,县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对乡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培训,乡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内部及辖区村级医疗单位进行培训。
三、对新从事死因监测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每年举办一起死因监测工作培训班,对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和厂矿医院的死因监测管理人员、临床医生和防疫医生有针对性地业务知识培训。
五、各乡镇卫生院以举办学习班或以会代训的方式,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从事死因监测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的业务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每年至少对辖区从事监测的工作人员培训1次。
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因监测科,派专业人员参加各乡镇的业务培训,对基层医生进行技术指导。
死因监测例会制度
一、为及时收集死因监测资料,了解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制度。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28日召开乡级以上医疗机构防疫例会,安排布臵监测工作,讨论死因监测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三、各医院每月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讨论会,提高死亡报告的填报质量。
四、各乡镇农村卫生工作站,每月组织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防疫人员召开一次防疫例会,收集、填写和审查上报的出生、死亡等监测资料,讨论死因监测相关事宜。
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人员,轮流参加各乡镇的防疫例会,了解死因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协调处理各方面关系。
六、例会应有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死因监测工作考核评比通报制度
一、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我县死因监测系统工作开展情况,依照国家死因监测点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从事死因监测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采取平时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平时考核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每季度检查辖区监测单位的二分之一,全年至少对辖区监测单位督导、检查2次;考核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采取百分制。
四、死因监测工作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资料管理、例会和培训记录、与相关机构协调工作完成情况。
五、检查、督导和考核应有详细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检查结果以简报形式上报和反馈,定期进行通报。
六、每次考核结果均计入单位年终考评成绩。对死因监测工作开展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前三名给予物资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单位通报批评,后三名单位主管领导做出书面检查,工作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死亡报告和死因统计工作的管理,提高死因报告工作质量,同时,为及时准确地发现诊断不明死亡病例,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死因信息责任报告人。
2、凡在医院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经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医学死亡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3、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根据死者生前的病史、体征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填写《医学死亡证明书》报至乡镇卫生院。
4、医院死因监测管理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逐项认真审核,如发现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必要时组织医院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
5、对院内死亡病例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县级医疗机构要确定根本死因并进行死因编码)。
6、对村级上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监测人员应在30天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网络进行报告。
7、医院死因监测人员要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8、医院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提高死亡登记信息报告质量,依据《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制定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制度如下:
1、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为死因信息网络报告的责任单位,对《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医院死因监测管理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逐项认真审核,如发现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必要时组织医院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
3、医院死因网络直报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对院内死亡病例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对村级上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在30天内完成审核和网络直报。
4、在进行网络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户口所在地、常住地址、主要职业、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或情况、根本死亡原因、最高诊断单位、最高诊断依据、填卡医生、填卡日期等信息。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打开“调查记录”栏,填写病人生前症状、体征、主要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等。
5、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死亡信息核实补充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提高死亡报告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制定死亡贪睡核实补充制度。
二、县疾控机构要及时审核辖区内医院上报的《死亡报告卡》,对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无法编码的《死亡卡》的死亡病例要通知报告单位进行核实调查。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负责死亡报告的医生,对上级认为死因填报不清、急诊死亡及来院时已死亡、无诊疗记录或病史不详的个案等需要核实的个案,需查阅原始资料,必要时进行入户调查。
四、县疾控中心每季度到县公安、殡葬管理部门、妇幼管理部门、劳动局社保中心等单位查抄死亡信息,反馈给辖区卫生院,由卫生院进行数据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报。
五、各乡镇卫生院每月到辖区派出所、计生站核对死亡信息,及时反馈给村卫生所进行死因调查,进行查漏补报。
第二篇:死因监测相关制度
为加强医院死亡报告和死因统计工作的管理,提高死因报告工作质量,同时,为及时准确地发现诊断不明死亡病例,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死因信息责任报告人。
2、凡在医院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经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医学死亡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3、辖区内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临床医生根据家属或知情人提供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居委(村委)开具的居委(村委)证明、家属或知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生前病历,对其死亡进行推断,填写《医学死亡证明书》。
4、医院死因监测网报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逐项认真审核,如发现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问题,立
1 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必要时组织医院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
5、对院内死亡病例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6、医院死因监测人员要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7、医院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死因监测档案管理制度
1、为妥善保管和利用死因监测资料,加强死因监测档案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2、死因监测档案包括死亡报告卡片、登记册、报表等监测的原始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
3、死因监测资料设专人负责管理,科室人员负责自身工作范围内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注意防火、防虫、防潮、防鼠,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对有损坏的资料及时进行修复、复制。
5、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注意死亡个案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公布。
