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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精选)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第一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2008-08-21 | 作者: | 来源: 中国地质调查局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是一项专门的技术,它主要依据工程地质调查和勘察的结论,根据地质体。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

第一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

2008-08-21 | 作者: | 来源: 中国地质调查局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是一项专门的技术,它主要依据工程地质调查和勘察的结论,根据地质体的特点或所采取的工程措施的不同进行监测设计,根据不同的监测精度要求和地貌形态确定相应的监测方法、选择适当的监测仪器,并对地质体进行位移、位移速度或位移加速度(包括地表位移和深部位移)、水环境(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内应力变化等的周期性观测。小口径钻孔组合抗滑桩防治滑坡新技术

针对当前普通抗滑桩的缺点,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研究开发的新型小口径钻孔组合抗滑桩技术,推广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尤其是在山高坡陡、施工场地狭窄和交通运输困难的条件下,小口径钻孔组合抗滑桩更具有优越性。小口径钻孔组合抗滑桩具有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只需轻型施工设备,施工简便、成本低廉,便于对地质体进行改造、充分调动和利用岩土体自身的承载能力等优点,能降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规模,节约投资,减小对环境的破坏程度。小孔径锚固技术

小孔径锚固技术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新型锚固技术,应用十分广阔。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研制的小孔径预应力锚索、小孔径多段扩孔式预应力锚索和回收式锚索等预应力锚固技术,已在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小孔径预应力锚索是通过优化锚索结构来提高滑坡的防治效果,即用比常规锚索要小的钻孔直径、少的预应力筋用量来达到相同甚至更好的加固效果,以减小对边坡的扰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锚固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小孔径多段扩孔式预应力锚索是用于软岩和土层边坡以及深基坑锚固的一种新型预应力锚索。应用多段扩孔锚索,能缩短锚固段长度,提高承载力,有效地解决软岩和土层中锚索锚固段长且承载力不高、可靠性差的问题。可回收式锚索可在锚索使用后及时拆除与回收,解决了锚固与拆除的矛盾,可回收式锚索广泛适用于城市深基坑加固。

高陡边坡绿色生态综合防护技术

边坡绿色生态综合防护体系,是将生物防治技术与工程防治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防治方法,既降低了高陡边坡生态防护的造价,又提高了防护的可靠性,很好地实现灾害治理与环境保护的结合,有力地推动边坡防护及灾害防治技术的进步。绿色生态护坡具有维持生态平衡、保持水土、改善环境的作用;绿色植物还能丰富景观,实现环境的协调,提高环境的舒适

感。该项技术广泛适用于高速公路边坡、水电建设高边坡、山区城市建设高边坡等人工边坡的治理。

第二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

各 种 制 度 、 岗 位 责 任 制

兴仁县佳顺煤矿

目 录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5、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7、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8、岗位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5、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地测防治水部门安全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矿安全办公会结束后,如遇特殊情况次日补上。

2、安全办公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内容: ①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②总结分析一周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点。

③研究确定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 ④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⑤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测量成果必须有两人上计算、校对、保证资料准确无误。

2、地测资料提供完毕后,必须经编制,描图,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队长签字后再经地测副总工程师及矿总工程师审阅同意后方能晒图使用。

3、凡地测队提交本矿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地测负责人审核同意,矿总 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提供。

4、地测图纸资料必须设专人保管,建立借阅、转抄、复制登记。

5、各科摘引资料必须严格检查、校对后方可使用。

6、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包括:图表文件等必须经队长审核同意后,报地测副总工程师及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报出。

7、凡属交换性质的图件,需以旧换新,不交旧的,停发新的,特殊情况经队长同意后方可发放,为防止图纸外流,对丢失图纸者追究责任。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是指矿管、气象等相关部门基于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化规律,结合地质背景和降水发展趋势等因素,建立预测模型,并通过会商、研判,做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分级预测,联合向社会公众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并要求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二、等级划分。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分为五级,由低到高分别为:

1级(兰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 2级(绿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 3级(黄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4级(橙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5级(红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三、等级确定。一般情况下,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由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测系统软件根据实时降雨、气象预测等相关因素进行预测。预测四级及以上时,应经国土部门和气象部门组织会商、尽量细化具体范围后发布,并根据气象临时预报信息,及时跟进调整。

四、发布方式。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一级、二级时采用手机短信发布;等级预报达三级及以上时,通过广播、电视(天气预报栏目)、电子终端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多形式发布发送。

五、发布对象。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一级、二级时,只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达三级及以上时,除向社会发布外,还通过手机短信向特定对象发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防灾工作人员;地质灾害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

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管理我矿的矿图,本制度规定了我矿矿图、及外来图纸的存档、保管、复制、发放、回收、销毁及回收处理。本制度适用于对佳顺煤矿所有矿图的管理

2、 职责生产技术科是矿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图纸的编制、保管、发放、回收、销毁及归档管理。

3 工作程序 3.1.图纸和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和管理 3.1.1.设计人员按设计程序完成对矿图的设计编制,经过各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交资料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需下发的图纸由资料管理员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3.1.2.外来图纸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资料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需下发的由资料管理员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发放的图纸应加盖项目负责人及日期章。 3.1.3.矿图底图电子版,及时备份,如有丢失,应追究其遗失者责任。 3.2.图纸的更改回收与销毁

3.2.1.矿图需更改时,应填写图样(文件)更改申请单,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

3.2.2.对于过期的图纸,由生产技术科图纸保管员定期统一回收,统一销毁。 3.3.资料管理员如对所保管图纸保管不善,如丢失或违犯本制度时,应提出批评,情节严惩时应给予经济处罚。

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为了满足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化,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望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地测专业在建设和生产中收集的地质、测量及地面地灾资料及时整理成文字、台帐和图件,如发现资料存在问题或缺漏,要及时到现场核对修正补充。

二、凡在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地质灾害、地质构造复杂、水文问题难以判断时,总工程师亲自集中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鉴定会审,如遇疑难问题科内难以处理时,及时请示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集体会审,必要时请上级部门帮助研究。

三、地测工程师每周组织一次定期资料分析,对周内地测资料做出必要的评价,以便正确应用,对日常生产中急用的地测资料,及时分析会审,定下意见满足要求。

四、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地测资料提供内容的几项规定:

(一)供水平设计的地测资料包括有水平位置范围、煤层分布情况、地质结构特征、水平地质情况、水平储量、煤层底板及围岩性质及其发育规律,井上、下关系、存在问题及建议按《矿井规程》中规定的附图,有关水文地质图纸,煤质资料储量计算图等。供采区设计地质资料除上述资料外,要加煤层顶、底板与临近采区的压茬塌陷关系。供采、掘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地质说明书内容包括文字说明、附图和合理开采的意见,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按矿务局规定执行。

(二)资料提纲时间

1、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回采巷道全部掘完5天内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通知后1个月提供,回采设计地测资料在接通知后1年提供,水平设计地测资料在接通知后三年提供。

2、向外提供地测资料审批手续,地测科向领导和外单位提供的地测资料由地测科科长或工程师审批字生效,未审批签字不准向外提供。地测图纸签字栏有关人员必须签字齐全方准向外提供,提供采掘地质说明书由地质工程师签意见,科长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提供采区设计地质资料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矿务局地测处复批局总工程师批准。提供水平设计地测资料,矿务局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报省煤管局批准。

五、地测资料图件、台帐必须登记,专柜分类存放,建立索引目录,保管落实到人,每月清查一次,注意保密,严禁丢失。

六、本矿单位借阅地测资料必须资料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用完及时归还消帐,矿外单位借用地测资料一律用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后方可借用。

七、复晒地测图纸发放、回收要编号登记,执行发放、回收签字手续。回收不用或报废图纸由地测科资料管理人员造册集中,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方可借用或销毁。

八、凡是上报图纸必须等级编号,执行收发人签字手续。

九、地测资料图件严禁接触火种和油污物,以免损坏。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一、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1)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井田范围内引水灌溉水渠沟进行详细排查、勘查并在详细的地图上绘出相关的位置。

(2)相关部门对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至少2次全面的检查。及时清理防洪的排水沟,保证防洪排水沟的清洁。发现有循坏的及时处理。

(3)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排水沟的巡查,对井口较低的位置采取相应防排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积水涌出井筒内,发生事故。

二、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1、采空区

(1)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井采空区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的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监督检测,协调本单位人员对重点的部位检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及时做好相关图件资料归档工作。 (2)坚持对新旧采空区当前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采空区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

(3)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的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安全性,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的重点。

(4)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向范围。

(5)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塌陷区,地表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 (6)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报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的变化。并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7)确定采空区影响的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8)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并及时汇报总工程师。并制定采空区、塌陷区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跨落情况的相关技术资料。

2、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1)对矿区内及周边的可能影响的本矿区的老窑及废弃丼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资料图纸上绘制具体位置,并定期观测及排查。

(2)对井下已经采空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墙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3)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完毕的矿井,调查其废弃井巷是否对矿丼有影响。

(4)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5)在井下发现下矿水量变化时或降特大暴雨,地表水体变化等,特殊情况, 要及时的对井筒周边水位进行测量。

(6)若矿井后期对丼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

(7)在周边矿井关闭后,在井筒没有回填前,要经常协助矿公司技术服务中心人员,采用电测法对井筒进行测量,密切关注水位变化。

三、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资料

(1)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之前,必须对钻孔资料进行查阅,全面了解钻孔的封闭情况,编制采掘工程进钻时钻孔设计方案。

(2)对设计的钻孔不详,模糊不清,必须以封闭不良钻孔对待,再设计中必须确定出来。要留足防隔水煤柱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在设计中明确告知施工单位,所要揭露的专控数量位置,以及钻孔的封闭数量,让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四、断层、裂隙、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普查。