6、死因监测工作的原始记录要长期保存,录入计算机的数据使用有效的方式备份保存。
7、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3 死因监测工作培训制度
1、为提高死因监测工作人员死因监测方面的业务素质,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2、医院每年组织对临床医生进行一次死亡监测培训,培训内容侧重于《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3、对新从事死因监测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医院每年派出死因监测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死因网报人员参加上级培训班。
4
死因监测例会制度
1、为及时收集死因监测资料,了解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制度。
2、组织各临床科室每季度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提高死亡报告的填报质量。
3、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死亡报告讨论会,讨论死因监测相关事宜,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完善。
4、死因监测管理工作人员应及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例会,了解死因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处理各方面关系。
5、例会应有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5
死亡信息核实补充制度
1、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提高死亡报告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制定死亡信息核实补充制度。
2、对认为死因填报不清、急诊死亡及来院时已死亡、无诊疗记录或病史不详的个案等需要核实的个案,需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3、医务部负责医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审核及盖章,对有疑问的死亡证明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4、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填写调查记录。
6
死亡病例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1、当班诊治医师为死亡病例报告责任人,不得因任何原因漏报、缓报、瞒报死亡病例。
2、各科室建立死亡病例登记本、自查登记本,各科室负责人每月自查一次,医务科每月自查一次,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每季度自查一次,自查情况要有记录。
3、对查出有漏报、缓报、瞒报死亡病例要责成有关人员立即进行补报。
4、对实习、进修和新参加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死亡病例报告的岗位培训。
5、对死亡病例报告有突出成绩的人员予以奖励和表彰。
7
第三篇:死因监测工作例会制度
1、组织本院门诊医生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死因检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并对入户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解决。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卫生所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与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死因等级报告管理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有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医院要建立死亡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医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核实。
3医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4、医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5、医院医生要定期了解院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医院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储存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培训工作制度
1、医院医务科每半年组织对临床医生进行培训一次,培训内容侧重于《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亡原因的确定。
2、医院每两个月要开展对医生进行二级培训,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3每年派出死因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死因编码人员参加国家或省级培训班。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
1、医院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目标考核内容,每年至少两次组织对全院人员进行人群死因登记信息报告网络报告工作督导检查,并进行考核评分。
2、实行奖惩机制,对有漏报、迟报的科室、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开展工作好的单位进行奖励。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第四篇: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XXXXXXXXXXX医院
死因管理
萝北县人民医院医院
死因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院 长 王 军 副组长:业务院长 贝连芝
后勤院长 张立新
组 员:医教科主任 于 静
防保科主任 赵莲花
信息科主任 徐晓玲 职 责:
1、负责研究制定我院死因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协调各科工作。
2、医教科负责死亡医学证明的领用、发放、收集、登记工作。
3、防保科负责死亡医学证明的审核、网报、检查、奖惩工作。
4、病案室负责死亡医学证明疾病编码、病历及存根等原始资料的保存。
5、统计室负责死因统计工作。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居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死亡统计工作的质量,根据《西安市居民死亡证明书管理办法》及《西安市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报告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院死亡证明登记报告制度。
二、居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在服务区域内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卫生部,公安部制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查医生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症状体征。对非经治疗的死亡原因不明者,或经诊查仍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病史、症状、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记录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栏目中。
五、所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加盖我院医疗专用章。
六、诊治医生须在死亡后7日内开具证明书报医务科,同时填写我院死亡信息卡报防保科信息管理网络直报人员处。
七、对住院死亡者所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须粘贴在死亡者的病案中,随其病案一并保存,保存期限按病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急诊留观死亡者所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须粘贴在死亡留观病史中,随其病案一并保存,保存期限按病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来院已死亡者及急诊抢救过程中死亡者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由急诊科登记造册,交病案室保存,期限2年。
八、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九、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十、医教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制度
领用、发放制度
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收集由医教科负责管理,医教科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医教科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登记记录。
三、各临床科室由科主任指派我院在职人员领用,进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领用数量、编号、时间、领用人等项目登记。
四、各临床科室对领用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专项管理,不得遗失。
使用登记制度
一、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应出具卫生部,公安部制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各临床科室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登记记录。
三、记录内容包括死者姓名、性别、年龄、死因诊断、死亡时间、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四、医教科及各临床科室对登记记录进行检查,审核,进行考核。
死因培训工作制度
一、医院医教科每半年组织对临床医生进行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医学证明证》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二、医院防保科、信息科每半年要开展对医生进行二级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三、每年派出死因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死因编码人员参加市或区级培训班。
死亡证明考核制度
一、我院死亡证明的开具、上报、统计工作是在死因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的院、科两级负责制。