(1)建立年预报,月预报的地质构造预报,年初按预报采掘工程计划,对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断层、裂隙、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进行预报。对可能穿层巷道或过老空、老巷、断层等地质构造要提前通知各生产区队,并督促区队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2)建立钻孔资料分析制度,根据钻探资料进行分析,分析可能存在的地质构造情况。

(3)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掘进巷道采用物探、化探等手段进行物探。保证前方探测距离30米。

(4)建立井下收集地质资料制度,根据煤、岩层性质,岩层走向、倾向、倾角、厚度等,地质层位的变化。遇到地质构造时,及时收集煤、岩层的厚度及底板岩性。

(5)定期对地质资料的分析,煤层底板等高线,掘进巷道岩层层位的变化,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巷道顶底板淋水情况,及水量变化情况。充水水源等资料分析,对钻探、断层、褶皱地带必须及时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工作。

岗位责任制度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矿地质灾害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以及“兴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的通知”(仁国土通[2017] 129号文件精神,矿长职责:全面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并结合我矿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总工程师职责:负责对易发、诱发地质灾害的范围、类型进行摸底调查,在发生灾害时担任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生产副矿长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的调派和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人员调配等。

安全副矿长职责:负责日常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和发生灾害时人员的安保工作;根据批准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对救护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安全监督。

机电副矿长职责: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事故区域所需的停送电指挥工作。

通风副矿长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掌握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有关的其它措施。

后勤副矿长:负责防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发生灾害时的车辆调派和物资发放工作。 各副总、调度主任职责:负责立即将人数情况报告兼职救护队和公司领导,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小组(防治水中心)职责:负责配合领导组做好矿区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山体滑坡、道路塌陷、地表塌陷、泥石流、坝体垮塌、采空区裂缝等)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对矿区重点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认真做好记录,如出现异常现象,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上报监测结果,在无任何异常现象的情况下,进行日常记录,定期上报领导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调度室)职责:⑴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⑵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⑶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⑷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⑸做好详实记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队队长(地测副总袁政)负责本矿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的责任人,主要负责全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各种制度,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确定应急治理方案,定期上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料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抗灾抢险、营救和保护群众、物资转移等抢险救援工作。

机运中心职责:负责供电系统的安全,做好供电设备的防灾、防雷、放风暴等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调整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状况,及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并完成其它有关的任务。

生产技术科职责: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救灾的技术准备工作。

瓦斯防治中心、通风队职责:负责矿井各种气体、温度、风速、风量的检查,组织完成对通风设施破坏后的完善,抢救遇难人员的工作。 信息处理科职责:负责保证各地点通讯畅通。 检身房职责:负责根据灯牌号查清井下人。

总务科、工会、地面后勤部门:负责保证遇难人员妥善安置,保证救灾人员生活供给,组织对地质灾害发生后的人员转移等抗灾抢险的工作。

供应部门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物资筹备、贮存;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器材和车辆,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发放。

保卫部门职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调做好受灾群众往安全地点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劳资部门职责:负责抗灾抢险资金的调配落实等工作。

综掘、采煤队、辅助运输队:负责救护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通风队、管路队负责井下各种管路的联接,保证畅通无阻。 安监站:对各地点实行监督和把关,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追究:对于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漏报、瞒报、错报紧急信息情况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篇: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唐计生(矿 长) 副 组 长:任德珍 (总工程师)

成 员:付成东(防治水副总)唐计中(生产矿长) 师安平(安全矿长)靳立全(通防矿长) 张俊鹏(机电矿长)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科。办公室主任由地测科科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地测科: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矿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指挥(信息)中心: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科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

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月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第三条 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

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科划定的危险区,由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矿办公室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3、矿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 第四条 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

1、矿值班长为矿当日的地质灾害隐患接受、协调处理值班长。矿值班调度员为地质灾害隐患值班员,实行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调度员接到矿区任何地方的地质灾害汇报(出现裂缝、地表崩塌滑坡等),要及时通知地测科部长并同时汇报矿长、总工程师,由地测科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情况。

3、地测科根据核查的情况,确定是否可能立即发生险情,对于可能立即发生险情的地区,由调度室协调,安全科要立即通知危险区的所有人员撤离险区,妥善安置,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对于日常的巡查及监测,地测科汛期每周将新增隐患、原地质灾害隐患的变化、危险区的警示标志情况、受危险区的人群掌握避险情况等进行总结,书面汇报矿长、总工程师,并发放至安全科。安全科要根据情况组织制定防治措施,并将情况上报至上级有关部门。 第五条地质灾害治理

1、对于因采矿引起的可能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地质灾害,由矿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进行立即治理,不得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2、矿井生产后,安全科要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按照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按规定向国土部门进行上报。

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 地测部门的各类图纸资料是全体测绘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是国家的财富,同时也是我矿各级领导指挥生产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资料,为使各类图纸资料准确无误,不断完善,防止资料丢失,规范图纸的审批、发放、借阅、回收、移交、销毁等程序,特作如下规定:

1.地测科建立填图、打印、审批、发放、借阅、回收、移交、保管、销毁等台帐,认真记录,规范程序。

2.图纸审核是保障矿图质量的先决条件,各种矿图、各专业成果图成图后,要按照规程、图例的要求,由专业组技术负责人审查,根据不同报送对象和用途,经地测科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盖章后,方能供生产单位使用、对外提供。

3.各类图纸资料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同性质的图纸进行定期审查,不断充实积累完善各类图纸和资料,以提高其使用价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地测科内部所有图纸的打印需经科长同意后方可打印,并做图纸打印记录。

5.各单位打印图纸时必须首先向地测科长联系,并写图纸打印申请单,经科长同意后打印,在图纸打印记录上登记图纸打印名称、数量、使用单位等。

6.所有工作人员未经科长批准,不得随意答复或将图纸发放、借给他人使用,图纸的发放要建立发放记录。

7.各单位(包括矿级领导)索取或借阅图纸资料必须首先向地测科长联系,然后由科长通知资料保管人员或有关业务组长,准备所需相关图纸资料的名称、数量和使用时间,才可提供资料。索取资料人员事先必须本人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才可带图纸资料出室。

8.公司及公司外单位来矿索取图纸资料时,必须持有正式公函,写明索取调阅抄录名称、范围、用途,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经地测科长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否则一律拒借。

9.矿图必须设专人保管,统一编号,分类登记,有目录索引,查找方便,达到档案化管理要求;图纸存放在金属柜内保管,防止资料受潮发霉,保管室内配备防火器材,以保证图纸资料的安全。

10.基本矿图、技术报告附图每年应移交矿档案室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

11.对经常使用图纸的单位采取以旧换新的方法及时回收图纸,应当收回的图纸一律收回,不能收回的做好登记,注明原因。对公司反馈来的交换图、矿领导退下来的旧图纸,建立登记记录。收回的图纸确实没有利用价值的,经科长批准及时销毁。

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必须认真搜集整理,长期保存。

2、地测防治水图纸资料须填写登记,设置专柜归档,有目录索引,借阅图纸资料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归返手续。

3、提供地测防治水资料由施工单位和技术部门,以委托书方式,经分管副总批准,地测科科长签字认可后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4、提供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等地质资料可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内容规范提供。

5、地测防治水人员必须坚持资料定期会审制度,研究有关地质、测量及水文地质疑难问题。

6、每月对收集、整理的水文地质资料及时填图进行分析,评定资料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分析的内容做好记录存查。

7、采区、工作面开采完毕后,要及时对所揭露的地测资料进行系统、全面、认真的分析总结,提交采后总结报告并备案。

8、分析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对已揭露证实的地质构造,评定其正确性,如与原判断不符,应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

9、图纸资料的保管必须做好“五防”工作(防盗、放火、防潮、防霉、防蛀),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可以摧毁。图纸资料保管不善,出现责任事故者,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⑴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①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置。

②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③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沟的巡查工作,对井口附近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筒内,发生事故。 ⑵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1)采空区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②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

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内地表塌陷区、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

⑥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⑦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并制定出采空区塌陷超前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垮落情况的相关技术措施。

2)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①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置,并定期进行观测及排查。

②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③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要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④在井下发现涌水量有变化时或降特大暴雨,要及时对井筒周边水位进行观测。

⑤若矿井后期对对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

⑥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之前,必须对钻孔资料进行查阅,全面了解钻孔的封闭情况,编制采掘工程过钻孔设计方案。

⑦在设计中明确告知施工单位,所要揭露的钻孔数量及位置,以及钻孔的封闭情况,让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3) 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普查

①建立年预报、月分析的地质构造预报制度,年初按照采掘工程计划,对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等地质构造进行预报;每月根据月度采掘工程计划,和井下采掘巷道揭露情况对各掘进头面,进行逐头逐面分析,准确分析巷道层位关系,对可能穿层巷道、或过老空老巷、断层等地质构造要提前通知生产区队,提出建议,并督促区队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②建立钻孔资料分析制度,在巷道超前钻探结束后,要及时根据钻探资料,进行钻场分析,对钻孔中发现的层位变化等情况,分析前方可能存在的地质构造情况。

③建立井下采掘活动先探后掘制度,对掘进巷道采用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方法,探明前方地质构造情况和水文地质情况,并且保证30m超前探测距离。

④建立井下收集地质资料制度,岩巷工作面每掘进10m收集地质资料一次,收集地质资料包括岩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如发现地质层位变化及时分析可能遇到的地质构造。煤巷掘进工作面每掘进20m收集一次,收集煤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外,还应收集煤层厚度情况和顶底板岩性,煤层破碎情况。