二、各职能责任部门负责全院死亡证明开具、上报、统计的检查、监督工作,每月检查各个职能科室一次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改正;临床各科科主任本人或指派专人负责本科死亡证明开具、填报、上报、登记的检查、监督工作;信息管理网络直报人员负责网络直报及统计工作,定期与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联系。
三、对在死亡医学证明书填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四、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医院及市、区卫生局应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虚假、瞒报、伪造、篡改死亡医学证明书的;
2、拒保或屡次迟报死亡医学证明书的;
五、对违反《统计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一、医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二、医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三、医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院前急救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例会制度
一、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因管理、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
二、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三、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卫生所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档案管理制度
一、医院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二、医院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三、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四、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死亡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
1、按照全国统一的死亡证明书的基本格式及填写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或错项。
2、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
3、死亡原因填写应用医学专业疾病名称,并用中文书写,不得用英文或英文缩写。
4、死亡证明书正面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
5、死亡证明书如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死者既往疾病名称、发病时间、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相关慢性病史的一系列情况。
6、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他杀、自杀)的,可以向警务部门反映,由警务部门协助确定死因。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
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
1、医学证明书编号:由公安和卫生部门统一编号。
2、死者户口所在地:城镇以街道、农村以乡为单位。现住址: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
3、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如为婴儿,可同时填写婴儿母亲的姓名;尚未起名者可记录其母姓名,按“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记录,以备调查;
4、性别:填男或女。
5、民族:按汉、回、壮、维吾尔、藏、白族等填写。
6、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时间最长的职业填写,并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具体的工作。不符要求的填写如:工人、干部、操作工或退休。
7、身份证编号:填写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注意与出生日期保持一致。
8、婚姻状况:按法定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含再婚、复婚、分居)、丧偶、离婚、不详5种情况划记。
9、文化程度:按死者的最高学历的填写。文盲指不识字,半文盲指稍识字,中学含中专,大学含大专。
10、生前工作单位:指就业所在或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较长的单位。
11、出生日期及死亡日期:按公历年、月、日填写。
12、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 当年未过生日者:死亡年份-出生年份-1;已过生日者:死亡年份一出生年份。未满l周岁的婴儿,填写实足月龄;28天内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天数;未满1天的新生儿,填存活小时。
13、死亡地点:按死亡证明书上的5种情况填写;来院已死的死亡地点应为家中、赴医院途中。
14、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指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或其它情况的直系亲属或亲友。
15、住址或电话或工作单位:指联系人的常住地址、联系电话和所在工作单位。
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
1、死亡原因:填写导致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
第I部分:是《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主要内容,需要填写导致死亡的疾病以及更早的原因,是必须要填写的部分。
①按照导致死亡的顺序填写,(a)由(b)引起,(b)由(c)引起,(c)由(d)引起;
②)每行只能填写一个疾病;、 ③ (a)行至少要填写一个疾病;
④发病距死亡的时间间隔应尽量填写,(a)到(d)的时间长度一定是从短到长。
⑤填写的行数是不限定的,根据情况可增加填写(e)、(f)等行。 ⑥不要只填写临死方式/情形,例如“呼吸衰竭”、“循环衰竭”、“全身衰”等。
第II部分:是对第Ⅰ部分内容的补充,用于填写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①填写所有促进死亡、但与第I部分死亡原因顺序无关的疾病; ②按照严重程度依次填写,无数目限制
2、发病到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指第Ⅰ部分报告的疾病从发病到死亡之间的间隔时间(时间单位为:分、小时、天、周、月或年),如询问不清,可以不填。
3、死者生前疾病的最高诊断医院:指第Ⅰ部分报告的主要疾病最高级确诊的单位。
4、最高诊断依据:按实际确诊的各项依据划记;如实行诊断分级,取最高级别的诊断依据,B超、X光、心电图等特殊检查均放到“临床+理化”一栏;
5、住院号:未住院就诊者不填;
6、医师签名:由填写死亡证明书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医师签名;
7、单位盖章:由填写医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8、填报日期:指出具证明书的日期;-般应是死者死亡当日或随后几日内,如间隔过长应予以说明。
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如来院已死,由诊治该死亡者的医生填写调查记录。
1、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病历摘要和家属提供情况;内容应包括: (1)本次发病的症状体征;包括起病急缓、病程长短、病情轻重、原发病的并发和继发、实验室检查结果、疾病的演变和治疗经过、有否后遗症即晚期效应等。
(2)发病时间; (3)诊断单位; (4)诊断依据;
(5)既往史及相关情况:包括死者生前以往患过的疾病以及可能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如生长发育史、家族史、遗传史、职业史、接触史等。以及死者生前的起居饮食、生活习俗、烟酒嗜好等。
2、被调查者姓名:指接受死因调查的对象在此签名;
3、与死者的关系:指受调查者与死者的关系,如直系旁系亲属或邻里同事等关系;
4、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指被调查者的具体地址和所在工作单位电话号码:
5、电话号码:指被调查者的联系电话号码;
6、死因推断:应为明确的疾病诊断名称,不应填写为症状、体征或来院已死等情况。
7、调查者签名:由填写调查记录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医师签名。
8、调查日期:对死亡病例的凋查时间。
统计项目的填写要求
1、根本死亡原因ICD编码:指ICD—10,采用4位数编码;
2、统计分类号:指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年报表总表的分类号(如卫统8表)
第五篇: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例会制度
1、组织本院门诊医生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卫生局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医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医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3、医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1、医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2、医院医生要定期了解院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医院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培训工作制度
1、医院医务科每半年组织对临床医生进行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2、医院每两个月要开展对医生进行二级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3、每年派出死因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死因编码人员参加国家或省级培训班。
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
1、医院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每年至少两次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人群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督导检查,并进行考核评分。
2、实行奖惩机制,对有漏报、迟报的科室、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开展工作好的单位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