⑤定期对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地质资料主要包括修改施工巷道附近煤层底板等高线,掘进巷道岩层层位变化情况,若为穿层巷道及时根据第一手资料分析巷道可能出现的提前或延后穿层情况;水文地质方面要及时分析巷道顶底板滴渗水情况及水量变化趋势、充水来源等资料,若物探、钻探显示的地质构造变化区域要及时分析构造变化带附近可能出现的水文地质情况,对中型以上断层,中型以上的褶皱,超过5m³/h以上的新增出水点要及时上报有关相关部门,并申请上级部门进行补充探测和专家论证;

第四篇:地质灾害监测技术

晏鄂川教授

博导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前言

滑坡常规监测技术 3

泥石流监测技术方法 4

地面沉降监测技术方法 5

地质灾害监测新技术新方法 6

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传输

地质灾害的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各种地质作用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建设事业造成的危害。简言之,就是地质作用造成的灾害。

地质灾害的分类

按发生过程的急缓程度,地质灾害分为突发性和渐变性灾害两类。

中国大陆常见的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沙漠化、水土流失、土地盐渍化、沼泽化、地震、火山喷发、瓦斯爆炸、矿坑突水、岩(煤)爆、顶板冒落、地下热害、煤田燃烧、诱发地(矿)震、边岸再造、泥沙淤积、库区浸没、洪涝、海岸侵蚀、黄土湿陷、膨胀土胀缩、冻土冻融等等。

地质灾害的危害

造成人员伤亡,毁坏基础设施,恶化环境;引发次生灾害,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增加民众心理负担。

地质灾害防治途径

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刘广润院士有一段精辟的论述:“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常由致灾地质作用的发生和其与受灾对象(人、物、设施)的遭遇两个环节形成。

一是防止致灾地质作用的发生,包括作用发生前的预防和发生中的制止;

二是避免受灾对象与之遭遇,即移动受灾对象位置、改变致灾作用方向和隔绝两者遭遇通道。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行政措施和工程措施。行政措施主要是采取行政法令和技术法规等手段,规范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活动,避免诱发致灾地质作用的发生,监测预报致灾作用的变化动态,使拟建工程设施或流动性 人、物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主动避让)或将处于灾害危险区中的已有居民设施迁出危险区(被动撤离)等。工程措施则是采取建(构)筑物或岩土体改造工程、疏排水工程及生物植被工程等,以加固

、稳定变形地质体,调整、控制致灾地质作用,从而制止致灾地质作用的发生、发展及其与受灾对象的遭遇”(刘广润《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地质灾害监测的目的

1、及时掌握灾害体变形动态,分析其稳定性,超前做出预测预报,防止灾难发生。

2、为灾害治理工程等提供可靠资料和科学依据。

3、为政府部门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经济建设、环境治理等方面的规划和决策提供基础依据。

4、向全社会提供崩塌、滑坡监测信息服务。

监测预警工程

人们将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的运作体系称为监测预警工程,它包括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岗位责任人员组织系统的建立和实施,临灾紧急抢险避难行动方案的制订 (及后续执行)。监测预警工程的实施中应贯彻以下基本原则,即:(1)监测、预警方法要土洋结合,以有效为准;(2)工作队伍要群专结合,以专带群,重大问题靠专,面上的问题靠群;(3)管理

决策要技政结合,技术上负责搞好灾情、险情判断,行政上负责工程系统运行的组织实施。

前言

滑坡常规监测技术 3

泥石流监测技术方法

地面沉降监测技术方法5

地质灾害监测新技术新方法6

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传输

滑坡常规监测技术

不同类型的滑坡,所采用的监测技术方法各不相同。就监测内容来说,常分为: (1)位移监测 (2)应力应变监测 (3)地下水动态监测 (4)地表水动态监测 (5)地声监测 (6)放射元素监测 (7)环境因素监测 (8)宏观现象监测等。

地面变形监测 主要有简易监测(皮尺、钢尺等)、仪器仪表监测(绝对位移监测、

一、 简易监测(手动测试)

1、主要方法

(1)在裂缝或滑面两侧(或上、下)设标记或埋桩,定期用钢尺等直接量测裂缝张开、闭合、位错或下沉等变形;

(2)在裂缝、滑带以及建筑物上设置骑缝式标志,如贴水泥砂浆片、

(3)在平斜硐及采空区顶板设置重锤,量测硐顶的相对位移和沉降。

2、特点 (1)简便易行,投入快,成本低,便于群测群防; (2)操作简单,直观性强;

(3)精度稍差,观测时劳动强度大。

二、 绝对位移监测

有大地测量法、GPS测量法、近景摄影测量法等。

(一)大地形变监测

1、主要监测方法有:视准线法、小角法、测距法等。

2、特点

(1)量程不受限制,能大范围全面控制崩滑体;

(2)技术成熟、精度高;

(3)易受通视条件和气象条件(风、雨、雪、雾)影响;

(4)外业工作量大、周期长。

3、常用监测仪器

一般采用高精度测角、测距的光学仪器和光电测量仪器。

4、观测点的布设

墩标。固定观测点(控制点),埋设在滑坡体之外稳定区(基岩);观测点分为固定观测点(控制点)和变形观测点,标型均为变形)观和测监点测主网要通布过置的在滑滑坡坡体主地轴面观拉测伸断、面

压线(或利用主勘探线的过渡地段。

(二)GPS测量法

1、特点

(1)观测点之间无需通视,选点方便;

(2)观测不受气候条件限制,可进行全天侯监测;

(3)可同时进行平面位移与垂直位移监测;

(4)可长期连续监测,不会漏掉重大的变形信息;

(5)自从动数化据。采集、数据处理到分析、管理的全过程易

(6)需如要果大监量测的点G数PS量多、且要全部进行长期自动化监备、微机等安装在野外无人值守的监测房内,安全难以得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种滑坡不同变形阶段的三维位移监测。

(三)近景摄影测量法

1、工作原理

同时对滑坡区观测点摄影构成立体象对,利用立体坐标通常把近景摄影仪安置在两个不同位置的固定测点,仪量测象片上各观测点三维坐标的一种方法。在相对精求。即适合于危岩体临空陡壁裂缝变

化或滑坡地表位移

2、特点

多个测点的空间座标;

(1)周期性重复摄影,外业工作简便,可同时测定时比较分析;

(2)获得的像片是崩滑体变形的实况记录,可以随

(3)设站受地形条件限制,内业工作量大。

3、常用仪器:

量测摄影机、半量测摄影机、非量测摄影机。

三、

相对位移监测

之间的相对位移变化(张开、闭合、下沉、抬升、错动相对位移监测是设点量测地质体重点变形部位点与点等),从而定量表示变形的一种监测方法。主要用于对裂的监测。

按所采用的仪表可分为机械式传动仪表观测法(简称机测法)和电子仪表观测法(简称电测法)两类。

(一)机测法

游标卡尺(包括数显卡尺)、收敛计等仪表人工到实地直是在斜坡变形部位埋设测座,采用百分表、千分表、接观测的一种方法。

特点:

(1)原理、结构简单,安装测试简便,投入快;

(2)成本相对较低;

(3)观测成果资料直观、可靠度高。

(二)电测法

电测法往往采用二次仪表观测,即将传感器(探头)埋设于崩滑灾害体变形部位,使用能将传感器电信号转换成人们所感知(或熟识)信息的电子仪表(如频率计之类)观测。

特点:

(1)仪表灵敏度高、精度高;

(2)监测采样速度快,可自动巡回检测,远距离传输;

(3)观测的成果资料不及机测可靠度高。

电测位移计一定要具备防风、防雨、防腐蚀、防潮、防震、防雷电干扰等性能,以保障仪器仪表的长期稳定性及监测成果资料的可靠度。

四、 地面倾斜监测法

1、工作原理

主要用于监测崩滑体地面倾斜方向和倾角变化。将移动式倾斜仪定期巡回放置于固定专用测点的盘座上,按预定的几个方向各自180°往复测量,为判断测点三维合成位移变形方向及趋势提供直接信息。

2、适用范围

主要用于倾倒式崩塌、拉裂式崩塌、切层滑坡等;

对于顺层滑动不宜采用。

深部位移监测

一、 钻孔测斜法

钻孔测斜法是用于观测钻孔内目标深度岩(土)体横向位移矢量的一种原位测试监测手段。

测斜仪类型包括:滑动电阻式、滑动电阻片式、钢弦式、伺服加速度计式和电解式。目前以伺服加速度计式应用较广。

垂向滑动式钻孔测斜仪

工作原理示意图

深部位移监测

仪器设备

根据安装方式和使用特点,分为移动式和固定式。

根据组成探头传感器的个数,可分为单轴式和双轴式。

若按仪器测量方向不同,则可分为垂向测斜仪(测量水平位移)、水平测斜仪(测量垂向位移)和斜向测斜仪 (测量斜面的法向位移)。目前,在岩土工程原位监测中,使用最广泛的是垂向测斜仪。

适用条件

由于钻孔倾斜仪安装施工成本大,为一次性隐蔽工程,且量程有限,适用于崩滑体蠕滑和匀速变形阶段,加速变形阶段一般不用该方法。深部位移监测

应用技术要求

(1)头测分斜为管固和定接式头和:伸测缩斜式管,材固料定有式铝接合头金适和PVC塑料两种;(沉降)较小的岩(土)体,伸缩式接头适用于轴向位移测斜管。

(2)滑测坡斜等管位与移孔变壁形间相填对料较:大注者浆,和可填用沙砂。充当填土处质理((或一堆边积填砂,一边注水,以保证填砂密实)。

(3)测扭。

(4)过测3斜仪本身固有精度:伺7服.5加mm速/3度0式m。测斜仪,在孔斜

(5)型测,量以间0.距5m:最目为前常主见要。有0.28m、0.5m、1m三种常见基准确确定其范围,应使用较小的间距;对于孔深较大且目量,可加大测试间距为2倍(或4倍)基距。深部位移监测

二、

钻孔多点位移监测法

钻孔多点位移监测法是用于观测钻孔岩土体单向或三向位移变化的一种原位测试手段,利用钻孔位移计定期逐段测量钻孔的三向位移信息,从而获得岩体内部位移随时间的变化。以水平孔多点位移 计最为常用。应力监测

一、 岩土体压力计(压力盒)

主要有振弦式、液压式和电阻应变计式,以振弦式最为常见。

应用技术要求

(1)压力盒的量程:压力盒的量程有限,选择量程时,应充分估算预承压大小,同时应考虑滑坡体整体应力结构调整过程中对埋设部位的应力状态影响;根据经验,量程应选为估算预承压的两倍或 更高。

(2)压力盒的安装:压力盒的安装属一次性隐蔽工程,安装质量的好坏同其运行寿命和测量精度密切相关。首先确认压力盒的承压面,其次要保证安装部位平整并与应力方向垂直;特殊环境下,须

考虑压力盒具有耐腐蚀能力。

二、 锚索(杆)测力计

主要有振弦式、电阻应变式等类型,以振弦式应用较广。

应用技术要求

(1)测力计的安装:严格保证锚垫板的厚度(刚度)和尺寸(保证测力部分完全承压于锚垫板上),锚索测力计承压面与孔轴线垂直,误差应﹤5°,并严格对中;小量程测力计本身和其附件应具

有一定的偏载适应能力。

(2)量程的选择:锚固工程施工时,锚索(杆)的锁定预应力值一般均小于预应力设计值,故测力计的量程与锚索(杆)的应力设计值保持一致即可。

(3)温度干扰:影响测量精度的主要因素是监测运行期环境温度变化,应进行定量的温度校正予以消除。

1、工作原理

在滑坡体治理过程中,埋入式应变计主要用于测试混凝土结构内部应变信息。当混凝土结构由于受力产生应变时,应变计会随之产生应变变形,从而可测得混凝土结构应变信息。

2、仪器设备

主要有振弦式、电阻式和光纤式传感器。

3、应用技术要求

(1)应变计的尺寸:应变计的长度和直径之比要满足一定条件,通常L/R采用15~25范围。

(2)应变计的安装:应变计的轴向要对准拟测变形方向。

地下水(动态)监测

1、工作原理

通过压力传感器直接或间接测量滑坡体(主要是滑带)含水率、孔隙水压力、地下水位、流量、流速和水温等参数随时间的变化。

2、应用技术要求

(1)设备的安装:分为测压管(有压管和无压管)安装和钻孔中直接安装。在钻孔中直接安装时,传感器周围使用细砂或其它透水材料充填;对于多深度监测,各深度部位之间使用隔水材料隔离止水。

(2)由于其传感器安装为隐蔽工程,除要求监测设备具有较高的精度、较大的量程外,还应具备较强的抗干扰及耐腐蚀性。

(3)地下水动态观测的持续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水文年。

声发射监测

1、工作原理

(1),岩声石发破射裂监产测生适的用声于发岩射质信斜号坡比处观于测剧到滑位临移崩信阶息段超的前短,

临前兆性监测。

(2)在勘查阶段,一般可不采用。

一、 放射性监测(氡气测量法)

1、基本原理

放射性元素在衰变过程中产生的氡等射气,其穿透能力比较弱,但是当它们遇到断层及构造裂隙带时,氡射气就会沿裂隙上升到地表并在土壤中富集,氡射气的富集不受地表覆盖层厚度的影响。

当滑坡体处于稳定状态时,氡(Rn)的浓度维持一稳定的低水平;当岩土体滑动时,岩(土)中的氡迅速释放,其浓度急剧增大,且随滑坡体的规模大小和变形速度而异。利用测氡技术方法,测量氡异常

变化,就能发现和查明这些地质灾害,达到预报的目的。

2、适用范围

由于氡主要吸附于含有机质的黏土物质中,所以氡气测量法适用于较为破碎、裂缝或裂隙较发育的土质滑坡和泥质页岩滑坡的监测。

3、取样方式

一般采用抽气、取土样和静态埋置取样等,以静态埋置取样常见,该方式为原位测试,一般取样时间较长。

二、

环境因素监测

主要是滑坡所处环境的气温及降水量的监测。特别是受水动力诱发的滑坡,降雨量是监测工作的重要参数。

1、降雨量监测设备有机械式和电动自记式两大类。

监测内容有:年均、月均、日均降水量,最大日降水量、最大小时降水量等。

2、岩土体温度监测

常用埋入式温度计,测定岩土体温度。

三、

地震监测、人类工程活动监测

用于监测人工开挖、爆破及诱发地震、天然地震(包括治理施工)等破坏性因素的监测。 宏观地质观测法

所谓宏观地质观测法,是用常规地质调查方法,对崩塌、滑坡的宏观变形迹象和与其有关的各种异常现象进行定期的观测、记录,以便随时掌握崩塌、滑坡的变形动态及发展趋势,达到科学预报的目的。

1、宏观变形形迹

崩滑体后缘产生弧形拉张裂缝、后缘崩塌掉块并突然出现陷落带、陷落坑;房屋变形,树木歪斜呈马刀树醉汉林;前缘斜坡隆起且开始出现岩(土)体挤(剪)出,同时测量其前缘变形量呈直线急剧上升时,往往是大崩滑启动破坏的前兆。

2、地声异常

3、动物行为异常

4、地下水宏观异变

出现新泉或泉流量剧增,水变浑,或水温上升,或喷射出地表。

前言

滑坡常规监测技术

泥石流监测技术方法

地面沉降监测技术方法

地质灾害监测新技术新方法

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传输

泥石流监测技术方法

我国泥石流监测技术方法

泥石流的发生几乎都与降雨密切相关,其监测方法分为直接监测和诱发因素监测两类。

1、泥位监测

常用监测仪器为超声泥位计和泥位高度检知线。

2、倾斜监测

即倾斜仪棒法,倾斜仪棒是一根长2m的钢棒,悬挂在一条跨越泥石流的电缆上,其工作原理为:泥石流运动对钢棒产生牵引,如果在20秒钟内钢棒从垂直位置连续倾斜超过20°,水银开关闭合发出警 报。

泥石流监测技术方法

3、流速监测

水面浮标测速法。

4、地声监测

泥石流运动过程中摩擦、撞击沟床和岸壁而产生振动,并沿沟床方向传递,称之为泥石流地声。其信号的强度与泥石流规模成正比。利用泥石流地声的这些特点,即可通过信号接收与转换,对泥石流 实施报警。

5、降雨量监测

6、孔隙水压力监测

泥石流监测技术方法

前言 2

滑坡常规监测技术 3

泥石流监测技术方法

地面沉降监测技术方法5

地质灾害监测新技术新方法6

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传输

地面沉降监测技术方法

目前国内外地面沉降的监测手段主要有:水准测量、地下水动态监测、基岩标和分层标监测、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测量、合成雷达孔径测量(InSAR)和激光雷达系统(LIDAR)测量等。

1、水准测量方法

GPS未出现以前,地面沉降监测最常见的方法主要是经纬

仪、水准仪以及光电测距仪。

2、地下水动态监测方法

3、基岩标和分层标监测方法

4、GPS技术方法

5、InSAR技术方法

6、钻孔伸长计

第五篇: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地震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作用或人的行为造成地质环境恶化,给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陷、地面塌陷、地面裂缝和矿坑突水等。

第四条 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镇和人口集中居住区、交通干线、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重点水利工程和环保工程、矿山、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等。

第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组织地质灾害事件纠纷的调处和裁决;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的整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并协助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

并对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质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地质环境、造成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

第二章 地质灾害的预防

第九条 制定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论证时,必须作出地质环境质量评价和预测,并制定合理利用、保护地质环境及防治地质灾害的方案。

第十条 区域性地质环境勘查评价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

实施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中,必须开展地质环境勘查评价。

第十一条 承担地质环境评价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其成果评价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申请和颁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勘查评价成果的审批,应当按照计划任务书的审批权限及相应规范要求,由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未经审查批准的成果报告,不得作为规划和建设项目的依据,有关部门不得自行批准。

第十三条 进行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勘查,必须按国家、省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勘查成果资料的汇交,按照《全国地质档案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危险区的范围,由地、州(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划定,经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内,不得进行可能造成地质灾害的活动。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严禁采矿、削坡、炸石、破坏植被、堆放渣石、弃土、抽取地下水以及其他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第十五条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防治规划经计划部门核准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多发区域和重点区域地质环境的监测。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制度,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在有地质灾害的隐患区域,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对危及本地区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测。所获监测数据和资料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应当报送当地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区域性地质灾害趋势预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向有关部门发布。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由地、州(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地质灾害可能危及的区域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发布或者扩散区域性地质灾害趋势和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报。

第三章 地质灾害的治理

第十八条 地质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紧急防灾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第十九条 主要由人的行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其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责任。主要由自然作用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治理。对于一时难以认定是人的行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认定。

第二十条 主要由自然作用造成的地质灾害,投资50万元及以上的治理项目,须经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批准实施。项目竣工后,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计划、经贸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投资不足5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须经地、州(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同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批准实施。项目竣工后,由地、州(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计划、经贸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第二十一条 区域性地质灾害生物治理项目计划由其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计划、地质矿产、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坏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的设施、场地及设备。地质灾害的防治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经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核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不能改正的,对单位视情节可处以10000元以下、对个人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拒绝、阻碍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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